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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柴律师擒神记-第1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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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俐一怔:“不是有莲吗?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他故意要提自己亲生母亲的名字?”

    祝锦川轻揉着有些发疼的眉心,缓缓说道:“那么业火呢?又怎么解释?他还说这是人的两种归宿,如果不是水,那么,会不会和业火有关?郑启杰这个人,偏执、孤傲、看不起所有人,他既然能留下唐傲雪的两截断臂来昭示自己母亲的惨死,那他对唐傲雪的尸体处理方式,必定也会充满他要的仪式感。红莲业火,应该就是其中关键。”

    凌俐跟着他的思路走,不由自主看向笔录,又念那四个字:“红莲业火?”

    祝锦川微闭双目,缓缓念道:“有莲又有火,你会联想到什么?”

    凌俐有些抓不住重点,赶快拿起手机查起了百度,十几秒后照着里面的内容念了起来:“梵名钵特摩pada,译曰红莲。为寒而皮肉分裂如红莲华也。瑜伽论四曰:‘红莲那落迦,与此差别,过此青已,色变红赤。皮肤分裂,或十或多。故此那落迦,名曰红莲。俱舍光记十一曰:‘钵特摩,此云红莲华。严寒逼切,身变折裂,如红莲华。”

    凌俐念着念着,开始牙酸,倒吸一口凉气:“这到底是什么?寒冷的地狱?把人冻得皮开肉绽?所以叫红莲?”

    “还有后两个字,业火,”祝锦川提醒,“能够称得上业火东西,只怕不多。也就是说,在郑启杰眼里,把‘唐傲雪封印起来的,不是水,而应该是火。”

    凌俐忽然了悟,失声道:“难道唐傲雪,是死于业火?难道,唐傲雪已经被焚尸?那该怎么找啊?”

    她有些着急起来。

    如果说是用一把火来焚尸灭迹,经过了两年,只怕不是那么好找了。

    如果说水泥墩子沉河底还有寻找的可能,那被一把火烧成灰的,简直无迹可寻。

    祝锦川显然也想到这个问题,沉默不语。

    好一阵子,他似乎想通了,安慰着凌俐:“放一把火就把人烧得踪迹全无,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只要不是太过偏僻的地方,不管是浓烟还是异味,只怕会马上把人给招来。其次,一把火想要让一个人踪迹全无,也不是那么容易,首先就达不到那么高的温度。”

    确实,不管怎么看,用火来毁尸灭迹,都比用水,风险更大的。如果郑启杰要完成这点,必然不会没有准备。

    凌俐稍稍安心了点。

    有时候突如其来的一场降雨,就能让他绸缪好久的犯罪计划中途败露。

    郑启杰应该不会这么随意,即使要焚尸,也必定会找个万无一失的地方,他再小心,也难免会有蛛丝马迹。

    两年前警方曾经调取过锦城学院以及附近的监控,当时的结果是一无所获。一年前郑启杰归案的时候,有没有人再去翻看过那些监控,查找犯罪证据,目前很难说。

    总之,李果已经在组织警力,对当年没有派上用场的监控进行再一次的清查,也许还能有踪迹可寻,也说不定的。

    还是静静等待结果好了。

    祝锦川站起身,拉开了刚才因为要看视频而紧闭的窗帘。

    夏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投射进屋内,光线一下子变强,凌俐只觉得眼睛刺疼,抬手遮住光来的方向。

    她微虚着眼从指间的缝隙看过去,是他瘦削笔挺的背影,以及光影中浮动的细小尘埃。

    祝锦川忽然回过头,迎着她的方向,声音平静:“我始终相信,发生过的事终究会留痕,一个人再狡猾,也不可能避开所有盲点。时间不多了,你留在雒都再研究下证据情况,我去查查两年来阜南境内有焚烧痕迹的无名尸体。”

    凌俐逐渐适应了强光,心事沉沉地点头,片刻后放下遮挡在眼前的手,说:“师父,不要太累的。我手机随时开着,你要是累了不能开车,打电话给我,我过去接你。”

    日光灼人,他能看清楚她脸上细小的绒毛,还有清水般眸子里,毫不掩饰的担心。

    一时之间,感慨万千。

    临走前,他终究还是忍不住回头,满目的柔光:“放心,会有头绪的。”

    是夜,凌俐趴在书房桌上,睡得迷迷糊糊。

    下午,祝锦川说外出查线索,她则留在所上跟那几张表格较劲。

    毫无疑问,又是一下午加一晚上的无用功。

    和前些天的感觉一样,凌俐总觉得这四张表格和案子有关系,再加上下午红莲业火的提示,她认为一定有一个关键点,能把眼前这些看起来完全不相关的细节,全部串起来。

    可知易行难,费了不少功夫,甚至开始查起网上破译密码的规律,依旧抓不住重点。

    唯一有一点进展的就是,她统计了一下四张表格里的数字总和,其中数字之和最大的是3,最少的是30。

    凌俐总觉得这数字有几分玄妙,她似乎在郑启杰案子里,接触过一个三十上下的数字。

    只是,脑袋里一团浆糊,她一直没想起来到底是在哪里见过了。

    凌俐没时间再去好好看一遍前期的资料,抱着一丝希望问了问祝锦川有没有对类似的数据有印象。

    然而等了两个小时,他也没有回微信,不知道是在开车,还是公务缠身。

    已经十点过,铁打的意志也抵不过长时间看电脑屏幕的折磨,一双眼睛已经又酸又涩,止不住地流泪。又不敢揉,怕揉碎了隐形眼镜在里面,处理起来更麻烦。

    后来撑着撑着撑不住了,她竟然睡着了。

    再醒来时,浑身如堕冰窖,眼角也是泪迹。

    她刚才梦到的是什么?让她如此悲伤,又害怕。

    梦境里,她似乎穿过一条长长的甬道,来到一闪冰冷的铁门前。她想要推开门,指尖都触到金属特有的冰凉了,却犹豫不决,始终不敢,最后站在门前流着泪,直到被空调的低温冻到醒来。

    那门的背后是什么呢?

    凌俐呆坐在书桌前,抹了抹还有些湿润的眼角,迷迷瞪瞪地想。

    十几秒后,终于彻底清醒过来。

    那条甬道,那扇铁门,不就是她在十九岁那年,亲身经历过的一场别离吗?

    怎么会忽然梦到那里?也难怪会哭会冷。

    凌俐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起身将房间的空调温度调高,又回卧室拿了件小披肩。

    回到书房,她一面穿衣服,一面坐下,一不小心扫到了桌面另一叠资料。

    那是第一次庭审时候她准备的材料,本来就堆叠得不够稳,这一扫之下轰然倒塌,落得满地的纸张。

    本来想不管乱糟糟的地面继续和表格较劲的,可坐下来没看到几分钟,她就忍不住瞟着那一地的鸡毛。

    终究还是不能忍受脏乱差,凌俐蹲下身子,认命地收拾起这些用过的资料。

    这里面,有证据资料的复印件,有图片,有她自己画的人物关系图,乱七大堆。本来编了序号的,现在掉落一地乱了顺序,有强迫症的某人,只好一张张重新整理。

    花十来分钟整理了前面几十张的图片资料,却在手指抚过一张庭审提问的时候,她停了下来。
………………………………

第三百二十一章 作茧

    几天后,郑启杰故意杀人案,第二次的开庭。

    同样雒都中院,同样的一号审判庭,不同的是,这次开庭是在下午。

    时隔半个月,这第二次开庭引起的关注,丝毫不比第一次少。

    这案子本来有些板上钉钉的意思,所以不怪余文忠前期费尽心思地渲染。

    就按照表面上的证据来说,哪怕郑启杰一个字不说,没有辩护律师,甚至自己在庭上认罪,这个案子,几乎都是一面倒的结果――证据不足,郑启杰被无罪释放。

    但之前那次开庭郑启杰的“有罪供述”,给这个案子,添上了戏剧性的色彩。

    甚至有少数知情人士开始断言,这将是大天朝法治史上,一次重要的转折点,通过这个案子的结果,可以真正检验,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刑事诉讼制度变革后,司法机关断案的标准,有没有从疑罪从轻,转向疑罪从无。

    所以,这一次审判庭里的喧嚣,比上一次更甚。

    甚至,在法院门口都门庭若市,挤满了没有拿到旁听证的媒体,饶有兴致地拦住一个个路人,采访他们对案子的看法。

    作为被害人这边请的律师,凌俐在门口就差点被拦住。当时她看着眼前十几个话筒,脑袋一下子就懵了。

    再听到一个个记者口齿伶俐嘴里连珠炮似的发问,耳朵里嗡嗡一片,什么都听不见。

    祝锦川也没法救她――他也被围了起来……

    还好法警小哥够机灵,以“再采访会耽误律师上庭”,从人海里把他们扒拉出来,送进安检门。

    等到了审判庭,凌俐特意观察了一番。

    旁听席上人声鼎沸,却并没有李泽骏的影子。

    前几天凌俐就得知,正如祝锦川所料,李泽骏是不会出庭作证的。

    刑诉法规定,所有知情人有作证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义务,可是这样的义务,在李泽骏一再强调自己和案件毫无关系之下,又有政协委员的身份保护下,终于不用把自己暴露在镁光灯下。

    但祝锦川还跟凌俐透露,李泽骏现在不仅因为唐傲雪的事情焦头烂额,多年前那起花枝第二精神病院发生的事故,也开始起底,相关人员相继被约谈,只怕情况不那么乐观。

    不出所料,李泽骏不仅不来作证,连旁听也不来了。看来他是知道舆论来势汹汹,这一次主动避嫌了。

    反而是上次要作为证人出庭的陈蓉,这一次坐上了旁听席。

    案情有重大变化,她的一点点证词,已经微不足道了。

    她更想看到的是,郑启杰的报应。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这句话不仅适用于现在焦头烂额的李泽骏,同样适用于余文忠。

    余文忠依旧在她对面,异常地沉默,低头翻看着卷宗。而上一次他身旁的戚婉,已经换成了一个凌俐从来没见过的小伙子。

    看来戚婉当天在庭审上的表现,终究还是让余文忠起了疑心。

    至于她为什么会反水的原因,还不知道余文忠查到没有。

    凌俐知道,余文忠这个看似油腻腻没什么底线的中年人,实际有着和他外表不相符的精明。

    连续背叛两个一心一意信任她的人,戚婉这一关,怕是没那么好过的。

    凌俐垂头看了看手边厚厚的一叠证据材料。这些东西,都是警方前期提交给检察院、又由检察院装订入证据目录的东西,算不上新证据,所以今天并不会担心会被余文忠以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

    可就是这些不被余文忠重视的东西,将会彻底改变,这个案件的走向。

    十分钟后,控方就位、摄像录音设备就位、法警就位,被告人也就位。

    供法官进出的小门终于打开,五位合议庭成员姗姗来迟。等到审判席上响起一声法槌后,郑启杰故意杀人罪一案,再一次复庭。

    这一次的庭审,从上次断掉的开始。

    询问被告人之后,便是举证,和质证的阶段。

    审判长蓝刚拿着本书照本宣科,提醒诉讼参与人在法庭调查阶段的注意事项:“……法庭调查应围绕指控的内容为主线,以审查、核实证据为中心,查明案件的事实,其他诉讼参与人提出或者人民法院发现有相关的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应当一并查清。指控多项犯罪事实的,应当逐项进行调查。控辩双方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念到这里,他特意侧过头看了凌俐两眼,那眼神里带点无奈,似乎对上一场凌俐的表现,颇有微词。

    凌俐装作看不见。

    她知道己方的策略给法院造成了很大的麻烦,不过,总算让案件有了突破口不是吗?

    从而让她抓住了,红莲业火这个关键。

    想到这里,凌俐微侧过脸看了看祝锦川,忽然有点心虚。

    要说红莲业火的蹊跷,最早其实是祝锦川提出来的,到现在她却不自觉地,老把这件事算在自己头上。

    祝锦川感应到她的目光,转头和她对视,有些不放心:“怎么?是怕了?

    ……………这是华丽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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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一秒,他嘴角微勾,一个安慰的笑容:“我在这里,你只管去做。”

    能感受到他眼神里蕴着的暖意和安慰,凌俐轻轻点头,也不再解释。

    这几天连续加班三天,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要不是靠着要亲自揭开郑启杰画皮的信念支撑,她就快要倒下了。

    而祝锦川也和她一样,甚至睡得更少。

    他为了确保今天的庭审万无一失,为了验证证据链里几个不怎么说得通的几个疑点,三天时间,带着她,几乎跑遍了阜南二十二个地级市。

    她还能在车上睡觉,祝锦川却大多数时间,都是当司机的那个。

    想到这里,凌俐放在桌下的手,轻握成拳,给自己鼓气。

    最多再一个小时,她就会让郑启杰的真面目,呈现在众人面前。

    然而事与愿违。

    一个多小时过去,庭审还停留在公诉人举证阶段。

    进入质证阶段,不出意料的,控方所有的程序性证据,以及一些书面的证言证词,证明力不是那么牢不可破,全部都被余文忠从合法性或者关联性上予以否认。

    这次开庭,他显然要谨慎地多,完全没有上一场的跳脱和浮躁,也不知道是因为戚婉的事给他敲了个警钟,还是因为郑启杰这诡异的案子让他心有余悸。

    不过证据的根基始终没有变。

    没有作案工具,没有案发现场,没有被害人躯干。要以这样的证据要能判有罪,除非法字倒着写。

    凌俐也无心听公诉人那一大堆繁冗的举证,等得如坐针毡,有些明白为什么祝锦川会说,这场审判必定是漫长枯燥的过程。

    这场审判是按庭审规范化示范庭的标准开的,所有程序严格打表,连鉴定人和现场勘验人员都要上庭作证,能不漫长吗?

    差不多两个小时以后程序走完,终于轮到了,凌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举证时间。

    刚才冗长枯燥的程序蓝刚不怕,一听到凌俐这方要上场了,如临大敌一般,一直提醒:“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供赔偿请求的证据。还请被害方律师围绕案情焦点,展开举证和质证。”

    凌俐点头表示知道了,之后,首先提醒合议庭注意的,是在郑启杰的电脑里,发现的那些手臂残缺尸体的照片。

    蓝刚心里却不以为然――又是上次的套路,首先一上来,指出被告人心理变态,喜欢收集各种普通人都不想多看一眼的恐怖图片。

    但是,心理变态是变态,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是他杀的人,哪怕他手机十个g一百个g的各种尸体图片,也不构成犯罪。

    如果说电脑里存了让人恐惧的尸体照片就要判刑,那最应该被枪毙一百次的,就是法医了。

    他想是这样想,嘴里还是一板一眼地问凌俐:“你的证明目的是什么?”

    凌俐的回答却出乎意料:“被告人收集这些照片的目的,是在为犯罪做准备,而且其中起到最关键作用的,是编好251到282的一共32张照片。尊敬的合议庭,恳请给我一些时间,我将结合其他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是如何犯罪的。”

    蓝刚没来得及说话,叶专委的眼睛却一下子亮了,越俎代庖地回答:“好的。”

    审判长大人只好憋回一口气,抚着额角,隐隐叹了口气,跟着回答:“好的。”

    对于凌俐举出的证据,余文忠和郑启杰的质证意见都很简单,那就是和蓝刚一开始的意见不约而同――收集照片的行为,和唐傲雪的失踪,并没有因果关系,这些证据和本案无关。

    凌俐没有做过多的争辩,在交由合议庭评议之后,便是那组密码似的表格,也一一呈给了合议庭。

    五位法官传阅着表格,窃窃私语。

    那数字、字母和简单的几个汉字,跟密码似的组合方式,谁第一眼都看不明白的。

    蓝刚有些小小的意见:“律师,在把证据呈交给合议庭的时候,你应当写明证据来源,证据内容,还有证明目的等,你这样四个表格交上来,我们都不明白你要表达的内容是什么。还有,你应当提交的是要求给予一百二十万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刑事部分的证明责任,并不在你身上,你明白吗?”

    凌俐抿紧嘴角:“下次一定注意,因为时间仓促,实在来不及准备相关书面资料。”

    而对后半句隐隐暗示她不要对案情做过多纠结的部分,当做没听到。

    蓝刚不再多说,让凌俐做口头陈述。

    凌俐深吸口气,开始说起这些表格,到底意味这什么。

    “这表格是从郑启杰格式化后的硬盘里找出来的。经过多方查验,这些表格上的数据,分别是2014年,至2015年期间,阜南省内二十二个地级市,以及辖区内各县区殡仪馆里存放的无名尸体里,缺失一只或者全部手臂的数据。这些数据通过殡仪馆的网站公示信息可以查到,而且,在案发前两到三年,郑启杰的电脑里有大量浏览以上网站的痕迹。”
………………………………

第三百二十二章 自缚

    说完长长的一段话,凌俐用余光瞟了眼郑启杰。

    他依旧是安静沉默的样子,似乎凌俐说的一切,都和他无关。凌俐却几乎能肯定,他现在的心理活动,一定不像他表面上这样的平静。

    就看她什么时候能撕下他的画皮了。

    凌俐略一思考,选择了更简单明了的表达方式:“通过对比过殡仪馆网站上无人尸体在线查询系统所公告的死者照片,警方发现郑启杰硬盘里曾经发现过的三十二张无臂的照片,都是出自于殡仪馆公示过的,无名尸体的照片。”

    蓝刚蹙起眉头:“这又能证明什么呢?和一百二十万有联系吗?”

    他问的问题也是庭上大部分人所想,收集照片,和根据这些照片做的数据统计表格,也可以解释为被告人癖好的一部分,并没有实际的证明作用。

    凌俐抿了抿唇角,面向合议庭提出了申请:“尊敬的合议庭,一项项证据的举证和质证,有些太过麻烦,为了方便查明案件事实,为了节约合议庭时间,我方申请,与被告人对质。”

    余文忠本能地想要提出反对,不过大概想起自己这时候最好不要再刷存在感了,缩了缩脖子,终究没说话。

    而蓝刚是如临大敌的表情:“被害人律师,这不合规则,你应当在庭前提出对质申请的。再说对质是被告人和证人,或者证人与证人之间的,律师和被告人之间,哪里来的对质?”

    凌俐被噎了一下,后悔自己用语不当。

    “凌律师的意思是,被告人是案件的亲自经历者,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证人,她请求按照询问证人的条款,结合本案证据,再次询问被告人。”

    祝锦川不露痕迹地补充了一句,给她的话打了个补丁。

    这原本也是不和规则的,不过,这案子开的口子已经够大,那位叶专委显然被说动,饶有兴致地跟蓝刚耳语了几句。

    蓝刚一脸的无奈,干脆破罐子破摔起来:“要问就问吧,注意时间。”

    程序已经够乱了,案情也已经够乱了,什么民事和刑事证明部分混同,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现在只能指望,不要再出什么大篓子让他掉了这身法袍就好。

    凌俐得了允许,暗暗松了口气。

    之后,转头看向被告席,问:“请问被告人,你收集这些无名尸体的目的,是什么?”

    郑启杰摸了摸光滑的下巴,微笑着回答:“爱好,可以吗?”

    凌俐不置可否,继续下一个问题:“你收集的尸体照片,和唐傲雪的残臂出现在你家的冰箱里,又有什么联系?”

    郑启杰毫不犹豫:“没有联系,我路边捡的。”

    “那么,是在哪里捡的?”

    郑启杰面无表情:“不记得了,公安问我无数次这个问题,我都是这样回答的,今天一样。”

    凌俐低下头,从刚才那叠资料里,抽出了一张照片:“那么,你能不能解释下这张照片里的无名尸体,为何和唐傲雪的生理特征,如此相符?”

    接着,她说出那具无名尸体在网站上公示出来的生理特征:“在你的电脑里,这张照片的编号是20140622,性别女,年纪三十左右,身高164,双臂缺失,从身体特征来看,这是和唐傲雪本人最为接近的一句无名尸体。”

    当法警把那张照片呈给合议庭,再拿给郑启杰之后,他表情微动,眼里闪过一丝放松。

    不过,再抬头时已经恢复平静,面无表情地说:“我怎么知道我无意中存下来的一张图片里的人活着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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