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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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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好像司霄有什么异动,他就会立刻出手一样。

    被火热的目光盯着,司霄却像个看不见的瞎子,不厚的衣服都要被视线穿透,他却没有任何表示,不过是走进容一人仰躺的隔间,盘腿坐下。

    他坐姿端正,眼睛微合,通身气派,竟然不比白云城主更少。

    那是久居上位才会有的气势,无论他表现得有多亲和,都逃不过习武之人的眼睛。

    叶孤城听完朗月的话,淡淡道:“他是说,他想留下来养伤?”

    朗月回道:“是。”

    叶孤城沉吟,他道:“你觉得,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朗月道:“久居上位之人,怕是官家子弟。”

    叶孤城道:“何以见得。”

    朗月道:“当他见我时,眼中有惊讶之情一闪而过。”

    江湖人不大拘男女小界,知名女侠更是数不胜数,容貌与智商并具的女人更是能将江湖豪杰甩得团团转,有这些珠玉在前,江湖人对女子的态度可是比受正统教育出生的酸儒好太多。

    司霄绝对想不到,只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的老底就被平日看不起的女人掏了个干净。

    叶孤城道:“你看他武功如何。”

    朗月道:“不清楚。”

    叶孤城奇道:“不清楚?”

    他清楚身边婢女的眼力,却想不到,她们也有看不透人的一天。

    朗月道:“那人的气派见识绝对不同于凡人。”

    叶孤城道:“哦?”

    朗月见过的人很多,即使她在江湖上名声不显,但有名的江湖对战却是一场不落,为的就是培养她出色的眼力,光是在培养婢女一世上,叶孤城就堪称是煞费苦心。

    朗月道:“我观此人气势,怕是比那些有名的大侠还要高上许多,能够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列。”

    叶孤城了然道:“但他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

    朗月又不说话,她的所思所想,已被城主尽数道出。

    叶孤城陷入沉思,郎月的见识,已很少有人能超过,她没见过的江湖人,这世界上几乎不存在。

    一个见识眼界远超常人,但却从未在江湖上出现过的青年,听起来有点意思。

    他道:“带他来见我。”

    既然手下的王牌婢女都无法判断来路,那自然要让他亲自看看。

    自称司霄的年轻人还在盘腿打坐,像在冥想。

    已经很少有人用这方法提升武功,因为太耗费时间,每一秒都是对灵魂的打磨。

    保留静室,冥想,只有顶尖的剑客才会不断打磨自己的道。

    朗月像一抹幽灵,飘到年轻人身前,她道:“跟我来。”

    命令的语调,在年轻人的前半生中经常听见,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对他这么说话,从他眉宇间的威严便可看出一二。

    忽然听朗月说,他也不恼,反倒是顺从地站起来,道:“好。”

    他也想见见,此间的主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他猜,那一定是个非常有才华,并且充满惊世骇俗思想的人物。

    马车很大,处处都修缮得精致,司霄在朗月的带领下四处走动,却发现自己之前所看见的根本算不上是什么。

    主人的房间更精致,也更华贵,门未开,便能想象到其中的神工意匠。

    他听身旁女人道:“城主。”

    城主?

    将此称呼在心中反复咀嚼,虽然身在官家,却并非不通江湖事务,进来京城传得沸沸扬扬的故事他也听说过一二,如若谈到城主二字,所能联想到的也就那一位了。

    叶孤城道:“进来。”

    声音清冷,如冰下流水。

    司霄一顿,心道,声音不错。

    朗月恭敬道:“是。”

    语毕,一推门,终于进了叶城主的卧房。

    很安静的一间屋,还很整洁,剑放在架上,杯中只有白水,唯一的点缀是桌上的一小捧鲜花。

    白云城主对花花草草没有特殊的喜爱,但也不排斥婢女在屋中放上一捧生机盎然的花,他其实是个很热爱生活的人,只要是热爱生活的人,便不会对鲜花绿叶排斥。

    司霄直勾勾地看叶孤城,脑海中难得一片空白。

    白云城主,人也很好看。

    他自己也是个俊朗的青年,年轻却有气势,很讨女人喜欢,又惹她们敬畏,但叶孤城,确实完全不同的类型。

    为他平生所见之唯一。

    司霄忽然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城主的名字可出自这句诗?”已是道出叶孤□□字。

    叶孤城沉声道:“不错。”

    他道:“这还是我最喜欢的诗句。”

    京城曾有人错过叶城主与江如画之间的惊世之战,听说白云城主一剑之姿后却又不由地心痒痒,缠着看过他人的朋友问道:“白云城主叶孤城,是怎样一个人。”

    他朋友喝一口酒道:“白云城主,是你绝对不会认错的人。”

    询问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并不知道朋友在说什么鬼话。

    朋友将酒杯放下道:“只要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就绝不会认错。”

    因为这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叶孤城。

    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耳边并未良玉,冠上也无宝石镶嵌,但见白云城主,萦绕在司霄脑海中的却只有淇奥中并不出名的诗句。

    一切言语都显得苍白而无力,唯一映入脑海中的只有他那双灿若寒星的眼眸。

    叶孤城见自称司霄的年轻人面目威严,丝毫不知他心中所受震撼有多大,斟酌道:“司,臣司事于外者;霄,雨霓也。”

    “此名何解?”

    年轻人道:“不过**而已,比不得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之姿。”

    他说话时表情很严肃,很正经,身上的威严之气几乎要喷薄而出,让叶孤城越发高看他几分。

    叶孤城:这一定不是个普通人啊,要认真对待嗯!

    司霄:他在看我,他一直在看我!!!

    他猴猴看!
………………………………

22。第22章

    叶孤城很好看; 但大部分人在乍一眼看到他时,都意识不到这点。

    因为他的气势太强盛,看见他; 就好像看见了珠穆朗玛峰,顶端铺皑皑白雪; 一年四季都与冰雪为伍。

    为他的气势,为他惊天一剑所震惊; 便没有会在意容貌。

    大部分男人; 总比女人,更不在乎容貌一些,毕竟; 江湖上的人多是些留络腮胡的大汉; 或者胡子很长的仙风道骨的老头; 年纪轻一点的都是青年才俊,年轻是真的; 至于才与俊,就要大打折扣。

    长得好看的俊俏男人在哪都是稀有动物,歪瓜裂枣太多,自然不会表现出对容貌的重视。

    叶孤城并没有感受到对面男人的火热视线; 他只道那人年纪与自己相仿; 但气势一点不低弱,眼神中充满了压迫感; 竟会对他这顶尖高手造成影响。

    他也一定是个高手!

    叶孤城心头一凛道:“你说你要留下来?”他咬字很慢; 每一个字从他口中吐出都格外清脆。

    司霄道:“是。”

    他用充满威严的双目直视一袭白衣的叶城主; 话语间吐字速度竟然比他还要慢一些,一字值千金,语言充满了力量。

    他道:“我伤还未大好,此刻离开实为不智。”

    其实他在占便宜,偏偏又说得坦坦荡荡,一点不作伪。

    两人在打机锋。

    叶孤城道:“捡起你时,你正躺在路中间,背受重伤。”

    司霄道:“是。”

    叶孤城道:“为你治伤,本就是至仁至义。”

    司霄道:“多谢叶城主大恩。”他又言,“来日定会报答。”

    这并非托词,从年轻人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有奇妙的信服力。

    叶孤城不答,他又道:“为何受伤。”

    司霄道:“受人追杀。”

    叶孤城道:“何种原因。”

    司霄道:“受人追杀,本不需要什么原因。”

    小到为了金钱女人,大到血海深仇,一个人杀另外一个人,很多时候确实不需要什么道理。

    叶孤城点头,很是认同年轻人的观点,他道:“好,你可以在这里直到伤恢复。”已是同意。

    司霄凝视叶孤城,眼神中有鹰的锐利,狼的贪婪,豹的攻击,狮子的威严,但其中却唯独没有人的笑意,就仿佛眼前的是他的敌人,是他的仇敌,而不是他的救命恩人。

    叶孤城还是稳稳地坐着,脸上凝结一层不化的坚冰。

    朗月的手指已经搭上了腰间的软剑,只要司霄一有别的行动,她便会拔剑而出。

    年轻人,让她警惕,也让她恐惧。

    除去白云城主,她从未在别人身上感到如此深沉的气势,当朗月独自面对男人时还不曾感觉,但当司霄对面的人不是朗月,不是赶车人,而变成叶孤城时,这股气势便肆无忌惮地从身体中泄露出来,塞满整座空间。

    高手与高手之间,能产生共鸣。

    司霄缓缓道:“谢城主恩。”

    他一定不善于感谢别人的恩情,在年轻人的生活中,从来都是别人对他谢恩,而不是他对别人,所以,即使感谢说得都很生疏,都很没有诚意。

    叶孤城点头,抬手,请他出去。

    对话,戛然而止。

    威严过分的司霄退了出去,朗月来留着,她知道叶城主有话说。

    果然,没一会儿叶孤城就道:“他是个厉害人。”这个他指谁,不用多说。

    朗月深以为然道:“是。”

    叶孤城又道:“留下下来不妨道义,但也不能太过接近。”

    朗月道:“是。”

    叶孤城最后道:“盯着他,有事来找我。”

    那人出生不凡,通身气派自不必多说,以叶孤城的眼力自然能看出他会武,但水平如何却不好判断,以见识来说必定跻身江湖十大高手之行列。

    这样一个面目威严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荒郊野外,还被追杀,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想到了司霄的长相,儒雅却精致,脸上最具有攻击性的是他高挺的鼻梁,以及那双深沉不见底的眼睛。

    并不亮,却很黑。

    年轻人已尽力放低姿态,但这就如同白云城主无法装作路边的乞儿,他们这样的男人,自带特殊气场,端的是八风不动,无论怎样伏低做小都很违和。

    叶孤城又想到了他的眼睛,在打量自己的时候,仿佛能将他吞没。

    打起精神,必须对路上捡的大麻烦提起十二万分的警惕。

    司霄走回小隔间,一路上收到无数视线洗礼,字面意义上的鹰视狼顾,每一个人都盯着他看,虎视眈眈。

    然而此人定力非凡,盘腿坐在狼皮毯子上,闭目打坐,连门都不关,不在乎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暴露在仆从探究的目光之中。

    他一动不动,好似一尊雕像,还是玉雕琢而成,浑天而成一股气势。

    他有20多岁人的外貌,30多岁人的沧桑,40岁人的定力,以及50岁人的察言观色。

    这世上,以肉眼看来不同寻常之人不多,却也不少。

    白云城主叶孤城算一个,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算一个,无名岛的宫九算一个。

    眼前的年轻人,也算一个。

    没人想得到,老沉过头的年轻人究竟在想些什么,如果有读心术,不说别的,起码朗月岚风就能联手把此人剐成一千片一万片。

    司霄从小受正统教育,摆出去谁都要说一句端方君子,但人无完人,哪怕是君子也总是能找到一点半点的不足,他的不足在今日之前还没有如此明显,但见白云城主叶孤城便惊为天人,骨子里对于美人的欣赏一下子就被挖掘出来了。

    他平生所见各色美人,竟没有一人能及白云城主半分。

    叶孤城只道他看向自己一直目含审视,看似来者不善,却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些什么。

    司霄闭眼皱眉,赶车人一双招子盯着他,以为他在谋划什么惊天的大阴谋,时时刻刻准备在他出手之前就将其斩于马下。

    不知道为何,明明昏迷时还是一个好小伙子,醒来却偏偏让每一个人如临大敌。

    可能天生与白云城气场不对盘,这世界上还是存在这种人的。

    皱着眉头的司霄正在脑内循环播放白云城主仙人般的身姿。

    叶孤城姿容端丽,却一点都不女气,黑发白衣,没有一点儿男生女相或让人误会的地方,星目剑眉,灿若寒星,皮肤白却并没有肤若凝脂,但看不见毛孔也是真的。

    司霄很难说明心中澎湃的激动之情到底为何,只是他清楚,自己平生所见的美人,没有一个能与白云城主相提并论,不,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他一眼万年的迷弟力,还真是谁都比不上呢!

    司霄越是想叶孤城,就确实有种诡异的口干舌燥之感,胸膛中澎湃的情绪也越是汹涌,他唾弃自己莫不是色中饿鬼不成,眉头皱得越发深了,身边竟也散发低气压。

    围观的赶车人:呵!

    他的一双铁掌已经蠢蠢欲动。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全天下有最多地的是江南花家,所以花家的庄园,自然也是最气派的。

    陆小凤每次到花家,都会被他们的庄严震惊一番。

    他并非贪财之人,在霍休的小屋子里都能镇定自若,坐在价值十万两的木板凳上都能自由自在地跷二郎腿,但心里知道价格,与视觉受到冲击是两样的。

    人,毕竟都是视觉动物。

    花满楼的小楼和花家完全是两个画风,他只有要一杯淡茶,一架古琴,外加一栋屋子连同几捧鲜花就能活得很好,很开心,根本看不出是巨富之家受宠的幼子。

    花家有良田,有湖,有林子,更有雕梁画栋,人想在里面走遍,没有深厚的功夫光靠两条腿,走两天也是走不完的。

    陆小凤和花满楼走走,也用轻功赶赶路,这才在月上梢头,到了主宅。

    才以一进门,花满楼就察觉到气氛不对,虽然他是个瞎子,但却不是个普通瞎子,无论是听力也好,感知也好,都比常人灵敏数倍。

    花满楼道:“父亲,发生什么事了。”

    花家的家主,是一个胖胖的中年人,他对商业上的对手来说是一个很精明也很可怕的人,但对小儿子来说,只是一个慈祥的父亲,即使已经烦得愁眉苦脸,在看见花满楼时,却还情不自禁地露出微笑。

    他道:“没什么,只是出了点小问题。”没人比他更知道花满楼有多么敏锐,只要他自己不想,这世界上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他。

    更何况,一个好父亲,总是不愿意对孩子说谎的。

    回头,却看见跟在花满楼身后的陆小凤,他的四条眉毛与大红披风一眼明显。

    陆小凤是花满楼的朋友,花家的每一个人都知道。

    现在他们还知道,陆小凤也是叶孤城的朋友,而且是白云城主在世界上第一个或许也是唯一一个朋友。

    胖胖的中年人道:“陆小凤,你怎么也来了。”

    陆小凤道:“我是来等叶孤城。”

    他又道:“叶孤城是一个很好的人,我想,他和花满楼一定会相处得很愉快。”

    分明是想介绍他的两个朋友互相认识。

    但是中年人却叹了一口气,眉眼中有颓丧之意,他道:“你的打算,或许要落空了。”

    陆小凤与花满楼一听,表情变严肃,他们哪里还会不知道出了变故?

    花满楼问道:“出了什么事。”

    他父亲又叹了一口气道:“你应该知道,叶城主这次是秘密下江南。”

    花满楼点头:“是这样没错。”

    知道叶孤城下江南的,除了花家的几人,就只有陆小凤,因为白云城主此刻正站在风口浪尖,花家甚至都没敢让家里的几个儿子之外的人知道消息,只道是贵客来临,提早做准备。

    他父亲又道:“但现在,这条消息却泄露了。”

    陆小凤忍不住出声:“泄露了?”

    花满楼的表情也不复一开始的好看,他脸上常年洋溢着对生命的热爱,就好像这人并不会太愤怒,像是拈花而笑的慈悲的佛,但是现在,他的眉间已染上了深深的忧虑,不仅是因为父亲,更多是为了未曾谋面的白云城主。

    他或许不能理解为什么有会无缘无故想要杀死另一个人,但他却知道,这世界上有很多人会这么做。

    从消息走漏的那一刻开始,白云城主就注定遭受源源不断的伏击。

    陆小凤道:“怎么会知道消息走漏?”如果知道原因,或许能找到应对的方法。

    花家家主苦笑,让开他宽广过分的身躯,窗台上有一只奋力啄鸟食的肥肥的鸽子,如果在同种类中,鸽子的身躯定然比他这中年发福的男人还要横着长许多。

    这回,连陆小凤都要苦笑了,他哪里认不得这只鸽子,全天下,能把鸽子喂这么肥的,怕也只有白云城主。

    白云城有肥肥的鸽子,而万梅山庄只有冷冷的梅花。

    陆小凤说花满楼会喜欢叶孤城,并非信口开河。

    肥鸽子认识陆小凤,才见到他,就停下啄实上蹿下跳,让他只能告饶,向鸽子势力低头。

    花满楼虽看不见,却听得到眼前发生了什么,他道:“这是白云城的鸽子?”

    陆小凤道:“这是白云城主的鸽子。”

    白云城主的鸽子都到花家了,还能不知道是谁通风报信?想来他的车队已经遇到了起码一波的敌人,否则也不会知道消息泄露。

    这就很尴尬了。

    陆小凤只能苦哈哈道:“要不然我去找他?”

    虽然这么说,但事实上,连陆小凤都不知道叶孤城走得究竟是哪条道,所以他非常怀疑对方的行踪究竟是怎么泄露出去的。

    花满楼道:“这倒不是个坏主意,但也不应该是由你来找他。”

    并非对叶孤城实力的不信任,只不过多一个高手,就安全一分,而且谁都不知道,他会有多少仇家找上门,人要是太多,就很尴尬了。

    但陆小凤,确实是唯一一个不能去的,因为他的脸太有辨识度,而且全天下的人都知道陆小凤是叶城主的朋友,他如果在江南,难保别人有什么额外的想法。

    陆小凤已是明白了花满楼的意思,他惊道:“难不成你想……”

    花满楼微笑道:“没错。”

    江南花家的第七个孩子,陆小凤的朋友,又武功高强,还有谁比花满楼更加合适了吗?

    陆小凤犹豫道:“但你不知道叶孤城长什么样。”

    花满楼道:“我的眼睛虽然瞎了,但我还有鼻子,还有耳朵。”

    有的时候,眼睛所见未必是真实的,其他器官也很有用。

    花满楼道:“叶城主有什么特点?”

    陆小凤想想只道:“他身上特别干净。”

    花满楼道:“特别干净?”

    陆小凤道:“只要是人,身上就会有味道,女人有胭脂水粉的味道,男人有汗的味道。”花满楼身上永远萦绕着淡淡的花香,而西门吹雪则有梅花的冷香。

    他又道:“叶孤城身上永远只有清新的皂角味,那种皂角的味道很特殊,怕只有最贵的香胰子才能相提并论。”

    他的言语不够精彩,不能将奇特的清香味描述清楚,但陆小凤知道,只言片语对花满楼来说已经够了。

    果然,花满楼点头道:“好。”

    一个字,分量却超过世界上最贵重的黄金。

    花满楼的承诺,是君子的承诺,只要是他答应的,就一定能做到。

    是夜,花满楼独自一人走在街上。

    脚踏青石板,却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地脆响。他的脚步,实在是很轻,很轻。

    花满楼并不知道叶城主走到了哪里,但他却知道,从京城到江南,无论有多少条道路,却只有一个出口。

    他现在正走向唯一的出口,如果运气够好,也许能挑选合适的道路。

    远远传来轮子碾压过青石板的声音,是远道而来的商队,还是谁家的官员?

    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悬,但花满楼却看不见,他所能看见的,都是些能发出声音的事物,比如走在路上脚步踉跄的酒鬼,或者这个时辰还在做生意的老人家。

    “糖炒栗子,卖糖炒栗子……”

    听见嘶哑的叫卖声,花满楼脸上不禁浮现出混杂着悲悯与痛苦的表情,在清冷的夜晚,一个人生走向暮年的女子还在用她布满皱纹的手翻炒糖炒栗子,用她嘶哑的喉咙叫卖,这怎么不是一件令人感到难过的事情呢?

    糖炒栗子的香气侵入鼻腔,花满楼能想象到,被不断翻炒的糖炒栗子有多么温热,吃进嘴里有多么香甜。

    光顾一个苍老妇人的生意,似乎成了顺理成章的事。

    他走到老妇人面前,道:“给我一袋糖炒栗子。”

    老妇人用嘶哑的声音道:“好。”

    她的嗓子早就因为经年烟熏火燎的不断璀璨,嘶哑得不成样子,或许这世界上大部分穷苦妇人,在晚年都会拥有一样的声线。

    鸭子叫都比她们好听,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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