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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天涯-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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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妃离奇失踪,又离奇在冷宫附近出现,而且披头散发,衣衫不整,不管翩然宫的人如何低调行事,不对外声张,宫里的人对此事却是流言蜚语满天飞,正所谓人言可畏,即便顾妃什么也没有做过,也难以对此是保持一颗平常心,更何况,本就是善妒的人,又如何忍受得了?
她查来查去,对于自己失踪在冷宫里却查不到任何蛛丝马迹,这让她更是烦忧,喜怒无常,动不动就因为一件小事而大发脾气,让翩然宫一干下人苦不堪言,她是主子,主子要发脾气,只能忍着。
林晓筱冷哼,对她的行为充满了嘲讽,她安排人将她捉弄一番,本意只是想要为李长风报个仇,却没想到谢荣华抓住这个小辫子,紧追不舍,几番打压之下,顾惜若气焰顿时小了下去。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李玄澈的态度仍然是暧昧为明,并没有对顾惜若采取什么行动,也没有让谢荣华停手的意思,直到这个消息开始在大都居民口中传出,他才意识到该做些什么来堵住众口悠悠。
顾惜若的下场可想而知,但谢荣华也因此受了不小的委屈,李玄澈借机将顾惜若背后的势力狠削一番,并趁机削弱了谢荣华代表的家族势力,可以说是坐收渔翁之利。
林晓筱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人已经出了皇宫,坐在宵风怀里,一边吃着李玄澈送来的枣泥糕,一边大骂他是个狐狸,竟然利用她。
也在同一时间,科举考试轰轰烈烈的拉开了帷幕,这场有林晓筱提出一手策划的盛大考试在李玄澈的推动下,如春回大地,春风绿了江南岸,希望的种子在全国范围播下了,并以一种汹涌的气势疯狂生长起来。
本来是一个受尽非议的提议,因为她的坚持,他的支持,由原本的星星之火,终于烧成了燎原大火,烧成了倾城盛事。
而碧落公子这个名字也在同一时间飞遍了大街小巷,飞入寻常百姓家,这个点燃了无数人希望的人,终究在这天登上了舞台,他白衣胜雪的身影在每个人的脑海中跳舞,模糊不清的轮廓,却不阻挡人们对他的好奇,也阻挡不了他们的感激与仰望。
也直到多年以后,林晓筱再度回到这片土地上,那些人才知道原来碧落公子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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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岭南,我来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岭南,我来了
“哈你看我多厉害!”林晓筱坐在马车中,满是得瑟地向他炫耀手中一沓银钱,“我都没想过,自己的字和诗集能卖钱,以前总觉得那些艺术家只有死了之后,才能得到别人的欣赏!”
宵风眸子含笑,不附和也不反驳,因为这是她说的第七遍了,如果再去计较的话,就只能封住她的嘴或者掐死她,但是这两个他都舍不得,只能让她先失去兴趣。
果不其然,没有人理她,这场戏就只剩下她在演了,独角戏一点也不好玩,所以林晓筱没了兴趣。
挑开帘子,见到的是平淡无奇的树林,缺少了人迹,她已经离开了大都,朝着她心心念念的云南前进。
他们的离开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碧落公子众所周知,但是林晓筱却不是所有的人都认识的,她连夜写了不少诗词歌赋,将上路的盘缠都赚足了,却在几天之后很低调地离开了,临走前为秦安他们盘下了一间客栈,也算是对他们的一种照顾。
辰若却坚持要跟着他们一起,不论林晓筱用尽浑身解数都没法说服他,反倒让他三言两语说动了宵风,理由是宵风不在的时候,他会看牢她,不让她做不应该做的事情。
天呐,为什么这样气质儒雅,风度翩翩的人,会热衷于做一个管家婆?林晓筱对辰若和宵风的狼狈为奸大感困惑,不停地在申诉,结果依然是上诉无效,最后只能妥协。
城中熟悉的几个人并没有给他们送行,是因为林晓筱实在不想惹人瞩目,甚至都不怎么出门了,徐韫滢和君玉寒来过几次,李玹宇曾经带着云岚来过一次,本想为他们留下些银钱,但林晓筱借碧落公子名义赚下了不少的钱,早已是绰绰有余,也就作罢。
只在出城的时候,城墙上李玄烨玄色的衣衫在风中猎猎作舞,刘曦月站在他身边,一贯的蓝色琉璃轻纱长裙,摇曳了多少目光。
林晓筱见过这一幕,在心头埋下了深刻的印象,大概会是最后一次见面了,这是她最大的心愿,并不愿意和他纠缠,从来都是果断坚决的人,又何必为了这种事情徒自伤心呢?
马车行驶在山间,一路上欢声笑语不断,辰若走南闯北,说起话来幽默风趣,总是能逗得二人哈哈大笑,每次这种时候,她就会夸他说:你若是生在我家那里,凭你说话和长相,绝对是泡妞的好手
面对越来越茂密的森林,很容易能感觉到空气中的水量增大了,身上更加容易黏湿,他们知道,神秘的岭南即将呈现在他们眼中,传说中的苗疆,蛊毒,以及秀美的风景,是萦绕在心头的一个幻梦。
林晓筱的肚子开始现出圆润,已经四个月了,感受到越来越清晰的心跳,她心里有种难以言喻的感情,既有做妈妈的兴奋感,又很彷徨,好像这些不过是一种梦,也许醒过来所有的一切都不在了。
晚上住客栈的时候,因为担心一起睡觉会压着她的肚子,宵风叫了三间房,他陪着林晓筱在房间里,直到她睡过去了,他在她唇上印下一个吻,替她掖好被子,才吹熄了灯火,轻手轻脚地回到自己房间。
他离开没有多长时间,林晓筱不安地睁开眼睛,房外时断时续的声音扰得她心神不宁,凝神去听,却听不出什么,只当是自己幻觉了,闭上眼睛想要睡去,却听得窗户旁有细微的声音。
吧嗒一声,有什么东西落在地上,木制的地板发出吱呀的轻响,若是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出什么。
林晓筱条件反射地坐了起来,正要出声,却被眼前一幕生生憋了回去。
一柄尖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刀刃刺骨冰凉,摩擦着皮肤,有点疼。
她暗自盘算着自己空手夺白刃成功的几率有多大,但是那个人猛地欺身上前,刀刃擦着她的脸颊钉入床榻,绞碎了她的几根头发,轻柔的声音仿佛夜风吹来的一声叹息,在她耳边流淌。
“姑娘真是好胆识”含着笑意的嗓音,是个年轻的女子,只是听不出什么情绪。
林晓筱躺在床上,茫然地看着头顶飘摇的白幔,似乎还在思考怎么将挟持自己的人干掉,眼神无喜无波,神色也是稀松平常,听到她的话之后,才惊觉自己被人将刀架在脖子上了,怎么着也要表现出一个人质应该有的惊慌,但是现在再装就显得太虚伪,太后知后觉了。
那个人的头发垂了下来,散乱地落在腰际,肩头,发梢轻轻地扫在林晓筱脸上,弄得她极不舒服,胃中又是一阵翻江倒海,很想吐,因为她身上带着浓浓的血腥味,如果不是她受了不小的伤,那就是杀了很多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极讨厌血腥味,只要闻到一点点,就会想吐。
她盯着那个女子的脸,虽然帷帐里光线不明,黑黢黢的一片,但是她有辟尘,柔柔的光芒中,她好像看到了九天中的仙女,眉眼干净,有种空灵的美,而最主要的是,很像一个人。
再看看她穿着的衣服,是暗紫色的粗布裙子,妖异诡谲的花纹似曾相识,那种制式,她想起了蓝雪,那个漂亮单纯的孩子,水灵灵的大眼睛闪动着不屈而坚持的光,是个柔弱而坚强的女子,令人心生怜惜。
本来微皱的眉头又松了开来,她平静地说道:“你受伤了”她其实是想她将自己放开,这种姿势实在不好受,而且她感觉到身上有什么黏糊糊的东西一点点漫了过来,直觉应该是血。
“那麻烦你帮我准备些东西”那个女子支起身体,艰难地翻个身坐到一边,但是刀子却没有移开她的脖子,另一只手在身上掏出一个竹筒,揭开盖子之后,林晓筱只感觉有什么东西钻入了身体,却没有任何疼痛。
“这是离人蛊!在事情没有结束之前,不论你逃到哪里我都有办法找到你!”
真是个小心眼的人,一点也不像蓝雪那么伶俐单纯,空长了一张漂亮的脸,林晓筱在心里腹诽,并没有多少不满,只是在想身上的寒毒能不能解了这蛊毒,或者会不会对胎儿有什么坏处?
她点燃了烛火,很快找来了布条,剪刀,伤药,放在桌子上,看也不看那个女子,坐的远远的,想要远离挥之不去的血腥味,眼睛却在不安分的打量着那个女子。
肤色相对来说,要黑一点,但却掩饰不住她的容颜,干净爽朗的美,而双眸却是清湛冷淡的,使得她看起来清冷,发鬓凌乱,不少发丝还贴在脸颊,被涔涔的冷汗浸湿了,平添一丝柔弱。
林晓筱实在是无聊了,她在处理伤口,疼的脸都煞白了,冷汗直冒,却一言不发,甚至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想来是经常做这样的事,不由的有些好奇她的身份,只道:“你叫什么?”
“画未!”她抬头冷冷地扫了一眼林晓筱,清冷的眸子浮起一点笑意,不知是何意,好像是看着一个熟识的友人,那样温软。
“你可知道我是什么人?”画未挑眉,恢复了一贯的冷淡。
我哪知道你是干什么的,林晓筱在心里腹诽,不说话,有的时候知道的太多并不是件好事,不想惹上麻烦,但画未似乎不打算给她机会,偏冷的嗓音依然柔软,却惹来林晓筱一阵皱眉。
“我是浣花宫的杀巫之首宫主因为要救一个人,决意放干明湖的水,取出湖底的神物七叶明芝,可是我不同意,闹了很大的矛盾,现在我是浣花宫全力追杀的人,不知姑娘听了有何感受?”
林晓筱忽然直起了身体,浣花宫,七叶明芝,这些就是她的目的,这个画未是从那里出来的,是不是天意告之?她并没有听见画未后面的话,一直在思量怎么取到七叶明芝,既然现在有人要取出来,那
见她神色如初,甚至还有些茫然,画未眼底浮起一丝不解,却不动声色,迅速处理好自己的伤口,心神一动,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和种在林晓筱身体里离人蛊的联系,不由得紧紧注视着她,生怕错过什么细节。
但还是之前那个人,眉眼清淡安静,不是个美人,却有种令天下美人都失色的气质,她自叹不如。
“你为什么能破我的蛊?”画未冷冷地看着她,声音有股化不开的冰冷,闪动着杀意。
林晓筱微怔,一件事还没弄清楚,又来了这个问题,无奈,她想了想,只能道:“我中了一种毒,可以解天下百毒,你信么?就知道你不信,又何必再来问呢?不过是浪费精神!”见她不确定的神色,林晓筱又补了一句。
画未不语,皓腕搭在桌子上,漂亮秀气,却突然在空中击出一道凌厉的风,五指成掌拍向林晓筱,出手迅猛,令人防不胜防,但是她早已经做了防备,身体猛地向前倾,掌风卷起她的黑发,凌乱飞舞。
手指拧住他的手腕,指尖蓦然出现几根闪亮的银针,齐刷刷地射了出去,刺入画未的几处大穴,她身形猛然停住,手悬在半空,不可置信地看着依旧单纯无害的林晓筱,很想说些什么,眼睛沉重地闭上了,身体向前栽倒,好在林晓筱不忍心一个大美女受这种伤,及时接住了她,将她扶到了床上。
坐在一旁打量着这个漂亮的画未,宵风却在这个时候推门冲进来了,从后面搂住她,熟悉的香味一瞬间包围了她,听见他说话时急促的气流在耳边盘旋,脸上有热度止不住烧了起来。
“晓筱,你没事吧?我听到你房里有动静”他抱紧了她,像是要把她嵌入身体里。
她一听这话,眼角抽了抽,笑自己想多了,手指着床上,示意他看晕倒的画未,“我没事,有事的是她我点了她的昏睡穴,暂时还安分的睡觉呢”
“她是谁?大半夜地来你房里,怎么看都不像个好人!”宵风有些吃味,他都很长时间没有霸占林晓筱的床,看到画未在她床上睡得安稳,心里有些不平衡。
林晓筱表示无奈,在他脸颊飞快地嘬了一下,算是补偿,“她叫画未,应该和蓝雪有点关系,是浣花宫的人,我们要找的七叶明芝可以从她入手!”
“晓筱,你为什么一定要找七叶明芝呢?你应该知道浣花宫不好对付”
“这你就不要担心嘛不是还有你么?有你在,没意外!”
“那倒是”
“自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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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三章 浣花宫
第二百四十三章浣花宫
翌日清晨,林晓筱在宵风怀里醒过来,第一反应就是去看看画未怎么样了,很不幸,她回到自己房间看到的是空荡荡的景象,那个穿着紫衣的清冷女子不见了,没有丝毫痕迹,像是从没有出现过。
她呆了半晌,也不做其他打算,像平常一样和宵风辰若吃了早点,在附近逛了两圈,打听明湖的情况。
其实可以不用这么麻烦,只要将跟着宵风的十几个人调出来,让他们去调查,相信会事半功倍,但潜意识里,他们两个都不太情愿和王庭纠缠不清。
辰若优哉游哉地跟着二人,手执折扇,白衣翩翩,惹来不少少女目光涟涟,直白而大胆;而她和宵风也有同样的遭遇,为了行动方便,她一直都穿着男装,和宵风站在一起,就是黑白双煞。
竟然有个颇为明媚的女子直接对宵风说,我喜欢你。
林晓筱抑制不住地笑了起来,对于这么直白大胆的告白,她直觉宵风是第一次面对,但他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将她环到身前,告诉那个女子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
谁知那个女子只是指着林晓筱,竟然破天荒地来了一句:没关系,他是男子,我可以为你传宗接代。
好霸气,真是豪放派呀!这下林晓筱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反倒是在宵风脸上来了一下,然后挑衅地看着她,像只骄傲的孔雀。
最后还是她忍受不了二人的恩爱甜蜜,跺了一下脚,飞奔而去,临走前那种誓不罢休的眼神,看得林晓筱心中一突,只是握紧了宵风的手,像是一种威慑,将心头的一丝不快压了下去。
辰若看着脸有些微红的宵风,揶揄道:“秀恩爱,黄得快!”
“去死!”二人极有默契。
三人在街道上闲逛,不同于大都的繁华,这个城市很普通,低矮连绵的房屋,熙熙攘攘的人群,穿着各种民族特色的服装,走过一遭,就像是欣赏了一场服装秀,最炫民族风。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淳朴的微笑,当然还有不少和他们一样的外来者,神色匆匆,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三人有理由相信这些人也怀着某系不可告人的目的,在这座名为凝落的城市,即将有一场空前盛事等待着他们去拉开序幕,传说中神秘的明湖大概也会暴露在众人面前,连同浣花宫一起。
有说有笑,吃吃喝喝,在这个地方,她吃到了很多以前从没有尝试过的东西,比如,油炸蚱蜢,油炸蚕蛹,裹着不知名的酱料,金灿灿的酥衣,看起来可口诱人,咬下去也是香脆,可是林晓筱一听到它的原料是什么,就立即吐了,被说成是暴殄天物,因为另外二人面不改色地吃得正欢。
也打听到了不少事情,明湖位于迷失森林里,浣花宫在树林里布下了奇门八卦,生生不息,环环相扣,暗藏机关,走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若是没有人带着走进去,不管是多么厉害的人都会折损,不知吞噬了多少人的性命,迄今为止,只有三个人只凭自己的力量穿过了层层障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趋之若鹜,只因为传说中浣花宫内有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灵药,有令人防不胜防的蛊,这些都是江湖人为之疯狂的东西,每一件都会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各路人马,都会不惜代价夺取,林晓筱眼中的江湖还太过温和,没有经历过什么仇杀,在那一个血色蔽月的夜晚,才认识到什么叫江湖。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去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浣花宫对当地人还是很不错,运用自己的医术救了不少人,还因为自身地位使然,在这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可以算得上是神一般的存在,也在错综复杂的权利纠葛中,立于不败之地,不论是哪方掌权,都会想办法和他们打好关系。
曾经有一个将军自负身份尊贵,本领高强,不肯示好,甚至还想尽办法攻入迷失森林,却未料输得很惨,数万军队瞬息之间,被流矢飞火消灭殆尽,不仅震惊了当时的掌权者,也震慑了无数对浣花宫虎视眈眈的人马,也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这片荒远之地的独立性,杜远当时作为大将军,依然要卖浣花宫几分薄面。
而接替他的李玄澈,就是因为费尽办法和浣花宫宫主签好了协定,才能在最短时间内从根本上动摇杜远的实力。
这些事实告诉他们,不要随意惹上浣花宫,于是他们也只是静观其变,没有做出任何多余的动作。
可是他们被浣花宫的人盯上了,因为昨日的画未,大概是泄露了踪迹,至于他们迟迟未动手的原因,大概是对君玉寒李玄澈等人有稍稍忌惮,只是暗中监视,若是真是冒死闯入迷失森林,可能就不会这么友好了。
傍晚的时候,回到之前落脚的客栈,却发现房间里有耗子的痕迹,林晓筱在这个时候很想念银火,有它在,会省了很多麻烦,可是自从她第二次进入白塔,就没有见过它了,想来是白衣祭司已经将它收了回去,用来寻找下一代神女。
她记得自己向他问过银火,得到的回答是,自己这个神女当得太窝囊了,受的伤太多了,银火放的血太多了,再放就会没了,要先在白塔里养上一段时间,才能恢复原来的身体。
对于这样的结果,她感到很抱歉,但这也不能怪她,要怪只能怪长了一张招人厌的脸,恨她的人太多了。
到了黄昏,她看到了这辈子也难以忘记的景色。
晚霞如火一般在天际铺陈开来,各种色彩如同被打翻了的颜料瓶,渲染出瑰丽的颜彩,由蓝而紫,转为深红,天际却是灿烂的泫金色,连绵的房屋延伸至天边,渐渐变成看不见的小点,也是漂亮的金色,凝落城完全陷入瑰丽的光景中,奇幻而美丽,那些小贩的叫卖声,夹杂着浓重的地方方言,简单而平凡,却充满了幸福的滋味。
林晓筱站在楼上,直到夕阳最后一抹光消失在天际,一弯淡淡的钩月升上了天际,宁静而祥和。
明日就要进去迷失森林了,那场盛大的祭祀,实际上就是为了复活画未口中的那个人吧?不知会是怎样的风采?
还有半年,这个孩子就要出来了,也就是分别的时候,那个时候,会不会不舍得宵风?所以无论如何,也要将他生下来,好好抚养成人,也算是对他的一种补偿,可是为什么会这么伤心?
“晓筱,过来吃饭了,今天的粥煮的火候很够,你来尝尝?”宵风的声音适时地在身后响起,林晓筱迅速地收拾好情绪,一脸期待地耷拉在他肩头,像是一只没骨头的树袋熊。
她用手沾了一点,像是一只偷腥的猫,咂咂嘴,得瑟地说道:“我真是有眼光,娶到了这么贤惠的宵风”
“额,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宵风一脸黑线。
“还没有开始吃呀!”
“。。。。。。”
林晓筱迅速扫荡一番,将宵风精心准备的营养餐吃了个精光,这种味道,不管吃多长时间都不会厌烦,真想一直都可以吃着,只是这个愿望也不知道能持续多长时间。
次日,三人驾着马车义无返顾地朝着迷失森林走去,看着车窗飞速后退的景象,碧玉妆成一树高,碧油油的树叶像是被水洗过,泛着幽幽的光,温暖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洒下细碎的影子,落在人身上,时间长了,会觉得火辣辣的疼,大概是阳光太狠了。
也许是多年跑三千米的结果,来到这片地势极高的地方,她也没有什么高原反应,还可以高歌数曲,唱的歇斯底里。
没有想象中那么难走,却是远得可以,山路渐渐难走,到了后面只能弃车步行,日头偏西,这片苍莽无烟的森林天黑得极快,如同有什么妖怪生活在这里,以光线为食,将光线吞噬的一干二净。
好在早有准备,没费多少精神,就倒了一片看成人间仙境的地方,看到漫山遍野盛开的杜鹃,三人心头就已经知道,再往前走,就是浣花宫的地界了,过了线就会被当成入侵者,毫不留情的抹杀。
淡淡的月色,四周都是陡峭的山峰,山谷中各种颜色的杜鹃花开得正好,仿佛散落在人间的星星,一丛丛一簇簇开得惊心动魄,像是在用生命绽放,这片土地上不知洒下了多少人的鲜血。
林晓筱长久地看着月下迎风招展的杜鹃,杜鹃又叫邀月草,是她记忆里见得最多的,却没想到不起眼的花草,却开出了难以形容的妖娆,好像一个能吃人的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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