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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来战啊-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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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正龙闻言,脸色顿时变得苍白起来。

    他也曾听说过,以前有个和他身份差不多的二代在外面得罪了人,搬出自己的背景想压住对方,结果遇上了愣头青,一刀捅在心脏上,当时就没命了。

    结果犯下案子的那家伙连东西都没收拾就跑路了,等到警方确定了凶手并发出通缉的时候,那人已经逃到了东南亚从此消声匿迹。

    被迫逃亡固然是很惨,可是相对于那个被一刀捅死的家伙来说,终究还是活着的。

    死了,可就什么也没有了!

    一想到这里,黄正龙顿时软了下来。

    “那个……这位大哥啊,咱有话好好说行不?不就是给了你一个差评嘛,大不了我回头再刷个几十次订单,回回都给你五星好评还不成吗?”

    黎歌无语的看着他,心里无声的咆哮着:“劳资现在不是外卖小哥,是杀手!是杀手啊!你给我个蛋的五星好评啊!”

    “五星好评的事先放到一边,你也别瞎猜了,之所以把你弄到这里来,是因为你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勉强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之后,黎歌阴恻恻的笑了起来:“大概你还不知道吧,你之前雇佣杀手去伤人的事情已经暴露了!”

    “什么?”黄正龙一惊,脑子里一片空白。

    雇佣杀手这种事听上去挺刺激的,在小说里也很常见,可在现实中,却是一种禁忌。

    为什么杀手这个职业不合法?

    因为杀手太危险了!

    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了矛盾,其中一方就去雇佣杀手干掉对方,这个世界早就乱套了。

    尤其是对于上层人物来说,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来之不易,可是杀手却能轻易将其摧毁――你要是死了,所拥有的一切就该归别人了。

    所以哪怕是在同一个圈子里的人,不管私底下怎么想,至少明面上都会非常反感雇佣杀手这种行为。

    如果这个消息被曝出去的话,就算他爸不打折他的腿,恐怕他以后也没法再在圈子里混了。

    不管是谁,都不愿意和一个随时可以找杀手来干掉你的人相处。

    未满十八岁的黄正龙,虽然出身不凡,但终究还是一个年轻人,在家族的遮蔽之下,从未经历过任何风雨。

    小事情还好说,一旦遇到大事,脑子里就会是一片空白,根本没有半点主意。

    黎歌有些怜悯的看了他一眼,这个可怜的家伙,恐怕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落到这个地步吧?

    身为职业杀手,黎歌对于情报的重视那是相当高的。

    在接手黄正龙通过第三方委托的任务之后,他第一时间不是考虑如何完成任务,而是先将委托方的情况给调查了一遍。

    没办法,如果别人给你什么任务你就去完成什么任务,随时可能会被人坑得连命都没了。

    结果这一查之下他才发现,原来这个看起来非常简单的case其实并不简单。

    那个怂恿黄正龙并替他接触黎歌的家伙,其实是黄正天的手下。

    换句话说,这其实是黄正天给自己亲弟弟下的一个套。

    虽然并没有再继续查下去,但是黎歌心里也已经有了谱儿,这无非就是豪门大族内部常见的狗血桥段罢了。

    黄正天很优秀,又是家中长子,可偏偏黄河滔夫妇最疼爱最喜欢的却是那个不成器的老二黄正龙!

    小时候倒还罢了,无非就是零用钱的区别而已。

    可是当黄正天从国外留学回来,并逐步开始参与到家族的企业中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在父母心中的定位,其实是弟弟未来的大管家。

    换句话说,不论他干得有多好,不论他表现出了多强的能力,未来他都会成为弟弟的副手,给弟弟保驾护航!

    黄正天这个人很聪明,也很有野心,颇有枭雄之资,所以他并没有表达自己的不满,反而变得更加听话,父母怎么安排他就怎么做。

    但是暗地里,他却总是暗中教唆黄正龙,甚至黄正龙在外面惹了事,他还会主动帮着擦屁股。

    一来二去,黄正龙就把他当成了最大的依靠,从小就养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坏毛病。

    原本还算纯良的黄正龙,一步一步的踏上了纨绔之路而不自知,心里还始终觉得自己的大哥很好呢。

    殊不知,照这样继续下去,用不上几年,他就会惹上得罪不起的人,到那个时候,黄正天不但不会施以援手,反而会落井下石,直到他彻底被废掉!

    只要没了竞争对手,家族的企业最终只能落在黄正天的手里。

    说起来简单,但是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很麻烦的。

    黄正天又不敢做得太过明显,以免被父母看出来,所以一直到现在,黄正龙也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纨绔,远远没有达到无法无天的祸害程度。

    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黄正天渐渐失去了耐心。

    这一次借着黄正龙针对王子锋的恨意,他轻松的设了一个局。

    只要黎歌将王子锋给废掉,到时候警方一调查起来,他手下的那个会就会故意露出破绽而被警方盯上。

    到时候只要一进局子里,那个手下就会痛快的把黄正龙给供出来。

    反正只要不是主谋,顶多就是判个几年而已,黄正天可是承诺过,不但会帮他减刑,而且还会好好照顾他的家人。

    没了后顾之忧,那个手下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不过,这都是黄家的家务事,和黎歌可没有什么关系。

    更何况现在黎歌已经被灵珠子或者说王子锋给招揽了,所以他巴不得事情能闹得更大一点呢。

    若不是王子锋特意强调过不能杀了黄正龙的话,他才懒得费那么多手脚呢,直接一刀割喉,简单又快捷。

    “你自己在这里好好待着吧,别指望逃走,否则的话,我可不敢保证你会不会断手断脚的。”

    扔下这句话后,黎歌重新将兜帽戴上,转身走到仓库的大门口,伸手关掉了灯,然后走出去将大门锁上。

    仓库里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黄正龙发了好一阵呆才清醒过来。

    抬头看看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他的心里充满了恐惧。

    对于一个锦衣玉食的富家少爷来说,没有比这更令他恐惧的场景了。

    废弃的仓库,黑暗的环境,再加上一个神秘的外卖小哥或者绑匪……直到现在,黄正龙才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天大的危险。

    “救命啊!来人哪,快来救救我啊!”

    扯着嗓子喊了几声,空旷的仓库里满是回音。

    哗啦――

    大门被人拉开了,黄正龙带着惊喜望去,随即脸色变得灰败起来。

    站在门口的那道人影,不就是刚刚离开的那个外卖小哥么?

    电视剧里可是演过的,被绑架的人因为喊救命而被绑匪折腾甚至杀死……

    脑海中放电影一般闪过那些自己曾经看过的桥段,黄正龙的身体像是筛糠一般抖了起来。

    ‘格格格……’

    上下牙齿互相撞击的声音显得很是清脆,更加深了他的恐惧。

    在极度的恐惧之中,他只觉得脐下三寸处一热,随即腿上便传来一股滚烫的感觉。

    他被吓尿了!

    (本章完)
………………………………

第34章 校花的图谋

    黄正龙被关在废弃的仓库里,嘴里塞着一块来历可疑的破布,上面带着一股诡异的味道,令他想要呕吐。

    可惜这块破布堵得实在是太严实了,想吐却是吐不出来,几经折腾之后,他竟然从鼻孔里喷出了一滩浑黄的液体,里面还杂夹着一些食物残渣。

    他终于知道,原来鼻孔除了呼吸之外,还能用来呕吐……

    带着酸腐气息的臭味儿环绕着他,令他无时无刻不在反胃,可是却又不敢再呕吐,免得让自己更加难受。

    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当黄正龙意识到自己饿了的时候才发现,已经好几个小时没有人出现了。

    “难道他要把我活活饿死在这里吗?”

    这个念头令他内心越发恐惧,终于忍不住拼命的挣扎起来。

    先前还有灯光的时候,他已经注意看过,捆住自己的是一根拇指粗的麻绳,虽然被捆成了一个相当羞耻的姿势,发力有些不太方便,但是这会儿为了活命,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凭借自己的力气来挣断绳索……这种事想想就好,不必当真。

    电视剧里演的用个相对比较锋利的物体来割断绳索,这个倒是可以有。

    黄正龙无比庆幸自己的视力非常好,所以在还有灯光的那段时间里,曾经看到过几处有可能帮助自己割断绳索的地方。

    那是靠墙摆放着的金属货架,其中有几处隔板发生了断裂,有参差不齐的断口,正好可以用来试着磨断绳索。

    可惜电视剧永远不可能告诉你,要把麻绳磨断需要多长时间。

    黄正龙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堪堪磨出一个小缺口来,真要把绳子磨断的话,估计得花一天时间……

    下半身传来的冰凉之意和湿漉漉的感觉让他很不舒服,虽然现在是夏天,可是这仓库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温度低得很,让他忍不住直打哆嗦,胳膊上都泛起了鸡皮疙瘩。

    有无数次他都想要放弃这种看上去徒劳的举动,可是为了活命,他又不得不咬牙坚持下去。

    可以说有生以来,黄正龙还是头一次如此坚持而专注的做一件事。

    ……

    ……

    南麓山庄里,王子锋早早就起床洗漱完毕,然后吃了一顿简单的早餐,便跟着黎歌出了门。

    没办法,这里属于北沛区,距离市一高所在的南央区还挺远的。

    如果要走路的话,怕是要走上好几个钟头。

    黎歌那辆高尔夫虽然不算高档,可毕竟是四个轮子的,用来代步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等送了你去学校,我就买车去。”黎歌在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再一次受到了保安的目光鄙视,原本很好的心情瞬间变得不美丽起来。

    王子锋笑了笑,回头瞄了已经越离越远的大门一眼,“就怕到时候那些保安以为你是开别人的车。”

    “这倒也有可能……”黎歌的情绪稍稍恢复了一些,忍不住说道:“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知道,鄙视我是一件多么错误的事!”

    趁着早高峰还没到来,黎歌将车速提了起来,没用半个小时就到了市一高的门口。

    王子锋下了车就往学校里走去,由于平时他在学校里基本上扮演的都是小透明的角色,所以并没有人关注他是走路来还是坐车来的。

    “疯子,等等我!”身后传来熟悉的叫声,他回过头去一看,却是自己的同桌死党庞萧亚,正气喘吁吁的向校门奔来,在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车牌号有四个7,非常好记。

    王子锋停下脚步,等着庞萧亚跑到跟前,这才继续往学校里走。

    庞萧亚一边抚着胸口平复自己的呼吸,一边好奇的问道:“疯子,你是坐车来的?”

    “对,一个朋友的车。”王子锋点了点头,黎歌的车前脚刚走,后脚庞萧亚就到了,不可能看不到,所以也没有必要隐瞒什么。

    庞萧亚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的,那辆高尔夫的价格他也知道,很便宜,比起他家的大奔来说不算什么。

    他好奇的是,自己这位同桌什么时候认识有车的朋友了?

    王子锋的家庭情况他是非常了解的,父母都是普通的下岗工人,平时在省城同林市打工,家里就王子锋自己一个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在上高中之前王子锋有没有朋友他不敢保证,但是至少在上了高中之后,王子锋有且只有他这么一个朋友而已。

    什么时候又多出来了一个呢?

    庞萧亚的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他生怕王子锋为了钱而跟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搅和到一起去。

    在南山市这样的三线小城市里,消息的流通速度是相当快的,他以前就曾经听过好几个案例,都是贫寒子弟为了钱而跟不正经的人搅在一起,结果最后被人当成替罪羊进了局子……

    他不希望自己的这个同桌也沦落到那个地步,所以在犹豫了一阵后,还是问道:“你那个朋友……是做什么的?”

    王子锋可不知道他这么复杂的心理活动,闻言便顺口答道:“他啊?美团外卖的外卖小哥,比我大了有个十岁左右吧。”

    “外卖小哥都买得起私家车了?”庞萧亚有些惊讶,倒不是他看不起这个职业,实在是他平时接触到的外卖小哥似乎都挺穷的,没听说有谁买得起四个轮子的汽车。

    王子锋转头看了他一眼,“好像是首付加贷款吧,不是一次性全款的那种。”

    “这还差不多……”庞萧亚点了点头,随即又认真的说道:“疯子,你听我说,如果你要是缺钱的话,一定要告诉我,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明白吗?我不希望你因为钱的事而做傻事……”

    王子锋停了下来,转身看向一脸严肃的小胖子,抬手拍拍他的胳膊笑了起来:“我知道,胖子,谢谢你。”

    庞萧亚却继续说道:“你看你上次住院,那么早就出院,我都去医院问过了,就是因为费用不够你才走的。好在后来你恢复得也还不错,要不然万一留下什么后遗症怎么办?”

    听着他絮絮叨叨的啰嗦,王子锋的心里暖暖的。

    有人关心的感觉,真不错。

    俩人还没走到教学楼时,后面又追上来一个人和他们打招呼。

    “王子锋同学,庞萧亚同学,早上好啊。”

    二人回头一看,竟然是舒凌菲。

    “呃,你也早上好。”王子锋有些犯傻,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好机械的回了一句。

    庞萧亚却是嘎嘎一阵怪笑,扔下一句“我先去上厕所”就跑掉了,看他那肉山一样的背影狂奔而去,王子锋的额头不由得闪过几道黑线。

    舒凌菲今天没有穿校服,而是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圆领t恤,配着一条白色的短裙裤,脚上蹬着一双白色的运动鞋,黑亮的长发在脑后扎起一个高马尾,整个人看上去格外的清爽有活力。

    王子锋注意到,当舒凌菲靠近了自己的时候,四周至少传来上百道杀气。

    那是羡慕嫉妒恨发展到了极致所产生的杀气,集中在了他一个人的身上。

    若是换一个人,或者说是在他觉醒前世的记忆之前,遇到这种‘万众瞩目’的情况怕是多半都会慌了手脚乱了方寸。

    然而对现在的他来说,这种程度的目光根本带不来半点压力。

    正相反,周围那边男生的目光激起了他心中的傲气。

    不就是一个凡人女子么?有什么大不了的,我连仙女都懒得多看两眼,还会在乎她?

    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大家越是不希望看到他和舒凌菲走得近,他就越要反其道而行之。

    所以他有意无意的向右前方跨了一步,一下子就和舒凌菲走了个肩并肩。

    舒凌菲微微有些诧异,不过也没有多想,笑着问了一句:“我看到你今天早上是坐车来的?”

    王子锋点点头,“是啊,昨晚住的地方有点远,所以坐一个朋友的车过来,免得迟到。”

    “你昨晚是住在南麓山庄吗?”舒凌菲接着问道。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王子锋有些惊讶的看了她一眼,“难道你也住那里?”

    舒凌匪摇摇头,脑后的马尾甩来甩去的,吸引了不知多少男生的目光,“我家住在南麓山庄隔壁的那个小区,今天早上我看到一辆大众的车在前面,一路开到学校门口。我当时还在想真是巧呢,结果就看到你从车里出来了。”

    原来如此。

    王子锋笑了笑,“原来你家住得那么远啊,那你每天早上岂不是很辛苦,要很早起床才行。”

    “谁说不是呢。”舒凌菲的心中升起了知音之感,大吐苦水道:“可是我也没办法啊,我爸是个老顽固,死活不同意我住校,又不让我缺勤早自习,所以我也只能咬牙忍了。好在时间一长生物钟定下来了,也就慢慢习惯了。”

    王子锋听得一阵感慨,谁都觉得舒凌菲这个校花美女过得很幸福,可实际上她也和别的普通高中生一样有着这样那样的苦恼,只不过一般人不知道罢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以前不是说她很少会主动和男生说话的么?

    为什么这段时间她老是主动接近自己呢?

    如果是别的男生,多半会沾沾自喜,认为是自己的魅力吸引了对方。

    所谓人生三大错觉,‘她喜欢我’能名列其中可不是没有原因的。

    不过王子锋并没有产生这样的错觉,因为他很清楚以自己眼下的条件来说,根本不可能符合任何一个美女的审美标准。

    没相貌没身高没背景没钱没势没成绩……

    这样的废柴,鬼才会被你吸引住啊!

    但是他又很清楚,舒凌菲主动接近自己并不是巧合。

    王子锋的眼力很毒,从第一次在医院病房里见面,他就意识到这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似乎对自己有所图谋。

    但是因为当时他刚刚觉醒了前世的记忆,还没有完好的与这一世的记忆相融合,所以那个时候他以为自己是想多了。

    谁知后来他去了学校上课,舒凌菲又主动找上他,再加上前段时间那次共同晚餐,这一切都让他明白过来,舒凌菲绝对是故意接近自己。

    只不过他死活想不明白,以舒凌菲的身份,能图谋自己什么呢?

    不过眼下并不是思考问题的场所,他将思绪压了下去,有说有笑的和舒凌菲肩并肩走进了教学楼,一路来到各自的教室前才挥手分别,不知跌碎了多少人的眼珠子和下巴。

    这其中,就有跟黄正龙走得很近的两个男生。

    (本章完)
………………………………

第35章 教训狗腿子

    张仕广和郭志远是两个高二的学生,跟黄正龙不是同一个班的,但是平时却总是围着黄正龙打转。

    基本上,用华夏的习惯性称呼来说,这样的人叫‘狗腿子’。

    所谓狗腿子,指的就是走狗,是为恶势力效劳帮凶的人。

    黄正龙虽然还只是个高中生,但在市一高的学生群体当中,他绝对称得上是一个恶势力。

    以他为首的一伙学生,在学校里气焰嚣张,横行直撞,收保护费什么的都只是小儿科,凡是敢于反抗的人,要么被他们弄到转学逃避,要么……就加入他们沆瀣一气。

    然而,如果你要深究的话,就会发现在这些事情里,黄正龙永远都不会主动抛头露面,始终只是待在幕后指挥而已。

    而出面替他完成那些恶事的,自然就是张仕广和郭志远这两个狗腿子了。

    也不知是谁给他们俩起了个外号,叫‘哼哈二将’,而他们本人则是自称‘左右护法’,并为之得意洋洋。

    身为黄正龙的心腹狗腿,他们自然是知道主子对舒凌菲的觊觎,更知道主子对所有接近舒凌菲的男生是什么样的态度。

    虽然今天黄正龙并没有来学校,也没有和他们打招呼,但是作为合格的狗腿子,他们认为是时候主动做些事情来展露自己的忠诚了。

    很显然,王子锋就是那个被他们列为目标的倒霉蛋。

    早自习结束之后,各班的班主任老师踩着铃声离开了教室,回去准备一天的工作。

    而学生们则是哄然而散,纷纷从教室里涌了出来,有去食堂的,有去小卖店的,还有去校门外快餐店的。

    王子锋因为在家吃过了早餐,所以坐在自己的座位上闭目养神,同桌的庞萧亚则是从课桌里拿出早上带来的肉包子大啃起来。

    “唔……真好吃!疯子,你要不要来一个?”

    王子锋连眼睛都没睁一下便答道:“不用了,你吃你的吧,我在家吃过了。”

    “唔唔……好吧……那我自己吃了……”

    庞萧亚一边飞快的咀嚼着口中的食物,一边含混不清的说道。

    就在这个时候,教室门口传来一个同班同学的声音:“你们要找谁啊?”

    “关你屁事,快滚开!”

    回答他的是一个很痞的声音,同时还传来一声痛呼。

    王子锋睁眼一看,自己的那位同班同学被人推倒在地上,狼狈不堪。

    王子锋的目光闪了闪,却并没有站出来替那个同学打抱不平。

    在整个班级里,除了庞萧亚之外,就只有孙代玉还能算是有些交情,至于其他人……谁都是拿他当小透明在看待,哪怕他的身上发生了诸如‘英雄救美’和‘毁人清白’这样的事情也是一样。

    他不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自然也就不会在乎别人会遇到什么麻烦。

    只要不来烦他,不动庞萧亚……嗯,最多再加上一个孙代玉,至于其他人,就是被人打死他也不会多管闲事。

    然而他不想出头,事情却偏偏找到了他的头上。

    张仕广和郭志远大摇大摆的闯进了教室里,目光很自然的就锁定了后排的王子锋。

    “在那边。”张仕广轻笑了一声,拂了拂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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