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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骄女-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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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头都没抬,嗯了一声问:“都送给了谁?”

    “府里几位少爷、姑娘都有,就是安哥儿都没落下,大公子当真是又细心又周到。”翡翠实话实说,最后加了一句自己的感慨。

    沈轻罗唔了一声,轻伸了伸腿,漫不经心的问:“都送的是什么?”

    听说桂华送的都是些小顽意,不过各个不同而已,沈轻罗也就没放在心上,吩咐翡翠放到一边,道:“你去把我昨儿准备出来的玉石弹球给公子送回去,权当回礼。”

    翡翠微微有些惊讶:姑娘竟是连瞧都不瞧么?她犹豫了一瞬,把盒子放到一边,果然寻了玉石弹球出来,转身出去。

    明珠改好了衣裳进来,服侍沈轻罗穿上试试。

    因要做农活,像平日那样正式郑重,不免碍手碍脚,明珠就特意把袖子收紧,裙子改成了裤子,裤脚又短又瘦。

    沈轻罗抬手踢脚,道:“嗯,不错。”

    明珠又提了双鞋进来,道:“这是奴婢和沈管事寻的一双雨鞋,踩了泥水,也不需涮洗,只略冲冲就好,只是穿起来略笨重了些。”

    沈轻罗比了比大小,道:“可以了。”谁也不是常穿它。

    明珠一眼看到桌案上的木匣,道:“这是公子着人送给姑娘的吧?姑娘可瞧过了是什么?”

    沈轻罗摇头:“没。”她顿了顿,吩咐明珠:“你打开我瞧瞧。”

    明珠便打开匣子,道:“大公子送给瑞少爷、庆少爷的分别是一把精致的刀和剑,送给苗姐儿的是一对红玛瑙的手串,一对红玛瑙的耳坠子,送给二姑娘的是一套泥人,一套绢花,送给安哥儿的则是一套上等的文房四宝,送给姑娘的是……一对鸡血石。”说着已经送到沈轻罗跟前。

    这对鸡血石果然是极品,六面鲜红,色泽鲜艳,纤密坚韧,几乎没有一点“地子”。

    沈轻罗拿起来把玩,眉峰微蹙,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才道:“是昌化鸡血石中的大红袍。”

    明珠不由的讶异道:“啊,这可是世之名品,千金难求。”公子好大方。

    沈轻罗把匣盖阖上,微垂双睫,轻声道:“是我失误了。”当时也只当桂华送的就是些小顽意,故此没放在心上,却不想是这么名贵的鸡血石。别说她了,就是把这两块鸡血石拿到沈同谦跟前,他都能喜的见牙不见眼。

    他干吗要送自己这么名贵的礼物?

    不知怎么,沈轻罗就想起了桂英的那番话:他说桂华有一件至宝,轻易不示人,定是为他所最钟爱的姑娘准备的。

    在鹫峰山桂华曾说有柄匕首扬文,乃是世之罕宝,他为了劝桂英别斗气爬山,还想以此作赌。

    后来到底还是送给了桂英。

    沈轻罗以为这柄扬文就是桂英所说的那件宝贝,可心底里也不是没有疑虑,哪有送人家姑娘一柄匕首做礼物的,此刻桂华忽的送来一对鸡血石,倒叫她心底不安起来。

    她思量半晌,才唤明珠道:“你去跟七哥说一声,我记得他有一匣松烟墨,先借我用用,回头我寻着了好的再还他就是。”

    沈轻罗的还礼是玉石弹球,乃是拿绿松石的边角料打磨成的,色泽丰富,有天蓝,淡蓝、浅绿、深绿、灰绿、黄绿等多种颜色,且圆润如珠,价值也算不菲。可和这一对鸡血石比起来不免逊色,送出来的礼没有退回去的道理,说不得她只好再添一匣松烟墨。

    明珠很快回来,道:“七爷说了,姑娘就是太生分,什么借什么还,姑娘只管拿来用就是,还特意配了上好的端砚、湖笔,宣纸,索性就配成一套文房四宝吧。”

    一提到朱七,沈轻罗笑意盎然,整个人都似添了一份特殊的光泽,她抚着明珠拿来的东西,轻笑道:“还是七哥想的周到。”

    明珠附和的笑笑,并不多说,心道,哪是七爷想的周到,实在是姑娘此次回来,好多东西并没带在身边罢了。也亏得姑娘和七爷相处毫无芥蒂,否则难免要生出自惭自愧之意来。

    她自打理了礼物,给桂华送出去不提。

    桂华收到沈轻罗的回礼,见是一匣子玉石弹球,爱若珍宝,手伸进去,不住的把玩。桂英从外面冲进来,道:“咦,这是什么好玩意儿?弹球啊,你哪来的?”

    桂华不答,只道:“昨天爬了一天山,你不累么,又跑哪儿疯去了?”

    桂英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大喇喇的坐下,吩咐小厮给他倒水,道:“在园子里跑了两圈,累什么累,要不是你们今天都不肯动,我早就去跑马了。”

    桂华已经不动声色的收起了弹球,示意小厮拿下去,桂英道:“这弹球哪来的?”

    “哦,是沈姑娘的还礼。”见瞒不过,桂英只好透露两句。

    桂英不解:“好端端的,你送他东西做什么?”

    “还不是你,昨儿闯了祸,带累了沈姑娘,我这做兄长的总得有所表示。”

    桂英哼一声道:“那丫头也够心硬的,拿弹球打我倒也罢了,我皮糙肉厚,摔两下也不疼,可沈轻盈那小丫头是她亲妹妹,她倒也舍得。”

    桂华摇头表示无耐。

    说着话他也都十三四的人了,可空长个大个子,就是不长心眼,这么大人了,还不如个小女孩儿懂事。他哪知道,越是亲人,越是爱着你的那个人,越是对你百般严苛的人。若一味的只知纵容和宠爱,那哪里是爱,分明是害。

    他也知道这个弟弟什么话都听不进去,只能不赞同的道:“你懂的什么。”

    这会儿只有兄弟俩,桂英倒比昨天听话多了,并没立即就反驳桂华,只笑了笑道:“我怎么不懂,你也别总拿我当小孩子,我不过是一时赌气罢了,你当真以为我愿意带那小丫头上山?”

    他伸了个懒腰,道:“从不见你维护谁,怎么你总是维护沈家那丫头,她哪儿好啊?”

    桂华被说的心头猛跳,仔细打量桂英,不像是突破他心事的模样,便笑道:“胡说八道,我哪维护她了,她还是个小姑娘呢,在我眼里,她和刚断奶的四妹妹没什么分别。”

    他说的四妹妹,便是朱姨娘所出,乳名唤作巧姐儿。

    桂华一提四妹妹,气氛一下子就冷场了。

    桂英哼了一声,灌了两大杯茶水,不搭理桂华了。桂华只轻叹一声,并没多做解释,随手拿起一本书翻看起来。

    是桂华的小厮进来打破了僵局。听说沈轻罗又送了一套文房四宝,桂英不由的探过头来,道:“咦,她的礼怎么如此厚重?”尤其是看到那一匣松烟墨,更是惊讶无比,这一刻,他倒是脑瓜子转的相当快:“不对,这丫头最是精明,从不会吃亏,但也不会白占人便宜,大哥,你送她的是什么?”

    桂华强自克制着脸红心跳,道:“没什么,就是一对破石头。”

    “什么?你,你把你苦心收集到的鸡血石送给她了?”桂英身子急着往上起,不小心就带翻了茶碗,怦怦好不热闹。

    桂华镇定了下心神,漫不经心的道:“不过是两块石头罢了。”

    桂英却怎么也镇静不下来,他转着眼珠道:“你拿它们当成宝贝,比扬文还要宝贝,连给我看都不给我看,要不是我从娘那套出话来,都不知道那是鸡血石。我还说呢,你这么宝贝,定然是要送给哪家你相中的姑娘……”

    桂华忽然厉声道:“你这口无遮拦的毛病又犯了,还不闭嘴。”

    桂英悻悻的翻了翻眼睛,悻悻的坐下,道:“好像,现在闭嘴也晚了。谁能想到,你会相中那么个毛丫头,我百年一见难得聪明一回,倒是一语成谶。”

    看他这模样,桂华心生不祥预感,他质问道:“你,你都跟谁说了?”

    桂英不负他所望,张张嘴道:“骄骄。喂,我说,你不是当真的吧?你不是临时起意才送给骄骄的,你,你竟然早有准备?”

    桂华脸色迅速涨红,由红转赤,再由赤转紫,也不过几息之间,他额头上的青筋迅速暴起,眼睛瞪的极大,瞳孔里都冒着勃然的怒气。

    桂英难得的瑟缩了一下,无力的辩解道:“是,我多嘴,可我当时想着骄骄也不是外人,我也是没话找话的意思,就,就随随便便和她八卦了一下,我哪知道你……”你有着这么不可告人的心思啊。

    桂英怎么想都觉得不可思议。骄骄,大哥居然喜欢骄骄?也就是自己眼瞎,一直没瞧出来啊。

    他鼓起双颊做垂死的挣扎:“我可不知道你最珍而重之的宝贝是鸡血石,所以当时说的含糊,那丫头鬼精鬼精的,我才说了个开头,她就给打断了……也许骄骄猜不出来呢。”

    骄骄那么聪明的人,有什么猜不出来的?退一万步说,她果然没猜出来,可有桂英的话在前,她不往那想都不可能。他还知道骄骄鬼精鬼精的,还说她猜不出来,这不是自相矛盾嘛。

    桂华拳头都挥出来了,却只是哆嗦了半晌,最终也没有落下。

    他要是长记性的人就好了,爹娘也不知道揍过他多少回,可他就那么个没心没肺的性子,大罗神仙也没救。

    这会儿再揍也晚了,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把他揍成猪头也没用,倒徒然让外人看笑话,一旦传出兄弟不和的传言来,不只他们兄弟两个丢人现眼,也是给爹娘,给家丢脸啊。

    桂华气恨了半晌才道:“你,你简直气死我了,明天我们就回家。”

    骄骄是个聪慧大方的,这样没影的事,她自然不会和旁人提起,反倒因为要避嫌,连那两块鸡血石都不会退,她这会儿是用了别的东西还礼,可早晚那鸡血石她也会转个弯退回来。

    桂华只觉得火烧火燎的难受,自己的心思以这种方式泄露给骄骄,他觉得羞愧之极。除了一走以避之,当真是再无别法。

    没等桂华提出要告辞呢,朱沈氏先着人把他叫了过去。屋子里乱哄哄的,虽然丫头们各个屏气凝神,可显然是在收拾行礼。

    朱沈氏待他见过礼,示意他坐下,道:“因家中有事,我家老爷着人传信儿,叫我们即刻回去,我想着,你们两个是我一路带来的,不若一路带回去,不知你意下如何?”

    桂华恭敬的道:“我们兄弟此次出行,已经给夫人带了不少麻烦,可俗话说一事不烦二主,既然带出来了,就索性劳烦夫人到底……我们兄弟和夫人一道回去。”

    他年纪不大,可话说的漂亮,朱沈氏也就不觉得这趟差事有多苦了。桂英虽然淘神了些,可这位大公子着实懂事,有他压制着,自己也能省不少心,当下便点头含笑道:“既如此,你们两个便去收拾吧,歇一晚,明日启程。”

    朱七在沈轻罗的屋里,两人并没规矩的坐在椅子上,反倒是在桌案边挨着坐着,头挨着头,极近亲密。

    桌上碟子里是各种瓜籽、开心果、杏仁和山核桃,朱七修长的手指正灵巧的替沈轻罗剥着开心果,手边已经有了一小堆山一样的果壳。

    沈轻罗就托腮静静的坐着,眼睛一眨不眨的落在朱七白晰修长的手指上。

    朱七剥的差不多了,便推到她跟前,她便笑笑,毫不客气的一个一个拈起来放进嘴里。吃了一会儿,似乎才想起朱七,递到他嘴边,朱七却只是笑着摇摇头:“我不爱吃。”

    两人从不虚客气,他不吃,便是当真不吃。

    沈轻罗也就不客气,像只小老鼠,满屋子都是清脆的咯吱咯吱声。

    等到咯吱声消退了之后,朱七才净了手,同沈轻罗道:“骄骄,我明日就要走了,以后,或许再见无期……”他没接着往下说,只是凝神把视线落到了沈轻罗柔美的五官上,声音轻了又轻,才低柔的唤她道:“骄骄”

    沈轻罗只瞥了他一眼,便垂了头,他怎么唤她,她也不抬头,反倒越垂越低。她明白七哥的意思,她也舍不得他,可她要怎么做?

    她毕竟只是姑母的侄女,而不是姑母的女儿,她不可能抛开爹娘、妹妹弟弟,跟着姑爹、姑母、七哥去那么远的地方。

    可七哥如此殷切,他从没为难过她,就是今时今日,此时此刻,他也没说出那句“跟我一起走吧”。

    他给她留了太大的余地。

    沈轻罗有些委屈,更多的难过。她从没想过要和七哥分离,偶尔有底下人议论说她早晚要嫁人,离开朱家,她也从没觉得恐慌过。她一直觉得,就算将来七哥会娶妻生子,就算将来她会嫁人,可她会在七哥不远的地方安家,隔个三五日,总能见上一面。

    可现在……就像七哥说的,或许以后再见无期。一想到或许再也见不到七哥,她的心口就疼的厉害,仿佛被谁摘走了一块似的,空落落的,风都能穿透,怎么也堵不严实。

    她从没觉得和谁分开就是天要塌下来的惨痛之事,偶尔读到那些离别诗,她没少在心底暗笑那些痴男怨女们的多情,她从来不认为,谁离了谁就真的到了寝食难安的地步。

    就算她离开爹娘,她也天真的以为,总有再见的时候。就算分别了三年,再回到这里,她还是觉得不过是一眨眼的事,仿佛她昨天才离开。

    可此刻,她忽意识到,她和七哥是真真切切的要分开了。七哥有他的事要做,而她,只能做沈家乖巧的女儿,甚至终其一生,都只能待在这不大的后院里。

    沈轻罗忽然害怕起来。

    这里虽是她的家,可这里远远不能提供给她她想要的生活。她不怕贫穷,她不怕亲情淡薄,她不怕勾心斗角,她也不怕整天蝇营狗苟,为了生活奔波,可她怕她再也不能和先生读书识字、抚琴作画,她再也不能和七哥纵马疾驰,她再也不能闲适的读书认字。

    她更不可能肆意的要一个可供自己施展的平台。

    她怕这样平淡乏味、如同死水般的生活。

    她知道这世上的女人,大多是像祖母和母亲那样,待嫁时乖巧温驯,嫁人后相夫教子,一辈子都谨慎小心、循规蹈矩,所存在的世界,也不过就是从一个家的后院到另一家的后院。

    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她想要看到更广阔的天空,想要看到更多姿多彩的世界,想要更多的亲自去体验这世间的酸甜苦辣。

    可现在,忽然就都不能了。

    沈同谦虽然是七品县令,可他是读圣贤书出来的,他所恪守的礼仪规矩要比朱家多的多,他甚至不能像叔父那样任她放纵,任凭他在野地里撒野。

    尤其她是女孩儿,过了年就十岁,然后便是及笈,他只会把自己管束的更死,除了针织女红,她在这个家里什么都不能做。
………………………………

第089章、一致

    夜幕低垂,人间一片晦暗,只有星星的微光,点点洒在沈轻罗的窗棂之上。她整个人都隐在一片黑色之中,只在纤薄的背影勾勒出一抹淡淡的光芒。

    这种明暗的对比,更显得她的背影凄清而又孤独。

    她就这样在窗口前一直呆坐,已经两个多时辰了。

    晚间沈夫人叫她过去吃饭,她都和没听见一样,不动不说话。明珠只得推辞说是姑娘身子不适,这才将人挡了回去。

    从回到沈家以来,她还从来没这么任性过。明珠知道,她面上一直表情淡淡,可其实她心底十分在意亲情,是以不管沈夫人怎么耍小性怎么格色怎么使脸子,她都一直晨昏定省,一有机会,绝不错过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

    尽管在用餐时间,她大多数都是淡淡的只顾着吃自己的东西,或是淡淡的看着那一家人亲密甜腻。

    可明珠能揣测出,沈轻罗纵然插不进去,她也很享受这短暂的温馨。

    明珠端着油灯悄悄进来,蹑手蹑脚的把灯放到不远的桌案之上,抬眼瞅了瞅沈轻罗,她还是一副老僧入定的架势,全然不受影响。只得自顾剪了剪灯花,罩上灯罩,这才走近,低声道:“姑娘,您的腿麻不麻?奴婢替您敲敲?”

    她不敢问沈轻罗饿不饿,尽管许嫂精心熬的红枣莲子粥已经凉了,连温着粥的水都换了好几回,红枣的甜香都淡了下去,可明珠也不敢这个时候问。

    答案是肯定的,姑娘一定不想吃,也不会吃。

    她和翡翠都已经听说朱沈氏和朱七要回去,她们两个也在犹豫到底是跟沈轻罗在沈家住下来,还是回朱家。倒不是全然为自己着想,只是替沈轻罗忧心。

    住在沈家,于沈轻罗来说是名正言顺,可日子未必过的舒心。和朱沈氏回朱家,又成了寄人篱下,况且此去不是建平府,而是远隔千里的京城,若有什么变故,沈家鞭长莫及。

    说句难听话,此一去,吉凶不卜,祸福难料,是好是歹,都只有沈轻罗一个人承担了。

    沈轻罗似乎才听见动静一样,抬眼看向明珠,嗯了一声,想要说话,才发觉喉咙又干又涩,一开口就和刀子刮一样的疼,她咳了好几声,才道:“还好。”

    她也觉得腿似乎没了知觉,便尝试的伸开一点儿。只这一动,腿上如灌了铅,后知后觉的动了动筋骨,却酸疼的她差一点呻吟出声。

    那秀气的眉毛轻轻蹙起,眼里便闪过一抹痛楚。

    明珠差一点哭出来。

    沈轻罗很少情绪动容,可这会儿她的眼睛里一片茫然的黑,仿佛迷路的孩子,怎么也找不到回家的路,却逞强不肯哭,只在那眼底留了一片晦暗。那晦暗又那么黑,那么深,一点光泽都找不见,几乎要把不相干的人都吸进去。

    却仍是孤寂无助,只得她一个人,滞留在原地,茫然无措。

    明珠哽咽了一声,蹲下去道:“姑娘,您别动,奴婢替您慢慢捏捏。”

    灯影摇动,打在沈轻罗的脸上,一半浓烈,一半柔美。随着明珠有力的揉捏,酸麻渐渐消失,那种能够自控的力量又缓缓的回来了。

    沈轻罗动了动腿脚,道:“好了。”

    明珠便收了手。沈轻罗很少无缘无故的让她们替她做琐事,就是不得不做的时候,也都是适可而止。

    沈轻罗轻声道:“替我倒杯热茶。”

    明珠伸手,茶壶里的茶早就凉了,她丢下一句“奴婢去提热水,姑娘稍待”,便急匆匆出了屋子。沈轻罗却只是轻笑笑一声,自顾自的倒了杯冷茶。

    整一杯灌下去,嗓子的火烧火燎才好了些。

    就在两个时辰前,七哥和她头挨头的坐着,到底什么都没说。

    她知道七哥不会强迫她,他等着她自己说出跟他一起走的话,可这一句话,说出来容易,做起来却难,她必然要面对诸多阻碍,必要要背负诸多指责,甚至是苦难。

    她双肩微颤,却头一次没朝着朱七的怀里偎过去,她明白,这一次,她要自己决断。

    似乎七哥的双手还搭在她的肩上,用了些力气,以一种坚定的保护的姿势将她圈了又圈,在她耳边低声说着:“骄骄,别怕。”

    沈轻罗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害怕。

    她又想起了初入朱府时,她见姑爹朱焕的那一天跟着领路的婆子,踩在深雪里,深一脚,浅一脚,前路渺茫,无穷无尽,似乎永远都到不了终点。

    更可怕的是,这个念头竟让她有三分庆幸,仿佛没有终点,她便可以躲过劫难一样。

    沈轻罗忽然翘起唇角,微微绽出了一抹笑。

    那一天是她人生中最茫然、最无助最忐忑的时刻,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在朱家待下去,她已经从沈家出走,再无回头的可能,她怕自己成为被遗弃的孤儿。可就是那个看起来冷酷残忍的姑丈,却很轻易的就信任了她,不仅接纳了她,还教给了她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取舍。

    怎么取,怎么舍,那要看她究意想要什么。

    沈轻罗竟觉得无比的懊悔。已经过了三年,她早就鄙薄当年幼稚无知的自己,可现在的自己,似乎并未比三年前的自己更有长进。

    当年懵懵懂懂,到底一瞬间就领悟了姑爹的意思,现在,却要考虑了两个时辰之后才有所决断。无知者无畏,这话果然没错。可这也说明,现在的她,终究是长大了,长大的过程是个痛苦的过和程,顾虑的东西、在意的东西都太多,只能忍痛放弃其中的大部分。

    沈轻罗腾身而起,大步朝门外走。这一刻,她的脊背修直挺拔,又恢复了以往的从容和坚决。明珠提着热水和她正走对面,吓的一愣,不可置信的道:“姑娘?”

    刚才还昏昏噩噩的,这会儿似乎又恢复如初了,也不知道是真想通了,还是走火入魔了。

    沈轻罗停下步子,视线缓缓落到她脸上,那眼神不复刚才的迷茫,反倒带了几分轻松,她朝着明珠点点头,道:“我饿了。”

    明珠欢呼一声:“奴婢去摆晚饭。”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都不行,不管姑娘想明白没有,只要她肯吃饭就好。

    身体是最重要的,人只有吃了饭才有精神。只要恢复了精神,总会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朱沈氏看着灯光下丰神俊秀的儿子,精致的脸上没有过多的表情。朱七并不是在商量,只是在表达他的意愿:“我要带着骄骄一起走。”

    朱沈氏不明白儿子的想法,做为娘亲,他在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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