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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国-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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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城外有九城,如果从高空往下俯瞰,这九城的建筑规格就好像九条龙,而长安城,就像是一颗明珠,寓意九龙拱卫一珠。

    这九城分别是保安城、卫安城、守安城、护安城、兴安城、盛安城、富安城、泰安城、捍安城。

    保安城、卫安城、守安城、护安城四城,常驻禁军各一万,其余五城,常驻禁军各两千。另有五万禁军常驻长安城,共计禁军十万!

    也只有如大魏这般的帝国,才能养得起装备精良、实力强盛的十万禁军。

    保安城、卫安城、守安城、护安城四城中,住的都是一些宫里的大臣,兴安城、盛安城、富安城、泰安城、捍安城则居住百姓较多。

    不过,这九城的面积及人口加起来都不及长安城的一半,也就更加显得长安城的雄壮了。
………………………………

第五章 要不带个日

    柳初是自南向北而行,所以进入长安城时可选择从兴安城或盛安城进入。

    兴安城和盛安城是九城之中商贸最发达的两座城,其中有九成以上的人家都是做生意的,在城中也能见到很多走南闯北的生意人,有时你见到那些奇装异服的人不必大惊小怪,很有可能是从北岩或西源那边过来的商人。

    九国大多地处大陆中心位置,以东南地区较为发展,西北方向生活还较为原始,民风民俗很是奇特,不少爱游历的人特地会跑去西北地区领略异族风情。

    这西北,可不是魏国的西北,而是整片大陆的最西北地区。

    这不,柳初刚入兴安城就见到了一个头戴方巾的男子,座下骑着一只类似熊瞎子的玩意,体色是黑白两色的,有着圆圆的脸颊,竟然还有两个黑眼圈,身体胖嘟嘟的,走路是内八字,体型虽然庞大,可是看上去竟然萌萌哒。

    这拉风的坐骑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仔细一看,都是满眼冒小星星的小迷妹。

    “老板,来两包子。”柳初瞄了几眼那拉风的坐骑后,走到了一旁的包子铺要了两包子。

    “得嘞,您的包子。”柳初从包袱里摸出四个铜板,一路上盘缠都用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钱得紧着用了,这长安的物价明显比地方上贵了一个档次,别的地方包子都是一个铜板一个的。

    噗……

    咳咳……

    柳初咬下一口包子才咀嚼两口准备下咽,就喷了出去,因为他看到了一名骑猪的男子!

    “客官,别地来的吧?这是屠屠族的人,在他们那,猪是稀罕货,每个成年男子都以骑猪为荣,在那边如果没有一头猪当坐骑,可是娶不到媳妇的!”卖包子的老板一看柳初的反应,顿时乐了,闲着无聊也是为柳初解释了一番。

    “还真是,特立独行的一族啊……”张家勇看了看地上的包子渣,觉得甚是浪费,看来下次吃包子得闭着眼,以免又看到什么令他吃惊的事,白白糟蹋了粮食。

    关键,还是这边的包子有点贵。

    柳初绕了小半个兴安城,终于找到了一个自己手头资金能够支撑起来的落脚的地方。

    一个破旧的驿馆,原来是官方用来招待外来使臣的,不过后来废弃了,因为实在残破不堪,被廉价让给了商人,又几经转手,始终没人维修,到最后都没人想接手了,于是处在了半荒废的状态。

    破归破,关键,这地不要钱。

    后院里圈养了几只羊,在这借宿的只要帮主人喂下羊就可以。

    破驿馆里只有零星的几人,看样子都是手头拮据的,柳初他们待了许久也不见主人,这免费借宿的规矩也是外面牌子上写明的。

    眼看再有两个时辰日头就要下去了,几人商量了下决定出去割草喂羊,毕竟规矩得守,便宜不能占尽。

    都是初来乍到,都不知道哪里有草料可寻,于是几人便分开各自寻找,还约定好了寻些吃食,晚上一起吃一顿。

    柳初直接选择出城,在进城的路上,他见过大片土豆藤,那玩意也是羊喜欢吃的,同时还能挖点土豆吃。

    不过,有些尴尬的是,那是人工种植的,柳初到的时候正有人在劳作,看样子是把土豆挖出来收获了。

    柳初犹豫了下,寻思着土豆藤应该也没人要,自己一起去帮忙挖土豆,要些土豆藤过来,应该不过分吧?

    这家农户也是个爽快人,一听柳初要帮他挖土豆,并且就是要些没用的土豆藤,顿时就答应了下来。

    农户家里也有牲口,可是却吃不了这么多土豆藤,这土豆藤也存放不了多久,要来也确实没用,用这没用的东西换来一个劳动力,怎么算都是划算的。

    农户一开始还担心柳初年轻,没有经验,不会扒土豆,但谁知柳初的速度比他还快,手法也很娴熟。

    “老手?”农户趁着歇息的功夫剥了个橘子给柳初递过去。

    柳初伸出双手接过橘子并道谢,“从小干这活,家里的蔬菜都是自己种的。”

    “肯下田的年轻人不多了,像我家那小子,毛还没长齐就想着去当兵了,如今去了也有二十多个年头了。”农户感叹道。

    “二十多个年头,没回过家?”柳初问道。

    “回过,藏在一个小盒子里回来的,后来又被一个将军给接走了。”农户比划着一个盒子的大小,面色有些暗淡。

    柳初怔了一下,正在往口中送橘子的手定住了。

    农户家的儿子十六岁从军,二十三岁那年,他所在驻军附近的一个县城发生洪灾,他奉命前去抗洪,结果在营救灾民时被洪水冲走。

    那次,他一个人救了二十一个孩子,将最后一个孩子递给同袍后,没有力气再从洪水中爬上来,被洪水吞没,三天后才在泥浆中找到他的尸体。

    数年不见儿子,没想到最后等来的是一抔骨灰。

    柳初看过记载,对这事有些印象,那年南方洪灾泛滥,总计有两万一千八百二十三人死亡,其中有两万一千八百二十三人是大魏军人。

    是的,无一平民死伤!

    最后,这两万一千八百二十三人都被皇帝陛下追封为抗洪英雄,并修建抗洪陵园,将这些人的墓碑安置于内。

    这也是自大魏改国号前十年内,军队一次性伤亡最严重的一次,哪怕是对敌打仗都没有过这么大的损失。

    一阵脚步声自远处传来,柳初转头望去,前方有二十一道挺拔雄壮的身影朝这边走来。

    “父亲,我们来了。”为首一人对着老农挥了挥手,脸上洋溢着阳光般的笑容。

    “父亲。”几人同时朝着农户喊了一声。

    被救的二十一个孩子长大后都进了军队当了兵,每年的这个时间点都会约好请特假一起回来看望农户,帮他收拾农田。

    “看,我的孩子回来了,这些都是我的孩子。”农户的眼中有泪,嘴角含笑。

    柳初陷入沉默,大魏的军人,是真的牛十三。

    柳初肩上扛着一捆土豆藤,手中还拎着一袋土豆,那是农户赠送给他的。

    回去的路上,柳初心中也很复杂,他还知道一件事,这牺牲的两万一千八百二十三人,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柳家军。

    那年柳家玄武军十万大军奔赴灾区,在洪水泛滥前三天赶到目的地,将大部分群众疏散,部分小队深入到偏僻地区搜救,哪怕是只有几户人家的小村落,都没有被放弃。

    十万大军,来时铁甲覆身,走时,二万一千八百二十三人马革裹尸。

    大军回到长安时,当时还是陈王的魏帝亲自在城门口迎接,脱下龙袍换上白衣,俯身迎送二万一千八百二十三名将士。

    这一日,长安城满城俱缟素。

    “滚开!”在柳初想事情的时候,后面一辆马车疾驰而来,马车上传出喝骂声的同时,一记鞭子朝着柳初落下。

    柳初眼神一凛,侧移一步躲开那记鞭子,可是背后的土豆藤却被抽散了一地,马车也从他身旁擦着过去,距离他的身体不到一厘米,几乎是贴到了一起。

    也正是这足够近的距离,让张家勇透过马车帘子飘开的缝隙看到了里面端坐的良人。

    这一眼,差点就误了终身,世上竟有这般英气逼人的女子,那身红裙着装在她身上显得妖娆却又不失分寸。

    “小瘪三,算你运气好。”马车远去的时候,还传来那蛮横车夫骂骂咧咧的声音。

    柳初看着散落一地的土豆藤,无奈的摇了摇头,俯下身重新整理好背在身后继续往回走,可心思却落在了那红衣女子的身上。

    柳初进城后故意绕了个远路才回到免费驿馆,想要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再遇到那女子,可惜连那马车的影子都没见到。

    柳初是最后一个回到驿馆的,其他人也都收获颇丰,给羊寻来的饲料堆了一大堆。

    “不错啊,竟然搞到了鱼。”柳初看到其中一个壮汉手里拎着一条鱼,已经拾掇干净了,看样子是准备做鱼汤。

    “运气好,找到个池塘,旁边的草很肥美,池塘里的鱼也足够肥美。”壮汉看上去有些憨厚老实,摸着后脑勺笑着说道。

    另外还有一个老汉,找来了不少野果,长安城九城外围多是人烟稀少的地区,有很多山野树林,要寻到点东西填饱肚子的确不难。

    “你这是土豆?看来能做个土豆烧鸡了。”一个小胖子兴奋的拎出一只鸡来。

    “你这鸡?”柳初看那鸡的模样,不太像是野鸡,莫非是这小胖子偷来的?

    “别误会,这是我给一个老奶奶干活,她送给我的,自家养的走地鸡,养了一年多,不老也不嫩,口感肯定贼好。”小胖子说的时候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

    “行吧,我来吧。”柳初伸出手去拿小胖子手中的鸡。

    “你?你行吗?会做饭?”小胖子立刻把鸡背到身后,一脸怀疑的看着柳初,没敢把鸡给他。说的时候还不时看向一旁的老汉,他可能觉得还是老人家做饭靠谱,毕竟多少都做了几十年的饭了。

    “……”柳初感觉受到了打击,不知如何开口解释。

    “给他吧。”倒是一旁的老汉开口了。

    小胖子犹豫了一下,最终像下了决心似的别过头去,同时把鸡送到了柳初手里。

    柳初接过鸡,有些小郁闷,他的厨艺在孤儿村可是出了名的,多少人想吃他做的菜都没这机会?

    “对了,你们回来的时候有没有见到一辆马车,上面有个红衣女子。”柳初一边拾掇着鸡,一边和那三人闲聊。

    “那是十全镖局的千金,在兴安城也是小有名气的女子。”老汉接过话头。

    柳初看了老汉一眼,继续问道:“她多大了?”

    “大魏改国号前一年腊月二十三生的。”老汉竟然又接上了。

    柳初心中惊讶,那岂不是和他同年同月同日生?莫非这就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她叫什么?”

    “十月。”

    十月?自己叫小年,年月,也挺般配的啊,以后生个孩子要不带个日?那不就凑足了年月日吗?多好!
………………………………

第六章 路见不平用铁铲

    十全镖局成立于十六年前,在魏帝还是陈王的时候,刚刚改年号为“显德”的那一年。

    十全镖局的当家本名叫十长云,绰号“食人王”,人加王组合起来就是“全”,这就是十全镖局名字的由来。

    至于“食人王”这个称号,是在他早年从军的时候被敌人和同袍叫出来的名号。

    十长云军功无数,一生累计杀敌万余,其中斩敌主将十数名,曾任的最高军职是从四品左军将军。

    要知道左军将军可不是个杂号将军,而是四品将军中的常驻将军,哪怕是遇到从三品的杂号将军,都有叫板的底气。

    不过后来因为身体原因,加之柳战国事件,于是退了下来,朝廷在这些年中倒也照顾他,他的镖局能发展如此壮大,一方面是他自身实力的确够硬,另一方面也少不了朝廷这个大后台。

    但是近几年来,因为魏帝身体抱恙的原因,朝局动荡,像他这样身份比较敏感的退伍将军也受到了一定波及。

    虽说镖局的生意还是如往常一样火爆,但是遇到的劫镖匪徒却越来越多,有好几次都险些丢镖。

    三个月前,十长云亲自押送一趟重镖,却没成想遭遇了大危机,那些劫匪的实力恐怖的吓人,而且训练有素,倒像是特意针对他来的,并且知道他身体的暗伤在哪,每次出手都是往暗伤处下死手。

    这趟镖最后是保住了,可是十长云的旧疾复发,比以往如何一次都厉害,如今已经卧床不起,传闻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如今镖局的运作都是十月在负责,十月虽是一介女流,可是虎父又怎么可能有犬女,十月的实力在十全镖局中,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连十长云在欣慰的同时都自叹弗如。

    十月在照看镖局生意的同时,也在到处寻找良方治疗自己的父亲,那次柳初在城外偶遇十月,正好是她出去寻找良方归来。

    “如今,十全镖局的千金正在到处寻找药材,据传还有三味重要的主药材没有寻到。”老汉嘬着手中的一根肉骨头,含糊不清的说道。

    柳初在驿馆已经住了三天,这三天中倒无其他人住进来,一直是他们四人。

    “兄弟,你做饭是有什么秘方吗?以后我跟你混了行不行?你只要管饭,我干什么都行,我的实力可是很强的!”小胖子面前已经堆了一堆骨头。

    后院的羊少了一只,倒不是他们偷羊,而是前天这驿馆的主人来了,杀了一只羊,分了点羊肉给他们。

    这驿馆的主人像是个员外郎,虽然穿着便装,可是身上那外露的“官味”隔着几里就闻到了。

    见到柳初他们倒也说不上盛气凌人,但眼神中的蔑视却是藏不住的,给他们羊肉吃多半也是施舍。

    柳初白了小胖子一眼,实力强?要是实力强,昨天晚上能被一只葡萄大的小耗子吓得跳起来?最丢脸的是竟然还被咬了脚趾头!

    柳初越想越替他感到捂脸,挺大一块头,莫非是个“少女心”?想到这,柳初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老伯,还差哪三味药材?”

    经过三天相处下来,柳初已经确定这个老汉不是个普通人,普通人能对十全镖局的事知道的那么清楚?这老汉怕是和十全镖局有什么联系。

    “立鹿,云松茸,龙角。”老汉娓娓道来。

    “老伯,你没开玩笑?”柳初皱眉,这是凑神药呢?竟然要这三种药材!

    “那可是将死之人,用到这些药材,理所当然。”

    柳初张嘴又闭上,老汉说的,在理。

    “立鹿我听过,那是生长在千百丈深涧下的一种植物,因形似一头倒立的鹿,所以叫立鹿,具有补充精力的功效,对于跨入修炼门槛的武人来说都是至宝。”壮汉插话道。

    这壮汉是走南闯北的街头艺人,有着一身硬功,胸口碎大石,喉顶铁枪等都不在话下,见识也颇为不凡,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和地方民俗他都略有了解。

    “这玩意贼贵,我记得以前我家有一株,当时有人开价黄金十万两,我家老头子都没让出去。”小胖子说道。

    三人同时嘘了一声,显然不相信小胖子说的话,要是小胖子家这么富有,至于沦落到这个地步?

    “不信拉倒。”小胖子暗自嘀咕。

    众人只知道小胖子叫佟波涛,波涛两字,很对得起他胸前的那两大坨肥肉了。

    “立鹿还好些,虽然有价无市,但是如果拿得出来卖家想要的东西,还是有机会兑换过来的。云松茸就没那么容易了,这玩意可遇不可求,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生长,但是需要生长达到十年以上的松茸,才能称之为云松茸。但是众所周知的,松茸的寿命极短,一般只有七天左右的寿命,去哪寻找十年以上的特异个体?”

    柳初知道云松茸这玩意,可是从来没见过,也几乎没听人说过哪有卖这玩意的。

    “至于这龙角,不会真的是妖族中龙族的角吧?”柳初看向老汉。

    “真正的龙角有,只要你成为屠龙勇士就可以了。”老汉笑着说道。

    柳初白了老汉一眼,屠龙?放在千年前还有可能,自从人族和妖族签订条约后,两族已经和平共处了千年,屠龙不是挑起两族争端吗?

    而且龙可是妖族中地位尊崇的一族,本身实力也十分强悍,人族中的顶尖高手都不一定敢说自己能屠龙。

    “这龙角指的应该是真龙崖上的那种稀世药材吧?”柳初想了想说道。

    “年轻人,见识不错啊。”老汉眯着眼看着柳初,有点老狐狸的模样。

    柳初耸了耸肩,“要采到真龙崖上那名为龙角的药材,和屠龙也差不多了,那可是龙族千古守护着的宝贝,每一条出世的小龙都要服用一株龙角的,龙族自己都供不应求,外人想得到,无异于登天。”

    “不错,所以十长云基本没救了。”老汉摇头叹息。

    “多好一姑娘,这就要成孤儿了不成?”柳初也跟着叹息。

    叹息过后,众人又各自出去寻找草料和人吃的食物。

    此时,兴安城的街道上,一条迎亲队伍正锣鼓喧嚣的行进着,一匹高头大马上,新郎一身红装,脸上虽然洋溢着笑容,可是总让人觉得有些阴气。

    “这不是兵部侍郎李凯旋的儿子李旭吗?”街道两旁有围观的群众开始议论。

    “这是要娶哪家姑娘啊?不知道哪家这么好的福气,以后可要飞黄腾达了。”有老百姓感叹道。

    对于普通人来说,攀上兵部侍郎,可不就是飞上枝头变凤凰吗?

    “应该是要到十全镖局去迎娶十月那丫头。”有人道出了自己的猜测。

    旁边一些人若有所思,兵部侍郎李凯旋和十长云早年曾是战场上的兄弟,坊间也多有传言,两家人家曾指腹为婚,联想到这段时间十全镖局的处境,说不定是想通过联姻来稳固镖局的地位和实力。

    “应该是逼婚吧,我可听说了,十全镖局的千金压根就不想嫁给李旭,但奈何李家手里有一株立鹿,那是十全镖局当家的现在迫切需要的救命药材啊。”有人道出了可能是真相的真相。

    李旭从护安城出发,转到旁边的兴安城,故意走的很慢,路过一些热闹的主干街道,将这事闹的人尽皆知,就是为了不给十全镖局台阶下。

    他想到半个月前十月对他那冷傲的样子,心中就堵的厉害,臭婊子一个,最后还不是要到我这来求药?

    李旭冷笑着,哼!女人,就该在床上被人征服!

    柳初从城外狩猎归来,今天收获不错,打到了两只野兔,原本是三只,可是有一只怀孕了,他想了想还是把它给放了。

    听着人群中的交谈,柳初算是大概闹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李旭就是仗着自己手上有十月需要的东西,所以逼婚去了啊。

    不过,听老汉对于十月的描述,十全镖局的小当家,可不像个易与之辈,定然不会同意这亲事。

    柳初看了看身上扛着的一把破铁铲,思量片刻,跟在迎亲队伍后面朝着十全镖局走去。

    当迎亲队友来到十全镖局门口的时候,镖局门大开着,一群人等候在门口,前方一少女仗剑而立,后方十数人手持各式各样的兵器站在少女后方压阵。

    李旭冷笑一声,挥手示意了一下手下人,手下人正准备开口,就被十月一声断喝打断。

    “滚!”

    滚字喊出,围观的人愕然,随后觉得理所当然,十全镖局的小当家,就该是这样的霸气女子。

    李旭的表情也相当精彩,他今天敢来这提亲,甚至将提亲队伍直接扩大成了迎亲队伍,是得到了自己父亲李凯旋授意的,因为他父亲说已经谈妥了,可这像是谈妥了的样子吗?

    “月儿,你为何……”李旭忍着怒意先是准备好言相劝,可谁知,十月回应给他的还是那个字。

    “滚!”

    柳初暗暗竖起大拇指,这小妞,带劲。

    “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们可是有约定的!”李旭已经压制不住怒意,直接取出一个木盒,打开木盒,里面装的正是那株立鹿。

    看到立鹿,十月的面色微不可查的变了变,他身旁的那些大汉也露出渴求的神色,这是他们当家的救命所需啊!

    然而,就在这时,嘭的一声,李旭话刚说完,突然就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后脑勺上像是被人猛的拍了一下,之后一道黑影从眼前闪过,手中的木盒被黑影带走。

    迷迷糊糊中,他看到那人手里提着把破铁铲,随后就看到了满天都是小星星。
………………………………

第七章 见过少将军

    抢夺者的突然出现引起了人群的骚动,当人们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人已经不知所踪。

    李旭过了好久才从懵圈状态中恢复过来,等他清醒的时候,看着空荡荡的双手,只感觉胸中淤积着一口气,可能还夹杂着血,堵得慌。

    自己,竟然被人下黑手了!立鹿不翼而飞!

    “少主,您没事吧。”老管家上前询问情况。

    “人呢?他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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