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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路-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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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身,已迈开步子。
风吹过他凌乱的须发,将它们向后扬起。
但有一只手,突然撩开了马车的窗帘,她扭头往刘云看了一眼。
如同有所感应的,刘云也回过了头,看向了马车,看向了那个扭头往自己望来的女子。
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怎么可能?
是她吗?会是她吗?可能是她吗?
他的眼底闪烁着痛苦与迷惘。
不是她,为何要让马车中的女子出现在自己眼前?
不是她,为何要这般相像,无论是面容或者神态。无论是气质还是神采。
他几乎怀疑许多年轻死在他怀里的女子复活了!
这世间,怎么可能有两个如此相似的人?
他转过头,咬了咬牙,大步向着前方走去。
女子将窗帘放下,刚才的怪人,给他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呢。
残阳留下最后一抹金色后,沉入了天际最遥远的地方,他的身影,犹如嵌入了,这落入西山的残阳里。
一样的不甘,一样的无可奈何,一样的落寞。
草尖柔软的触感,树梢在光影下错乱,风,在跳动着沉默,沉默里,是一丝悸动。
回山。他现在很想回山,看看师傅师娘,看看师兄们。
他也是今天才发现这官道的。
官道两旁,是层层叠叠仿佛没有尽头的荒草和大树。
两天了,他都狂奔了两天了,至少走过了五百里地,才发现这么一处官道。
官道意味着人烟,但他一头又扎进了深不见底的丛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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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神似疑似
四四
刘云向着那队军士马车离开的方向追去,他给自己的理由是,他要找他们问路。问哪里有人烟。
军士马车已走了一天了。
但,真的是这样的吗?
如果真想找到人烟,他何必一直走在深山老林里?何苦看见官道也不走,只是认准了西南方,一个劲儿的猛冲!
要是真想找到人烟,他沿着官道走下去,一定会,一定可以找到人迹的。
他还想见一见马车中的女子。
深深的看一眼,借此将江南小镇的女子容颜牢牢印进心底。
再也不能忘记,因为他不想忘记。
这是他欠下的债,必须还。
他安慰自己,这本来就是一个神奇的世界,说不定,女子真的复活了,只是她忘记了以前,忘记了自己。
他的身影如风一般在官道上急奔。
眉头猛然一皱,因为他听到了兵器相击,人嘶马吠的喊杀声
在前方的两山之间,官道延伸进两座山的阴影里,如同进了蛇口的猎物。
山势陡峭险峻,崖壁笔直,暴露着灰白的岩石。
这,确实是一处极适合埋伏的地方。
刘云的步子猛然加快,嗖嗖的风声从他耳边掠过。
远处的喊杀声更加清晰,如沸腾了般,如燃烧了般,在人的耳际回荡,回荡!
凄厉的嘶吼,绝望的哀号,这是最悲凉的号角!
卷刃的兵器仍在不断劈砍,沉闷的声音在骨头与兵刃的碰撞中发出。
金铁交鸣几乎让人作呕的嘈杂,让处在这声音下的人更加疯狂!
他们的眼睛,此刻红的仿佛在滴血,眼里,只有敌人!其他的,都是虚无!!!
这一刻,场中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敌人!一种,是死人!没有人想变成死人,所以,他们疯狂击杀着身边的敌人!
这一刻,他们没有痛觉,没有知觉,所有的事情,都没有杀死眼前的敌人重大!
没有怜悯,没有悲伤,或许,在敌人死亡殆尽之后,他们会为死去的战友悲伤,为他们落泪,但,绝不是现在!这一刻,天地之间只有他们自己,只有眼前的敌人!
骇人心魄的,血煞之气在天空漫卷,如怒吼的龙咆哮,如竭力的马奔腾。
两山之间,早已血流成河。
残肢断臂,血肉碎末,将泥土染成一片褐色。
这是正午,但,仍然阴冷。
刘云轻轻一跃,已上了树梢,在树梢上急速奔跑的过程中,他的眼疯狂搜索着那辆华丽马车的位置。
在山脚,在山脚靠着崖边灰白的岩石,马车在那里!
马车边,小将与数十个最精锐的战士死死的防守在那里,寸步不肯让,寸步不肯离!
他们誓死也要护卫公主周全!
敌人一,一层层,一叠叠涌来,狠狠的如最狂暴的海浪,拍击拍击再拍击!
怒吼,足以震裂人耳膜的怒吼,从小将嘴中不断咆哮而出,臂上的肌肉鼓起,虬结如最狂莽的毒蛇。
敌方山贼冷厉的眼神如锋利的刀,誓要将眼前的敌人撕碎,因为,他们本不是贼,他们是军人!
如若不能杀死眼前的敌人,等待他们的,只有死!
主人的话,没有人敢不听,有例子,活生生的例子摆在他们眼前。
先前看到敌人是御林军时,有兄弟胆怯了,害怕了。他们逃跑,他们叛变,但,没有一个能逃出这峡谷口的,主人身边的高手,没有一个是吃素的!
只有冲,只有杀了眼前的敌人,他们才有生还的可能!
甚至还有加官进爵的可能!
主人说,只要杀了马车中的人,便加官进爵!!!
压力如风霜一般铺满他身体的每个角落,他的身体,随着潮水摇晃,摇晃,几欲站立不稳!
他的衣甲上,脸颊上,每一处肌肤上,都沾满鲜血,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只是,每一点,每一滴的腥味,都如此刺鼻!
衣甲,内里的锦袍,早已被汗湿透,分不清是汗还是血,只是,每一丝都如此冰冷。
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一个个不甘或者痛苦的倒下,他的眼几乎瞪碎。
长枪一次次探出,或挡或扫,这种时候,他的手臂近乎机械的杀着疯狂的敌人,杀不尽的敌人!
每一枪,便有一个敌人倒下,每一击,便有一片血雨洒出,他本武艺高强,但这有什么用,有什么用!
他苍凉的望了一眼密密麻麻的敌人,身边能站着的人,已经不超过十个了!
敌人还在涌来!
他的枪再一次探出。
十几只矛,还滴着鲜血的矛,狠狠向他击来!
他回头,微笑着望了一眼背后的马车,华丽的马车,在这混乱不堪的战场上,仍然贵气逼人的马车。
手上的肌肉再次拧扭成最强力的钢索,他大喝一声,使尽浑身气力,疯狂朝那些吞吐着鲜红信子的矛扫挡而去。
只要还有一口气,只要还能站着,他就不能让敌人,这些卑贱的敌人得逞!
这群藏头露尾的混蛋,以为换了身行头,去掉了铠甲,我便认不出你们来吗?!
是一只军队吧,你们是一支军队吧,要不然怎么可能结出战阵?
要不然怎么可能有这么一身民间绝没有的装备。
怎么可能有这种只有军人才有的气势!
虽然只是最粗陋的战阵,最简陋的装备,最弱小的气势,但此刻全部凝结成了最致命的武器!
虽然他不屑,但不得不认真!
是和亲王派来的吧,他们。
圣上早已看出和亲王意图不轨,所以才加派了这许多的御林军保卫。但仍然是低估了和亲王的势力么?
他是想嫁祸给高丽吧,挑起两国战争,他才好浑水摸鱼。
十几只长矛被他一扫挡飞,他的枪,再一次探出,鲜血几乎糊住了他的眼睛。
他往左右看了看,已经,没有一个人还能站着了么?
看着左右兄弟全部战死,他的脸上浮起一抹惨笑,寂寥与疼痛冲斥满他的心房。
他的眼迷蒙的望着继续冲来的敌人,眩晕,疲倦一的袭击着他,但,还有公主!
不能倒下,不能倒下!绝对不能倒下!!!
“将军”,是谁在喊,怎么如此熟悉?
他抬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阿羽!阿羽还没死!他由衷的欣慰一笑,这个一直与自己并肩作战的兄弟啊。
但,阿羽回应他的不是同样的笑,而是,深深阴冷的匕首,一把刺入了他体内的匕首。
小将的眼神先是疑惑,然后,他才看清阿羽一丝血迹都未曾沾染的衣甲。
他恍然大悟,但心里居然诡异的没有丝毫不甘,没有丝毫愤怒。
看着从他身旁蜂拥而过的敌人,看着他们的长矛一点点刺向马车,刺穿马车壁,看着情势一点点的危在旦夕!!!他轻轻的,叹息一声,无力的叹息一声,可惜,是可惜:公主,我已经尽力了啊,没能看到你穿上假装的美丽样子,真是可惜呀!虽然,新郎,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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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天涯咫尺
四五
阿羽在笑。
但,笑容里藏着的苦涩如此显眼。
他终于被我杀了!
但我真的开心么?
他曾与我并肩作战,他曾救过我,无数次的救过我!
虽然我不甘,为何他总能先我一步?为何他总是走在我前头!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啊!我明明已经有了不菲的功绩了啊!
杀敌,每次割下的头颅,我不比他少!
威望,我在军中的威望,不比他低!
武艺,我的武艺,不比他弱!
为什么,为什么每次我只能做他的副职?
为什么,他总压着我!!!
但他忘了,狠历的手段,与温和的感染,有多大的区别。
手下的军士,感受到他的,是狠辣的手段,对于小将,是心服口服!
他没有意识到,手下的军士没有意识到,但他们的元帅认识到了!圣上认识到了!
这就足够了。
阿羽,应该叫他陈羽。
随着他的匕首一寸一寸刺入小将体内,他缓缓的闭上了眼。
一滴眼泪悄然滑落。
他,是痛苦的。
因为,这一刻,他没有想像中的开心,甚至,还有一些落寞。
他的手颤抖着,但,匕首终于坚定的刺入了小将体内。
小将却笑着。
因为他在这一刻才明白,兄弟,是一个可以不顾一切的词!
但,已经晚了。
小将在笑,因为他在想,死在别人手里,不如死在自己兄弟手里,虽然,始料未及,虽然,他并不想以这么一种方式死在自己兄弟手中!
但,军人,向来只重结果!
他最后望了一眼公主的马车,这顶华丽的马车啊,为什么会遭受这无端的战火。
小将的笑中有一丝深深的遗憾,她,应该以最美丽的姿态出嫁,虽然,新郎不是我。
敌人的长矛狠狠的,一寸寸的向着车厢刺去!
已刺入了马车敦厚的车壁,已刺向了蜷缩在车角的女子!
女子眼中浓浓的惊骇!止不住的惊骇!
发抖,她的身体在发抖!在她十八岁的生命里,重来只有养尊处优,从来只有凤胎贵娇。
但这帮匪徒,怎能如此凶悍!连自己这位公主都敢刺杀!
为什么龙白没能来救驾?他不是很能打的吗?
她不由想起了昨日在荒原里遇上的那个怪异男子,虽然怪异,但为什么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或者错觉?
若是有他在,应该一切安好吧?她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信心,对那个仅仅见过一面的怪异男子的信心。
长矛矛尖让她不由自主闭上了眼睛,或许,窗外的龙白也是这样的处境吧!要不然,他怎么会不来救驾呢?
她想起了龙白,如想起了冬天里最温暖的阳光。
这个男人,她一直深爱着的啊!
但他从来对她没有丝毫表露。
他,究竟爱不爱她?
或许和他一起相伴黄泉,也不会寂寞呢。
她想。
长矛,致命的,向她刺来!
矛尖刺破马车壁的颤抖光芒,一点点,一点点在她眼里放大!
只差一点,只要一点点,矛尖,便可以舔舐她鲜红的血液!
一道刀光,沉闷的刀光,但吸引所有人眼球的刀光,狠狠的向着向车厢里刺去的长矛斩去!
这不是世俗该有的刀光!
因为,刀芒是从十丈开外斩来的!
只有练气士,只有传说中的练气士,才能斩出这样的一刀!!
陈羽丢开了匕首,极速的倒退,但刀芒似有意,似无意的,狠狠切下了他的一条腿!
小将没事!处在刀芒正下方的小将竟然没事!
这犀利的刀芒瞬间便斩断了刺向马车的长矛。
和亲王的门客深深皱起了眉。
挥舞大刀的男子是练气士谁都看得出来。
虽然除了玄天宗、天星宗在世俗走动比较频繁,而稍稍为人知道的多些外,其他几宗几乎名声不显,但,这并不阻碍朝廷上层人士对正道宗门的认识!
因为,只要他们出世,便没有办不成的事,只要他们出世,所有的军队,所有的武者,在他们面前都不值一提。
长矛无可避免的断折了,疯狂的刺击向车内女子的矛,终于停住了势头。
刘云一刀斩开车顶盖,抓起女子,然后,他扭头向后背被狠狠刺入一把匕首的小将,那个盔甲衣衫残破不堪的小将。
他把大刀背在身后,伸出了另一只手,抓住小将,便带着两人,飘然而去。
门客笑了,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一队几乎死绝的车行里,就算找不到公主的尸体,就算找不到小将的尸体,但,所有人都会认为,他们,已经死了吧!
这,就足够了!
只要能嫁祸给高丽,便足够了!
高丽请求和亲,当今圣上没有答应,而琉球使者的和亲请求,圣上却应承了,这,便是可以做文章的地方!
不管圣上是真的宠爱这唯一的女儿,想给她挑一个好的夫家,还是真的不屑与高丽和亲,这些栽赃嫁祸的证据,已经足够了!
证据,只要稍后稍稍布置一番,还愁没有吗?还不会裸展现在人们面前吗?
琉球,毕竟比高丽物产丰富!女儿在那边也不会吃苦不是吗?圣上这样想。
女儿总是要嫁人的,虽然她贵为公主。
朝廷里,许多人有自己的心思,就像和亲王一般,整个朝廷,毕竟和平的太久了啊!
所以,皇上选择将女儿远嫁他方,因为,总有一场腥风血雨要涌来。
刘云抓着他们的身体,向远处疾奔而去,军士们反应不及,所有人都几乎反应不及,刘云的身影已飘然远去。
山颠上,不知在何处的山颠上,小将睡躺在茅屋里,睁着眼看着门外的两人。
这已经是第二天了。
平安公主静静的舞着,在山崖边,在一捧云气里。
因为她说要为救命恩人舞一段,这个很熟悉很熟悉,就仿若水中自己的影子,虽然熟悉,但从未真正的认识过,从未触碰过。他们,不相识。
她很少会舞,只跳给父皇母后看过,这次,或许是因为报答,或许是因为莫名的熟悉,反正她跳起了舞。
风在吹,她的发丝轻动。飘扬。
刘云眼前一片恍惚,他看着女子的舞,如看到了当年白月儿在后山轻柔的起舞。
但,女子的容颜让他止不住想起小镇上,那个等候在黄昏里的身影。
他的神经几乎错乱,分不清,许许多多的分不清。
小将痴迷的看着,纵使刘云的道家真气能止住小将的伤势,但,目前他仍不能下床走动。
刘云急切的说:停,不要再舞了!
女子愕然,她不知道为何,不明所以。
虽然眼前的男子让她有一种无法捉摸的感觉,但,这一声蓦然的叫停,仍让她不明所以。
男子只是回转过身体,背对着她。
日出,刘云看着日出,不知道在这山颠上已耽搁了多长时间,小将已能下地走动。
刘云与女子一块看着日出。金色的光打在他们身上,如织上了一片彩色的锦。
但刘云终究走了,在随后的日子里,在小将伤好了一半的时候,他留下了一封信,飘然远去,信上写着:我先回山,有缘再见。
女子的眼前一阵恍惚,一直被她压抑起来的,伴随着那丝熟悉感的遗憾悸动感觉,终于泛上了心头,怅然若失的,她叹了口气。
他讲的流云仙宗宗,寻常百姓或许不知道,但,皇室怎么可能不知道几大仙宗的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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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仙门消息
四六
当所有的一切,都已成为往事,只有自己仍然背负着那些让人心碎或者喜悦的场景的时候,就形成了孤独。
刘云行走在人声鼎沸的城里,高耸的城墙,穿流的人们,林立的商铺,这些,构成了这里的繁华。
他的脸上不由泛起了温和的笑意。
人,毕竟是群居动物。
再强的练气士,也会寂寞吧。
他站在某家客栈门口,望着朱漆牌匾上,龙飞凤舞的大字,不由奇特的笑了笑,悦来客栈,这家客栈太有名了!
大刀不知去了哪里,进城的时候,若还背着一把大刀,那么肯定,一定,会被城卫军围攻,他没那么傻,早已将刀藏到了城外。等出城的时候再取回来就好。
胡子头发早就疏理好了,若还是以前那般,估计早就被客栈小二当作丐帮总瓢把子轰的远远的了,哪里还容得下他在这里站着观瞧。
身上锦衣一看就价值不菲,身形气宇轩昂,除了难掩的风尘,店小二就算再狗眼,也该看出,这当是一位远道而来的贵客。
小二热情的从店里出来,招呼着他:客观,请里边请,您请里边请。
刘云随着小二走进店里,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小二麻利的拿起抹布擦拭了一遍他的长条凳子,便站在他身边笑着问:客官需要些什么吃食,您是打尖还是住店?
刘云笑着说:小哥,我住店。你们这有些什么风味独特的吃食?
小二不假思索,眉飞色舞着,飞快讲诉起来:本店蜜饯烤乳猪最受欢迎,风味独特,色香味俱全,实在是不可多得的佳肴,浣河锦鲤汤也异常让顾客满意,捕自浣洗的锦鲤,一定要活的,文火武火慢熬一个时辰,味极美。还有笋尖烧牛肉,虽只是家常小菜,但绝对做出了家里没有的味道。。。。。他一报出连串的菜名。
刘云看着这小二滔滔不绝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这种业务能力,果然是极强的。
他说:那就先上烤乳猪,锦鲤汤,再切一斤牛肉。对了小哥,你们这里有什么好酒?最好最烈的酒只管给我抱三坛上来!
这厮闻着隔壁桌的酒香,肚子里的酒虫早已按耐不住在往上面爬,口水都差点流了出来,还不叫几坛酒,先簌簌口,那他就该改名叫马云了。
多少年没喝酒了?他有多少年没喝过酒了?这一顿,必须给喝回来!
小二早就注意到这厮飘忽的眼神一直在往隔桌的酒壶看,心里暗暗得意,咱的酒,就是这么勾引人!
在菜还未上的时候,三坛酒早已被猜到这厮是个酒鬼的小二抱了上来。
这厮抱坛临窗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急喝几口酒,处在这闹市中,这人来人往,车水马龙的景象,他突然有了一些开心,许多年都未有过的开心。
有秀才喝酒半醺后吟着诗: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刘云半酣,菜都还未上桌,三坛酒已下肚,这厮,是拿什么佐酒的?诗么?
胸前的衣襟被滴下的酒业沾湿,他丝毫不在意,嘴里轰然叫好!
半酣的秀才抬眼往他看来,看他气宇轩昂,狂放不羁的姿态,深合自己方才所吟之诗的意蕴,也有些欢喜,拿起酒杯遥遥对着他敬了一杯。
刘云大喝一声,拿酒来!
小二急匆匆又报来一坛酒,看着他面前的三个空酒坛,暗暗咂舌,这厮喝酒,是用倒的么?
心里就两字:忒牛!
再次喝了一口酒,刘云诗兴大发,就算以这厮没有几滴墨水的肚子,此刻居然也诗兴大发!
他吟:几日不饮酒,魂离形开事疏漏。吾誓如非不得已,万万不饮酒。鹪鹩巢林仅一枝,吾浮于世只要酒,有酒携樽江湖游。伯牙惜子期,摔琴绝弦水不流。庄周无为无所求,吾心不如老庄透,所积也不厚,无甚高雅只要酒。人籁地籁兼天籁,吾乃俗人酒与肉。人籁尚未品其秀,大块文章空中楼,地籁生物息相抽,西风秋月竞肥瘦,天籁万物皆逍遥,吾要逍遥只要酒。
自得其乐,借着诗意,借着酒劲,前所未有的兴致高昂。
秀才拍手称好,提着一坛酒径直往他而来,刘云拿起酒坛,两人举起坛子痛快的饮。
菜终于上来了,刘云微微一笑,抬手相邀: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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