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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都市之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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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每一脚,小旋风都能准确的攻向林枫的要害之处。
极速,这一切在众人的眼中都是速度的极限,根本让他们的眼睛应接不暇。
这已经达到了金手指一般的速度,这样的速度,金手指在监控之中看到,却也是极为心惊。
她此刻在想,刁震天将这些黑拳之中的佼佼者,到底带到了什么地方去训练,竟然让这个只能在擂台上耍耍脚的人,速度竟然能够达到如此。
这样的速度,金手指很震惊,他知道,这样的速度,是她苦练多久的结果,更是经受了不知多少的血与汗,才达到的一种速度。
“好”
“好!”
……
台下的游客简直看呆了,此刻的小旋风帅气的一塌糊涂,长发在自己的旋风脚下,更显得飘逸无边,台下无论是女生还是那些年纪大点的女人,都激动的大声叫着小旋风的名字。
“砰!”
即使是这样临面一脚,林枫还是用双手交叉,放在头顶,生生挡住了这一击。
“力量不错!”
虽然小旋风的这一脚,已经是他的全力,但是林枫被这一脚之力,却还是没有让林枫的脚在原地有任何的移动。
金手指似乎发现了什么。
是的,林枫在原地,没有移动半步。
哪怕是小旋风使出了浑身解数,都没能让林枫的脚有任何的移动,没有迈出一步,最多,也只是用自己的脚在原地稍微一转。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什么样的手段。
“你确定,拳赛一直就用脚了?”
林枫有些好奇,又有些搞笑的问道。
“要你管!”
“那好,现在,该我了!”
林枫原本一直保持着微笑的唇,此刻变成了冷。
而林枫的脚,却是生生的向前迈出一步!
杀气,陡然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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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动
林枫就是如此平凡的一步,但是在他的身上,却已经蓄势到了极致,刚才的防守让小旋风根本攻不近身。
虽然外人看这一切都非常的平淡,但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丧狗看着站在那里的林枫,一向我行我素的却突然变得安静下来,似乎整个人都沉稳了,因为他已经没有时间去做一些外事。
此刻,他的眼睛死死的盯着台上的林枫,看着他的一招一式,是那么的简单随意,似乎每个人都可以做到。
但是,丧狗知道小旋风的实力,而正是因为如此,林枫此时的那简简单单的一招一式,却在丧狗的眼中,超乎了最为狠辣的身手,最为精妙的打法。
尽管前期,林枫一直在防御,但是,无论小旋风用什么招式,林枫都是不急不慢,不慌不忙,丝毫没有受其他任何外物的影响,就像是在打太极一般。
特别是当林枫一脚迈出的时候,一股杀气,扑面而来的那股杀气,哪怕是在旋风深处的小旋风,都感到心神一震,而就在台下盯着林枫的丧狗也好像犹如一阵狂风突然吹过自己的脸,像刀子一般,在自己的脸上狠狠地割了一下。
杀气,杀人多了,身上自然有杀气。
杀气,不需要练,它会无形之中出现在你的身上。
而此时,林枫的身上,就有着杀气。
小旋风此时的腿都不由一顿,他感觉到了一股气,一股与他被老板带去训练时,那些教官身上的气一样的气。
小旋风知道,这是杀气,是杀人多了的人身上凝现出来的杀气。
小旋风自认为,自己身上,没有这股气。
他怯了,不再是用那种看待小丑的眼神看着林枫,原来,自己一直看待对方的眼神,或许恰恰是对方看待自己的眼神,自己,才是真真正正的跳梁小丑。
小旋风心中一怯,林枫此时迈出第一脚之后,眼神已经看到他被自己的杀气所扰之后,有些慌乱的脚步。
原本顺如风一般的脚,在微毫之间,出现了一丝波动,一丝的偏差,就是这一丝的偏差,被林枫果断的抓住,一拳,直接打进旋风之中,拳头之上带着一阵破风的声音,直接轰入小旋风的旋风之中。
进入的声音,犹如钢铁之间的摩擦,林枫的拳头,真的可以称之为铁拳了。
小旋风不敢托大,此时看着临来一拳,瞬间抬起右脚,与林枫的拳头狠狠地碰撞在了一起。
“终于反击了吗?”
金手指看着监控,她没有在赛场,所以没有感受到林枫的那股杀气,不然,她一定会震惊。
小旋风顺借着林枫的一拳,向后直接来个个三百六十度空翻,但是脚掌却是在隐隐作痛,林枫的拳头,太痛了。
“好!”
台下的看客哪里知道小旋风的心酸,只知道自己刚才以林枫的拳头为轴,来了一个三百六十度的空翻很帅,但是谁又能真正知道拳手们本身的安危死活。
林枫一拳之后,不退反进,似乎小旋风的刚才那一脚,根本对自己没有造成任何的伤害。
“看到没有,他这样的冒进,已经造就了输势!”
台下一位穿着西装,留着八字胡的男子,正被一群半老徐娘围在中央,八字胡男子正在点评着台上林枫的林枫,说的是娓娓动听,头头是道,把那些半老徐娘们迷的是团团转。
“你可千万别输啊!”
八字胡男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手中的雪茄,故作镇定的吐了个烟圈,在心里跪着祈祷道。
林枫眼神一凝,犹如一头猛兽一般,扑向小旋风,拳头握得很紧,青筋已经凸显,似乎这一拳下去,已经是自己的浑身之力。
“看看看,他要不行了,想要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用尽浑身力气凝聚的一拳之上,哼,我早就看出他体力不支,无法与小旋风长久作战,此刻,只要小旋风接下他这一拳,他就已经败了!”
八字胡男子看了林枫一眼,眼中露出一抹大有深意的味道,说完这席话,围在八字胡男子周围的那些半老徐娘们,似乎围的更紧了一些,更近了一些,眼神之中,似乎真正的强者不是擂台上的那两个之中的任何一个。
而是,在自己面前的这位超级的评论家,那种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
年轻之时,老师的教诲,此刻,又依稀回想在耳畔,徐娘们如痴如醉,已经被他这身西服,这撇八字胡,这支雪茄所吸引。
此刻,在他的身上,没有任何一处,不充满着魅力。
“请问先生,今晚有空吗?”
有一位衣着华贵,穿着花蕾一般服饰的贵妇人,烟放在嘴上,右手放在烟上,而左手正托在右手的关节处,一张老脸,此刻,近乎贴近了八字胡男人的胸口,轻声的问道。
问完,还不忘向他的鼻尖吐了一口烟雾。
不过,林枫似乎并没有向这位男子所说的那样,这一拳之后,就力竭而败,好像林枫的每一拳,都像这一拳一样,充满着全身的爆发力。
瞬间已经是数十拳落下,不仅没有丝毫力竭,反而越战越猛,似乎一个开闸的洪水,才刚刚开始泄洪一般。
对,此时林枫的拳头,就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打的小旋风节节倒退,根本没有丝毫的停顿。
而此时,刚才买小旋风赢的人,那些高傲的头颅,此刻,似乎已经消失在了裤裆底下。
而那些刚才底下头的人,此刻却像是胜利的公鸡一般,抬起了它那骄傲的脑袋。
就是一场斗鸡,在游客的眼中,擂台上的是在斗鸡,而在擂台之上,看待下面的一切,那些自认高贵的富人,争相的在那里显示自己的财力,证明自己的赌注。
这,又何尝不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斗鸡。
是谁在赌博,是谁在斗鸡,谁又是那斗笼之中的鸡,林枫此时也只是笑了笑。
自己来到这,或许,是为了拆鸡笼,一拳,结实的打在小旋风的左脸上,整个罪恶之城都安静了。
此刻,唯有这拳头与脸颊碰撞的声音响起,回荡在罪恶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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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熊
寂静,死一般的寂静,犹如深夜里的寒蝉,独自发出声响,回荡在整个夜空。
夜,依旧,但是罪恶之城中,夜,却是最亮的天。
而此时的林枫,却成了整个罪恶之城,最亮的点。
当林枫一拳打在小旋风的脸上时,台下的八字胡男子此刻的脸,却是比小旋风更热,那是一张害臊的脸,无地自容。
而此时,那些半老徐娘的却是不再那么靠近八字胡男子,反而开始有意的分开,离他故意远一点,生怕让别人以为,自己是他的忠实听众,铁杆粉丝一般。
尤其是那个刚才问八字胡男子有没有时间的衣着华丽的妇人,此刻,甚至已经开始大骂八字胡欺骗他感情之类的话。
而此时台下的那些女人们的眼睛,却好像发了光一般的看着台上的林枫,眼睛里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就像是在看着自己的猎物一般,从头到底,哪怕是林枫没有健壮的肌肉,没有无比俊美的脸庞,但是此刻,却成为了最帅。
一拳之后,紧接着又是一拳,而且拳拳都是林枫浑身之力,仿佛用之不竭一般。
“好!”
“帅气!”
……
此时台下,无论是投林枫赢的,还是投林枫输的,都已经无所谓了,能够来到罪恶之城玩的,哪一个又差这点赌注呢,他们要的,只不过是血的刺激。
或许他们是城市里忙碌的上班族,不过收入却很高,又或是无聊至极的富二代,都市酒吧、夜店的刺激已经不能够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更加刺激的东西,来刺激他们的神经;又或是饥渴的贵妇人,长时间没有丈夫的滋润,到这里来寻欢;还是无聊的瘾君子,各种各样,五花八门。
他们,是来自都市之中的行尸走肉,到这里来寻求那刺激的神经。
此刻,他们的神经已经被充分的调动,变成了无与伦比的呼喊,吼叫。
当鲜血出现时,只会让嘶吼的声音更大,更猖狂,那不是血,那是唤醒他们刺激的药,是毒。
林枫的拳头开始一记又一记的打在小旋风的身上,拳拳到肉,直接将小旋风打的趴在地上,怕也爬不起来,刚才的骄傲已经不见了。
此刻,在小旋风的身上,只剩下虚弱,而林枫似乎像是一个王者,平静的站在那里,傲视众生,嘴角挂着一抹微笑,好像人畜无害一般。
丧狗此时脸色难看到了极点,嘴里一直骂着小旋风:没用的东西,真是没用的东西,右手握拳,被包在左手的掌中,眼睛叽里咕噜的转着,不知道又在想着什么鬼点子。
金手指此时看着林枫,嘴角也是露出了一抹微笑,此刻看着林枫不算帅气的脸庞,脸上的那一记伤疤,此刻似乎有着无穷的魔力一般。
“他经历了什么,在眼睛与鼻梁之间,有着这样的一道伤疤!”
此刻,林枫的一切,都成了罪恶之城的神秘。
“裁判,是否可以评判输赢了呢?”
当已经奄奄一息的小旋风躺在地上,林枫一回头,那平凡的脸上,似乎是此刻最绝美的容颜。
林枫的声音很平凡,此刻,却又是最显眼,特别是他脸上的那道伤疤,让别人产生了无限的遐想。
生与死,胜与负,对与错。
“我的十二万五千块,此刻,是不是已经变成了壹佰贰拾五万!”
林枫转过脸,指着赌注台上的一赔十的赔率,大声说道。
“是,是”
……
欢呼声此起彼伏,林枫微微一笑,壹佰贰拾五万,那是一个怎样的数字。
自己,应该刚才还在算着十二万五千块能够祖房子租多久,而此刻,是否应该想想,在夏州市,哪个地方,买一栋房子了呢?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戏剧,今天林枫在罪恶之城,留下了自己的名,但是这只是第一步。
他要一步一步的将罪恶之城瓦解,林枫猜到了自己会在这里遇到一个算是擂台之上比较厉害的对手,因为他得罪了丧狗,而丧狗是罪恶之城的管家。
但是,这在他的眼中,这里的所谓的高手,没有办法和他相比,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重点,也不是林枫来到这里的目的。
林枫此刻,他的眼睛可以敏锐的观察到,在隐隐之中,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自己,身上散发着一种奇怪的味道,像是森林里的野兽,更像是一个熊瞎子。
“感觉到了吗?他怎么比狼的嗅觉还要敏锐?”
这时候,在罪恶之城的最深处,没有人知道那是哪里,也没有人能够发现,黑暗的屋内,在这里,似乎可以看尽罪恶之城之中的一切。
但是,又没有监控的存在。
在这里,此刻,坐着一个人,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看不清楚他的脸,只能在黑暗之中,门缝里折射进来的一丝光线看到他的体型。
但是,林枫此刻,却敏锐的感觉到了他的存在,这是属于特异功能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感应,不是嗅觉,但是却有着和嗅觉相似的作用。
“只有一股气息!”
林枫心里暗道。
特异功能,这个常于人嘴边出现,却有神秘无比的东西,在罪恶之城中,有了一次不算深,但是绝对不浅的碰撞。
“好了,该回家了,明天还要上班呢!”
林枫在擂台上,做了一个看自己手上表时间的架势,开了一句玩笑。
“哈哈哈哈”
……
台下瞬间爆笑全场。
一个幽默风趣而且擂台之上,自信淡定,无双的王者,这是金手指对林枫的评价。
“很有趣!”
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在赌桌之上,能够看穿自己的所有手段,赢了自己这个在赌界号称天才的金手指;在擂台之上,那是生死赛场,仍然能够如此淡然。
他的身上,到底有着怎样的秘密。
特别是,他到底是怎么胜了自己的,金手指的眼睛紧紧的盯着监控器里的林枫,似乎想从他的举止之间,看出一点蛛丝马迹。
而林枫,此时,却是用了摸了摸自己的胸口,那悬挂着的毒王蝎项链。
而这,在金手指的眼中,就像是赌神发哥在摸着他的尾戒一般,一切,都充满了神秘。
“没有吗?”
林枫本想着自己能够击败小旋风,至少会有罪恶之城的高层来招揽自己,但是,林枫等了半天也没见到有人主动过来,耸耸肩,看来自己的魅力还是不够啊。
“让他参加本年度的擂主争夺赛!”
在黑暗房间中的那个魁梧的身影十指相交,放在嘴边,轻声的说道,似乎生怕自己大声说话,会吵到什么人一样。
但是,却已经将命令发出。
林枫拿着从罪恶之城中赢来的一万二十五,全部存在一张龙卡之中,既然对方没有找自己,但是林枫相信,他们早晚会忍不住来找自己,现在自己要做的,就是安心的等待就好了。
此时此刻,林枫最想看到的,还是大宝看到自己手里这张一百二十五万的银行卡的时候,是怎样的表情。
离开罪恶之城,依旧是被蒙着眼带回去的,似乎所有人都是这样进出罪恶之城的,所以没有人知道罪恶之城,到底在什么地方。
而林枫,恰巧是带上面纱和摘下眼罩根本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现在有点转向,还不是太清楚,罪恶之城到底在什么地方。
但是林枫敢肯定,它一定就在夏州市内。
回到夜色酒吧门口,林枫直接打车回到自己的住处,位于市中心的三室一厅,今天可是大宝和根生的乔迁之喜,自己却去了罪恶之城,心里想着,明天一定要好好给他们庆祝一下。
林枫回来时,他们早就睡下了,倒是李根生,耳朵比较敏锐,林枫的开门声,这个即使在关上房门,隔壁还有着刘大宝那震天的呼噜声,李根生还是听到了林枫回来的声音。
“回来了!”
李根生长得白白净净的,瘦瘦的,很阳光,但是就是老实,不愿多说话,虽然这几年当保安让他变得有些黑了,但是,却依然比大宝要白的多。
“早点睡吧,明天我给你们接风!”
林枫笑着说道。
“嗯!”
李根生的话永远是那么少,林枫也习惯了,一夜安寝,似乎这一夜里发生的都是梦一般。
一夜下来,自己已经有了壹佰贰拾五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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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接风
林枫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还做了一个梦,梦里,他回到了小时候,自己正在和父亲在桑地里采桑叶由于自己和父亲都是敏感类的皮肤,一碰到脏东西,身上就会起红点点。
自己每次身上起红点点都会吵着要回家,而父亲则一直忍着将口袋里的桑叶摘满。
这样,每次父亲的身上都满是红点点,身上起着红色的疙瘩。
那时候,虽然穷,但是却很快乐,一直到第二天的早晨,林枫的嘴角都是笑着的,虽然只是仅仅睡了三个小时,第二天七点就要起来去上班,但是这一觉,林枫睡的很踏实。
第二天起床,洗漱,吃饭,三个人一起去上班。
“大哥,昨晚去哪发财了?”
大宝左右谨慎的看了看,眼睛滴溜溜的转,像防贼一样小声了和林枫说道。
“还能到哪发财,抢银行去了呗!”
林枫看这家伙一脸的猥琐样,打趣的说道。
“牛啊,大哥,兄弟早就知道你非池中物,说真的,来夏州市这几年,兄弟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万块,那么多钱。”
回想起昨晚揣在自己怀里的五千块钱,大宝的嘴又不由自主的咧成了瓢。
“大哥,你不会真的去抢银行了吧?那可是大罪啊!”
大宝想到这些天林枫的手段,抢银行,这在林枫看来,还真不是件难事。
“大哥,银行好像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吧,人家也要上下班,不像我们这些保安,三班倒!”
林枫用眼睛瞅了刘大宝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也是哦,银行不是三班倒,那大哥你不会去翘存款机了吧?”
“大宝,我说你想象力可真是够丰富的,什么都能想出来,是不是自己以前都想过,就是没胆子干啊?”
林枫笑着揽着大宝的肩膀,还故意楼的紧了紧,一脸奸笑的说道。
“想过,怎么没想过,以前,刚来到xz市的时候,身上只有五十块钱,没有工作,没有住的地方,一天的生活费只有几块钱,吃了上顿没下蹲,当时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后来到了建筑工地去当小工,管两顿饭,馒头管够。”
说到馒头管够,大宝嘴边露出幸福的笑,能填饱肚子,保持体力,是自己赚钱的最基本的要求。
要求,也真的只是那么简单。
“那玩意,我一顿能吃五六个馒头,两顿多吃点,第三顿就可以省下来不吃,这样,自己每天不仅可以赚钱,还能省出一顿饭钱!”
说起那时的艰辛,大宝黑黝黝的汉子,眼角都泛着一丝泪光。
“再后来,就碰到了九哥,开始的时候,每天两顿,就变成了每天一顿。”
“再后来,馒头管够,就变成了一人每顿两个馒头。”
……
再后来,刘大宝就离开了那家建筑工地,几经周折之后,自己来到长枫集团当保安,一个月一千五的底薪,加上加班和全勤,有两千块钱左右的收入。
每个月寄一千五百块回家,留下三百交自己的房租,剩下的两百块钱留着自己吃饭。
长枫集团毕竟是大集团,保安每天的伙食都很好,很丰盛,不过早班的话,只有午餐一顿,如果是晚班的话,每个人有五块钱的晚餐补助。
生活就是这样,过了好几年。
从来,大宝都没有一次性见过五千块钱,五千块钱,自己起早贪黑,加上加班,自己要赶上两个半月,而且大部分还要寄回家去。
现在,自己的手里一下子握着五千块,真真的现金,大宝怎么能不激动,当自己手里拿着那五千块钱的时候,刘大宝就打定了主意,自己要跟定林枫混了。
“对了大宝,昨天走得急,忘记给你接风,恭祝你和根生的乔迁之喜。”
林枫左手揽着大宝,右手揽着根生,三个人亲密无间,十足的基佬一般。
“这感情好,今晚还是附近那家烧烤店,今晚大吃一顿,不醉不归!”
大宝一个响指,一声欧耶,三个人开心的去上白班去了。
今天很顺利,出奇的林枫没有遇到任何关于罪恶之城的信息和人来招呼自己,白班很顺利,直到晚上下班。
“走走走,老地方!那家烧烤,开了那么久,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老地方,老地方的,都叫习惯了!”
大宝傻笑着说道。
老地方就在长枫集团的附近的一处建筑工地旁边,简易的棚子,几个烧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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