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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臣-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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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大王不下诏书,季家的祖屋只怕也保不住了。”季如海轻叹一口气。

    “为什么?!没有大王的诏书,难道那些人敢直接推倒我们的宅子吗?”

    “是啊,大王肯定不敢下诏书的,他不会为了一个公主,而抢占季家祖屋,否则就会被天下人耻笑昏庸无道。”

    ……

    有了季如海开口,其他人义愤填膺的开始指责赵樰,季家的人都看不起赵樰和赵纯。他们很后悔当初为什么不多送几名季家女儿入宫,要是文王能够多几名子嗣,他们季家就会多一些选择的余地。可惜了,现在说什么都有些晚了。

    天赐公主一出来,季家的门客都被“抢”走了,现在又来抢季家的祖屋?

    赵樰真是太过分了!

    是他们小看了赵樰。

    “大王不会下诏书的。”季如海肯定的说。

    其他人面色一喜,既然季如海都这样说了,那就一定不会有错。

    季如海又说:“大家收拾一下东西,明天就走吧。”

    “走?走去哪儿?”

    “对啊,家主,我们为什么要走,大王不是不会下诏书吗?”

    季如海道:“大王无需动手,百姓们自然会替他做决定。因为这块地,不是大王需要,而是天赐公主需要。”

    天赐公主盛名在外,已成为了赵国百姓的信仰。

    没有人能拒绝天赐公主,也不会有人让天赐公主受委屈。

    若季家不主动让出这块地,在世人眼中只会是季家有错,公主是不会有错的,因为公主年幼,天真无邪,仁善,她只是要一座行宫而已,难道百姓们不能满足公主的这个小小愿望吗?

    其他人还是不信季如海的话,他们觉得季如海一定是害怕大王了,当初季家授意婉夫人弄死王后,一定是大王知道了。季如海害怕大王迁怒季家,所以打算夹着尾巴逃跑。

    “恕某不能从命。”

    “某告辞。”

    “誓死不离开祖屋。”

    其他人纷纷告辞,室内瞬间变得空荡荡的。

    季如海招来小童,说道:“让人收拾东西,我们今晚走吧。”
………………………………

76。漠北

    宠臣  五千门客一听这个消息; 都很振奋。

    番薯从一级门客传到三级门客手中; 几天过去了,都没有音讯传来。

    除了三级门客,一级和二级门客都是饱读诗书的; 但他们的知识大概仅限于四国知识; 毕竟来中原的大多都是异域商人; 肚子里有墨水的人往往不屑于跟商人打交道。

    而三级门客钻营各种技艺; 相对来说接触异域商人的机会也多一些。但谁也不会去钻研种地啊; 所以五千门客竟然无一人敢尝试种番薯。

    赵樰只好让白奴去试试。

    白奴找来一个盆,先用水浸泡番薯; 盆里装上沃土; 把一个番薯埋了进去,埋着番薯的盆就直接放在赵樰的寝宫里,没别的原因; 就是暖和。

    春天还没来呢; 外面大雪纷飞的,要是把番薯埋外面,肯定种不活。

    白奴只好效仿普通栽种办法来种番薯。

    赵樰也没说什么,他对种番薯也没抱太大希望,就当多给自己找点活干吧。

    虽然他当了大王,可以颁发王令; 但由于赵国经历了三代大王积弱时期; 导致王权旁落; 现在赵国的人力兵力田地几乎都被世家贵族紧紧拽在手中。

    就算赵樰下王令; 底下的人会不会动还是一个问题。

    例如当初为了除掉季家,赵樰还是借用丽姬之名,煽动百姓舆论,再散播天火之说,才把季家一族,烧得一干二净。

    建行宫不过是一个幌子,除掉季家才是最终目的。

    但王都贵族大大小小多达三十六家,全国的加起来就更不用说了。他总不可能把这些贵族都烧死吧。

    烧死季家是给那些贵族一个信号,至于他们会不会有所顾忌,赵樰觉得效果还不十分显著。

    “李五那边还没传来消息吗?”不管怎么说,赵国内部目前不会起什么乱子,可燕楚齐对赵国虎视眈眈已久,如果不转移他们的视线,赵国是没有时间进行内部整治的。

    白奴答道:“他现在应该已经抵达楚国了。”

    李五马不停蹄赶到楚国后,费尽力气才用另一个商人的木谍进入楚王宫。

    因为楚王姬就要在暮春之后嫁往齐国,楚王禁止李五再来面见楚王姬,以免煽动楚王姬做出违逆王命之事。

    当楚王姬听说李五求见时,她起初是回绝的。她害怕李五带来的消息不是她期盼的消息,这样她的奋力一击就会显得很苍白无力。

    “让他进来吧。”最终楚王姬还是妥协了。

    李五对楚王姬说道:“吾王看到王姬的青丝后,不禁潸然泪下,立即挥刀把自己的头发剪了下来,他让某无论如何都要将此物送到王姬面前。”

    胭冉沉默了一息,她对身边的宫女道:“送李商出宫。”

    仆人在宫门外等了半天,看到李五被侍卫赶出来,但不见李五脸上的愁容。

    他好奇道:“老爷,你见到王姬了吗?为何被赶出来还那么开心。”

    李五但笑不语。

    他敢保证,楚王姬一定会给齐王送一份厚礼。

    燕国王都,花垚。

    公玉府。

    阿布缩在冷如冰窖的屋子里待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被冷得直哆嗦。他只好拿着锄头去屋子前面的空地上挖坑。

    奴隶的屋子一年到头是没有炭火的,要是觉得冷了只能干活,否则肯定挨不过这个冬季。

    跟他一块儿住的二狗,就是在昨天夜里被冻死的。平川让人把二狗的尸体带去乱葬岗埋了,因为二狗是孤儿,无父无母。

    阿布挖了一个很大很深的坑,出了一身热汗。他歇了一会儿,又接着挖,直到他的手酸得抬不动,他不得不停下来。

    自从清完荷塘的淤泥后,平川就不理他了。有点任他自生自灭的意思,其实不用平川动手,只要不给阿布吃的,阿布绝对挨不过这个冬天。

    闲下来的阿布会偷偷跑到胡市看看有没有红玉卖。石瞎子给他的红玉不知是真是假,阿布也没法辨别。他打算先弄一个仿真的出来,先让公主相信他会雕刻姜氏璧,后面的再说吧。

    阿布的运气不赖,居然真的看到有异域商人在卖红玉。

    他用很低的价格买下了这块玉,回去之后先用木头练习,等手熟之后开始悄悄地雕刻。

    最好能在春来到之前雕刻好,春祭日那天宋玉会陪同燕王前去田地里,他可以趁那个时候逃跑。

    公玉微虽然让平川盯着阿布,但平川不太明白为什么要盯着一个哑巴,所以一定会出现疏忽。公玉微就让另一人也盯着阿布,他想看看等阿布放松警惕会做什么。

    阿布果然有问题,他求生意志很强,连二狗都被冻死了,阿布却没死。

    只是公玉微一直没看到阿布身上表现出来跟姜氏璧有关的东西。

    直到阿布去了一趟胡市,买了一块红玉回来。

    线人来报,阿布最近每天半夜都偷偷雕刻红玉,至于雕刻的是什么,实在看不懂。

    公玉微很惊讶,他没想到阿布居然会雕刻姜氏璧上面的字符图案。

    商朝被禹朝取代后,禹天子就重新发明了新文字,不让世人继续使用周字,并把有周字的典籍统统烧毁。

    自此又过了夏、梁直到兴朝,周字终于彻底从历史上消失,没人再记得周字,因为姜氏璧已毁,周字又繁复又难懂,执政者都宁愿重新创字。

    要么阿布是商朝遗民,要么就是有商朝遗民教会了阿布刻周字。

    公玉微测试过,阿布不识字,一个不识字的人,又怎么能认识周字。

    阿布是在某个半夜被平川抓起来的。

    那个穿白色衣服的年轻人也来了,并拿出了他丢失的那块姜氏璧。

    阿布激动地脱口而出:“这是我的!”

    平川道:“原来不是哑巴。”

    “此玉璧理应归天赐公主所有,你们虽救了我的命,但却拿走我的玉璧,这不是抢是什么。”

    公玉微疑惑道:“玉璧归天赐公主,你有何凭?难道上面刻有公主的名字?”

    阿布的脸色涨成猪肝色,“天赐公主是天之女,玉璧当然要给天命所归之人。”

    “你知道上面是什么字吗?”

    阿布摇头。

    “谁教你刻字的?”

    阿布更要摇头了,他不能把石瞎子供出来,石瞎子的年纪也没几年可活了。

    公玉微让平川把阿布放了。

    阿布不想走也被赶走了。

    平川问:“就这样放走他了?”

    “继续关着也问不出什么来,让他知道玉璧在我手上就够了。”

    平川巴不得阿布走呢,他说:“要是他再弄一块一样的玉璧给天赐公主呢?”

    “他要是能多雕刻出两块,就更好了。”

    对于这个横空出世的天赐公主,公玉微还是有耳闻的。

    她最出名的一件事情,就是让赵国第一世家季氏族人因她而被天火全部烧死了。

    若她真的是天之女,搭上这几百条人命,早该被拉下地狱了。

    “现在赵国新王是谁?”

    平川翻了一个白眼,公玉微向来眼高于顶,四国君主他从来没关心过,现在居然关心起了赵国。

    “是赵文王和王后的儿子赵樰,他什么都不管,除了对天赐公主有求必应,他最出名的一件事就是在四国广纳男宠。”

    “他是断袖?”

    平川点点头。

    暮春之初,齐国的迎亲使者何潘就带着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来到了楚国。

    楚王以闭关修仙为由,命楚王子楚陆前往迎接。

    楚陆今年已三十岁,做楚国王子快二十年了。谁让楚王命硬,活了这么久还没嗝屁,他就只好老老实实地当他的王子,等着楚王羽化登仙的那一天。

    一顿接风洗尘宴之后,何潘也跟楚陆熟了,说话也没那么多顾忌。

    他表示齐王有一宝物想先让楚王姬看看,此宝物只能给王姬一人观之。

    楚陆其实不太愿意,按照楚国风俗,他的王妹在出嫁前,都不能被迎亲队伍看到。但楚陆是个软柿子,没被捏几下,就答应了。

    何潘就捧着用丝绢包裹好的宝物走进了王姬的寝宫。

    楚胭冉在何潘开口前也奉上了一物。

    “此物是我的珍宝,望何使一定要传达齐王。”

    齐王担心何潘无法顺利把楚王姬迎回来,特意准备了一份大礼,想讨王姬欢心。何潘听说王姬也有宝物赠与齐王,顿生欢喜。

    他回去后悄悄打开那个长匣子,里面静躺着两束结发。

    其中一束肯定是王姬的,另一束不管是谁的,都不会是齐王的。

    楚王姬居然暗中跟别人有一腿了?!

    何潘马上想到了关于楚王姬和赵王的那些流言蜚语。

    原来赵王赠楚王姬随侯珠一事是真的。听说赵王经常遣商人来给楚王姬送各种宝物,没想到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竟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吗?

    楚陆本来还想请何潘在王都四处走走,领略一下楚王都的气势,结果何潘悄无声息带着迎亲队伍走了。

    他们才待了不到三天啊!

    没多久,齐楚两国联姻告吹一事传遍四国。

    齐国没有说是什么原因,楚国更羞于提起。

    很多人都对此感到好奇,当初齐王为了能够迎娶楚王姬,可是亲自把原来的王后送回家的。然后又等到王姬成年才来迎娶,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坊间有传言,是楚王姬已有心爱之人,两人暗通款曲已久,所以王姬才不想嫁齐王的。

    无论如何,大家都默认了这门亲事,是齐王被拒。

    齐王成为百姓们饭后的笑谈,“齐王求美”一词被广泛使用在文人墨客之间,成为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演化典故。

    公玉微跟何潘有交情,当年公玉微去过齐国,治好了何潘的顽疾。

    何潘迎亲失败,他自己没有回齐国,只是让迎亲队伍把消息带给齐王。

    依照齐王的性格,迎亲失败肯定要杀几个人泄愤,何潘当然不会去当出头鸟。

    于是他就躲来了燕国,找到了公玉微。先避一避风头再说吧,反正也不着急回去。

    何潘一边喝酒,一边就把楚王姬和赵王的私情说给了公玉微听。

    公玉微道:“赵王不是断袖吗?”

    “他之前只是厌女,后来断袖,但天赐公主治好了他的厌女症。世上断袖千千万,却也没规定不能一边断袖一边喜欢女人啊,我看赵王是男女通吃吧。”

    公玉微开始有些佩服赵樰了,他只用一颗随侯珠和一截头发,就断绝了齐楚再度联姻的可能,还把两国弄成了仇人。

    真是妙啊。

    现在楚王姬要么嫁给国内贵族,要么就只剩下赵燕可以选择。

    公玉微更希望这位有手段的王姬嫁到燕国来,至少能让一手遮天的大司徒宋玉头疼一下。

    “潘兄何不去赵国看看天赐公主,据说天赐公主的行宫比赵王宫还奢华,宛如仙境。她手下有五千门客,白虎供她驱使,赵国千万百姓都对她爱戴不已。虽然齐王没有娶到楚王姬,但天赐公主比楚王姬更合适啊。”

    何潘的酒醒了大半。

    “对啊,不是还有天赐公主嘛!”要是鼓动齐王求娶天赐公主,齐王一定不会再怪罪他的。

    公玉微目送何潘而去。

    平川道:“天赐公主嫁来燕国不是更好吗?”

    楚国较之于燕国,是强国。赵国最弱。

    一个强国王姬自然比一个弱国公主,更能有底气和力量跟燕王子一同抗衡反对他们的人。

    而齐国比赵国强不到哪里去,天赐公主若能嫁给齐王,必定会对齐王造成绝对性的打压。

    只有四国相斗,乱起来,他才有机会趁虚而入,匡复故朝。

    文王问王宫里的医师:“雪郎果真患了厌女症?”他十分怀疑这是赵樰故意捣腾出来吓唬人的,毕竟厌女症实在闻所未闻。

    医师道:“回禀大王,此事千真万确,别说看见女子就想吐,雪郎只要听到女字,也会吐。”起初医师也不相信,经过几天观察下来,赵樰一点都不像是装出来的。

    文王沉吟道:“可有医治的办法?”

    王后刚走没多久,赵樰就患病,还是疑难杂症,这不得不让文王多想。

    医师摇摇头:“臣无能,若大王能请来燕国名医公玉缓来给雪郎看看,或许能解此症。”

    “燕国正在跟齐国交战,上次燕王遣人来借兵借粮,孤没答应。燕国现在禁止赵人进入燕国国界。”

    医师明白了,文王是拉不下脸去求燕王。
………………………………

77。收获番薯

    宠臣  他们都害怕要是楚王姬反悔; 又把他们抓回去留个一年半载。

    等马车驶入齐赵国边境; 李五忽然想起什么,对仆人大叫:“楚王姬让我转交给大王的东西呢?”

    仆人摸出一个匣子:“带着呢,没丢。”

    纵使两人都很想看看里面是什么,但都克制住没打开。匣子缝隙处用红漆密封,若是打开过; 一看便可知。

    “王姬没说是什么吗?”仆人好奇的问。这匣子是长方形; 外面渡了一层金,以细碎的各色宝石点缀; 十分符合楚王姬的风格。

    李五道:“我又如何得知; 别猜了; 我们先去枫都吧。”原本李五计划把随侯珠送到楚王姬手中后,就继续为赵樰买健奴; 谁知道这一耽搁就耽搁了一年。也不知道这一年赵国情形如何了; 李五心中有些忐忑。

    马车行驶到一片密林就停了下来。

    这里的积雪太厚了; 都没过了半个车轮。

    仆人下马车查看; 跟李五商量后决定放弃马车; 去附近寻找商队同行。

    边境的强盗多,现在又是冬天,真要遇到强盗必死无疑。

    主仆二人披上厚厚的狐裘,背着半袋干粮; 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兰城走去。

    远处的树干背后; 为首的络腮胡子对身后的四人道:“看来是落单的商人; 一不做二不休; 干了这票再去跟大头目汇合。”

    冬天一到,商队们几乎都不行商了,一是行路难,二是随时有可能在半路被冻死,不如等来年春天再行商。假如一定要行商,一般都会是几十支商队雇佣世家的私家军奴护送,人数一般多达七八百人。

    每次遇到这样的商队,都不好下手,容易把事情闹大,引来附近城池军队的绞杀。

    五人用布巾蒙住脸,从背后抽出斧头,不远不近的尾随那两名商人。

    李五走了一段就气喘吁吁了,他的腿都快失去了知觉。

    仆人的情况也没好到那儿去。

    李五面露戚色,他刚哭出一滴眼泪,眼泪就结冰了。

    “看来我注定要命丧此处了。”

    仆人急忙道:“兰城就在不远处了,出了这片密林,我们就能入城了。”

    李五只好打起精神,跟仆人又走了一段路。

    他们听到了背后传来的嘶吼声,回头一看,五名蒙面人人手一把斧头,眼冒凶光的看着他们。

    李五的腿一软,跪了下去:“侠士饶命,某愿把身上的钱财任由侠士取用!”

    仆人两股颤颤,一股不明液体伴随着骚臭味滴滴答答的从裤裆滴落,然后很快凝结成冰。

    络腮胡子让其他人收起斧头,这两人一看就很弱,都不用出手。

    “看看他们身上有什么,搜仔细点啊。”

    有一人在仆人的裤裆摸到了一个盒子似的东西,他气得骂道:“啖狗肠死狗奴!”原本以为对方是吓尿,没想到是为了用撒尿来掩盖裤裆里藏着宝贝。

    络腮胡子上前,看到同伙手中一个镀金镶宝石的匣子,他正要打开一探究竟,就听跪地上的商人痛哭道:“侠士且慢!此匣子乃楚王姬赠与赵王的信物,若侠士能将此匣护送给赵王,何愁金山银山不来!”

    络腮胡子一听,问道:“此言不虚?”

    李五眼珠一转,忙不迭点头:“如若有假,天打雷劈。”与其自己护送匣子到枫都,不如引诱这几个强盗去护送,这些亡命徒为了赵王的赏赐,肯定会一试的。

    “把这两人捆起来带走。”

    李五被强盗们捆起来装麻袋里拖着走。

    不知过了多久,当李五浑身失去知觉,神志不清时,他被人从麻袋放了出来。

    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嗓音把他刺激醒了,那人道:“李商?!”

    李五迷蒙的从眼缝看过去,吓得一个激灵:“皓月大人?!”此人不是大王身边的侍卫皓月吗?他怎么落草为寇了?!难道赵国……

    赵樰听完李五的讲述,又让白奴给李五倒了一杯热茶。

    “这么说,是皓月让人送你回来的?”

    李五点点头。

    赵樰让白奴赏赐李五一箱金银:“此事你做得很好,楚王姬那儿就不要再去了,她也快出嫁了。”赵樰脸上闪过一丝落寞。

    李五心里暗道:莫非大王其实真的爱慕王姬?其实看得出楚王姬对大王也……

    他大着胆子道:“大王何不打开匣子看看王姬所赠何物?”

    赵樰看着那个镀金匣子,眼神温柔如水,满满的眷恋,就好像透过匣子看到了在远方思念他的楚王姬。

    李五被赵樰的深情和隐忍打动,他的脑中有一个胆大的想法正在破土而出。

    赵樰最终还是打开了匣子,他毫不意外又有些意外的看到了匣子里面的东西。

    李五倒吸一口气!

    楚王姬居然给赵樰送了一段用红绳系着的青丝。

    斩青丝,斩情思。

    楚王姬直接而大胆的把心之所想告诉了赵樰,她爱慕着他,但又不得不放下他。所以赠断发,以示不再往来之意。

    李五对楚王姬的印象很深刻,那是一个尊贵而美丽的少女,她总是端坐在层层纱帐后面聆听关于赵樰的故事,听到有趣的地方会浅笑,听到沉重处会皱眉。她能够不厌其烦的听上好几遍,只是为了更了解赵樰。

    要是知道匣子里的是青丝,李五肯定不会这么轻易地回来。

    “大王,楚王姬对您一片赤忱啊。”李五斗胆说了一句。

    赵樰让白奴拿了一把剪刀来,也剪了一截头发下来。

    然后他用自己的头发跟楚王姬的头发打了一个结。

    “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把此物送到王姬手中。”赵樰说。

    李五激动而颤抖地接过匣子,他胸中有一团火在燃烧。

    这才是男人的作为!当年齐国抢走了楚王姬,让赵国遭到了四国百姓的嘲笑,现在大王终于下定决心把当年这份耻辱还回去了。

    齐王,就等着被天下人耻笑吧。

    “某必不负大王所托!”李五郑重的说。

    白奴惋惜赵樰的那截头发,说道:“大王原本不必剪那么多,一小截就够了。”

    赵樰不甚在意:“不过一截头发,若这截头发能够让齐楚结仇,就算多一点也不可惜。”

    “大王有把握楚王姬会让齐王知道吗?”

    赵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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