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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律师擒神记-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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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俐还来不及捋清这里面的逻辑,他又模仿着戚婉刚才的语气:“走吧,不会有结果的。”

    演戏演完了,却还不能轻松下来。

    毕竟开庭前的工作繁琐细致,不再回所上整理、确认资料不出问题一次,不管是凌俐还是祝锦川,都会放心不下的。

    不过,下午说话太多,加上中午那一顿烟熏火烤的缘故,让祝锦川有些烦躁起来。

    不仅是衣服上一下午都没散去的气味让一向特别注重仪表的祝大状不爽,还有因为吃了烤肉后不那么清爽的嗓子。

    夜幕渐渐降下,凌俐听到几米开外的那间办公室里,间或传出他咳嗽的声音,放下手里的工作,特意去了趟超市。

    而祝锦川,不过去了一趟洗手间回来的功夫,发现自己桌面上,有一小盒子薄荷糖。

    正是他平时经常吃的那种。老牌子,不算贵也不算难买,可一般的小超市,还真没有。

    就他知道的那家,在三公里以外。

    而他也马上知道是谁买回来的。

    从门缝里回望一灯如豆下那清秀的侧脸,心里一阵微暖。

    难怪他刚才经过她桌前的时候,似乎听到她气息有些粗,头发也乱了,原来是匆忙跑了一趟回来。

    他嘴角一个微扬的弧度,忍不住打了个响指。哪怕马上有一场恶战,也不妨碍他心情好起来。

    小丫头知道孝顺了,偶尔的示好,倒也可爱地很。

    而且,还越来越像她了。

    想起那个沉睡在心底好多年的清丽影子,他嘴角的笑,又忽然淡了下来。

    而眼前这薄荷糖,也是当年和她一起时候养成的习惯。

    第一盒,似乎也是她买给他的。

    那年夏天,在烈日炙烤下的车站,等了她好久,才看到那魂牵梦萦的人影。

    一头长发,蓝色的连衣裙,硬塑料的凉鞋跑在水泥地面上,发出的一声声脆响,由远及近。

    那欢快的声音犹在耳边,接着就是她不管不顾撞进他怀里的带来的微疼感,以及他抱着就不愿撒手的热情。

    祝锦川勾起嘴角,眼里一片淡然。他都快回忆不起来了,自己曾经是那样感情炽烈的一个人。

    似乎是随着凌伶的离去,他的一颗心,也越来越冷硬,到最后除了工作,很难对其他的什么人或者事上心。

    余文忠其实说对了,一开始,他确实是把薛寅当成了替身。而和薛寅短暂的半年婚姻里,她似乎发现了什么,忽然有一天,固执地要换掉他这吃惯了的薄荷糖。

    她买来各种进口品牌,各种花俏的包装,可他始终不领情,碰也不碰,两人甚至为此还吵过架。

    嘴里薄荷特有的凉意渐渐泛开,祝锦川入定般,看着窗外。

    这吃了十来年的薄荷糖,是不是就这样一点点地,把凉意渐渐浸到他的骨子里,导致之后,他看什么都没什么激情。

    所以,在对薛寅的那件事上,冷心冷情到底。

    薛寅一向很敏感,敏感到有些神经质的地步,以至于在她发生抑郁以后,所有人都相信了,她疯疯癫癫、自残、逃跑,给身边的人制造各种不便。

    可他深深了解,薛寅脆弱敏感到极致的神经,其实也有很坚韧的地方,他们也未必不能好好过下去。

    他不是不知道他们之间的问题在哪里,可是一直不去修补,几乎是冷眼旁观的状态,看着她一步步顺着余文忠的陷进走下去,一步步走错、一步步癫狂、一步步地,再没有回头的机会。

    愧疚吗?后悔吗?

    都有一些吧,可他也很清醒,许多事,是无法回头的。

    眼下,似乎到了清算的时候。这样的时机,这样的案子,这样的对手。

    余文忠、戚婉、凌俐、他自己,好像所有的主角,都已经到齐了。

    一将功成万骨枯,余文忠成功的背后,也是累累白骨。

    他竟然自己送上了门来,虽然也增加了一些麻烦,却不妨碍,他终究会在这片他无往而不利的名利场上,堕入深渊。

    祝锦川勾起嘴角。

    余文忠从凌俐这里拿走的,从他这里拿走的,必将加倍地还回来。

    ――――

    六月二十七日,雒都中院,第一审判庭。

    和凌俐熟悉到不知道去过几次的高院相比,以及各区县的基层法院相比,雒都中院这里,她还是第一次来代理案子。

    所谓的“中院”,还真是名副其实。

    论占地面积,十多亩,恰好是阜南高院的一半。论工作人员,四百来个,也恰好是高院的一半。

    真是很神奇的巧合。

    此外,她作为律师参加庭审的时候,总能遇到好天气这一点,再一次得到了映证。

    早上起床还是暴雨将至漫天的黑云,她还特意换了把大大的雨伞背在包里,结果出门不到半小时,就又是湛朗的晴空。

    哪怕这审判庭没有窗户,也能看到,门口那透过走廊的落地玻璃,投射在光滑地砖上的团团暖阳。

    也算个好征兆了,也许今天的庭审,会出乎意料地顺利。

    凌俐想着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手不由自主模仿着祝锦川的动作,左右转动着手里的一只中性笔,却因为不熟练,笔啪地一声摔在桌面上,接着滚下了地。

    就这突兀地一声,引得书记员、助理,以及正在准备直播器材、调整摄像机角度的宣教处工作人员看过来。

    而刚才还一堆人低声细语的法庭,一时间鸦雀无声。

    真是尴尬啊……

    凌俐彻底理解了什么叫“就怕空气突然安静”,忙低着头猫着腰,做贼一般离开座位,跑到桌前捡起笔,又偷偷缩回来,擦了把汗。

    祝锦川一点都没受到影响,平稳地转着手里的那只万宝龙签字笔,优雅地在他右手虎口略平的地方盘旋。

    他一脸的悠然自得,微微一侧眸,带笑的眼神似乎在嘲笑着她的东施效颦。”

    明明别人一个字都没说,只不顾转笔的手艺精湛,却让凌俐忍不住地吐槽起来:“我看您学生时代没少练习吧?你们老师肯定有说过,听课时候不许转笔。”

    祝锦川扬眉应对她的挑衅:“我就不能是工作以后练的?”

    凌俐撇撇嘴:“现在都用电脑打字的,谁有闲功夫练字?也就是……”

    她说了一半,头上已经挨了一笔头。

    祝锦川似笑非笑:“你是想说我吃饱了撑着没事做吧?凌律师,麻烦你这谁都想怼的劲头留到一会儿开庭以后,余文忠还等着你收拾呢。”
………………………………

第三百零四章 控辩

    凌俐动了动唇,终究没敢再接嘴下去。

    反正,她想吐槽的,已经被祝锦川自认了。自认的事实,不用经过质证,更不用经过辩论了。

    她心里偷笑,又装作老实地低下头,最后一遍捋顺一会儿要做的事的先后顺序。

    马上开庭了,祝锦川似乎,一点都不紧张。

    当然了,他几乎是放弃掉之前的所有布局,就等着余文忠自己看看,掉进了什么样的陷阱。

    这陷阱并非是他挖的,而是聪明人之间相互算计太甚,你瞒着我,我瞒着你,律师没有律师的操守,而委托人,也欠缺坦诚。

    所谓天堂有路,地狱无门,他真想不到自己对戚婉之前算计的反击,竟然能引来余文忠的报复。

    所以来找凌俐麻烦,以至于形成现在这样的局面。

    他大概以为被告人只是个不会开口说话的工具而已,却不知道,加上凌俐这个另类的对真相异常执着的律师,好比本来不会发生反应的两种物质里加了催化剂,会引发爆炸都说不定。

    祝锦川嘴角泛起一丝冷笑,总之,他今天一身轻松,就等着看好戏。

    一会儿还有重要任务的凌俐,也对今天庭审要实现的目的,异常地清醒。

    她看了看对面空空的辩护人席位,有些不以为然。

    余文忠似乎,还在庭外接受采访呢。这场媒体闻风而动的庭审,他这样重量级别的律师,自然是主角了。

    而她和祝锦川两人,自然就是最不受待见的反派。

    只是不知道主角什么时候才会发现,这场戏,可是埋了好几个彩蛋在里面。

    又等了半个小时,终于庭审开始。

    旁听席上已经密密麻麻坐满了人,凌俐知道,那里面一大半是记着,一小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有一部分,似乎是一些专家学者了,其中几个,凌俐这样对刑事法不大了解的菜鸟,看着都眼熟,很有可能是哪里来的大拿。

    可以说非常隆重了。

    定好的开庭时间前五分钟,余文忠才姗姗来迟,坐下、铺开资料、和戚婉交头接耳,还不忘和旁听席上的老熟人们打招呼。

    再之后,宣读规则、被告人入场,合议庭入场。

    郑启杰,依旧是在看守所里的那副模样,只不过头发是刚剪过的,几乎贴着头皮的一层青黑锋利的发碴,有些刺眼。

    而与之前公布的合议庭三位成员不一样,这一次入场的,是五位法官。

    凌俐是收到了合议庭变更通知书的,也知道今天会是罕见的五人合议庭。

    自从余文忠闹了那一场合议庭集体回避后,雒都中院也不是坐以待毙,任由他带节奏炒话题。

    既然你要闹,在媒体上公然对合议庭的公正性作出质疑,那么咱们也闹大一点。

    五人合议庭,以前几乎只出现在最高院巡回法庭的配置,现在不仅出现在了中级法院的审级,而且新进入合议庭的两位成员,都是三级高级法官,脑袋上顶的是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头衔,资深审判专家,也都在高校里兼职硕士生导师的。

    这样的配置和规格,又高不高?

    堪称豪华的阵容,也有要压一压,余文忠风头的意思。

    这一招还是多少有点效果的,至少已经有媒体转了风向,从浓墨重彩宣传余文忠背景和战迹的套路,开始兴味十足地考察起来五位合议庭成员的专业背景了,尤其是有专业学术背景的两位资深法官。

    一声法槌,正式开庭。

    十几分钟后,公诉方的公诉书已经宣读完毕,凌俐又宣读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再之后,就是审判长的调查阶段。

    自然而然,对于公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郑启杰是不认罪,并有异议的。

    之后的环节,便是公诉人的发问。

    几乎没有什么有价值的问题,郑启杰也显然经过了余文忠的指点,任何和唐傲雪失踪细节有关的问题,不是“不清楚”,就是“不知道”的回答,完全放空的眼神和轻松的态度,一点都不像个正在接受庭审的被告人。

    反而像个,置身于事外的看客一般。

    预料之中的,一无所获。

    问完问题的武勋合上手上的资料,沉默不语,面色看不出喜怒。

    接下来,轮到了余文忠上场。

    对于早就跃跃欲试的余文忠,他等了那样久,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不过毕竟经验丰富,经历过的庭审只怕是上百场,这时候眼里只见摩拳擦掌的兴奋,还没到控制不住自己的地步。

    审判长蓝刚宣布:“辩方律师向被告人提问。”

    不知道是不是记者在场他表演欲膨胀,竟然站了起来。

    凌俐皱着眉头。

    要知道,没有审判长的允许,诉讼参与人,不予许起立、走动以及说话。

    余文忠出庭这么多次,不可能不知道这一条规定。

    一定有诈。

    果然,在蓝刚开口让他坐下的前一秒,余文忠抢先开口,侃侃而谈:“审判长,我现在代表我方委托人,向法庭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凌俐眨巴着眼睛,转头看祝锦川,“刑事诉讼也有?”

    祝锦川紧抿着唇,低声回答:“没有,且听他说吧。这个戏精,还在作死。现在给自己加戏越多,一会儿出了事,他越是兜不回来。”

    和他们俩的反应一样,旁听席上,也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余文忠似乎很满意现场的反应,又见蓝刚似乎被他这不同寻常的申请给震住,都忘记让他坐下这件事,更是暗喜。

    他咳嗽一声清了清嗓子,开始侃侃而谈:“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的案发地,至今都不明确,加之司法机关在处理本案中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方,不利于我的辩护,所以我提出管辖权异议,本案应当由其他中院来审理。”

    蓝刚显然没想到他还来这样胡搅蛮缠,真是一口气憋在胸口。

    闹完了回避闹舆论,现在还来提管辖权异议。

    除了在场的记者是门外汉,谁不知道被告人的管辖权异议问题,本来就存在争议啊?

    他刚要开口驳回,却发现坐在他旁边的叶专委一个眼神,于是乖乖闭嘴。

    余文忠见蓝刚没有回应,继续加料:“我这个管辖权异议也是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提出的。本案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案件,有部分人一直在造势想判处我当事人死刑。这对于被告人来说,过分的不友好。在这种环境下受审是不人道的,且事实上不利于保证公正判决。”

    刚才给蓝刚递眼神的那位叶专委,慢慢开口:“我做一个说明,律师的合法执业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应损害,我赞成余律师提出管辖异议权的行为,但是在这里,我得向余律师,做一个释明。”

    他推了推老花镜,低头看着桌面,嘴里慢悠悠念着:“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对此,余律师有没有异议?”

    “没有。”余文忠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意思,但也认真回答。

    “好,继续下一条,你刚才提到的,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条,有没有异议?”他继续说着。

    “没有。这都是法条原文。”余文忠摇头。

    “好,那你告诉我,刑诉法和刑诉法解释里,哪一条有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说明?”

    对这个问题,余文忠显然早有准备,他眼里是势在必得的目光,说:“即使没有相关规定,也可以参照民诉法的相关规定。”

    叶专委慢条斯理,继续说:“好,民诉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所以,对于你的管辖权异议,本庭不予审议。明白了吗?”

    凌俐有点呆。

    不同于旁听席上的人看不清高高在上的审判台上的状况,她在审判台的一侧,看得很清楚。

    这人虽然低头看着桌面,可那上面,除了一支笔和一张空白的a4纸,什么都没有。

    然而他就能侃侃而谈背了一条又一条的法条,甚至还指出余文忠是引用的哪一条。

    她再翻翻手里的刑事诉讼法,几乎一个字不差。

    凌俐瞪圆眼睛看向那貌不惊人的老者,莫不是,今天见识到了传说中的移动百科全书?

    祝锦川也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人夜路走多了,总会撞到鬼。

    余文忠眼高于顶,早年还能有几分心思做做学术,最近这些年,早就浮躁不堪。

    至于台上这位叶专委,可是雒都中院的活法典,不通俗务天天读书的书呆子,别的不行,论打嘴仗抬理论压人,擅于迎合自媒体时代、擅于利用后真相社会的余文忠,只怕不是对手。

    余文忠皱着眉头还在想对策,凌俐却觉得,他刚才为了抬高自己气场故意站起来、想和审判台的高度平起平坐的行为,这时候让他看起来,像个小丑。

    她心里一阵畅快,然而审判台上另一位新加入合议庭的成员,也开始发表意见。

    “对律师而言,法治的含义是,律师的合法执业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应损害;但律师也没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权利。关于律师行业的行为规范和惩戒措施,我国律师法和执业规则都有规定,这里不再重复。”

    这位女法官,声音细声细气,彬彬有礼,可内容却让余文忠如芒在背。

    只可惜这事还没完。

    女法官说完,叶专委又接过接力棒,开始侃侃而谈。

    “司法部张部长履新后,对律师提出了严管厚爱的新要求,要求律师守住底线,不允许利用律师身份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稳定,不允许利用律师身份串供、闹庭,干扰司法活动。我认为,可以下来合议一下,是否对庆州市律协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督促相关律师学习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解释,同时,加强对张部长讲话精神的学习和贯彻,最好能组织专门的宣讲活动,加深理解。”

    他说话极慢,这里还故意放慢速度加大音量,整个审判庭都回荡着他的声音。
………………………………

第三百零五章 优待

    可是没有人会打断他。

    要知道,就算人家不是审判长,也是合议庭成员,法庭上面法官最大,人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余文忠再厉害名气再大,也不能打断合议庭成员发表观点。

    这含沙射影的一番套话,憋得余文忠脸色变了又变,踌躇满志刚想要反驳,才一张开嘴,就听到蓝刚开口:“现在是法庭调查阶段,还没到法庭辩论的时刻,辩护人你可以发表意见,但是不要开始辩论,更不要和合议庭成员辩论,明白了吗?”

    又把他都到嘴边的一句堵了回去。

    这三人,一唱一和,绝对是故意的。

    只怪他一时大意,看轻了这两个名不见经传的所谓专职委员,竟然是成精了的老狐狸。

    人家什么都没说,可又什么都说了。

    最后,只好闷闷坐下。

    居然一出师就吃了个闷亏,余文忠告诫自己,这审判台上的五只只怕都不好对付,接下来的庭审,可要打起精神来了。

    他愣了几秒,等坐下听到审判长“请被害人家属律师向被告人发问”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尼玛,早知道就不玩什么管辖权异议这新鲜玩意了,本来是想弄点噱头,结果被那老狐狸一忽悠把正事都给忘记。

    一转头看到戚婉,那姑娘有点郁闷:“老师,刚才审判长问你还有什么要问的,你发呆了,错过了。”

    余文忠恨不得给自己一个大嘴巴,看到凌俐要发问的架势,赶快提出反对:“审判长,我方反对被害人代理律师向被告人提问。他们仅仅是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关系,不能就刑事部分发表意见。”

    蓝刚几乎头都不抬一下,直接否定了余文忠的提法:“开庭前已经宣布过,这是被害人家属委托律师,有权在庭上询问被告人。”

    余文忠还想辩驳,一边镇山的大神叶专委悠然开口:“刑诉法55条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凌律师能不能发问,是由审判长决定,还请被告人律师不要越厨代庖。”

    他语速很慢,一副老花镜松松地架在鼻梁上,一低头就滑落到鼻梁中间,看起来模样滑稽,却让余文忠不敢小觑。

    他也看出来了,这位叶专委,就是放在这里专门针对他的。如果他说的于法有据,这人就是摆设,一旦他说的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一丁点不符的地方,这人就会马上跳出来,背一大段法条原文来反驳他。

    这就有点尴尬了,有时候说到兴起,长篇大论的表演一般,难免会有出错的地方,更何况扯些不相干的东西来绕晕法官本来就是策略,这摆了个移动法典在这里,让他开口之前都得三思,实在是很阴险。

    不说还好,说错了,可就尴尬了,尤其是在场的还有这么多媒体旁听。

    输官司事小,砸了自己招牌事大,更何况,这官司根本不可能输。

    想到这里,他心里有了些底,冲着审判席微微一笑,不再言语。

    凌俐对于审判席上这位老者说不出的敬佩,也庆幸这样一位大神不是在针对她。

    不过这也是余文忠自作自受了,谁叫他作天作地的就想扯眼球,还真以为法院没手段收拾他?

    只不过,这场审判,法院始终是居中裁判的位置,即使能通过安排一尊大神帮她排除来自于余文忠的纠缠,这都只是辅助效果而已。

    要让郑启杰亲口承认他做下的恶,哪里那么容易?尤其是,还有余文忠在场的情况。

    她能不能唱主角,还是要看接下来的表现了。

    凌俐深吸一口气,看向一动不动犹如泥雕一般的郑启杰,开始问话:“唐傲雪母亲提出一百二十万的附带民事赔偿,对此,你是否愿意赔偿?”

    郑启杰久久没有回话,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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