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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枭后风流-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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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宁璟淡然额首,神色间没有半分尴尬,只是郑重其事道:“你确实要施针?”
“我想快点恢复武功。”心想,这不是废话么!谁有捷径不走,没副作用的,还非得长跑啊!
……
即便是宁璟用来堆放药材的外间,宋汐就觉得十分有条理,到了里间,方才知道什么叫纤尘不染,物品的摆放,整齐到了一定境界,整个房间,干净得让人有一种不太自在的感觉。再看唯一的床榻,被褥洁净,叠的也是十分规整。
看宁璟的意思,就是在这张床上施针了,宋汐看着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宁璟有洁癖吧!平时看他身上总是干干净净,虽然时常倒弄药材,闲暇时,你看他的手,连指甲缝都不带一点灰尘。听说洁癖者都不喜欢别人触碰自己的东西,她要是碰过了,他晚上不会睡不着觉吧!但从他的脸上,倒是看不出一点不愿意。
宋汐便问,“扎哪儿啊?”
“前后上下都得扎!”说这句话的时候,他面无表情,似乎,一涉及医术他就变得万分严谨与认真,这是为医者的品德。
宋汐一下子僵硬了,这句浑身上下都得扎,着实让她震惊了。
宁璟轻叹口气,目光幽幽地看着她,“所以我才问你,是否一定要施针。”
宋汐眉头微蹙,他这句话说的,那是早就知道她的身份,如今重新提醒她一次,怎么有种笃定她不会答应的感觉?
寻常女子遇到这种情况,定然会打退堂鼓,但是宋汐不同。一来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不受这些乱七八糟的教条影响,在她看来,医患之间,不存在那么多男女有别。二来,她实在太想恢复武功了。
“我们是先施前面,还是先施后面?”当宋汐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宁璟惊呆了。
半响回过神来,一直在他抖开针包,神色还颇为古怪,“后面吧!”
宁璟终究还是顾着男女之防的,施针过程中在她身上盖了一块白布,用以遮住关键部位。
宋汐很从容,现代看妇科,产科,有时候遇到男医生尴尬都没办法,这还有块遮羞布,算什么呀!
但是宁璟好像很别扭,背对着的时候,不觉得,面对面,宋汐就看出来了。
他的眉头总是似蹙非蹙,视线轻飘飘地落在她身上,随时都要转开一样,而且,扎在胸以下,大腿处等异常敏感的地方,他的神情便有些不自然,动作也稍有僵硬,视线更是强迫性地转开,生怕看了什么不该看的。
宋汐是不介意他害羞,问题是现在正在施针啊!于是她忍不住提醒,“宁璟,你可专心点儿,别给扎错了。”
闻言,宁璟抬头看向宋汐,脸上的别扭在一瞬间消退个干净,眼神变得淡定幽深,音沉如水,“不会……”
针灸完毕,天已经黑下,被乌云笼罩下的天空黑沉沉的,云层越来越低,天也越来越低,预示着即将有一场汹涌的暴雨。
宋汐望着窗外的天空出神,宁璟便道:“待会儿只怕要下大雨,此处离青城有一段距离,外间有休息的小榻,我这还有备用的被褥,你若不弃,便留下住一晚,明早再走?也省得淋湿了自己。”
宋汐委婉拒绝,“我还是回去,免得宸宸担心。”
宁璟遂不再相劝,只是拿来一件蓑衣,又从马鹏里牵来一匹马,将绳子郑重地交予宋汐手里,仔细地叮嘱,“路上小心。”
“谢谢!”宋汐接过,披上蓑衣,牵着匹马走过药田。
回头看一眼,宁璟还站在屋檐下,一袭淡青色的衣裳,半隐在黑暗里。宋汐对他招了招手,示意他回去,后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宁璟站在屋檐下,目送她走远,才缓缓地回到屋子里。
看见桌子上她用过的茶杯,他端起来看了一阵,而后走到厨房里,细致地清洗,擦干净,又捧在手心里仔细看了看,而后,放回……
宋汐一路策马狂奔,本想在下雨之前赶回王府,无奈到半路上便下起了大雨。
幸亏宁璟的蓑衣,不然真要变落汤鸡。
雨下的实在大,又是在马上,回到王府,宋汐身上已经湿透,湿漉漉的头发贴在脸上,此时天已经转凉,感觉真不好受。
张管家见了,大吃一惊,惊呼道:“宋公子,您这么淋成这个样子?赶快回去洗澡换衣服,仔细别着凉了。”
风宸崇信宋汐,在王府里早已不是个秘密,连带着王府的人,也对宋汐客客气气,乃至于当半个主人侍奉。
“多谢张伯关心,我这就去,这事儿你别跟王爷说,省得他担心。”
张管家失笑,“哎,晓得了,您快去吧!”宋汐回到屋子里,早有人端来浴盆,正在往里倒着洗澡水,想是张管家吩咐了,这个老头,办事倒是效率。
洗完澡擦干头发,宋汐见天色已晚,担心风宸已经睡下,加之自己淋了一通雨,当真有些疲累,便想早些休息。
掀开被子,正想往上躺,无意间瞥见一个白花花的事物,宋汐一惊,待看清了那是什么,顿时气笑了,伸出手,戳了戳那白花花的一陀,懒洋洋地问道:“白团,你不是在风宸屋睡的好好地么,怎么又跑回来了?”
时至今日,宋汐对白团的态度已经好了很多,至少,不会动不动就对它拳打脚踢。一来,“日久生情”,即便是潜移默化,她也已经把白团归为自己的宠物,对它好一些也没什么。二来嘛,它救过风宸的“命”,她对它存了一分感激,便也冲淡了她对它无能的厌弃。
便如此时,它躺在了她的床上,她也没有发脾气把它一脚踹开,一巴掌扇开什么的。
很奇怪啊,即便知道它是一只畜生,宋汐还是忍不住对它说话,觉得它即便说不出,也听得懂,这便够了。
白团仍旧缩成一团,连脑袋都被尾巴圈住,看起来真像一堆白面团。
宋汐仔细看它,好像在发抖啊!生病了吗?有些动物生病喜欢来主人这里找安慰。
正想扒开它的尾巴仔细瞧瞧,天空忽然响起一个炸雷,“轰隆隆”一声,一瞬间,屋子里都被照亮了。
白团发出“吱”得一声尖叫,抖得简直要跳起来。
它也确实跳起来了,却是嗖的一声,直往宋汐怀里钻。
这钻了还不够,还用爪子扒拉宋汐的衣襟,想往里面钻。
宋汐先是一愣,反应过来,提着它的尾巴就把它拽了出来。
打雷而已,有必要害怕成这样?
宋汐要是知道,白团以前差点被雷劈成焦炭,就不会这么想了。打雷,尤其是这种大雷,对白团来讲,绝对是一生的噩梦啊!白团在空中使劲扑腾,还想往她怀里钻,好像她怀里是最安全的所在,那张狐狸脸上的表情,简直惊恐到狰狞了。
窗外还在打雷,每打一下,它的身体就剧烈一抖,抖的都要痉挛了。
宋汐看它可怜,便将它抱在了怀里,“害怕?”
白团只是一个劲儿地往她怀里拱,再鲜明不过的答案。
宋汐想到它住在风宸屋里,害怕了却第一时间往这里跑,可见也是认自己这个主人的,心里一软,便叹了口气道:“今夜便允许你和我一起睡,不许在我怀里捣乱,不准钻入我的衣襟,否则,把你扔出去。”
怀里的白团抖了一下耳朵,将脑袋埋得更深了。
不过,几乎在她说完这句话,白团的身体抖得没这么厉害了,就好似得到了某种强有力的庇护,让它得以心安理得。
这一夜,白团就睡在了宋汐的被子里,蜷缩在她的怀抱里。
一人一兽,第一次离得这么近。
不知何时,他停止了颤抖,在她的怀中安然入睡……
后半夜,雷雨方歇,没有月亮得夜晚显得异常黑暗,一道黑影飞檐走壁,悄然逼近宸王府。
正当要跃上宸王府的屋檐时,身后蓦然响起一个陌生的嗓音,带着些戏谑和调侃,“我说兄弟,大晚上的出来散心可以,越界了可不就不好哦!”
宋翎身形一顿,猛地回头,长剑在黑暗中带起一道冷白光芒,凶光四溢,杀气凛凛!
他出其不意,身后那人也退得飞快,身形轻飘飘地落在对面的屋檐上,可见轻功之妙。
宋翎皱眉,死死盯住对面的青年男子。若他恢复到从前的速度,这人哪有躲闪的机会,只怕早已是他刀下亡魂。
黑暗中的青年隐约是个俊模样,笑嘻嘻地说道:“我好心提醒你,你却恩将仇报,不太好吧!”
宋翎嗓音冰冷,“多管闲事!”
青年叹了一声,“宸王府内蛰伏了很多武功高强的暗卫,我只是不忍心见一条好汉因为擅闯王府,就这么交代在这里。你若是王府的敌人,望你知难而退,若是朋友,不妨走走正门。若是不方便,在下代劳也可以啊!”
他说的好心,眼中却精光暗藏。
宋翎眸光锐利,“你到底是谁!”
“我啊!”青年嘻嘻一笑,眼中异光闪烁,“我是王府的朋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尉迟狂歌!”
。。。
………………………………
第76章 伤哪儿了,严重吗?
宋翎眉头微蹙,尉迟狂歌,这个名字完全没有半分印象,难不成,是过去挑战他的人之一?挑战他的人这么多,他没有印象也是正常。
却听得对面的青年问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宋翎十分干脆,“宋翎!”
反正接下来进王府,也要知道的。
青年盯着他上看下看,有些讶异道:“姓宋啊,我以为你姓孤呢!”
宋翎眼眸一冷,几乎在这一刻动了杀意。
却听得青年嘿嘿一笑,状似无意道:“你长得跟我知道的一个人很像,不过,那人已经失踪一年有余,想来也不会突然出现在此处,在下唐突,望阁下海涵。”
他说的客气,语气中不乏可惜,想来不是怀疑他的身份,而是真的以为遇到了相似之人,宋翎握紧长剑的手微微一松。
青年话锋一转,又道:“想当年,那人横扫漠北,从无败绩,被漠北称之为剑神,更有天下第一快剑之称。我慕其良久,一直期望能与之切磋,可惜身在中原,一直无缘得见,等我能找他的时候,那人却已经不在了。都说他已经死了,连他的家人也这么说,甚至还给他办了丧失,只是我一直不相信那样的人会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怎么就死了呢!”
字里行间皆是对那人的向往可惜,不过,对于决心埋葬过去的宋翎,只觉得反感。
他以为到了中原,耳根子会清净一些呢!
是以他的面色如覆冰霜,寒冷得紧,“你说够了没有。”
被驳了面子,那人也不不生气,依旧笑嘻嘻的,“你还没告诉我你是王府的敌人还是朋友呢!若是朋友,我可以带你进去,免得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双方都不好看。若是敌人的话,只怕我不会这么让你离开,因为我是王府的朋友。”
说到最后,他虽还是笑着的,眼中却划过一道寒芒。
宋翎本懒得再跟他废话,想直接动手解决,他若是决定做一件事,向来都是我行我素,雷厉风行。但是青年的话,让他犹豫了。
宋汐若真在王府,造成伤亡,无论是哪一边,她都会感到为难的吧!
宋翎遂道:“既非朋友,也非敌人,我是来找人的。”
他来找宋汐,整个王府,他也只认宋汐一个,并非是风宸阵营,自然算不得是王府的朋友。
青年似乎很高兴,“如此,我就可以带你进去了,说实话,我真不想和你动手。虽然我们是第一次见面,但你让我一见如故。”
宋翎默许了他的提议。
青年又建议道:“时间还早,只怕你要找的人还在休息,不若我们先找个地方喝两杯?”
宋翎对喝酒没半点兴趣,但是考虑到宋汐可能在休息,遂动身跃至对面的屋檐之上,简洁道:“走!”
青年道一声爽快,便在前带路。
大雨方歇,街道上湿漉漉的,清清冷冷,酒馆里透出的灯光便尤其显得温暖,暖黄色的灯芯,活像被压扁的鸡蛋黄。
两人在棚子下的木桌上桌下,宋翎方看清了此人。
这人不过十*岁,气质却很沉稳。生的一双龙眼,单眼皮,宽额,粗眉,高鼻,唇色红润,上唇稍饱满,皮肤是常年磨砺所沉淀出来的健康白,包裹在棕绿色衣袍的身体,一看就很结实,手上布满了老茧,不是惯用刀就是剑。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个阳光爽朗俊俏少年郎,且他笑的又是这样亲切。
最让宋翎侧目的是他的佩剑,别的人大多用质地轻薄的长剑,便于别在腰间,这人却背了一把规模甚是壮观的重剑,被剑袋牢牢罩住,也不知是和模样。
尉迟狂歌熟练地点了两碟下酒菜,温一壶水酒。
尉迟狂歌主动为两人斟了酒,一边抬眸笑道:“你来王府里找的难道不是风宸?”
“不是!”宋翎端起酒碗,喝了一口酒,温酒一下肚腹,身上都跟着暖起来。
“那是找谁啊?”尉迟狂歌八卦地开口,笑容亲切,让人很难拒绝。
宋翎警告地瞥他一眼,“不关你的事!”
青年讪讪地摸了一下鼻子,“或许我认识那个人呢,我可以帮你。”
宋翎毫不留情地打击他,“你不认识,也不必!”
“我也对你找的那人感兴趣,到时候你替我引见引见。”尉迟狂歌却不肯死心。
这人气质凛冽,干净利落,他要找得人,也非同一般。
宋翎对这个人的自来熟很是无语,没有回答,只顾低头喝酒。
尉迟狂歌却还在滔滔不绝,“有人说,能这么一起喝酒,不是敌人,就是朋友,我们也算是朋友了吧!”
宋翎抿唇,另一半敌人的可能就这么被你自动忽略了吗?
似看穿了他的想法,尉迟狂歌笑着解释道:“我们这么和谐,怎么可能是敌人呢!”
宋翎都懒得搭理他。
尉迟狂歌从碟子里捏起一粒花生米,指腹一摩挲,薄薄的花生膜就被揉碎了,他也不吃,只是捏在手里把玩,眼中神色莫测,“我对你一见如故是真的,也许是因为,你长的很像那个人,我无缘再见他,却希望他能够活着……”
故而才对你另眼相待,他尉迟狂歌可不是对每一个陌生人都这么热情好心吶!
想当初,在胶州王府,对那个可怜的少年,他也没有伸出援手,当然了,他当时有事在身,也不宜节外生枝。不过,如今想想,若那人换成宋翎,他会拦下这个麻烦也说不定。谁会忍心一个和你的偶像长的如此相似的人流落到那种境界,当然了,真正的孤承碧宁死也不会让自己变成那样吧!高手的尊严,不容践踏。
“为什么?”宋翎终于开口,眼中有一抹异色。
“你的剑术也不差,应当能理解一个剑痴的心,期望与心中偶像一较高下。即便不能赢,一偿所愿,也足以慰藉平生。”他的眼中有一种深深的怀念,以及向往,“我十四岁那年,我随父亲去漠北,当时,父亲军务在身,我便有时间闲逛。时至漠北三年一度比剑大会,是各大剑手切磋技艺的平台。真正的大家不会参与这样的比赛,却会作为评委见证比试,故而,这是新人们崭露头角的大好机会。我自小爱剑,能有这么个机会见识漠北的剑术,自然十分高兴。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他。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简直难以相信,那个剑术超群的人,是和我一样大的少年。
他十四岁,剑术已经精妙至此,那些比他十岁,二十岁的人,在他面前不堪一击。
我十四岁,只能在府里与父亲请来的教习师父切磋技艺,他们顾着我,让着我,让我不知天高地厚,真正见到高手的对决,我却成了井底之蛙。
场上的人都惊艳地看着他,他一战成名。
我真羡慕他,想成为他那样的人。
我亲耳听见漠北的大宗师说,此子必然会成为漠北剑坛新星,将漠北剑术引领至一个新的境界,不出十年,他的剑法必然达到登峰造极之境。
事实上,他只用了五年,已然荣登漠北第一的位置。
许多大宗师都拜倒在他的剑下,他成了漠北唯一的剑神。他是个剑痴,也是个剑狂。
他接受所有的挑战,一天接受挑战,最有有几十场。
成名十年间,所受挑战将近万次,别人说他是”万人斩“呢!
他将比试当做练习,从容而对,从无败绩。
他没有踏出漠北一步,除却挑战,不参加任何名利性质的集会。但他的声名却传遍漠北,乃至于中原,他就是孤承碧。”
宋翎不答,只是一杯一杯地喝着浊酒。
第一次被提及过去,他尚有些不高兴,如今却已然麻木。
不过,他说的是自己吗?
年少成名,十九岁已然达到人生巅峰。
因为刻意遗忘,过去的辉煌在他眼中,已然模糊了,饶是别人将自己夸上了天,他却只觉得陌生……
酒过三巡,天色大亮,尉迟狂歌已然微熏,宋翎却蓦然站起身来,“走了!”
淡淡的言语是在提醒对方,尉迟狂歌晃了一下脑袋,眼神清醒几分,抬头看一下天色,“这么快就天亮了啊!”
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住她,绽开一个浅淡的微笑。
一旁的尉迟狂歌简直要惊掉下巴,大冰山居然还会笑。
不过,当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的人身上,眼中也掠过一丝惊艳。
光洁的额头,黑而浓密的眉毛,迷人的丹凤眼,凌厉又漂亮的眼神,五官鲜明,看起来就像是中原和西域人的混血,却意外迎合了中原人的审美,相当漂亮别致的人物啊!
宋汐在看到宋翎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失望的,虽然知道淳儿来找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还是存了一分希望。
不过,失落过去,她见到宋翎还是很高兴的。
她笑容亲切,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宋翎!”
“嗯!”宋翎依旧十分沉默的模样,眼神却柔和,与方才面对风宸和尉迟狂歌时,截然不同。
宋汐又看向客厅中唯一的陌生面孔,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觉得这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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