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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朝世兵-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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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沙门高僧,为何宁愿渡海前去中国传递佛法,也不愿意在当地普度众生?钱财……虽说身外之物,但若是听说佛像十丈高都是用真金铸成的,哪怕不到自己手里,也荣耀异常!
赵烈非常不齿这种行为,因为通过内部压迫来让外人羡慕,其实很难能维持得住政局和根基。民不着衣,食不果腹,却以世家之威畏怯天下,这样的感觉……其实仔细想想,整个世界,都在步这个制度的后尘。
一个制度是否崭新……得看汤药里入药的药草是否换了,否则还是一如既往的换汤不换药。
……
赵烈出灵州北上,一路上官吏提携相送,甚至户曹还临时组织了百姓送瓜果蔬菜,甚至有的百姓还被强迫送子孙为奴婢。
鲜于安通怀着激动和谦卑的心情想赵烈再三作揖,赵烈只是挥挥手,什么都不带,什么也不收,只是告诉他们一定要让百姓把东西收好。而后带着那些亲随和高如,趁着阳光明媚,尚且温凉的早上,慢慢踏上归镇的行程。
旅途之中,伴随着良田千顷与花红柳绿,几人倒也轻松息遐。高如穿着新衣,骑在马上,显得有些局促。但是良久之后,他还是找回了自己曾经的感觉,那种穿着短衣时候,滋意放纵,无欲无求的感觉。
赵烈忽然回头问道:“公平日,可曾游历名山大川,拜访隐匿的修士、方士?”
高如嘿嘿一笑:“清贫半生,除了河内和灵州,我还没去过别的地方呢!现在想来,人的寿命,忽然就变短了。之前我总觉得天生我命,不过看着满目疮痍,而今却发现要做的事情,有太多太多了!”
赵烈说道:“公祖籍河内?”
高如感慨道:“正是,我父祖曾学墨家,好侠义而善于做工器。奈何世道艰辛,祖父被乱军所逐,不知所踪。我父则因工器出现问题,身陷囹圄,实际上贼人却惦念我母亲的美貌。
父死母丧,族皆充婢。唯有我一人因为被接到了外房亲戚家里,逃出生天。从那以后,无论胡儿汉犬,我一个不近!”
………………………………
第二百三十二章 错综复杂
永安镇不适合种植棉花,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宽敞的地方供其种植。苜蓿草和粮草如今都得兼顾,什么也不能落下。因为草原上的人口,忽然爆棚,曾经唱着长调奔走在莽苍之中的牧人们,忽然变成了家养的马匹。
茹茹人甘心汉化,不仅在镇中,在草原上随处都能看见他们一直敬仰的佛像,反射着太阳释放出来的光辉。赵烈对此毫不犹豫,佛经与诸子百家并行,学用汉字,使用广韵官话谈吐办事。不出三十年,以这个力度办下去,茹茹人都将不知自己前姓为何,本来就没有文字记载的他们,将会彻底变成汉人,从骨子里!
永安镇里,算上鲜卑化的汉人,也不过千百人而已,还得算上萧叶若的到来。萧叶若不习惯草原的生活,纵然在大镇的正中心,压根儿看不到城池之外的样子,却也总觉得哪里不对。
她对北方的印象也非常不好,本来胡虏之地,加之自己又肤白貌美的。万一哪天匈奴人打过来,该如何是好?焉能让人掳掠去,做了蔡文姬?能不出门……尽量不出去,眼不见为净。
赵烈却不以为意,如今突厥与大周交好,加上赵烈如今盛兵三万,马匹与弓戈充足。除非拜崇赞真的想明白用二十万军队南下攻永安镇,否则根本不可能被破镇,妻离子散。
梁州(东益州)的家产,如今都放在萧氏的名下,徐氏一直在看管。萧叶若来时想着将这万顷良田当做赵氏的财产,赵烈却拒绝了。男子不食妻家之禄,倒插门儿的女婿,能做五天,坚决不做十天!
萧叶若与徐平沟通过这件事情,徐平却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赵子陵就是这么拧,别的事儿都好说,这个事儿,没的商量。
两年以来,棉花的试种已经彻底成型。放在府库之中,制作机张让那些女子参与所有工序。其实工序比较简单,不过想要做成……却需要下很多的手段。
首先人力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赵烈南下与灵州夏州明抢人口,其实也是为了这个。汉人,得自己生养才叫汉人的天下。女子不必学会太多纺纱织布的技巧,只要能将其采摘加纺线一体化,接下来的事情,都好说!
赵烈办完事,趁着中午日头正中,赶紧跑回家去吃饭。赵烈不在家,萧叶若一般都坐在主位。赵烈回来了,她也不肯挪窝,只是挨着赵烈坐着,似乎是故意给谁看的。
赵烈知道琼儿和萧叶若不对付,两个女子谁也不肯让步。不过萧叶若气势很足,而且时常与赵烈腻腻歪歪,琼儿一看这般架势,也很少去招惹她。
若是一般人处理这种事儿,没准儿就两个搂到一起劝解,但是到最后有可能导致一下子点燃炸药桶,两个女子彻底决裂。
清官难断家务事,一般赵烈回家,主要就是吃饭。别的事情,看见了也得装作不知道。女子的权力不能给的太大,很容易出现问题,天底下贤德良淑的女子,再能容忍也就只有一个位置。善妒是常有的事情,赵烈觉得自己不能因为太急把事情办砸,也不能一句话不说。
阿塔娜很豪放,她总也不搭理两个女子刚一见面便好像十辈子血海深仇一样,自顾自的吃东西。吃过了,还要照顾孩子去。三岁大的孩童,如今正是淘气的时候,一头黑发,一双乌黑的眼睛,一切都随赵烈,隐隐之中才会像阿塔娜。
萧叶若这时候放下饭碗,关心一样地拍拍赵烈的后背,提醒道:“今日上开府于礼前来拜访了,送了好些的东西。”
赵烈一愣:“怎么回事儿?他应该知道我在北边儿办事,方才我还回了总管府。怎么突然给我来个拜访?”
萧叶若摇摇头:“我和琼儿都未出面,只是听说他来了。可能最近夫君来来去去,很少在总管府休息吧?最近很多人都在与兄长说你的事情,可能都在关心你的问题?”
赵烈一拍桌子,说道:“对了――你们都下去吧――你们不说我还没想起来,这些人的目的,无非是盯准了最近的利益。你们最近不要给亲戚或者朋友乱说什么,等到尘埃落定的那天,什么事情都会水落石出!”
人心难测,很多事情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因为人心,太多事情都会走到一个你想象不到的地方去。生杀的权力,得会用,才能限制得住人的嘴,还有他们的心。
一件事放在一个人的身上会发生不同的效果,也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棉花这个东西……纺织起来其实很容易,而且也容易上手,如果人力足够,用不上个把月,都能学会纺织到成衣!
所以赵烈不能声张,也不能胡言乱语。因为这个东西,太容易传出去,太容易让人知道是做什么的。一旦传出去,整个体系的主导权便不可能再握在他的手中。
如果赵烈不说,依着贾氏对整个北方的市场绝对掌控权(南方不需要穿棉衣),能瞬间将体系的一切主动权牢牢把握在手中。
世家大族本身就是工业革命后的成熟体,赵烈尚且处在资本积累的原罪时期,一旦被发现,那就是一群麻雀啄米,到最后,什么都不会给赵烈剩下。反而会被挂在天空中,任凭百鸟啄食他的肉体,慢慢死去。
萧叶若说道:“萧玄又在发疯了,这两天一直拉着咱们儿子跑来跑去。我这几天一直提心吊胆的,生怕儿子摔下马来。”
赵烈一笑,生在草原,就得学会飞翔。牧人们都会在儿子几岁的时候,就让他们感受马背。赵烈也不甘示弱,他的儿子,得文武双全!
萧叶若见赵烈毫不在意的样子,轻轻捶了捶他的背,娇嗔道:“你快与你的小舅子一个官职,好让他别再来烦我。我这一天没有事情,心脏都快跳出来了。等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不得当场晕厥过去?”
赵烈说道:“好好,他也逐渐长大了,让他从小开始做起!”
……
几日之后,北山传来消息,在东南二十里的地方发现了三处矿源,不过看样子,露天的不是特别多。卫封称此矿正是赵烈所说的矿,以其成色来看,并不富有。
不过放眼北方,已经算是中上等的矿了。中国的矿大抵如此,有的多却富含的少。很多时候费了半天的人力,却只能提炼出千八百斤,乍一看都觉得挺亏,但是放眼北方……也只能称以为聊胜于无。
不过这项技术,很难学习拓展。球墨铸铁,本身就要求严格。如今天下,能做球墨铸铁的仅仅卫封一人而已。开矿采源,最多也就算得上是铸造,算不上量产。
想要量产,得经过漫长岁月的传承。首先便是这个技术的传承问题,老者不肯轻易外传,加之本身艰难无比,这一个技术的传承……就得十年以上的心血。
在达到要求之前,一切矿藏都是一堆废铁,等待着卫封铸铁。不过好处也是有的,球墨铸铁的各项指标,都比碳钢来的生猛,以铁代钢,做什么在这个年代都是大材小用的。
虽然破甲需要的是重武器,可能铸铁在战场上再强力也会受限制,但是一旦恢复这项技术,今后无论用在哪里,都会节省不少的力气和时间(百炼钢费时费力,綦毋怀文锻打的兵器只有三千左右,装备齐军最精锐的部队,仅此而已)。
刘贺孤等军不在于礼等人的视线之内,赵烈可以随心所欲的驱使。前段时间刘贺孤领兵北巡,很大程度上也是受了赵烈的影响。用兵得狂,谨慎藏在其中。
行军用兵,忌讳瞻前顾后,见得利益便摇摆不定。刘贺孤点火就着,本来就向往驰骋大漠,回到祖先故土的他,便收不住自己的这颗心。
向东向西与阿史德部甚至照面了一个来回,惊得当地游牧的牧民以为周人来攻了。
卫封带着矿石从河北匆匆归来,赵烈则跑去河岸迎接。卫封将手中那一块隐藏着精光的石头递给赵烈,说道:“总管的志向……可以成!我思揣我也老了,恐怕这么下去也是时日无多。我准备找两个年轻的徒弟把这个技术――传承下去!”
赵烈着手与贾智彦布置在北山开矿的人手还有布局的想法,首先便是筑城修寨。城寨不能太小,太小很容易攻破。就像草原上如今还矗立着的残破子城,对付茹茹人还好,对付匈奴人……就算了吧。
北山也需要一个大城,总共历时,最少也要一年以上。而开矿的话,贾智彦以为,浅露在地表的矿脉足够前期的投入与生产。
先将两座高炉立起来,沿河修筑子城三个。球墨铸铁并不复杂,却实在很难,而且需要的手法和耐力很是惊人。百炼钢能一年产三千,材料还不好凑齐,球墨铸铁则一年能一万,不过只有一个人能做。
这便是初期北山需要的一系列基础设施,有可能一不小心,赵烈就得把裤子当了筹措资金。
……
赵烈并未声张,不过天下可没有不透风的墙。也许一朵小小的棉花,从汉末就已经在西域生长,却经历了一千多年才传承到整个东方。
虽然人们不知道这朵棉花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是他们还是嗅到了蛛丝马迹。来往商贾,很多都是世家大族的家臣,他们驱车以牺牲重金假装贸易,也想一睹棉花的风采。
王氏则派人过来,打着探亲的旗号。实际上的目的,也已经暴露无遗。同来的,除了并州(并州是汉朝旧称,我喜欢以汉称天下)王氏的人来“探亲”,荥阳郑氏与清河崔氏也对此事有耳闻。
甚至苜蓿草,也有人过来洽谈。杜氏与房氏则盯上了赵烈本人,道听途说之下,他们忽然觉得赵烈眉清目秀了起来,是个当女婿的好材料!
赵烈猛然抬头,忽然觉得,天下大势形成了一种风暴……而他则成了风暴的中心。
………………………………
第二百三十三章 大突厥
太阳的光芒从东方升起到西方落下,在东方国家只需要不到十个时辰,但是在草原上却需要将近二十个时辰。
辽阔无边的大草原,其实是一种上天的恩赐。它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居住在它上面的民族,更是连同整个世界的一种莫名意味的土地。
早在几千年前,各个地区还是一片游牧自居的时代里,四个文明古国便凭借着自身的智慧和无尽的繁殖能力,将自己的力量推到了巅峰。而四个古国无一例外地将一条狭长的道路,当成了他们相互之间若有若无串联的通道。
在几千年人类不会相互知道彼此存在的岁月里,这条道路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不可能。从无穷无尽的马匹到铠甲和刀矛的制造,西方向东方学习了不仅仅四大发明,无论是音律还是乐器(梨形乐器中国是祖先,从乐器上看,传承了数千年之久的四个古国的梨形乐器,如吉他等包括电吉他都是以中国的琵琶为原型的,且琵笆能演绎出所有梨形乐器的所有演奏方式),还是骑马射箭的武器装备,都有很大的传承痕迹。
而东方则向西方学习了一定的宗教(中国与草原都崇信天,天是一种泛泛的概念,风调雨顺便是一种信仰,长生天的概念并非蒙兀尔人专有,早在夏朝末年便已经形成),接受了很多东方不曾拥有的种子和食物。
游牧的民族则将东方的扎甲,锁甲,锻钢和马蹬还有马鞍带去了西方。西方则将蹄铁带去了东方。当整个世界的大幕拉开的时候,一切……其实都已经结束了。
(乙息记可汗死的实在太早,前文就出现了很多的错误,木杆可汗阿史那燕都553年便上位称大可汗,一直以来阅读史料庞杂,顾不上纠正,还请谅解)
东方的古人很早就发现了地是圆的,因为他们忽然发现,站在高处向四周眺望的时候,会发现尽头是圆弧形的。而后东西方的人们便觉得,只有龟壳与之相似,所以东西方的神秘之事,例如占卜和星辰,都会用到龟甲,实际上只不过是人们对世界的认知而已。
而牧人们却发现了别人都不曾发现的东西,那就是如果带上铜壶沙漏记录当天的时辰,用最快最好的马猛地向东奔去,便会发现东方的日落,比西方的日落早了将近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
这个真理,从东西方两个国家传递出去的时间,却在千年以后。而那不落的太阳,牧人们也都在北极圈的特殊时光里,见到了其真正的面目。
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太阳永远悬挂在天空之中。牧人们觉得这是一种神迹,东方的圣贤们也在夸父逐日和山海经里发现了这样的现象。但是没人解释,没人通晓,只有生存与杀戮,在这茫茫的人海和草原南北,宽阔的土壤却只有狭窄的那么一条路。
木杆可汗为人暴怒,奋勇且好杀。匈奴人本就凶狠不知所谓,加上这种性格特点,经常大杀四方。
在他的面上,有着刀矛切割的痕迹,那并不是兵祸连天的象征,而是失亲之痛的代表。匈奴人一脉相承的丧葬制度,失去了亲人不仅要哭成泪人,还要用刀割面,以刀切耳。以表示对先人的追思和心痛至极的情感。
在拜崇赞的教导之下,突厥强盛的非常之快,但是留下的问题也非常的巨大。高车部落太多,柔然遗留的部落东西迁徙,各自为政。
东西距离实在太远,导致林林总总的小可汗与特勤非常之多。仅仅东攻室韦和高句丽的特勤与小可汗、典军就二百多人,动辄军队与部落三四十万。但是权力分散,不能强制。
558年冬,拜崇赞的背疾越发严重。病发最厉害的时候,甚至影响他翻身的动作。木杆可汗成天守在他的身旁,国事甚至都不想考虑,每每遇到自己无法处理的棘手问题,便犹豫着给拜崇赞提出。
年老体衰……草原上的雄鹰年老的时候,会找一个山崖,俯瞰着天下苍生。仰望着它曾经飞过的天空与草原,慢慢沉睡在自己最后的栖身之所。偶尔梦醒……甚至还能看到野兔,就在自己的脚下。它飞过去,视线好像放在自己的利爪上,一下子将其彻底扑倒,然后抓着飞上天空。
那种一跃八千里的感觉……真的让人怀恋。老了……便只剩下疼痛和悲伤。昔日跃马扬鞭在大漠之中纵横,看着女子的笑脸还有孩子们的追逐,眼神之中的流转都是一种真切。
拜崇赞狠狠地咳嗽了几声,慢慢挪动了一下已经渐渐麻木的手臂。他想起了曾经陪着自己的牧马和女人,壮心不已,这便是古人的追求。但是当人老了的时候,站起来都会是一种奢望的时候。
那些徒增烦恼的厚重……只不过是人的借口,一种挣扎。要问他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女子么?那个纵然骑着世界上最快的白马却也追不上的婚车,还是曾经看着满口黄牙的妇人将马奶偷偷一口喝尽,然后对他死不承认?
过眼云烟,对于他来说,最后悔的还是那未竟的心愿还有如果能再早一点儿追上赵烈的脚步。赵烈是个什么人物,将来会有多大的作用,他拜崇赞非常清楚。熟读了东方历史几千年,他还是清楚姜维之于诸葛亮为何等地位。
朦胧的睡眼还有冰凉的后背,让他有些清醒。疼痛的感觉还有好像女子柔弱的小手在他后背轻轻点缀着什么,他想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全身都不听使唤,眼睛甚至好像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的蜘蛛网,只能模糊地看到面前人的黑影,却看不清那种他想看清的一切细节。
他的心里既冷静又躁动,良久双手才能慢慢活动。冬日的清晨,一如既往的呓语不断,似乎一直在追求着什么。木杆可汗握住大国师的手,泪水满盈。
侍女的手,早就已经熟悉了拜崇赞粗糙且流着脓疮的后背。那力度极其轻柔且不着其痛点,从萨珊帝国和东方帝国求来的药物,甚至可能只会延缓他的时光。背疾实在太深了,按照东方的说法,叫做病入膏肓。
拜崇赞一直想写一些遗言,他怕自己真的到了那天,再也不能说话,再不能握笔。再也不能握着笔,披着毡子静静地看着雨雪,慢慢将自己的生活滋润起来。
富国强兵……四个大字,写尽了历史沧桑,千古更迭。究竟怎么样,才算真正的富强?冒顿单于的威风,他在中华的历史之中读过。那样的雄武气盛,又是怎样的一种体会?
想要做到的太多,但是能做到的……却实在太少太少了。
拜崇赞的后背,已经无药可救。整个人的颓废,好像有无数只虫子从他的后背上,将他的一切全部抽空。他有些无力抵抗,只是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身体轻松了不少,慢慢地伸出手,说道:“扶我起来……我还能为匈奴……走上最后一程!”
木杆可汗与众人将他扶起来,慢慢搀扶到桌子附近。拜崇赞摆摆手,狠狠地喘了几口气,而后说道:“等等……这段路,老夫走的实在……实在太费气力了。”
木杆可汗难过得几乎不忍,众人见到的,这是他第一次别过头去忍住眼泪。拜崇赞说道:“草原上的狼,永远不流泪!要做,就要做真正的王者!去岁那些野狼,想掏咱们的窝,咱们不也……不也挺过来了!”
国事如同草碟,放在桌子上成了山峰。东西数千里的梦想,都在他这一纸之间。改制军队,迁徙部落,吞并外姓,融合家国。一切的一切,都开始变成悠悠火炕下的火苗与枯树,哔哔啵啵的,扰人心神。
桌子上最显眼的,当属嚈哒人的种种劣迹和萨珊帝国使者送来的三部文书。拜崇赞二十有三开始接触汉文,六十有三开始学习萨珊文。这一切,都属于天命!
时光仿佛回到了曾经的笔耕不辍,拜崇赞忍着疼痛,将书信一一拿起来,慢慢看里面的东西。一群打扮半文半武,长相粗匡的,便是匈奴特有的文士。
众人捧书擎笔,战战兢兢地守候。生怕会漏掉一字,生怕会失去了大事上的一点一滴。拜崇赞看了良久,拍案说道:“狼和鸡怎么可能在一个圈里同食?”
众人诚惶诚恐,根本不知道这狼与鸡,究竟说的是什么。拜崇赞吐了口气,说道:“萨珊使者的话……很中肯!对于嚈哒人的事情,不必留情!整个大平原,就是我匈奴最肥沃的宝地,不能让给他萨珊波斯!”
木杆可汗这时候才豪气地说道:“那我便动兵用人,发兵与萨珊相邀。土地是争抢得来的,部落是杀伐聚集起来的,没有刀兵,就好像狼没了牙齿!嚈哒人,就是狼的敌人,就是咱们匈奴的敌人!”
拜崇赞已经老了,对什么激动的事情,彻底失去了兴致。他的耳朵已经开始与外界失去了一定的联系,做久了,背疾也不允许。
他忽然想起了什么,摸索了一阵又一阵,最后从案几下找到了一张画像,一张属于东方人特有的面貌,手中持着的长槊,让人印象深刻。
拜崇赞说道:“此人……得死啊,他就是狐狸,一条油光水滑的黄色狐狸,是整个草原的敌人。”
木杆可汗自然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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