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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倾天-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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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也是全凭胭脂扣一枪一刀杀出来。

    没有人知道胭脂扣的依仗在那里,但是当年它掀起的血雨腥风一点都不比杜儒悔来的少。

    在胭脂扣来到这里没有多久,便如雨后春笋一样的飞速发现,后来因为势头太猛受到飞虎城中一些传承很久的家族的排斥。

    其中排列在前的八个大家族准备联手吞下这块肥肉,结果一夜之间,这些传承了数百年的大家族,数千人便死的光光,可以说鸡犬不留。

    这些**裸的震慑让其他的一些家族聪明的选择了沉默。

    这一次实力的展示让胭脂扣成为了飞虎城中另一个超级势力。

    没有人知道它的助力在那里,但是那把尖刀却一直悬在众人的头顶,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敢小觑。

    三股势力相互牵制,相互制衡,让飞虎城出现一种微妙的平衡。

    而现在看似平静的城中却在酝酿着一场大风暴。
………………………………

第一百一十四章 那年春风正暖

    李轩一行人来到飞虎城的时候,城门已经关闭多时,不过这个时代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的人在金钱的看法上面还是出奇的一致。

    林毓淑吩咐侍女拿出了一袋金币,那个守城的小队长二话不说便开门放人。

    进城后林毓淑将李轩二人带到了她先前下榻的客栈。

    李轩抬头一看,好家伙,悦来客栈。

    这个客栈实在是大大的有名,据不完全统计,大盛王朝叫悦来客栈的最起码有上万家。

    但是飞虎城中叫做悦来客栈的却独此一家。

    悦来客栈的老板非常的神秘,很多人都说这个客栈的老板就是胭脂扣的老板。

    客栈占地上百亩,耸立在飞虎城南城区最繁华的地方,上下五层,有九百九十九间套房,是飞虎城最大最豪华的客栈。

    这种地方,寸土寸金,而悦来客栈竟然占据这样的规模,可以看出悦来客栈深不可测的财力,和难以言越的实力。

    有些东西不是有钱就可以买的到的。

    此时悦来客栈灯火辉煌,看起来一副盛世年华的样子,光大门就有一般客栈的十倍还要大。

    宾客川流不息,其中不乏碧眼高鼻的外邦人,这让李轩想到了以前那个世界大唐盛世的气象。

    李轩很不客气便和林毓淑走进客栈里。

    按照周维的意思进城以后就与林毓淑他们分开,因为她很不喜欢和陌生人同行。但是这个想法遭到了李轩的坚决反对。

    在神农架咣当了五年,身上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一件,不跟林毓淑蹭个饭,难道要睡大街不成。

    周维一气之下便要离开,李轩也由她去了。自己从十万大山之中,历经凶险,披荆斩棘,将她带出来,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算是报了当年她仗义直言的恩情。

    况且这小皮娘这段时间一直找小爷的麻烦,既然看不惯小爷,那么便眼不见心不烦。

    后来还是林毓淑出来说项,别看这小姑娘年纪不大,但是说起话来那可是千回百转句句透心,像是能够探测别人心中所想。

    其实周维也觉得自己一人确实不便,但是气不过李轩的态度,只是觉得出了神农架一切都变得不顺起来,不过在林毓淑的温言软语之下,也不好拂袖而去,只好跟着一起进去了,不过一路上都对李轩板着一张俏脸。

    李轩这厮不但功夫见长,脸皮也随着时间磨练的日益深厚。对于周维的气性只做不知,依依然的和林毓淑走了进去。

    进门便是一个巨大的圆形门厅,足有上千平米大小,吊顶直到二层楼的顶端,九根金壁煌煌的盘龙圆柱围着门厅一圈供起。

    这时早就有小二快步上前,询问情况。

    “待会还请李大哥和姐姐更衣沐浴,去去乏,我去交代一些事情,去去就回。”说着便由侍女推着朝廊道里面走去。

    两个侍女领着李轩和周维朝楼上的套件走过去。

    李轩和周维各自被安排在一间豪华套房中,相互临边。

    待林毓淑走后,周维给李轩一个大大的白眼,扭头钻进了自己的房间,咣当一声将门给关上了。

    看来还真恼了自己。

    想想这几年,两人相依为命,历经重重的险境,互相帮助,从矛盾匆匆到默契相随,总算有一些交情的,自己是不是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便走到周维的房间前敲门准备说几句软话,让她消消气。但是愣是敲了好几分钟,把旁边几个客房的客人都敲出来了,也没有敲开周维的门。

    最后在几个客人愤怒的目光之中,灰溜溜的钻进了自己的套房。

    因为要洗澡更衣,所以李轩便没有让那个俊俏的小丫鬟跟进来。

    可以看出来那个小姑娘是长长的舒了口气的,小爷有这么可怕吗?

    进入房间顿时觉得视野一变,不过七八十平米的房子,却布置出来一方天地的景象,让一年四季的景致尽收眼底。

    雏菊的淡雅,寒梅的墨香,吊兰的别致,牡丹的雍容。花气袭人,风韵四散。

    整个卧房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休憩的内室,一部分是会客的长厅。

    中间是一块紫极青石屏风遮挡,上面的纹路曲折环绕,一看就是整块紫极青石打磨而成。

    这就是大客栈的手笔,只有识货的人才知道这张紫极青石的价值所在。

    整个房间的所有贵重物品加在一起也不一定有着个屏风一半的价值。

    大致扫视了一番,分析了一下这间客房的主体结构,心中模拟除了数十种撤退方案。

    这也不怪李轩,这十几年风声鹤唳的经历让他养成了一种习惯,任何时候都要为自己找好后路。

    转到屏风后面,便见到一个半人高的大木桶,里面的热水正冒着热气。

    三下五除二就脱光了衣服,跳进了浴桶中。

    铁线儿咻的一下便从李轩的肩膀上飞射而出,盘踞到了房梁上,蛇立而起,表达对这个不靠谱主人的不满。

    倒不是说着桶热水伤到了它,只是它天性喜阴,非常讨厌温热的东西,当然了李轩除外。

    李轩无奈的笑了笑摊摊手,怪我喽。

    感受着上面漂浮着十几片云雾岭的花瓣,袅袅的清香让李轩的精神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

    云雾岭是一味安神清心,状魂增魄的药材,通常生长在绝崖峭壁之巅,三年才开一次花,花期只有十五天左右,极难采摘。

    市场上要卖到一两黄金一瓣花,这一桶竟然有十几片,要花费十几两的黄金。

    也亏李轩不认识这种花,不然轩哥儿会很有负罪感的。

    洗完澡,一大桶水变成了墨汁一样的存在,搞得李轩都不好意思去看第二眼,但是却也成功的把李轩本来的面貌还原出来了。

    穿上旁边衣架上面早就准备好的衣服,大小适中,绵柔透气,一看就是最顶级的丝缎所织。

    最关键的这才多长时间,林毓淑便给自己准备好合适的衣物,就这眼光和这效率,正真的让人叹为观止。

    这小丫头是个人物,李轩感慨道!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清爽俊朗的面容,李轩不无得意的想,原来小爷长得不懒。

    身形修长,挺拔有力,气质沉稳凝练,配上林毓淑给他准备的这件青色长衫,儒雅中透露着倜傥,飘逸中尽显飞扬。

    青春如火,岁月如花。

    让人禁不住叹到,好一个俊俏的小哥。

    当李轩打开门走出去的时候,那个守在外面的小姑娘以为李轩走错地方了。

    直到李轩和她解释了两遍,才确认眼前这人就是先前那个人猿泰山,禁不住两眼泛光,那春光烂漫的样子,就差点要把李轩给扑倒在地了。

    有那个怀春少女能够抵挡得了俊俏后生的魅力,况且李轩的俊朗的面容中那一丝若隐若无的沧桑更加让这些小女生没有丝毫的抵抗之力。

    女人洗澡应该是最让人难耐的等候,特别合适等一个将近五年没有正经洗过澡的女人。

    李轩见周维一直不出来,便准备先找周维蹭顿饭为好。

    哪知道在小侍女的带领下转了十几个转角后,花费半个多小时才走到目的地,映入李轩眼帘的是一片空旷的花园。

    灯火通明,姹紫嫣红,花开正盛。在花园的中间有两伙人正在对峙中。

    李轩一眼就看到了最中间那个穿着浅绿长裙的女子,一切还是那么的熟悉。

    犹记得那年春风正暖,吹的人摇摇欲坠,暖的人想要长睡不起。

    也是这样一个夜晚,这个女子与自己长夜对饮,邀月同杯。
………………………………

第一百一十五章 南唐北刀

    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身上有过多的停留,唯一改变的便是她深幽宁静的气质。

    如果说以前的林晴雨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玫瑰,那么现在的林晴雨便是一朵清淡优雅的百合。

    看来这几年,她遭遇了不少的事情,最明显的是,她已经是妇人打扮。

    乌亮的秀发做垂云髻,斜坠在左肩,这是大盛王朝成亲以后的女子最喜欢梳拢的发型。

    原来她已经嫁作他人妇,李轩的心中泛起了一丝苦涩。

    不知是因为什么?

    有可能是对已逝青春的感怀,也有可能是对世事无常的无奈。

    李轩示意小侍女可以回去了。

    林晴雨脸色不太好看,眉头微皱,便要开口说话。

    “林姑娘是你们忘恩负义在先,现在我只是想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你最好是想好的再回答,不然这世间还真的没有后悔药可吃。”

    一个白衣青年,一脸不屑的神情,眼神玩味的看着林晴雨说道。

    林晴雨身边一直站着一个略微佝偻的老人,这个老人李轩一点都不陌生,正是福伯。

    此时福伯脸色苍白,手臂上有一个一尺来长的伤口,紫黑色的血液还在缓慢的从伤口处朝外面溢出。一股浓郁的黑气笼罩在玉堂之上,看来是中了剧毒。如果不是老人一身功力深厚,估计已经支持不住了。

    白衣青年一方有个面容阴鸷的老人此时坐在地上疗伤,胸口的衣衫已经碎裂,明显的可以看见胸口有个明显的掌印。

    四周的几座假山已经化成了一堆碎石。

    看来在自己进城之前,这里发生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不然以李轩的敏锐感觉,虽然这里距离洗澡的地方有一段距离,自己还是可以感受到这样大战的余波的。

    在福伯的后边站着两个人,一个中年汉子,一个光头痞子。

    这个光头痞子自然是小花,当年在桃源村的时候,李轩与这个人有过数面之缘。在李轩的映像当中,这个头上刺花的大汉可是相当的狂暴的。

    但是此时却一脸萎靡的状态,嘴角鲜血未干,全凭一股气支撑着,身体摇摇欲坠,随时可能倒下的节奏,看来也是受了不轻的伤势。

    白衣青年一方,有个持剑的青年,手中拄着一柄断剑,前襟都是鲜血,也是受了不轻的伤。

    在小花旁边的中年人,李轩却是不认识的。

    不过从他的站姿和气息的流动强度都可以感觉到这个人是个高手,甚至气血的旺盛程度犹在小花之上。

    当年的桃源村那场灾难让李轩见识到小花的实力,这个中年人应该比小花更加的恐怖才是。

    是林晴雨一方唯一还有一战之力的武道高手。

    而反观白衣青年一方,除了这个青年的气机旺盛勃发之外,还有一个站在白衣青年旁边的一个高大的汉子。

    身高最起码在一米九以上,披着一件斗篷,看起来像是一座暗默的大山,但是李轩却可以感觉出来这座大山里面蕴含的毁灭性力量。

    “杜公子一定要赶尽杀绝吗?”林晴雨看着那白衣公子无奈的说道。

    “说实话,一开始父亲让我带这么多高手过来,我还不以为然。不得不说,你们林家让我很惊讶,但也仅此而已。既然你说东西已经不在了,那么还请林小姐屈尊跟我走一趟,说不得要到城主府住上几日了,大家本来就是世交,就不要太见外了,何必这样急匆匆的离开。”

    “相信林小姐也清晰的看到了现在的情况,不知意下如何?”白衣青年笑眯眯的说道。

    “姐姐千万不要答应他,或许我们还有别的办法。”林毓淑露出一丝焦急的神色。

    这小丫头即便是在面对道三那一伙马贼的时候,都一股淡定自若的表情,可是此时却有了焦急额颜色,看来此事已经超过了她的心里承受范围了。

    “我们还有办法?但是福伯和小花却没有时间等下去了。”林晴雨突然像是脱力了一样。

    深深的疲惫显露在她的身上,像是一座大山压在了她的脊梁上,让她挺不起腰。

    “我答应你的条件。”林晴雨淡莫的说道。

    “小姐,你怎么能够答应?大不了拼了这条命不要也……”小花还没有说完,便被林晴雨打断了。

    “我答应杜公子的条件,也希望杜公子可以信守承诺。”

    “好说,只要你能和我走,我便让他们活下去又如何。”杜公子邪魅的一笑,便是天下尽落我手的气势。

    他后面站着的那个身披斗篷的高大汉子,此时眉头一皱,面露不郁,想要说什么,但是却始终没有说出口。

    那白衣青年像是知道那汉子心中不快,便笑着说道:“罗三哥,你莫要恼怒,我城主府好心招待他们,是这伙人忘恩负义在先,现在只不过让他们付出一点代价而已。如果让他们就这样毫发无损的离开,这飞虎城以后还怎么看待我城主府。”

    罗霸天是杜儒悔的义子,实力超群,武力值在飞虎城的四大金刚之中位列第一。

    先前小花将那持剑青年击败,但是在他的手上却连一招都没有走下去。

    罗霸天为人豪烈任勇,行事直来直去,最是见不得这种下三滥之事。

    但是因为杜修文士城主最疼爱的小儿子,整个城主府便是连城主都管不了他,更何况自己这个义子了。

    况且,现在他亲自向自己解释他这么做的原因,不管怎么样,都得给他一些面子。

    这一次杜修文除了将他带来以外,还带来了一个城主府的顶级供奉。

    林晴雨身边一个很厉害的老头便是被这个顶级供奉打伤的。

    此时花园附近已经聚集了很多看热闹的人,先前的一番动静也足够大,但是直到现在,悦来客栈的负责人都没有赶到现场。

    “慢着,想要小姐跟你们走,除非踏着我的身体走过去。”一直默不作声的中年汉子开口说道。

    “陆叔……”林晴雨话还没有说完便被打断了。

    “我答应过你父亲,一定要把你安全的带回去,既然我做不到,最起码也要让我死在前面,小姐这一次恕我不能够听你的了。”

    “哟,还真遇到了硬汉,刚才你们的差距难道没有看出来吗?我也不占你便宜,小五,你上去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

    此时站在他身后一直默不作声的一个身穿灰色棉麻大衣的汉子走上前去。

    将背后一个和他身高一样长的唐刀插在身前的土地中。手掌轻轻一拍,裹在唐刀上面的布条便像是蹁跹的蝴蝶一样四下飞散,露出一口璀璨的长刀。

    将近一米八的刀身,在花光的照射下散发出一种清冷的光华,像是流动的水银。

    刀身狭窄,只有五指宽,相对于它的长度,这已经算是非常的纤细的。

    但就是这纤细的长刀,却在唐国闯下了偌大的名气。

    唐国不像大盛王朝,江湖如雨,大气磅礴,森罗万象,众多超级宗派罗列群视。

    因为先天地理位置的原因,在唐国只有两个源远流长的宗派,一个是蜀山的剑阁,一个就是雁门的长林道场。

    天下刀道尽出长林,天下剑法独甲蜀阁。

    唐刀又名巴山刀,早年是凉州巴山一代武师常用的武器。

    后来群雄并起,百家争鸣,巴山一代的刀法世家不甘寂寞,想要逐鹿天下,结果惨败。

    后来一路向南逃亡,最后在剑阁的庇护下得以薪火相承。

    经过上千年的发展才有了今天的大气象。

    准确的来说,南唐的长刀,出自北方,带着北方独有的彪悍特性,惨烈霸道。

    唐刀出鞘,见血才归。

    握住长长的刀柄,大汉撑腰挫马,躬身提背,手中长刀斜指向天。

    一种峥嵘的气势便在他的身上显现出来。

    李轩在远处看到了大汉的一切,觉得这一刀竟然涵盖了数十种变化。
………………………………

第一百一十六章 八方极远

    李轩可以清晰的感觉到这持刀大汉的气机流转情况,像是一股股怒潮巨浪,在经脉中肆意的翻滚,手中的长刀刀身荡起了一圈圈气机涟漪。

    可以看出此人心中刀道已经与手中的长刀形成了一种共鸣。

    陆高一步踏了出来说道,“小姐你们退后二十米。”

    陆高属于那种十分钟前才碰过面,十分钟后在站在你面前,你绝对认不出他的人。属于你拿着大棒夯他十下也夯不出一个屁的人。

    那张老实朴素的脸会让很多人忽略了他的存在。

    但是当他站出来的时候,便有一股凛冽的气息从身体深处释放出来,体内响起了一阵密密麻麻的爆裂声。

    那散发出来的气息,让人觉得就像面对着万仞高峰,不自觉便感到压力重重,更像是一柄多年藏锋于鞘的宝剑重见天日,锋芒毕露,让人肌肤隐隐作痛。

    名叫小五的大汉不由的扯了扯嘴角,没想到这个人的气势竟然已经凝练到这种威压犹如实质的程度,明显的感觉到了一种厚重如山的压迫感。

    陆高等林晴雨他们退到了安全距离以后,没有再多说一句废话,上步沉腰,气运丹田,拳出如山。

    没有想象中的爆破声,就是那么简单的一拳击出,像是朋友间的相互喧嚣问候,不轻不重,不急不缓,偏偏给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空气如流水在两人之间荡漾开来,犹如划舟荡浆,清风回旋。

    小五看着越来越靠近的拳头,眉头深深的皱了起来。

    他的刀适合远距离的攻击,但是没有想到,陆高的拳峰来的是如此之猛,如此之快。

    他屈身侧步,长刀斜劈,迎着陆高的拳头,刀刃处炸开了一道剧烈的涟漪。

    这是小五体内的元气剧烈的涌动与刀刃之间产生了一种逆向的摩擦所产生的刀纹。

    一瞬间,在陆高的拳头前面出现了一叠密集的刀幕。

    这是长林道场中的一式刀决,叫做“千山暮雪”。

    幻灭无踪,去留无影,刀生刀灭,不知下一刀该落向何处。

    李轩在远处看到这一刀,不由的暗自喝了一声彩,没想到这个小五的刀道休养竟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

    陆高不慌不忙,拳峰一变,改冲变砸,像是一个冲天巨锤砸向了长刀的刀背。

    在他拳头回拢的时候,体内浑厚的元气便如狂澜怒潮一样的涌向他的手臂,拳头像是烧红的烙铁,方寸之内的空气在他拳峰之下形成了一个圆形的真空地带。

    像是怒虎下山,短短的一寸之间,空中惊雷骤响。

    空气被极具的压缩然后炸开,陆高的拳锋明明离小五的长刀还有一尺的距离,但是这一拳“敲山震虎”却是直接将小五的“千山暮雪”震散。

    光洁的刀背上隐隐可以看到一个拳印,小五也被这一拳震的连续后退了十几步,才堪堪的止住颓势,虎口却被震的鲜血长流。

    这正面交锋的凶猛一击已经明显可以看出两人之间的差距了。

    那白衣青年眼神一缩,明显没有想到小五竟然一个照面就败了,随后一抹笑意浮现在脸上。

    “这样才有意思吗,对吧,罗三哥?”

    白衣青年皮笑肉不笑的对罗霸天说道。

    这一拳将小五震退,破了他的“千山暮雪”陆高已经再一次冲了过来。

    一脚震地,这一式“撼天柱”使出,劲力起于脚跟,发于腰肌,巨大的力量涌上手臂,提拳横肘,再一次电射一样的来到了小五的面前。

    小五急忙横刀于胸前,仓促挡了过去,顿时像是被一个高速奔行的洪荒猛兽撞个正着,身体猛地朝后面急退。

    并不是说长林的刀道仅限于此,而是小五与陆高之间的差距的确不小,一上来便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

    陆高挥臂上行,身躯微蹲,脚踩碎步,以一种独特的频率点在地上,身体已经快的变成了一连串的残影。

    每点一下便是一次蓄力,层层叠加,瞬间便至,便如巨坝蓄水破洪而出,右手如开山大斧劈向小五。

    拳头划破空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好像无视空间,直接便出现在钱魁的身前。

    这一拳劲力内敛,古朴圆润,举重若轻,臻于极致,若是落得实处,必当石破天惊。

    小五感觉到了巨大的危机,横刀变斜斩,一道璀璨的刀光在两人之间炸开。

    这一刀叫做“彼岸花开”。

    小五已经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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