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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界无眠-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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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的树秋天的黄昏冬天的阳光和每天的小石榴。”
“哈哈,你还是这么油嘴滑舌。”
“察觉你喜欢怎样的我,就送给你怎样的我。因为我想做你生命中的礼物。伪装不好吗?那是我可爱的包装纸啊。”
“好。”
“什么好?”
“我说长大之后的事。”
“哈哈哈,真的?!来,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骗人是小狗。”
“拉钩。”
……
一百年过去了,九百年也过去了。他画了千里江山,他带着他的礼物,他向她提亲,九百年都不曾改变,一如当初的约定,从来不曾变过。
“我,愿意。”
谢灵雨青白的脸上露出了发自真心的丑陋笑容,美艳不可方物。
我从沉眠的雪山上,缓缓睁开惊奇的眼睛。我看到悬崖变成了平原,在你身后。我看到大海露出小溪的笑容,在你的身前。我看到大地下的蚯蚓突然说出白云的心思,我看到天空上白云和乌云缠绵得那么和谐,我看到狗熊不舍得踩一片纯洁的雪地,我看到老虎温驯得像娇媚的小猫,我看到狼搀扶着瘸腿的小羊。
走遍了万水千山,看遍了无数风景,才发现千里江山,不如你。
你才是世间最绝美的风景。
………………………………
第38章 他和她
陈薪烬醒来时,周围正在张灯结彩。女萝的宅子到处挂满了红色的灯笼和大大的“囍”字,而自己的身上还穿着大红色的衣服,这让他顿时有点懵逼。
“咦?你醒啦?快跟我来吧。”却是女萝推门进来,一脸兴奋,身上还穿了和陈薪烬配套的大红色情侣装。
不是吧,女萝刚说想找个读书人在一起,难道这么快就要结婚了吗?而且自己身上这一身是怎么回事,不会女萝看上了自己吧?
陈薪烬迷迷糊糊地跟着女萝找到了叶蓁蓁和穆松柏才知道这是王希孟和谢灵雨的婚礼,王希孟在场唯一稍微瓜葛的人只有陈薪烬,所以他成了伴郎,而女萝算是女方那边的人,则由她来当谢灵雨的伴娘。事急从权,一切都按简单的来。
陈薪烬听完穆松柏给自己讲他昏迷之后的故事,此时也是唏嘘不已。
“希孟前辈就这么恢复记忆了?”陈薪烬觉得这封印记忆的法术也太好恢复了吧。
“当然不是。事实上在我附身于你身上时,我发现你修炼的伤心小箭,与我当初留在儒门的箭诀却是有些不同。你的伤心小箭比我当初留下的箭诀,多了一种运行法门,而当我本尊尝试运行这种法门时才发现,这就是解开我记忆封印的钥匙。”
一道温和的声音从远处传来,迎面走来一人,正是穿着一身大红色新郎服的王希孟。
“这么巧?该不会……”陈薪烬狐疑道。
之前陈薪烬自以为看穿了三教看门人的试探意图,却没先到堂堂三教的看门人又岂会因为一些小争执就给他下绊子。事实上,当时给予他伤心小箭的奖励,正是因为这对外宣传是魔道妖人的功法不适合交给任何一名三教弟子,而陈薪烬的出现却恰恰满足了这个条件。不是三教中人,却是不眠人,因此才有了后面的安排神农架考核。
“一切看似巧合,却是人意。我想,就算我没有得到三头蛤蟆蛇的指引,也会因为习有伤心小箭而引得前辈来见我,而只要我见了希孟前辈,鬼市中的灵雨姐姐就会委托女萝邀请我们进入鬼市讲有关于希孟前辈的事。而此时,察觉到伤心小箭不同的希孟前辈也会尝试运行那多出来的法门,从而解开记忆的封印。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这才是三教当初传我伤心小箭的理由。”陈薪烬暗叹一声,自己比起这些老狐狸比起来还是太嫩了。
“不错,天下就没有偶然,那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王希孟叹了口气道,“想了想,儒门的人应该也来了吧,出来吧。”
“前辈果然好眼力。”
四周围观的一众山野精怪和鬼物中,忽然走出一位乌龟精,正是之前卖给叶蓁蓁剑鞘和卖给穆松柏剑穗的摊主。随着这只乌龟精缓步前行,他的身形也逐渐发生变化,原先有些佝偻矮小的身躯逐渐拔长,渐渐变成了一位儒衫老者的模样。
叶景行,儒门看门人,叶蓁蓁的爷爷。
“爷爷?”叶蓁蓁惊讶道。
叶景行点了点头,随即对着王希孟一拜,道:“儒门当代看门人叶景行拜见前辈,此次前来并无恶意,只是有要事求前辈相助。前辈的修为既然已超脱了圣人的境界,想必也发现了真相吧。”
王希孟点了点头,指了指天,说道:“这里不适合说话。虽说你的年纪和辈分比我小,不过你既然是儒门的当代看门人,也有资格做我的主婚人了,一切都等到大婚之后,我们进无眠之界再说吧。”
“如此甚好。”叶景行恭敬道。
王希孟点了点头,转身离去。目送完他离开之后,叶景行才笑着对陈薪烬眨了眨眼睛,道:“小友,我们又见面了。”
“哎,承蒙您厚爱,我一直被蒙在鼓里,被你们耍的团团转,偏偏还以为自己看穿了你们的意图,是我太想当然了。”陈薪烬觉得要给自己的智商再充值一下。
“非也非也,你能这么快就反应过来我们的用意,已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所欠缺的不过是一些人生的阅历和经验。当然,比起才思敏捷的老夫来说,你还是差了一点哈哈哈。”叶景行说着说着吹捧起了自己。
叶蓁蓁看着自家爷爷一脸的嘚瑟,实在有些看不下去,轻声道:“爷爷,稳重点,老大不小了,别欺负薪烬。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是陈抟老祖的弟子,辈分比您还高吧。”
“陈抟老祖的弟子怎么了?!陈抟老祖是道门的人,那是在道门的辈分,与我儒门何关!”叶景行一听顿时吹胡子瞪眼,随即反应过来,“不对啊,孙女儿,你怎么帮这小子说话,不帮自己爷爷说话。”
“我只是说句公道话而已。”叶蓁蓁面无表情地回道。
大婚在叶景行满腹狐疑的主持下如期举行,虽然在场的人都不是王希孟和谢灵雨的亲朋长辈,但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却已经足够圆满了。而王希孟的聘礼正是那张千里江山图,这是他们当初的约定,用来作聘礼再合适不过。
伴随着王希孟把灵力渡入这幅千里江山图中,这幅长达十米多,高达半米的绝世画卷在空中缓缓展开。烟波浩渺的江河、层峦起伏的群山构成了一幅美妙的江南山水图,渔村野市、水榭亭台、茅庵草舍、水磨长桥等静景穿插捕鱼、驶船、游玩、赶集等动景,动静结合恰到好处。
在灵力的注入下,画中的事物都活了过来,而婚礼真正的举办地点,就在这千里江山图当中,这是一幅世界法宝,其中内有乾坤。
千里江山图内,担任司仪的正是一脸兴奋与好玩的穆松柏
“一拜天地~”
王希孟和谢灵雨对着外面天地一拜。
“二拜高堂~”
白发书生和嫁衣女鬼对着叶景行一拜。
“夫妻对拜~”
小男孩和小石榴对着彼此一拜。
“送入洞房~”
王希孟牵着谢灵雨的手,和她一起步入新房当中。房间里面有一张桌子,桌子上摆了两杯小酒。
“小石榴,该喝交杯酒了。”
“嗯。”
王希孟和谢灵雨各饮半杯,然后交换一齐饮完。
杯中酒已尽,谢灵雨的身影开始缓缓消散。人死后,执念太深成鬼,但鬼放下心中执念之时,也是消散之日。小石榴的执念,就是等着那个男孩给她带来千里江山图,等着他来娶她,为此她在人间逗留了九百年。
“小石榴,不管是一世、十世,还是百世、千世,我都会找到你。到那时我们一定要在一起,一辈子不够,就十辈子,十辈子不够,就生生世世。”
“我等你。”
洞房内,有新郎酩酊大醉,喃喃自语。在他手中,有一颗玻璃球,那是小女孩当年给他的第一份礼物,。
里面,有无尽的美好的记忆。
………………………………
第39章 与尔同销万古愁
王希孟从千里江山图中出来之时,陈薪烬等人已经在外面等候多时。对于嫁衣女鬼谢灵雨的最终归宿,陈薪烬在新郎新娘送入洞房之后也早已听叶景行大体描述过。此时眼见王希孟独自一人从千里江山图中出来,手中除了提着一个小盒子,别无他人,众人心中难免有些黯然。
身穿红色婚服的白发书生提着一个小盒子默默穿过众人,径直来到了女萝面前。
“女萝姑娘,这是我爱妻的嫁衣。我希望你能帮我保管她,待我找到我爱妻的转世之时,再由你帮她穿上。”王希孟温和一笑,“你们大家不用这个样子,其实对于她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归宿了,我也不希望她为了我再忍受这人世间的阳气侵扰而痛苦不堪。”
女萝点了头,默默接过了王希孟手中的盒子,一向爱笑的她这时却笑不出来了。
王希孟见大家情绪还是有点低落,便笑道:“衣冠冢我就不立了,据说未觉醒的人死后灵魂会回到梦笼,然后等待转世。虽然不知道转世到底存不存在,但不管花多久,我都会再次找到小石榴。”
“我和她,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王希孟声音中充满坚定。
穆松柏见王希孟神情平静,不似作伪,便鼓起勇气举起手大声喊道:“前辈,我这有一张之前大家的合影,上面有灵雨姐姐,我想你可能会需要它。这个叫手机,可以把场景记录下来,当时请叶爷爷帮忙照的,而且我ps过啦。”
王希孟默默接过穆松柏的手机,眼神触及屏幕瞬间温柔。
这是穆松柏的一条朋友圈,里面发布了一张照片,写着“和薪烬、蓁蓁姐一起在神农架参加了一位很厉害的前辈和一位漂亮姐姐的婚礼,祝新郎新娘天长地久~”。
照片中的自己和小石榴站在屏幕最中央,小石榴的眼睛被p回了冰洞中冰雕的模样,脸色也变成了正常人的肤色,两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站在自己身边的是一脸局促的陈薪烬,而她的身边则是围绕着同样一脸拘束模样的叶蓁蓁和比着剪刀手的穆松柏,还有眼睛笑成两道弯月牙的女萝。
“咦,这个穆锦年是……闺女儿,站在你边上的那个傻小子是谁,赶紧让他离我闺女儿远一点,傻子是会传染的。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我可不要一件被傻里傻气的棉袄。咦,叶家的小姑娘也在啊,女儿你看看人家,多文静啊,学一学,别整天疯疯癫癫的。”王希孟看到了穆松柏发的动态之下有一条评论,便逐字逐句地念了出来。
“亲爹?”王希孟也含着笑意问道。
“亲爹!”穆松柏气得咬牙切齿。
众人一听,哄笑了一番,把穆松柏闹了个大红脸,气氛倒是缓和不少。
陈薪烬:“”
还真是亲爹啊……为什么同样一脸的局促,蓁蓁姐就是文静,我就是傻?而且我只是有镜头恐惧症,不喜欢拍照而已,又不是傻!
王希孟对着手机屏幕施展了一个留影术,随即大声笑道:“好了,这张照片我烙印一下就还给你。走吧,今天是我们大喜的日子,大家继续,喝得尽兴!”
见新郎高兴,大家自然不会扫兴,便轮流上阵互相招呼着喝酒。在场的要嘛是不眠人,要嘛就是山野精怪和鬼物,自然都有千杯不醉的本领,因此一时之间,从女萝的宅子到鬼市整个街道,所有生灵都因白发书生的大婚沸腾了起来,今晚在这鬼市当中,鱼龙混杂,彼此之间却没了分别。
情为世累诗千首,醉是吾乡酒一樽。
“薪烬。”
陈薪烬回头,却见白发书生拎着一坛酒,踉踉跄跄而来。
“前辈。”陈薪烬见状,赶紧上去扶住他。
白发书生轻笑一声,一把搂住陈薪烬,笑道:“谢谢,多亏了你,我夫妻九百多年来才得以重聚。”
陈薪烬有些赧颜,旋即宽慰道:“其实我什么也没做,不过前辈放心,一定有来生的。实际上我有个朋友,他是佛门转世灵童,所以一定会有的。”
“不一样。”白发书生轻轻摇了摇头道,“佛门的转世灵童,准确来说是挑选出一个能完美继承得道高僧对佛法理解的孩子,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转世。不过我也愿意去相信,一定有转世,这是我用小石榴送我的玻璃珠制成的记忆珠,到时我会把真相告诉小石榴的转世,如果她愿意,我就用这记忆珠帮她忆起前世。如果不愿意,我就再等一世,一世不成,我就等十世、百世,直至那一天的到来。”
“前辈……”陈薪烬有些欲言又止。
“哈哈哈,不说这些沉重的话题了。”王希孟轻轻拍了拍陈薪烬的肩膀,脸上挂起了如阳光般和煦的笑容,“说起来,我早先附你身的时候,察觉到你身上有无形破体剑气?这本功法倒也有些意思,今天就送你个礼物。”
说罢,王希孟伸手往虚空中一抓,整个神农架地区顿时风起云涌,无数瘴气竟如长鲸吞吸百川之水,汇聚到了他的手中,从气体凝结成了一颗实质的球体。王希孟右手一翻转,这实质化的瘴气球就消失在他的手中,出现在陈薪烬体内。紧接着,他轻轻一掌拍在陈薪烬头顶正中央的百会穴之处,陈薪烬体内的瘴气球顿时凝为一道道剑气游窜于他的体内。
随着剑气的运行,陈薪烬的破体无形剑气竟直接越过第一层,踏入了第二层借助山川草木之气的境界。与此同时,他体外自虚空中凝结出了两朵花,第一朵为人花,是炼精化气的体现,人本由精化而生,故精为轮回种子,是为铅花;第二朵为地花,是炼气化神的体现,人之生存赖以气,是为银花。这一会儿的功夫,王希孟竟使得陈薪烬一下子从炼气化神的初阶境界达到了大圆满的境界,只差一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练神返虚的境界,温养阳神,由后天返先天。
炼气化神大圆满的境界,就相当于普通修士的“技”境大圆满,而当他到达练神返虚大圆满之时,便可凝聚第三朵天花,从而达成三花聚顶,阳神出窍。
自己这回,真的是地花之秀了。
“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些,欲速则不达,这是在不影响你潜力的情况下所能做的极致了。这进入归真境的临门一脚,还需要你自己迈出去。不过你也别小看这一步,古今多少人被困在‘技’上,始终无法归真。”
说罢,王希孟不待陈薪烬开口,便拿出一个袋子伸手一招,神农架里散落在野外的白玉珠顿时破空而来,落入这布袋当中。
“这是你们考核的要求,是我的眼泪所化,你帮我们夫妻花了不少时间,这一袋够你交差了。”
“前辈,我……”
王希孟笑着摆了摆手,作了个噤声的手势,道:“多余的话就不必说了,你如果想感激我,就帮我挡一会儿酒吧。我陪一会儿我夫人。”
“好咧!”陈薪烬挠了挠头,转身跑开。
王希孟笑着摇了摇头,随即坐到院子里的大树下,他轻轻打开手中的那坛酒,倒出一碗洒在地上,然后直接拿起整坛酒大口往自己嘴里灌去。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一醉难求。
………………………………
第40章 吴克联盟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世界就像个巨大的马戏团,它让人兴奋,也让人惶恐,因为散场永远是有限温存,无限辛酸。王希孟跟着叶景行离开了,而陈薪烬等人也在和女萝一番告别之后,踏上了归途。
这一路上,虽然发展跌宕起伏,但三个人却收获颇丰。陈薪烬得了一本无形剑气,且已不仅剑气摆脱了死灵之气的限制,自身也已经“炼气化神”大圆满。穆松柏则得了一个效果老牛逼了的成长性法宝麻痹戒指和增幅符剑威力的剑穗。而叶蓁蓁虽然只得了一个可以温养飞剑的稀有剑鞘,但除此之外,叶蓁蓁和王希孟同为儒门,出于当年对儒门的愧疚,王希孟一出手便是一块罕见的陨铜,并且亲自帮叶蓁蓁重新凝练了一遍她的飞剑,使得她的飞剑上了一个品阶。
法宝由低到高分为灵器、法器、神器,每一品阶又分为天、地、人三个级别,相传《山海经》记载中的十大神器开天斧、玲珑塔、补天石、射日弓、追日靴、乾坤袋、凤凰琴、封天印、天机镜、指天剑皆为天阶神器,而先秦时期的铸剑大师欧冶子和干将莫邪所铸之剑则大多为地阶神器。至于之前三头蛤蟆蛇开玩笑的盘古开天斧仿品,却是一件威力不俗的人阶法器。
身为儒门看门人的亲孙女,叶蓁蓁手中的飞剑自然不是凡品,但也只是一件地阶法器罢了,而此次经王希孟的一番凝练与重铸,叶蓁蓁的这把“白驹”相当于获得了一次新生,已经介于天阶法器与人阶神器之间。只要经过叶蓁蓁手中的剑鞘一段时间的温养,再加上她自身灵力的哺育,“白驹”就可以迈过这道坎,成为真真正正的人阶神器。
陈薪烬三人依照记忆,一路直行,回到了与胖球和尚约定的地点,不曾想却看到一群光头排排坐,食果果。一路上虽然遇到了不少不眠人,但几乎不分男女,全都光着一个大脑袋,看得陈薪烬等人莫名其妙,而那些光着头的不眠人看着陈薪烬却也不出手,而是一脸同情和悲悯,隐隐还有一丝嫌弃?这让穆松柏气得挥了挥小拳头,以示不满。
此刻在他们约定好的地点,入眼尽是一堆光头,这让陈薪烬颇有种“满城尽带大光头”之感,但要在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光头里找到胖球和尚却是容易得很。
很简单,那个头最光,脑袋最圆,身体最像球的,准是八戒没错!
“老大!你们回来了!”
哇,人群中忽然冒出一个大大大大光头。
不待陈薪烬启动他的战术目镜扫描一番,胖球和尚倒是自己跳了出来,直接一个飞扑,给了陈薪烬一个大大大大大大的拥抱,直接把陈薪烬压在地上。
“起来,起来!你干什么!”陈薪烬一脸生无可恋。
胖球和尚闻言赶忙起身,抱着陈薪烬一把鼻滴一把泪,一边抹在他身上一边哭道:“老大……呜呜呜……你们总算……回来了,你们都去……了二十几天了……呜呜呜呜。”
“二十几天?”陈薪烬有些纳闷了。
“是啊,自从上次我们分开已经二十几天了。”胖球和尚用力点了点头,鼻涕都被他甩了出来,陈薪烬见状赶忙一个巧妙的闪身躲了过去。
“师姐,蓁蓁姐……这是怎么回事?”陈薪烬也摸不着头脑。
“到乡翻似烂柯人……晋朝时有一位叫王质的人,有一天他到信安郡的石室山去打柴。看到一童一叟在溪边大石上正在下围棋,于是把砍柴用的斧子放在溪边地上,住足观看。看了多时,童子说‘你该回家了’,王质起身去拿斧子时,一看斧柄已经腐朽了,磨得锋利的斧头也锈的凸凹不平了。王质非常奇怪。回到家里后,发现家乡已经大变样。无人认得他,提起的事,有几位老者,都说是几百年前的事了。”叶蓁蓁推测道。
“所以说,鬼市里的时间流速和外界不同。”穆松柏笑着说道。
“鬼市?你们三个在说什么啊?”胖球和尚听迷糊了。
女萝不想无关的人知道鬼市,因此每次鬼市开放也只挑许少数非佛门和道门的人,并且在他们离开之时洗掉他们的记忆,陈薪烬等人这次帮了嫁衣女鬼和白发书生的忙,倒是没被洗掉在鬼市中的记忆。
女萝不想鬼市被外人知晓,陈薪烬这时自然也只能敷衍道:“没什么。话说八戒,这些人为什么都顶着个大光头。”
一听起陈薪烬问起这个,胖球和尚立马满脸自豪地说道:“这个啊,自从老大你们三个被女野人抓走之后,我因为是和尚逃过一劫。后来眼镜兄也担心自己被女野人抓走,就琢磨着给自己也剃了个大光头。再后来,老大你们三个被女野人抓走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神农架地区,一时间人人自危啊。不得已之下,无论男女老少都剃起了光头。”
“那这些人都聚在这里干嘛?”陈薪烬忍不住握紧了拳头,开始积攒怒气。
“哦,这就说起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了。在老大你们被女野人掳走后的第十五天,整个神农架的不眠人都慌了,一想到你们在女野人那里没日没夜,当小弟的我就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啊。正好这时候有一个叫徐欣誉的光头不眠人找上门来,他提出一个建议,即联合所有光头不眠人,一起抵抗女野人暴政!我一想,成啊!于是我们成立了一个联盟,叫吴克联盟,联盟里的修士都不得对老大你们三个还有自己联盟的人出手。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找到女野人的踪迹,全神农架不眠人阶级联合起来,发起不眠人解放运动!而吴克联盟发展到现在,已经囊括了神农架地区所有的不眠人,人人都是大光头,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
“很好!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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