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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公子-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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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嘉接连不断的壮举,已经将秦国彻底得罪,无论秦王还是吕不韦,此时想必都对赵嘉恨之入骨。

    赵国畏惧秦国可能出现的报复,又不愿将这块地拱手还给秦国,只能出此下策,将整块申岐之地都封给赵嘉。

    赵嘉能守住这块封地,赵国自然可以高枕无忧。

    纵然赵嘉最终未能守住这块地,赵国也有足够的借口与空间,继续与秦国周旋。

    “公子可曾想过,若秦国起兵夺地,又当如何?”

    范增脸色无比凝重。

    李斯亦是说道:“如今申岐之地只有两万骑兵,这两万骑兵虽都乃精锐部队,却也难以挡住秦国大军。”

    “更何况,申岐之地以前为秦地,百姓服从秦国管教多年,短时间内恐怕难以归心。”

    “秦若起兵夺地,赵王未必会倾力来援,那时有境内百姓作为秦军内应,想要守住的可能性微乎极微啊!”

    “哒,哒,哒!”

    赵嘉跪坐案前,右手手指无意识敲打着桌面,脸上的凝重之色却是逐渐消退。

    他知道,自己麾下没有人是傻子,都能看出荣耀背后的凶险。

    假如就连自己,此时都对秦国畏惧不已,日后秦国真的举兵来犯,麾下文武势必没有信心能与秦国一战。

    故此,哪怕赵嘉心中亦是忧虑,脸上却开始逐渐露出了笑容。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秦军不来则已,若真敢过来夺申岐之地,吾自有良策能够却敌,诸位莫要忧虑。”

    “本公子被封为平岐君,乃天大喜事,传我命令,以吾私人府库钱粮犒赏三军,并且以后申岐之地境内士卒军饷翻倍!”

    “不仅如此,本公子还准备在申岐之地各个城内,都要修建一个天香楼,只要是军伍中人前来饮酒、用膳,所需费用全部减半!”

    诸将校闻言,心中忧虑稍减,继而各个面露喜色。

    赵嘉的富庶,赵人皆知,众将校毫不怀疑其犒赏三军的真实性。

    至于天香楼内烈酒以及美食,以前几乎都是达官贵人独享,寻常人也根本吃不起。

    可是如今。

    赵嘉准备在申岐之地每座城内都修建天香楼,并且对待军伍之人尽皆半价。

    那也就意味着,以后所有军中之人,都有机会去天香楼中消费了。

    莫以为这只是一件小事。

    对于普通人而言,前去天香楼消费,就好像后世工薪阶层的苦逼打工仔,能够在五星级总统套房住上一晚那般,足够自己吹嘘一辈子了。

    这个时代娱乐设施本就很少,能够去天香楼吃到世界上最可口的食物,喝到世界上最烈的美酒,对于普通士卒而言,绝对是个天大诱惑。
………………………………

第九十二章 什么名字

    “踏踏踏!”

    广袤军营内,旌旗招展,战马奔腾。

    赵嘉身着甲胄,带领麾下骑兵在校场上驰骋,骑兵们左右开弓,几乎每箭都能射中靶心,准确度十分惊人。

    “吁!”

    又一轮骑射训练完毕,赵嘉勒住缰绳,跟在其身后的那些骑兵,此时也都纷纷止步。

    “公子,自从有了马镫与马鞍以后,骑兵续航能力大大增加,无论射箭还是冲锋,都比以前轻松了许多。”

    司马尚擦掉脸上的汗水,眼中露出兴奋之色。

    两年前,赵嘉就已经设计出了马镫、马鞍与马蹄铁,并且命人秘密打造。

    只是这三样东西构造并不复杂,很容易被其余各国仿造。

    若单论骑兵作战能力,胡服骑射以后的赵国,自然冠绝其余列国,甚至强悍善战的秦军,都不能与赵国精骑相抗衡。

    如果秦国得到了马镫、马鞍、马蹄铁模型,就能很快组建出属于自己的骑兵,那样反而对赵国非常不利。

    这也是为什么,赵嘉来到这个时代如此多年,始终没有造出这马上三宝了。

    可是如今,赵嘉有了强烈的危机感,若继续将这些东西雪藏,很可能度不过接下来的难关。

    赵嘉思虑许久,终于决定让这三样东西登上历史的舞台。

    果不其然,马镫、马鞍的出现,让本就善于骑射的赵国骑兵,变得如虎添翼,拥有更持续的奔袭能力。

    在此之前,赵人虽然善于骑射,由于没有马镫与马鞍,骑马很多时候都需要靠双腿用力来夹紧马腹,时间久了双腿内侧皮肉就容易磨破。

    稍有不慎,骑士都可能会从战马上掉落下来。

    就算骑士状态完好,在没有马镫的情况下,冲锋之时冲击力仍旧不够。

    战马没有戴上马蹄铁,在复杂地形冲锋过程中,马蹄很容易扭伤,对于骑兵地形适应能力有了很大制约。

    马蹄铁的出现,能够让骑兵适应许多种地形,冲锋过程中,马蹄也不再那么容易受伤了,能够让骑兵拥有更持久的奔袭能力。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此时赵嘉麾下全副武装的两万骑兵,才是中国历史中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支精锐骑兵。

    “马镫、马鞍、马蹄铁的出现,势必会改变各国日后的战争方式。”

    赵嘉看着那射在靶子上的箭矢,内心忽然变得有些振奋。

    这个时代,没有谁比赵嘉更明白,拥有了马上三宝的骑兵,究竟有多么可怕。

    很多时候,两万精锐骑兵,甚至有可能左右一场大型战争的胜负。

    蒙元时期对于骑兵战术的运用,更是将骑兵推上了冷兵器时代,兵种的巅峰时期。

    “我将用这两万骑兵,书写历史!”

    赵嘉抬头仰望天空,看着那刺眼的太阳,嘴角翘起了些许弧度。

    “公子,范先生回来了!”

    就在此时,边城忽然纵马而来,脸上带着惊喜之色。

    “土军城可是已经修筑完毕?”

    赵嘉闻言大喜,急忙出言询问。

    边城急忙答道:“有公子不遗余力支持,范先生征召大量人力物力,经过半年时间修筑,终于将土军城修筑的宛若铜墙铁壁。”

    “纵然秦国发兵二十万,想要攻下土军城也并不容易!”

    土军城,位于都邑中阳以及浦子正中间。

    那个位置,有座海拔高达一千六百米的大山,唤做通天山。

    土军城,正是依据通天山地势,修建而成的一座天然险峻要塞,算得上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到了东汉时期,通天山属于并州以及司隶的交界处,乃关中北方之门户,战略位置极其重要。

    赵嘉耗费半年时间,花费了无数人力物力,终于让这座要塞提前面世。

    “赵辨何在!”

    欣喜过后,赵嘉忽然厉声喝道。

    赵辨闻言急忙上前,回答道:“末将在!”

    赵嘉盯着赵辨,神情无比严肃,喝道:“吾给汝两千精壮,依据通天山地势,若是日后秦军来犯,汝能否守住土军要塞?”

    赵辨昂首挺胸,喝道:“若不能守住,提头来见!”

    赵嘉却是喝道:“我不要汝之头颅,只要汝能守住土军!”

    “末将誓死守住土军!”

    “那么,你就从军营中征调两千精锐,提前奔赴土军城,从此以后就驻扎在那里。”

    “若能挡住来犯秦军,功劳必不少你!”

    “谨诺!”

    目送赵辨离去以后,赵嘉这才略微松了口气。

    自从得到申岐之地作为封地以后,赵嘉可谓是日夜难寐,总是忧心秦军来犯。

    如今土军要塞修筑完毕,申岐之地南部就能可保无虞,赵嘉这才略微有些放松。

    “先生,平周那边还没修筑完毕吗?”

    李斯急忙上前,答道:“苏默校尉虽然也将平周城墙加固,奈何钱粮、人力供应不足,导致平周要塞进度缓慢,至今尚未修筑完毕。”

    赵嘉闻言,忍不住揉了揉眉心。

    这些年来,赵嘉利用天香楼以及纸张,不知道赚了多少钱。

    可惜的是,赵嘉花销也很大。

    他养了许多匠人以及门客,研究各种东西,购买粮草、打造武器、盔甲、马镫、马蹄铁,甚至是养活麾下军队等等,各种开支都非常大。

    特别是土军要塞的修筑,更是消耗了极大人力、物力。

    仅仅半年时间,就将赵嘉多年来积累的财富,全部消耗殆尽。

    直到此时,赵嘉才感觉到手头捉襟见肘。

    “申岐之地尚且处于建设中,无论为了安抚百姓,还是为了长远发展,如都如要一个过程,想要通过封邑自给自足,恐怕还要等到两三年以后。”

    赵嘉皱眉苦思,却再也没心思在校场逗留,令司马尚自行操练军队,自己却是返回了家中。

    “郎君,你回来了。”

    赵嘉刚刚进门,就看到喻竹正扶着挺起大肚子的芈芙,脸上愁容瞬间消散,眼中难得露出了些许温柔。

    当初,赵嘉不遗余力追求芈芙,的确带着很强目的性。

    等到两人真正成为夫妻以后,赵嘉却开始逐渐忘记自己的初衷,反而开始与芈芙二人非常恩爱。

    曾经任性、爱幻想的芈芙,此时也变得越来越懂事,丝毫没有了当初的那些小毛病。

    “芙儿。”

    赵嘉轻唤一声,上前扶住芈芙,两人相互搀扶着坐在了大青石上。

    “郎君,你说我们的孩子,以后生出来叫什么名字好呢?”

    芈芙轻轻抚摸着腹部,看着被晒黑许多的赵嘉,脸上露出了母性的光辉。
………………………………

第九十三章 畏惧啊

    初夏之际,北方天气还不那么燥热。

    庭院幽静,三人坐在枝叶茂盛的大树下面,听着虫鸣鸟叫声,似乎连烦恼也消散了许多。

    “还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名字就先搁置着,等以后再取吧。”

    赵嘉轻轻抚摸着芈芙那鼓起来的腹部,大眼睛明亮而有神,其中掺杂着些许期待之色。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赵嘉都没有过属于自己的孩子。

    来到这个乱世,看到无数人死于战场之上,赵嘉越加明白生命的脆弱与宝贵。

    孩子,是自己生命的延续。

    假如自己在这个时代忽然出现意外去世,却没有留下血脉传承的话,将会是无比遗憾之事。

    故此,赵嘉对于芈芙怀上的这个孩子,也抱有很大期待。

    独处的时光,温馨而又短暂。

    赵嘉刚刚陪伴妻子吃完午饭,就不得不再次投入繁杂的工作中,继续着每日忙得不可开交的工作。

    每到这个时候,赵嘉就感觉有种深深的疲倦与厌恶,偶尔甚至会向往起平凡而简单的生活。

    无丝竹之乱耳,无安牍之劳形。

    那样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赵嘉或许永远都不能得到。

    “昭余祁附近田地不得荒芜,要让当地官吏督促百姓勤劳耕种,税收也不许太过苛刻。”

    昭余祁附近那些沃土,可谓是申岐之地最大的产粮地。

    再加上那里又位于申岐之地最东部,只要申岐之地不被秦国完全夺去,那块粮仓就不会受到威胁。

    至于与之相邻的韩国,应付秦国尚且自顾不暇,又哪里敢主动进犯赵国?

    “如今钱粮紧缺,还要留下足够预备钱粮,应付秦国可能来的进攻,平周要塞可暂缓修筑,只是那里需部署重兵。”

    “令司马尚统兵五千驻守平周,不得放任何秦人进入平周境内。”

    赵嘉有条不紊的处理着各种政务,显然有些得心应手。

    就在此时,李斯忽然大步走了进来,脸色极其凝重。

    “公子,秦国境内天香楼都被查封,许多充当探子的天香楼伙计,也全部被秦国扣押!”

    赵嘉骤然得知这个消息,猛然站了起来,瞳孔也急速放大。

    “秦国,这么快就准备出兵了吗?”

    天香楼内酒菜,的确受到各国勋贵追捧,然而秦国以战立国,国内贵族对于功勋的渴望,要远远大于享受。

    若是在其余各国,由于达官贵人们经常光顾天香楼,就连王室想要将其取缔,也并不是那么容易。

    唯有秦国,只要是秦王室下达的命令,几乎都能得到非常贯彻的实施。

    秦国如此做,目的就是为了摧毁赵嘉耳目。

    李斯脸色凝重的说道:“虽然秦国动作迅速而猛烈,然天香楼早就有所防备,纵然有许多人被秦国捉拿,仍旧有不少人侥幸逃脱。”

    “他们传来消息,说秦王以蒙骜为帅,令其统帅十万秦国锐士,不惜一切代价夺回申岐之地!”

    “十万秦军锐士?”

    赵嘉听到这个数目,反而是皱起了眉头,眼中露出了深深的疑惑之色。

    以秦国强大的国力,哪怕半年前折损兵马数万,仍旧能够轻易出动二十万大军。

    申岐之地易守难攻,赵嘉有些想不明白,秦国为何只派遣了区区十万大军,就准备夺回这块膏腴之地。

    要知道,秦国兵犯申岐之地,无论是赵国本身,还是已经占据秦国领地的楚、魏、韩三国,都不可能坐视不理。

    纵然楚、魏、韩三国不发兵救援,以赵国如今国力,只要倾力来救,未尝不能击溃这十万秦军。

    “不错,正是十万秦国锐士!”

    李斯脸上却没有丝毫轻松之色,反而无比凝重。

    “先生有话直说。”

    赵嘉知道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当即直言不讳的出言询问。

    “秦国虽只出动十万大军,申岐之地却可能得不到楚、魏、韩三国,甚至是赵国的救援。”

    “也就是说,面对蒙骜所率领的十万秦国锐士,我们只能依靠自己。”

    赵嘉闻言脸色大变,喝道:“此言何意?”

    秦国锐士战斗力强悍,又有名将蒙骜统帅,若是挥兵攻打韩国,甚至能让韩国上下惶恐不安。

    更不用说,申岐之地只有数百里范围,且由于位于北方,城池比较稀少,人口也并不众多。

    最为重要的是,赵嘉占据申岐之地只有半年时间。

    申岐之地内百姓,以前都习惯了秦国的统治,如今虽然勉强承认赵嘉的合法地位,心中却也并不见得会这么想。

    得不到申岐之地百姓的支持,赵嘉想要仅仅凭借手中两万骑兵,以及新征召的万余士卒,就挡住十万秦国锐士,并不容易。

    李斯深吸口气,道:“根据探子来报,秦国虽只出动十万大军,却已经开始全国动员。”

    “秦王决心夺下申岐之地,又担心诸国再次合纵,故此派遣使者威胁赵王、楚王、魏王、韩王。”

    “秦国声称,申岐之地本就为秦国国土,公子为一己私利出兵抢夺,为天下人所不齿。”

    “如今秦国出兵夺地,占据大义。”

    “若赵、楚、魏、韩四国不出兵相救,那么秦国只会出动十万大军,若此十万大军攻不下申岐之地,秦国从此绝不再言夺地之事,甚至愿意承认这块地归公子所有。”

    “若赵、楚、魏、韩四国出兵相救,秦国将不惜任何代价,哪怕发动举国之战,也要夺下申岐之地。”

    赵嘉听到这里,脸色已经变得十分难看。

    秦国使者此时虽然还没抵达各国,只是赵嘉已经能够预料,赵、楚、魏、韩四国面对无比强势的秦国,未必会为了申岐之地,敢于与秦国决一死战。

    最大的可能,就是四国口头表示支持,坐看秦军攻打申岐之地。

    此战不同于秦国攻打某国,并且夺取了数百里地。

    秦国若那么做,会让各国感到深深的威胁,哪怕不愿与秦国为地,最终也会不惜代价合纵伐秦。

    然而对各国而言,申岐之地本就是秦地,纵然再次被秦国夺去,对于自己也没有太大损失。

    在各国看来,他们犯不着为了这块地,就与秦国彻底撕破脸皮。

    “说到底,还是畏惧啊!”
………………………………

第九十四章 秦军犯申岐

    七月,骄阳似火,天气酷热。

    平周城头,苏默都尉按剑而立,眺望着远方的山峦,脸色无比凝重。

    “踏踏踏!”

    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斥候风尘仆仆而来,眼中带着些许惶恐之色。

    “启禀都尉,蒙骜麾下大军,已经距离平周不足二十里!”

    苏默看着疲惫的斥候,详细询问情报过后,当即示意对方退下。

    “终于还是来了么?”

    “只是没想到,蒙骜居然不主攻土军要塞,反而绕道数百里前来攻打平周。”

    苏默,出身大家族,自幼习文学武,喜读兵书。

    当初在反击燕国侵略的战争中,苏默毅然投军,起初并无太出彩之处。

    只是积累经验过后,苏默便崭露头角,将所学兵法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继而开始厚积薄发。

    去岁苏默跟随赵嘉攻打申岐之地的时候,表现极其出色。

    再加上苏默出身不凡,在朝中也颇有权势,赵嘉也就顺势拉拢苏默,令其担任都尉之职,并且将平周要塞交给苏默驻守。

    面对赵嘉的器重与信任,苏默亦是尽心竭力。

    只不过,如今蒙骜统帅十万精锐秦军来犯,从未独自统帅过大军作战的苏默,多少还是有些紧张。

    “召回所有城外士卒,紧闭城门,准备作战!”

    苏默深吸口气,勉强平复住了心中的紧张之情,对着身旁传令兵吩咐道。

    继而,苏默又转头看向齐轩,问道:“城中百姓是否已经全部驱逐?”

    齐轩,乃是赵迁当初在邯郸城内的狐朋狗友,当年还跟随赵迁想要羞辱赵嘉,却被当街打脸。

    经由那件事以后,齐轩也变得成熟了许多。

    后来燕国倾力来犯,齐轩这位纨绔子弟居然也毅然投军,刚好被分在了赵嘉麾下。

    战场上的友谊,总是能够让人铭记。

    瘸腿老卒的教导与拼死相助,也让齐轩开始逐渐蜕变,不再是那个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而是一位铁血杀伐的军中悍将。

    反击燕国之战获胜以后,齐轩并没有选择解甲归田,反而留在了军中,并且因功升职。

    及至赵嘉攻下申岐之地,齐轩也跟了过来。

    赵嘉自然不会记当日邯郸城之仇,反而对齐轩这个曾经的小胖子,有着非常浓烈的好感。

    是以,齐轩就被赵嘉任命为平周副将,相助苏默守城。

    如今的齐轩,身上那些本来多余的肥肉,已经消失不见,身材反而变得异常匀称,那因晒太阳过多而变得黝黑的皮肤,也让齐轩看起来更有男人味。

    “城中百姓已经被完全驱逐出去。”

    齐轩闻言,急忙上前回答。

    此时的齐轩,知道了军令如山,知道了军中尊卑有别,再也不是曾经那个纨绔子弟了。

    只不过,齐轩脸上却带着犹豫之色。

    “怎么了?”

    苏默看到了齐轩脸上表情,皱着眉头询问。

    齐轩犹豫半晌,终究还是咬牙道:“公子曾经说过,要善待申岐之地百姓,唯有如此,才能让他们有归属感。”

    “属下不知,都尉为何要将城中百姓尽皆迁移出城,甚至对于那些不愿迁走之人,居然强行驱逐到城外。”

    “如此做,难道不会让这些百姓心怀怨念?”

    “更何况,发动百姓帮忙守城,也能极大缓解将士们守城压力,将他们尽皆赶到城外,岂不是在削弱自己?”

    苏默深深看了齐轩一眼,解释道:“平周以前归秦国所有,这里百姓大多对秦国有很深归属感。”

    “若任由这些百姓留在城中,待蒙骜领兵攻城之际,假如有百姓从中作乱,又当如何是好?”

    看着齐轩欲言又止,苏默直接出言打断道:“任何事情都要预先防备,纵然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微乎极微,也要未雨绸缪。”

    “毕竟,平周能否守住,关乎着整个申岐之地的生死,哪怕让那些被赶出成的百姓记恨与我,也绝不容许发生丝毫意外。”

    齐轩听到这里,先是沉默半晌,而后对着苏默郑重一拜。

    城外,十万秦军人山人海。

    蒙骜立于战车之上,看着远处巍然耸立的高山与城池,脸上没有丝毫放松之色。

    如今的蒙骜,正值花甲之年,几乎快要到了古来稀之龄。

    这等年龄的蒙骜,本来不太适合南征北战,只是年迈的蒙骜,仍旧拥有雄心壮志。

    再加上自白起死后,秦国优秀将领有些入不敷出,蒙骜历仕秦昭襄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三朝,官至上卿,其影响力甚至超过秦相吕不韦。

    是以,如今关乎秦国命运的大战,几乎都由这位老将亲自出马。

    在蒙骜身旁,还有位四十多岁,长相与其有六分相似的男子,正持剑眺望远方。

    “父亲,平周依山傍水,易守难攻,再加上赵军早有准备,想要强攻下来,恐怕会损失不少士卒啊。”

    此人唤作蒙武,乃蒙骜之子。

    历史上,蒙骜曾经两次跟随王翦攻打楚国,初战杀楚国名将项燕,二战虏楚王负刍,灭亡楚国。

    虽说那两次战争,都以王翦为主,蒙武却也出了不少力。

    “若能强攻拿下平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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