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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豪商-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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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的,看来今天就是个破财的日子。”刘永索性站着不动了。
前后的人就逼了过来。
“你这厮还挺能跑啊。”花郎哥有些生气,此时他头上的草帽已经跑飞了,露出一张挂满汗痕秀气的脸。看道这张眉目清秀的脸,你怎么也想象不到他竟然是一个街头混混。因为看起来,他更像是一个文弱书生。
“你他娘的快给俺们拿钱来,不然就废了你。娘的,老子的腿都要跑断了。”那黑衣人埋怨道。
“就是,快他娘的拿钱。”另一个混混跟着叫嚣。
“听见了吗?”花郎哥咬着牙说。
可刘永却笑了,因为他看到了花郎哥身后的胡同口有人正走来,而且还不是一个人。
………………………………
第27章 和气
刘永看到了,他身后的两个混混也看到了。二人同声惊叫,回身就要跑,却发现后面也有人,立刻惊呆了。
这边来的人花郎哥也看到了,再回头看看身后的来人,登时沉了脸,也不淡定了。
“花郎哥,你还要钱吗?”刘永笑着,大有戏虐之意。
当来人走近的时候,花郎哥便如霜打的茄子一样蔫了。垂下了他高傲的头颅。
来的人是一班衙役,领头的一身黑色武服,身材粗壮的汉子。一张黑煞煞的脸,胡须满腮。只见他晶亮的眼睛对着花郎哥一瞪,花郎哥赶紧又埋下头去。其他的小混混都吓得蹲在了地上。
“林花郎,你最近是不是皮条子又松了,用不用拉你去衙门给你松松,嗯?我的板子可是闲得慌呢!”领头的汉子铮铮的说。
刘永心想:“原来这小子叫林花郎啊!”
“没,没有了,吴都头,小人最近可是没犯什么事啊!”林花郎说的一点儿底气也没有,豆大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掉下来。
“什么事也没犯?”吴都头像是自言自语,眯起眼睛从林花郎上身扫向刘永,上下打量着。“你就是那个梅花街卖粉头的?”
刘永笑着点头。刘永笑,不是因为他觉得好笑,而是因为笑是一种武器,所谓和气生财,而笑就是可以建立和气的武器。
于是,吴都头也笑了。“听说你的买卖很不错,这州城里的大小娘子都去光顾了!”他笑问。
“哪里哪里,都头谬赞了。”刘永拱拱手。
“呵呵呵,你倒是很有眼福啊?”吴都头戏谑起来。
刘永笑而不语。
“是不是这厮找你麻烦?”吴都头手指着林花郎问。
“何止是找麻烦这样简单,这厮简直是要把我……”刘永情绪激动的似乎说不出话来了。他这样一说,吓的林花郎浑身打颤颤,冷汗涔涔。什么侠客、酷酷的,什么大哥、威风的,此时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无了踪影,剩下的只是一个像是犯了错的小孩子。
“他要把你怎么样?”吴都头急问,面色兴奋,眼里放光,对刘永的回答很期盼。
刘永看着林花郎,他正战战兢兢的斜睨着自己。沉吟片刻,忽然道:“啊,也没什么,这厮和我闹玩儿,他们几个合起火来要给我扒裤子,看把我吓的,这个跑啊,可累死我了。这帮贼小子闹玩儿竟然下死手。”刘永嬉皮笑脸的说。
刘永这一语顿时惊开半片天,谁也没有想到他会这样说,一个个瞠目结舌的看着他。尤其是林花郎,惊讶的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
“你说什么?”吴都头瞪着眼睛根本就不相信刘永的话。
“嘿嘿嘿,吴都头,您误会了,我们几个闹着玩儿呢!”刘永还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可一位老婆婆却说有人在追杀你。”吴都头还是不信。
刘永一拍脑门,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笑道:“哦哦,我想起来,我是见过一个老婆婆,我从她身边跑过去,还吓了她一跳。原来是她向您报告的啊。哈哈哈,那老婆婆可真是个大好人呢。不过呢,她是误会了,吴都头您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顿了顿,又道:“哎呀,吴都头,我还得谢谢您呢!”
“有什么好谢的?”吴都头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他眯着眼睛看看林花郎,眼里的愤恨之意如火山喷发。再看看刘永,他打心眼儿里就不相信刘永的话。但刘永执此一词,他也无奈何。
看到吴都头的眼神,刘永感觉出这二人的关系不一般,应该是猫和老鼠的关系。
“多亏你来了,不然我的裤子……嘿嘿,我就不说了啊!”刘永又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
吴都头撇了撇嘴,又看看林花郎,哼了一声:“我们走。”
“吴都头请留步。”刘永叫道。
“你还有什么事?”吴都头本就黑漆漆的面堂更加的黑了。
刘永笑呵呵的走到吴都头身前,从怀里掏出四串钱来,大概四五百文的样子,伸在吴都头身前。
“吴都头,您看,为了我们这些胡闹的小子还劳您白白的跑一趟,小人心里实在是过意不去啊。这些钱就给兄弟们喝杯茶水吧!”刘永说的诚恳至极。
吴都头看看刘永愧笑的脸,再看看身前的钱,嘿嘿一笑。
“嘿,你倒会来事。”一歪头,一个小衙役过来接过刘永手中的钱去。
“我们走。”一声命令,衙役们踢踢踏踏的跟着走了。走了几步又回来,在林花郎耳边道:“小子,你给我听好了,千万别犯在我手里。”说完,一只拳头攥的吱吱的响。然后甩开袖子大步走了。
等着衙役们都走远了,刘永说道:“好了,你们也走吧。”整了整衣衫,走过沉默的林花郎身边,向着停放小推车的方向去了。
刘永心里清楚,在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千万不要给自己树立太多的敌人。所谓冤家宜解不宜结,朋友多了路好走,冤家多了路难行。这是很有道理的。通过这件事,林花郎等人不可能再找他麻烦了。
“喂。”林花郎一声大叫。
刚走出十几步的刘永站住了。但他心里很坦然,如果这个林花郎恩将仇报,那他就是损失一些钱吧。慢慢的转过身来看着林花郎。
“你还有什么事?”他问。
林花郎一甩额上的刘海儿,问:“你为什么对那些狗差官们说谎?”
刘永笑笑,道:“我只不过不想把事情闹大。”他并不说是为了什么救林花郎,因为那样就有些恃功凌人了。
“让那些狗差们把我们抓了岂不是更好?”林花郎再问。
“你要是想进衙门,我刘永不阻拦,我还有事,先走了。”刘永话语干脆,一身的大将风度。
林花郎虽然心里感激,但还是想压制一下刘永,因为他平生最怕的就是欠人的情。尽管刘永没有供出他来,他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爽。所以,当刘永转过身来的时候,他并没有道谢,反而质问刘永,有些责备的意思。但此时,他真的被刘永那股子凛然的义气给折服了。
不知为何,此时刘永的背影在林花郎眼里笼罩了一层神光,震撼他的心灵。他从小就在街上混,遇到的人都是你挣我抢,互相落井下石,谁也不服谁的混蛋。刘永这样的人几乎是闻所未闻。此时,他心底里最后的一丝凶傲之气已经被这神光融化,脆弱的防线彻底垮塌。
“等一等。”林花郎伸手叫住刘永。
刘永站住。
“算我欠你的情了。”林花郎说。
“你不欠我什么情。”刘永反倒有些侠客的韵味了。
林花郎沉默片刻,忽然仰天长叹一声,然后缓缓的走近刘永,当即单腿跪下,拱手道:“大哥,我服了。”
身后的三个混混一看自己的大哥都拜大哥了,赶紧连滚带爬的过来跪在林花郎的身后一起拜大哥。
“什么啊?你们得叫大大哥才对。”林花郎纠正自己的手下。
刘永一看这家伙来真的了,也赶紧跪下。
“兄弟,什么大哥不大哥的。你这样我可担待不起啊!”
“大哥,说实在的,我林花郎活了十八年,还从来没见过像你这样宽宏大量,以德报怨的人。你知道,我和那吴都头就是一对儿冤家,有几件事在他手里攥着,不过他没有证据。但是这次我要是被他弄进去,非得被他弄残了不止。所以,你这位大哥今天我是认定了。”林花郎说的坚定,拜的也坚定。
刘永没辙,只好应下先把林花郎扶起来。
“兄弟,你说你活了十八年,那就是十八岁了?”刘永问。
“小弟我正是十八岁,请问哥哥贵庚?”林花郎回问。
“虚长兄弟两岁。”刘永呵呵笑道。
“如此,岂不是正好!”林花郎也笑了。
“走,我请兄弟们吃酒去。”刘永拉住了林花郎的手。
“哪好让哥哥破费,今日我花郎做东。”林花郎又把另一只手搭上。
二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一股绿林的豪气直冲云天。
“啊呀,我卖货的小车。”刘永一拍大腿。
“哥哥请放心,有我兄弟看着呢。走我带哥哥去取。”拉着刘永的手就走,三个小弟屁颠颠的跟在后面。那个黑衣小子一脸的发懵状,他怎么也想不到,前一刻刘永还是自己打劫的对象,这屁大的功夫就成了他的大大哥。岂不知这全都是刘永的德性和手段。像他这般的蠢人也只能掻着后脑跟在腚后了。
那看车的棕色衣服的小子,看到自己的老大竟然和被打劫者携手而来,大为不解,不由的也骚起了后脑。
“看什么看,还不快叫大,呃,大大哥。”林花郎过去就给了棕衣小子一下。棕衣小子登时就愣住了,不明所以。
林花郎瘪着嘴,一脸的无奈。
一个矮瘦子,微微驼背的小子上前和棕衣小子说了几句,棕衣小子这才下跪下参拜刘永。慌的刘永赶紧扶起他来,笑道:“都是自家兄弟,何必拜来拜去的呢!”
“那可不行,我是他们的大哥,你又是我的大哥,他们能不拜吗?”林花郎义正言辞的解释了一番。四个小弟一个劲儿称是。
“那还不快在大大哥面前报上自己的姓名来?”林花郎摆了摆手,很有大哥的派头。
瘦高的黑衣小子上前一步,一拍胸脯道:“我叫王小。”接着是棕衣小子:“我是胡,胡,啊就胡二。”一着急竟腼腆的结巴起来。几人哈哈大笑。
“大大哥,我是赵四儿。”那个矮瘦有些驼背的小子嘎巴溜脆的道。
“我叫余奎。”曾在刘永身前走的小子说,说话的样子就和他的相貌一样的憨厚,脸上五官皆下垂,一副不高兴的样子。林花郎就解释说他的外号就叫不高兴胡二。
“好,我都认识了,走,待我先把推车送回客栈,叫上我的侄女儿一起去吃酒。”刘永道。
刘永刚要推车就被赵四儿抢过来了,他的身材和黑衣服的王小一样瘦,但可比他激灵多了。
“大大哥,我来推就是。”又问:“大大哥,你侄女漂亮吗?”还未等到回答,就被身后的林花郎狠狠的打了脑袋一下。
几人又是哄哄大笑……
………………………………
第28章 豪情
万家酒肆是一个不算太大的酒馆,就在绿竹街的转弯处,老板姓万,传说店里所卖的酒据说是城都府官酿的百里香。是不是谁也不知道,反正酒挺好喝,还便宜。虽在这里是个偏僻处,却也因此引来了眉州城不少的老少酒客。大多也只是寻常百姓居多,有钱的人是不削来这种小店儿的。来这里的客人有的只来买酒,有的干脆要上一盘卤肉,几碟小菜三五好友一起吃几碗,谈天说地,也倒畅怀。
之所以选择这里,一是这里的酒好,二是这里距离刘永的客栈近。最主要的是这里便宜啊。那高档的大酒楼可不是林花郎这班人有钱去的,当然了,也不是刘永能去的。
六人加上英英找了一个包间坐定,说是包间,其实就用一人高的木板简单隔开的。刘永换了便装坐了首位。赵四一看到英英还是个刚扎头的小孩子,不禁大失所望。
店里器具皆为竹木所制,古香古色,加之屋内酒香缭绕,对刘永来说可谓是一种全新的体验。酒客们古衣古态,操着半白话的语言侃侃而谈,这场景要比古装电视剧里的真实百倍。刘永不禁又有了那虚幻的错乱之感。
说到赵四对英英的大失所望,众人只当它是个笑话。可英英那里知道还有人惦记关注自己,她才不管那些呢。她听说是要吃馆子,早已经高兴的不得了。她本就不怕生,又这看到这些满脸怪相的人都对自己的叔父服服帖帖的,她就更是如鱼得水了。小小的人儿坐在椅子上,摆弄着手里的筷子,两条小腿儿惬意的前后摆着,只等着店家上菜,她好饕餮一顿。
棕衣小子胡二平时有些憨厚,脸上总写着不高兴仨字,可一到了酒桌上就跟换了人似的,开始眉飞色舞,那憨厚劲儿全没了,此时就笑嘻嘻的问赵四儿:“四儿,怎么样?咱侄女儿漂亮吗?”说的赵四满脸通红,但这小子激灵啊,随即就无边无际的夸赞起英英来,说什么今后有了这样的侄女是他什么几辈子修来的福啊,一痛口若悬河。惹得众人同声大笑。
英英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但欢快是会传染的,她也就跟着咯咯的笑。
这时便有小二前来来侍奉。小二认识林花郎,自然是客客气气的。林花郎自然是让刘永点菜,小二递上了菜单,其实也没几样菜。刘永随便捡了几样,要了一坛子酒。
这万家酒肆主要卖的是酒,菜多以冷盘为主。不过也可以做些热汤的。林花郎便又要了一盆肉汤。这毕竟是春寒时节,吃些热汤也暖和些。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英英身前的黑瓷碗里瞬间就罗成了山,每人给夹一筷子,那还不快?英英乐得其所,但也礼貌的对众人笑笑,笑的很甜,她此时觉得,她的叔父是在是太伟大了。
机灵的人就得倒酒,林花郎就吩咐赵四。看来他干这一行干的多了,到了一圈酒,那酒水就贴在碗沿儿不流出来,竟然没有洒一滴。
刘永不禁感叹他的好手法。
林花郎笑道:“这混小子从小就给人你家做小二,整天倒酒都练出来了。”
刘永点点头,心道:“看来这赵四也是个穷苦出身的孩子。也是,不穷苦谁做混混呢?不知道这林花郎家里是什么情况。”
“来来来,我一起敬大哥一杯。你们是敬大大哥。”林花郎特意强调了一句。
四人连连称是。
“什么大哥大大哥的,来,我们喝酒就是。”刘永也端起了酒碗。
几人同时干了个底儿朝天。
这是刘永来到宋朝第一次喝酒,感觉和后世的白酒不一样,没有那么烈,有点甜儿还带点儿酸味儿。酒浆也是呈淡淡的乳白色。
“这可是上好的米酒,叫百里香呢。”林花郎解释一番。
刘永身前的酒碗又被赵四倒满。由于刚才喝的猛,如同猪八戒吃人参果。此时他又忍不住浅尝一口,仔细品品味道。嗯,这酸甜里还是有些辣味的。就是不知道有多少度数,看来应该不高。
说到喝酒,这是后世刘永唯一一件可以和他的长跑媲美的事。四十度的白酒一斤没有问题。
大学期间,他就是宿舍里乃至班里的酒神。同学聚餐,谁要是有喝不下的酒都让他顶。没办法,为了曝光率,他也只好舍命相陪了。最主要的是那些喝不下酒的多数都是女生。这也是他唯一能在女生面前表现的机会了。每次都拼命的喝,酒量也就由此越喝越大。
可让他伤心的是,替喝酒的时候,女生们是高兴夸赞的。但过后就又把他忘得一干二净。又成了众女眼中微不足道的沙粒。那些个样貌俊美的男生总能得到女生的青睐。他们就像花儿,而那些女生却成了蜜蜂。
他们班上有一个帅哥,酒不能喝,架不能打,却每天总有女生上赶着和他说话,围着他。而刘永除了哀叹就只有哀叹了。
有一次,他不想替这帮卸磨杀驴的女生们喝酒了,就被她们从头到脚的数落了一番。那次他伤心的喝醉了,这也是他人生当中第一次喝醉。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女生让他替酒,他又成了酒桌上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尘沙。这才有了他后来创业的意图。他想证明,证明自己的能力,就像他的偶像一样。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不禁面貌大变,成了众人眼里的俏哥儿。而且还收了小弟。此刻,尽管只有六个人,他却是这酒桌上的主角。想想后世时的一些屈辱,又想想新世界的惊险刺激的大好前程,心中顿生一股豪气。他不要做一粒尘沙,他要做一颗明星,一颗大宋的明星,不,一颗世界的明星。
他端起酒碗,猛然起身,豪气干云的说道:“来,我敬兄弟们一杯酒,今后我们就是好兄弟。”
林花郎带着四个小弟一起站起来。
“好……”
几人一起干了酒。
“痛快。”这次林花郎亲自给刘永倒酒,“大哥,你就放心这在街上做生意,谁要是敢找你麻烦,那就是不给我花郎哥面子。”
刘永平复了一下激动的情绪,向林花郎轻轻按按手,说道:“兄弟,我安安分分的做生意,没人找我麻烦。”
林花郎一拍桌子,道:“大哥,那你可就错了,你猜,是谁让我找你麻烦的?”
刘永呵呵笑道:“我不猜,也不想知道。我反倒还要谢谢他呢,要不是他我怎么能认识兄弟们?”
赵四等人哈哈大笑,称赞刘永说的对。
“哥哥就不想报仇?”林花郎问。
“报仇?算了,宁愿得罪十个君子,也不得罪一个小人。”刘永押了一口酒。
“哥哥,不用你出头。”林花郎挽起了衣袖,嘴角抖动的伤疤和他清秀的面容极不协调。
刘永摇摇手,道:“兄弟,你忘了吴都头对你说的话了?”
“咳!我要是真的怕他我就不在这眉州城混了。”林花郎显然是在吹牛。刘永听出了他的心虚,为了给他面子,便说了几句软话让他下了台阶。报仇是不用的。以后自己多注意一些也就是了。他心里想。
英英把高高的一碗吃了一干二净,拍拍小肚皮说自己吃饱了。赵四儿很有眼力见,问老板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浆水给英英。
天色将晚,酒过三巡,一坛子酒也喝的光了。黑衣王小就有些醉了。其他几人也都醉意朦胧。刘永却只有一点儿晕乎。他猜这酒不过十度左右的样子,比后世的啤酒高一些。看来武松喝十八碗也不过尔尔。
林花郎眯着醉眼还要酒,刘永看到几人都喝的差不多了就打住了他。
刘永对众位说今天就到此,他便叫来了小二结账。林花郎说什么也不允,刘永无奈只好让了林花郎。说下次定要让他请。
此时酒店里酒客多了起来,大多忙活了一天了,晚上喝点酒放松放松。
一些酒徒是认识林花郎的,知道他是地痞,都不敢靠近他。
几人正晃晃悠悠的相携出门,门外忽然闯进一个身材瘦小的老头儿,他神色慌张,一面回头看,一面跨进酒肆的门槛儿。就撞在了正出门的林花郎身上。
林花郎开口就骂老头不长眼睛,抢着投胎。老头本就是一副惊恐的神色,如今又撞上了林花郎这样的痞子。真是福不双至,祸不单行,他又赶紧给林花郎赔不是。
刘永看老头背着个箱子,看来是个郎中,便劝慰林花郎。
正说着,门外又进来一个身胖家伙,一身灰色的麻布短衣,挽着衣袖气冲冲的进来。老头看到自己已经无处躲藏,只好躲在刘永身后。
那胖子进来就叫嚷着寻那郎中,问店里人看没看到过一个小老头儿。
店里吃酒的人本来都站着看热闹,一看这胖子是个凶神恶煞,便又都灰溜溜的坐下,谁也不想惹麻烦。
只见那胖子一副古铜肤色,看起来至少一米八五开外的身高,比刘永要高半头。身材虽胖却也结实,头顶随便挽了个球形发髻,不带巾帻。方脸方鼻方口,一双牛一样的眼睛里布满血丝,眼角似乎挂着泪痕。他挺着肚腩,架着膀子,迈着八字脚,神情间虽凶气十足,却又带着几分焦虑之色。他左顾右盼,虎视眈眈的在酒肆里东寻西找。
刘永有意挡住那老郎中,趁机带他逃走。林花郎看出刘永的意思,便叫赵四等人围在刘永周围,向店外走。
“站住。”
刘永等人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胖子喊了一声。
“你还跑。”胖子发现郎中一个箭步撞过来。这时候,赵四等人正围着刘永,却被胖子撞的四散倒地。
刘永也被把胖子挥手隔开,另一只手便把那郎中抓小鸡子似的抓了起来,吓得那郎中战战兢兢的不断求饶。
………………………………
第29章 神仙
那胖子不听老头儿的求饶,提着他迈开大步便出了酒肆,门口看热闹的赶快躲开。老头儿只得大喊救命。
刘永几步追出去,拦住那胖子。林花郎等人跟出来,站在刘永身后。大大哥既然出头了,做小弟的当然要跟着。
“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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