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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血丹心-第1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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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芝抬起头,她突然看到已经昏迷多日的苏红云眼睛略微睁了开来,嘴里喃喃地说出一句话。

    “……是、是元哥儿回来了吗?……终于还能最后见他一面……灵芝,我就放心了……。”

    龙马越山河,飒沓不留痕。千里独行客,风雪夜归人!
………………………………

第三百九十三章 玄机命 掌中生

    赞曰

    烟锁楼台,雾失来路,霜染青丝千万缕。

    袖底山河尽白头,人间多少朝与暮。

    星眸流转,归期不误,雪中空留马蹄处。

    剑气斗破长安城,为卿写下英雄赋!

    院子里的雪下得很细密,远近已经掌上了灯,显得有些昏黄,又十分的温暖。在外面房间里的人并不多,梵雪楼钱六几兄弟、泠家姐妹还有匆匆赶过来的主父偃。

    在这段时间里,所有人都很安静,几乎是屏息静气,唯恐发出一点儿轻微的响动。隔了一道垂帘,他们能隐约的看到里面的一些情形。此刻无论是谁,心中涌起的都是深深的震惊和敬佩。

    人生成长,学习接触外面的世界,每个人的智识和经历不同,他们所能知道的世间东西,自然也参差不齐。但总的说来,大多数事还是有着共同的认知,在人力所能及的地方,能够得到普遍的理解。

    但今夜刚刚经历的一幕,对于在场的这几个人来说,就有些匪夷所思,大大超出他们的认知范围了。

    元召突然无声无息的回来了。一人,一马,一鹰,从千里之外的草原战场上,翻越千山万水,就这样披着一身风雪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面对着他们的目瞪口呆,元召没有解释什么,他只是点了点头,示意不必多问,时间紧迫,现在无暇细说。然后他就转身进到了房间里。

    从钱六到马小奇他们,目不转睛的看着那个身影,直到他走过去,所有人才意识到,原来真的是元哥儿回来了!

    不管是震惊疑惑,还是心头狂喜,没有人能具体说清楚现在的心情。也许唯有赵远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不过让他吃惊的是,这也太快了吧!他放出海东青传信,这也不过才一天的功夫,相隔千里之遥,小侯爷是怎么回来的呢?难道他和那只雄鹰一样,是飞回来的啊!

    人自然不会飞,元召就算是再厉害,他也没有长雄鹰的翅膀。不过,这世间有一匹马可以做到。

    日行千里,夜行八百,朝游北海,暮至苍梧!天山龙马的传说,绝不仅仅是传说那么简单。元召从接到飞鹰传信,在片刻之间判断出事情的严重,然后跨上小冰儿的龙马冠军,一刻不停的在海东青的指引下沿最直接的路线而来,回到长乐塬,却正是时候。那匹纯正的汗血宝马虽然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奔驰,却依然神骏非常,此时它正在津津有味儿的吃着几个人手忙脚乱给它搬过来的精草料黑豆之类的东西,不时的打一下响鼻,通体透汗,殷红如血。

    长久以来,苏灵芝在元召面前都是如同一个姐姐的模样。她本来就比他大两岁,当初在长安城外,是她牵着他的手,和娘亲一起把这个曾经衣衫褴褛的流浪儿领回家的。

    可是今夜,当她听到苏红云醒来后的话,猛然回头看到从外面房间走进来的那个无比熟悉身影时,苏灵芝失却了所有的仪态,她感觉到胸膛被一股巨大的东西所填满,站起身来想要扑过去的时候,虚弱的身体却不听使唤,脚下一软向地上摔去,剧烈的情绪激动中,她感觉到一双坚定有力的手抱住了自己,心头放松下,像是某根苦苦支撑的弦突然断裂了,她又昏迷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好像是很漫长,又好像是短短的一刻钟。等灵芝重新慢慢醒来的时候,睁开眼睛,她发现自己躺在温暖的被子下,而隔了两三步远的地方,娘亲依然在那儿安静的躺着,元召坐在身边,微微有些昏黄的光亮里,有一根细细的不知道用什么做成的小管子,连接在娘亲和他挽起衣袖的手臂之间,不知道是做什么用的。

    他满面风霜,一身征尘,想来不知道受了多少苦累才赶回家来……想到这些时,她伤心又心疼。在微微的发呆中,灵芝眯起了眼睛,再看得仔细些时,这才发现,映着灯光,那透明的小管子中,有鲜红的血正在从元召的那边流淌到苏红云的身体里。

    灵芝想要爬起来走过去,可是她的身体一点力气都没有,唯有侧头静静地看着,任凭满脸的泪水肆意的流淌。在过往的日子里,她曾经听元召说起过许多救命的药方和救人的法门,这种方法好像在脑中隐约记得,叫做“输血救命”。

    他用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臂,把自己身上的血输到娘亲的身上……看着苏夫人那苍白的脸色中好像渐渐泛起了几丝血色,呼吸有了渐渐的平稳,眼珠微微动了几下,好像有要再次醒来的迹象。灵芝张了张嘴,想要和元召说话,可是她喉间哽咽,泪水模糊双眼,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听到灵芝的动静,元召回过头来对她笑了笑,示意她好好躺着,不要乱动。他盘膝而坐,利用刚才这大半个时辰的功夫,调匀气息,略微休息了一阵,气机流转全身,感觉一路奔波的疲乏缓解了不少。

    苏夫人的刀伤处虽然很重,但幸亏他们用自己早就配好的伤药进行了及时的救治,伤情控制住了,没有发炎,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危及她生命的原因,是失血过多引起的。给她补充一些新鲜的血液,应该会渐渐的恢复。至于输血的东西,和别的一些医药用品一样,在长乐塬上,他早就有过提前的储备。

    这还是多亏了当年元十三他们的船队去南越诸岛收集珍稀物种时,带回了他指名要的树胶,后来经过一番摸索制作,终于制出了几种简单的橡胶制品,其中就包括这种橡胶软管,今日却是派上了大用场。

    见输出的血量差不多了,元召把特制的针头拔下来,给苏夫人进行了消毒包扎。又认真的检查了下她的伤口,见应该暂时没有性命之忧,假以时日将会慢慢恢复,这才放下心来。

    不管是苏红云还是灵芝,他早已经把她们当成了最亲近的家人。不要说是用区区的一些血来救命,就是舍却半条性命不要,他也会毫不犹豫出手的。

    元召收拾完毕,走到灵芝身边,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头,俯身抱住她的半边身子,在她耳边轻柔叮嘱一句。

    “不必担心,已经没有大碍。自己好好吃饭,有力气才能照顾人哦!”

    灵芝的眼泪不争气的怎么止都止不住,她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只是把头紧紧地贴在他的胸口,如同一个小女孩儿终于找到了依靠,想要这一刻永远的停留。

    元召轻轻叹了口气,把她重新放好,让她好好躺着休息赶快好起来。然后对所有人打了个招呼示意,一边起身向外走去。经过小胖子马小奇身边时,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只轻轻的说了一句。

    “好好等着!七叔的仇,我这就去报!”

    马小奇擦干了泪水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用力的挺了挺身子。元哥儿是他在世界上最信服的人,他就是说去用刀把天捅一个窟窿,他都相信会做的到。

    “小侯爷,此去意欲何为?”

    一直站立在门边的主父偃,看着那个坚定的背影径直而去,义无反顾,渐渐有杀气透出。他面色凝重,眉头紧皱的追问了一句。

    元召并没有停下脚步,有些事必须要去做,有些人必须要去杀,他的时间很紧迫,容不得半点耽搁。

    “无他,杀人尔!”

    “可是,你知道吗?皇帝的意思……。”

    “天子意旨,却还未到军中,我当然不知道了!”

    “那你今夜杀人,皇帝和王太后会罢休吗?”

    “我都说了,我不知道啦!皇帝命当和事佬的什么丞相、太子去到军中后,我遵旨照办就是啊。”

    “可是你今夜去杀他……太子他们已经启程去雁门关了!”

    “等他们赶到的时候,我自然会在军中。明白了吗?主父先生!”

    “……哦哦!原来如此。小侯爷,既如此,主父偃唯有一句话叮嘱了。事若不可为,当留待日后!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呵呵,我元召从来信奉的是今天的仇绝不放到明天。先生放心就好!今夜就是最好的机会。”

    主父偃躬身而拜,无论是智是勇,自己对眼前此子都是心悦诚服,敬服有加。他既然一切都已谋划妥当,就一定不会留下什么后患的。

    钱六、赵远、宋九、侯五、马小奇、泠家姐妹,也都一起心情激动的看着那个身影远去。今夜的事,只有他们这些人曾经见证。等到明日清晨,风云激荡,轰动长安的时候。除他们之外,谁也不会知道,有人曾从草原而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不久之后,当长安城夜色渐深的时候,在已经成为废墟的府邸前,前来祭拜死去之人的小五,终于见到了此处原先的主人。

    元召把那块玉揣入怀中,拉起跪拜于地的汉子,伸手打开了从明月楼上带来的那坛酒,倾洒于地。想要知道的信息,他已经通过几处渠道了解的清楚,不必再费心思去想太多。接下来将要去做的,唯有一件事而已。

    “诸位英灵不远,且饮此酒稍待,我元召,去矣……!”
………………………………

第三百九十四章 灯杀照 霜雪明

    同一时刻,坐落于东城大街上的江都王府中,一场夜宴正进行到热闹的时候。不管是为了笼络人心,还是为了庆贺出口怨气,江都王刘非为了召集这些人,还是煞费苦心的。

    来的人很多,王府那座装饰辉煌的大宴会厅,都坐得满满的,足有二三百人之众。这些人当然都曾经参加过突袭长乐侯府的行动,但不是全部,他们都是江湖游侠中的有名人物或者是曾经那些没落的勋贵将门后世子孙。当然还有一些来历隐秘的人掺杂其中,他们怀着不同的目的,来到江都王府,但却都有着一个共同的复仇目标。

    江都王刘非贵为当朝最得意的亲王,他的封地虽然在江都,这座长安城内的王府平时极少回来住,但这并不能稍减它的奢华。

    因为夜晚的关系,整座王府并不能一窥全貌,但来的众人只在这宴会大厅眼中所见,其金碧辉煌,陈设之华丽,就已经足以让人叹为观止了。

    这等富贵场面,不要说是令那些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江湖豪客们口中咋舌不已,就算是一些勋贵后人门客,也是大开眼界。酒席宴上,纷纷在心中暗自盘算,以后要怎样找机会投靠到这位王爷的门下,荣华富贵还不是小菜一碟儿。

    面对着众人热切的目光,江都王刘非哈哈大笑,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归附与他的人只要肯出力,听从指挥,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几杯酒落肚,在大家恭贺江都王的声音当中,百余名精干的王府护卫按照王爷的意思,把成箱成箱的金银珠宝抬了上来,打开来时,金光耀眼,富贵逼人。

    所谓“财帛动人心”,又道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些道理,江都王比谁都明白。有钱任性,简单粗暴,收买人心就是这么容易!把这些玩意儿扔出来,比什么都好使。从很多人贪婪的目光里,他知道这一招很奏效,并且屡试不爽。

    听到王爷说人人有份儿,都有重赏,更是让酒席间的气氛达到了**。在酒意的推动下,大声表忠心者有之,感激零涕者有之,恨不得立马提刀去替王爷卖命者有之,大声赞颂王爷仁德洪福齐天者有之……一时间,阿谀奉承之词如涌,马屁高帽满天飞。

    江都王刘非还就是吃这一套。在他简单粗暴的性格中,拿我的钱去给我办事儿,就是这么痛快!他并不是不知道这些人中什么样的背景也有,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替他杀人办事儿,就可以了嘛。至于说破费些钱财,那就更不叫事了。

    江都之地,有铜山铁矿,朝廷发行天下的钱币,有将近一半儿的份额是出产自江都。用通俗易懂的说法就是,这位王爷手里有铸币权,没事儿随便造钱玩儿!这样的主儿,会在乎钱财吗?

    拥有铸币之权,这可是一个了不得的权力。在汉朝的历史上,能够据有这个权力的人,也不过寥寥几人而已。那都是得到皇帝极度宠信者,才能为此。

    比如汉文帝时的宠臣邓通,因为个性温和谨慎,又善于了解他的心思,因此很得文帝的欢心。给他无数的赏赐,家中累计亿万钱。

    不过后来有一次,文帝叫一个善于看相的术士给邓通面相的时候,那人竟然直言不讳地说,皇帝的这位幸臣以后将会饿死在街头!汉文帝一听就龙颜不悦,虽然说这看相的被天下人称为“神算”,可他就还不信这个邪了。天下之大,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帝想要谁终身富贵,那他想不富贵都难啊!

    于是,汉文帝下令,把蜀郡的大小铜山都赏赐给邓通,授予他铸币之权,掌管天下大半钱币来源。哼哼!朕赏给他一座金山,难道还能饿着他

    这样的权利可太让人眼红了。如此一来,邓家的财富,就算是王侯也不能与之相比,可以说是富贵俾睨天下。不过,谁能想到,祸福相依,吉凶难料!

    汉文皇帝也是个短命的,他驾崩之后,邓通就倒了血霉了。早就对这头“大金猪”垂涎不已的太子继位之后,二话不说马上就剥夺了邓家的全部财产,邓通潦倒街头,果然就冻饿而死了。

    这位前朝宠臣的遭遇,江都王自然也听说过。不过在他心里,自问那邓通岂能和自己相比。就算是后来因为拥有铜山盐池之利而被未央宫所猜忌,最终造反的吴王刘濞之类也不能和自己比较。因为,他是和当今天子一起长大的兄弟,他从来没有谋反之心,就算是胡作非为跋扈一些,也绝对不会有什么大的干系。

    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思,他才不惜想以重金收买大批的归附者,想要仿效战国四公子故事,成为大汉朝新的“贵公子”!

    既然是各怀心思,又一拍即合,江都王府夜宴上的气氛自然是极其热烈。在众人推杯换盏之间,赞颂王爷仁德的同时,江都王也放下了架子,亲自频频敬酒,一副礼贤下士的模样。尤其是对几位江湖豪客的领头人物,大加赞扬,许下承诺,如果以后肯为本王效力,会如何如何厚待云云。

    围在江都王身边附近的,都是几位重要人物。其中短须虬髯的雄壮大汉,名叫朱雄,暗中身份就是长安城左近三县江湖道的瓢把子。这一方的江湖人物,都听从他的调遣。其实他还有一个身份并不为人所知,那就是他是九州隐门安插在长安城内的一枚重要棋子。

    长安城历年来发生的大事件中,背后都有隐门力量的影子在内。而朱雄就是统领全局的关键人物。包括上次未央宫发生的叛乱,在外接应传递消息者,就是出自朱雄的策划安排。

    虽然九州隐门早已经被未央宫和朝廷列为重点铲除的对象,明里暗里发生过许多次的较量和搏杀,但直到如今,并不能够把他们彻底摧毁。这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广布天下力量的强大,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隐门与朝野间的许多人有着丝丝缕缕无法斩断的关系。这样的渊源甚至可以追溯到他们的祖辈,可谓盘根错节很是复杂。即便是宫中西凤卫对上他们,也是头疼的很。

    当然,今夜王府在座者,并没有人知道这位朱雄的这层隐秘身份,众人所知者,也只不过是此人为统领江湖道的大豪而已。

    既然想要收归这些力量为己用,江都王刘非对这样的人物便格外重视,因此,杯盏之间对他很是热情,赏赐也格外的丰厚。朱雄自身修为既高,眼界又广阔,对这些珠宝金银自然看的不是那么重要。他结交江都王,却是奉隐门长老们的命令,存了另外的心思。

    江都王存心接纳,见朱雄身后站着一人,却是十**岁年纪,生的英姿勃发,面目甚是英武。早些时候已经听朱雄说过,这是他的儿子,名叫朱安世,却是一个年轻一辈中的英雄人物,已经凭着自己的能力在道上创出了不小的名声。他遂回头对身边的侍卫吩咐了一句,那侍卫出去后不久,再回来时,手中已经捧了一个锦盒。

    “朱大侠,本王早就久慕你的名声,这次你又协同令郎率领着手下人出了大力。普通的财物难以酬劳,这些软甲还是不错的,就赏与令郎吧!呵呵!”

    朱雄闻听,连忙站起来致谢,双手接过来打开看时,果然是一件做工精细的金丝宝甲,可避刀剑弓弩,当是无价之宝。这样的厚赏,果然是很贵重了。

    “王爷,这太贵重了!朱某……。”

    他刚要推却,江都王早已经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客气,唤过那朱安世,让他当场穿上,看看怎么样。练武之人尤其是经常刀剑厮杀之辈,对这样的宝物自然是极其喜爱,关键时候说不定可以救命啊!朱安世穿上之后,父子两人再次拜谢江都王的重赏,态度热切。

    其余的人非常羡慕,齐声道贺,然后满座再次举杯痛饮,人人心中充满期盼,这位王爷果然是出手大方,以后抓住了机会做好他交代的事,自己也会得到这样的赏赐也说不定呢!

    名叫朱安世的男子绝对没有料想到,正是因为他穿了这件宝甲,在马上就要发生的雷霆巨变中保住了一条性命,成为今夜整个江都王府唯一活着的人。并且从此以后,改变了他余生的命运……是福是祸,现在却无法说清。

    “真是有些可惜!没有能够借这次机会,把元召那厮拖下水……王爷!那家伙最多再有半个月就回来了,在此之前,还能不能再想个办法对付他”

    说话的人就坐在江都王身边,看关系应该很是亲近。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卸去甲胄之后的北军大营偏将军田少重。他和江都王刘非都是王太后的亲近晚辈,关系自然不同一般。

    “少重贤弟,皇帝陛下已经明确了态度,暂时不宜轻举妄动啊……。”

    江都王对他使了个眼色,示意稍后再说这些。然后举起杯来,大声劝众人再饮胜一杯!一时间笑语喧哗,气氛热烈。

    宴会厅大殿之外,落雪飘洒庭院,一盏盏的宫灯把到处照的亮如白昼,时候已经到了入更天,守卫严密的远近,却没有人注意到,一道身影倾立在大殿最高处的檐顶,黑色披风包裹下,春秋名剑“干将”在他掌中终于出鞘。

    干将发硎,有作其芒,天地之间,杀机勃发!
………………………………

第三百九十五章 血凝花 满倾城

    也许,在世间所有的男儿梦想中,都曾经有过这样一种豪情一诺千金重,五岳倒为轻。铁肩担道义,酣畅为英雄。遇有不平事,拔剑豪气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为文者,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继往圣之绝学,开万世之太平;为武者,当侠肝、义胆、铁骨凌云霄,除尽人间不公,护佑天地苍生。

    而能够真正做到这些的人物,在浩若烟云的千年时空里,如同最耀眼的星辰,虽然稀缺,但总有那么几颗,散发出独特的光芒,为世人顶礼膜拜,瞻仰向往。

    元召其实并不想做这样的人物。天意捉弄,时光逆转,让他来到这个千年前的世界。从一无所有两眼迷茫,到今天有了朋友、家人、志同道合者和为之想去做的事。许多人的恩情他都记在心底,这些人间情义自当以百倍还之。

    只不过有一些也许已经永远无法偿还。元召从来都是一个恩怨分明的人,既然在人间已经偿还不了的,那么他们去了阴间,他也绝不会让他们怀恨含怨。

    江都王府的最高处,站在这里可以看到这座王府的全貌。雕栏玉砌,明灯次第,各处殿宇楼台绵绵相连。如果这样的一座王府,在今夜就此消失的话,会不会有些可惜呢

    王侯贵戚富贵荣华与平民百姓寻常巷陌本来就不该有区别的!天地为洪炉,万物为刍狗,本就是公平的事。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就是这样天经地义!

    耽搁的时间已经够久了,生死的界限,就在掌中这把干将剑上。这把曾经沾染过无数烈血的名剑,今夜将要再次用它的锋芒,绽放无数血花的盛开!

    “听说那长乐侯元召曾经令王爷受伤这次我们烧了他的狗窝,下次只要王爷一声令下,我们兄弟必定取他的狗命……!”

    欢闹的气氛中,终于有人喝大了,开始豪言壮语。酒意翻涌之下,大声附和者众。

    “我等兄弟纵横关中,哪个不俯首听命!量那小儿有多大的能为哼哼!是他没撞到我们手里啊……。”

    “王爷尽管放心!就是你不说,等他回来,我们也会去让他好看的!”

    “就是这个话儿!到时候也算我们几个一份儿啊……为王爷效命,义不容辞!”

    “哈哈哈!做这样的事怎么少得了某家唉!可惜还要等上十天二十天的那家伙才能回来。如果他现在长安,某家现在就提刀去砍了他!”

    乱七八糟说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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