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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夫,温柔点-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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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盼着你嫁给韩星,婚服和鞋子,是希望换回你的记忆,让你再等等我。”

    “等什么?”

    “我就快要知道韩星身后的那位大人是谁了。”

    我心里一阵抽动,眼神凌厉:“你离开我,就是为了那个所谓的大人?”
………………………………

第411章 回不去了

    人一旦情绪激动的时候,就容易攥着拳头。自打我遇到沈留白,时至今日,不曾见到他攥过拳头,原因很简单,以沈留白的谋略与实力,很难遇到可以让他躁动不安的事情。而今天,他的两个拳头紧紧攥着,连这只千年白狐的心竟然也浮躁了起来。

    长达两分钟的沉默,沈留白数次欲言又止,直到我的手搭在门把手,已经出现了关门的**时,沈留白才终于开口。

    “纳兰庄园一战,虽然那位大人未曾露面,但是黑百合解除封印,吕柯死而复生,这一切都已经彰显出那位大人的强大与恐怖。这一次,我们所面临的危险,将是以前所无法比拟的。若是不小心行事,必然会招致杀身之祸。”

    人在纠结的时候,很多话都无法说出口,可一旦豁出去了,所有话都会像竹筒倒豆子一样倾泻而出。见我沉默不语,沈留白便继续说道:“我本以为你会理解我,会等我,千年何首乌一事待到时机成熟之际,再去取也不晚。现在我们太弱了,甚至弱到了飞蛾扑火的地步。若是不……”

    不等沈留白把话说完,我便抬起手打断了他:“抱歉,我不想听这些了。”

    沈留白的嘴巴还保持着说话的状态,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我:“难道你真的要弃我而去?”

    “不是我弃你而去,而是你松开了我的手。我们之间的感情,与常人的不同,本身就如同水晶球一般脆弱,需要我们两个人伸出手将它捧在手心,精心呵护。你一次放手,我可以自己捧住它。两次放手,依旧能,可是你要明白,感情会变得深刻,而水晶球也会越来越大,终究会到我捧不住的那一天。”

    “放开你的手,不代表我就不爱你了。”沈留白眼神惆怅的说道。

    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不否认你爱我。你以前也曾不声不响的离开,也曾为了对付那些敌人,用演戏的方式将我推开。可是,明明办法那么多,为什么一定要选择最能伤我心的办法呢?”

    我看着沈留白,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问你一个问题,我们自交往以来,我有没有向你提过分手?”

    沈留白沉默。

    我轻哼了一声,继续问道:“那你向我提出过几次分手?”

    沈留白依旧沉默,只是眼神痛苦的看着我。

    我深吸了口气,让自己的心情不至于变得太过激动,语气也趋于缓和,伤感道:“你是狐狸,是精灵,拥有千年沉淀下来的智谋,这些都不假。问题在于,我不是狐狸,我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七情六欲,有血有肉。若是你一而再的用伤害我的办法来保护我,对不起,恕我不能接受这种保护。”

    我曾向吕柯解释过爱情是什么,虽然都是我自己的浅见,但至少对我来说是适用的。吕柯自始至终都没有明白爱情这两个字的含义,否则他就不会因为我而杀身成仁。用生命的代价来换取爱,是最冷血,也最残酷的方式。

    韩星或许懂得爱情,但他的爱太过极端,并不适合大众,甚至已经有些畸形。

    我本以为沈留白会懂,现在看来,这个我曾经的挚爱,在爱情面前也迷失了自我。或许他所理解的爱,是精灵的爱,狐狸的爱,但绝不是人类的爱。至少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三番五次的将自己的爱人丢弃在冰冷的世上,头也不回的离开。

    都说人鬼殊途,其实在我看来,殊途的并非是种族,而是对爱情的见解不同。

    “我们的爱情水晶球已经摔在了地上,上面出现了裂缝,无论如何修补,都无法将水晶球恢复如初。疤痕这种东西一旦出现,就会遗留一生。”我深吸了口气,看着沈留白,歉意道:“对不起,我们回不去了。”

    在最后这句话的时候,我心里如撕扯般剧烈疼痛,我不断的做着深呼吸,却无法减弱丝毫痛感。虽然我看不见我自己的脸色,但我敢肯定,此刻我的脸颊必然是惨白一片的。

    我抓着门把手,抬头看着沈留白的眼睛,他深邃的瞳孔透着悲伤,我又何尝不痛苦?只是,一味的忍耐永远都无法解决任何事情,只会让痛者更痛,迷者更迷。我感谢沈留白曾经的保护,只是,这种保护我已经受够了。

    “你还想说些什么吗?”我轻声问道。

    沈留白只是看着我,眼神流露着复杂的神色,似是懊恼,似是悲痛,更多的是悔恨。

    “如果没什么想说的,那我就关门了。”我尝试着拉动门把手。

    沈留白的手砰的一下按在房门上,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若是那晚我没有说那些话,是不是我们就不会走到今天这种地步?”

    我叹了口气,无可奈何道:“首先,走到今天这种地步,并不是我造成的。其次,就算那天在狐墓花田你没有说那些话,但是在你的心底深处,你从没有理解过爱情究竟是什么。你只是将你认为对的爱情一味的强加给我,就算是那天不说,你也早晚会故技重施。我们的问题,究根揭底出在我们的观念不同。”

    “我们相爱了千年,现在才发生不同?”沈留白不甘心的质问。

    “或许从我转世为人的时候开始的吧。”

    沈留白按着房门的手松了一下,眼神出现了强烈的悲哀,他高傲的头颅微微下垂,苦涩道:“对不起,你明明已经转世为人,我却仍旧用曾经的方式爱你。”

    “谢谢你让我懂了很多道理。”

    “什么?”

    “没有任何一个陷入爱河的女人,还想着当女强人,女人终究是要有一个依靠的。可是,我却越活越坚强。”我看着沈留白,黯然说道。

    假如哭的时候,没有人来哄,别怕,正好学会坚强。假如怕的时候没有人陪,别忧,正好学会勇敢。假如烦恼的时候没有人问津,别愁,正好学习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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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2章 学会独立

    破茧的蛹能成蝴蝶,骏马驰骋草原必先锤炼,幼小雄鹰怎能翱翔蓝天,想要重生必先蜕变,想要成长必经磨练。

    最爱我的人,将我变成了一个自立自强的人。

    终究,沈留白将他一直按在房门上的手放下了,他的眼神也变得越发落寞,仿佛丢了魂一般。

    我很心疼,咬了咬牙,将门关上了。

    我后背依着门,脑海走马观花般冒出很多想法。或许沈留白会冲进来?后续会在门后一直等下去,等到我明天早晨开门时,他依旧站在门外看着我?亦或是……

    我的手几次放在门把手上,又几次放下,那种时而坚定,时而迷茫的感觉,甚是煎熬。时间不知不觉流逝,当我再抬头看向房间的钟表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我竟然不知不觉在门口站了这么长时间。

    我不知道沈留白走没走,但是我不能开门,因为我不光要给自己一个交代,也要给这段感情一个交代。

    走回床上,外面连夜赶工的工人声音很大,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其实我心里很清楚,不怨工人,是我自己的问题。毕竟一段坚持了这么长时间的深刻爱情,哪能像嘴上说的那么容易,说放下就放下。

    我仍旧怀念从前,无话不说,一起做梦,以及争吵之后依旧爱他的冲动。

    好聚好散?去他的好聚好散,分别都是撕心裂肺的,哪来那么多心理素质超人,至少我不是。

    一夜无眠,从黑夜躺到黎明,大脑反倒是越来越清醒。

    起身下床,打开门,走廊空空如也,没有看到沈留白的身影。我自嘲的摇了摇头,想什么呢,他怎么会像那些愚夫一样,做出这种看似愚蠢,却又特别踏实心安的举动呢。他注定是一匹野马,驰骋之地是广阔的大草原,而非我心中那巴掌大的绿茵。

    小洋楼重回平静,因为小洋楼的‘外人’较多,不断有人在大厅里进进出出,我不止担心外人的安全,同样也担心游魂野鬼的情况。逐一推开房门检查情况,第一个房间是莫岚的,他的房间最黑,窗户全都已经用木板钉死,尽可能的避免任何光线照射其中。

    在我推开门的刹那,墙壁反射的阳光透进漆黑一片的室内,着凉了一块不到两平米大小的地板。

    下一秒,我的面前便传出一声刺耳且渗人的‘斯斯’声。

    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过去,房间的床已经被拆掉,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棺材,光芒距离棺材只有十公分,棺材盖没有完全盖死,留着一道缝隙。莫岚的脑袋伸出缝隙,正冲我呲牙咧嘴。

    尖长渗人的獠牙,惨白的面孔,若是外人看到,必然会吓得魂飞魄散,我却早已经麻木了。

    见到是我,莫岚立刻闭上嘴巴,嘴唇微动:“柳姑娘,原来是你,我还以为是哪个莽撞的工人,有事吗?”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事儿,就是看看,你把门从里面锁好,免得有人走错门。”

    说完,我关上门,往旁边挪了几步,打开第二道门。

    紧挨着莫岚的房间,是骷髅怪和吊死鬼的‘闺房’。

    她们俩都是灵体类阴人,虽然骷髅怪有实体骷髅架子,但主要还是依靠附着在上面的灵魂。

    这个房间相比于莫岚的房间,黑的没有那么彻底,只能用昏暗来形容。

    里面几乎是什么家具的,骷髅怪躺在地上,很显眼,像是一具死去多年的骸骨。而吊死鬼则悬在房梁上,晃啊晃的。当然,我能看到她,不代表普通阳人也能看到。

    “牛菇凉,你怎么来了?”吊死鬼眼神错愕的看着我,因为她的脖子捆着绳子,脑袋自然下垂,因此眼神虽然错愕,但更多的是阴狠。

    “锁好门。”我随口回了一句,便将门关上了。看了看剩余的房门,我没有继续去查看,同时摇头苦笑。自己这是怎么了,竟然无所事事到了这种地步。明明之前那么的坚决,因为沈留白的出现,我的心里还是产生了慌乱。

    回想起昨晚沈留白最后印在我心中的眼神,我不禁长叹了一声,终究还是有些心痛的。

    转身下楼,走出大门,一夜的赶工,院子里已经初具规模。

    在院子的草地上,已经搭建起一个巨大的婚礼平台,下面是一排排白色座椅,以及花拱门和立柱。所有的风格都是按照‘西式’来的。曾几何时,我幻想的婚姻,是极具中式风格的‘成亲’。

    披着盖头,拜天地、拜父母、拜夫君。然后被人搀扶进婚房,坐在床上静静等候,任凭夫君在外狂醉,只为他掀开我盖头的刹那。

    可惜,现实永远是残酷的,美梦破碎,中式婚礼变成了西式,夫君却也不是我心中的夫君。

    果然,深爱的人,不一定是结婚的人。

    “柳姑娘。”

    一个穿着西装带着黑框眼镜的年轻人走到我面前,很有礼貌的冲我一点头:“我是您的婚礼策划,虽然韩公子再三嘱咐,不能打扰您。可是这房子里面的装饰,我还是要问您一声的。”

    “二楼的房间不准进,其他的随意吧。”我随口回了一声。

    “好的。”婚礼策划转身招呼来手下,简单交代了几句之后,一直在旁等候的工人便拿着工具,纷纷进入小洋楼。

    过得还真快啊,就在不久之前,我还在想,自己这辈子究竟能不能结婚了。眨眼之际,自己就要便成有夫之妇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恐怕就是嫁给自己不爱的人吧。

    我轻叹了口气,找了把椅子随便坐下,阳光暖烘烘的洒在我的脸上,我却想不起,自己除了赵小倩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亲朋好友。

    虽然只是逢场作戏,可再怎么说,婚礼对女人来说仍旧是重中之重,尤其这还是我的第一次婚礼。

    若是能有亲朋好友的祝福该有多好啊。我苦涩的想着,心里无比的荒凉孤寂,总感觉自己这二十多年都活进了狗肚子里,要多悲哀有多悲哀。
………………………………

第413章 强的可怜

    “你倒是很悠闲。”一个熟悉的女声从我身后传来,转身往后一看,颜如玉不知道何时出现在我身后。

    除了颜如玉之外,身边还跟着花春流。二人很自然的坐在我的身体两侧,一左一右将我夹在中间。

    颜如玉今天穿着一件亮白色长裙,上面镶嵌了很多小亮片,阳光一招,亮亮晶晶。上半截是深v领口无袖样式,下半身则是呈现出喇叭花的模样,乍一看之下,有点像是东欧神话中的女神,尽显端庄尊贵。

    脚上是一双棕色高跟凉鞋,头发盘起,耳朵带着两个圈,左手拿着烟嘴,右手拿着一个卡片手包。再加上她手指上惊人的戒指,乍一看之下,像是顶级女影星刚走过红地毯似得。

    颜如玉总是那么有味道,眉宇之间说不尽的万种风情。若说颜如玉的美是高贵成熟知性的,那么花春流则更像是一个干练女强人,处处透着英姿飒爽。

    与颜如玉刚好相反,花春流穿着一身黑,上身是黑色无袖t恤,下身是黑色笔直宽松裤子,就连脚上的鞋,都是褐色高跟鱼口鞋。头发扎了个高马尾,笔直柔顺,像是刚拉直过一般,不知道是因为美观,还是故意而为之,她的那个长簪没有插戴。

    一黑一白,坐在我身边,如同黑白无常。

    颜如玉是亮妆,花春流是艳妆,而我却没有化妆,穿的也异常随意,夹脚拖鞋,运动裤,上身是一个宽松的t恤,简直将‘不伦不类’发挥到了淋漓尽致。说得好听点就是邻家女孩在家不修边幅的随意。

    与她们俩坐在一起,我就像是丑小鸭一般,难登大雅之堂。

    花春流从领口拿下墨镜,戴在脸上,双手抱胸,翘着二郎腿,身体微微斜靠在椅背上,漫不经心道:“马上就结婚了,连个妆都不化,你是不是有点太过随意放纵了?”

    “说的也是,明明底子不错,为什么要这么糟蹋自己?”颜如玉点燃香烟,吸了口,笑眯眯的看着我问道。

    我耸了耸肩,轻描淡写道:“你们俩大老远来我这,该不会就是为了来数落我吧?”

    “不是数落,最基本的妆容是要有的。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尤其是女人,外表是一个人对你下判断的第一凭证。穿着打扮可以凸显出你的个性,很多时候,光是往那里一站,甚至连话都不必说,就可以做成很多事情。”颜如玉苦口婆心的向我解释。

    我轻声一笑:“我和你们可比不了,你们俩的衣服,最少也得几万块起步吧?我穷的叮当响,衣服都是几十块钱包邮的某宝货。再说了,我本来就没有化妆的习惯。”

    “难怪你越活越像个男人。”颜如玉吸了口烟,吞云吐雾的说道。

    一旁的花春流随口来了句:“会哭的孩子有糖吃,撒娇的女人才好命。”

    听到‘撒娇’二字,我很是诧异的看了看花春流,又瞥了一眼颜如玉:“真想不到,你们竟然会说出撒娇二字。”

    颜如玉不以为然道:“我们都有自己的事业,自然不必撒娇去讨好男人,问题你不同。你一无背景,二无事业,三无依靠。想要混得风生水起,说得难听点,靠男人是一条不错的捷径。沈留白也好,韩星也罢,在我看来没什么区别,都是通向成功的踏脚石罢了。”

    “那婚姻呢?算什么?”

    花春流竟然直接往地上吐了一口吐水:“婚姻就是一包过期辣条,撕开的时候闻到辣油味,嘴里就止不住分泌唾液,想大快朵颐。但是吃到肚子里,就看谁的胃是铁打的了。”

    “不是说,婚姻是围城吗?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我扭头看向花春流问道。

    “那是以前,现在离婚去民政局五块钱就搞定了,新时代,新女性,谁会去在乎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屁话。”

    话糙理不糙,这年头,谁离了谁,地球都照样转。连‘太祖’都说过,妇女能顶半边天。既然男女平等,那凭什么男人就可以勾三搭四,女人就要守身如玉!

    我挥了挥手,把旁边飘过来的二手烟扇开,看着远处正在忙碌的工人,随口问道:“你们俩今天过来,有事儿找我?”

    “不算什么大事儿,就是问问,你做好心理准备了没有。”

    “什么心理准备?”我看向颜如玉,疑问道。

    颜如玉将烟屁股从烟嘴上摘掉,用中指一弹,便以近乎亚音速的速度飞射了出去,直接将远处一直嘎嘎叫的乌鸦射杀。

    将烟嘴放进卡片手包里,左腿搭在右腿上,脸上挂着如沐春风般的微笑:“之前你和韩星在苏阳的店里大闹了一场,现在整个临海市都知道你明天晚上结婚。据我所知,市里知名报社和电视台,都已经准备来进行现场直播了。除此之外,那些想来参观祝贺的人也不在少数。”

    说到这,颜如玉从手里拿出一张卡片:“这是明天晚上的婚礼通行证,我花一万块钱买的。”

    我瞥了一眼其貌不扬的卡片,笑道:“你想来,没人能够拦着你。”

    颜如玉耸了耸肩,将通行证仔细插回卡片包里,云淡风轻道:“所有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我怎么能有特权呢,该花的钱还是要花的,一万块而已,又不是什么大钱。”

    我忽然想到什么,疑问道:“你这通行证是从哪弄来的?我怎么不知道还有这茬。”

    颜如玉伸手一指远处正在指挥现场工作的婚礼策划:“知道这公司是谁的吗?”

    “谁的?”

    “苏阳。”

    “又是苏阳,他怎么阴魂不散!”我没好气道。

    颜如玉却笑了笑:“苏阳几乎是一手把你整个婚礼全都包办了,出售通行证的事儿,也是由他全权负责。普通通行证一万,电视台想来,按照人头算,一个记者十万起步。”说到这,颜如玉感叹道:“他送你的山之心,引起轩然大波,结果光是卖通行证他就赚回来了。”
………………………………

第414章 姐姐助阵

    我早就知道苏阳是不会干亏本买卖的,却没想到他竟然能够把‘奸商’二字理解的这么透彻,无孔不入的往钱眼里钻。真是想不通,精灵竟然会比人类都爱财。

    在我感慨之际,颜如玉继续说道:“婚礼举行时没什么好担心的,无数摄影机和眼睛全都对着你,没人敢碰你一根汗毛。问题是婚礼之后,你又该如何?毕竟整个婚礼都是为了千年何首乌,谁会来争夺,能够抵抗,全都是问题关键。”

    “看样子,有人来闹场,这是板上钉钉子的事儿了。”

    花春流轻描淡写道:“婚礼本身就是很热闹的事儿。”

    热闹不可怕,就怕热和闹分开。血是热的,闹是凶的。

    我现在虽然有小小露在身边,一、二般的精灵邪物根本近不了我的身,但不代表我就是无敌的。相反,我仍旧很弱,至少在我陷入癫狂状态之前,沈留白、黑百合、颜如玉、花春流全都压我一头。

    这还不包括韩星背后,那个神秘的‘大人’。

    这注定是一场收获颇丰,又极有可能鸡飞蛋打的婚礼。正如它宏大却又危险的特性。

    我唯一能够应对的办法,便是随机应变,加上我这条命。因为我没有太多的底牌可以打,也没有坚强的后盾。有几个朋友,但是这些朋友,都不能陪我上战场。刘二狗他们的死,直到此刻,依旧让我心里布满阴霾,我决不能让这种事儿再次发生。

    短暂的沉默被花春流打断,她牛头看着我,用食指按住墨迹的中间,往下轻轻地拉了一点,露出半个眼睛:“婚礼声势浩大,需要很多亲朋好友的帮衬才行,可惜,你的家里只有你一个人,就连你那个朋友赵小倩,估计明晚也会忙她自己的事。作为姐姐,我派点人来帮你打点婚礼。”

    说完,花春流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号码,没有说话,通了之后便立刻挂断。不到两分钟,一大群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便出现在院子里。

    这些人全都是黑西装黑墨镜,乍一看之下,像是电影里的黑衣保镖,因为他们的耳朵上全都带着耳麦。

    这哪里是来帮我打点婚礼,分明是派兵进驻战区。

    我苦涩一笑:“你是打算帮我,还是为自己铺路?”

    “都行,看你自己怎么理解了。”

    这时,颜如玉的话语在我另一边响起:“花春流是你姐姐,我是你小姨,一家人,又岂会害你?”

    “那你们敢说,对千年何首乌不感兴趣?”

    “感兴趣,自然是感兴趣的。”颜如玉耸了耸肩,没有丝毫辩解,同时,她又镇定自若道:“不过有一点你别忘了,千年何首乌落在我们手里,仅仅只是千年何首乌而已,而非其他东西。但在你手里就不一样了,毕竟你已经得到了优昙仙花和蝮蛇宝血。”

    “哦,我明白了,你是打算坐收渔翁之利,捡个现成的。”

    听到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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