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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反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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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脸色大变,指着我黑着脸问:“你在笑什么?”
我的双脚慢慢移动,走向他们。我说:“你们一路跟过来,不觉得太傻?”
鹰钩鼻结结巴巴的解释:“这只是巧合,我们并没有跟踪你!”
“是吗?”
我冲了过去,揪住他胸口的衣服,一拳打过去。
只听见砰的一声响,鹰钩鼻骤然后退,四仰八叉躺在沙地上,嘴巴鼻子全是血。
我的举动激怒了其它五个人。
他们展开队形,同时向我扑来。
我冷笑一声,迎了上去。灵活的身体在他们中间移动。几乎没费多大的力气,我将他们一个个揍倒在地。
我指着他们的鼻子骂道:“就你们这点本事,还想装黑社会?也忒小看了黑社会了!”
鹰钩鼻爬起来,指着我的鼻子骂:“给你脸,不要脸,你知道我们是谁吗?”
我微笑地摇摇头,答:“不知道!”
他说:“我们是警察!”
哈哈哈哈!
我笑的喘不过气来。捂住腹部大笑。
我说:“我平生最恨假冒警察的坏人!”
说完,我冲了上去,每个人身上再赏一脚。
他们太不经打了!
我一个侧踹过去,那个鹰钩鼻居然连躲闪的本能都没有,直挺挺挨了我一脚,像劈柴一样啪嗤倒地。另一个戴眼镜的更怂了,我一个旋风腿扫过去,居然将他扫的翻了个跟头,后背着地,双脚在空中挥舞。最后三个男人,我几乎没用多大的力气。他们见我这般厉害,想往外跑,我追了上去,朝他们的屁股各自踹了一脚,他们便扑通栽在沙土上,啃了一嘴的沙子。
鹰钩鼻见我这般厉害,索性什么也不顾了,直接把腰间的手枪拿出来,远远地指向我,吼道:“住手!吴之凡,住手!你再这样下去,我就开枪了!”
我见他手里拿着枪,就骂开了。
“尼玛,这么多人打不过我,还用枪威胁老子,你算什么英雄?”
“我不是英雄,我是人民警察!”
我狂笑一声,走了过去,指着自己的胸膛,对他大叫:“老子管你什么?来啊!朝我这里开枪!不开枪,你TM就是狗熊!”
我实在是气坏了!
这帮人一路盯梢,跟了十几里地,来到这个地方,居然还拿枪吓唬我。
我走到鹰钩鼻的前面,用厚实的胸膛顶住他手中的枪。将他顶得一步步后退。
鹰钩鼻从来没见过这种场面。
在他的印象中,只要他亮出枪,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
现在他遇到困难了。居然有个人拿肉身顶住他的枪口,威胁他开枪杀掉自己。
“你………你到底想干什么?”鹰钩鼻脸色大变,吞吞吐吐的对我说。
我笑道:“那要问问你自己!”
鹰钩鼻:“我说过,我是警察,我来这里,是执行公务!”
我见他有松动的样子,顺势夺过他的枪。
当着他的面,用十几秒的速度将枪分解成一个个零件,扔在地上。我指着他的鼻子嘲讽道:“就你这个怂样,还玩枪?老子今天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真正的玩枪!”
说罢,我大踏步离去,将他们远远扔到背后。
那些黑衣人见我离开,连忙跑到一起,互相询问,受伤没有。
鹰钩鼻面如死灰的蹲在地上,慢腾腾的将手枪零件一个个捡起,试图将手枪恢复成原来的模样。
我离开海边的沙滩后,径直去了金茂大酒店。
在半路上,我跟蓝雪打了个电话。
告诉她我在金茂大酒店,我在那边等着她。如果她还有什么伎俩,那就全部使来吧,我等着他们。
蓝雪听完,大声对我说:“完了,吴之凡,你真的完蛋了!”
………………………………
第18章 18我是真的疯了
我去金茂大酒店的目的,是想挑个醒目的位置,让蓝雪派人再来寻我。
我TM受够了。不想再躲躲藏藏了。既然蓝雪说我完蛋了,我就想试试,我到底完蛋没有!
10年前,飞弧突击队根据上级的命令,对一个叫“天国集团”的犯罪团伙展开追捕。在行动之前,突击队按照惯例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侦查摸底。通过摸底发现,该犯罪团伙是一个暴力犯罪集团,不仅制毒贩毒,还持有枪支。这对我们的抓捕工作带来了不便。
通过向上级请示后,我们展开了最高级别的清除行动。动用了直升机,电子干扰装置,甚至还动用了装甲车、无人侦察机。最终在南方一个偏僻的山村将其一网打尽。
案子结束后,突击队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庆功会。当天晚上我和队员喝了很多酒。可在我喝得半醉半醒之际,我突然接到境外一个恐吓电话。
是一名男子。
嗓子十分沙哑,带有南方的口音。
他在电话那边直白地警告我:“吴之凡,你完蛋了!你动了天国集团,你也会死!我们上上下下两千多号兄弟都不会放过你!我们会让你为它陪葬!”
我在电话中激将对方:“是吗?有本事报上名头,我过去找你!”
对方闪烁其词。不肯透露自己的身份,又说了一番威胁的话,就把电话挂了。
也就这句“你完蛋了”的话,激起我极大的愤怒。我们突击队迅速通过电波的位置,锁定恐吓者就在我们南方省的邻国T国。
在找到确切的位置后,我带着七八个兄弟分头行动,以观光游览的名义顺利进入T国,然后打了敌人一个措手不及。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很牛逼,而去藐视那些曾经为国战斗过的中国军人。一旦他们出手,那决不是你们能所承受的。
表面上看,他们很普通,其貌不扬,老老实实做人,不显山露水的,只要你真正激怒了他们,逼他们出手,你们才知道,一个真正的中国老兵有多么强大。
这次,蓝雪也一样,彻底激怒了我。
我发誓,这事没完。我会好好留在金茂大酒店等着他们找上门。
无论他们是杀手,是地痞流氓,还是什么高贵的吓人的身份,我都会好好教教他们做人。
我在金茂大酒店一连住了七天。
这期间,我把什么都准备好了。
我用计算机撬开了酒店的内部网,将内部的监控摄像系统全部转移到我的手机上,这样我可以随时随地查看酒店各个通道的实时视频。
比如,什么车开到了酒店门前,下来什么人,搬了什么行李,我一目了然。比如金茂大酒店有17层,每层3个走廊,走廊里来往着什么人,我也能查得一清二楚。比如一楼前台接待什么贵宾,我也能通过摄像头,看清楚他们的身份。比如,什么人走向我的房间,我也能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我在房间内准备了一盒牙签,一瓶花露水,一根长长的绳索。
这些东西,都是近战必备的武器装备。
可能你们不信。一盒牙签在我手中,就能成为杀敌的致命武器。我可以抓出几根牙签,洒了出去。牙签会像银针一样在空中移动,砰地一声击穿玻璃。
牙签刺穿玻璃的技艺在飞弧突击队已经是必练的科目了。这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只要臂力惊人,方法得当,勤学苦练,长而往之,就能得到想要的效果。
花露水是用来干什么的呢?
很简单。
当敌人蜂拥而至,拿着手枪对准自己,该怎么破解?就用花露水喷他们一下,趁他们闭眼之际,我完全有时间抢夺他们的武器。
我自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很少能遇见比我速度还要快的玩枪高手。我的拔枪射击的成绩是2。3秒。这个速度可以用闪电来形容。我枪支分解组合的成绩为7。6秒。在整个武警部队,我的记录仍留在光荣墙上,迟迟未有人打破。
至于绳索,那就好理解了。一是用来捆绑敌人的,二是在关键时刻,还能通过索降的方式悄悄溜下楼。
我来S市的时候,留了一个心眼。通过黑市买了一个假冒的身份证。用假冒的身份证开房,所以就算我离开金茂大酒店,其它人也不可能短时间查到我的身份,这对我的隐蔽留足了时间与空间。
不得不承认。我现在的心理,有点像坏人一样处心积虑。但是我没办法,蓝雪的手腕太强大了,我不得不防。
我在金茂大酒店708房间呆了一个星期,这期间,我像狼一样警惕地观察着四周。有时候希望那些黑衣人悄悄而来,有时候又希望他们别来打扰我的生活。
第八天,我犹豫了。总觉得这样呆下去,不是长久之计。金茂大酒店的房费过于昂贵,一天就需要888元。这还只是普通的房间。也就是说,我为了等那伙恶人过来,居然花费了7104元,加上这一个多星期的开销与吃饭的费用,我花费的人民币已经超过了八千。
这对于我不是个很小的数目。我似乎有点后悔了。为了跟一个陌生的女人斗气,居然花了8千多冤枉钱。我决定搬出金茂大酒店,去找个便宜的旅馆住。我已经想好了。可以写写网络小说维持我的生计。
就在我犹豫不决的时候,我在手机的监控系统上居然发现了那群熟悉的黑衣人。
之所以熟悉,是因为他们的身上携带着枪支。走路的姿势跟普通人不同。别人穿的休闲装或者西装商务男装,而他们个个穿着风衣,戴着黑色的墨镜。
他们的腰间同样鼓邦邦的。
从鼓起的形状分析,有的是MP5突击步枪,有的是52式、54式制式手枪。
他们出现在什么位置呢?
一开始从一楼经过。
也不知道怎么了,他们居然去了地下停车场。
聚在一起神神叨叨的,好像在商议什么问题。我猜他们商议的话题是如何寻找我,然后干掉我。
时不可待,必须出发了。再留在807房间,只能被这群装备精良之徒乱枪打死。
………………………………
第19章 19:我杀了人!
我像一匹狼冲出807房间,搭乘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二楼。
地下停车场的规模实在太大了。我走出电梯才发现,停车场像迷宫一样复杂。最让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的手机居然接不到监控系统的实况录像。我怀疑是这伙人干扰了里面的电子信号。
这方法熟练又老道,惊得我冒出一身冷汗。
我在密密麻麻的车辆中行走着,时而低身,以侧身攻击的战术动作前进;时而趴下来,以卧姿匍匐的动作往一楼楼梯口靠近。
在接近一楼楼梯口的时候,发生了一点变故。一个蓝色背带牛仔裤、头戴棒球帽的少女突然从一辆红色的玛莎车中奔了出来。
一不小心跟迎面而来的两个黑衣人碰了个正着。
两个黑衣人正拿着枪。
这个场景正好被那个牛仔裤少女发现。于是黑衣人不客气了,伸出手臂扑了上去,一把抱起了她。转身往楼下迅速的奔跑。
“救命!救命啊!”
少女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呼救,在空旷的地下停车场来回飘荡。
望着那歹徒强掳少女的背影,我急了。像只敏捷的猴子奔了过去,一个虎跳,便冲到了楼梯口。又爬到一根立柱上躲起来。
另一个黑衣人正小心翼翼的往上走。手里拿着枪,正在做警戒的动作,一不小心看到了我。
接着,事情便发生了!
黑衣人用乌黑发亮的枪口指向我,眼睛露出一股股凶光,大吼一声说道:“你是谁?下来,下来!”
我像壁虎一样从水泥柱上滑下来。举起手向他走去。
“蹲下!”黑衣人又发布命令。
我迅速蹲下,在蹲下的同时,突然出手,扔出两根锐利的牙签。
两根白色的牙签像利箭一样向那名歹徒刺去。只听见空旷的停车场传来一声惨叫,那个彪悍的黑衣人被牙签刺瞎了双眼。
那个场面太惊心动魄了!
我很长时间没有看见。
只见那个歹徒捂住脸,在地上痛苦地挣扎着。我看见一支MP5扔到地上。
我呆立了七八秒。这时候他们的同伙赶来了。
哒哒哒哒!
两支步枪喷出炽烈的火焰,从下而上,向我添来。打得楼梯大理石裂开,水泥块像馒头飞雨在空中四溅。
我吓得一大跳,赶紧卧倒,往后面翻滚。
在翻滚的过程中,顺势拿起那支MP5,以单手射击的方式,哒哒哒!一边翻滚,一边朝敌射击,掩护自己撤离。
这里太危险了!歹徒配有强大的武器。并且人数众多。我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得赶紧离开这片危险的区域。
两个从一楼赶来的歹徒不敢上来,这给我赢得了逃生的机会。我拔腿飞奔,从这个楼梯口跑到另一个楼梯口。沿着长长的楼梯口向下冲去。按照我的计划,我准备从一楼找个出口跑上去。只要回到地面,我想,一切都结束了。歹徒纵使再猖狂,也不可能拿着枪,公然在大街上行走。
一楼挤满了车。都是各种各样的名车,但空无一人。估计就算有人,也被激烈的枪声吓得不敢动。
我在一楼很快找到了出口。是一个狭窄的通道。估计是消防员用来灭火的地方。我立即奔了进去,以最快的速度往上奔跑。
跑啊跑,跑了四五分钟,狭窄的楼梯豁然开朗。
有个声音突然在我头顶响起。
“站住,不许动!否则老子一枪崩掉你的头!”
这个声音来得太突然了。
在我背后头顶的位置。那是什么地方,我根本不知道。
我只知道这个消防通道没有人。谁知还是中了敌人的暗算。
我乖乖停止脚步,像个死刑犯等待刽子手的判决。
我不是胆小,而是这种位置太不利了。敌人居高临下,而我在下面,傻傻的站着,却连他具体的位置都搞不清楚。
后来的事实说明,我的判断是对的。
敌人站在我头顶5米的位置。这个距离,甭说拿枪打我,就算搬块石头都能将我击中。
我呆呆的站了几秒,这时候头顶的敌人说话了。“把枪放下,放下!”
我把手中的MP5哗啦一声扔到地上。
我这么做,只想他再次说话。
刚才的话已经让我对他有个隐隐约约的判断。只是具体的方位仍不清楚。
又等了四五秒钟,那个神秘的歹徒再次发令了。
“蹲下,蹲下,我问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这话问的,让我糊涂。
我反驳:“难道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我们找你干什么?我问你,刚才的那声枪响,是你打出的吗?”
我微微的点头。
“好小子,够狠的,居然打伤了我们一个人!我问你,你是不是警察!”
他的话,很让我吃惊。
一直以来,蓝雪不是用红黑两道来找麻烦的吗?
什么时候也怕上了警察?
我吃惊的抬起头,望着头顶的那个敌人。
那个敌人有一双中西合璧的大眼睛。眼球带着蓝光。他穿着一身质地上好的黑色男装,特别是头发,栗黄色,微微的卷着。如果不是看见他拿着枪,我可能以为他是个英俊潇洒的男模特。
他身边还有一个漂亮的少女,那身影,我隐隐约约觉得熟悉。
少女低着头,蹲在下面被他挟持着,瑟瑟发抖。两个人挤在一个带有栏杆的楼道转角处。如果不细看,还以为他们悬在半空中。
看了敌人一眼,我为我的愚蠢感到发抖。
我只顾着往上奔跑,想急于离开这里,根本没想到这个安全通道跟上面的楼梯相连。以至于冲出消防通道,却没有观察四周的环境。
现在报应来了。敌人先发现了我,用枪指着我的头。我却什么也干不了。
那个蓝眼睛的男青年见我犹豫不决,一个纵身从上面跳了下来。用黑洞洞的手枪指向我的头,仍然霸气地说:“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小子,甭怪我,是你自找的!”
说罢,他“咔嗤”一声打开枪击保险。
接着,砰的一声枪响了。
刺耳的枪声震得楼道顶部的灰尘簌簌飘落。
然而,我没有倒下,倒下的,却是那个蓝眼睛帅气的男青年。
只见他睁大眼睛,用充满恐惧的眼神看着我。站在原地,大约站了三四秒的样子,身体便像棉花糖一样软下去。
血,像喷泉一样从他的胸口冒了出来。洒得我满脸都是热乎乎的,像洗了把脸。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连我自己都不清楚。只觉得他在打开保险的时候,我的手就不由控制的摸了过去,捏住他的手腕,往下一掰,接着枪声就响了,子弹恰好打在他的胸部,贯穿了他的心脏。
因而,他中弹而亡。
………………………………
第20章 20:我是杀人犯
那个蓝眼睛被我打死之后,上面那个女孩冲了下来,用手指着我的鼻子大吼大叫。
“吴之凡,你居然杀死了他。你居然杀死了约翰逊?你完了,完了!你成了杀人犯!”
这时候我才发觉,这个漂亮的少女不是别人,而是楚如烟。
楚如烟站在汩汩流血的尸体旁边发呆了许久。看她那个样子,好像对这个挟持她的凶犯抱有极大的同情心理。
我瞟了她一眼,问:“你怎么来S市了?”
她面无表情的回答:“我是一路逃过来的!”
哦,我明白了,这股歹徒一直在跟踪她。
“他们是谁?”我又问。
楚如烟用幽怨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答道:“他们不是劫匪,更不是坏人,而是我家的保镖!”
“什么?保镖?”我听了,仿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听错了。我发出一声尖锐的吼叫。
“是的!他们只不过是爸爸的保镖,他们跟着我,只不过想带我回去!”楚如烟看着那冒血的尸体,带有一丝怜惜的语气说道。
只听见“轰隆”一声,我脑袋炸开了!心里不停地发出一阵阵叹息。
完了,完了!我是真的杀错了人。我还以为这些人是蓝雪派来的杀手。现在看来,我的判断出现了重大的失误。
不过,我很快找到了新的疑点。这些人既然是楚家的保镖,那他们手中怎么有枪呢?
于是问楚如烟:“你爸爸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你家的保镖怎么有枪呢?”
楚如烟怒了,呛了我一句:“他们有枪怎么了?碍你什么事了?约翰逊手中有枪,难道你就可以杀死他吗?他犯了什么错,你就替司法机关为他执行死刑。你算什么东西?吴之凡,你要倒大霉了,赶紧走,走得越远越好!我爸爸不会放过你的,那些警察也不会放过你的。”
楚如烟说完,用怜悯的眼光看了我一眼,便跑走了。
望着她惊慌失措逃窜的背影,我束手无策。
现在该怎么办?是离开还是继续留在这里呢?
如果离开,我势必会被警方当成疯狂逃亡的杀人犯,等待我的,将是无边无际的追捕。他们会把我的照片印在通缉令上,在网络上公布,在大街小巷上张贴。到时候我想洗刷冤屈,那就是十分渺茫的事情。
如果留在这里,那么只能等待抓捕。我相信,S市的警方一定会迅速行动,将这座大厦包围得像铁桶一样水泄不通。用不了多长时间,警方就会赶来,会把我带到警局。等待我的,将是无休止的审讯。
我该怎么办?
想了几分钟,外面警笛声大作。我才下定决心,要留在这里,要向警方坦白真相。
如我猜测的一样,15分钟后,一队装备精良的特警手持95…2突击步枪冲进楼道,用黑洞洞的枪口强迫我蹲下。然后把我带进了S市公安局进行严密的审讯。
“姓名?”
“吴之凡!”
“年龄?”
“25岁!”
“职业?”
“作家!”
一听到“作家”这个名词,审讯的警察拍案而起,指着我的鼻子咆哮:“你在撒谎,作家怎么会杀人呢?”
我瞠目结舌的看着他,驳斥:“我这是正当防卫,我不是故意的。”
那个警察长着一张好看的娃娃脸。看了我很久,最终还是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进行谈话。
“好吧?我们姑且不谈你杀人的动机。我现在问你,你的职业真是一名作家吗?作家有这么大本事杀人吗?”
我吃吃吃的冷笑着。反问:“你到底想知道什么?”
娃娃脸的警察把头伸过来,在离我50CM的距离停下,用一双黑嗖嗖的眸子盯住我。仿佛想看穿我的内心世界。
他质问道:“我只是想说,你的职业并不是作家。一般情况下,作家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那种。你哪有这么大的本事杀一个训练有素的保镖?”
我摊开手,装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说道:“他们手中有枪,他们胁迫了一个人质,他们即将对我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除了杀掉他,我别无他法。”
我的话说完,就遭到对方严厉的痛斥:“你在撒谎!你说他们挟持了人质,可人质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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