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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仗剑大河东去-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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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看就又是将近一个时辰,一直到去如厕,周昂脑子里还回想着那些档案里的记述,如了厕出来正走着,不期然间,远远看见一个人影在抄手游廊上站下了,他这才回过神来,抬头看过去,却见正是郭援。
县祝衙门现在有明面上的“兵力”三个小队,每队都有一名小校,或者叫队率,而这郭援,正是三名队率之一。
离得远远地,看见周昂过来,他就已经停下了脚步,等周昂稍微走近些,他便微微躬身施礼,态度有些说不出的讨好意味,“见过周文员。”
如果说以杜仪为首的七名武职人员,再加上周昂这个半武职在内,算是县祝衙门的核心力量,负责重点事件、重点案件和重点人物的抓捕和打击的话,那么平常负责弹压、围捕,甚至包括探听等任务的三个小队,则算是县祝衙门的外围力量了——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并非文员之后,他对自己会有所尊敬,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因此周昂并不奇怪,也面带笑容地拱了拱手,道了声,“郭校尉!”
郭援闻言虽然放下手,躬身的姿态却并未改变,笑容反而显得越发谄媚了些,“不敢当周文员称卑职一声‘校尉’,不当人时,您叫我小郭就好!”
说话间,见周昂从身边走过去,他竟一转身,跟上了。
周昂闻言愣了一下,强忍住没去看他的脸——他得有少说三十多了!
但偏偏,他的谄媚与讨好也罢,还是此刻弓着身子跟上来也好,都做得如此从容自然,这句话说得都有些情真意切的感觉,丝毫不觉违和。
“郭校尉客气了,你是专在此处等我?”
对方既然这样转身跟上,周昂当然会如此猜想,于是顺嘴一问,却没成想,对方当即便接上了一句,“周文员法眼无差!”
周昂停下脚步,看向他。
“有事?“他问。
郭援仍是那副谄媚的笑容,微躬着身子,道:“卑职是想讨周文员一个方便。”
周昂讶异,好奇地问他:“讨何处的方便?”
郭援闻言,左右看看无人,这才压低了声音道:“卑职知道,周文员的本事是一等一的,时不时就会有些特殊的猎获。”
见周昂微微眯起眼睛,皱起眉头,他赶紧解释道:“小人并无它意,只是指那些可以归周文员您独自支配的收获。”
顿了顿,他继续道:“比如,您单枪匹马就杀死了一只妖,或者击杀了某个罪犯。这个时候,您当然可以把妖身上交,衙门是有奖励的,而那罪犯身上的财物,还有一些不太重要的小物件,只要是不影响报功的,都可以归您自己支配,也算是一种奖励了。但是……您想没想过,其实您可以不上交的!”
“嗯?”周昂的眉头微微蹙起。
他继续谄笑,“咱们衙门高手众多,每个月要达到考核的要求,不是难事。而且您自己的实力,更是强横之极,要想单独有些猎获,也是轻而易举。但是您要知道,还有一些衙门,比如某个县的县祝衙门,他们某个月可能会达不到考核的要求,这个时候,他们是愿意付出一点代价,来换取达标的。”
“再有,开窍的丹药还好些,但后续晋升的丹药,却是需要靠实打实的功勋,来一点点积攒的。有些人可能功勋够了,却暂时不需要晋升,还有些人呢,已经可以晋升了,但功勋就还差那么一点点,这种时候,他们之间也是完全可以互通有无的!这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事情。”
说到这里,他见周昂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模样,就谄笑着道:“比如您上次独力击杀了一只九品的黄鼠狼妖,您拿给咱们衙门,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六十两银子吧?如果您把东西给我,您猜我能帮您卖到什么价格?”
说完了,他邪飘着眼角看向周昂,似乎是在等着周昂开口。
可惜,这个时候周昂也正斜着眼儿乜着他。
这分明就是黑市嘛!
………………………………
第七十二章 无本万利
看清周昂的眼神,那郭援当即讪笑一下,不敢再打哑谜,当即伸出一只手来,留出三指,道:“往上不好说,但我保证,最少也不低于这个数!三百两!”
周昂了然地点了点头,沉吟片刻,他道:“原来是这么个生意!”
顿了顿,他道:“是个发财的路子呀!郭校尉,你的心思很灵泛呀!”
郭援闻言,腰弯得更深了些,道:“可不敢跟老爷们做生意,卑职只是负责给老爷们跑跑腿儿!老爷们都是有身份的体面人,总不好自己去找对方说这等事情,没得沾了一身铜臭气。因此像我这样的,每个衙门里都有的,我们都是负责给各位老爷跑腿儿的,充其量也就挣个靴子钱。”
说话间,他还伸手掐个指尖,示意极小。
周昂沉吟片刻,缓缓点头,道:“互通有无哈?”
“对!对!就是这个意思!互通有无!”他谄媚地道。
周昂点头,道:“行,我知道这件事了。”
郭援闻言大喜,赶忙又道:“不止是妖身可以卖钱的,一切有用的物件儿,您尽管交给卑职,卑职保证一定给您卖出高价来!”
周昂又缓缓点头,道:“好!回头再有收获了,我考虑考虑!”
“谢周文员!”
…………
周昂在院子里洗了手回屋里去的时候,见屋子里只有方骏一个人在,一问才知道,外头又出了点事,有人报官,说是死了人,县衙那边过去一看,觉得事情诡异,于是来人通知这边,杜仪带着卫慈和何镌赶过去处理了。
正好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周昂就过去,把刚才郭援在抄手游廊上等着自己的事情说了——他猜既然郭援一旦发现自己这个“新人”有能力,马上就找上来,那想必也一定是找过其他人的。
果不其然,他一说,方骏就笑了。
“这也不是什么出奇的事情了,连高县祝也是知道的。在不影响咱们衙门考核的情况下,正常的个人猎获,他也并不拦着。甚至……”
顿了顿,他小声地笑着道:“就我知道,偶尔咱们衙门也需要买点的!”
周昂讶然。
他没想到,郭援的黑店居然真的玩得那么大发。
看见周昂脸上的惊讶,方骏不以为意地笑笑,道:“不然又有什么办法?”
“上个月你自己就给咱们衙门贡献了两只妖身,所以咱们的考绩是大大地超了的!但妖怪这种东西,又不是种在地里,到时候需要多少,你就拼命干活收回来就行了,它的出现是不确定的。”
“那就肯定有时候多得用不了,也有时候就差一点完不成。而上头给的考核又是硬的标准,变不了!那就只好如此这般调和一下了!”
“更何况……这种事儿是真的很赚钱啊!比上头给的奖励多多了!”
说到这里,他笑着道:“其实这都不算事儿了,等改天有闲功夫了,我带你去个地方,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其实就算是一颗开窍丹,在外头都是天价的!只要你能拿出来!而对于咱们这条线上的衙门来说,那东西是可以直接往上头申请来的!你想想,申请下来转手就是天价,换了你,你干不干?”
说到这里,他指指周昂腰里的佩剑,道:“知道你这把剑,咱们的制式佩剑,在外头卖多少钱么?”
周昂摇头。
他笑笑,道:“四十两!标准价,不商量!”
周昂愕然——他很快就回想起来,当初自己去铁匠铺里问价的时候,店主一力推荐的所谓“顶级”好剑,要价也就只有三十五两银子!如果不要那些华丽的剑鞘,另外配一把普通剑鞘的话,那店里最贵最好的剑,只要十五两银子一把!
而不用方骏解说,周昂也能明白:这东西是随时可以往上报战损的!
所以,理论上来说,只要外头有黑市,有人愿意买,这个市场对于县祝衙门来说,基本上就意味着无本万利!
当然,这个“无本”,也不是不限量的。
开窍丹每一枚都只对应一个人,成功了,会有一名官方修行者出现,失败了,那个人也得是存在的,是有记录的且随时可以查的。
每年衙门里的战斗多少次,案件多少件,敌人强度如何,最终成败如何,收获如何,这都是一整套的,战损肯定有,但也不是你想报多少就报多少的。
所以,这里头有钱赚,但绝不是不限量的可以赚。
还是那句话,上官们不是傻子。
只要不是整个系统已经集体烂掉,只要上层还保持着对下层的真正的审查,黑市就永远只能是黑市。
一个小规模内互通有无的小市场。
…………
一直到傍晚时分,看时间已经该下值了,负责留守的方骏,和闲置状态的周昂,一直都没有等到同事们回来。
周昂有些不大好的预感,跟方骏商量过后,决定下了值之后,绕路到安民坊那边的事发地一趟,方骏表示赞成——衙门里是必须有至少一个人留守的,这是规矩,也是应付突发情况的必须。别的不说,眼下地牢里还关着个犯人呢,没有修行者盯着,是会叫人不大放心的。
去到县衙报案的,是安民坊的兵卒,最早封锁案发地的,显然也是他们,县衙那边随后介入,但紧接着,事情就转给了县祝衙门。
周昂下了值赶到安民坊之后,正在路边走着,忽然下意识地扭头,正好注意到路上驶过一辆马车,而那辆马车的帘子被撩开着,有人正侧首回望——这张脸周昂很熟悉,当下下意识地站定。
很快那马车上的人也注意到了周昂,当即道:“停车!”
马车很快停下,那人手脚麻利地下车,笑着快步走来,“少兄安好,不意今日在这里遇到。闻少兄已然高升,可喜可贺呀!”
虽然已经天近傍晚,但安民坊是翎州城的水陆码头,向来热闹非凡,不到宵禁是不会消停的,因此两人在街上停下说话,没人会关注他们。
此人正是陈府的管家。
周昂此前已经问清了他的名字,叫陆丰,字伯瑞。
此人给周昂留下的印象极佳,温和有礼,风度翩翩,而且他的字也写得很好,俊秀而舒展。更何况,虽然事情没成,但人家是真的美言过,即便招揽不成也不生气,后来又一力举荐,想要帮周昂挤进县衙的。
这也就是后来事情没成,如果成了,他就是周昂的荐主。而周昂作为被他成功举荐的人,对待他这位荐主,是要感恩一辈子的——因为人家给了你一个开头。你有万般本事,通天彻地的能耐,没这个开头,你也起不来。
就算事情没成,这份情也是要领的。
两人就在路边寒暄几句,那陆丰陆伯瑞回首指了指不远处的客栈,叹息道:“听说那里出了命案了。我刚才去码头时听人说,死的是一对小夫妻。唉……”
周昂点点头,本来是要说几句感激的话的,但被他这么一打断,氛围一下子就不大对了,于是只好陪他叹口气,两人感慨几句,随后两人约下有时间的话一起坐下喝茶,那陆丰陆管家随后就上了马车,走了。
周昂目送他离开,这才转身往案发地的那家客栈去,等到了门口,向县衙的人亮了一下腰牌,顺利地进去,第一眼就看到了二楼汇聚的人群。
有他们衙门的人,但也有些人是不认识的。
周昂没有在意,等上去之后,见何镌独自站在外围,双手胸前抱剑,冷冷地看着人群,便凑过去,问:“大金兄,怎么站在这里?”
何镌回头看他一眼,脸上连个笑容都欠奉,冷冰冰地道:“进去作甚。”
周昂讶然,但看见杜仪就在人群里站着,正好卡在案发地点那间客房的门口,当下犹豫一下,便挤进人群,几步走到杜仪身边。
但是当他探头往房间里面看的时候,却看见那客房里只躺着一具年轻男子的尸首,而他的怀里,却搂着一只已经死透了的狐狸。
看清眼前的情状,尤其是看到烛火映照下那狐狸的毛色,周昂激灵一下子,忽然就出了一身白毛汗。
………………………………
第七十三章 银簪
从杜仪口中,周昂很快就闹清楚了事情原委。
一对小夫妻于今天上午,住进了这座客栈,没人在意他们,安民坊每天人来人往,人口流动性极大,店里的小二交待说,他们是午饭前不久到的,只交了一晚上的房钱,他还听见他们讨论说,明日一早就要坐船离开。
结果到了下午时分,有客人从外面回来,一时走错了门,他们的门又不曾落上门插,于是随手就被推开了,然后客人吓得大喊,店里这才知道出事了。
首先是安民坊的坊卒过来封锁了现场,把所有知道此事的客栈内人员都给控制住,随后县衙入场,进行更大规模的封锁,再然后,高靖高安平就带着县祝衙门的人到了——但说来好笑,隔了没多大会儿,郡祝衙门的人居然也来了。
情杀?仇杀?抢劫?
可问题来了,大家已经验过,那死掉的狐狸耳后有白毛,说明她已经是一只九品的妖狐,一般的普通人,就算是抢劫的恶汉,谁能杀死她?
一只狐妖当场身死,就意味着这件事已经脱离了普通刑事案件的范畴。它已经是一桩涉及修行者和妖怪的神秘事件。
翎州县祝高靖高安平说,此事我们会彻查!
但郡祝衙门派来的人,职级一点都不比高县祝低,那是一位司社,他坚持说事涉重大,怕县祝衙门那边无力查办,郡祝衙门要求直接接管此案。
说到这里的时候,杜仪眨了眨眼睛,面露无奈。
周昂当即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就算是这件案子后续没有丝毫进展,眼前头就现实地摆着一具狐妖的尸首了呀!
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没搞清楚,郡县两级已经又开始争上了——问题就在于,郡里是上级,他们说要接管某个案子,县里哪怕是高靖高安平,也几乎毫无抵抗之力。
如果是中途被接管,那前期的功劳和斩获,是谁的算谁的,倒也不怕,但这个案子是不需要侦办就直接有一份功劳可以入手的,对方只要一接办,这份功劳县里是不可能捞到的。
于是就争执不下。
刚刚才在衙门里接受了方骏的一番“科普”,周昂当然明白,别管你县大县小,也别管你的侦破能力是强是弱,在抓捕和击杀妖怪这一块儿上,大家其实都只能是被动的,只能等妖怪们自己做事不慎自投罗网。
主动的去寻觅和搜捕,很多时候都会像翎州县祝衙门当初搜捕另外一只狐妖那样,辛苦半月,各种排查,却毫无所得,最后还是靠着从一个皮货铺子的老板那里,搞到了狐妖的尸首。
那可想而知,整个五月份还一无所获的翎州县祝衙门,目前是很需要这只狐妖尸首的,就算对方是郡里,只要不是郡祝亲自来个泰山压顶,高靖都要豁出去跟对方争一争。
因为这代表着县祝衙门的核心利益——功劳与考核。
然而这一切,周昂其实都不感兴趣。
在角落里听杜仪把事情前后经过讲了一遍,他很快就回去,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那只死去多时的狐狸。
太阳已近落山,但屋子里早早的就已经点起了大蜡烛,还是很明亮的。
周昂最终还是选择走进去。
屋子里有县祝衙门一方的人,以高靖为首,也有郡祝衙门一方的人,以一位气质威严的中年人为首——目前气氛是僵住的,有点尴尬。
但周昂不管他们,他直奔狐妖的尸体而去。
兴许是看到外头的人都没有拦他,此刻房间内的人就算不认识的,也没有要拦住周昂的意思——现在屋子里争论的焦点,早就已经不是案件本身了。
一旦发生特殊事件,以案件发生地的直管衙门负责,这是绝对站得住脚的。县祝衙门这边,说的是国法。
一旦郡里认为该案件影响太大,或县级的县祝衙门侦办不力,或涉及到的层次太高,已经是县级衙门力有不逮,则随时可以接管案件。
这也是国法。
所以争论是不可能有一个让双方都心服口服的结果的,只能比官大官小。
所以,一个郡里一个县里,级别平行的司社和县祝,是争不出来结果的,但偏偏大家又都不舍得让出去这只狐狸的尸首,而且也不好因为这个打起来……
周昂俯下身子,仔细查看。
这当然是他见过的第二只狐妖的尸首了。
在门口看的时候吓一跳,但实话说,走近了看,能清楚地知道虽然两只狐妖都是毛色斑驳,且相近,但肯定不是同一只的。
只是,这件事里里外外都透着诡异的气息啊!
死者这个男性,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岁上下,相貌清秀,目前的身份已经确认,据说正在通知他的亲人和同学过来认尸。
他们应该是要私奔的样子,因为在他们的行李内搜检出了不少财物,光银子就有两大锭,这笔钱,够他们换个地方租个小院子,重新开始人生了。
如果死的只是他,那么推测有多种,但都可以找到相关的指向性,都是不难分析的,唯独现在一人一狐抱着死在一块儿了,反倒不好猜。
杀人者的杀人动机,有九成的可能是来自狐妖。
因为就算是书生得罪了人要跑路,得罪的大概率也只会是普通人,那么对方派来的杀手,也没可能轻易杀死一位九品狐妖。
更何况,直到有人误推门,才有人发现房内的人已经死了,这说明此前根本没有什么打斗的声音传出去,而房间内的摆设也很整齐,不像是经历过打斗的样子——杀人者得手很容易,而且很可能在动手之前,在这房间里布下了相关的禁制,使房间内发生的动静根本就传不出去。
那么,杀人者是修行者里的高手,还是另外一只厉害的妖?
如果是前者,按照方骏的说法,一切妖怪的尸体都是有价格的,是可以在黑市里交易的。那么,杀人者把狐妖的尸体带走,不但可以换一笔钱,而且还可以把这件事变成单纯的普通人被杀,避免了县祝衙门等官方修行者势力的涉入,不是更好吗?不是更加有利于隐藏他在这件事情里的踪迹吗?
如果是后者……妖妖相杀?
这并非不可能。
按照郑师叔所说,世间妖怪,除天妖已经有了传承之外,其它的都是因为机缘巧合之下被灵气“感染”所导致的变异而来。
所以,一来他们的身体被剧烈改变,有了灵智,但灵智的发育成长,却往往跟不上身体能力的进步,因而越是低级的妖怪,越是容易性格暴躁、不知收敛。二来,妖的心理源自本性,而在大自然里依靠丛林规则长大的它们,往往生性狡诈,偏偏他们成了妖之后又没有传承,没有亲人,因为过去的亲人还依然只是兽类而已,早已无法沟通,所以更加容易形成做事莽撞,兽性不褪。
那么,内讧?
再不然,有人故意杀死一只狐妖,且故意留下尸体,意图向什么人示威?
嗯,想多了……
周昂上辈子也不是什么侦探小说爱好者,这个时候纯粹只是因为死掉的这只狐妖跟自己的老相识有点像,所以下意识地想要观察分析一下罢了。
其实也看不出什么来。
这屋子里多的是侦破高手,要有什么线索,早该找出来了。
想到这里,他在心里缓缓地叹了口气,就要站起身来,但下一刻,视线滑过那男子的尸首,他忽然留意到了一抹亮色一闪而过。
是反光!
愣了一下,周昂还没起身就又蹲回去,拧着身子,发现了那道反光的来源。
这年头没有什么手套,但也没有指纹鉴定技术,周昂放心却又小心地捏住那书生的衣袖,轻轻拎起——他胳膊底下藏着一只式样普通的银簪。
周昂看得眼皮跳了一下。
恰在这个时候,外面有人道:“画像来了!”
周昂又认真地看了一眼那根银簪,深吸一口气,缓缓地站起身来。
………………………………
第七十四章 闪现
与此近乎完全相同的银簪,周昂见过一支。
且印象相当深刻。
但当时他没当回事,事实上观察过之后,他没有发现那银簪上有什么独特的地方,于是急于消灭痕迹,所以以一个并不算高的价格,把那支银簪卖掉了。
今天的这支,也应该只是一根很普通的发簪。
但是,那支簪子,曾经属于一只狐妖,现在的这支簪子,也属于一只狐妖,周昂要是心里没有点联想才叫怪了!
起身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已经同时转开了诸多念头。
也就是说,它们是一伙儿的?
自己杀死的那只狐妖,在这翎州城里,还真的是有同伴的?
这种事儿不用多,出现了一个,就会让人猜想应该还有第二个,乃至第三个。
说不定……是一窝?
他下意识地感觉有些头皮发麻。
但就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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