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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盗混元枪-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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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听头顶上方有人高喊一声:“好小子,你还敢回来?”
金满堂闻声,心中一惊,“啊?原来——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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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有口难辩
黄蛤蟆落水失忆,金满堂对此并不知情。二人相见,一问一答,也是驴唇不对马嘴。
金满堂以为是黄蛤蟆玩儿心太大,诚心跟他逗着玩儿。时间紧促,也来不及解释,搂住黄蛤蟆的后腰,就要强行把他带走。
就在这时,树林上方忽然有人高喊一声,“好小子,你还敢回来?”
金满堂一下就听出了喊话之人是谁,不是旁人,正是千躲万躲不敢见的陶双城。
听见陶双城的喊喝之声,金满堂就那么稍微一分神的空当。黄蛤蟆双腿来个马步蹲裆式,双手按住金满堂搭过来的手掌,猛地往下一躬身子,屁股一撅,给这位金满堂来个了结结实实的“背口袋”,顺势就用膝盖抵住金满堂的胸口。
把金满堂给恨得呀!“好你个黄蛤蟆!你个吃里扒外的瞎子!哎哟哟哟……摔疼了我了,松开!”疼得他是一个劲儿地叫唤。
陶双城冲黄蛤蟆摆摆手,示意他松开金满堂,“金满堂,好你个臭小子!总算找我来了。三年啊,你让我找的好苦!”
金满堂揉捏着关节,在站起来的那一刹,有个转瞬即逝的想法——我跑了吧我!
按说起来,金满堂要是一跺脚想跑,陶双城还真拿他没辙。
然而转念又一想,“该不会……这是黄蛤蟆的苦肉计吧?对!顶数这小子滑头,满肚子的馊主意,一脑门子的鬼主意,哈哈,先来个苦肉计,骗取陶双城的信任,然后……背后捅刀子?哎,虽然有点儿下三滥,为武林所不齿,但这也很符合黄蛤蟆的一贯做法。”
想到这儿,金满堂立即打消了逃跑的念头,转而要跟陶双城套套近乎,胡扯八诌,借以吸引他的注意力。不是说嘛,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只要一通胡吹海侃,把陶双城说晕了,那就看黄蛤蟆的本事了。
“姓陶的,我来问你,何故绑我兄弟到此?是为劫财,还是劫色?亦或是另有所图?”
陶双城“噗嗤”一乐,“我还劫色?就贵手足这副尊容……恐怕我陶某人是无福消遣了,您自个儿留着回家过年吧。”
金满堂心说行了,跟我聊就行,就怕你二话不说,上来就动手打我。“姓陶的,你也是江湖上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了,怎么还能做出这种下三滥的事呢?今天我来这儿,就是要跟你讨个说法。有道是,君子动口不动手,听明白了吗?”
陶双城微微一笑,“金满堂,咱们明人不做暗事。我先问问你,为何趁虚而入,盗走神枪,还留下字据挖苦取笑于我?”
“嘿——您说这话不嫌寒碜啊?我都替你臊得慌。那枪是你买的?是你自个儿打的?还不是从金营里偷出来的?你能偷金狗的,我就能偷你的。偷盗窃取面前,人人平等嘛。干咱这行的,不就是凭能耐说话、靠本事吃饭吗?”
“此话不假,只是……你偷我也就罢了,为何要偷吴老侠?吴老哥他……”说到这里,陶双城哽咽起来,提袖子抹眼泪。
金满堂赶紧冲黄蛤蟆使眼色,那意思是“你还等什么?我快没词儿了。上啊!”
陶双城擦干眼泪,摇头叹气,说道:“人算不如天算。有道是,山上常有千年的树,世间哪儿有过百的人。吴老侠已享千年之寿,罢了罢了,过去了吧。”
说到吴老侠,金满堂也有些内疚自责,“也是,人活七十古来稀,节哀顺变吧。”
陶双城点点头,“是呀,您也请节哀吧。”
金满堂心中暗笑,“于我何干?我节的哪门子哀呀?”
陶双城看一眼黄蛤蟆,“对了,你也许还不知道。算啦,既然都来了,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他是这么这么一回事。”
就把红头寿星毒害吴老侠,误伤黄蛤蟆。黄蛤蟆又落入冰寒之水中,内外寒热的交替作用之下,黄蛤蟆得了失忆症的过程,像金满堂如实坦白。
“啊?”金满堂如闻晴天霹雳,呆立当场,“他……失忆了?”
“其实,如果没有后来的落水,恐怕他也不会落得如此地步。皆因为寒邪外袭,体内阳气内敛,寒主收引,性阴而凝,故而困毒于内。这才使得不丁点儿的毒火上涌……哎!节哀吧。”
“我节你奶奶个嘴儿!”骂上了,金满堂实在气愤不过。
“姓陶的,你办的这叫什么事儿?把我兄弟绑来也就不跟你计较了,还把我兄弟搞成了废人?”
“没废,就是脑子不灵光了……”
“呀——呸!鬼知道你们到底是怎样欺负折磨我兄弟呢,”伸手一指黄蛤蟆,“兄弟,我不管你现在是黄蛤蟆,还是什么秃巴尼,告诉我,他们平时都是怎么虐待你的?别怕,说,有我给你做主!”
陶双城也转脸对黄蛤蟆说道:“秃巴尼,不用害怕。明人不做暗事,就请你把平日所做之事,一五一十地告诉这位金满堂义士。”
黄蛤蟆笑道:“我们玩儿的可好了!”
陶双城赶紧插嘴道:“听听,玩儿的可好了。”
“我们玩儿‘点香烙屁股’……”
金满堂把眼一瞪,“什么?”
陶双城赶紧解释道:“蹲马步,练桩功,屁股底下搁香炉。”
“还玩儿‘挖坑活埋’……”
“啊?活埋人呀?”
负责捧哏的陶双城赶紧解释道:“跳土坑,练轻功的基本功……我说怯爹呀,咱别说得那么撕貌缓茫俊�
金满堂把手一摆,“陶双城,轻功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你有什么资格,敢误人子弟?好啊,欺负我兄弟呆傻迟钝,动用各种私刑、酷刑来折磨于他,你算什么江湖好汉?就不怕被江湖绿林道的人把你乱刃分尸吗?”
陶双城解释不清了,“不是……这其中确实存在天大的误会!”
“误会不误会的已然不重要,事已至此,我就要……”
“把他带回去?”
“呸!想的美!告诉你,你家金爷爷我是另有条件。”
“什么条件?”
金满堂微微一笑,“还我的混元——玄冰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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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口订盟约
眼看黄蛤蟆成了“秃巴尼”,金满堂虽然心痛万分,却也只能暂时隐忍接受。
为什么呢?
金满堂当然知道这肯定不是陶双城的本意,无论真相如何,肯定是一场意外事故,这一点毋庸置疑。连混迹于升龙谷的陶双城都无计可施,足见黄蛤蟆的情况之复杂,看来,要是没有妙手回春的名医出手,黄蛤蟆还真就当定了“秃巴尼”了。
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是你陶双城一手造就的后果,那理应由你姓陶的想办法医治。甭想把包袱甩给我。
再说了,自己正好可以以此为筹码,要求陶双城献出混元玄冰枪。
自古道,忠孝不可两全。把黄蛤蟆暂时做为权宜之计,换出神兵,先帮助大宋恢复故国基业,打败金国人,收复失地、迎回二圣,到时候,再请大宋天子遍请天下名医,为黄蛤蟆治病除灾。
这岂不是一个两全其美的好事吗?
为了江山社稷,也只能先委屈一下好兄弟了。
于是,金满堂提出了补偿条件:给我混元玄冰枪。
陶双城紧皱眉头,“三年前,你不是就已经拿走了吗?怎么还找我要?”
“废话!我是拿走了,它不是……拿到一半儿就脱手了嘛,不远啊,就在那儿。”金满堂抬手往远处的白沙湖一指。
“哦……那它现在还在白沙湖吗?”
金满堂把眼一瞪,“废话!要是还在那儿,我还跟你费什么口舌?你少跟我装蒜,肯定是你给收起来,又不知道藏哪儿了,告诉你,甭想赖账!”
陶双城摆摆手,“此言差矣!那一日,你留下书信,言讲说是你盗走此枪,我便抛家舍业,一路追寻。从此再也没有见过神兵的影子。”
“这个……”金满堂脑筋飞速旋转,看陶双城那一脸诚恳的样子,倒是不像在扯谎。而且三年前,自己是有意勾引陶双城离开,所以逃跑之时并未使出全力,而是始终与陶双城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
现在想来,陶双城应该没有去白沙湖。
再一看成为“秃巴尼”的黄蛤蟆,金满堂更加相信混元玄冰枪确实不在陶双城手中。“如果在他手中,他又何必绑票黄蛤蟆呢?完全没必要啊。他必然是以为混元玄冰枪在我手上,才想通过黄蛤蟆把我勾来。”
“好吧,你家金爷爷权且信你一回。如此说来,这条破枪,是被第三人给拿走了?”
“理应如此。”
“那会是谁呢?”
“着实的不知。”
金满堂略微一沉吟,说道:“这样吧,既是如此……原本,我打算把黄蛤蟆带回去,可他现在已经被你们折磨成‘秃巴尼’了,你们这帮兔崽龟孙子理应负责到底。而且我现在要是把他带在身边,也是多有不便。因为我接下来,还有一件大事要办。”
“您说话可真客气。得了,甭管怎么说,我确实理亏。那就请你说说解决的办法吧。若是合理,我陶某人一定照办;若是太过分,咱再商量。”
金满堂捏着两撇小胡子,说道:“这样,咱们规定个期限,三年,三年为期。我去寻访混元玄冰枪的下落,查出了确切消息,你就要负责去拿,拿到你手之后,我还来找你拿……”
“您就直接说‘偷’得了。”
“好吧,都是一个山上的狐狸,我就不跟你讲《聊斋》了。你把枪搞到手之后,我再来偷你。偷出来,就永远是我的了,你要认输,并且不许再偷回去。”
陶双城拍胸脯答应,“那是没说的。咱们是愿赌服输。而且,还告诉你说,只要你真能从我这儿偷走,我以后就不叫‘金刚燕子’了,改叫‘金刚燕子’。”
“嗯,好……哎?是我听错了,还是刚才你说错了?”
“不是……”陶双城挠挠头,“我突然琢磨着……这‘金刚燕子’里没有跟‘偷’沾边儿的字儿,跟咱这行当没关系。”
“好吧,这都是细枝末节,无所谓。倘若三年之内,我是自己拿到了混元玄冰枪,那它铁定就是我的了,你同样不许再打它的坏主意。无论三年之后的结果如何,你都要负责把我兄弟的病治好喽,到时候完璧归赵。少一根毫毛,我跟你没完。”
“好!不过……如果三年之后,你要是查不到混元玄冰枪的下落呢?到时候,咱又要作何说道儿?”
“不可能查不到……”
“别介……既然是订立盟约,就要照顾周全,方方面面的事情都要考虑周全,以免日后有那龟孙子赖账。”
金满堂一瞪眼,“怎么您说话也这么客气啊?不过你说的也对……这样吧,如果三年之后,我查不出哪怕是只言片语的消息,哈哈――那枪,我还就不要了,咱俩也不用再比试了,就算你赢,我金满堂伏地认输,甘拜下风,到时候,自愿摘去‘盖世神偷’之美名,退隐江湖,从此再无金满堂这号人!”
陶双城又补充一条,说道:“如果三年之内,我先治好了黄蛤蟆的病,并把他送交你手,那咱这契约就即刻解除,我也要查找混元玄冰枪的下落,一旦被我先得到手,哈哈――那啥也甭说了,您就甭惦记了,我愿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砸烂了卖废铁,也是我的事儿,从此与你无干!”
“好!一言为定!”
二人随即击掌盟誓。两个巴掌拍在一块儿,就等于盖了章了,谁也不能食言反悔,更不能违反合同。
金满堂走过来,握住黄蛤蟆的手,眼眶里噙着泪,“蛤蟆,兄弟我对不住你,先委屈你一些时日。你听明白了吗?你要是先变回了‘黄蛤蟆’,兄弟我的枪就是外人的了……”
陶双城赶紧拦着,“嗨嗨嗨!怎么还串供呢?”
“行了,黄……秃巴尼,多多保重!”金满堂拱拱手,纵身飞走。
一直到了困龙岗之巅,金满堂这才回过头来,抬手点指白沙湖的方向,“哼,纵然是你提前得到神枪,也休想据为己用。不为别的,就为我手中,掌握了你五条大罪!”
诸位,正因为二人今日立约,才有日后精彩回目――“大偷会二偷,是九罪――闹杭州”!
………………………………
第四十四章 问计渡龙津
闲话勾开,接演前文。
金满堂出离了困龙岗,施展夜行之术,披星戴月,在无人的荒郊纵情狂奔。一口气跑出了几十里,就在一处无名的水塘前,停下了脚步。
水塘里映照着皎洁的一轮明月,金满堂触景生情,忽然两眼湿润,“吭哧”一声,竟然失声痛哭起来。
人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一丈多高的汉子,在水塘旁边,是掩面而泣。
人往往是这样,在突如其来的打击面前,来不及哭。非得等过一会儿,等着完全冷静下来之后,感情经过了一段时间的酝酿,才会真情流露。
刚才见到黄蛤蟆,包括跟陶双城斗智斗勇,都没顾得上痛哭流涕。等到这会儿,事情已经过去了,周围又没有其他闲人了,脑海中才把刚才的事情又跟过电影一样,一幕幕播放出来。
特别是自己的兄弟,黄蛤蟆。他的音容笑貌,历历在目,“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说失忆就失忆了呢?”
如果不是自己勾来陶双城,黄蛤蟆岂会突遭横祸?若不是自己盗取混元玄冰枪,又怎会勾来陶双城?
算来算去,罪魁祸首还是自己。
“可我盗枪是为了自己吗?还不是为了风雨飘摇的大宋王朝?”金满堂仰天长叹,“瓦罐不离井口破,将军难免阵前亡。为国捐躯的方式有很多,黄蛤蟆这个……有点儿窝囊了。”
往水塘里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影倒映在水中,头顶恰巧就是那一轮明月。“爷爷我也是个顶天立地的汉子!见惯了多少死走逃亡?哭哭啼啼,成何体统?”
深呼一口气,“当务之急,乃是查清混元玄冰枪的下落。只要寻回此物,便能驱除鞑虏、恢复故国基业,那时节,也算对得起黄蛤蟆所受此难。”
重打精神,又行几十里路,正苦于查无头绪,猛不丁地一抬头,“哟呵!头绪来了,渡龙津!”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也许是潜意识的作祟。金满堂漫无目的地行走夜路,走来走去,竟然走到了渡龙津。
书中代言,渡龙津里有位说书艺人,江湖人称“铁嘴吴霸王”,坊间传言,说这老头能掐会算,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载,更有“有困难,找铁嘴吴霸王”之说。
想当年,完颜宗燊与黄蛤蟆等人便是经铁嘴吴霸王的撮合,才兵合一处,并在他的指引下闯寻困龙岗。
“得了,故事皆由他而起,也要由他而止。此非天意乎?”
摸黑来到铁嘴吴霸王的寒舍以外,巧了,老头子是掌灯未眠。
借着灯影向内观瞧,只见铁嘴吴霸王在灯前闷坐,时而奋笔疾书,时而停笔沉思。
“哦……莫不是在创作新书?得了,我还是不要惊扰的为妙。”金满堂就蹲在窗户底下,屏气凝神,静静观瞧。
也就是半柱香的工夫,那铁嘴吴霸王忽然停了笔,背对着窗户,抬手点指蜡烛苗道:“既然寻得寒舍,又何故躲躲闪闪,不愿现身一见?”
金满堂吓了一跳,心说真没看出来,老头子还有那么大的功夫!自己行走江湖大半辈子,这还是头一回被人识破。
随即翻身进屋,拱手道:“冒昧到访,请老人家恕罪!”
就听“咣当”一声,铁嘴吴霸王身子向后一仰,连人带椅子,摔了一个四脚朝天,疼得他扶着后腰直“哼哼”。
“哎,老人家……”金满堂赶紧上前搀扶。
铁嘴吴霸王赶紧先把书稿藏起来,手捂胸口,只喘粗气,道:“好家伙!吓死人不偿命啊?大半夜的,我这里是闹了鬼了!”
金满堂更纳闷了,说:“老人家,不是您老人家唤我出来的吗?怎就吃了这一惊?”
“我……谁叫你了?”
怎么回事呢?
铁嘴吴霸王刚打听出了一套新鲜事,要连夜成书。有句话,说艺术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他要对故事的原文进行艺术加工,特别是要融入进自己的思想和看法。评书嘛,有书,更要有“评”,否则就是单纯的讲故事。
除了艺术加工,更要让故事编的贴近现实,把模糊不清的地方,要加以润色,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要给后文书留下足够的“扣子”。
书中代言,他编的这套书,正是三十年前的一桩江湖奇闻,小回目又叫“黑山喋血”,说的是“太极红之死”。他是哪里采的风呢?后文书自有交代。
结合实际的故事,他正推演当时的真实情况:血案发生前后,窗外的那个人会是谁呢?真凶会是窗外那个人吗?如果是他,他又有何动机?红头寿星会看清那个人吗?
铁嘴吴霸王反复进行推敲。
说书讲究“跳出跳入”,就是要求说书人要完全融入进书中的角色,把自己想象成书中人物,以此来揣摩书中人物的心理变化、动机意图……
不知不觉,铁嘴吴霸王已经成了剧中人,身临其境,亦真亦幻,情不自禁地向烛火中的“窗外”点指,说你为何不敢现身一见呢?
话音未落,身后真的有人答应。
大半夜的,老头子已经进入了接近于“梦游”的状态,好家伙,金满堂的应声现身差点儿没把老爷子吓死。
把老爷子搀扶着坐起,老头子胸口“噔噔”直跳。
“好汉爷,是您吶,好家伙,老命差点儿交代给您了。您要再那么一惊一乍的,我那段儿《好汉爷金满堂》可就要太监喽。”
金满堂赶紧赔礼道歉,连道“惭愧”,再次作揖道:“老人家,此次前来,却有急事。若非见您屋中尚有灯烛之光亮,也不敢贸然造次。”
铁嘴吴霸王摆摆手,“您是老听众了,规矩嘛,我就不多说了,”扯过几张空白的稿纸,舔饱了笔,“说吧。”
“哎!有道是,天命无常。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谁曾料到,黄蛤蟆竟然坏掉了脑子,变得是六亲不认。”
三言两语,就把此次困龙岗之行的见闻,简述给老爷子听。
铁嘴吴霸王点点头,“嗯……如此说来,老朽已知你心结,若问混元玄冰枪一事呀,哈哈,咱们下回——再说!”
………………………………
第四十五章 络绎不绝
咱这套书,要是没有渡龙津的铁嘴吴霸王,可就能把学生我活活累死。虽然老爷子的笔墨不多,但他老人家在咱这套书中,起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好多故事都要由他而起。
他的规矩很简单,听一般的书,给钱就可以。订阅了还能不给书听吗?听精彩的书,就要额外的多给,跟打赏、投推荐票的意思差不多。
如果要听关于“困龙岗”的奇闻趣事,那就要“以书换书”。必须用一段精彩的奇人异事,来换取有关信息。
金满堂就把自己在困龙岗内,与黄蛤蟆重逢,并与陶双城击掌盟誓的故事说来,不求别的,只求关于混元玄冰枪的下落。
“老人家,我与陶双城订立三年之约。三年之内,查到神枪的下落,神枪归我;查不到,神枪可就归了他了。”
铁嘴吴霸王笑道:“好汉爷,可曾听说‘楚王失弓’的故事吗?”
金满堂眉毛一挑,赶紧摆手道:“不是我偷的!”
“废话!这是先秦的一段书。算啦,算是老朽免费奉送的吧。说是楚王丢了一副弓,但他没有派人寻找,他说‘楚王失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之?’孔子听说后,嫌楚王境界不高,建议他去掉‘楚’字,说‘何必楚也’。老子听说后,又进而去掉了‘人’字。听明白了吗?”
金满堂认认真真地点点头,“明白了。所以说,老子是帮天下盗贼开脱罪责?对嘛,哪儿的黄土不埋人?东西归谁还不都一样嘛,偷盗无罪。”
铁嘴吴霸王一嘬腮帮子,“得了,咱还是就事论事吧,我也是多余费劲给您引经据典。这么说吧,好汉爷,您两次偷盗混元玄冰枪,而两次失手未成,您难道就不认为这是天意吗?”
“我两次失手,两次皆因陶双城一人之故耳!照您这么说,陶双城是观音姐姐派来整我的人了?”
铁嘴吴霸王又无奈摇头,“您以后少听我说‘西游’吧。这样,我之前就说过,这混元玄冰枪非是寻常兵刃,乃是具备扭转乾坤之神力的神兵。关于它的去留,岂是常人所能左右?万事天注定,随它去吧。”
“此言差矣!”金满堂摆手道:“昔者,老天瞎眼,将此物误降金贼之手,助纣为虐,故有一盗而失。皆因我内功浅薄,无力御寒,方有二盗之失。岂不见,黎民百姓深陷战乱之祸,苦不堪言?正宜用神兵安邦定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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