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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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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 天蒙蒙亮,充满生命力的城市正在慢慢苏醒; 早起打鱼的渔船踏上归程; 昭示新一天的开始。

    白云城主的宅邸已经醒了; 宅邸内的所有人都要配合叶孤城的作息; 他卯时便已穿戴完毕出门练剑,偌大的宅邸中看不见叶孤城的影子。

    陆小凤扑了个空; 他有的时候起得很早; 有的时候起得很迟; 男人都知道,温柔乡是值得人留恋的,只要你想,便能找到一百个晚起的理由。

    他知道叶孤城会早起练剑,却没想到会早这么久,呆立在房间中,尴尬地捻“眉毛”。

    看来,他只能等到叶孤城回来。

    岚风飘进房间,像一抹幽灵,只能抓住她洁白的衣角,陆小凤回头,吓了一跳,乍一眼看,他还以为来的是朗月。

    岚风、朗月是叶孤城的侍女,如果说在京城朗月被称为“月姑娘”,那么岚风就叫做是“岚姑娘”。

    两婢女的长相其实是不同的,不仅长相不同,身高也有微妙的差别,但当你第一眼看见她们,总会把两人当做是一个人。因为她们脸上的表情,身上的气质,一模一样。

    冰冷的,高洁的,是冰雪玉雕刻而成的人。

    岚风冷冷道:“你是来找城主的。”语气胸有成竹,不带一点儿疑问。

    陆小凤只得点头道:“是。”

    岚风看他一眼,眼神冻彻心扉,陆小凤给她看得背后直发毛,几秒钟过后,她道:“跟我来。”端的是惜字如金。

    陆小凤奇道:“是叶孤城找我?”

    岚风道:“城主说,你会来找他。”

    叶孤城一早便交代如果有个四条眉毛的年轻人来找他,便将他带到海边,岚风听着默不作声,只低头将内容记住。

    他还道这府中人有不认识陆小凤的,却不知在陆小凤和自己交朋友后,他的大名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还只是些当差的亲近人知道,怕过不了多久,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可千万不要小看偶像效应。

    陆小凤又道:“他怎么知道我会来找他。”

    岚风头也不回道:“因为他是白云城主。”

    白云城主合该知道一切,天上的仙人虽不问世事,但对地上的沧海桑田变迁之事都一清二楚,都说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连读书人尚且如此,叶孤城有什么不知?

    陆小凤想,这不免是个好答案,他的朋友一向知道的都很多,不仅知道的多,还会提前做准备。

    每当他到一处,便会发现,当地的主人家早就知道他会去,一次两次还稀罕,次数多了,就连他也不以为意起来。

    岚风用轻功在赶路,她或许想刁难一下陆小凤,又或许没有,飞仙岛上的仙人,都喜欢足尖点地享受速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的城主喜欢这样。

    粉丝,总是喜欢模仿偶像的。

    若不是叶孤城的存在已神化,少不得岛上冒出十个二十个的“叶孤城儿子”,跟西门儿子有什么差别。

    陆小凤的轻功很好,岚风想要甩掉他,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但却不免让他知道,白云城的人大多武功都很好。

    这是座全民皆武的城,一个婢女脚上的功夫,都比江湖上有名的女侠好一些。

    岚风脚步一停,道:“到了。”

    她脚稳稳地顿住,不愿向前越过雷池一步,白云城的人都知道,城主练剑是没有人能够打扰的,离他最近的人是捧剑的小童,但最多也只能看见被劈成两半的浪花。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叶孤城的剑,可以直通九霄!

    陆小凤见岚风不动,也停下了脚步,他道:“你不上前?”

    岚风道:“没有城主的允许,谁都不能上前。”

    话是冷话,但其中不免有点酸溜溜的意思,谁叫陆小凤是叶孤城的第一个朋友,现在又成了第一个看他练剑的人。

    一个人,若是得到太多的殊荣,总是遭人嫉妒的。

    陆小凤独自在海滩上走,留下一连串的脚印,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最特殊的,即将受到白云城上下所有人嫉妒的男人,他现在只是想知道,叶孤城让自己来海滩的原因。

    莫非他已经预见了,自己会因为金铭灭的事情来找他?

    白云城主手持剑,静立在大海前,此刻,正是一天中浪潮最盛,海浪最多的时刻。

    他站着,像一尊雕像,手上的剑已化作身体的一部分,此时此刻,渺远的天地之间,只有他一个人,一柄剑。

    天地一沙鸥,杜子美诗中的意境怕是眼前这般。

    陆小凤禁不住止步,他被叶孤城营造出的转眼肃穆的气氛感染,人与仙之间相隔的距离很长,长到看不见尽头。

    远远有海浪形成,高高的,当浪花拍打在潮湿的沙滩上,足以将任何一人吞没。

    说时迟那时快,叶孤城脚一蹬,仿佛踏上无形的台阶,居高而击,剑光如虹,又似青天白日,疏朗辽阔,落下时带有雷霆万钧之势。

    随心所欲,变化自若,这已是天下无双的剑法!

    剑劈在海浪上,却也劈在陆小凤的心上,能挥出这样一剑,他已是天下无双的高手。

    叶孤城早注意到陆小凤在他身后,辉煌迅急的一剑结束,他的人依旧静若处子,可静可动,收发自如。

    叶孤城朗声道:“我的剑法怎样。”

    陆小凤答道:“已是天下无双。”他又道,“这剑法可有名字?”

    叶孤城傲然道:“天外飞仙。”

    陆小凤喃喃道:“天外飞仙?”这一刻,他觉得没有哪个名称,能比“天外飞仙”这四个字更加贴切,更加有气势。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与它相比,其他剑招都成了地上的臭虫,不值得一提。

    不,还是有可以一提的剑法,陆小凤浑身一震,他想到了一个名字,西门吹雪!

    叶孤城心中暗自满意地点点头,可以,他刚才一剑着实很不错。

    装逼如风get√。

    装完逼后终于能进入正题,叶孤城回头,他的表情看上去很冷,但对能挥出惊天一剑的人来说,这样的冷是应该的。

    他道:“你找我来有事。”

    陆小凤道:“没错。”他心下了然,怕叶孤城早已知道掌柜“复活”之事。

    想来也正常,虽然他到现在都没有明说,但金铭灭早已默认是白云城主的产业,远隔一道海,他对日进斗金的店铺了如指掌。

    陆小凤干脆问道:“掌柜是死人还是活人。”

    叶孤城反问道:“死人怎么当掌柜。”

    死人当然不能当掌柜,哪怕是三岁的稚童都知道这道理,陆小凤自然也是明了的,也正是因为明了所以苦着一张脸看向叶孤城。

    对方如寒星般的眼中透出点点笑意,他还不能清楚,年轻的城主是故意逗自己玩。

    他知道陆小凤在苦恼,也知道陆小凤在纠结些什么,但就是不说,任凭他自己去猜去想,成一只落了毛的小公鸡。

    叶孤城见他的模样悠然道:“你认识掌柜。”

    陆小凤道:“怎么不认识。”

    他的记性不错,进店铺来来回回几次,自然认识一团和气的掌柜,但也只不过是点头之交,真要说便是回头客与店主之间的关系。

    叶孤城道又道:“你认识掌柜,那还与我说什么。”他这话看似无厘头,却让陆小凤恍然大悟。

    没错,他认识金铭灭的掌柜,无论是活的那个,还是死的那个。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但是能相互科插打诨的却不多,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中,就偏偏有数得过来的人精通易容术。

    有的,只是能将自己装扮得与别人一模一样,但有的,在易容后却能完全将自己扮作另外一个人,除了被易容之人的亲人与最好的朋友,没人能发现两人的区别。

    司空摘星!陆小凤的眼睛在发亮。

    陆小凤对损友很了解,如果愿意花大价钱请他,便可以偷到你请他偷的东西,他有自己的骄傲,不会为了易容而易容,但却会为了偷而易容。

    是什么样的“偷”让他扮演成金铭灭的掌柜,又是什么样的原因,叶孤城请了司空摘星?

    陆小凤看向将剑背回身后的白云城主,此时此刻,他看上去尤为高深莫测。

    没人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高深莫测的叶孤城:为什么让司空摘星扮演掌柜?

    当然是为了打脸呀!

    陆小凤,是个奇怪的人。

    他或许没有西门吹雪的剑,没有花满楼的小楼,但却他有四条眉毛。

    任何看见他四条眉毛的人都会恍然大悟,哦,原来这就是陆小凤。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陆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陆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陆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陆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陆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陆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陆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发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0岁的激灵,30岁的理智,40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陆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陆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陆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陆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陆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陆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陆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首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陆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陆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陆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陆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陆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超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陆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陆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陆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陆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陆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陆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陆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陆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陆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陆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陆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陆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陆小凤忽然发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陆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陆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陆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陆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陆小凤仔细看,才发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陆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陆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陆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发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陆小凤这才发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陆小凤。

    陆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陆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发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发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陆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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