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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保镖-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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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自己!”君莫忧这话说得格外意味深远。
  “你自己?”丁盼荷像丈二金刚,摸不着头绪。
  “花间集”的会员扮演过各式各样、形形色色、千奇百怪的替身角色,但就是没有一个会员说要“扮自已”,而且还为了“扮自己”而暂时退会!
  “对!就是我自己。”君莫忧并没有进一步解释,只是重复一遍。
  “请会长成全。”
  “为了一个风谷的死人?”丁盼荷神情变得有点恍憾,话说得像在问君莫忧,又像在说给自己听。
  “是的,请会长成全。”她从没见过优雅迷人的丁盼荷在人前如此心不在焉,但她已顾不得其它的,为了她的爱,她志在必行。
  时间在桌角的砂漏里的白砂愈漏愈少中默默的流逝,直到砂漏的白砂流光,丁盼荷终于有了最后结论——“好,我答应你,你去吧!”
  “谢谢会长!”
  望着像一阵轻柔春风飘去的君莫忧,丁盼荷内心升起一股百感交集的情愫——
  如果当年,她像莫忧一样,对自己的感情如此率真,那么,她的恋情或许就不会演变成今天的结局了!
  “风谷”的清晨,别有一番使人性灵为之迷醉的独特魅力,尤其是在这个沾染着薄薄雾气的湖畔。
  晨曦初醒,决不过暖,像是俏皮温柔的天使给予人们的早安之吻般,令人睡意全数散去。
  从百花怒放的山林那头吹送过来的风儿是温驯的、夹带着一股幽远澹香和一息滋润的水气,摩挲着它所遇见的每棵绿树,每株碧草的曼颜,轻轻绕过它们的肩腰,像是在向他们示好,又似在捉弄他们。
  仅管远处的高峰峻岭间,有终年不敬的山岚和浓厚的雾霭缠绕,然而,“风谷”内的空气却总是明净的,丝毫没有受到远方天际那些像守护神般缭绕盘旋的岚雾影尝,反而因他们的尽职守护,显得更加迷人,遗世而独立。
  湖畔的碧茵上,有着半梦半酸的朝露,留恋地胶附在碧草摇曳生姿的机柔腰身上,舍不得离去。
  滨水的绿柳、垂杨、绛樱、紫荆,青翠的叶与鲜红的花,都争相将他们的身影倒映在湖面上,幻出无数的幽媚情态。
  湖面的波涛,似被晨曦唤醒了,邻邻的波光,群起欣然的舞着,曼妙的舞姿赢得了岸边不时涌起的白涛赞叹,而迸射起云样的水花和拍岸声响应,彷佛是给他们的掌声。
  这便是风谷一隅的清晨之美。
  李承烈一如往常,一大清早便来到这个潜藏盎然生趣的湖畔,独享这一湖世间少有的良辰美景,在风谷无数奇景中,他最爱这一方景致。
  从绿荫的缝系穿梭漏洒下来的点点光子,正巧落在他那略嫌凌乱的漆黑色长发上,像极了一流灵活的乌金。
  他那一双睫绒密绣下的翡翠绿眸,也和他那乌金般的长发一样散发着动人的光采,在一泻清澈之中,泄漏着几分的忧郁凝滞,更泄漏着几分的无奈落莫,像清翠的秋山轻罩着几痕淡淡的雾紫。
  四年了!
  他从浮华人世逃开消失,而藏昵在这个世外桃源般的“风谷”已足足四年了!
  这四年之中,他并非从未出谷半步,反而三不五时就和那一群“臭气相投”的“狂”字辈伙伴们到外面的世界四处去冒险作乱,出任“特殊保镖”的工作,生活惬意逍遥至极。
  “风谷”的另一个称号:“逍遥谷”的意境被他们五人发挥得淋漓尽致。
  所以他并非拒绝出谷,也不是异于出谷的——虽然他是个“死人”!
  只是以往的“出游”,都是以“破坏狂”的身份行动,像一个星期前,他才顺利圆满的完成一位法国当红模特儿的保镖工作,身心两方面都获得舒解和成就感,十分充实快意。
  还有,范修罗那个“护花狂”的秘密小窝“逍遥居”也是他常去串门子的地方,虽然修罗那小子所在的地方,对他而言是个“危险的敏感区”,但“风谷”里多的是擅长乔装易容的奇人异士,每次他要出谷,他们就争相替他打造一张“新面子”,所以他一点也不必担心以“死人”的身份在外面的世界游荡时会被以前的熟人发现,反而乐在“千面人”的游戏中。
  尤其修罗那小子又好死不死的有一双能“明察秋毫”的“邪眼”,不论他如何乔装易容,范修罗都能一眼识破——这也是风谷中的易容高手们争相为他打造新面孔的主因之一——想和范修罗的“邪眼”较劲,看看是范修罗的“眼力”了得,还是他们的“巧手”厉害!
  三天前,他从段仲刚的口中得知,又有一个“特殊保镖”的委托案进来了,只是这次的委托人身份很特殊,竟是他最敬爱的大哥李承瀚,而且指名要他出任这次的“特殊保镖”任务,似乎是和李家有重大关系的事。
  因此,他犹豫了……
  并不是因为李家有什么令他深痛恶绝的惨痛记忆之故,而是因为李家有个他想见却今世不能再见的人儿!
  莫忧……
  他无奈怅然的仰天深叹。
  “承烈大哥,承烈大哥!”
  远处的香径传来银铃般的呼唤,不久一个带着一只金黄色豹子的少女倩影便落入他的眼帘——和那只身材魁梧的黄金豹子。
  那少女看来不足二十岁,茶褐色的发,临风蓬松着,用一条湖水色的丝带络住。
  她穿著一龚“改造”过的唐朝服饰——上半身依然留存着浓郁的唐风,只是衣裳的剪裁和设计简化许多,看来比传统唐装清爽,却不失唐装特有的轻盈和特色,腰下的长裙则被裁剪成迷你裙一般的长度,下半身再多着一件同样漾着浓郁唐风的紧身七分裤,如此融合古典与现代的搭配,非但没有掩去唐装的柔美,亦未破坏现代风情的韵味十分难得,充份显现设计者匠心独具的巧思和过人的设计才华。
  她那秾纤合度的身段、健康亮丽的肤色、捷灵敏巧的肢体、愉快明朗的神采,恰好与清晨自然的蓬勃气象和合一致,相互辉映。
  她像飞燕穿帘似的,从绿树浓馥的荫下疾扫而来,间或和身旁的“同伴”黄金色豹子嬉戏追逐,偶尔用她那白皙滑嫩的小手去理理被豹子弄乱的外裳,调皮的风儿又时常挑翻她的裙缘,像荷叶反卷似的,泄露了她的裙下风光,还好裙下有那条七分裤“护驾”,黄金豹也“护花”
  心切的对坏心眼的风儿警告似的轻吼几声,像是在告诫风儿说:“不准捉弄我亲爱的小主人!”般。
  那一路伴着她前进的草香花味、树色水声、云光鸟语,一一成了她原来欣快的心境里的所收藏,更增加了不少欢畅的材料。
  她,就像山中无忧的小鹿那般的美、那般的活泼——和他记忆中的莫忧有着多处相仿的神韵,他因而经常看得呆掉了。
  “承烈大哥,你决定接承瀚大哥委托的case了吗?”段水楼香汗淋漓,气喘吁吁的掠齐凌乱蓬松的茶褐色头发,天真无邪的仰首问道。
  李承烈爱怜的摸摸她可爱的头,似无奈又似坚定的浅笑,“是啊!
  都已经四年了,再不回去看看,只怕我今后都会生活在这样的迷惑之中。“他当下决定。
  虽然对很多人而言,段水楼是出了名的“鬼见愁”,但他却和她处得非常融治和谐。
  段水楼了解的点点头,四年来,她一直是他无所不谈的红粉知己,对他的事自然了解透彻,“是该回去看看了,否则你心中那株﹃忘忧草﹄可就真的要花落别人家啰!”
  “小丫头!”他用拳头轻敲她的头,沉郁的心情顿时开朗许多。
  段水楼这才满意的捧住他的双颊,用水灵灵的双眸望住他,认真热情的说:“承烈大哥,你振作一点,不要一副死德性,这和平常那个我所熟悉的你一点也不像,我不喜欢,小小也不喜欢,”“小小”是她身边那只黄金色成豹的名字,“相信你自己也不喜欢,所以你不要再往坏处想,赶快恢复你原有的模样,以平常心去面对李家,最好把那株让你念念不忘的﹃忘忧草﹄带回﹃风谷﹄来,咱们三个人一齐过快乐的生活,0K?我相信咱们风谷的﹃主人﹄一定不会拒绝那么可爱的女孩成为我们的同伴的。”
  说完之后,她还俏皮的眨眨灵活有神的眼眸,小嘴呈现漂亮的上扬弧形。
  李承烈被她可爱逗人的模样惹笑了,“小丫头,放心吧!我会好好振作的,否则就没有资格当你的承烈大哥啰!”
  “嗯!这才对嘛!”段水楼见他笑得像平日一样的豪爽,总算满意,双手叉在腰间,一副“通过”的表情频频点头。
  她条地又想到什么,“对了,我这回从﹃花间集﹄来风谷前,在丁会长的住处遇见一个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女会员,很巧的是,她的﹃花名﹄正好也叫做﹃忘忧草﹄哦!你说巧不巧?”“花名”是“花间集”会员代号的别称。
  “你接下来是不是想说,说不定﹃花间集﹄那个叫﹃忘忧草﹄的女子,就是我的﹃忘忧草﹄是吗?很抱歉,你要失望了,莫忧她不是那种型的女子——”何况她现在应该早已经为人妻了!想到这儿,他的眼神不禁黯淡下来。
  “你不要忘了女人是善变的哦!算起来,你离开她时,她才十六岁,现在应该已经二十岁,是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了,没听过女大十八变吗?”
  “这话用在别人身上或许是对的,但那绝不是莫忧!”他口气是不变的笃定。
  “反正你就是认定﹃花间集﹄的﹃忘忧草﹄和你的﹃忘忧草﹄只是同名之巧,不可能是同一个人就对了。”
  李承烈以笑代答,又摸摸她的头,“好了,我要去见段叔,待会儿再和你聊。”
  “啊!我差点忘了,我爹地就是要我转告你,要你立刻去见他的。
  “段水楼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
  “行啦!我不会多嘴的。”他宠爱的捏捏她的粉颊。
  “谢谢承烈大哥。”这么一来她就不必担心挨老爹叨念了。
  湖畔的薄雾不知何时已全然消散,李承烈步伐稳健的绝尘而去。
  和黄金豹子小小一齐留在湖滨的段水楼,被生趣盎然的湖水吸引,“水兴”大发,轻轻俯下身躯,双手背在后头,和形影不离的“大猫”
  小小“你知我知”的对笑半天,便一齐投进沁凉清澈的碧蓝之中恣情的戏水。
  “抓不到,小小是大呆瓜,抓不到我,哈——”
  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和一只金黄色的“大猫”,就在那一湖湛蓝中玩得不亦乐乎,道尽“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的隽趣。
  李承烈沿着弯延曲折的岩石小道,随山势渐渐升高,最后抵达建筑在半山腰凸出的崖石平台,那儿有一座用松枝和绿竹搭筑而成的轩亭,取名“听涛阁”。
  殷仲刚就坐在“听涛阁”最靠峭崖的那一端,悠然自的独自品茗,听彷若自然交响乐般的松涛声。
  “段叔!”李承烈轻唤道。
  在“风谷”,晚辈都管叫殷仲刚为“段叔”,和段仲刚平辈的人就叫他“老段”、“阿刚”之类,比殷仲刚年长的长长辈和长辈,则喜欢叫他“小段”、“段小子”等等的浑名。
  “坐!”殷仲刚倒了一杯热茶给他。
  他给人的感觉是稳重而莫测高深,威严中带着慈祥,让人打心坎里觉得他可靠、无条件的信任他——这也是他被选为“风谷代理人”之一的原因。
  “狂党”尤其和他格外亲近,因为有关“狂党”出任“特殊保镖”
  任务的事以及和风谷的讯息传递,都是由他一手包办的。
  李承烈也是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本能的信任他,对他撤除所有的心防。
  “你应该有最后的答案了。”殷仲刚的语气百分之百肯定。
  “嗯!我决定接受我大哥的委托。”
  “很好,果然没让我失望,什么时候走?”
  “听完段叔对这次保镖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之后就启程。”
  “没有内容。”
  “呃?”
  “你大哥的意思是说,如果你答应,就要你直接到﹃忘忧小篆﹄去找他,等见了面,他再详细告诉你,如果你没答应,那一切就当作没发生过。”
  “原来是这样——”李承烈若有所思,半晌才道:“我明白了,我去。”
  “那我就和你大哥联络了。”
  “谢谢段叔。”
  殷仲刚拍拍他略嫌僵硬的肩,语重心长的说:“凡事尽力就好,别想太多,无论你这次出谷后,会不会再回来,﹃风谷﹄永远欢迎你。”
  “我一定会回来的!”李承烈以坚定无比的口吻,像在立咒般说道:“只有这个地方才是我真正想要的、想回的家,只有在风谷里,我才能活的像真正的自己、我想要的自己,所以,无论这次出谷会遇上什么事,我终究还是会回到这儿来,一定!”这和他的身份是“死人”并无关系。
  他的心声也正是每一位属于“风谷”的人的共同心声。
  殷仲刚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像个慈父,温和而令人觉得勇气倍增的握紧他有点冰冷的手说:“去吧!无论发生什么事,别忘了你还有一群﹃风谷﹄的好伙伴!”
  “嗯!”说起风谷这一群令他深觉不枉此生的同伴,李承烈情不自禁的打心坎里漾起了深刻的笑意——尤其是“狂党”那几个家伙。
  殷仲刚和段水楼父女俩,外加段水楼的宠物“小小”一齐目送李承烈出谷。
  段水楼对即将远行的李承烈再三叮咛,“承烈大哥,你一定要回来,而且一定要带着你的﹃忘忧草﹄一齐回来哦!”
  李承烈朝她挥挥手,含笑未答,前一句话他一定会兑现,但是后面那半句,他则无能为力。
  送走了李承烈,段水楼转身就想带着“大猫”小小开溜,却被殷仲刚眼尖的唤住,“水楼,你今天整天人都躲那里去了?下星期要考的范围和功课做好没?水楼!”
  “哈!哈!哈!我听不到你在说什么,我还有事先走啦!”段水楼像在避什么洪水猛兽似的,逃得比谁都快,一下子就溜得无影无踪。
  爱说笑!风谷里比做功课、K书好玩的事比满天的星星还要多,就算让她玩上八辈子也玩不完,笨蛋才会放着无限春光不去蹓跶,苦哈哈的窝在书堆里做念书、写功课那种无聊的苦差事呢!真要当呆书生,她又何必跑来风谷啊!笨老爹。
  “这丫头真是——唉!”段仲刚面对调皮好玩又坐不住的宝贝女儿,除了摇头叹气,也无可奈何。
  也罢!反正他也不求女儿成龙成凤,只要她成天开看心心,少给他惹麻烦,他就心满意足了。
  他宠溺的想着、笑着,明知道正是自已这份盲目的宠溺惯坏了那个调皮的丫头,但每每看到她那张无邪开朗的笑靥,和好似永远用不完的充沛精力,他就想更加宠溺这个宝贝女儿。
  真是罪过哪!他嘴上虽如此叨絮,脸上却漾着无尽的慈爱。
  第二章
  君家座落于台北郊区的老宅,一早便传出石破天惊的吵闹声,不过看家上上下下,以当家老主人君老爷为首的一伙人都没多事插手,因为李承岚和君莫忧的争闹,在君家早已不是新闻,四年下来,君家老小早都习以为常,哪天他们小俩口不吵,他们才会觉得奇怪呢!
  “我再说一次,我不准你像以前一样,趁我到公司上班不在时逃家!”
  像这样的话,李承岚不知已说过多少遍,尤其是近两年来,然,说归说,若莫忧从来就没有遵守过。
  “承岚哥哥,你这又是何苦,我已经跟你说过很多遍,我们之间根本——”
  “不要再说了!”李承岚粗鲁的截断她的话,他不想一再的从她嘴里听到他一直心知肚明的话。“一直是这样的,从小,你就叫大哥为承瀚大哥,叫我为承岚哥哥,只有对二哥,你永远都叫承烈——对一个在四年前背叛你,又突然死去的无情男人,你为什么要这么执着,连一点机会也不肯给我?”
  他又恨又怨,更有满腔的无奈。
  “承烈没有死——”
  “是啊!因为四年前他驾游艇出海遇难沉船,找不着尸体,只埋了空棺,所以你始终认为二哥没死,四年了——如果二哥没死,他为什么不回来?连捎个讯息回来也没有?”他歇斯底里的咆哮。
  并不是他要咒自己的二哥,承烈是他从小时候起,就最崇拜的偶像,绝无仅有的音乐天才,他憧憬的梦,他怎么可能咒他?他又何尝愿意相信自己的二哥已在四年前死去?
  然,李家和君家动用了多少人马,锲而不舍的找了一年多,就是找不到他二哥的下落,他除了死心还能如何?毕竟他们依然活着,日子还是要过下去啊!
  可是莫忧却固执的不肯面对承烈的死亡!因为她深爱着承烈,他知道。所以承列在世时,他只能把自己对她的爱慕深埋在心底。
  只因一个是他最崇拜的二哥,一个是他一往情深的女子,他两个一样在乎,一样不愿失去,所以他选择沉默,在远处祝福他们两个。
  没想到四年前,情况出乎意料的变化,破坏了原有的平衡,承烈的死固然令他伤心,但同时也释放了他对莫忧多年来的爱意。
  可,莫忧却一点机会也不给他,只因为她的心早已被承烈占得满满的,不论承烈是生是死都一样,无论他如何爱她、呵护她都无法改变。
  所以他开始怨恨,恨承烈死时竟把莫忧的心一起带走,完全不给他机会,但在恨承烈的同时,他又清楚的明白,承烈是无辜的,因此他无法原谅自己去怨恨自己最崇拜的二哥。
  于是他变得更厌恶自己,偏偏每当面对莫忧的拒绝,他又忍不住怨恨,如此恶性循环,弄得他愈来愈痛苦矛盾,却又无可奈何。
  “承岚哥哥,你别这样,我——”君莫忧想说什么却被打断。
  李承岚拒绝再和她争执,强硬的说:“你只要记住我的话,不准趁我不在逃家,你该知道我的本事,无论你逃到哪里,我都会把你找回来的!”
  他说完便转身出门,开车去上班。
  君莫忧倚在门边轻叹一声,凝视着在飞沙中远去的车影,心中满是歉意——
  抱歉,承岚哥哥,我又要毁约了!语毕便像一阵轻烟似的消失在君家老宅。
  “台风”过后,打扫家务的两位清洁妇人,一面做事一面聊起来——
  “承岚少爷和莫忧小姐不是兄妹吗?怎么姓氏不同?”新来的好奇问道。
  “这你就不懂了,因为我们君象的老爷是承岚少爷的外公,承岚少爷是因为工作的关系,才会住在这儿,事实上李家的根据地是在南德巴伐利亚一带,至于莫忧小姐则是我们老爷领养的当然姓君,住在这儿了。”称得上元老级的另一位道。
  “这么说来,承岚少爷和莫忧小姐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表兄妹了?”
  “表面上看起是这样没错,实则不然,内幕重重,一言难尽哦!”
  “说给我听嘛!”充份表现出人们对别人家闲话的好奇心。
  “好吧!我就告诉你一点点,事实上当年领养莫忧小姐的人不是我们老爷,而是英年早逝的承烈少爷,只是那时承烈少爷年纪太轻,才十七岁,在法律上无法当领养人,所以才由我们老爷出面领养,因此莫忧小姐才会姓君而不姓李。”
  “承烈少爷?啊!是不是四年前死掉的那个有名的天才音乐家?”
  “就是他!”
  “然后呢?”新来的愈听愈感兴趣。
  “然后——”说的人也愈说愈带劲。
  两个中年妇人话匣子一打开就没完没了了。
  这是第一次!
  自从李承烈成为风谷的名产“死人”之后,四年来他第一次以自己真实的面孔到外面的世界来。
  并不是因为他突然变大胆了才决定用真面目重返凡世的,而是因为——
  真正的理由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不过他心底有个小小的声音在告诉他:也许是因为这趟到台北来,是应自己的大哥之托,加上即将面对的事又和他睽别四年的李家有关,所以他在内心深处,潜藏着一抹淡淡的企盼,希望能在茫茫人海中,偶遇他永生难忘的“忘忧草”,且希望她能认出他吧!虽然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资格。
  不过,在另一方面,他又不希望有任何人认出他来。
  矛盾哪!
  他自嘲一番,旋即想到此刻并不是想这些事的时候,他刻意比和大哥李承瀚约定的日子提前一天到台北来,就是为了先去找范修罗那小子,同他打听“李氏国际扬声”的近况,究竟有些事是不便直接问大哥的,而且就算问了,大哥也不见得会的告诉他,所以旁敲侧击就成了搜集他想要的情报的最佳选择。
  另一个让他提前到来的原因则是因为今天是圣诞夜,属于情人们的二十四号!
  想着、走着,不知不觉中,他已到了目的地,抬头看了一下建筑物的名称,几个斗大的熟悉字眼立刻跳进他的眼帘——“飞讯影视传播暨商业广告大楼”!
  就是这儿,修罗那小子的秘密小窝“逍遥居”正是在这栋大楼的秘密夹层里。
  他像往常来找范修罗时一样,神色自若的走进大楼里的电梯区。
  “飞讯”大楼一共有六部供人搭乘的公共电梯,左边三部,右边三部。
  李承烈和以往一样,在无人同乘时,进入右边的中间那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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