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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代江湖-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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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们都不是道祖、佛祖和你的至圣先师老爷爷那般的圣人。天下就那么几个圣人,很难阻挡天下大势,只能靠着‘道’和‘理’还有‘礼’去缓解、消磨天下大势。便是我,也只有最后那出世一剑,可能能够阻挡一下大势。但是,大势就像大江大海的潮水,一波接一波,能挡下一次,却挡不下无数次。”楚愁又饮了一口酒壶中的浊酒,摸了摸腰间那把陪伴他百余载寒暑的长剑,接着道:“但对我而言,一剑足矣!”
“哎。”赵芷水叹了口气,她虽然听懂了师父的这些话,但还有许多更深层的还不知道,她也不想想这么多,对她而言,反正有师父,天塌下来了,师父都能顶住,她还忧虑个什么呢?她唯一忧虑的是,有一天,一觉醒来,师父不见了。
“师父,你有一天会不会离开我?”赵芷水越想越慌,最后忍不住问道。
楚愁之前观她脸色,就知道要问一些不合时宜的问题了,此时心中微微一叹,但仍是微笑着答道:“你长大之前,我不会离开的。”
赵芷水闻言如遭雷劈,瞬间眼圈便红了,道:“也就是说,师父有一天会离开芷水的,对吗?”
“这世界上啊,没有谁是和谁在一起待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的,哪怕是那百年恩爱的青梅竹马,也有阴晴圆缺的时候,而且那种互相长情厮守的人,终究是极少数,就那像上三品修士一般。没有人喜欢孤独,但也没有人能够做到心如磐石一辈子,人生就是悲悲喜喜,分分合合,起起落落,最后终归于平淡。”
“好吧,芷水明白了,或许,以后我慢慢长大了,就明白了。”赵芷水闻言觉得有些道理,心中就不再那么失落了。终究还是小孩子,未曾体会悲欢离合。
楚愁对着赵芷水安慰地笑了笑,然后有意无意地转头望向街尾某处。
“走吧,去吃午饭,早就饿了吧?”
“嗯嗯,饿的很哩!”赵芷水有些羞赧地说到。
待师徒两人离去后,一位红袍老宦官和一个麻衣长发老者从街尾走出。
“此人就是那一路北上然后西行的剑仙?为何如此年轻?”麻衣长发老者皱眉问道。
“不清楚。刚刚他就在观看陛下前去祭祀的人群中出现过一次,当时我因为要镇杀那个找死的刺客,所以没怎么留意,谁知走眼了。但他他还是小瞧的我们长安城四大守门人的敏锐力了,在他踏入长安城那一刻开始,他就暴露了,只是后来不知为何身形气息消失了一段时间。”红袍老宦官不断扯着自己宽大的红袖子,声音沙哑地说道。
麻衣长发老者想起之前那位剑仙的回头一瞥,道:“他刚才向我们这里看了一眼,应该是发现我们了。”
红袍老宦官淡然一笑,道:“哪怕他真是九品剑仙或是九品巅峰的大剑仙,又如何?我们四个八品巅峰境界的守门人在这长安城内都拥有九品境界的战力,四打一,比我们高一个小境界,照样翻不起什么大风浪。而且我们还有那几个八品境界的护法人,他如何能赢?”
“只是,九品剑仙啊,在东域这两大州中,有多长时间没有见了?”麻衣长发老者微微感慨,然后眼中带着杀意“若是真的要惹事,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九品剑仙的话直接镇杀,若是九品巅峰的大剑仙,那大不了就是鱼死网破,真要是杀了一个九品巅峰的大剑仙,也算是值了,那时候,哪个江湖中人还敢来长安城闹事?”
两人皆是冷笑,然后身影悄然消失。
一处长安城内比较有名又实惠的特色美食大街上,楚愁赵芷水两人逛游着看吃什么。
“长安地域以前多吃饼,因此出现了一种面食,做法大概就是先将面饼切成条形、方形不等再下锅,又因为长安流行羊肉,就又把羊肉和其它一些辅材配料放一块儿烹煮,到最后可谓是‘肉烂汤浓’,因此有位喜爱美食的大词人说出‘秦烹唯羊羹’的赞称。”楚愁看到了一家老店后,笑着对赵芷水说道“找到了,没想到还在。”
师徒二人进入那家店面不大却生意火热的饭馆中,稍等片刻后,有人吃完饭离开了,楚愁赵芷水两人趁机坐下。
“小兄弟,来两碗大分量的羊羹。”楚愁对着店小二招呼道,店小二小跑过来为师徒二人笑着倒了两杯茶后,说了句“客官您稍等!”便小跑到后厨那儿报饭去了。
“这味道闻着真香。”赵芷水动了动俊俏的小鼻子,开心地说道。
“这可是只有长安城才有的美食,出了长安城再吃,就不正宗了。”楚愁饮了口茶,笑着说道。
“哎,有时候,感觉和师父一起吃一顿饱饭就很满足了。”赵芷水双臂放在雕木桌子上撑着头说道。
“要想过这种日子,就先修炼到上三品再说,那时候就能逍遥很多了,不论是乱世还是盛世,都有自保之力。我很希望你以后若是迈入九品境界,可以不受任何束缚的真正逍遥于世间。然后找个对你好的道侣,开开心心的走江湖,遇到不平事就抽剑斩平,遇到有苦难的人就伸手帮一把。待老了后就找个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隐居下去。那样子一辈子就真的很美好了。”楚愁脸色亦是带着一丝向往,但更多的辛酸无奈,因为他知道,他这一辈子,是不可能了。
………………………………
第四十七章 永远都在的
东风夜放花千树,宝马雕车香满路。
又是一年元宵灯节。东极帝国是东域乃至天下九州灯节之祖。其中,又以帝国南陪都的秦淮河河畔和北边帝都长安城这两个地方过灯节的风气最为浓郁。
以灯红火耀。来粉饰天下太平。
为了祈求风调雨顺、天下太平、寻得良人等,长安城的贩夫走卒大多会在这天晚上收起手中忙碌的事务,然后走向街上,购买花灯,可谓是“灯火满市井”。
楚愁和赵芷水亦是购买了两个花灯,然后走在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上,在人来人往中信步而行。
“锦里开芳宴,兰缸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结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有不少士子成群结队,一身白衣,腰间佩剑,谈笑风生间便作出诗词,惹来周围士子的一片点头称赞,然后下一个士子继续作诗赋词, 又惹来一阵的称赞,然后再继续。不亦乐乎,热闹无比。
空中那一轮皎皎白月映的地面一片苍白之色,恍若梦幻中的白昼,小巷没有月光处黑乎乎,和古街大街有着泾渭分明的色彩差别。但即便小巷没有月光,亦是有洒在大街上的月光反射出一缕缕地淡淡光芒扫向小巷,或是花灯的光芒飞向小巷中。即便照不亮小巷,仍是给人一种安慰。
月色灯光满帝都。
元宵灯节这一天,金吾不禁,所有老百姓都可以自由进入各个街巷,通宵达旦观赏花灯。王公贵族、庶民百姓、文人雅士、诸藩夷狄莫不上街观灯。
尤其是一些有名的大街,更是拥堵不堪。人多拥挤到“脚不动,腿静止,然被众人架空拥蔟数十步方落地。”的地步。
还好楚愁和赵芷水他们观赏是一条大街的旁街,人没有多到那种程度,但仍是不少,有登徒子地痞流氓就喜欢这种人多场景。
长安城的守军在这一天晚上会出动,驻扎在大街小巷,防止有危害他人的事情发生,还会从牢狱中拎出一些犯人,然后游行,以警示一些想要做一些违反犯规事情的地痞无赖。
一些个名门望族,则是在自家水榭歌台举行灯会,邀请世交前来一起猜灯谜、赋诗作词,然后有专门记载众人诗词言行的笔客记录下众人所说,第二日就传阅于长安城,有的人因为作诗赋词极好,便从此扬名长安城,虽是昙花一现,但仍是有许多文人雅士对此趋之若鹜。
在灯节期间,京城有少数能工巧匠,用糯汁烧成琉璃瓶,然后制成花灯,可以贮水养鱼,旁边映衬着荧荧烛光,透明可爱,但是价格昂贵,是富贵人家的奢侈物。
曾有一位进士在登第后,因为心情喜悦,那一年的灯节便购置了一盏这种昂贵花灯,放在家中终日耍玩,爱不释手。有一天那位进士一不小心便失手了,将琉璃瓶碰到地上,摔了个粉碎,他悲叹道:“吾平生家计在此,今荡尽矣!”。这足以说明这种琉璃瓶花灯的昂贵。
在灯节中,最为吸引人的,自然是帝国天子。
帝国天子在这一日,会乘着小车,带领宫人到长乐门的宫墙上,观赏巨大的灯轮。
朝廷花费巨资打造的灯轮高达二百多尺,缠绕五颜六色的丝绸,用黄金白银装饰,悬结花灯近万盏,并配有珠玉,风吹摇摆有美妙声响,月落则伴着花灯一起火光灿烂,光亮冲天,近看恍如天宫幻境,远望宛若云霞虹霓,恍若人间仙境。数千能歌善舞的宫女在此跳舞歌唱,百姓官吏皆可前来观赏。
许多经过挑选后,衣着干净、吃食卫生的小贩还准许可以上长乐门的宫墙,将一些特色小吃食卖给随着天子而来的许多后宫嫔妃娘娘,其中不乏出手阔绰的娘娘。有些小贩因此而一夜之间暴富。
“此等景象。天下九州,唯我东极帝国有此气象尔!”帝国天子站在高大的宫墙上,目光俯视着宫墙前密密麻麻的百姓官吏,望着能将半座长安城点亮的那盏巨灯,只觉得心中豪气无比。
东极帝国建国百余年,他是第七位天子,除去第一位开国皇帝和那位统一东域上千王朝的皇帝不说,其余四位天子,谁能和他比较?他觉得,只要做成了那件大事,便是之前那两位居功甚伟的祖辈,都无法和他相提并论!他可能将会成为东域乃至天下九州的千古一帝!
想到这里,他目光炽热,低声说道:“你们三个不怎么开化的王朝,也配称为帝国?不过是利用一下你们,成事之后……”
在他身边,站着一位红袍宦官和一位麻衣长发老人,都是武道高手,听力远超平常人。但此时闻言如同没有听到一般,充耳不闻,继续望着前方夜空。
“那个九品剑仙还在京城?”年轻天子转头问向身旁的麻衣长发老者。
“禀陛下。还在。只是行踪忽而显现,又忽而消失。”麻衣长发老者微微弯腰,回答道。
“加大力度,继续监视他,若是没有什么出格举动就罢了,若是有出格举动……随时防范,真不行就拼上十年国运杀了他,此时距离那件事情不是太远了,要把一切不确定因素扼杀在摇篮中。”帝国天子沉吟道。
“遵旨。”红袍宦官和麻衣长发老人微微弯腰领旨。
“两位爱卿若是在这种不太正式严肃的场合,便无需和朕这样客套。”帝国天子对着这两个京城守门人报之一笑。
“陛下,这是我们的本职。”红袍宦官摇了摇头,绷着脸一脸认真。
“好吧。”帝国天子有些无奈,但是不再言语,继续面如静湖般望着下方的人潮。
“师父,这个……好大的花灯啊!好漂亮!”赵芷水挤在人潮中,点着脚,望着眼前的这个巨大花灯,惊呼道。
“这是由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小花灯组合成的。每一个小花灯都有一粒珠玉镶嵌,可谓是极致奢华了。也就帝国级的王朝能够在不损伤国力的情况下这样子做。”楚愁解释道。
哪怕是挤在如此密集的人潮中,楚愁和赵芷水的衣角仍是没有人可以碰到,因为楚愁和赵芷水两人用内力将自己与周围众人无形中微微隔开,看似挤在人群中,对于这对师徒来说,却是半点都不挤。
“好漂亮!”赵芷水瞪大眼睛,再次感叹。
楚愁望着赵芷水惊叹欣喜的眼睛,怔怔出神。
他第一次见赵芷水的时候,就是被赵芷水的眼睛吸引了,而他收赵芷水为徒,真正的原因不是因为赵芷水是那什么百年难遇的天生剑胚,而是因为赵芷水那一双奇妙如水般的大眼睛深深吸引了楚愁。他觉得,这双眼睛,真的太像那位白丁香般女子的眼睛了。
不是形似,而是神似。
那一年,位于天江以南的云水国受秦淮河河畔灯节的影响。亦是在元宵那一天,举行花灯盏,舞狮子、猜灯谜、赏花灯等。
那一天,云雨门也准许门中弟子可以夜间出行赏灯。并且给每位弟子五两银子的补助,楚愁身为杂役弟子,照样拿了二两银子的补助。
那一晚,楚愁独身一人出了云雨门,漫步在喧嚣的大街上,希冀着遇到那位白丁香般的女子。
“来看看喽!莲花灯便宜喽!二十铜板一个!不好不卖!”
“我们这是来自秦淮河畔的花灯喽!祈福求缘什么的都贼灵!三十铜板一个喽!物有所值!”
“来自东唐王朝的纸船花灯诶!都来瞅瞅,绝对好得很!样式最新!”
作为云雨国的都城,还是非常繁华的,尤其是元宵灯节,大街上更是妇孺老少、男男女女来来往往,皇帝带着百官一起赏花灯,气氛十分浓烈。
那时候,还没有如今的东极帝国,只有一个国力强盛冠绝东域的东唐王朝,其喜爱花灯程度,令人发指,让后世东极帝国都感到惭愧。
楚愁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要去哪里,就随着人群游荡着,如同一只没有肉体的灵魂,又如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随波而逐流。
走了不知多长时间,多远的路,也不知走到了哪里,反正是一处十字路口。
楚愁突然转头,望向一旁的那条大街,呆住了,心中欣喜万分。
一名纤瘦的女子身穿一身浅绿色的衣裙,站在一处店铺那儿,好像在挑选花灯。
楚愁走近,听到了那如同清澈如水、梦幻无比的声音。
“店家,这个纸船花灯怎么卖?”那女子抬起纤细的胳膊,用白玉般的手指头指了指面前的一个纸船模样的花灯,开口询问。
“呵呵,这位姑娘,这款花灯啊,是今年在那东唐王朝最为流行的一款样式了,所以贵一点,四十个铜板。”店铺老板是一个五十岁模样的中年男子,此时笑着说道“不还价的。”
“那……就这款吧。”女子正准备开口还一下价的,谁知被那中年老板先开口了,她也就不好意思再开口去讨价还价了。
“好嘞!”店铺老板笑呵呵地将那柜子上的纸船花灯拿起递给那名女子,女子则是递银子给那中年男子。
楚愁在一旁角落默默看着,待那位女子走后,楚愁走了过去,购置了一个相同款式的纸船花灯,望着女子离去的背影,希冀着那位女子能够回头望一眼,但是直到那位女子的身影消失了,也没有回过一次头。
楚愁并无言语和什么神色,只是怀里揣着那盏纸船花灯,走到云雨国国都外的护城河,这里有许多城中人士纷纷在把纸船花灯放在水中,任凭其随着水流淌去。
他蹲下身来,小心翼翼地把那盏纸船花灯取出放在水面上,闭上眼睛许了一个愿,便松开了手,任由那盏花灯漂向下游。
然后起身,回头,身后无一人,楚愁沉默无言,转身离去,消失在这灯火璀璨的夜幕中。
东极帝国的巨大花灯亮的人眼中尽是灯光,满目辉煌。
而楚愁在人潮中,不去看那前方的那个举世无匹的巨大花灯,只是悄然回头,注视着身后片刻,然后转回头。
无言回首,那人仍不在灯火阑珊处。
“不在吗?”楚愁低声自问自答,“在的,永远都在的。”
………………………………
第四十八章 江湖儿郎为义亡!
瞎子老卢的住处,是一处茅草屋,虽算不上四处漏风,但也是寒酸无比。
在中土神州,侠义之士很多,侠义之事自然也就不会少。瞎子老卢当年身为方圆百里有名的年轻大侠,不知道有多少俊俏秀丽的姑娘想要嫁给他,作妻作妾都可以。而他年轻时候也是风流倜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身为侠义之士,在做侠义之事的时候就会有风险,成了,在江湖上扬名;不成了,就是残废甚至身死道消的结局。尽管如此,仍是阻挡不了许多年轻大侠的路见不平一声吼,瞎子老卢年轻时候更是重侠义重过美人美酒,因此在方圆千里的江湖上都算是有些名气。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就看湿鞋了会不会运气不好直接滑到河里面淹死。所幸的是瞎子老卢终究是做过很多善事,帮过很多弱小,老天或许睁开了一下眼睛,让他没有直接被淹死,只淹了个半死。
那一次他在一座镇子上,竟然看到光天化日下有人直接强抢一个民家少女,他二话不说就拔剑出鞘,谁知道这次碰到铁板了,对面是某个大王朝的某位黄紫公卿的嫡系后辈,身边有几个中三品的江湖高手,直接便把瞎子老卢的眼睛戳瞎,然后把他的丹田一脚踢烂。
那时候,他才是而立之年的年纪。江湖修士丹田破碎了,九品境界的神仙都救不了。瞎子老卢也知道这一点,就心灰意冷地回到自己的家乡,在所有人的指指点点下,过活了几十年,如今已经年过花甲。
这后半生三十年生火所花的银子,一半是靠他自己给故乡小镇上的富家人喂马,一半是靠着昔日朋友的接济,刚开始还有不少曾经仰慕他的人帮助他,拜访他,安慰他。后来渐渐就人影稀疏、人走茶凉了,那些“红颜知己”更是在他倒下后,一次都没来看过他。不过瞎子老卢也不在意,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照样是一个月来个一两次的小酒小肉,他觉得有滋味得很!
这么多年的生活洗礼,让他再也没有了昔日的意气风发和傲慢之情,收起了浮躁与心中不平,抛弃了当年愤恨不甘,取而代之的是对现实的满足和对平淡的适应。
不然还能如何?他偶尔也会从梦中惊起,然后醒过来,于黑暗中自嘲一笑:“自己不过是一个瞎子和废人罢了,还做个屁的大侠梦呀!”
这一天,小镇上来了两个外乡人,在意外了解了瞎子老卢的遭遇后,便买了些酒肉前来拜访他。
一位布衣中年男子,一位青衣年轻人,两人自称是耶律姓氏的别国人氏。
布衣中年男子微微落后青衣年轻人半步,一边走一边问:“西亭,这个老人是某位故人或是长辈吗?”
年轻人摇了摇头道:“不是。是一个前辈江湖中人。”
耶律忠天闻言微微讶异道“难不成是位隐世的江湖高人?”
在他看来,能被堂堂西极帝国皇子称为前辈的肯定是和他师父,也就是那位西极佛门当代佛主一个级别的。
“不是。之前并不认识,这是第一次见这位前辈。而且不是什么隐士高人。”耶律西亭摇了摇头,道:“我只是把他当做一位江湖前辈,而不是什么高人。有时候,修为高不一定能成为前辈,而有时候修为低,却也不耽误成为前辈。”
耶律西亭见耶律忠天还有点不解,就继续说道:“忠天哥,这一路东行,我们也见过不少行侠仗义之人了,但见的更多的是那些蝇营狗苟的江湖之人。在西极之地,都是行侠仗义的人少,惹是生非的人多。自从进了中土神州后,在我看来,行侠仗义的人变得多了,而那些惹是生非的人虽然也不少,但因为有那些无愧自己本心的侠士制约,所以这里的江湖侠义更重,蝇营狗苟却是不多。”
“可我们又怎么能因为一件事就判定此人是好人或者是坏人呢?”耶律忠天微微皱眉,继续说道:“我如今也是不惑之年了,虽然不精通人心算计,但也遇到过不少精于人心算计之辈,但这其中,有不少都是好事多做,坏事也不少做。若是说他们是好人,不妥。说他们是坏人,也是太片面了。”
“好人也犯错误,坏人也做好事。这本身就是矛盾的,既然好人犯错了,造成严重后果后还能是好人吗?那坏人若是有一天突然醒悟,放下屠刀了,还能再被称为坏人吗?若是放在那个人整体来说就是‘既是好人亦是坏人’,这显然是说不通的,那不妨不从他做的某件事来说,这件事做的对不对,好不好,对的话对在哪里,好的话又好在哪里,若是能说出来个根本,那这件事就是真的好。我看人、评判人从来不会说他这个人怎么样,只会说这件事做的如何如何,对于别人来说做的好不好,对于他自己来说又值不值。因为有是有做好事不代表就是值得,损害个人去成全别人,往往都是不对的,但也不能说是错的,只要他个人愿意。但若是说损害别人来成全自己一个人的话,那就肯定是不对的。因为世间众人的心和思想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下之分,可能地位会有不同,会有高贱之分,但地位高的,当真能无视地位低的人的想法了?若真能,那个人往往不论做什么都会不顾别人,事事剥削别人,损害别人,那事事都是坏的。”
耶律忠天第一次听耶律西亭这么长篇大论一口气说这么多,不管说的是对是错,他心中都感到欣慰,因为这说明耶律西亭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和判断是非的能力。
他耶律忠天没读过几本书,要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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