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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小乔全传-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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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持住自己,否则,能把小命丢在这里。我不是吓唬你们,你们如果肆意地招花惹草,不被人打死扔在草原上喂狼,也会将身体掏空,精绝身亡的!
原以为你们苦寒出身,没有这些花花肠子,哪知你们跟着大爷才吃了几天饱饭,就原形毕露啦,真是饱暖思淫欲啊!
另外,再告诉你们一句,不要盯着人家美女看,一旦同人家对上了眼,人家就会吃上你,你想跑都跑不了,这可不像我们大汉的女子娴雅含蓄,温良端淑,她们没有多少束缚,大胆直露火辣的很!”
薛虎赖在托亦涵的身上,感到舒服极了。托亦涵抱着他的头,扑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而明亮的眼睛,几次欲言又止。
后来终于鼓起勇气轻声问他:“蜜达(当地人对情人的昵称),我听说你会霍家剑、五禽拳,身手了得,怎么打不过野蛮愚蠢的阿提达呢?你看,你这伤,多让人心疼啊!”
薛虎听了这话,感到伤了自尊――尽管托亦涵是以疼惜他的口吻说出的――他的心微微一颤,他害怕美丽多情的托亦涵识破他的谎言而瞧不起他。
于是赶忙掩饰道:我哪敢将功夫全都使出来啊,那岂不要出人命的吗?阿提达虽然不学无术,但他是你们部落二头领的公子,我今天将他置于死地,日后我还能在这块肥沃的地盘上混吗?
再说,他是因为失去你的爱,向他的情敌――也就是我宣战。我已经得到你的爱了,是胜利者,他失去你的爱,是失败者,而感情上的失败者是值得同情的,我怎能忍心下手重伤他呢?
只要能得到你的爱,哪怕我失去一条腿,一条胳膊,甚至生命,我也值得,何况今天只受了这么一点小伤,根本不算什么!”
薛虎说这话时,完全是以一种胜利者的口吻,以一种强者不与弱者计较的口吻,使人觉得他句句属实,觉得他确实是身怀绝技,觉得他确实胸怀宽阔,也确实富有同情心。
当然他内心很虚怯,他暗暗下决心,伤好后,一定拜师学几招,要不然迟早会在托亦涵面前露馅,到那时,他的脸往哪里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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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立鸡群
托亦涵听了这话,心里感觉像是喝了蜜一样,甜滋滋的,虽然她还不能完全相信她的心上人薛虎的话——因为,他说学过霍家剑——霍去病家的剑法,霍去病,大名鼎鼎,天山南北,长城内外,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剑寒光破敌胆,孤军热血壮军心,班固在《汉书叙传》里盛赞霍去病:
骠骑冠军,猋勇纷纭,长驱六举,电击雷震,饮马翰海,封狼居山,西规大河,列郡祈连。
虽然托亦涵不能算得上学识渊博,但是作为同大汉来往密切的部落首领的掌上明珠,自幼对汉史汉情汉俗是了解一些的,正因为如此,她才对大汉的子民有一种好感,她由衷钦佩他们辉煌的文化,虽然她所在的部落也不乏青年才俊,勇武少年。
就算是阿提达,长相也并不丑,能骑善射,只不过遇事冲动,这一点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甚至算不上什么缺点,当然,他有些阴,这是托亦涵最瞧不起的。
此外,薛虎同阿提达相比,他身材高大,相貌堂堂,一表人才,而且据说琴棋书画无一不通,还有经商头脑,他给人学识渊博、知书识礼的印象。
记得爷爷七十岁生日那天,他赠送一杆银鸠杖给他。杖头为斑鸠形状,尖尖的嘴宽平的尾,鸟身丰满圆润,腹下连接圆柱形的杖身,中间虚空,轻便好使,杖上饰竹节形圆环。
当时,包括爷爷在内所有在场的人都十分好奇,不知那根带鸟首的棍子是干什么用的。
薛虎满面春风,颇有优越感地侃侃而谈:“这是鸠杖,大汉举国上下尊老孝老之风盛行,鸠杖更成为朝廷敬老养老的标志,也被称作‘王杖’。《汉书礼仪志》记载,明帝在位期间,曾主持一次祭祀寿星仪式,还安排了一次特殊的宴会,与会者是清一色的古稀老人,普天之下只要年满70岁,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有资格成为明帝的座上客。
盛宴之后,皇帝还赠送酒肉谷米和一柄做工精美的手杖,即鸠杖,明帝还赋予老年人特权,鸠杖就是证明。后来历朝定期给老人发鸠杖,官位品阶不同,鸠杖的材质也不一样,一般有青铜鸠杖、玉鸠杖、银质鸠杖和金鸠杖。老人都以拥有皇帝所赐的鸠杖为莫大的荣耀。70岁以上的老人持有鸠杖,出入官府衙门,不受限制;行走王土,食宿均有照应;做小本营生,一律免税;身份地位受国家保护,有胆敢欺凌拄鸠杖老人者,以不敬罪论处,严重者处以死刑。”
众人听得津津有味,爷爷捋着胡须说:“大汉礼仪之邦,值得我们学习啊!我有一事不明,为什么将杖的顶端做成鸠状,而不做成其他动物的形状呢?比如鹰,比如鹤?”
薛虎喝口奶茶,润润嗓子,他款款作答:“为什么以斑鸠做杖首呢?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因为斑鸠是‘不噎之鸟’,寓意‘老人不噎’,就是祝福老人身体健康的意思;
二是相传楚汉战争中,先皇曾在被项羽军队紧追不舍之时,藏身树林,因鸠鸟啼鸣庇护而得以脱险,得天下后,先皇便给鸠鸟很高的礼遇,用其做杖首,显示尊贵。”
众人听了,无不翘起大拇指,啧啧称赞。
托亦涵对薛虎萌生好感——就是在爷爷的七十寿诞宴会上,她认识了薛虎,并且暗生情愫。
薛虎不仅是靠他潇洒的外表、不俗的谈吐俘获了托亦涵的芳心,而且多少也借助了大汉独具特色充满魅力的文化,这使他变得气质超群,风流倜傥。
在文化相对落后的部落民众面前,他显得文质彬彬、鹤立鸡群、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人们大多怀着崇敬的目光注视他,这是他在大汉都市里所享受不到的荣光——那里人才济济,哪有他脱颖而出的机会——因为他懒得读书,自然比不过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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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比较
可是在这地处偏远的部落,他的那点学识已经绰绰有余,他是一颗明星,璀璨夺目。
当然也有人嫉妒他,尤其是阿提达,本来在部落里,阿提达也算一个佼佼者,无论是论长相、论骑马射箭,还是论家庭背景,他都引以为傲,纵使他毫无闪光点,作为堂堂部落二首领的公子,谁敢不识相,夺他的所爱?
可是这个薛虎,竟然不知天高地厚、胆大包天,可是麻烦的是他不仅才貌双全,而且财大气粗,他所运来的货物在这里十分抢手,很快售罄,然后他们就在这里游山玩水,喝酒取乐,拈花惹草――过得很滋润,这让阿提达愤愤不平,他咬牙切齿暗下决心:总有一天要把他们赶走。
此外,薛虎懂得世故,比如,他借祝寿的机会给部落首领的父亲也就是托亦涵的爷爷送礼,既拉拢了关系,也展示了自己的才华,真是一箭双雕,不,是一箭三雕――他的出现,使阿提达十分担忧,他从托亦涵的含情脉脉的目光中察觉到自己情感上的隐患,当薛虎侃侃而谈的时候,托亦涵多次向他暗送秋波,这使阿提达嫉妒得快要疯狂起来。
他借酒浇愁,喝得烂醉如泥。“不行,绝不能让这个汉人夺走自己的至爱,哪怕粉身碎骨也要捍卫自己的爱情!”――其实,说起爱情,这个阿提达是一相情愿,托亦涵还没有将终身托付给他,他们从没有花前月下的经历,只有阿提达对她海誓山盟过,但是托亦涵没有什么表示,看得出她很犹豫――真正的爱情来不得半点犹豫,有犹豫,说明情感中有杂质。
阿提达是个冲动的人,冲动的人往往通过武力解决问题,而不去寻求其他的途径,因为武力来得痛快,能让人淋漓尽致地发泄心头的怒火。可是,武力能行吗?
他在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他听说薛虎会霍家剑、五禽拳,且不说五禽拳,因为他不知道,但是霍家剑他听说过,虽然没见别人练过,但是他晓得会此剑术的人在武功上绝非等闲之辈。
霍家剑是霍去病创立的――霍去病多厉害,鼎鼎有名,汉大司马骠骑将军,可以说能在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级。俗话说:艺高人胆大,年纪轻轻的他若没有一流的出类拔萃的剑术和骑术,怎么敢纵横驰骋充满刀光剑影、飞矢如蝗的疆场呢?
连大汉的高祖都曾被匈奴军包围在白登山,前后共有七天时间。高祖心想:孤命休矣!甚至想到自裁。谋士陈平劝阻高祖,派遣一个使者带着黄金、珠宝去见匈奴首领冒顿的阏氏,请她在单于面前说些好话。
阏氏一见这么多的礼物,心里挺高兴。
当天晚上,阏氏对冒顿说:“我们占领了汉朝地方,没法长期住下来,再说,汉朝皇帝也有人会来救他。咱们不如早点撤兵回去吧!”
冒顿听了阏氏的话,第二天一清早,就下令将包围网撤开一角,放汉兵出去。高祖脱险后,心有余悸,为求得安宁,他以宗室女为公主,嫁给冒顿单于,并派刘敬作为使者陪同前往。此外汉朝每年送给匈奴大批棉絮、丝绸、粮食、酒等。
一个九五之尊的大汉皇帝竟然如此忍辱负重,低声下气,可见匈奴是多么的狡猾,多么的强大,可是霍去病就不将其放在眼里,可见他创立的霍家剑术是多么的精湛,多么的可怕!不过,他有所怀疑,薛虎有多大能耐,竟然学到霍家剑?
如果真的如此,那他为什么不弃商从戎,建功立业觅封侯呢?虽然从商能赚钱,但是毕竟不是令人崇敬羡慕的行当。他怀疑、犹豫、徘徊、举棋不定,心里好像有两个人在博弈:假如同薛虎刀兵相见,他果真有高强的武功,自己被打得落花流水倒是小事,难保不会丢了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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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妒
这就如同打虎不成,反被虎伤,太不值得了,这会让人嘲笑的。
可是,不冒险又怎么能夺回心上人呢?后来,他发现薛虎同托亦涵越来越打得火热,几乎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他不能坐视不管,他认为他现在的主要任务和全部精力都应该放在盯梢、跟踪二人上面。
他一天到晚如同鬼魅一样跟在这一对恋人的后面,如影随形。两人骑马在美丽的草原上驰骋、追逐、欢笑,原本各骑一匹马,跑着跑着,两人骑在同一匹马上,有时,托亦涵坐在前面,薛虎抱着她的小蛮腰,有时,薛虎坐在前面,托亦涵紧紧地抱着他的腰,脸贴在他的后背上,亲昵,恩爱,给蓝天白云看倒没什么问题,关键是全部映入阿提达的眼帘!
无论谁在前,谁在后,都是阿提达所不能容忍的,他不敢相象薛虎的手会怎样肆无忌惮地在托亦涵圣洁的肌体上抚摸。“这个玷污托亦涵的畜生,看我不亲手宰了你!”
托亦涵是他心中的偶像,是女神,他越是看重托亦涵,越不能容忍她受到别人一丝一毫的染指,哪怕无意间触碰一下都不行。那会使他心中特有的嫉妒之火熊熊燃烧,这种情爱方面的嫉妒相较权势财富等方面的嫉妒显得更加激烈,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火灼般的嫉妒。
看到的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嫉妒,越痛苦,但他越要跟踪偷窥,好像飞蛾扑火,好像饮鸩止渴一般,明知看得越多越伤自己,可是他还是忍不住。
有一次,他跟踪在他们身后,到了一个小树林里,前面有潺潺的流水,树林里开满了鲜花,色彩斑斓,惊世骇俗,薛虎采了一束花送给托亦涵,托亦涵看上去十分陶醉,将白玉一般的鼻子凑到花朵上去嗅,好像快融化了一般,声音柔软得像春风一般,甜得像蜜糖一般。
看得出来,薛虎双眼也是火辣辣的,不,他看上去全身都是火辣辣的,好像在燃烧,好像控制不住自己。阿提达嗅到了一股气息,这是两性融合前特有的气息。他躲在一棵树后面,看得真真切切,他紧张、担忧得心都快从胸腔中跳出来了。
他无比痛苦地看着薛虎将托亦涵紧紧地搂着,然后他抱起托亦涵要将她平放在柔软的草地上,终于,他再也忍不住了,他从树后冲出来,大喊:“畜生,住手!”
薛虎正陶醉在托亦涵的美貌与柔情中,他的心完全被汹涌的情感控制,对外界失去了哪怕一丁点的警惕与防备,阿提达爆发出的吼声把他吓得不轻,他的激情像潮水一样哗得一下就退了;下身也软了下来。
他转过身,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他见阿提达手中举着寒光闪闪的宝刀,内心升腾起恐惧之情,但是他并没有退缩、逃跑――爱情能使软弱的人变得强大起来,他护着托亦涵,问道:“你想干什么?”
托亦涵也感到很意外,很震惊,她认出阿提达,于是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她飞快地将阿提达打量了一番,然后盯着他的脸,先是疑惑转而愤怒地质问他:“你来干什么?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你,你是在跟踪我们!卑鄙!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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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不轻饶
阿提达听见托亦涵斥骂自己,他突然发疯似地大声说:“托亦涵,我的至爱,我,我是真心爱你的,希望你离这个汉人远一点,我的心像天山峰顶上的白雪一样洁白无暇,我对你的情像山顶上的雪一样恒久,谁也不能将它融化,哪怕盛夏无情的阳光,春夏秋冬,终年为你而洁白。”
“住嘴,你爱我?我希望你不要侮辱爱这个字好吗,你,你曾经为了霸占山南部落的美丽的羽云菲,而你的父亲觊觎他们的沃土和财富,竟然不惜牺牲我们部落青年的鲜血和生命,煽动他们,向山南人发起挑衅,造成两个部落兵戎相见。
曾经多么和睦融洽的邻居,就是因为你们父子的贪欲,使友邻成为死敌。”“不,不,不,是你误会了,是羽云菲先看不起我们部落的男子,侮辱我们,造成摩擦的,至于部落间的仇恨和争战,真的与我无关!”
阿提达的狡辩使托亦涵更加鄙视他,她说:“我的双眼很难被烟雾蒙蔽,我的耳朵也很难被聒噪干扰,我的心更不会被花言巧语欺骗,两个部落里许多因为无谓的争战而失去亲人的老人、孩子、妇女们,他们痛苦哀伤的眼泪,他们字字泣血的倾诉,他们食不果腹的状况,尤其是见证冲突过程的伤残的战士,他们痛不欲生的哀号,使我的眼睛更加明亮!
我需要爱,但是,没有人能够打着爱的旗号将我欺骗,假如我不幸被欺骗,我决不会轻饶了他!”
阿提达听到这样无懈可击,义正词严,入情入理的话后,变得哑口无言。
薛虎听了托亦涵的话,尤其是后面一句话后,吓得哆嗦了一下,这是她在用生命、毕生的幸福和忠贞不渝的爱在说话,谁敢无视她的情感和尊严,谁就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薛虎赶紧检点同托亦涵交往以来自己的一举一动,他暗自庆幸,幸亏没被托亦涵逮住把柄,否则自己肯定会遭受狂风暴雨般的打击。
托亦涵就是这样的人,爱憎分明,爱里不能掺杂一点点杂质,就像眼里容不得纤尘一样,她的感情就像夏天的天气一样,如果她爱上一个人,会给他火热的温暖,能将火热的心交给对方;
如果她因为遭到背叛而痛恨一个人,必然像暴风骤雨电闪雷鸣一般报复负心者,会弃之如敝屣。
她决不会寻死觅活,虽然她也疼痛,但不会想到轻生,不会通过这种极端方式解脱。冰火两重天,无论是火的热,还是冰的寒,她都要尽情释放出来,让对方痛快淋漓,或是痛不欲生,生不如死――爱,与情郎共享;痛,让情逆独担!这就是她的性格。
薛虎感到害怕,感到自己放荡不羁拈花惹草的日子恐怕要一去不复返了,他在内心打了个寒战。唉,得到美如天仙的托亦涵,却失去了风流放荡的生活,究竟是否值得呢――这对他而言,不得不三思,从现在来看,得明显大于失,因为托亦涵的美是无价的,是无与伦比的,是一千一万个良家少女或是风尘女子也比不上的,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她的容颜肯定会一天天老去。
所以从长远来看,他的得就比不上失,失多得少,从经商的头脑来说,是不划算的,是亏本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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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插在牛粪上
薛虎这个人,竟然有这种想法――说明他根本没把爱情当做圣洁无比的情感,需要终生去呵护,他的玩世不恭的秉性,使他不尊重爱情,尤其是他从商之后,在获得巨大的利益和无尽的享受后,他更加痴迷金银财宝,错误地认为世间只有财富是最宝贵的,有钱能使鬼推磨嘛,有钱虽然不能找到任何一个心仪的女子,但是可以得到无数的女子。
这边薛虎在胡思乱想,那边阿提达因托亦涵断然拒绝他、表现出对他的强烈的不信任感以及对他贪欲的揭露而感到崩溃
虽然他确实算不上正人君子,辱没了世代口口相传下来的部落老祖关于为人处世、待人接物方面的谆谆教诲,但是他确实是爱托亦涵的,他曾经是因为感觉很难得到托亦涵,觉得她高不可攀,所以故意追求山南部落的羽云菲以刺激托亦涵的。
可是山南部落同于添部落一衣带水,鸡犬之声相闻,阿提达在本部落追求托亦涵不遂的事情羽云菲肯定是有所耳闻的自古以来的少男少女们,正处花季,对谈情说爱之事极其敏感,周围的同龄人稍有风吹草动必然会被当作焦点新闻悄悄地传播到很远的地方。
有人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话不完全正确,其实在爱情与婚姻上的许多事情也很容易传遍千里,不论是相恋,还是失恋,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反正只要与此沾边,不论好事坏事都瞒不住,消息都会不胫而走。
当然,求爱不成,或者失恋,一般并不被视为丑闻,当然,前提是追求者与被追求者都保持体面,都尊重对方,如果一方死皮赖脸地追求,到了令对方极其反感的程度,忍无可忍,做出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来,那追求者肯定会很没面子的,肯定会落下话柄,被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
所以,追求爱情没有对错之分,关键是手段上、方式上、过程上不能太出格,尤其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一味地死缠烂打那就很无趣了――强扭的瓜不甜――这是大家的共识(当然,少数地方实行的抢婚制另当别论),结果会闹得双方都很没面子。
此外,追求者的人品很重要,如果是个玩世不恭,道德败坏的人去追求一个窈窕淑女,并且受到拒绝的话,大家多多少少会有些看笑话的心理,有人甚至会说:“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东西,就他也配!”“他要能追求到手,除非太阳打西边出来!”“除非水由低处向高处流!”如果不择手段地得手,人们会惋惜地叹道:“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总之,冷嘲热讽是少不了的。阿提达是部落大人们看着长大的,他的一举一动,他的一言一行总逃不过多数人雪亮的眼睛,大家对他的评价是负面的,诸如狗仗人势,仗势欺人,贪得无厌,心狠手辣等等。
所以当他追求托亦涵不成改追羽云菲时,任凭他使出浑身解数,表现得多么诚恳,执着,说尽花言巧语,等于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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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爱
羽云菲拒绝他倒不是因为他先前被托亦涵婉拒过,关键是阿提达声名狼藉
――一个善良正直的女子总不会选择一个品德不佳的人做自己的意中人,即使他富甲一方或者权势显赫也不行,真正的爱情不是用金钱、地位可以买来的――羽云菲不仅像天山上的雪莲一样相貌惊人,而且同托亦涵一样正直善良,洁白无暇。
所以她拒绝阿提达是必然的。而阿提达没从自己的品行方面找失败的原因,而把羽云菲拒绝他归因于托亦涵的拒绝。
所以他发誓无论如何一定要把托亦涵追到手,否则,他今生别想再追求到心仪的女子。
所以,后来他对托亦涵穷追猛打,已经不完全是出于爱了,而是从自身利益考量了,这是他一错再错的认识根源。唉,万事万物总是会变化的,阿提达变得越来越离谱了,他走的是邪路。
像他这么极端自私虚荣的人是绝对不会因得不到托亦涵的爱情而自寻短见的。
他是个冲动的人,冲动是魔鬼,自古如此,所以,接下来要发生什么事情就没有什么悬念了。
他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心想:草原上的雄狮为了得到母狮的爱,会毫不犹豫地杀害母狮的孩子,即那些幼狮们。
许多部落将狮子作为图腾,既然如此,就该效仿狮子的做法,虽然于添部落向来不崇拜狮子,但我是我,与他们无关,我为什么不能遵循草原法则?我为什么要迂腐地墨守成规,按照部落老祖的话做人行事?我要做雄狮!他在内心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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