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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王血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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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兵之形;避实而击虚!

    对四周的兵力配置,天神的四个小组,凭借战情系统和超常战斗直觉,都能很快找到弱点,并快速突击。阵型形如天梭,攻击方式根据敌势,随时改变攻击方向,一个小组一旦开始攻击,相邻两个小组立即成为翼护,迅速将战果扩大,另一小组成为尾翼,掩护三个其他小组。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当敌势太大,战队立即隐踪潜行,混入敌阵,利用暗器,手雷和炸。弹等手段,制造混乱和恐慌。当夜幕降临,战队覆盖反热材料,又进入隐身模式,枪声持续不断,但始终没有明显敌踪,只有死亡人数,在持续增加。

    凌晨两点,观察室的三十个兵王,作为高长戈的奇兵和有生力量,被悄无声息投入正面战场。

    看到一个个战友倒下,兰景光心里越来越沉重,有些战友还非常熟悉,半夜三点的时候,一个疏神,他突然被两个人踊身抱住,四周顿时火力覆盖,演习服上,瞬间冒出电子烟雾。

    “尼玛你们真行,先把我干死了!”

    那两个是鲨鱼最强的几个兵之一,和兰景光一起,在鲨鱼最牛逼的大白鲨小队,在火力覆盖中,这两个人也死亡出局。

    “卧槽,怎么是你?今晚你杀了多少兄弟?干死活该!”

    话虽如此,但两人心里,却非常后悔,如果提前知道是兰景光,他们绝不会出手,参加演习的每一个人,对天神战队恨到极致,也佩服到极致,现在突然发现兰景光也在天神,心里既有惊喜,也有深深的遗憾。

    “兰景光在天神,可最先被我们干死!”

    消息不胫而走,有骄傲,也有惭愧,如此铁血强横的战队,能成为其中的一员,无疑是军人的最高荣誉,可兰景光最先阵亡,也让他们非常难受。几乎每个人都在猜想,这场演习,对兰景光或者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但这个机会,因为这一次意外,而产生了重重疑问。

    兰景光出事那一刻,秦元驰没有任何迟疑,立即向青天舒靠拢,与洪孟升一起形成三人小队,菱形阵容变成三角阵容,但鲨鱼已经不足两百人,三人小队成了阵容的刀锋,七人形成散兵线,开始远程狙击清剿。

    四点二十分,白无常被爆头!

    几乎每一个人,都经历过战友的牺牲,在获得胜利之前,没有时间去想死去的战友,他们从北往南,然后再返程搜索,一个来回穿插,就利用狙击优势,将岛上的兵力全部清剿,并于拂晓之前,对敌方指挥室发起远程狙击。

    高长戈知道不能幸免,宣布投降,并让身边的十多个作战参谋,举起白旗走出地下指挥室,血锋率队走了过去,在距离三百米的地方,突然举起SCAR,对举着白旗的人疾扫,洪孟升同时举起巴雷特M82,发射了两枚高爆弹。

    地下指挥室发出轰天巨响,里面的所有人,都全部被炸死。

    好一招诈降!

    指挥室安装了高爆炸。弹,当血锋举枪,高长戈就缓缓闭上眼睛,满脸凄凉,高达1:750的战损比,将是他一生的耻辱。

    青红川宣布演习结束,立即乘直升机离开三山岛。

    鲨鱼的所有中校以上军官,全部铁青着脸,集中在首长观察室,快速观看战情记录,过了半小时,高长戈就去找血锋。

    “请将军务必支持,让天神战队多留两天,为我们作总结特训!”
………………………………

第178章  情定三生

    “行,我有事先离开,其他队员留下。”

    听到血锋的回答,高长戈有些失望,他最想留下的,是天神战队的灵魂人物,但他知道,主导这场演习胜败的几个关键因素,都不能一朝一夕成就,而且他也明白,他们最大的弱点是什么?

    信息战是现代战争的利器,同时也是最大的软肋。

    血锋已经说过,就如无缝电磁平台,小规模的资源整合,可以无关大局,但大规模入侵,肯定会受到米国疯狂阻击。

    通过这次演习,高长戈已经非常清醒,在整个鲨鱼大队中,至少应该有一支特别战队,这支战队,应该是战略型的全能特战队,一旦战争爆发,这支战略型战队,将成为最后致胜的关键。

    欲速则不达,说实话,刚知道血锋是少将的时候,高长戈心里很不服。他非常自信,鲨鱼不会输给同级对手,更不会输给所谓的天神战队,但这一场演习,他被血锋彻底打服。能让鲨鱼败得这么惨,就算在野战部队,血锋现在的军衔,也是名副其实。

    回到驻地,天神战队全员补觉,血令二人吃过午饭,才开直升机离开。

    “锋哥哥,你怎么可以这么帅?那么多人,被你打得稀里哗啦。”

    “妹子,你没看到我被团灭的时候,那叫一个惨!也是那一次,让我突然意识到,作为天朝的超级战队,不应该只有一个鬼狐,如果整个战队变成鬼狐,我们就能快速成长,纵横世界,成为真正的无敌战队!”

    血锋看了一眼令狐双,见她嘴角轻扬,娇俏妩媚,顿时觉得心动不已,他赶忙移开视线,凝视海天之间,心里才渐渐清明。

    “那次团灭,是因为过于堂堂正正。兵者诡道,行动如鬼,狡诈如狐,料敌如神,应该是天神战队的立身之本。”

    “你叫我狐神,原来是这个意思!”

    “你以为是什么意思?”

    “狐狸野性而妖媚,多美啊?你不让我做狐狸精?”

    “本来就很美,还要做狐狸精,我还活不活?”

    这么暧昧,令狐双不禁脸红,可她心里很高兴,“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在她看来,最美的爱情,一定是两情相悦。

    “锋哥哥,如果能自动驾驶,你这会儿想做什么?”

    “你说呢?”令狐双俏皮地眨了眨大眼睛,“嗯,你一定会说,妹子,你在飞机上乖乖呆着,我先跳海里看看,龙女长什么样儿?”

    “我有那么花心吗?”

    虽然对敌人毫不手软,可令狐双依然是小女儿情怀,血锋身边的女孩儿太多,她难免有些患得患失,或者是职业原因,她的理性多于感性,在内心深处,她始终觉得,自己再怎么喜欢他,都不重要,最关键的,还是要他喜欢自己。

    把血锋送到血园,令狐双没有下飞机,只是让他派一个人,把她的车送到东湖大酒店,直升机就立即升空。

    看到直升机过来,姜梦柔早已下楼,可她并没有出门,直到令狐双离开,她才跑过去扑在血锋怀里,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哥哥,柔儿每天晚上,都会梦到你,有小狐狸每晚陪着,你一定连梦都没做,对不对啊?”

    怎么可以这么直接?血锋不禁摸了摸鼻子。

    “怎么叫人家小狐狸?”姜梦柔轻轻地笑,“她姓令狐啊,又那么漂亮妩媚,不是小狐狸,难道是小狐仙?走吧,我陪哥哥游游泳!”

    姜梦柔挽着血锋去泳池,换了泳装,血锋眼睛都直了,想抱抱她,又怕舍不得放开,谁知姜梦柔终身一扑,就抱着他进了泳池,然后嘴唇便凑了过来。

    小妖精!

    两人激情拥吻,在泳池里上下翻滚,最后都快窒息了,虽然恋恋不舍,可血锋不得不把她推开。

    “柔儿,不能再继续,我快爆了!”

    姜梦柔喘不过气来,好一会才变得正常,她拉着血锋的手,陪他游了半个小时的泳,两人才上楼。

    血锋虽然心痒难挠,可又非常害怕,擦枪还不能走火,都叫什么事儿?他只好一头扎进书房。安安静静看了两天书,战队其他成员,才从三山岛回来。

    第二天是姜梦柔的成人礼,这么大的事情,她爷爷即便再忙,也从万里之外赶了回来。姜爷爷名叫姜也罙,六十多岁,看上去儒雅斯文,慈眉善目,见到血锋,就笑着抓住他的手腕,闭目把了把脉。

    “回到老宅,大家也就放心了,修为进展比我预想的要快,过不了多久,就能超过柔儿。”

    笄礼在东湖孔庙举行,时间是早上十点,血锋没有想到的是,龙城的重量级人物,几乎全到了。成人礼是青姨主持,她是青族族长,这个身份,也就只有血园和青族的人知道。

    观礼嘉宾中,军方有兰圣达和青红川,这倒不算意外,可书记胡凯歌、市长方临高、副市长池国栋和警察局长潘作耕等人,也都亲临观礼,这着实让血锋吃了一惊。

    商界人不多,除了龙光集团董事长龙长海,血龙珠宝青瑶,亚安集团新任董事长萧楚韵,其他也就是合作伙伴,都有孟心雨招呼着,青族的人有青媚儿。一应事体,青媚儿都早有安排,午宴设在东湖大酒店。

    龙城帮已将酒店过户,乔伊雪随后接管,但酒店人来人往,血锋觉得将这帮大佬安排在酒店,不是很合适,只好临时在九号公馆定了个包房。

    笄礼沿袭古礼,有固定议程,这里不必赘述。礼成之后,姜梦柔抚琴答谢莅临嘉宾,正是她为血锋唱过的那首《越人歌》: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弹琴的时候,姜梦柔含情脉脉,一直注视着血锋。十一点礼毕,姜爷爷因为急着去洛城,让血锋代他邀客赴宴。

    “媳妇儿的笄礼,你做主人名正言顺。”

    血锋和姜梦柔的关系,观礼嘉宾中除青红川、青瑶和萧楚韵之外,其他都在猜测,听到这话,心里立即了然。值此风口浪尖,萧楚韵总在这帮大佬面前晃,自然不合时宜,她和姜梦柔耳语几句,先行告辞。

    大佬们都是微服出行,倒也没有什么不便,加上互相认识,也都欣然赴宴。其他客人,都是青姨和青媚儿招呼着,一起乘车去东湖大酒店。

    房间在顶层,是天字号包间,一张十二十人的红木圆桌,血锋正不知如何安排,青红川开口解围,“既然是圆桌,随便坐就是,少帅不必讲究!”见他称血锋为少帅,大家都愣了一下。

    血锋的军衔兰圣达知道,觉得这个称呼倒也合适,其他人难免会猜测,想到针对萧家的雷霆手段,却又不敢多问。青瑶八面玲珑,虽然只有二十五六岁,但作为跨国企业的董事长,她有足够的面子和气场,于是推兰圣达坐首席,然后是胡凯歌、青红川和方临高,其他人略作推辞,都随便坐了。

    “兰叔叔,叫思思妹妹也来吧!”

    “已经告诉她了,作为这儿的老板,她肯定得陪着。”

    听了青瑶的话,血锋才明白过来,九号公馆是兰家旗下的产业,青瑶是青红川的女儿,此事极为机密,看这情形,兰圣达应该也知道。

    兰家作为最大的古武家族,经营这么一个商务会所,倒也不算奇怪,但忽然要见兰思思,血锋还是有些尴尬。不一会儿兰思思进来,和大家打了招呼,便拉着姜梦柔的手,拿出一个做工精致的盒子递给她。

    “妹妹及笄之礼,姐姐未能赶去观礼,深以为憾,区区薄礼,还望妹妹笑纳!”姜梦柔接过打开,见是一对翡翠玉镯,水头极佳,“极品帝王绿,这也太贵重了,谢谢姐姐!”

    姜梦柔说罢,拉着兰思思在旁边坐下。酒菜已经上齐,见酒已斟上,血锋提起杯子,向大家敬酒。

    “柔儿的笄礼,没想到把大首长和父母官都惊动了,小子诚惶诚恐,吓得话都说不流利,这里代柔儿先敬大家一杯,然后大家随意,失礼之处,还请各位尊长多多包涵!”

    血锋哪里不流利?都是明眼人,知道血锋是不喜欢走过场。兰圣达端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下,“以后叫我兰叔叔吧,小光一向不服人,居然服你,你帮我好好管管!”胡凯歌也提起杯子,“少帅不必客气,按理我该替大家谢谢你,既然是喝酒,我就不多说了,大家也都干了吧!”

    喝了酒,话匣就打开了,大家随意聊天,说的都是场面上的事情,没什么实营养,但无论是青瑶,还是兰思思,都是这种场合上的话题高手,由于她俩的加入,气氛倒也轻松。

    兰思思一直不跟血锋说话,偶尔瞅他一眼,都是意味莫名,似笑非笑,血锋总觉心里有愧,不敢看她,毕竟是自己主动撩人家,如果不管不顾,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血锋有些恐惧,姜梦柔成人,就意味着两人情定三生,再面对其他的小妖精,他该怎么办?
………………………………

第179章  灵妖神庙

    无论是军方,还是官场,龙长海的人头都很熟,但官场突然巨变,原来不冷不热的人,突然成为最重要的几个主官,毕竟今日不同往日。而且他也知道,无论是哪一方的势力,都很难把这几个巨头邀在一起,忝为末座就已不错,他自然不会贸然开口。

    心中怔忡,席间交流,血锋也都随口而答,并不走心。好不容易饭局结束,离开九号公馆,血锋只想独自呆一会儿,于是让青瑶送姜梦柔回家,便沿着湖畔,漫步而行。

    湖水清澈透明,上面有一层薄薄的雾气,早上的阳光,照在岸边的树林里,落下斑驳陆离的影,潮湿冰凉的空气吸进肺里,给人清新舒畅的感觉,他的心情很好,禁不住小声哼起曲来。

    走过湖畔的渔人码头,有一颗蚕豆大小的异物,忽然滑进了血锋的喉咙,淡淡的老酒味中,还夹杂着一股酸臭,他顿时觉得非常恶心,回过头,就见到那个留着锅盖头,腰间挂着酒葫芦的老乞丐。

    老乞丐正眯着眼看他,脸上是幸灾乐祸的笑。刚回龙城的时候,在东湖胜景附近,老乞丐曾撞在方巧儿车头上,还狠狠揍过他一顿。

    以血锋现在的反应速度,老乞丐居然能把异物,在不知不觉中弹进他嘴里,这就让他十分惊骇。

    好一个绝顶高手!

    血锋不敢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老乞丐,他忽然看到老乞丐的手,居然伸进了裤子,似乎还在搓着老泥,喉咙里的那一股酸臭,一下就冒了出来,他的心里,突然就有一万匹马。

    “不会是边搓边……”

    刚有这个念头,血锋心里一阵恶心,胃里顿时翻江倒海,他赶忙蹲到湖边,哇哇狂吐,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屁股上居然挨了一脚,刚刚掉入水中,就感到钻心刺骨的寒冷。

    难道是萧家的老怪物?血锋满心恐怖,让自己无声无息挨一脚,还无力抗拒,这得多深的修为?

    大夏天的,怎么会这么冷?血锋正想划水,稳住下沉的身体,却发现根本动不了,他心里顿时冰凉。

    “老东西下的什么毒?我怎么不能分辨?”

    血锋本来精研毒术,没想到遇到大行家。呕吐的时候胸闷气促,因为挨着湖面,他没有反应的时间,所以肺里的空气很少,他非常清楚,即使处于静止状态,他也不可能浮出水面。

    看到老乞丐的时候,只是匆匆一瞥,渔人码头没几个人,老乞丐敢公然踢自己下水,应该也没人注意,这种情况下,根本不能指望别人救自己。

    难道真是萧家派来的?先下毒,然后沉尸湖底,等尸体再浮上去的时候,早已逃之夭夭,这样的杀人计划,堪称完美。

    身体沉到湖底,虽然绝望,但血锋舍不下的东西太多,纵然结局已定,他也要垂死挣扎。这样想着,他开始逆运经脉,血行渐渐变慢,修炼了血灵诀,龟息功就更简单,他要在保持灵台清明的同时,让生命慢慢趋于静止。

    这两天读《天医经》的时候,正好练过驱毒诀,他忽然看到了生的希望,龟息功和驱毒诀,都是极端情况下的保命手段,他自然下过苦功。

    “时光不语,静待花开!”

    想到此处,血锋不禁有些得意,让身体顺其自然,像鱼一样浮在湖底,开始运转驱毒诀,可刚一运转,心就如坠冰窟,因为他骇然发现,全身的经脉已经阻塞,所谓的保命手段,在这一刻,都是浮云。

    血锋没有惊恐,他的眼睛还睁着,湖底是浅浅的水草,在夏日的阳光中,尽显绿意,即便在静静的湖底,也在渲染夏天的蓬勃和热烈。

    身体没有任何痛楚,灵台清明,他突然发现,虽然肺里的空气不多,但是没有自主呼吸,或者是生命趋于静止,自己的身体,对空气的需求,已经降到最低,这让他恍然而觉,现在的状态,比以前龟息时候,更加自如。

    “如果对方只是跟自己开玩笑,那么就应该不是剧毒,或者短暂麻痹之后,自己就能恢复。”

    这样想着,又燃起了生的希望,他潜心思索,想仔细辨析中毒症状,可无论是《毒经》,还是《天医经》,都没有相似现象。

    “柔儿在就好了,她一定能救我!”

    刚这样想,他就看到恐怖的一幕,视野之内,一双诡异的眼睛越来越近,接着就看到一条大青蛇,正向他飞窜而来,头呈三角,像极了非洲树蛇。

    “不!这儿没有你喜欢的青蛙,也没有田鼠,千万别过来!”

    蛇脸似鬼脸,透露着凶残和神秘,某个瞬间,血锋的眼睛看到的,似乎是传说中的龙王。青蛇没有犹豫,径直游向他,在他身上缠绕,很快他便发现,肺里残存的空气,就被快速地挤压出来。

    在血锋即将昏迷之际,蛇吻伸进了他的嘴巴,接着舌头钻心一疼,一种腐心蚀骨的麻痒,顿时传遍全身。

    这种麻痒,让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只是转眼之间,让他对于生,产生了深深的恐惧和厌倦,而死亡,让他觉得非常亲切,甚至有一种热切的期待,他觉得这种感觉,非常恐怖!

    厌生乐死!

    或者普天之下,对于充满斗志的兵王而言,就没有比这更恐怖的事情,这么想着,他的意识噶然而止。

    ……

    天气好凉爽,一股香味沁入心底,耳朵里传来嗤嗤的声音,血锋的意识突然恢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已经不在湖底,心里突然就有一种感动,是如此的酣畅淋漓。

    他睁开眼睛,入目是一个绝色女神,衣袂飘飘,他立即明白,自己是在龙山之巅,因为只有这儿,才供奉这个女神。

    相传龙山是一座火山,龙城曾经多次被岩浆淹没,后来人们在火山口,建了一座山神庙,供奉龙山的山神,才免除了火山爆发带来的灾难,龙山山神姓应名灵,俗称灵妖。

    应灵是一个美到极致的少女,她的雕塑得风姿绰约,活灵活现,特别是那双眼睛,似乎可以看透朝拜的每一个人。

    还是七八岁时,血锋就来过,当他在神像前跪下,神庙、神坛和灵妖的塑像,都突然晃动起来,他赶忙跑出神庙,一切才重新静止。那一次,他记住了灵妖的眼神,那是世界上最温柔的眼神,后来好几次梦见,有时翻看母亲的照片,也会看到那种温柔。

    每当看到那种眼神,血锋就觉得很幸福。

    他发现自己正躺在神坛上,那双最温柔的眼睛,正在凝视着他,他又想起了从没见过的母亲。

    鼻中的香味和嗤嗤的声音,让血锋感到极度的饥饿,循着诱人的味道,原来在祭坛前面,三块青石支着的瓦罐上,正冒着丝丝的热气。

    跳下神坛蹲下一看,是满满的一罐狗肉,血锋赶忙抓一块塞进嘴里,只觉细嫩柔滑,其香扑鼻。他忍不住左右开弓,抓着肉就往嘴里塞,直吃得狼吞虎咽,汤汁四溢。

    不一会儿,一罐肉就光了,他恋恋不舍地抬起头,眼睛就突然呆住,神坛上,有一个黑魆魆的酒葫芦。

    看到酒葫芦,血锋想起老乞丐,心里突然就有很多疑问,莫名其妙的毒药,奇怪的大青蛇,自己是晕过去了?还是死而复生?是老乞丐救了自己?他为什么要救自己?就算他救了自己,可东湖和龙山之巅,相隔三四十公里,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

    “狗肉会不会是他的?”

    这样一想,血锋就吓了一跳,除了恶心和致命的毒药,老乞丐令他恐惧的,还有在湖边呕吐的时候,屁股上挨的那一脚,他突然意识到,那一脚不仅无声无息,还有一股浑厚纯正的罡气。

    那个乞丐,修为至少是气境!

    即使面对面,自己又能挡得了几招?他现在才突然醒悟,自己中毒之后,还能蹲在湖边呕吐,可那么随意一脚,自己不仅浑身无力,就连经脉,都在瞬息之间,变得僵硬。

    “完了完了!”

    血锋心里直发凉,“遇到这么个家伙,现在即使想逃,也难有机会!”可狗肉已经吃了,就算能够吐出来,又有什么用?再说吃了别人东西,就一跑了事,这不是他的作风。

    “为什么害了我,又要救我?吃了他的狗肉,他会不会暴怒?他是要杀了我?还是仅仅暴揍一顿?”

    想着可能只是暴揍,心里居然变得有些轻松,以前杀过那么多人,挨顿揍又算什么?心底却有些奇怪,怎么从来就没想过要杀他?

    血锋掏出手机,想打个电话,可手机没有反应,头几天说换手机,一忙又忘了,泡了太长时间,自然不能用。

    把手机放回兜儿里,他忽然觉得特别渴,可找不到水,鼻子里又闻到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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