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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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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
方外之人,本就不应该插手世间俗物。
他还没有入世的打算。
在自己名气尚不响亮时决心拜师,只能证明那对父子别有所图。
“咕咕咕咕――”室中的两人被一连串的鸟叫声吸引,转头看窗户,发现是一只肥嘟嘟的鸽子。
它的体型,比山野中灵活奔跑的花毛鸡,还要圆润二分。
白云城的鸽子,没有哪一只会比城主的鸽子更肥。
叶孤城:爱喂鸟食怪我咯?
朗月眼神一凛,道:“这是金铭灭的鸽子。”明明每一只都长得差不多,她却能精准地辨别其身份,这眼力见也是头一份的。
叶孤城不说话,由朗月倒出放在小竹管中的便条,看都不看便递送给自己。
将生意交给婢女打理是没错,但他却并非不闻不问。
以鸽子做信物,定有重大事件发生。
可不是重大事件,叶孤城笔直而浓黑的两条眉毛皱在一起,放下纸条道。
纸条只表达了一个意思,金铭灭的掌柜,死了。
赤铁掌有一双又红又厚的肉掌,掌面很大,活像蒲扇。据说再坚硬精铁所制造的剑都躲不过他一掌之力,啪一声下去,亮白或者乌黑的刃都会断成几截。
这还仅仅是拍在兵器身上,如若是落在人身上,再硬的骨头都会碎成一碟齑粉,没了骨头的人,那还能叫人吗?那是肉泥,软烂地摊在地上,谁都能走过去在他身上踩一脚。
也真是多亏了他这掌的功夫,就算是作恶多端,也没有多少江湖义士愿意找上他,人就算是死,也要死得有尊严,成为一滩肉泥,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去,或者是死了,都非大丈夫应有的死法。
一个豪杰,总是不愿意看见自己屈辱的死去。
“你是不知道那白云城的城主剑法有多高超。”狠狠拍一下放在右手边的惊板,看见下首坐的人皆是一愣,说书人才颇为满意地眯起眼睛,空出来的手悠悠哉哉地顺他半长不短的胡须。
他道:“只见那剑招急如闪电,居高而击,自上而下向赤铁掌的脑壳上劈去,一剑下击之势辉煌迅疾,又冷得沁人心脾,连骨头深处都被寒意浸染,身上少不得要多一层霜色。”
“白虹贯日,惊芒掣电,怕是天上的仙人都不及白云城主一招的锋芒。”
看客道:“可不就是天上的仙人。”随即扔出一块铜币,精准地落在说书人的桌上。
这动作仿佛是一个信号,其他听书人也猛然惊醒,手上的铜币不要钱似的往说书人案前的木桌上扔,叮铃哐啷,直叫小老头乐得眼睛都睁不开。
他是随着开往飞仙岛的船一块儿来白云城的说书先生,在京城实在混不下去,有常年跑海的亲戚与他介绍,说可以上飞仙岛说点有关他们城主的事儿谋生,准能挣个盆丰钵满。
他开始还不相信,江湖的□□,信息更新换代速度更是快得惊人,叶孤城虽然杀了两个成名的恶人,但也仅仅是两个罢了,不入中原武林,时间一久谁能记得住,要不是当时有目击者叹他有飞仙之姿假以时日必跻身于武林巅峰之行列,怕是谁也不知道有这一个人存在。
白云城主的剑术高不高明他是不知道,人低调却是真的,这年头,很少有人几年都不传出一条消息,哪怕是西门吹雪一年还要出四次门。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
87。第87章
阎正义死在他于应天落脚的地方。
他是在睡梦中死的; 无声无息,但也因此没有遭受什么痛苦。
只不过是一梦不起。
他的死被发现得很快; 因为人到老年睡的觉便越来越少; 所以他便会每天很早起来练剑,然而又很早地吃饭。
会有人将他的饭端到房间里。
小厮早就习惯每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帮阎正义送饭; 平日里等他去的时候床铺已经被收拾得很干净,而阎大侠则会一边比划棋谱一边等他。
但今日,等他端着盘子进阎大侠的房间时才发现; 阎大侠竟然没有起床。
阎正义曾经礼貌性地与小厮说过; 如果他哪一天贪睡等到他进屋子自己却没有起来就直接叫醒他。
小厮也是个实诚人,当时就把饭食放在桌上人跑到阎正义的床边上; “阎大侠”“阎大侠”地喊着。
还是喊不醒,只能上手推了。
一上手就发现问题了,阎正义的身体竟然都凉了一大半。
衙门的小厮就是衙门的小厮,即使发现这么一位江湖大侠死了都很淡定; 淡定地退出房门,然后扯着嗓子被吓坏了似的大喊道:“死人了――”
原来不是淡定; 是吓得说不出话来。
现在能住在衙门内的除了愿意住宿的捕快; 就是最早一批义捕快,因为江湖衙门的住宿条件远胜于外面的旅店还不要钱,这些个江湖大侠几乎是不要形象抢着住在这里,也就是说; 住在这里的; 十个中有九个都是耳聪目明的习武之人。
小厮这一嗓子; 直接将所有人从梦境中给喊了出来,最快跑到阎正义房门前的就是武力高强的捕头。
等他看清楚究竟是谁死了,满脑子就三个大字。
坏事了!
就算是他死了,也不能是德高望重的阎老前辈死啊!
这种代表侠义的精神象征死了,还死在他们衙门里,代表的就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果然,等第一位义捕快来场面就直接失控了。
这里的义捕快大多都是受到了阎大侠的感召才愿意为了朝廷做事的,现在看见传递给他们这种精神的精神导师死了,竟然还是在衙门里,当时眼睛就红了。
眼睛红,是为了阎正义的死而痛苦,也是痛恨。
他道:“是谁?究竟是谁杀了阎大侠?”
竟然就要扑倒在阎正义尸体旁边。
那捕头一下子拉住他道:“别过去,先让仵作看看人是怎么死的。”
那人当时就怒了,说话也一下子口无遮拦起来。
他道:“人是在衙门死的,你竟然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这充满歧义的句子一出口,就算是捕头也很恼火,他道:“阎大侠的为人我们人人敬仰,他会死在这里痛苦的也不只是你一个人,说死在这里我们知道是什么原因你是什么意思!”
那人冷笑道:“我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他死竟然和你们没有关系。”
俨然间,已是将朝廷的人与他们这些江湖人分开。
捕头道:“当然与我们没有关系。”
他忍不住也阴阳怪气道:“你怎么不说与你们有关,毕竟住在这里的捕头也不多,但你们江湖人可是争着住在这里,还都想住在阎大侠附近。”
这说的可是实话,捕头甚至与江湖侠客不是住在一起的,阎正义周围只有江湖人。
那江湖人听见捕头说话勃然大怒道:“你!”
这你字还没有说完,仵作就匆匆忙忙地赶过来了,也亏他是住在衙门中,一听见这声划破天际的死人了就直接抄家伙冲了过来。
他知道,肯定能用得到他。
他道:“让让让让。”
直接让正在吵嘴的两人闭了嘴。
仵作无比帅气地将被子一掀开,上下打量了一番心中已经有了成算,随后又将他随身携带的包袱打开,一排银针根根闪着寒光。
捕头道:“果然!”
他也见过仵作验尸体,知道他只是要看人是不是中毒致死。
又将视线转移到死去多时的阎正义身上,虽然他的身体已经凉了,但是脸色却很好,就好像是个活人一般,有神气得紧,一点也没有实体的灰败。
也难怪那小厮进来竟然没有一下子发现他死了,反倒是叫了人许久才发现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那仵作小心翼翼挑出一根长银针,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竟然从阎正义太阳穴中缓缓插了进去,那江湖人看见老长一根针没入人的脑子里,几乎要失声叫出来。
当然他没有这么做。
江湖人学小女儿作态,本来就是很可耻的一件事。
那仵作过了一会儿将针□□,见底端颜色都没有变化,只有中段有一些黑色,咋舌道:“人是中毒死的。”
捕头立刻道:“什么毒。”
那仵作很确定道:“女儿醉。”
捕头道:“女儿醉?”
仵作道:“不错。”
江湖人插话道:“我只听说过女儿红,没有听说过什么女儿醉。”
那仵作竟然不屑道:“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你不知道不是很正常?”
那人又勃然大怒,他竟然被一仵作嘲笑了?
这年头仵作是贱业,就算是八大胡同的姐儿都能看不起他。
但那仵作却不在意,他好像就把江湖人当做了空气,一边收拾自己的宝贝一边对捕头道:“这毒叫女儿醉与女儿红也有些道理。”
捕头道:“什么?”
他道:“女儿醉遇酒即化,特别是被融入女儿红里,不仅能让酒变得更加香醇,还一点异味都没有。”
他又看一眼阎正义道:“这毒还有一特点,就是能让死人容光焕发,过十二个时辰还如同活着一样气色红润,不知道有多少女儿家,曾经受过这种毒的戕害。”
一种毒被发明出来,背后自然有非常恶毒的原因,仵作恰好知道,这种毒是怎么被发明的。
江湖人道:“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江湖上有这种□□。”
他看着仵作的眼神,说是因为愤怒气晕了头也好,说是天生就看着人非常不爽也好,反正只要是他说出来的话,都特别得挑衅。
他道:“如果这毒是真的,你竟然知道这种奇特的□□,会不会是因为你见过。”
几乎就想明晃晃地说人是不是你杀的。
捕头几乎想要叹一口气,因为这人的无知。
仵作将他的针收好,淡淡道:“不错,我确实见过这种毒。”
那江湖人听见,几乎兴奋得鼻子中冒出粗气,但他现在的兴奋却不仅仅是因为好像找到了杀死阎正义的凶手,更多是为了满足他自己卑劣的私欲。
从看见仵作起他就非常讨厌这个人,因为他觉得这人在看不起他,甚至没有将一切人都看在眼里。
江湖人的心高气傲在他心中又冒头。
那仵作根本不理他,当时就想要走。
哪里知道江湖人竟然上手就要抓,而且看他的手,分明是用了七分力道,如果抓的是普通人,这一下子下去,手肯定要断掉。
那捕头也看见了,眉头皱得死紧,但却没有说话。
“啊――”
江湖人忽然发出了一声凄厉的惨叫,因为他的手指头竟然被两根捏整的手指给掰断了。
都说是五指连心,这一下子要有多痛。
仵作慢悠悠道:“我看你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个好人,那阎大侠是不是就是你杀的?”
那人疼得要死,身上全是冷汗,但听见仵作这话还是虚弱地反驳:“一派胡言。”
仵作道:“既然如此,你又怎么敢认为是我动的手?”
他冷笑道:“不瞒你说,全天下的毒除了最奇特的那些,我都见过。”
显然,女儿醉虽然很少见,却绝对算不上是最奇特的,所以他不仅见过,自己还有。
但这些话是不需要对一个心地不纯的江湖人说的。
仵作与捕头错身而过,走的时候道:“你可以看看他放在桌上的那坛酒,味道不太对劲。”
酒坛子里的味道,就是女儿红。
捕头恭敬弯腰道:“麻烦您了。”
他的态度根本不像是对待一个低贱的仵作,而是对待一个有名的杏林圣手,一位大侠。
等到仵作走了,就立刻将酒坛子拿了起来,对小厮问道:“你知不知道这就是谁送来的。”
那江湖大侠即使疼得想要在地上打滚,看见捕头竟然查都不查一下就相信了仵作的话,用虚弱声音道:“那人和你说这酒坛子有问题,你竟然就相信了?”
捕头回头看他,眼中充满了同情。
他道:“你知不知道那仵作究竟是什么人。”
贼眉鼠眼的江湖人觉得不对了,他道:“什么人。”
捕头道:“那位是药王谷的大弟子,齐连凡。”
江湖人傻眼了,身在江湖之中,怎么可能没有人听说过药王谷,虽然不知道有些什么弟子,但光是药王谷的名头就能让他身体微微颤抖。
他忽然回想起那青年人脸上不可一世的傲气,打了个寒颤。
也是他眼瞎,竟然会以为这样的人只是一名低贱的仵作。
他道:“既然是药王谷的大弟子,怎么会来这里当仵作。”
捕快道:“这有什么,这里的很多人,来头远远比你想的要大。”
说完他也不多做解释,这是让蠢笨之人自行想象。
有的时候不需要他说些什么,反而是人自己吓自己才会更加害怕。
小厮是专门配给阎正义的,所有有关阎正义的大多数事情他都知道,真算起来他几乎是最有可能下毒行凶之人,因为他的机会最多。
小厮自己也是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一直在瑟瑟发抖,等捕头问他话时,好像终于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道:“我知道!”
仿佛回答得慢一步,他就会被送上狗头铡。
捕头道:“你说。”
小厮道:“阎大侠喜欢喝酒,也喜欢喝美酒,所以他每天喝的酒与其他人喝得劣酒不一样,是阎大侠往厨房交了银子,让他们额外买的。”
捕头点点头,这些江湖人就会这样,如果有钱了就往厨房送点银子,让他们给加个菜,阎正义做的事情没什么什么违规的。
捕头道:“所以这酒经过了厨房的手?”
小厮道:“是。”
但是等到他们真的去了厨房,那管事情的人听说了前因后果便扑通一声跪下,直喊冤道:“爷,这真是冤枉,这酒是外面的人送进来的,和我们没什么关系,都是直接给端上阎大侠的桌子了。”
捕头听了道:“那就去找采买的人。”
但是等满城搜索把采买的人找出来,他们才发觉坏了大事了。
那采买的人竟然已经被人给杀了。
“这线索是断了?”
跟着出来的不快也是焦头烂额。
捕头却比他们的经验更加丰富点,走到采买人的尸体前,好好打量他死前的表情,又看看身上的伤口道:“此人应该不是主谋。”
捕快道:“什么?”
捕头道:“他是被人杀死的。”
捕头道:“杀人灭口,应该是被胁迫下毒,否则他的表情也不会这么惊悚。”
他又在思考这倒霉人身上的伤口,好像是剑?但是动手人的武功应该不是特别高,因为他身上的切口都很不平整。
就好像是人拿不稳剑一样。
这就奇怪了,如果人的武功不够好,为什么要他杀人灭口?
捕头道:“先去查查,他最近接触过什么人。”
只能这样了。
他们趁着太阳彻底升起来前在衙门外绕了一圈,竟然只得到了这个结局,心中愤愤不平是理所当然,但是更加令人头疼的却是衙门中的情况。
想来那些个江湖人一定会闹个天翻地覆?
捕头猜得没错,等他们到了衙门,发现江湖人不仅闹得天翻地覆,相反还与留下来镇守的捕快大打出手,等他们露面,发现人已经分成两拨,很多人脸上挂彩身上挂伤,捕快的手甚至停在绣春刀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把刀□□。
江湖人中为首的绰号花毛猫,因为他的动作如同猫一般灵巧,剑也锋利如同猫的爪子,就是长得平庸了些,与可爱的猫一点都不像。
他的手已经被包得像个粽子,显然就是早上被药王谷齐连凡把手指掰断的倒霉催。
其实捕头也奇怪,齐连凡虽说是性子高傲但也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到掰断人手指的地步,他好像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位药王谷的大弟子这么讨厌一个人。
至于原因,齐连凡自己也说不清楚,只道花毛猫身上有一股邪气,简直就是玷污了猫这种可爱的生物。
捕头心道邪气不邪气他是不知道,但他知道一点,这人绝对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其他捕头现在都不在,整个应天的江湖衙门就他一个捕头,其他都是些捕快,这种危急时刻只能他站出来主持大局,当时便道:“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一个捕快立刻站出来到:“他们觉得人是我们杀的。”
花毛猫道:“即使不是你们杀的,也绝对和你们的人脱不了关系。”
他道:“阎大侠杀了一百多个恶人都活得好好的,怎么才进你们衙门没有几天竟然就被毒死了。”
下毒,这是多么卑鄙的手段,因为这而死的江湖侠士,即使入了阴间应该都十分不甘。
其他侠士都是真心敬佩阎正义,要不然也不会来这里当什么义捕快,现在偶像死了,个个都悲痛万分,觉得花毛猫说得非常有道理,一定要衙门的人给个说法出来。
捕快道:“我们已经找到了送酒的人。”
有江湖人道:“怎么样?”
捕头道:“他被人杀人灭口了。”
就算是江湖人都一片哗然。
杀人灭口?莫非想要杀阎正义老前辈的人,不是因为私人恩怨?
捕快又道:“那送酒的人只是一个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死前的模样也很惊恐,应该是被胁迫之后不得已而为之,又或者是看见了那下毒人的脸。”
两种猜测都合情合理。
但合情合理,却不让人信服,这些江湖人也不是傻的,他们哪能听不懂,情报已经被断了?
杀人灭口,本身就代表了很多。
花毛猫又叫嚣道:“你是想说,现在根本不知道是谁杀了阎大侠?”
捕头一双如鹰般锐利的眼射向花毛猫,半晌,他还是点头认了。
确实如此。
捕头的默认让他兴致更高,或许是记恨将自己手指头掰断的齐连凡,更想着给这些人一点脸色瞧瞧。
他才张口,又想口吐恶言,却听见有人喊道:“叶城主来了。”
什么叶城主?
在场人都是一懵,随后各个都露出了不知道该说是惊讶还是惊悚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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