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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精鹰-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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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不减,而且愈加升温。
可是,在白志强的内心深处,仍还存在着一个无法抹去的阴影。所以,林艳对他越是奋不顾身的投入,深切痴心的爱,他内心的那个阴影越加浓重,他的内心越加痛苦。他真想把自己的心剥开,把那个附在心中的阴影撕碎。可是,他不得不承认,那样根本办不到。他曾天真的想,这个世界上,如果只有他和林艳两个人该多好,多美妙。那样,林艳不知道他的丑事,没人告诉她,也就是由于阴影带来的畏惧和顾及也就不存在了,他就可以瞒天过海般的享受两人世界的幸福生活了。
面对现实,他不得不承认,那只是自己天真的幻想。为了他和林艳双人的幸福,白志强有时百般无奈地罪恶想到。如果把林艳的父亲和李子孝杀掉,他的那段罪恶的丑事就如同沉下海底一样无人知晓了。那样的话,自己就可以光光彩彩,大大方方,理当气壮地把林艳娶过来。他们就可以逍遥自在地过着幸福的夫妻生活。到那时,他白志强无论在谁的面前,都可以伸出大拇指,谁也不夸,谁也不怕。他也不会象现在这样,不敢去这儿,不敢去那儿,更不敢去知子营中学找林艳去。生怕叫那个李子孝撞见了,抓着自己脖领气汹汹地质问自己,更有甚者,他也许能把自己送到派出所,每每想到这些,他都感到畏惧,他时时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奈,最没有自由,最不幸的人。
每每想到这些,白志强着实为自己这个残酷的大逆不道感到羞耻,感到畏惧。假若离开林艳,不理林艳,最后不能得到林艳,那只是一个思想感情问题,婚姻问题,如果不控制自己,随心所欲,钻牛角尖儿的胡来,一时暴虐而成终身大恨,把他们俩人杀了,那就要长年坐牢,最终会以身抵命。
想到这儿,他禁不住为之一震,浑身打了个冷战,忍一忍吧,千万不可以头脑发胀胡思乱想。
可是,面对林艳对他痴情的爱,热烈的表态,他虽然有时感到醉若飘然。但在内心的深处,却常常拱起一个带刺的球,而且,林艳对他情意绵绵,他心中的这个带刺的球就滚得快,他的心越痛。在这个醉与痛,甜与苦的折磨下,他禁不住天真的这样想,与其与林艳这样逢场作戏,真不如离她越远越好。
恰巧就在这时,农村的冬季征兵开始了,白志强毅然报了名,并如愿以偿当了兵。离开了林艳,飞到了祖国的南疆。
白志强当兵这几年,林艳没少给他写信。虽然,他给她的回信少得多,可林艳却很理解白志强,他训练,站岗又学习,身子累,时间紧,再者说,她知道白志强的文化底儿,数学还可以,语文简直是稀松二五眼了。尤其是写文章,白志强曾开玩笑地嘲她说:“写文章对我来说,简直比红军爬雪山过草地还难!”所以,林艳有时一连写了好几封充满激情的信,白志强才给她回了一封。林艳每一封信一气呵成的写了四五页,可他却巴巴结结写了一页。这,林艳已经很知足了,她情意绵绵发出的鸿雁有了回音。
林艳得知白志强当兵复原回来了,可她却故意没有马上给他打电话。她在有意的冷冷白志强,试试白志强。其实,林艳的心里却鼓鼓捣捣的矛盾的很。她怕白志强看不起她,又怕白志强挑她,她怕白志强嫌她,更怕白志强怨她,误会她。她最怕的还是,有的姑娘捷足先登。虽然现在当兵的不像前些年那样抢手,可林艳觉得白志强这个当兵的和其他当兵的不一样。尤其是白志强穿上军装后,那俊气的脸庞和他那笑眯眯的眼神儿,甭说看到,就是林艳想起来,心里也“嘣嘣”乱跳。
她憋着劲儿苦苦等了两天,这两天她觉得是她有史以来最难熬,最担心,最充满渴望的两天。
这天下午放学后,林艳着急梳洗打扮了一番,脑后的辫子系紧了,总觉得紧巴巴的,秃模秃样跟猴子一样,别扭死了!不行!系的松一点儿,勉强的把头发拢在一起就可以了,摇晃了几下头发,总觉得象有一个小包袱在脑后摇来晃去,不怎么得劲儿。照着镜子一看,样子显得邋遢。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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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0二章 她在注意他
索性不系了!来个披肩发,更不行!头发不长也不多,稀稀落落的,难看死了,还不叫人笑掉大牙。追什么时髦,感什么时兴,浪漫什么。
最后,她还是象往常一样,不加思索,不要摸要样地,把头发在脑后拢在一起,套一个猴皮筋,随随便便,平平常常,顺其自然好了,这可能就是她的一贯做法。当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矛盾冲突很厉害的时候,她只采用顺其自然这句话为自己开脱。她觉得这句话,这个做法既不伤害任何一个,又不阻挡自己前进。
来到白志强家时,林艳觉得好象到了自己家一样,显得特别的亲,真好像她林艳早已是白志强家里的一成员似的。她干起活来简直比在自己家还勤快。在自己家时,家里来了客人,她总是憋在小屋里,直到母亲喊她出来见客人,给人家倒倒水时,她才假模假样地从屋里笑嘻嘻走出来。向客人问候一句,给客人倒上水,做不到3分钟,便又朝自己小屋溜之大吉。
今天,她仿佛换了个人,站在桌旁总是手不离茶壶,一次又一次,不断地给客人们倒水。同客人说话时,小白脸的中间红润润,两眼笑盈盈,闪烁着欢喜的神采。说起话来响灵灵,脆生生,那好听,那亲热劲儿,客人们听了,都用赞赏的目光看她。
今天,白志强所请的客人不是他的战友就是他的同学。当然,也有人少和林艳认识的同事和同学。这些同事和同学见林艳今天表现得这等出色。有的人就眨巴着眼睛朝林艳嚷道:“林艳,今天白哥请我们来,是不是要给你办喜事呀?看你今天高兴地简直像一个新媳妇!”
听到这话,林艳的脸一下红透了。她倒不觉得难为情,仿佛听到这句话心里更痛快了。她举着茶壶走到那同学面前笑着大声嚷道:“黄帅,今天你该吃,吃!该喝,喝!少给我耍贫嘴,听见没有!臭黄帅,喝!”说着朝黄帅前边的杯子里猛地满满倒了一杯水。黄帅傻呵呵笑着望着林艳不言语了。人们有的瞧着黄帅笑,也有的仍不甘心地直着脖子质问林艳:“唉,林艳,黄帅刚才说的是不是那么回事呀?”林艳诡秘地望了这个同学一眼,嬉笑着小声说:“天不知,地不知,你不知,我不知,只有白志强一人知道,我无可奉告。”人们笑着嚷着摇晃着脑袋找白志强。
老同学,老战友一起做在酒桌上,几杯热酒下肚,便把他们的慷慨激昂之情燃起来了。感情厚,喝个够!感情深一口闷!我们还能坐在一个教室里上课吗?他妈的!当时整天上课不觉得怎么好,可过了十年八年现在一想,还他妈的真挺想往的。那时多好多美呀!时间好比河流水,只能流去不能流回。我们只能像今天这样坐在一起回忆回忆那美好时光解解馋啦!“白哥是个好样的,最知道咱们的心里,把咱们聚集在一起,热闹热闹!美一美!来,咱们都举起杯,来个一醉方休!”
“嘟嘟嘟,嘟嘟嘟”突然,白志强兜里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没有理它,扔撅着瓶子给人倒酒。倒满酒后,他拿出手机看着显示屏,赶忙走出客厅,又向外走了七八米才停了下来。林艳一直不安地瞄着他。
只见他一边说,一边笑的样子很潇洒,很自然,显得很幽默很神气很兴奋。他在和谁打电话?说得这么开心,这么快活。林艳心里一下起了不小的涟漪。她低头看了看手表,白志强和那个人说了五六分钟了,他还在那里没完没了地说,你请人家来,你只顾自己打电话,把那些老同学老战友凉在那儿,像话吗?有什么事说上几句不就得了吗?还这么费口舌耍贫嘴。真不懂事!到底在和什么人打电话?说起来没完没了地还那么吸引他?林艳满眼狐疑地望着白志强。
“志强!什么事说起来没完没了的?该你喝酒了!”黄帅在屋里高声嚷着白志强。只见白志强一边朝这边打着手势,一边嘴对着手机嘻嘻哈哈说个没完。白志强朝这边走过来了。“一定,一定。待会见。”最后这句话,他说的特别响。
那天晚上,酒桌上的火爆劲儿仿佛是虎头蛇尾,做东道主的白志强在别人给倒酒的时候,借故说待会儿有事儿,不能多喝了的时候,其他人见此情景那种争斗逞强的劲头一下也偃旗息鼓。也想凑凑热闹的林艳举着酒瓶倒了一圈儿也没倒下半瓶。她有些莫名其妙的望着白志强。白志强仿佛没事一样望着大伙笑着说:“哥们,别拉怂套,喝呀!”说着他把酒杯举了起来!“怎么样?各位,咱先干为敬!”见他这个架势,人们都明白了他的意思,便端起了酒杯站了起来,只见白志强高声嚷道:“为了我们各位哥们未来的幸福,干杯!”随着“砰,砰,砰”一阵清脆的碰杯声。各人把个人的酒仰脖儿净。
“林艳,拿主食来!”不知谁在桌边嚷了一句,其他人边都响应着朝她要主食。林艳不知所措地望着白志强,白志强默默点着头。林艳只好极不情愿地把馒头捡了上去。她心里暗暗埋怨白志强,为什么不让大伙多喝会儿。好容易凑在一起了,还不喝个痛快,怎么能有人一嚷吃饽饽就吃饽饽了,也不拦一下。
林艳知道,白志强平常是个热情好客的人。要不怎么他复原了,今天还把老同学老战友请到家里来,乐呵呵吃喝一顿。可不知怎的,后来他对这些老同学老战友变得冷漠起来。直到人们都吃完饭,有人起身要走的时候,他也没怎么深留。莫非他的这个冷漠态度跟刚才他接的电话有关。
正当林艳心里这么胡乱猜疑的时候,白志强兜里的手机又响了,只见他摸出手机看也没看一直走到院里,林艳也忍不住跟了出来。站在屋檐下,白志强好像发现林艳站在那里了,便有意似地向远处走去。一边走,一边“唉,唉”地说笑着。他走回来了,林艳看到他的脸还有些红,笑模样还没有退。见她在注意他,白志强便显得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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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0三章 问我干啥?你去问王喆去
林艳没有理白志强,转过身朝屋里走去。就在林艳走进屋还没有站定的时候,白志强径直走到她面前:“林艳,累吗?今天可忙你了。”
“没什么,不累。”当林艳听到白志强对自己说出这句关心爱护的话时,浑身仿佛在瑟瑟幸福地抖动。心骤时也快活地紧跳起来,脸热乎乎地现出了淡淡的红晕。她在充满醉意地望着白志强。
“你自己敢回家吗?要不,我送你回家。”
让我回家,林艳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惊愕地楞在那儿,她没有言语。好像真的没有听到刚才白志强对她说,要她回家的话。
“那几个臭小子都走了,天也不早了。你明天还得上课。”他是在让她回家,甚至在催她回家。
望着他还在笑,显得很冰冷的面孔,林艳的心仿佛一下被冻住了。她傻愣愣地望着他。
“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
“你想什么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林艳皱着眉头,带刺的眼睛死死望着白志强。“既然你发出了逐客令,我还有什么留恋的,我确实累了。我真的想回家。”说着,她转过身,踽踽朝外走去。
躺在床上,林艳几乎一夜没有睡,她甚至连眼也不曾合过。望着惨白的屋顶,她的心悲痛地颤抖着,一种被人欺骗,被人抛弃的感觉充斥着她。她无数次问自己,他为什么要我离开?她想到这一定与那个两个电话有关。她在猜想,那两个电话是什么人给他打的。她真的想不出,不是她想不出,是她不敢想,她不敢想象那个打电话的人可能是个女的,很可能还是个年轻的,漂亮的女的。打死她,她也不敢想象那个女的是白志强的女朋友。
当窗外露出淡淡白光时,她又一次说服自己,那个打电话的不是白志强的女朋友,白志强根本没有别的女朋友。白志强只有一个女朋友,那就是林艳我,我才是白志强唯一的,天经地义的,牢不可破的女朋友。
不过,从那天以后,虽然她时时想到白志强,可她却一次也没有给他打电话。不是她不想打,她是不敢打。她是怕,她是怕万一白志强说出那样的话,她是怕万一把自己心中的美好打碎。
那是白志强吗?不错,正是白志强。飘飘扬扬的头发,俊气的脸庞,帅气有力的身躯。不知是自己真的看的那么细,那么动人,还是自己想的那么细,那么动人。确实,从前面骑车掠过的就是白志强。看到白志强,林艳的心又“怦,怦,怦”紧跳了起来。可当她看到,白志强的身后还带着一个姑娘,一头发长长的白脸姑娘,那个姑娘还小鸟依人般搂住白志强的腰时,林艳的脑袋里仿佛骤然“哗啦”一声巨响。心中那个美丽的花盆一下落地摔的粉碎。
经过一段时间的痛苦,折磨,沉默后,林艳细细地将要破碎的心收拾起来。她不是没有理智,不能自我控制的人。这一天生的,能够理智的自我控制能力就是林艳的最大特点。而她的这一强硬特点,恰恰就是一名老师最应具备的特点。因为她具备了这一强于很多人的特点,所以,她这名英语老师一直相当出色。连续几年,无论与哪些出类拔萃的老师同头,她总是拿第一,第二都不曾有过。每每想到这些,她都感到自豪。可当人们夸她时,她总是大大咧咧地说:“只不过是瞎猫碰上死耗子。”此时,当她想到这些时,乱乱茫然灼痛的心慢慢得到了平静舒缓。
她常常有意识地长长地吸一口气,又慢慢地缓缓地吐出来。她有意识地把麻木苦涩眼睛投向窗外。不知怎的,刚才还显得死气沉沉灰暗而浑浊的校院,仿佛悄悄变得有些声气,有些色彩了。
遒然绿荫下,不知犹豫,不知疲倦的学生们,嚷着笑着,跑着跳着。突然,她惊奇地发现,从熙熙攘攘学生的夹缝中,一个仿佛是人群中骆驼一样的人,举着一束花朝这边走来。
他便是刚来学校不久的王喆老师,他是外地人,从祖国大西南四川来的师大生物本科生。林艳懂,大多从遥远外来北京的本科大学生,大都是朝着北京首都这个地方来的。这个学校教生物的,甭谈生物本科大学生,就是专科大学生也没有,有的老师初中生物还没学完,就要让他站在讲台上,给学生们讲生物。这就是工作需要。校长下决心要改变这个状况,所以一眼就盯上了这个四川的生物本科大学生王喆。
王喆手持鲜花走在校园里,这个令人刮目相看,眼前一亮的举动,不但引起了老师们的注目,更激起了学生们的兴趣。老实的学生追着跑着看王老师手里的花,有的好动的学生扬起手要掐要夺王喆手中的花。当然,王喆老师对这些学生毫不畏惧,更是毫不客气,看谁伸过来的一只小手,扬起手准而狠的拍下去,那个学生躲之不及,“啪”的一下被击中。“哎呦”一声,疼得尖嚷一声,臊得红了脸,捂着手退到一边,其他学生哄笑着,谁的手也不敢伸过来了。
在群目瞩望中,王喆手捧鲜花走下甬路,向东拐来,他显得很有自信,很有节奏的向前走着。走过语文老师的门口了,又走过数学老师的门口了,老师们禁不住互相打问着:“这家伙究竟要把花送到哪里去?”“问我干啥?你去问王喆去!”
走到英语老师办公室门口时,王喆的脚步停住了,门是敞开的,他缓步向办公室里走去。办公室里的英语老师们一下把眼光投向了他,年岁大的老师朝王喆笑着说:“王喆,是不是把这鲜花送给我,我女儿特喜欢真花。”王喆侧目看了她一下,淡淡地有些歉意的朝她说:“王老师,对不起,我这束花是准备送给林老师的。”闻听此言,老师们一下把目光投向了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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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0四章 你小子行动够快的,够招眼的,够现代的,够浪漫的
一束美丽鲜艳的花轻轻落在墨绿色的玻璃板上,落在林艳横放在玻璃板上丰腴而白皙的胳臂旁。林艳瞬间被这意外的举动和这漂亮的花惊住了,她有些激动,她的脸“唰”的一下红了起来。她有些莫名其妙,有些兴奋地朝站在那里发笑的王喆说:“王老师,这是什么意思?我可从来没朝你要过花呀!再说,你才来我们学校这么短的时间,你怎么就突然向我送花来了呢?我真有点不好意思,真有些莫名其妙,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等到林艳这一串连珠般的话说完之后,王喆带有歉意般地笑了:“林小妹,不,林老师,请你原谅我的唐突,原谅我的冒昧,按照西方人的习俗,向人送花是不需要事先向人通知的,所以我并不觉得我今天向您送花是多么的不合时宜。还有,送花是不需要向人严正说明什么理由的,您要向我问,我到底为什么要向你送花?我可以很真切而明确地告诉您,我送花的理由会在这束鲜花里面。因为您就像一朵美丽花,所以我就想送给您这束美丽的花,我觉得,只有您,才匹配这束美丽的花,放在您面前,便能够人花相映美!”
好一段美妙精彩的告白,王喆这一段娓娓动听的述说,一下惊住了办公室里的所有老师,他们都不得不停下了手中的工作,朝王喆看来。“不愧是大学本科生,说出话就是文邹邹有哲理。”“你不也是大学本科生吗?”“我哪大学本科,算什么?后来赶上的,抄来的,冒牌货,王喆才是真正的大学本科,不一样!”“嘘,听!”说着,这个老师朝那个老师指了指正在侃侃而谈的王喆,两人又默默把眼光投向了那边。
大概是王喆所主学的生物这一科陶冶激发了他,使他对自然景的生物有了情有独钟的喜爱。来到这所中学的第一天,打开了宿舍,放下了提包,他就欣欣然来到了宽阔无边,杂草丛生的*场。他仿佛见到了宝藏一样,因为他在大学校园里从没有见到过这么多,这么疯长的花草。因为那里的*场里见不到土地的。他像小孩子一样,在荒芜的*场中欢跑着。这儿扯了一把像猪尾巴一样的狗尾草,那儿又扯了一把黄橙橙的野菊花,这一滩锅盖大的积水中,茂茂盛盛长了一堆白花花的水磨花,他慢慢走向前,轻轻折几朵,又悻悻走了回来。围墙根下,大雁巴花,小燕巴花开得真是鲜艳好看,他走过去,用尖瓦块细心把几棵大雁巴花,小燕巴花挖掘出来,用塑料袋把土壤包好,兴高采烈地赶回宿舍,栽在了矮墩墩的玻璃罐头瓶里,浇上水,放在向阳的窗台上,在白花花阳光的照耀下,绿生生的片片叶子中,几朵粉色喇叭状花,显得分外妖娆美丽。
“人家送给心中最美丽女人的都是玫瑰,百合,康乃馨一类的名贵花,可我却从荒草坡上,水塘里摘得一些野花献给你,真不好意思。”王喆用手拨弄着放在桌上的花,带着歉意地朝林艳说。
林艳此时到显得很大方,她对这事倒想开了,对于这种事不能像感情的吝色鬼,设法森严的女人一样一概拒绝排斥。那样会伤了他人,还会伤了自己。也不能像高傲的公主一样,讨厌人家,冷漠人家,甚至走后唾弃人家,把好端端的一束鲜花扔进垃圾堆里。自己要顺其自然。你要送给我鲜花吗?好,谢谢,我好高兴,好喜欢花。你可以尽意送,至于你还要干什么,那就另当别论,看我的心情了。经过一分多钟的深思熟虑,听着王喆后面说的这几句话,林艳慢慢放下手中的笔,淡淡一笑,望着站在眼前的王喆,轻轻地说:“谢谢王老师对我赏识,这么看重我,我真的好感动。”
王喆笑了:“谢谢,谢谢林老师对我的理解。”
“不用谢了,这是理当了。”林艳又开心的笑了:“我还有一句话要说的,俗语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对,对,这句话说的好。”王喆傻笑着点着头。
林艳用手拿起其中的一朵荷花,轻轻闻了一下,朝王喆说:“刚才你说,人家都送玫瑰,百合什么的,你却给我送来了这样的野花,我可有不同看法,你说这花。”林艳将手中的荷花举起,朝其他老师们说:“你们看,这荷花,是野花吗?过去,在有钱人家的花园里一水塘里都有这花,这能叫野花吗?”
“这叫野花!”“什么叫野花?你知道吗?”“野花就是荒草野地里的花,可这荷花,又叫莲花是没人管没人要的花吗?李子孝就你嚷的欢,你说,莲花是野花还不是野花?”
坐在屋东北角的李子孝听林艳点到了他,不由得他心中一怔,而后重重看了林艳一眼,又转过头来望着大伙笑嘻嘻地说:“老师们,各位你们说,林艳今天非要争论这个是不是野花的问题是啥意思?”
老师们望着他笑,都不言语。
李子孝接着说:“这意思,你们不明白,如果我们大伙都说这荷花是野花,那人家把野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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