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炽焰烽火骤-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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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奇特的是这具身体额角同样拥有一条自上而下的伤疤,从疤痕形状来看像是被刀剑所伤。长长的伤疤从额角一直延伸到了鼻梁,整体贯穿了眼角和眉毛,覆盖了脸面的四分之一,看着尤为惊怖。王亦不自觉的一皱眉头,整条伤疤竟好似活过来一样舞动翻腾这条伤疤和之前王亦头上那条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只是这条更加的长,更加狰狞。
虽然伤疤给王亦的面容减了两分,不过他整体面貌还算比较清朗潇洒。
圆脸,厚唇,英挺鼻梁,浓眉大眼,英气的脸庞还带有未干的血迹与淡淡煞气,看起来像是一位战士经过战斗,浴血厮杀了一番。
不过终究是因为这具身体的紫发与身世,镇上居民都认为他的父母是被他自己克死的。
因为紫发被认为是恶魔的象征据传说只有上古大魔神才会拥有这种奇异发色
……
洗漱完毕后王亦不想在此多做停留,起身便往小溪下游走去,他要回下游的家里好好理一理今天的这番奇遇。
日落黄昏,偏僻的小镇外围很少有人影出没,镇子笼罩在一片金色霞光之中,迎着余晖,甚至能看见远处迎面走来一名黑发少年。
少年在朝自己招手。
等等,黑发少年?招手?
晃了晃脑袋,王亦从美丽的暮霞景色中拉过神来,定定看向对面一脸笑容的黑发少年。
他是谁?怎么一副好像和我很熟络的样子?
黑发少年看见王亦之后,兴奋的一指自己腰间布包,笑着说道:“嗨,王亦,今天的收获怎么样啊?哈哈,我今天可是被一位大人赏了一枚镜空呢厉害吧?现在我要去买面包,晚上来我家吃热面包吧?”
对了这家伙叫泰平和自己一样是战争孤儿
两人同住在平民窟,而所谓的家,其实就是平民窟桥洞底下的一个窝棚而已。
当年王亦刚来到这座小镇时,泰平就已经住在这里了。
开始他还对王亦颇有照顾,亲自领着王亦在小镇周围转了一圈,告诉他哪里能去帮工,哪里是最大帮会的地盘。
不过王亦从之前的记忆中得知,这位看起来表面和善的少年,私底下却干了不少丧尽天良的买卖。他经常偷窃镇子里其他镇民的财产牲畜,也经常和那些帮派成员占道抢劫,欺霸镇里其他弱小群体。
由于小镇地处偏远,并不受联盟军队“炎鸦军团”的直接管辖,而是由镇长的私人卫队来统一管理,而镇长又与这些帮会狼狈为奸,一起迫害镇民。久而久之,小镇变得越发萧条,人民都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但大家都敢怒不敢言,一旦开罪了某一方,那么以后可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听到泰平的邀请,王亦昂起头,做了个沉思的表情,随后婉拒道:“算了,我今晚还有事,得先走了。”他可不想和泰平有过多接触,谁知道这家伙得罪了多少人。与他掺合在一块,变相就证明自己堕落了呀虽说在别人眼里王亦是邪恶的象征,但他自己却不这么认为,新世纪五好青年,说的不就是自己嘛。
眼见王亦要离开视线,泰平突然伸手拉住了王亦的胳膊,啧啧有声的嚷道:“嗨,嗨,天呐看看,你的脸这是怎么了?你是不是打架了?”
“没有,这是我自己修炼的时候,不小心磕伤的。”
“你又去修炼了?要我说,咱们这些孤儿无权又无势,没有系统的修炼或绝佳的天赋,是永远晋选不上勇士的。”
“总得努力试试不是吗?还没有激活,谁又知道自己未来是什么样呢?好了,没什么事的话我真要走了。”绕过泰平,王亦大跨步离开。
“王亦,晚上别忘了来我家吃热面包啊。”
血脉激活,风扬大陆的孩子们都会在16岁时进行血脉激活测试,如果你激发了勇士血脉,那么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勇士”了而有些天赋异禀的天才甚至会直接被军队或世家挑中,进入到学院开始系统的学习。当然,激发不了血脉的孩子,只能成为乱世中那些碌碌无为的普通人类,从哪来,回哪去。
风扬大陆极为崇尚武力个人天赋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未来与前途,这里英雄主义空前盛行,孩子们都希望有朝一日能成为那个拯救世界的大英雄
在这个世界想要出人头地,你只有两种办法:1成为勇士,2从商。
然而从商并不是什么人都能成功的,前提是你必须要有一颗经济的头脑,还要有一定家底和人脉。
在这个魔族和魂兽横行的大陆,想要当一个诚信商人,没有一定实力基础,只会沦为别人口中的食物,在优胜劣汰中沦为残次品。
太阳已悄然落逝,留下那片泥金般的回光使天空变成了玫瑰色,从金黄变瑰丽,浓浓重重,铺天盖地,倾洒在一座灰色石拱桥上。
桥洞胡同是贫民窟偏远的一处孤儿聚集地,一座石桥架在小溪上,溪水缓缓从桥下流过,桥的一边连通着一个胡同,两边林立的民居起到了遮风挡雨的作用,不少孩子都同住在这里。
慢慢走进桥洞胡同,进入了熟悉的窝棚,王亦躺在简陋的地铺上开始为自己今后出路做着打算。
“当商人肯定是不行了,我没有那个经济头脑,别说头脑了,我连一个铜板都没有……”
这些看似虚无缥缈却又不得不考虑的事情,搅的王亦脑袋跟浆糊一样,不一会就折磨的他迷迷瞪瞪昏睡过去。
………………………………
第三章 歌
一觉醒来,日上三竿。
窝棚的帘幕缝隙钻进一丝莹白,冰冰凉凉扑在脸上,让王亦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撩开黑色破布帘,眼前世界变得一片朦胧。石桥隐隐掩在白雾之中,太阳的光艳也被隔绝在外,溪边成了白色的世界,四周静谧异常,几只棕色鸟儿擦着地面险险飞过,嘴里发出“唧唧”得意的鸣叫声。
“起雾了。”王亦抹了一把脸,用衣服袖子擦了擦嘴边的口水渍,起身往小镇更外围的采石场走去。
昨天他想了一下午,要想融入进这个大陆,就必须要先适应这个大陆。以前这具身体的主人早上起床后都会去镇边采石场帮工,下午一般则会去镇南的小林子里进行自己独特的体能锻炼。
王亦也决定先按照习惯,去采石场那边探探情况。石场帮工不仅可以得到工作餐,运气好的话,甚至还会有赏钱。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饭自己穿越之后一顿饭还没有吃过,此刻肚子正在一直不停的“咕咕”抗议。
采石场与桥洞胡同仅隔着一条溪流,跨过石桥,大约再走一刻钟左右就能到达。
这里是梅斯镇的主要经济来源。
采石场原本是属于落日城的石矿资源,后来因为运送矿队经常在路途中被强盗侵扰,落日城也没有那么多兵力用来清理盗匪,所以这里就慢慢变成了镇长的私人矿场。
镇民们统一受雇于镇长,开采出来的石矿上交给镇长卫队,仓库里的石矿积攒到一定程度后,再由镇长派兵运送至落日城,从中赚取利润差价,而镇民们仅能拿到一点被镇长克扣之后的辛苦血汗钱。
不过这里仍是广大镇民的理想工作场地,在采石场工作的工人可以吃到免费三餐,就算不为了那低廉的报酬,光是食物的诱惑就让不少人趋之若鹜。
“王亦,我要是你我就不会再来采石场了。”走在石场运货大道上,王亦耳畔骤然响起一个雄厚的嗓音。
“对对,队长说得对,我也同意。王亦,我要是你,我早就自杀去了,你说你活着还浪费粮……”
被唤作队长的守卫突然朝他身边这名多嘴副官怒吼道:“谁让你说话了?闭嘴”
“……”
“王亦,我并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觉得你还小,身体太脆弱了,不适合这里的高强度工作。况且,你也知道比尔经常在附近游荡,他可是对你们孤儿视若仇敌呀。所以,你还是多去镇子里其他地方碰碰运气比较好。”
说话的两名卫兵,带头是采矿场治安卫队队长,旁边那位是他的副手,上午两人照常都会在石场外围巡视一圈。
卫队队长已经多次劝导王亦,劝他放弃这里这份艰苦的工作,他认为王亦如果执意继续在这里干活的话,早晚会出现点意外。
王亦闻声扭头,看着眼前似曾相识的汉子认真答道:“谢谢队长提醒,我觉的石场工作挺好的。管饭,有时还有零碎工钱,这里不仅可以锻炼我的身体,还能磨练我的意志。”这名守卫队长从来没有因为王亦的紫发而歧视过他,王亦对他的印象还是非常不错的。
“哎……”
队长叹息一声,暗自摇了摇头,嘴里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联军什么时候才能传来胜利的消息,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真他娘的想上前线打仗去”说完也不理会王亦,摇着头自顾自的离开了矿场。
旁边矮个子副官见状赶忙屁颠跟了上去,临走前还不忘提醒王亦一句:“紫发小子,你最好给我老实一点这两天要运送矿石去落日城,你要是敢在这里闹出什么幺蛾子,可别怪爷爷我翻脸不认人”
矿场浓雾渐渐消散,一缕金光透过天地射在王亦脸上,他伸手作檐,无所谓的咂了咂嘴巴,“这话我都快听腻了……哎,实力弱小,还真是不招人待见。”
“一二,嘭。一二,嘭。”
采石场门前,不断传出一声声大锤敲打在石块上,瞬间迸发出来的震耳欲聋的撞击声,与人们一声声的整齐口号声。
这些常年在采石场工作的大汉,皆已锻炼出了最省力,最便捷的采石方法。矿稿的每一下挥舞,都能用最小的力气,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横劈竖凿,每一下都有着其特定轨迹,每一下都是那么精准,那么充满爆发力,简简单单一招一式都昭显出它那与众不同的威力与恐怖的破坏力。
王亦以前每天都会来采石场偷师学艺
尽管经常被人呼来喝去干些白工,但他却暗暗把这些大汉挥舞大锤的样子记在心里,下午就到小树林里独自练习。王亦觉得这个方法颇为新颖,便也站在工人边上,津津有味的观摩。
工人们手里大锤每挥舞一下,四周空气就会发出呼呼旋空声,矿石紧接应声整个粉碎碎石四散而溅,尘土飞扬中,不时有矿石发出嘣嘣惨叫,从朝气蓬勃变得体无完肤。
“普通人力量都这么大,不知道勇士会是什么样子呀。”一切都是那么新奇,王亦睁着大眼,观察着矿场的一切。突然,一只粗糙大手按到了他的头上,“臭小子,愣着干啥,快去把仓库里的工具都搬到我这来。”
这声音……是矿场陈大叔王亦记得他的声音,是以前经常关照自己的那位大叔
王亦并不知道陈大叔的全名叫什么,只知道这里工友都爱喊他老陈,他自己便有样学样叫他“陈大叔”。
陈大叔的职位类似于工头一类的基层管理员,基本上只要王亦来到矿场,这位大叔都会给他安排一点杂活,然后给他提供一顿美味餐饭。工作量巨大的时候甚至还会给他发几个镜空,算是唯一对他比较友善的人了。
“哎知道了”王亦一边应着,一边跑向东北角的木屋仓库。
“紫发怪物,你怎么又来了?老子看见你就烦”
“哈哈哈,我看啊,八成是你家那位又给你脸色看了对不对?”
“哎呀可别提了,我家那黄脸婆天天没事就喜欢乱发脾气,天天都是更年期换了你也你受不了啊”
两名扛着铁铲的汉子坐在一块巨石上调侃着紫发少年,这些家伙把王亦当成了笑料,没事就喜欢撩拨他。以前的王亦每到这时都会红着脸,羞羞怯怯手足无措,不过这次王亦却面无表情,风轻云淡般从两人身边一掠而过,直往仓库而去。
“咦?这小子,今天给我的感觉怎么不一样?”
“嗨,你管他做什么,马上要去落日运货,你到底有没有被选上呀?”
锤的重心靠近锤头部分,远离使用者手臂,而剑的重心相对离使用者手臂较近,所以使得锤在挥舞时更难控制。不过矿工们运却用自己的办法,弥补了这些劣势,矿锤在他们手里,就像是死神镰刀,每一下挥舞,都会带走一块石头的生命,如果石头有生命的话……
没有在意工友的调笑,王亦脑子里正胡思乱想,低头赶路中一个稍不留神,脚下一滑,不小心撞进了身前一个人的怀里
“咚”
“哎呦,你他吗走路不长眼睛啊”王亦刚想张嘴道歉,只听“啪”的一声,一个结实耳光落到了自己脸上。
耳膜嗡嗡作响,王亦有些错愕的张了张嘴,抬头看清了眼前来人。
是比尔那个经常欺负自己的帮会混混
比尔自然也是这矿场一员,不过他从来都不干活,仗着自己爹是镇子里最大帮会的会长,整天就喜欢在矿场里混吃混喝,作威作福。
他一定一早就等在仓库这里趁王亦稍不注意,自己撞上来找茬的
这人最是喜欢欺负那些无权无势的孤儿,看着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比尔就会得到巨大的满足。不过以前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紫头发小子,今天不知为何却一反常态怒视着自己,这让比尔感觉威严受到了挑衅,堂堂梅斯镇比尔何时被这些孤儿杵逆过周围越聚越多的工友都在小声交流,从他们嘲弄的眼神中不难猜出,这些家伙正等着看自己笑话呢
比尔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热,他再次抬起手,大声怒骂道:“废物你他吗找死”
王亦一个灵活矮身,躲过了比尔胡乱挥舞的手臂,脚步交错,急忙向后倒退几步,避开了比尔的攻击范围。
“哎呀,怎么回事呀?比尔?算了算了他一个孩子,不懂事。你跟他计较什么,对不对?我刚才还看见矿长在找你呢,你快过去一趟吧”吵闹吸引了远处的陈大叔,他眼见场面胶着,大老远就在那吆喝。
比尔收回手,看着跑到身边的工头老陈,只好嚣张的晃了晃拳头:“哼,老陈,今天我给你个面子。”他怒视着王亦,咬牙切齿缓缓吐出了几个字:“小,崽,子咱俩走着瞧”
一旁陈大叔打发走比尔,拍了拍王亦脑瓜憨厚安慰道:“好了好了,别往心里去。他不敢光明正大对付你的,快,去拿工具吧,这两天大家都会分批前往落日城,矿场人手紧缺,好好干活会有工钱拿哦。”
“恩。”
整个上午,王亦都在默默观察工人们的一招一式,要想在这片尚武大陆生存下去,只能不断充实自己中午在矿场吃过饭,王亦告别了陈大叔,迫不及待的想要到小林子里去一试身手。
树林就在小镇偏南方,这里了无人烟,是只属于他自己的私人小世界。
按照记忆,王亦来到了树林边缘,放眼望去,一片碧绿接天连地,树林里的树木普遍都在56米左右,但是在树林中心却有一颗长达10米多的巨树这颗巨树就是王亦此行的目的地。
把这棵树称作这片树林的树王也不为过,双人才能合抱的粗壮树干,笔直的枝条延伸出无数如玉般青翠的绿叶,一道道深浅不一的剑痕集中在树体中央,大约削去了五分之一的树干。
王亦伸手摸了摸剑痕集中处,这,是他以前锻炼时挥砍出来的痕迹。
回身在一处隐秘草丛里翻找出自己平时锻炼时使用的石剑,双手紧握用力挥了挥,空气中随即发出几声呼呼的破空声。
说是石剑,其实也就是一把通体窄长,两面宽厚的笨重石刀罢了。经过反复打磨,在手柄处缠上布条,这就是他自己动手制作的武器了。虽然使着不太顺手而且笨重异常,但练习的话勉强够用。
按照暗中从采石场背到的招式,王亦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朝大树剑痕处劈砍拍击。
下午的太阳最是毒辣。
高温的持续烘烤让王亦感觉像是置身于火炉一般,机械般的挥臂也让他的身子感到一阵阵虚脱。
小草低垂着头,在太阳的毒刑中缴械投降,只有王亦还在咬着牙关,吃力挥动着自己的臂膀。
他不想再被任何人欺凌不想再被人用有色眼光来看待自己那么只有一条路,努力提高自己的实力,让他们统统来仰望自己即使汗流浃背,付出再多辛苦也值得
……
阳光渐渐隐去,日落西山,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余晖照射在王亦脸上,汗水珠光的反射让王亦的脸看起来如宝石一般闪闪发亮。
“坚持就是胜利,今天再次圆满完成了任务一万下劈砍”
满意的甩了甩胳膊,把石刀仍进草丛,王亦举起双手仰头美美赞叹道:“啊美丽的天空啊新鲜的空气啊未知的世界,未知的挑战,哈哈哈”
经过一下午的高强度锻炼,王亦肚子又开始咕咕乱叫,他打算就地取材,在这树林里抓几只野味来解解馋,尝一尝这个世界的野兽到底是个什么味道。
“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生物都长什么样?要是有美人鱼这样的生物那就太棒了嘿嘿嘿。”之前身体的主人都是采石场锻炼小镇3点一线的枯燥生活,基本没接触到外面的世界。而这具身体的记忆也是断断续续,除了懂事以后逃离到这个小镇的记忆和最基本的常识,其他被王亦所接收的,简直少的可怜,这也让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
环顾了下四周,王亦随意扒拉着身边一处草丛,寻找着他的第一个猎物,正当恍惚之际,眼前突然闪过一道犀利白光一缕草香飘至鼻端。
只见一头通体雪白,足球般大小的肉团忽闪而过,一头莽进了旁边的树丛。
“什么东西?不过既然被我看见了,还想跑吗哈哈,今天的晚饭说不定有着落了”
兴奋的王亦闷头钻进草丛,直追那道敏捷白光而去。
“呼,呼……那是个什么东西?怎么跑的愣快,竟然怎么都追不上它。呼,呼……小家伙太灵活,真是不好抓呀。”
一刻钟后,“看来不能漫无目的追赶,我得制定一套计划或者方案……”
半小时后,“啊啊啊这白球跑哪儿去了?我的晚餐呀白追了呀累死我了……”
天空在他漫无目的追逐中渐渐黑了下来,王亦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最终连那只生物的毫毛都没有碰到,他愤怒跌坐在地,嘴里嚷骂道:“该死的,别再让我看见你下次一定不会这么轻易就让你跑掉了”
“神话降临。死亡之域只身灭魔,斑驳的阴影,迭迭幢幢。远方传来的号角声,那是一条不归路……”
突然一阵抑扬顿挫的歌声袅袅传入了王亦耳中曲调是那么悲凉空灵,嗓音是那么的优美婉转,两者完美结合在一起,不仅没有丝毫格格不入的别扭感觉,相反还非常唯美动听,给人一种通体舒畅,心旷神怡的感觉
陷入陶醉中的王亦不自觉迈动脚步,如入魔一般往歌声方向寻觅而去。
越靠近歌声,曲调越发的响亮,王亦绕过一棵大树,来到了一片空旷草地上。
“谁?”
………………………………
第四章 少女与乞丐
恍恍惚惚中王亦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前进中脚底发出的沙沙声,直至接近歌声,一名女孩的质问声响起后,他才一个激灵,慢慢回过神来。
“谁?”少女喝问道。
循着声音望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一头被晚风拂动,扎眼醒目的银色长发。浓密的银白如瀑般垂于腰际,随风而动的秀发好似锦缎般柔顺光滑。
女孩刚才正坐在一块石头上唱歌。
当她回过头来后,王亦好以借着月光看清了女孩的面容。
少女用手捂着自己的一只眼睛。
挺直的琼鼻,小巧的樱唇,秀气的弯眉。鹅蛋脸上另一只乌黑明亮的大眼睛,好像黑夜中的手电筒,直直注视着王亦。
清风擦拭,几绺银丝贴着她的脸庞调皮的来回飞舞,女孩拢了拢耳畔发丝,惊慌失措的她很快就镇定下来,抿着红唇,噗哧一声笑问道:“是你啊,你怎么在这?”
王亦很确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女孩
“我?呃,我听到了歌声,所以……”
少女脸蛋一红,忙追问道:“你都听到了?”
“恩,你唱歌真好听”
女孩害羞的低了下头:“没什么大不了的,有许多人唱比我还好听呢。”虽然谦虚的否定着,但语气中却夹杂着一丝欣喜。
“歌声直透灵魂,婉转动听的歌曲不是谁都能唱出来的。”
少女好不容易缓过来的小脸又是一红,她被王亦直白的夸赞说的有些不好意思,只好扯开话题反问道:“你怎么跑这来了?”
王亦顿了顿,如是说道:“我刚才在林边发现了一只奇怪生物通体雪白速度飞快我一路追着它到了附近,听见你的歌声之后才被吸引过来的,话说你认识我吗?”
女孩先是皱眉思考了一下:“你说的是毛宝吧?”随后又掩嘴轻笑道:“梅斯镇鼎鼎大名的紫发王亦,谁不认识啊。呵呵,不和你多说了,这么晚我该回家了。”
那白球叫毛宝?什么鬼名字……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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