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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行天下-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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绔子弟,也比只身远赴北方要强得多。不看僧面看佛面,京里敢轻易开罪夏家的人没多少,小姐就算嫁过去以后日子过得苦些,也总不会有性命之虞。在茫茫的大草原上,夏家的面子可就不好使了……”

    夏三终于插嘴道:“你说得倒轻巧。萧公子虽然有番事业,可比起夏家如何?不还是不值一哂!就算小姐和他将来真的日久生情,他家和夏家也是门不当户不对,老爷怎肯将小姐下嫁?”

    莲儿嗔道;“适才我不是说过了么?萧公子眼下确实不算什么,但前途不可限量,老爷将来未必看不上他。再说,就算看不上,人家为了小姐也很努力啊,至少现在算是有自己的事业了。哼,有的人啊,眼睛就只盯着别人!也不想想,自己不过是个普通家丁,我好歹也是小姐身边的人,咱俩就‘门当户对’啦?你还是多担心担心自己吧!”

    夏三谄媚地道:“莲妹妹,我这不也在努力吗!就算是为了鼓励我,你就让我好好亲近亲近嘛……”

    杂物堆后面的声音小了,萧靖赶忙趁着人家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这边的机会溜走了。

    好不容易回到营地,他才发现自己居然在这寒冷的初冬里憋出了一身汗。

    不过,他只有一个念头:能亲耳听到关于夏小姐的事就比什么都值,哪怕为此生一场大病,也值了!

    进了帐篷,毫无睡意的他又坐回矮凳上奋笔疾书起来,连写东西的速度都比之前快了不少。

    第二天清晨,天上真的飘下了鹅毛大雪。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势很猛。受大雪的影响,队伍前进的速度慢了不少,萧靖也有了更多和夏晗雪交流的机会。

    “这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多么壮丽啊!我的家乡有首词: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别人都讨厌下雪,可是我很喜欢雪。为什么?因为白皑皑的雪是这世界上最纯洁的物事,连每一朵雪花,都像是从天上飘落到人间的天使……”

    “漫天飞雪随风飘舞,就像是位美丽女子翩翩起舞时甩动的纱裙,真是迷人的景致!要不《洛神赋》为什么说‘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呢,我算是明白了!”

    只要车队一停下来歇息,以护卫的身份守在车旁的他就会大发感慨。你说他是在自言自语吧,他的声音实在不小,好像唯恐别人听不到似的;你说他是神经病吧,队伍行进的时候他也是一本正经的,甚至论姿势和神情都比其他人气派得多,丝毫没有丢了县主和朝廷的体面。再说,他摇头晃脑的模样跟那些喜欢吟风弄月的书生也没什么分别,没准人家真有那个才情呢?

    夏家的人自然不会多说什么。负责仪仗和外围护卫的人也就是看个热闹,等看得多了,就连围观的兴趣都没有了。

    只有面红耳赤的夏晗雪和又好气又好笑的莲儿知道他在干嘛。

    每次说到“雪”这个字,萧靖都会特意用重音。什么“我很喜欢雪”、“雪是这世界上最纯洁的物事”,看上去是在说雪景,其实却是在夹带私货地说各种肉麻的情话。

    萧靖在追姑娘的时候本不是那种特别抹得开面子的人,可现在他也看开了:夏晗雪是个很被动的大家闺秀,自己要是再不主动一点、表现得**裸一点,人家恐怕一辈子都迈不过名为羞涩的门槛了!

    又“借雪咏怀”了一番,他忽然想起了今早托人快马送回浦化镇的那篇报道。

    如果顺利的话,明天的报纸上就会出现这篇关于和亲的文章了!
………………………………

第二百四十章 阴阳怪气

    第二天清晨,镜报如约发售了。

    身为老报友的李狗儿和赵三哥一起从附近的某家杂货铺里买到了两份镜报。

    随着印刷量的扩大,镜报的分销点已遍布全城。人们再不用跑到几条街以外的店铺去买报纸,因为无论你住在城里的哪一个角落,你都能在离家不远处找到卖报的地方。

    当然,以往报纸发售时那种门庭若市的景象也不见了,可报纸的销量又提高了近两成。

    李狗儿嘴里叼着个烧饼,举着报纸的姿势也很老道。

    原本吊儿郎当的他在读过临州的那期报道后已洗心革面了。因为之前正经读过书,所以他决定再把学业捡起来,从童生做起。要是能考个功名,那可就光宗耀祖了。

    不过,虽然决意当个正经人,可有些毛病不是说该就能改的。比如,他走路的架势仍然很像个街头的小混混,一点都不像人。

    “竟然在如此重要的位置登了和亲的事。”李狗儿咬了口烧饼,嘀咕道:“县主都走了,说这干甚?还怕人丢得不够么?”

    作为老报友,他一眼就从报纸的排版看出了报社对这篇文章的重视。因为之前临州的那篇报道让他感触很深,所以他是坚决的主战派,只恨不得亲自提刀上马奔赴疆场让胡人血债血偿。

    “听说送走的小娘子是夏家的闺女。”赵三哥慨叹道:“可惜,把一块艳冠群芳的倾世美玉当做石头送给了胡人。”

    李狗儿没答话。他专注地读着报纸,到后来还读出了声:

    “北胡与我大瑞曾为敌国。既然经过和亲两国就是兄弟之邦,那我们有理由去了解这位兄弟,以及我们和兄弟之间的故事。

    北胡是个粗犷豪迈的部族。草原上恶劣的气候和生活环境铸就了他们坚毅的性格,也把北胡人变成了天生的战士。不论在哪个部落,他们的孩子从四、五岁就开始学骑马,彼时我们的孩子还在父母的怀抱中撒娇。

    论勇武,北胡的女人也不输给男人。只要跨上马,她们也是能开硬弓、能连夜奔袭敌国的优秀战士。

    有人做过调查:全盛时的北胡,各部的控弦之士有六十余万。如今,王庭能调动的人马只怕也不下五十万。

    而大瑞则爱好和平,以教化布恩德于宇内,非是居马上治天下者。

    北胡无数次南下劫掠,皆因偶遇冻馁,又不知“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才贸然犯险,致使天下生灵涂炭。这次广灵县主远嫁大漠,定能将我中原之伦常教化、忠孝节义远播于蛮荒北疆,使北胡服王化、懂礼仪,对侵略行为惭愧无地,对我大瑞感激涕零。

    今后,无论是北胡的哪一部再遇上白灾,想必都能强自忍耐,不会再南犯我大瑞的边境。

    世人时常提及长乐公主和亲惨死一事,以此谓和亲不可取。可长乐公主之不幸是遇人不淑,非和亲之罪也。

    此次广灵县主的夫家是车舍里部落,她未来的夫君是该部落的少主。听闻,此人年轻有为、胸怀大志,是草原上的一只雄鹰。更难得的是,他为人极是贤明仁善,还非常倾慕我大瑞的山水与人物。有此佳婿,广灵县主必能婚姻美满,为两国谱下一段世代相传的佳话。

    北胡也是个英雄辈出的部族。一百年前的名将耶日壬荣,被称为草原战神,至今仍被北胡人顶礼膜拜三十年前的巴夫克更是不世出的智者,在这位名相的带领下,北胡的领土向北拓展了两千里,堪称不世之功业。

    在平时,北胡人与大瑞的交往也很频繁。北胡一直精挑细选最好的牛羊送到大瑞,用辛勤的付出供全国各地的吃货大饱口腹之欲。多亏了他们,我们才有足够的牛羊肉吃。他们还把猎获的皮货卖到大瑞,帮民众御寒”

    李狗儿有点看不下去了。

    当了这么久的报友,他第一次有了“撕报纸”的冲动。

    这说的怎么全是胡话啊,写评论的人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总编辑也是,这种烂文章也能上版面?

    再一看作者暮雪?以前没见这人写过评论啊,名字是从“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来的么?

    回头一看,赵三哥也是一副好像吃了只苍蝇的模样。

    “简直荒唐至极。”他把手里的报纸卷成了一个卷,不屑地道:“北胡卖些牛羊给大瑞,怎么就叫精挑细选、辛勤付出了?好像他们为此下了多大心力,多关心我们的饮食似的!不过是两厢情愿的买卖,大家各取所需罢了!若没有大瑞,他们的铁锅、胭脂、金银珠宝都是哪里来的?互通有无是好事,可就算不互通,过不下去的也应该是他们吧?”

    “谁说不是呢。”李狗儿赞道:“那些皮货又有我们平民百姓什么事?还帮民众御寒能买那玩意的都是富贵人家,他们就算不穿皮裘,也一样冻不死。再说,这不也是各取所需的生意么?大瑞的人又不是没给钱白拿了他们的!达官贵人穿皮裘炫耀他们的荣华富贵,草原上的贵人拿了银钱去淫乐呵,可真是笔好生意!”

    赵三哥把头点得像小鸡啄米:“还有那什么英雄辈出。要是我没记错,报上说是英雄的那俩人和大瑞都有梁子!他奶奶的,那可是北胡的英雄,到底有没有搞错啊?”

    “还有,你听说了么?”李狗儿忽然放低了声音道:“前几天有人说,血洗了临州的那个部落就叫什么车舍里!”

    表情十分凝重的赵三哥道:“这样说来,那少主定然脱不了干系。我呸!就这样一个玩意,报纸上居然还说他贤明仁善,他仁善个屁!一个如此嗜杀的人,胸怀什么大志?还倾慕我大瑞的山水与人物我看,他是想杀到中原来,把我等都变成他的奴仆吧!”
………………………………

第二百四十一章 曲线救国

    李狗儿越说越不忿,连眉头都紧紧地凝到了一处:“这人居然还说要‘用道德感化北胡’……我朝文风兴盛、大儒辈出,教化早就播于四方,周边各国谁不仰望?可北胡……这么多年来,他们可曾有半点消停的时候?要是能感化他们,还用等到今天么?”

    赵三哥鄙夷地道:“这话真不像报纸上登载的,倒像是腐儒说出来的误国之言。难道,非要让大瑞学那汉武时的博士狄山么?”

    李狗儿点头道:“北胡人兵强马壮,几十万人马啊……大瑞若不修兵事,就永远是人家眼里的肥羊,人家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一个县主,就算貌若天仙,又能顶什么用?广灵县主的下场,只怕不会比长乐公主强上多少,你看他未来夫君还不知道么?”

    赵三哥嗤笑道:“说起县主,倒想起一事。我也听人说,北胡来求亲的人带了份‘厚礼’……据说,有五百只羊呢!啧啧,这礼物可真够贵重的!”

    他用戏谑的勇气说完这句话,两人都笑了起来。只不过,那笑容中更多的是苦涩。

    寻常百姓虽然更看重生计,但他们也珍视自己的尊严。和亲无非就是卖女人,这事大家捏着鼻子忍一忍也就过去了,可堂堂大国连卖女都卖得如此之“贱”,相信没有几个百姓会脸上有光。

    至于李狗儿和赵三哥所说的传言……其实,早在十天前,“五百只羊”和“车舍里部落”就在民间流传开了。没人知道是谁传出来的,反正这两件事也没有“宫闱秘事”那么高的保密级别,就算官府捂着不说,吃瓜群众们也早晚能从别的渠道听来。

    待看到了报纸上的评论,再把它和自己听来的事相互印证,人们的心中就更有了忿忿不平的感觉。

    同样的事,在京城的无数角落不断重复着。

    有人愤懑,有人无奈,还有人木然。不过,大家怎么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舆论对和亲一事的关注度逆势提高了,而且还比原来高出了不少。

    这,就够了。

    接下来的几天,报社里的人都没好日子过了。有人路过墙外时出言谩骂,有人指名点姓的要见叫“暮雪”的作者,还有人试着往墙上泼粪,结果被护院逮了个正着。幸亏董小雅心肠好,只是解释了几句便叫护院把人放走了。

    跟着送亲队伍缓缓前行的萧靖明明没感冒,却经常打喷嚏,也不知是不是有太多人都在念叨“暮雪”这笔名。

    萧靖最想用的其实是“慕雪”,就是“爱慕夏晗雪”的意思;可是,他又觉得搞得太露骨了不好,所以才改叫暮雪的。

    文章一上来,他先抛出了“北胡威胁论”;之后,就开始装疯卖傻,用阴阳怪气又正话反话一起说的方式来间接地阐述自己的观点:例如,和亲带不来和平!

    萧靖当然不愿用这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办法。他最怕的就是砸报社的牌子,这么一篇让读者大跌眼镜的奇文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可能需要十篇、百篇优质报道才能挽回来。

    可是,他别无选择。镜报不能直斥和亲之策,也只能曲线救国地敲敲边鼓。所幸,从舆论的反响来看,他的目的达到了。

    比起完美无缺的论述,有明显漏洞的内容才是更容易被人关注和讨论的!

    这就是为什么同样关于某件事的新闻,写得周正大方的报道应者寥寥,写得偶有纰漏的报道却跟帖无数。

    人人都有表现欲。看到前者,人们的心态往往是“哦,原来是这么回事,我知道了”;看到后者,人们就会一拥而上,再争先恐后地指出它上面的错处,还会把自己的发现和身边的人分享。

    只不过,有些东西就是故意错给人看的。

    所谓钩直饵咸,当跟帖里跳出了一大堆键盘侠的时候,作者真正的目的往往就达到了。

    另外,许多看似极其平淡的新闻中往往暗藏着非常重要的信息。有时部分读者会质疑编辑“为什么要选这条上版面”?这也没办法,绝大多数情况下设题的人都比读题的人要想得多,想得远,谁也不能指望每一个读者都明白某条新闻的意义。

    就好比这次,署名“暮雪”的人收获了一大片骂声,可看得明白的人自然清楚人家想说的是什么。

    希望这能对夏鸿瀚的运作有些帮助吧。

    今天的行程尤为不顺。才走出了不到二十里,前队就被告知“道路阻断”;无奈之下,队伍只好就地扎营。

    营帐扎好没多久,忽然传来了好消息:夏晗雪想去附近的林子里转转!

    葛大人闻讯不敢大意,派了三百多兵丁把那片林子搜了一遍,就差没掘地三尺了。确认没问题后,又让兵士把树林团团围住来确保县主的安全,现场可谓是固若金汤。

    夏晗雪得知居然弄得如此兴师动众后怫然不悦。可是,葛大人又乐呵呵地跑来邀功,她若不去就显得耍弄了众人。斟酌之下,她也只好郑重道谢,和莲儿一起走到林中散心去了。

    她身边的护卫自然也要跟去。就算进不了林子,也要在外面一起守着。

    可惜,萧靖偏偏就成了那个在营地看家的,据说还是夏晗雪“钦点”的。

    这妮子还真是倔,连一点点空隙都不留给我啊?

    无比郁闷的他坐在一块石头上,用手里的树枝在雪地画圈圈,也不知道是在诅咒谁。

    没过多久,萧靖忽然听到了纷乱的踏雪声。回头一看,却见莲儿带着直翻白眼的夏三和另一个家丁走到了身后。

    “萧公子,有事要劳烦你一趟。”莲儿客客气气地道:“小姐想吃烧烤了,你能不能把家伙搬过去?吃的东西和调料就让夏顺到附近的镇子置办,再让夏三替你看着营帐……”

    自从秋游时尝过了萧靖做的烤肉,夏晗雪就迷上了那种滋味,还自己找人做了一套类似的东西。不知怎的,要去和亲的她还特意带上了这套家伙,所以迷你烤架和炭火都是现成的。

    莲儿的话还没说完,她的眼前就闪过了一道虚影。再定睛一看……萧靖已经不见了!
………………………………

第二百四十二章 萧靖的选择

    待萧靖兴冲冲地搬着家伙赶到林子找到夏晗雪,才发现事情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夏小姐,我来了。”他放下迷你烧烤架,颇有几分自得地道:“说起烧烤,天下只怕没人比萧某更擅长了。胡人固然擅长烤东西,可他们烤的和我烤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谁知,目瞪口呆的夏晗雪盯着滔滔不绝的他看了快半分钟,才憋出一句:“萧公子,你过来干吗?不是让你守着营帐么?”

    萧靖傻了。

    他巴巴地回头看了眼站在十几步外的莲儿。

    莲儿也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她还是歉然地向着小姐笑了笑,又递给萧靖一个写满鼓励的眼神。

    原来如此!

    萧靖想起了那天晚上听到的对话。莲儿有心成全两人,基本可以认为她是站在自己这边的,也就是说,这是她绕过小姐自作主张的决定……

    确实如此。心地善良、怕给人找麻烦的夏晗雪就算想吃烧烤,也绝不会让人拿着东西呼哧带喘地跑过来。

    心里有数的萧靖笑了。轻轻点了点头,他自顾自地蹲下去摆弄起炭火来:“既然带了这东西,就要找机会用用。过段日子到了北胡,就算想烤肉吃,只怕也没那么方便了。”

    本已向林外走去的夏晗雪停下了脚步。萧靖又道:“萧某并非洪水猛兽。夏小姐只当是出来赏雪的,你我二人……再加上莲儿,一起享受片刻的愉悦,就像秋游那样,不好么?打开天窗说亮话,难道不比各自憋着再把误会越闹越深要好么?”

    犹豫了许久,夏晗雪才转回身走到了萧靖的面前。

    今天虽然没下雪,却一直阴着天。不知怎的,忽然有几缕阳光穿透云层的空隙,撒到了林间的小块空地上。

    “这才对嘛。”萧靖一边生火,一边朝着自己拎来的小板凳努了努嘴:“你先坐,我来收拾,一会儿等东西到了咱们就开烤。”

    “还是你坐吧。”夏晗雪轻声道:“让你拎东西来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萧靖失笑道:“我坐下了,又怎么生火啊?引火的东西脏,碳还有点受潮,这活还是别让女孩子干了。你赶紧坐吧,反正我也坐不了。”

    夏晗雪这才依言坐了。

    过不多时,夏顺就送来了食材和调料。队伍往往会在靠近集镇的地方扎营以方便采买,所以他带回来的东西还算丰富。

    羊腿肉、牛肩肉、馒头片、大蒜、干玉米……眼下是冬天,这年代没有大棚又没有太好的贮存方法,能找到的蔬菜少得可怜,有这些东西吃就算不错了。

    早就准备好的萧靖立刻撸胳膊挽袖子地上阵了。不一会儿,阵阵香气就飘散到了四周,连站在一旁当花瓶的夏顺都没忍住咽了下口水。

    “知道你最爱吃烤韭菜、烤蘑菇,可惜这季节都没有。”萧靖把烤得肥美香嫩的牛肩肉夹给夏晗雪,微笑道:“你尝尝,我换了一种酱,应该比上次还好吃些。”

    夏晗雪轻轻咬了一口,含笑点了点头。

    “莲儿也来。”

    萧靖又很是周到的给莲儿也弄了不少吃食,甚至连远处的夏顺都有份。

    “萧公子。”还没吃多少东西,夏晗雪便鼓起勇气开口了:“此去北胡前路漫漫,你又何必一路同行?爹爹也说你若觉得不便就回京城……依奴家看,你不如回去吧?”

    萧靖笑道:“经常出远门,我都习惯了。既然还没见识过草原风光,何不顺路去看看?你不用担心我,我能照顾好自己的。”

    说着,他又递过去一块馒头片。

    夏晗雪咬了咬唇,坚持道:“报社总不能少了你,若因为我拖累了大家可不好。”

    萧靖不以为然地道:“就算我不在,小雅她们也能做得很好,你就不用操心了。”

    夏晗雪起身很是发愁地望着他,顿足道:“这趟和亲没那么简单,很可能会有危险。萧公子与此事无关,就不要牵连进来了吧?”

    “我知道有危险啊。”萧靖淡淡地道:“要是没有危险,我还不来呢!呵,我倒要看看,这北胡到底是不是三只胳膊三条腿的怪物!”

    说罢,面露喜色的他又涎着脸道:“莫非,你在关心我?哎呀,那可就多谢了,我太感动了……”

    无言以对的夏晗雪默默坐回了椅子上。

    莲儿看了看两人,十分乖巧地走到一边和夏顺聊天去了。临走,她还意味深长地对着萧靖笑了笑。

    “有句话说得很在理,叫自助者天助之。”心领神会的萧靖收起了笑意,一本正经地道:“你要是放弃了,别人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就算是运气,也不会站在我们这一边的。”

    他随手扒拉了一下炭火,又道:“我的家乡还有句话,叫‘危机往往是转机的开始’。这次和亲看似凶险,可如果走过去了,你我的人生可能都会有新的变化……不瞒你说,我还稍微有点期待呢。”

    夏晗雪仍然保持着沉默。

    萧靖忽然咧嘴一笑,道:“而且,这和亲对我还有个显而易见的好处:至少,我天天都能守在你身边了!”

    夏晗雪轻轻垂下头,黯然道:“萧公子,奴家不过是一个女子而已,不值得这样。你有远大的前程,还有很多朋友,又何必陪着我以身犯险?”

    萧靖摇摇头,轻笑道:“是,你说得没错。这世界上值得我珍惜的东西太多了,不管哪一样都是那么珍贵。可是,如果非得选出我最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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