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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文娱至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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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他就有了决定,一首脍炙人口的名诗脱口而出。

    山行

    远上寒山石径斜,

    白云生处有人家。

    停车坐爱枫林晚,

    霜叶红于二月花。

    唐代著名诗人杜牧的名篇之一。

    前世沈云作为一个邪恶的死宅,对这首古诗一直情有独钟,尤其是第三句,画面感超强。

    诗成,沈云立刻感受到一股气流从天而降,灌入体内,宛如一泓清泉行遍全身。随之而来的,是一种难言的力量在体内流淌循环,改善他的体质。

    他感受了好一会儿,熟悉了体内文气的运用,才猛然睁开双眼。

    “不可思议,我竟能感受到力量的增加,太神奇了!这就成为童生了?”

    沈云哑然失笑,如果被那些读书人知道,他窃取了一首诗成就了童生文位,估计会气晕过去吧。不过,他也没有自鸣得意,毕竟是前人的造化,算不上他的成就。

    他的重心还是在武道上!

    取下腰间随身携带的洞箫,他便吹奏了起来。

    《笑傲江湖曲》,前世他看过的一部十分古老的电影,笑傲江湖的配乐,虽然与他所处的年代相距甚远,但时间并不妨碍好的音乐一直流传。

    萧声呜呜然,没有哀怨的如泣如诉,反而是阵阵高亢,宛若山间清泉泓流,清新优雅。又似银瀑高泄,激扬冲越,傲气冲宵,狂放不羁。

    这本是琴箫合奏的曲子,但沈云仅凭一支洞箫吹奏,却将之演绎得入骨三分。

    这萧声时而激昂似战场杀伐,荡气回肠。时而绵柔如游丝随风荡漾,绵绵不绝。忽高忽低,极尽繁复变幻,每个声音抑扬顿挫,就像数支洞箫在同奏,却一点也不显嘈杂,反倒是十分悦耳动心。

    沈云以文气吹奏此曲,不知不觉间就被音乐感染,沉溺于其中。所幸他不敢忘记学武之事,仍留一丝清明,冥想烂熟于心的《坐忘经》,引动文气在穴道经脉中运行,试图引起丹田共鸣。

    关于奇经八脉和穴道分布,沈云想要掌握它们并非难事。大脑芯片有解析功能和模拟功能,能对人体经脉和运功路线做出详细的分析和模拟。

    随着他一遍又一遍地不断演绎。渐渐地,安静的丹田终于有了反应,第一缕内力诞生,并如同破土而出的新芽,在乐声的滋润下开始一点一点地成长壮大。

    这缕内力不同于文气的清凉,却是一股温而不燥的暖流,令沈云全身暖洋洋的,强壮他的血肉,如同浸泡温泉般舒爽。

    这是内息初生,武道入门的标志!

    萧声在继续,内力在疯涨。有歌曲引动天地灵气相助,沈云每功行一周天的时间比别人缩短了好几倍,又心无杂念之下,内力的增长就比旁人快了许多。体内的真气伴随萧声的起承转合,有大河东流之势,按照《坐忘经》里记载的行功路线,冲破他体内的一个个穴道。

    轰!轰!

    蓦然,接连两道咆哮轰鸣声自体内响起,正是功行全身之后,兀自帮他打通了两条经脉――太阴肺脉和阳明大肠经。

    气行周天,打通两条经脉,凡境第一重,初窥门径!

    沈云喜不自胜,仍继续吹奏,待感到内力的增长快要超出经脉的承受能力之后,方才停下。

    他没想到,《笑傲江湖曲》以文气催动会如此强大。想不到他第一次练功,就一举打通了两条经脉。按照原来的想法,能打通一条经脉就已经算是走运了。

    “看来,我还是低估了这些曲子的威力,也低估了自身的潜力。想不到,哥们儿也是一练武奇才。以后再遇见郑雄,就不用再逃了,哈哈……。”

    这逗比,正经不过三秒,胸无大志。才有了一点成绩,就开始沾沾自喜。也不想着如何去勇猛精进,只想着不被欺负就行。

    但是,或许正是他这种没心没肺的知足常乐,才能在练功时毫无杂念,令他这么快就突破凡境第一重吧。

    重新把洞箫收好,又将坐忘心法运行了几个周天,演练基础拳法,直到完全熟悉运用后,他才发现自己饿了。

    饭后,沈云躺在床上思索武道。

    之前因为了解得太少,他不但对练武缺乏足够的自信,而且也没有完全领会赵教习所说的创造力到底有多可怕。

    如今,他先后经历了《道德经》和《笑傲江湖曲》带来的震撼,不得不重新定位‘创造力’这三个字,终于明白自己到底掌握了多么恐怖的一笔资源。

    诗歌与乐曲的配合下,可谓相得益彰。他修炼起来如鱼得水,万万不可轻视它们的作用。

    夜渐深,沈云也随之入眠。

    接下来的三天里,沈云没再去做工,每天都用剩下的积蓄购买肉食补充练武消耗,在破旧的小院里苦练拳法,锤炼内力。

    有众多优秀乐曲相助,虽然习武只有短短三天,但已然为他打下了坚实无比的内功基础。不仅将凡境第一重彻底稳定,而且还再次打通了两条经脉,突破到登堂入室之境。至于第三层炉火纯青之境,却仍有一段距离。

    一方面是内力积蓄不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经脉尚未锤炼完全,不够坚韧,无法承受再次突破。若他强行突破,体内脆弱的经脉很容易被内力撑爆。所以不得不停下来悉心温养打磨,使其坚韧。

    这天中午,他练完功后,骚包地整理着身上破旧的衣服,贱笑道:“短短三天,就成为登堂入室的“高手”,我真是个天才!”

    真够厚颜无耻,完全忽视掉了“天才”的真正原因。修炼能这么快,最主要的还是因为乐曲的因素好么。

    沈云暗爽了一会儿,就朝门外走去。今天要去周老那里将吉他取回,事关修炼,可不能耽误了。

    才走了几步,隔着老远就听见一阵急迫的哭腔声在呼喊他。

    “救命,呜呜……云大哥,求求你救救小野。”

    听到有人唤他,沈云赶紧跑出院外。只见十岁的丁小六正背着受伤昏迷的陆小野,艰难地朝他家走来,哭得很是伤心。

    沈云立即跑上前去,急声问道:“小六,发生了什么事?小野怎么受伤了?”
………………………………

第六章 大人物要来

    丁小六是镇上的小乞儿,年仅十岁的他,父母在三年前就已染上怪病与世长辞。当时他才七岁,年纪幼小,没什么劳力,因此亲戚们都不愿意收留,甚至两位至亲叔伯还变相占了他家田地。

    要不是大秦律法森严,他的两位叔伯怕闹出人命摊上官司,小六连遮风挡雨的房子也保不住。

    父母双亡,又田地尽失,都不知道以后如何生活。

    而陆小野,原本是个弃婴,年龄和小六一样。他十年前被镇上的农户陆大在野外拾起,并抚养长大。两年前山上的大虫作恶,冲到田舍里伤了不少人。而小野的养父陆大,为了救他则不幸被咬死。至此,无依无靠的小野也沦为了街边乞丐。

    两人同病相怜,故此成为了最好的伙伴。他们一样命苦,也一样命不该绝。适逢三年前朝廷广推武道,他们有幸学了内功强身健体。夏抗暑,冬御寒。除了乞讨外,也能一起上山摘些野果野菜,下河摸鱼果腹,这才没有被饿死。

    自从沈云来到镇上后,因为出身相似的缘故。他对二人动了恻隐之心,平时没少帮助和接济,加之上次他又从郑雄的手里将二人救下。一来二去,两人下意识地就把他当做了大哥。

    “云大哥,救救小野、救救小野吧……”小六声音抽泣,十分伤心。

    沈云见他泣不成声,这一时半会儿恐怕也说不清楚,索性就不再追问。要真等小六说明白了,估计他的基友也就废了。沈云直接把小野从他背上接过,抱进屋里为小野运功疗伤。

    小野被伤得不轻,足足过了半个时辰,他才悠悠醒来。

    “醒了,云大哥,小野醒了!”小六见状欣喜不已,往前急走了两步,憨厚地喜极而泣。

    沈云闻言,这才停止运功。他满头大汗,十分疲累。若非境界已达登堂入室,还真的没办法支撑这么久。

    “云大哥,谢谢你!”小野躺在床上虚弱地感谢道。

    “举手之劳而已。”沈云摆摆手,又叮嘱道:“这几天你要多休息,不要随意下床走动”言毕,又对小六问道:“小六,小野受伤到底是怎么回事?是郑雄又找你们的麻烦了吗?”

    沈云和两人的关系不错,镇上大部分人都知道。而郑雄刚在他手上吃过亏,所以才有了这样的猜测。

    “云大哥,不是郑雄,是黑心狼!”小六咬牙切齿,面色陡然变得狰狞。

    黑心狼,是小六对他两位叔伯的称呼。沈云讶异,原以为是郑雄,没想到却是小六的叔伯们。

    不待他继续追问,就听小六悲伤道:“云大哥,黑心狼抢了我爹娘留给我的宅子,将我和小野赶了出来。我们气不过,就和黑心狼动了手。只是我们打不过黑心狼,宅子没要回来,反而被他们打伤了。云大哥,我们现在真成无家可归的乞丐了。”

    说完,小六不禁又哭了起来,哭声十分凄惨。

    沈云暗叹了一声,先抢田地,又强占宅院,小六的两位叔伯忒是狠绝,简直比豺狼更甚,完全把人往绝路上逼。

    这丁长顺和丁长发二人,不念与小六父亲的兄弟情义,侵占田地也就罢了。如今竟还夺了小六遮风挡雨的房屋。这天下怎么会有如此无情无义无耻的腌臜之徒。

    前世他虽见过不少肮脏之事,但似这般完全枉顾血脉亲情的,却是少之又少。义愤填膺的同时,他又对此事心生疑惑。

    丁家宅院是祖传大屋,一个四合院,占地面积不小,在整个东门镇都十分少见。丁家当初分家产,祖屋被小六的父亲继承,丁氏两兄弟对此向来眼红已久。可惜房契一直在小六手里,他们碍于大秦律法也不敢明抢,担心被告到官府充军边塞。

    在大秦,若无特殊情况,充军的下场和战俘一样,只能充当打仗时的炮灰。

    三年前他们不敢这样做,但为何现在却敢?莫不是活腻了?

    沈云的心里很不舒服,他想帮小六一把。当初他刚来镇上,人生地不熟,是小六好心收留他,让他有了落脚之处,夜里免受风雨侵袭之苦。后来搬到镇外,主要是因为他不喜欢寄人篱下。

    这些恩情他都记得!

    见小六哭得伤心,沈云心里也堵得慌,安慰道:“小六别难过了,这几天你和小野就先住我这里,让我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帮你把宅子给夺回来。”

    小六闻言止住了哭声,心里一下又有了希望,满脸期待地问:“云大哥,你说的是真的吗?”。

    可随即又平静下来,落寞道:“不可能的,宅子的房契不见了。黑心狼不知道在哪里弄了一张假的转让文书,硬说上面的指印是我的,这次就算是镇长,恐怕也帮不了我了。我真没用,没能守住爹娘留给我的东西。”

    小家伙不仅头脑清晰,还挺有使命感。不过连房契也不见了,此事的确有些棘手。

    沈大公子才刚做出了承诺,不可能因为一点点困难就这么快地自打嘴巴。那不是他沈大公子的行事风格!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他都要尝试一番。

    圣母婊吗?

    无所谓了,人活着但求一个畅快,小六被欺负了心里不好受,他见了心里也不畅快。

    “小六,你放心吧!真的假不了,假的永远也真不了。我先姑且一试,若成功自然是最好,失败的话你也别担心,大不了今后你们就和我一起住。有我在,还不至于让你俩流落街头。我相信你爹娘在天有灵,看见你能开心的活着就已经很欣慰了,你可千万别辜负他们对你的期望。”

    沈云拍了拍他的肩膀,好生安慰了一番,又紧接着道:“你先好好照顾小野,我去镇上打探一下情况。屋里还有些吃的,你们先填一填肚子,晚上云大哥回来请你们吃烧鸡。”

    出了门,沈云直接来到小六的两位叔伯家。房契突然丢失,肯定和这两人有关。

    按照小六所言,这件事处处充满蹊跷,比如小六的房契才前脚消失,他们随后就拿着转让文书上门抢夺,天底下哪有这种刚好的事。

    小六说过,他的房契一直随身缝在衣服的夹层里,根本就不可能丢失。所以这件事绝对是丁氏两兄弟谋划的。现在只要他找回丢失的房契,那丁氏两兄弟伪造的文书自然不攻自破。

    恰巧,丁氏两兄弟都不在家。沈云心喜,潜进屋内偷偷翻找起来,可过了许依然一无所获。他沉默了半晌,又直奔丁家宅院而去。

    丁氏兄弟同时不在家,那多半会在小六的家里。房契的下落,兴许能从他们的身上找到突破口。

    到小六家时,他发现宅子的前门紧闭,门上无锁却怎么也推不开,很明显是有人从里面上了门闩。看来丁氏兄弟果真在宅子里面。青天白日的大门紧扣,也许正躲着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沈云来到后巷,见四下无人,就轻身翻墙而入。武功已经登堂入室,区区一堵一丈多高的墙根本拦不住他。

    四合院刚被夺走,现在还没有人住进来,所以整个宅院内空空荡荡的。

    “先去前厅看看,找个机会把二人打晕,搜一搜他们的身,看能不能找回房契。”现在有武功傍身,他并不介意使用暴|力解决问题。

    由于之前在此住过,所以他对宅子的分布也十分清楚。

    很快就穿过后宅来到前厅外面,结果不出所料,两条黑心狼都在。

    “大哥,今天你下手可是有些重了,那小乞儿不会因此死了吧?”

    “放心,我有分寸。我说三弟,你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悲天悯人了?那该死的野种居然敢咬我,要不是众目睽睽,迫于律法的压力,我真想将他当场打死。”

    行抢夺之举,无愧疚之心。黑心狼果真名副其实。

    听见这恶狠狠的声音,沈云便身子一矮躲在墙角。他不作声,静静地靠在墙角。心想姑且先听他们废话一番,然后再找机会抢回房契。

    思绪间,他又听见丁长发道:“什么悲天悯人,我这不是担心摊上官司么。大哥先消消气,那小乞儿被你打成那样,无人医治少说也得受半个月的罪,这事就先不提了。可是大哥,关于那个消息,你可确定了?”

    丁长顺道:“放心吧,消息是我无意间从赵教习那里偷听到的,绝对不会有假。只要我们抓住了这次机会,趁机进入军|队里面,飞黄腾达指日可待。如今边境无战事,我们兄弟只需在军|营的伙房里混个几年,利用军|队的资源好好修炼。等到卸甲之时,在哪里都能谋一个好的出身。”

    丁长发叹气道:“大哥英明!只是可惜了这处宅子。”

    丁长顺喝道:“愚蠢!后天到来的大人物乃是一方权贵,岂会看上这小小的宅院?再说,只要能讨得他们的欢心,进入了军|营。与之相比,一座宅院算得了什么?”

    丁长发赔笑道:“也对,这小小的宅院,那么大的人物顶多暂住于此。日后少不得要还给我们。”

    丁长顺颔首道:“你能这样想最好。这次机会难得,千万不要错过了。那大人物后天抵达镇子,只要我们将宅子成功送出,就再也不用龟缩在这种小地方了。”

    “姥姥的。原来这俩兄弟抢宅子不是为了自己住,而是打算用来攀上某位大人物,好趁机谋一份前程,真够不要脸的。”

    沈云躲在墙角暗骂,他万万没想到,丁氏兄弟抢夺宅院还有这样的阴暗勾当。
………………………………

第七章 旺财!旺财!

    听到这里,这件事沈云已经另有打算,不再想着如何去夺回房契。既然丁氏兄弟作死,那就来个借刀杀人,利用那个大人物惩戒这两兄弟一番。

    在沈云看来,丁氏兄弟是真洒。这种事情根本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只需要把从小六手上抢去的田地还回去,然后再放下身段对小六卖个苦楚。以小六心软的性子,绝不会介意帮这个忙。

    悄无声息地退出宅院,沈云随后到器乐坊将吉他取走,顺便在酒楼花了六十文钱买了三只烧鸡提回家。

    刚一踏进小院,就听见屋内小六和小野有气无力的声音。

    “小野,你饿吗?”

    “饿!你呢?”

    “我都快饿死了。”

    “我也是。要不趁天还没黑,我们出去找点吃的吧?我现在可以行动了,可以和你一起摘点野果充饥。”

    “好……不行!云大哥说要请我们吃烧鸡,野果吃多了就吃不下烧鸡了。我再忍一忍,兴许云大哥等一会儿就来了。难道你不想吃烧鸡吗?”

    “呃……想吃!可是,烧鸡到底什么时候来啊?”

    沈云被二人逗笑了,这才想起屋内的干粮早就所剩无几,根本不够两人吃的。两个小鬼头被饿了一下午,现在就巴巴的等他的烧鸡呢。还好他没有忘记,要不然他们可要大失所望了。

    “烧鸡来了!”他摇头哂笑,朝屋里嗷了一嗓子,要是再继续听下去,两人非饿晕了不可。

    这一嗓子颇具威力,犹如佛门梵音,渡世仙曲。让刚才还半死不活的两人立刻满血复活,化身绝世高手,瞬间以猎豹般的速度,凌波微步一样的敏捷,迅速冲到屋外。

    “烧鸡!”

    “云大哥!”

    两人的声音同时脱口而出。不过,前者是小六,后者是小野。很明显小野“良心未泯”,没有因为烧鸡忘了他这个云大哥。

    见两人四目巴巴的望自己,更准确一点,是手里提着的烧鸡。

    沈云不禁哂笑:“好了,别卖萌了,每人一只慢慢吃,千万别噎着了。”

    “谢谢云大哥!”两人异口同声地傻笑着,这次倒是十分整齐。随后就迫不及待地撕开包在外面的油纸大快朵颐,眨眼之间,两张小嘴就已变得油腻腻的。

    小六和小野填饱了肚子,就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每人一只烧鸡,对他俩而言还是太多了些。不过即便如此,二人也撑着吃完。

    由于自身条件所限,两人连肉食也吃得少,以致武功一直停滞在初窥门径之境,实力十分有限,很难借此让生活有多大的改变。所以哪怕仅仅只是一顿烧鸡,对他们而言也是难得的美味了。此刻美食当前,若不能将它们全部消灭,简直天理难容。

    两人抚摸着被微微撑起的肚子,小大人般感叹着‘烧鸡,真乃世上第一美味也’的留恋之情。

    见两人如此容易知足常乐,沈云忍不住道:“烧鸡算什么,等我们学好了武功,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云大哥说得对!等我以后学好了武功,就什么都有了,像赵教习一样。”少年人总是充满热血和乐观,即便什么修炼资源也没有,对未来依旧满怀希望。

    “学好了武功,我就能夺回宅子了。宅子……”原本自信憧憬的小六,说着说着,情绪又低落了下来。

    见状,沈云便知道这小家伙又勾起了伤心事,觉得自己没能守住大宅,心里愧对父母。

    “小六,又在想你的大宅子了?不用担心,今天你云大哥我经过仙人指点,现在已经有办法帮你把宅子夺回来了,而且还能好好惩戒那两个恶人一番。”沈云摇头晃脑地笑道。

    “真的?”小六精神一振,满怀期冀地望着沈云。

    “当然!你云大哥的本事大着呢。”沈云臭屁道,将今天听到的全部告诉小六和小野。他自信道:“小六,要夺回宅子,还需要你亲自出马才行。我告诉你,后天我们这样……”

    时间匆匆,三天一晃而过。这天,沈云和小六小野早早地就等在镇外的官道上,准备和那位来东门镇的大人物来一个“巧遇”伸冤。

    此时晨露未褪,草木看上去十分翠绿灵秀。三人身着旧衣,骑在路边的大树上。尽管他们的衣衫普通,一点也不显得华贵。但与三天前相比,整个人已经截然不同,身上的疲气早已尽去,看上去容光焕发,神清气爽,精神抖擞,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在沈云的带领下,过去的三天里,三人白天进山打猎磨砺武功,利用野兽肉充盈气血。晚上沈云以内力弹奏乐曲涤荡心灵,激发身体潜力,继而增进内力。

    天道酬勤,在野兽血肉和乐曲的双重辅助下,三人接连打通不少穴道,武功精进不少。沈云甚至已经开始感觉内力圆融,已达突破的边缘,有再进一步的趋势。

    而三人之中进步最大的,当属小六和小野两人,其中又以小野最甚。两人以前因为缺乏肉食来滋养身体,也没有其他资源辅助修炼。所以内力修为一直得不到壮大,止步不前。

    如今两人无家可归,走投无路之下来投靠沈云,却是因祸得福,每天跟随沈云一起修炼,使得武功大进。两人正处于学武的黄金年龄,有资源辅助下,修炼速度也是极快。

    尤其是天资极高的小野,短短三日,不仅武功突破到登堂入室之境,实力更是直追沈云,要不是沈云有诸多乐曲时时辅助修炼,只怕也难以压他一头。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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