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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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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那么贵重的布匹换取金银珠宝,这真是笔好买卖,陆小凤不由赞叹,他自己,并不是一个生意人,但不代表着他想不通其中的关窍,无非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货殖手段,充满了金钱的智慧。
“!”船身狠狠一晃,将舒舒服服躺着的陆小凤从布匹堆上扔了下来。
有四条眉毛的陆小凤,轻功也比武林上的多数人都好上那么一线,虽然船只的晃动将他从半空中甩出来,但就几秒钟的功夫,足够他调整姿势,安稳落地。
他脚趾尖才刚刚点地,又一阵猛烈的震动传来,若不是船底还坚实没有破洞,十有□□会以为是撞上了礁石。
陆小凤从船舱里跑出去,外面是甲板,甲板上空空荡荡,什么货物都没有,他不是常年在海上跑的人,但也知道有些跑码头的为了装载更多的货物会把码头也堆得满满当当,眼见竟然什么都没有,显然,船家对现在的状况早有预料。
趴在桅杆上,便能看见水面大大小小连接在一起的漩涡,船的晃动无疑就是边缘触及了小漩涡。
飞仙岛周围,遍布大大小小的漩涡。
只有有经验的船家才敢开辟这条航线,而且他们运送的货还必须都是些好货。
陆小凤抱着桅杆,被颠簸得不行,终于知道为什么人住的船比运货的船要小,要旧。个头小,便能精准地避过任何一个漩涡,货船大是大,小漩涡拖拽一二便可挣脱出,但头晕目眩的滋味,可不是常人能忍受的。
他四下巡视,终于找到几块完整的木板,届时已经因为漩涡冲击而散落成一团,陆小凤将那些板子拿起,手上巧劲一使,便成了无数块小碎片。
他看准海浪,精准地扔出第一块木板,从富丽堂皇的大船上一跃而下,脚尖轻轻在木板上一点,扬手扔出第二块木板。
如此几个来回循环往复,大海上只剩下几片漂泊的碎木片,几个呼吸间的功夫便被噬人的海浪尽数吞没。
陆小凤的人,却已经停在了破船的甲板上。
船家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但他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轻功,陆小凤的轻功,是可以被排入武林前三的,也只有他,才能在风浪大作的海上如此精妙的起伏跳跃。
陆小凤的衣服被海浪打湿,成了名副其实的陆小鸡,还是只**的鸡,他看船家,苦笑道:“还是人住的船更好些。”
船家笑道:“不住货物的船了?”
陆小凤道:“不住了。”
饶是他这样聪明的人,也是会失算的。
海上的路很难走,当陆小凤重新脚踏实地时恨不得脱下鞋子,用自己的脚趾亲吻湿润的土地,他并不是没有走过海路,南方十几条漕运运河,他几乎都跑了遍,至于海岛,在他传奇的前半生中也少不得要上机会。
但没有一次,比他去飞仙岛的路上漂泊的时间更长,漩涡更多。
陆小凤道:“也难怪叫飞仙岛,怕只有仙人才能安安稳稳地找到这宝地。”
船家笑了,是冷笑,他道:“那你岂不是仙人了?”
陆小凤道:“我自然不是,也不想是。”
做仙人,是一件很孤独也很寂寞的事,他抬头能看见天堂,却无法忍受天堂的孤高,到了仙人的岛上,陆小凤只想找这里最好的酒楼,点上一壶最好的酒,再配两三个下酒菜,这种日子就算是让他做仙人也是换不来的。
船家道:“你当然不是仙人。”他又笑道,“这世界上的仙人,我只见过一个。”
陆小凤来了精神,仙人,总是能让人有很多遐想的,他道:“谁。”
船家道:“白云城主。”
下船,但却不得进一步,陆小凤有宝贝似的摸摸他多出来的两条眉毛,眼睛打量四周。
白云城查货查得严格,港口满是习过武的练家子,各个看上去都目光炯炯,短打无法遮掩鼓鼓囊囊的肌肉,皮肤又因为海边强烈的日照被晒成了古铜色。
不属于白云城的人很难想象为何练武之人会做此等工作,但一来二去看习惯了也不做计较,岛上违背他们认知的事情太多,既然是做生意的,眼前只要有珍珠和珊瑚兼之一系列平日不可见之物就足够了。
遍地黄金,俯首可拾。
每一个才到飞仙岛的人都会与陆小凤一样忍不住打量四周一样,因为这里实在是太神奇,太与众不同。
一个小海岛,港口的规模却相当惊人,位处大明的最南端,与其他附属小国天然接壤,陆小凤一个回头的功夫已经起码看见几个不属于大明的子民,身材矮小的倭人三三两两混在外来者之中。
习武之人从他们面前走过,身穿统一服饰,他们的职责是维护港口秩序,一个这么大的港口理应混乱一些。
货物有专门人检查,虽然人多,但陆小凤一个来回看下来却发现所有流程都清晰并且井井有条,这不大的白云城,竟然比江南的漕运航道看上去还要有章程。
陆小凤眼中的赞叹之意被船家捕捉,一个常年在海上漂泊的人总是健谈的,他对陆小凤说道:“白云城很与众不同。”
陆小凤欣然点头道:“是。”
船家道:“你看过如此秩序的港口吗?”
陆小凤道:“没有。”
船家指一个身穿统一制服的小伙子,他的表情很严肃,或者说,很冷峻,这里的大部分小伙子都和他一样,板着一张脸,这种表情很容易让陆小凤想到自己的另一个朋友,面容同样冷峻的西门吹雪。
船家道:“你看他脸上的表情,能猜到他是从哪里出来的吗?”
陆小凤想象到了中原的名门大派,然而,武林派别中出来的弟子或许都是高傲的,用下巴看人的,但却不一定是严肃的,冷峻的,所以他摇摇头道:“猜不出。”
船家终于满意了,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青年猜不出来,宣布道:“他们是从白云城出来的。”
陆小凤也笑了,这个答案不得不说很是精妙,飞仙岛上有白云城,所有的岛民都是白云城的子民。
船家好像玩了一个文字游戏。
船家神秘道:“我所说的不是飞仙岛的白云城。”他说,“是白云城主居住的宅邸。”
“白云城主?”陆小凤不得不肃然起敬,他道,“可是‘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船家道:“没错。”
身为在南海跑货的人,他可以不知道陆小凤,可以不知道西门吹雪,可以不知道一切在江湖上有名的人,但他却绝对不能不知道叶孤城。
如果不知道叶孤城,是没办法在飞仙岛上做生意的,至于白云城主天外飞仙似的剑光,更是已经在酒楼中听说书人讲过十七八遍。
在白云城中,哪怕是路边的小乞儿都知道叶孤城少有的几次出剑经过,虽然从几年前起,乞儿就从这不大的小岛上绝迹了。
陆小凤知道他本不奇怪,因为他是个消息很灵通的人,但对叶孤城的了解却不是由于江湖小道消息的流传,而是来源于他的一个朋友。
那人道:“叶孤城的剑,怕只有西门吹雪才能与之相提并论。”
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范围很广,他们中有武林高手,也有出入武林的新人,有人会武功,有人却连拳头都挥不出来,看见叶孤城惊天一剑的朋友,虽然自己功夫不深,但却很有眼力,他说叶孤城能与西门吹雪一战,那他就真的能与西门吹雪一战。
陆小凤道:“白云城主,一定是个很冷的人。”
高手,特别是用剑的高手,总是骄傲的,寂寞的,如同山巅皑皑的白雪,一伸手就能触碰天空,那是他能看见的,天上的风景。
船家道:“他大概是个很冷的人。”他语气一顿,道,“但他同样也是个很让人爱的人。”
陆小凤挑起他和胡子一形状的眉毛,虽然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但他并不是一个很让人爱的人,除了剑痴,谁会去喜欢一把剑?
西门吹雪,就是剑!
他改变了主意,如果叶孤城很让人爱的话,那他应当不那么像西门吹雪,因为他并不只是一把像人的剑。
飞仙岛的检查很严密,比船家前几次来还要严格,他忽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于是便对身边的小哥露出了一个海上人特有的爽朗而淳朴的笑容道:“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那人看他一眼,表情还是严肃而冷峻的,但态度却很不错,他道:“今天是特别的日子。”
船家一听便明了道:“是城主出门的日子吗?”
那人道:“是。”他眼中隐隐有激动之色闪过,只因为听到了那个名字!
船家对陆小凤道:“你可真是挑了个好日子。”
陆小凤是个聪明人,他已经了解到,在白云城中,能被称为城主的只有叶孤城一个,但他依旧不明白,为什么城主出门会让百姓如此兴奋,举个不恰当的例子,像是春日来临之前秦淮河上的游春的歌女,当载着她们的花坊在河上游时,不仅仅是河上,连两岸都站满了人。
………………………………
71。第71章
防盗章6小时替换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 想要和剑仙做朋友; 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 陆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 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 也不行。
陆小凤觉得有些莫名; 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 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 是神圣的。
这是陆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陆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 他的麻烦事; 陆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 陆小凤问什么; 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陆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陆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陆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发抖的小鸡。
陆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0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陆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发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0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发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首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陆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陆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陆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陆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陆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陆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陆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陆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陆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陆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来了,他的眼睛黏在小路尽头,一头又瘦又矮的骡子,哒哒的蹄子踏在黄土地上,传来声声闷响,但骡子实在走得很慢很慢,这条小路似乎永远走不到尽头。
在骡子上,有个更瘦更矮的老头子,干瘪,头大如斗,像一截劈开的柴火。
人还没到,远远就嗅到一股酒气,这人就像泡在酒坛子里长大的。
陆小凤笑了,不由自主的,每次他看见龟孙子大老爷的时候,都要笑。
孙老爷睁开他迷迷糊糊的眼睛,恨不得拿根小木棍支在眼皮下面。
他用朦胧的醉眼白了陆小凤一眼,道:“阁下竟然迈着两条腿来找我,真是一件稀罕事。”
陆小凤又笑了,他是个很爱笑的人,别人的话很容易让他发笑。
他道:“我不是每次都要人从床上拖出去的。”
比起天天泡在酒坛子里不清醒的孙老爷,陆小凤更像是一个混蛋,因为他不是每天睡在酒馆里,而是每天睡在妓院里。
他爱银子,但挣的银子才到手就立刻花出去,很多时候很多人想找陆小凤,得先去妓院把他赎出来。
陆小凤知道自己是个混蛋,而他还很得意。
孙老爷道:“你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陆小凤笑道:“才半天,你就知道我要来找你了。”
孙老爷尖酸道:“只要出现在我面前的人,大多都是来找我的。”他很聪明,早就看透了事情的本质,无外乎又有人要给他送钱来了。
陆小凤道:“我要约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
孙老爷道:“可以。”这回他看上去一点都不醉,不仅不醉,还很清醒,“戌时二刻,南岗窑洞。”说完这句话又变回一开始醉眼朦胧的模样。
一天中,孙老爷就没有哪刻是不醉的。
明月夜,短松冈,戌时二刻,陆小凤已经在南岗窑洞等着,而孙老爷,也难得没有醉的颠三倒四,连步都走不好,起码,他不需要别人扶着,也不会摔个大马趴。
陆小凤道:“大智和大通两位先生在这?”
孙老爷又白了陆小凤一眼,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脾气的人,起码在很多人面前,都像个龟孙子,但在陆小凤面前,他却总像个大老爷。
他道:“既然我约好了,就肯定在。”说完,便佝偻瘦小的身躯,爬进窑洞。
这世界上,除了小孩子,怕也只有孙老爷能爬进这么小的窑洞。
“开始。”孙老爷的声音蓦地从窑洞里传出。
陆小凤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先问道:“月姑娘是谁?”
“月姑娘,自然是月亮上来的仙人。”回答问题的是大智,但他的回答未免讨巧了一些。
陆小凤却一点都不生气,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然后又抛了五十两银子进去。
他道:“金铭灭背后的主人是谁。”
回答问题的是大通:“既然月姑娘是月亮上来的仙人,金铭灭背后,自然也是仙人。”他话锋一转道,“只花五十两就想知道仙人的来处,未免也太便宜你了一些。”
他依旧没有回答什么,但第二个问题的银子却已经用掉了。
陆小凤笑了,快乐的,赞叹的,他又扔了五十两银子,这是今天他身上最后的银子,像他这样总要别人将他从妓院赎出来的浪子,身上总不会有太多的银子,因为银子都花光了。
他道:“仙人的珠宝,从哪里来。”
没头没尾的一个问题,但大通却沉默了。
一阵风刮过,打在树枝子上,发出“呜呜”的幽咽声。
“仙人的珠宝从南海来。”大通道,“只有南海才会产拳头大的合浦珠。”
月姑娘只有在飞仙岛之外才是月姑娘,当她踏上飞仙岛的土地,便掀起斗笠,大大方方地展现在女人或者男人面前。
飞仙岛的习俗说是淳朴也好,说是开放也好,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是较为平等的,放在中原,大概会觉得这里的女人太有江湖气。
打鱼人看见月姑娘,道:“朗月姑娘,城主还好吗?”
善意的问候,却让女人面上的冰雪消融。
她的笑容,很淡,却很美,那是善意的笑,汇聚着全世界的真善美。
朗月道:“劳您费心,城主很好。”
白云城的人,是不大能见到叶孤城的,除非是他极少有的在城中走动巡视,想要知道叶孤城的消息,还要多亏于在白云城中工作的男人或者女人。
朗月是叶孤城身边的婢女,习得一手好武艺,又兼之精通珠心算,每月十五日都雷打不动地出海,替城主打理在中原的生意。
他身边的另一婢女岚风出门不多,但一出就是远门,最远的时候能随着海船跑到扶桑,又或者是南辕北辙的西域。
朝廷,是限制海运的,怕也只有白云城这样谁都管不到的海岛,才敢暗搓搓地搞些海运贸易,金铭灭中比黄金更加值钱的珠宝,有不少就是海运的附赠品。
朗月在坦坦荡荡的大路上行走,终点是岛上最高大,最精致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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