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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阴阳司-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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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辰笑了笑,在一旁细心讲解到:“他是胡人!我们管这些来自异域的人叫胡人。他们的长相和肤色都与我们中土人士有所差别,一朝兄如果细看,你就会发现,这长安有很多的胡人!他们有些是来求学的,有些是来从商的,有些则是慕名而来游玩长安的。”
“这胡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太新奇了!”
“胡人有何新奇?这胡人带来的东西,那才叫新奇好玩!”
“还有更好玩的东西?林辰兄弟,你快和我讲讲!”
“想想我大唐,文化腾远,威震四方,吸引了许许多多来自异域各地的人。这长安就是各族文化交流的中心,在这你不仅能看到天竺的杂技、波斯的宝石、撒麻耳干的马驮……我都快数不过来了!”
一朝听得津津乐道。
“这些新奇有趣的东西,日后我领一朝兄一一去见识,保证让你乐不思蜀,安居不欲归!”
“少爷,前边让人堵了路,咱们牵马过不去了。”阿七停住了脚步,回头向二人说道。
“前边敢情是发生了什么事,走去瞧瞧,凑个热闹。”林辰让阿七看好马匹,与一朝快步走向人群。
原来是有两队马车队在街上相遇,互不肯让对方先行,堵在了那里。
这是清阳郡主和杨家少爷杨进的马车队。
“这二人是什么来头?不懂礼让不说,还堵街闹市。”
“他们来头可不小!这清阳郡主是将门之后,他的父亲是战功彪炳的大将军。可惜十多年前他病逝于边关前线。家中只留下一对年幼的女儿,皇上仁慈大爱,将她俩收养于宫中,视如己出。她们自幼就得皇上怜爱,不仅被赐了国姓李,还封为了重明,清阳郡主,这名义上已是皇上的女儿了。这妹妹清阳郡主可是出了名的刁蛮任性,鬼见了都要躲着走……”林辰边说边做了个鬼脸。
“哈哈!这姑娘家家这么厉害啊!敢跟她作对,想必这位杨进公子也不是一般人吧?”
“没错,此人正是当朝宰相杨国忠的大儿子,也与深受皇上恩宠的贵妃娘娘有些亲戚关系,此人也是仗着自己皇亲国戚的身份,平时在街上都是横着走,傲世轻物且视人犹芥。唉——,都是得罪不起的人,看来我们还是绕段路走吧。”林辰拉着一朝要往回走。
“敢情我初到长安,竟遇两路霸,还都是当朝权贵?!”一朝有些许无奈地说到。
三人原路返回,绕到了隔壁街,来到这,林辰才想起一件事,他提议道:“这长安啊不仅繁华热闹,美食呢更是多不胜数,尤其是这‘葫芦鸡’,味道一绝。一朝兄有没有兴趣去试试?”
这说到吃,一朝哪有不试的道理,马上就应承了。
“我知道有间饭馆,就在这条街上,离这不远。他家做的葫芦鸡,那真是让人垂涎欲滴啊!”
原来林辰想起了的事就是这间吃鸡的饭馆在这条街上啊。
到了那家吃鸡饭馆,林辰和阿七先去后院安顿马匹,让一朝进馆先歇息。
饭馆里都没在吃饭,而是都围在角落的一张饭桌旁,像是那里发生了什么事,连吃饭都顾不上了。
难道又有热闹看?
一朝上前,靠着人墙,伸着脖子。只见到一道士模样的人正低头在桌上画着道符。而坐其对面的男子,眼角无神,面容苍白,十分憔悴,口中还塞满饭,胸前的衣服沾满了饭菜和油渍,他的双手让人给绑在了背后,腹部凸起得像球那么大,像是有了十月身孕。
一朝向旁人打听,得知这有一名男子在两日前来到这家饭馆就餐。当时的他就像常人一样,无半点异状,坐下随即吆喝着店小二,点了红烧翅,一条清蒸石斑鱼,半只炸子鸡和两碗白饭,还将一锭黄金放在桌上。
店家见是有钱人家,不敢怠慢,饭菜都速速送上了。
才一会功夫,该男子将桌上的食物全部吃完,又向店小二吆喝道:“红烧翅,蒸条石斑,半只炸子鸡,两碗白饭,快上!”说完又将一锭黄金放在桌上。
店主见状,还以为是他没有吃饱,特地吩咐厨房在原有的饭菜上加量,不能轻怠了这位有钱的客人。
这男子也很快吃完了这第二轮的饭菜,像之前一样,又要了第三轮。如此反复,这人在这不停地吃了两天一夜,肚子都撑得像球般大了。店家怕吃出人命,最后怎么也不给他上菜了。
可是开饭馆的,顾客给了钱,哪有不给饭吃的道理?
好在今天恰逢一卦先生到此就餐,看此古怪,给这男子算了一卦,算出了其中的缘由。
他说,这男子是被「饿鬼」附了身。
「饿鬼」,鬼道最低者,常受饥饿之苦也。「饿鬼」分「外障饿鬼」,「内障饿鬼」和「饮食障饿鬼」。眼前的看来是第三者,这种「饿鬼」非常可怜,总是处在一种饥渴无度的煎熬中度日。它们四处奔波,只为寻找点东西吃。但是人间的食物一碰到「饿鬼」便会马上化为火炭,就算能吃进口中,也会变成火焰燃烧喉咙。即便是水,「饿鬼」喝下去也会变成一堆腐臭的脓血。因为不得吃不得喝,这些鬼饿得像木炭一般枯瘦,变得十分丑陋。
这「饮食障饿鬼」想着附在人身上,便能吃到人间的东西。被附身的人是吃了很多,哪知「饿鬼」的喉咙极细,似针,食物却吃不进它的肚子里。「饿鬼」依旧极度饥饿,所以它会一直吃,直到人被活活撑死。
店小二从店外急忙跑了进来,挤过了人群,对道士说到:“先…先生,您要的三颗红…红…红竹石,我买来了,给您”。
道士接过这红豆般大小的红色宝石,将它放在皿中,磨成粉状,又配成了药汤,给这男子服用下去。
一盏茶功夫,这男子球般大小的腹部慢慢消去,脸上也慢慢恢复了血色,能开始与人交谈。众人见此,拍起了手掌,都夸这道士本领高强。
道士对男子说到:“我算到你乃是位富商,你虽家财万贯,但却不懂得节俭。平日里大吃大喝不说,还总浪费粮食。念你无大恶之罪,姑且今日救你一命,希望你以后好自为之。”
“谢谢…谢谢先生救命…救命之恩!我定紧记…先生的话,今后一切从简,不…不再铺张浪费!只是,我害怕今后再遇这事。还请先生能给我指条安生路。”男子渐渐恢复了意识。
道士拿出刚刚画好的道符,交给那个男子,说到:“你捐出一半身家,拿来做善事,积点德,德乃三「业」之一,「业」重则鬼不敢近。另外,送你一道符,在你积满德前,能避鬼,保你平安!”
男子接过道符,放进胸口的袋中,向道士叩拜以表谢意。
众人有些不解,向道士求问到:“先生的神通,让大家佩服。人是救活了,可这「饿鬼」现在何处?”
道士解释到,:“方才我用「红竹石」配成汤,扩张了「饿鬼」的喉道,使食物进到它的腹中,它不觉饥饿了,便脱离了人身。”
林辰从店外走了进来,拍了拍一朝的肩膀,问到一朝:“这儿怎么这么热闹?”
“这儿有人被「饿鬼」上身,被这位道士所救。”
林辰朝道士望去,惊呀地说:“这不是一卦先生吗?”
“一卦先生?”一朝好奇心起。
“嗯!这是人们给他取的!他是个算卦的,每次来此为有缘人只算一卦。所以大家称他为一卦先生!”
人群散去,该吃饭的吃饭,该回家的回家,一卦先生收拾好他的东西,也走出了店门。
说到一卦先生,他本是来长安参加文举考试的秀才,以前常在这家店吃饭,见过他的人都说他生的眉清目秀,身着简约不失大气,说话也风趣有度。他来长安不久,就结识了许多士人好友。可惜时不运转,他先后考了三次文举,三次都名落孙山。到最后心灰意冷,变卖了所有的书本,堕落成一市井小混混。他不学无术,无一技傍身,整天浑浑噩噩,虚度年华,日子过得很艰难,饿急了便在集市上偷拿食物吃。他也没有往日清秀的面容,变得不修边幅,身上衣服破烂不堪,又脏又臭,就像过街老鼠一样,被人嫌弃与厌恶。
林辰给马一朝倒好了酒水,两人干了一杯,接着讲一卦的故事。
“不知从三年前的哪一天开始,有一段时间不见了他的身影,大家都以为他回老家去了。直到他再次出现在大家眼前时,他已经是现在这般模样。听说他现在住在城外百里的小村里,靠着种田维持生计。他时不时会来这吃个饭,每次来都只会给有缘人免费占一卦。他算的卦,无一差错,都一一灵验了。大家都为他这般神机妙算所折服。有些大官和富商为求能为自己算一卦,不惜付出黄金万两,但都被拒绝了。有人好奇就问他为什么不靠这算命谋生。他回道,他的本事全是一贵人相授,如果用来谋财,卦就不准了。”
一朝长叹了一口气,“这一卦先生道法高强,他所遇的那位贵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传授他这么多的本事,想必也是位高人。看来这世上奇人真多,真想一一认识,好让我也多些本事。”
………………………………
第083章 长安遇诗仙
吃完了葫芦鸡,林辰邀请一朝到其府上做客。
一朝看得出林辰是大户人家的少爷,到了林府之后,一朝才知道他原来理解的大,其实并不“大”。
“你家也太大了吧?!”
“大吗?不大吧……来来来,快进来坐。”
正巧林父也在,林辰便向父亲引荐了一朝,并将他俩昨日所遇之事,事无巨细,一一向林父详尽。
林父夸奖一朝年轻有为,希望他能成为林辰的良师益友,“刚听我听小儿说,你是来长安是要参加即将到来的「阴阳省大会」的?”
一朝点了点头。
科举起源于隋代,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方式,通过考试且成绩优异者,会被授予官职。科举制度避免了官职被门阀世族垄断的显现,使得天下有才之人在朝廷有了用武之地。武帝时期,又增设武举和阴阳省大会。这文举啊,考四书五经,诗词歌赋。武举呢,着重于兵家战略,体能武功。高中文武举,便可位授予官职。
而这阴阳官的选拔却不同!
在「阴阳省大会」中获得入师资格后,才有机会拜入「七师」门下学艺,经过一年的学习,优者方能就任相应的官位,成为一名阴阳官。
林父捋了捋胡须,对一朝问到:“我官下有「七师」,那公子有想好拜谁门下学习呢?”
“这倒没有想过,我想着走一步算一步,船到桥头自然直吧。”一朝挠了挠头。
林父也没怎么追问,怕问东问西失了礼仪,招呼着一朝接着说到:“也对,未来的事交给未来去想,今天先在这吃饱喝足,好好休息一番”
这林家两父子还真是一个模样,不仅很好相处,还待客十分客气有礼。
到了林府,一朝才算是结束了那些风餐露宿,连夜赶路的日子。半年来没得安歇,不仅要日防夜防着危险,还要日夜兼程,脚底走得磨起了好几层老皮。
美美的一觉过后,一朝恢复了精神,心情大好,精力也十分充沛,一早就缠着林辰带他出门玩耍。
这偌大的长安城,就算在逛个十天半个月,也只能领略到冰山一角。
又经昨日堵路之地,令人惊叹的是堵路的这俩路霸的马车队还留在原地不动。只不过,这热闹不新鲜,周围没人看了。
两队人马,列阵在前,犹如两军准备交战。这俩王权富贵居然在各自车队之后,扎起了营寨,打起了火锅。
那叫一个快活自在啊!
一朝感叹到:“神人!有机会一定要好好认识认识他们!”
“我们还是抓紧时间到处玩玩!上次我们牵着马,没法从间隙这过,今天就我们两个人,从这走过去吧。”一朝边说边拉着林辰向前走去。
二人尝试着穿过郡主的马车队,却中途被两个卫兵拦住,其中一个说到:“郡主有令,任何人等,未经郡主许可,不得从这过去,两位请回吧。”
“岂有此理,这公家路,为何百姓不得过去?”
卫兵重复了一遍刚刚说的话,让二人回头。
一朝见讨理无果,破口大骂:“长安是她家开的吗?哪有此般蛮横不讲理的人?”
“是哪个刁民?敢骂本郡主,是活腻了,还是想死了?”
回应的少女约莫十六七岁年纪,穿着一身华服,个头刚好低一朝半个头,模样甚是可爱俏皮。
这像是可爱少女能说出的话么?
奴才爬到一朝跟前,郡主踩着他的后背,俯视着众人,他指着一朝的鼻子说到:“你们可知我是谁?得罪了本郡主,下场会有多惨,是你们想都不敢想的。”
林辰怕得罪郡主真的吃不了兜着走,彬彬有礼地请求郡主能命人让出道路,放他们过去。
“不行!本郡主过不去,谁也别想过去!除非那姓杨的给我让路,待我过去后,自然会放你们走去!若他不让,你们谁也别想能从这过去!”
郡主转过身去,将双手交叉在胸前,无视着众人。
一朝可再也沉不住气了,他把郡主拽下人背,对着她的脸,义正言辞地呵斥到:“你一姑娘家家,不在家里绣花,反倒是在此行恶霸之举,你别仗着自己地位高,来欺压百姓,别人可能表面上对你恭恭敬敬,心里却骂了你十遍不止。我马一朝绝非敢怒不敢言之人,今日我就要从这过,我看你敢拿我如何。”
“你!你!你!你竟敢碰本郡主的手?!好大的胆子,我要砍下你的手,让你知道我的厉害……”
林辰急忙向郡主求情,“郡主息怒!我这朋友刚到长安,不懂人情世故,也不知郡主威名,一时冲动得罪了郡主,还望郡主饶他这一次,我们这就往回走。”
郡主没有理会林辰,大声呼叫卫兵将马一朝拿下,并立即斩手示众。命令刚下,对面的杨家车队,竟然奇迹般的匆匆撤退了。
见此情景,郡主立马跑过去确认,看到对方屁颠屁颠开溜了,高兴地蹦跶起来,像足了这个年纪的少女应有的可爱模样,“哈哈,是我赢啦,是我赢啦,这姓杨的可真没用……”
还没让她高兴多久,远处迎来快马一匹,只见这骑马之人身穿官服,右手握缰,左手高举一卷稠,飞驰而来。
“圣旨到——!”
见圣旨如见皇上,众人皆跪下迎旨。
“召清阳郡主速回宫,不得有半刻延误,钦此!”
“清阳领旨!”
接完旨后,清阳下令车队掉头,马不停蹄立即回宫,顾不上取一朝的手。
车马喧嚣,尘土飞扬。附近百姓听见动静,纷纷开门,探出脑袋观望,见马车队都已离去,有的开门营业,有的摆摊叫卖,街市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天子脚下哪有天子不知道的事?定是路霸之事传到了皇帝那里,这清阳郡主的任性野蛮,还得皇帝老子出手才能治得住她。杨进这头肯定也是收到了什么消息,怕惹怒了最不该惹怒的人,就先退了去。
一朝本是要吓吓郡主,以为自己能威慑住她,当听到郡主要动起真格来,其实已经吓得脚抖,好在那点点倔强的尊严让他硬生生撑了过去。
呼——!这一道圣旨来得可真是及时呀。
没有路霸阻路,一朝和林辰则畅通无阻的穿过这条路。走了没多久,一股淡淡的酒香飘来,这丹桂醇厚,久而弥香,只勾起二人的酒引子,二人四目相对,会意了一下,笑了,不约而同地顺着酒香飘来的地方走了过去。
这酒香源头是一酒楼,楼内宾客盈门,桌上杯觥交错。店小二见一朝二人走了进来,领了他们到了二楼寻了位子。二人坐下,点酒两盏。
只见席间有一书生打扮之人,脸喝得泛红,站起身来,摇摇晃晃。他先是打了饱嗝,在桌上拾起根木筷,欲步欲倒地走到了露台,竟以筷为剑,舞起‘剑’来。吟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君不见,大漠孤烟落日圆,霞光万道红四边。
君不见,伊人梳妆玉台前,回眸一笑落飞雁。
………………………………
第084章 酒中李太白
酒客们纷纷放下酒杯,为其鼓起掌来,齐声喝彩,赞其诗绝。
林辰认出,舞剑赋诗之人正是诗仙李太白。李白虽满腹才华,诗歌一绝,但官场并不得意,常在此借酒消愁,以泄心中不平。
李白回到桌前,将杯中余酒一饮而尽,然后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店小二见状,上前试图摇醒李白,唤了几声,见其不醒,嘴里碎碎念道:“又借喝醉不给钱,醒来又要赖账了,次次挨骂的都是我,我招谁惹谁了嘛……”
林辰拉住了从旁走过的店小二,询问了之前李白所欠的酒钱账,掏出银子交给小二,言到:“这些银子先结清之前的账,剩下就当李先生之后的酒钱吧,应该够他喝一阵子了。”
小二满心欢喜,点了点头,答到:“够了,够了,可是,你帮的这位先生虽是文人,可也是十足的烂酒鬼,说好听了穷得就只剩下那点才华了。他日若你找我们要回这酒钱,本店概不退款啊。”
“请放心,这钱我给的心甘情愿,值得!”
“公子真大方,我这就去结账。”小二收下银子,往楼下走去。
林辰回到座位上,招呼一朝继续喝酒,“这李太白天生浪漫,诗歌清新明快,用词壮丽优美,他的诗乃当代文人雅士常拜读、学习的典范,人常以‘诗仙’称之。在此能遇着他,还真是三生有幸了!”
李白从身后搭住了林辰的肩膀,“谢谢公子夸奖!我李白能得此评价,也真是三生有幸了!”
这人,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马、林二人被这突如其来搭讪惊着了,一朝的酒杯都没抓稳,酒水洒了一桌,林辰慌了撞了一下桌角,震得酒盅差点就倒。李白一把扶稳酒盅,对着嘴就喝了起来,三口下肚,便喝尽了盅中美酒。先是打了个酒嗝,对二人说到:“二位朋友,你们不喜欢这酒,也不可把酒洒了,给浪费了,我来替二位喝完吧,哈哈哈。”
这哪里是大文豪啊!分明就是一市井无赖,不仅装醉赖账,还夺人酒喝,真让人有些无言以对。
不过林辰倒是很待见这位“朋友”,招呼小二再上几盅酒来,再添几碟小菜。对李白说到:“先生喜欢喝酒,我便唤小二拿来,请先生喝个痛快吧。”
李白坐进席间,像是深交多年的朋友,与二人攀谈起来。
酒入桌席,林辰和李白都喝得很痛快。
“这酒醇香扑鼻,入口柔软,叫人回味无穷,才几杯下肚,却有些醉了!”林辰支手扶着头说到。
李白摇了摇头:“呵呵呵,这位朋友,你难道喝不出这酒掺了水吗?这酒根本喝不醉人,喝得我好不痛快,要不是我无所去处,才不会在此多喝半杯呢。”
“此酒有掺了水?先生嗜酒如命,自是懂酒之人。但我也算是尝酒无数,认为这酒也算得上是上品了。”林辰直言到。
李白摇了摇手,说到:“非也非也,城外不远处有座茅舍,那里酿的酒,我竟找不出任何词藻来形容此香醇。它的味道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这儿的酒,连其一分都不到。只有喝过那里的酒,方知什么才是酒啊。”
一朝反问到:“听你这么一说,若这的酒比不上别处的,为何不去你说的那处喝去呢?”
“说起来也很无奈,那处茅舍,鲜有人迹,不知为何只在晚上卖人酒喝。我这,白天忍不住酒虫蛀肠的痒,才来这儿小酌几杯的。”李白叹了口气。
林辰十分好奇,想一尝李白口中所述之酒,便追问茅舍在何处。
李白一是想报答请酒之恩,二是自己实在是嘴馋茅舍那儿的酒,便答应可以现在带他们出城寻酒去,喝个痛快。此时出城,大概天黑就能到,刚好酒也开始卖了。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三人已是筋疲力尽,一朝停下来,缓了口气,问到李白,离茅舍还有多远。
“就…就在前方…不远了,坚持一下吧。”李白也停了下来,喘着粗气,转头回答到。
果不其然,在不远处有一间很不起眼的茅舍。
三人走近,只见这茅舍简陋,只有客桌一张,桌上燃着油灯。透过这微弱的灯光,可以看见一位老翁在搬弄着酿酒的大缸。一朝环顾四周,这里荒山野岭,十里内不见人家灯火,周围安静的出奇,无虫鸣,无夜啼,不像是“活水之地”。一朝再看看这老翁,心里觉得有些古怪,但没有向众人道破。
这老翁见有客来,上前迎接,看是李白来此,便作揖打躬,连呼“先生大驾”。
老翁领三人就坐,说美酒马上送来,转身走到大缸边取酒。
老翁刚打开封缸的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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