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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文娱至圣-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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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秋季将至,秦国位处北方,此时空气中已多了些许干燥。不过,这却是最好的时节,夏末秋首之时,正适合玩乐嬉戏。

    京城城东,缘牵一线!

    这里是京城最大的烟花之地。缘牵一线,前后总共三条长街,每条街长两百米,上面全是清一色的青楼。

    风月之地,从来不缺感人故事。因为这里常有男女蓦然回首铸姻缘的事发生,所以得了这么一个文雅名。

    事实上,这就是那些达官贵人买小妾,江湖人士,有才书生遇美人的故事而已,没什么稀奇。

    只是,不管从这里被赎身的从良女子是否所托非人,终究还是有了依托,姻缘算是得了。所以,倒也不算辜负这个名字。

    沈云心有恶趣味,带着不愿松手的赫连牧月一起走进这花街柳巷中来,听闻四周姑娘各种娇声揽客,倒也别有一番体验。

    他暗中观察赫连牧月,期盼这女子能多一点矜持,来到这“乌烟瘴气”之地,最好是吓得掉头就走。却没想到,赫连牧月依旧面不改色,甚至还主动品评这里的粉头们的姿色,反弄得他像个初哥一样尴尬。

    两人走马观花的同时,也成了别人眼中的一道风景。这天下间,居然还带着女人来这种地方的。尤其醒目的是,那个女人还不是一般的美。

    沈云正有些小尴尬,自然没有注意到这些。

    听赫连牧月说得头头是道,他也不肯在赫连牧月面前折了面子。

    俗话说得好,自己约的炮,含着泪也要打完。沈大公子自己选的地方,虽然尴尬,但也要鼓起勇气走完。

    他暗想着:“好歹咱也是一个爷们儿,怎么着也不能在赫连牧月这个女子面前输了阵势。”

    很快,沈云就平复了心情,大步走进红袖添香。刚一进门,主事的就谄着笑匆匆跑来。

    “哎哟!这不是高山流水大名鼎鼎的东家,云申云老板吗。快快里面请,今儿个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热情洋溢,也不在意一旁的赫连牧月。带美女来青楼,谁知道是不是新玩儿法呢?她只要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

    沈云虽然表面上是高山流水的东家,只是个商贾,可因珍曲一事备受京城百姓爱戴。结识的达官贵人只怕不少,可不能随便对付。

    即便红袖添香平时只招待权贵,也最好别得罪于他。一来是红袖添香也从珍曲传唱中得了好处,二来也怕招惹沈云不快,引起百姓愤怒砸她招牌。

    自以为足够周到,她不知道,因为这一嗓子,沈云魂都被吓飞了。

    露馅儿了!

    沈云怔在原地,连忙摸了摸脸,这才意识到他恢复云申的身份以后,就没再易容成孙寒过。

    昨晚得萧峰帮助脱困,也没想到赫连牧月这女人会等在天王府外,所以也没有易容。赫连牧月这女人之前不曾见过他,所以没有在意这些。

    如今一踏入红袖添香,顿时就被拆穿了。

    高山流水的东家,云申?

    赫连牧月笑魇如花,无比开心。真是意外之喜,没想到孙寒是假,云申才是真。

    “郎君,不知妾身该叫你孙公子好呢,还是叫你云公子好呢?”

    她言语戏谑,见沈云愣在那里尽是窘态,只觉心里畅快无比。

    现在,赫连牧月开始对沈云产生了好奇。武道界的“孙寒”能有手段杀古云幽尚在情理之中,可陨殇大陆的一个商贾也有如此本事,那可真令人费解了。

    身份败露,沈云也不再遮掩,无奈地看了一眼,赌气道:“快去把最漂亮的姑娘叫来,本公子今天不尽情,回头就拆了你这红袖添香。”

    听他吓唬,也不甚放在心上,来这里装大头蒜的大有人在。只要不真闹事,她也懒得拆穿。看了一眼赫连牧月,更加以为沈云是打算在美人面前装爷。

    她淡淡一笑,便走进大堂张罗酒宴安排姑娘去了。

    沈云见此,才看向赫连牧月,似笑非笑道:“夫人既然认了我这个郎君,便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为夫姓什么也就不重要了。”

    赫连牧月抿嘴笑道:“这是自然,一切全凭夫君做主!”

    靠之,这女人还真敢叫!

    很快,就安排好了一切,将沈云和赫连牧月请至二楼。

    一群莺莺燕燕款款来到沈云跟前,这一看,便犯了难。

    眼前的这位爷逛青楼还自带女人,而且那女人还挽着他的一只手臂,这让大家怎么办?

    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均不知该怎么办。

    赫连牧月见此也没有松开沈云的意思,想看他如何应对。

    哪知,沈云突然连招呼也不打,右臂从她手弯处一滑,绕到她的后辈,一把将她搂住,故意道:“夫人,一起耍子可好?”

    言罢,手就开始不老实起来。

    赫连牧月一惊,连忙一个侧身,身若游鱼迅速从他手里挣脱出去,啐道:“呸!下流!”

    沈云得意一笑,哼,还治不了你?

    “哼!无耻淫贼,竟敢唐突佳人!”

    沈云正得意时,倏尓,旁边传来喝骂之声。

    循声望去,只见一名风度翩翩的男子走来。这男子比轻摇折扇的样子,比沈云还要骚包。

    男子见沈云望去,指着他道:“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竟敢在红袖添香唐突佳人,活腻歪了吧?”

    沈云闻言一阵火大,这哪里来的纨绔子弟,大早上的不好好的逛你的青楼,居然找本公子的晦气,欠揍!

    怒气未消,又见男子瞪着他快步走到赫连牧月身边,身子一正,道:“在下宁国公二公子,宁天赐,见过姑娘!”

    沈云闻言一恼,尼玛,原来是为了在赫连牧月面前刷好感,这才替她“出头”。只是赫连牧月没有理睬宁天赐,根本就不看他。

    宁天赐,沈云记得上次找人暗杀宁采臣的人就是他,没想到今天居然撞上了。

    莫名被这厮骂了一通,沈云怒道:“滚回去做你的事,别妨碍我办事!”

    宁天赐正向赫连牧月献殷勤,正愁美人不搭理自己,如今沈云搭话,他立即抖出威风。

    “哪里来的乡野小子,擅闯红袖添香也就罢了,竟敢顶撞本少爷。滚出去,本少爷饶你一命!”

    宁天赐色厉内荏,大有沈云若敢说出半个不字,就要动手的架势。

    “不知死活!”

    沈云也不想与他废话,抬手摄起一旁桌上的酒杯,隔空扔了过去,“啪”的一下打在宁天赐的小腿上,顿将宁天赐摔打在地。

    “滚!”

    沈云驱赶道。他没有下重手,非是心善,只是瞧不上这种人而已。

    宁天赐吃痛惨叫了一声,他也不蠢,见沈云露了一手,心知自己不是对手。本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打算,便起身跑了。

    待离得远了,他才重新叫嚣道:“臭小子,是好汉你就给我等着不要走,本少爷立马叫人来收拾你,国公府是不会放过你的。”

    沈云见宁天赐不识抬举,作势要追,这才将人吓跑。

    赫连牧月见状故意道:“看来,我帮你惹麻烦了。”

    沈云轻笑道:“你知道我他奈何不了我,没必要说这种话。来吧,你不是要比试乐道吗?这里就是我为你精心挑选的比试之地。”

    “这里?”赫连牧月秀眉一蹙。

    比试乐道,便是在荒郊野岭她也不介意,可这烟花之地,她身为女子自然是不喜的。

    沈云才不管她如何想,本就只是想恶心她一把。赫连牧月越是不喜,他越是畅快。

    他狡辩道:“夫人不懂了吧?这音乐的好与坏,我们说了不算,得让所有人去听去评断。能够打动人心的,才是最好的音乐。试想,若你不用乐道技法便能惑人心神,令人喜怒哀乐。若再用上乐道技法,又有几人可以破你的曲子?这些红袖添香的姑娘,对世间的人情冷暖体味最深。所以,我们之间的比试,她们是最好的裁判。而且她们并不认识你我,完全可以做到大公无私。避免你我比试后各执一词,以致于难定输赢。”

    “言之有理!好,那便在此比试吧。”赫连牧月沉吟后点头。

    她没有反对,也没有怀疑沈云话里的真实性。因为她的师傅也曾说过,只有感受过红尘,体味过喜怒哀乐愁苦,才能做出最好的乐曲。
………………………………

第八十六章 这场比试,我赢定了!

    沈大公子也有奸|诈的一面,选择青|楼,除了一开始有意恶心赫连牧月之外,亦是打算利用|群众的力量来逼出赫连牧月的全部乐道实力。

    这样,他才能最大限度地印证自身乐道。

    沈云自问仅凭控乐技法,还不一定能令赫连牧月使出全力,所以只能利用乐曲优势。

    正因如此,他才会说‘打动人心的才是好音乐’这种话。

    此言不虚,但亦不绝对,只能是其中一个评判的标准而已。不过,他才不会管这个,能达到目的就行。

    赫连牧月智谋过人,但她终究不是别人肚里的蛔虫,自然揣测不到沈云的心思。

    她没有多想,轻语道:“那便由小女子先来吧!”

    赫连牧月和沈云很有默契地没有选择乐道对杀的方式。因为那样虽能令对方全力以赴,但亦难分心注意彼此的技法,达不到自己的目的。

    正式比试,赫连牧月不再调笑,翻手取出一把古筝,一脸肃然地走向青|楼里的架筝旁边,以跪式的姿势准备弹奏。

    红袖添香乃是欢|场,平时少不了要弄些风雅作乐,所以不会缺这种专门的地方。

    沈云微微一笑,这女人倒是挺有范儿。只是这争先演奏,是在担心他没有压力不会全力以赴吗?

    看来他在担心赫连牧月有所保留的同时,赫连牧月亦是怀着同样的心思。

    赫连牧月端坐如莲,沈云转向旁边的莺莺燕燕,道:“众位美人姐姐,等一下劳烦你们做个评判。其他的不需要你们做什么,一会儿只需要说出最喜爱的曲子就好。我们俩不管谁赢,最后都会以百两黄金做为酬谢!”

    “真的?”

    “听听曲子就有百两黄金可拿?”

    红袖添香的美女们不淡定了,这一大早还有这等好事?她们各自议论纷纷,稍时便欢欣无比地朝沈云和赫连牧月盈盈一礼:“多谢云公子和姑娘厚爱!”

    她们的声音不自觉大了些,此时乃是早上,没多少客人,留夜的也还在安寝。只有那些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早早起来,或练习琴棋书画,或背诵诗词歌赋。总之,对于给自己加分的才艺均是这般日复一日地苦练不缀。

    清倌人们此时忽闻这些惊诧声,一个个纷纷好奇地探出头来。问明了婢女缘由,不由心生羡慕。同时,又暗恼自己怎么没摊上这等好事。

    刚才主事的柳妈妈喊人接待沈云,她们自视甚高,不愿接待一个商贾,所以便拒绝了。眼下得知陪这客人什么也不用做,只要听听曲说出最喜欢的,便可轻轻松松分黄金,这种好事又到哪里去找?

    百两黄金啊!虽然来此的客人也有比这更大方的,但亦是少数,还得做许多笑脸才能收进囊中。

    懊悔!真个懊悔!

    面对这种情况,一些清倌人开始主动下到二楼。不过她们没有请求加入评判的人群,因为那些得益的“姐妹”不会答应有人去分即将到手的黄金。

    这些清倌人下楼来,只是抱着一丝别样的希望,若沈云这位金主能看上她们,便可离开这青|楼苦海。

    沈云不知道他许诺这么多黄金惹得人心思动。他这样做,并不是为了装爷耍酷。只是借此在评判的美女们心里预先留个烙印,以便她们选择的时候主动偏向自己一点点,只要赫连牧月因此感到些许压力,兴许会超常发挥。

    沈云走到一旁坐下,道:“牧月姑娘可以开始了。”

    赫连牧月微微颔首,轻语道:“小女子要弹奏之曲,乃是自己闲时所做,名为《相思几许》,还请公子斧正!”

    言罢,赫连牧月便拨动古筝,琴音清越,叮咚悦耳,音符翩翩起舞。紧随着前奏尽去,赫连牧月亦随之轻轻吟唱。

    这是一首优秀的珍曲,表达纯粹无比的男女之爱,只是结局并不美好,因选择纷争而错失彼此。赫连牧月的声音清脆宛如黄鹂,将曲子里的哀怨表达得淋漓尽致。

    沈云并没有全心听曲,而是全神贯注地注视赫连牧月的指法,以及遍布整个红袖添香的音符。不得不说,赫连牧月在乐道上的造诣隐隐能胜他一筹。

    赫连牧月弹奏古筝使用的技法颇多,不管右手托、劈、挑、抹、剔、勾、摇、撮,还是左手的按、滑、揉、颤,都拿捏到恰到好处。

    只见她仅仅在‘摇’之一技上,便已做到出神入化。技法比沈云所见过的古筝高手还要厉害三分。

    赫连牧月不仅将传统技法做到信手拈来,更是突破了这桎梏,以复调手法,将左手从按、滑等技法中脱离而出,真正做到了多手交替,多声演奏。

    “这女人的实力还真强,看来也处于即将突破五音齐幻的门槛。”

    沈云对赫连牧月的乐道境界做了大致猜测,同时也尝试在心底将她使出的技法与天音八法比拼,取长补短。并主动将音符引入体内,感受其中玄妙。

    赫连牧月的音符一一没入他的体内,以某种奇异的路径流遍全身。沈云尝试将内力与之相融,但很可惜,每次音符与内力刚要印入,很快便又碎成粉末掺杂在真气中。

    破碎的瞬间,沈云感觉到真气威能的增强。但他很清楚,这并不是真正的融合,不是掌音符。

    “奇怪!怎么一点也融合不了,当初星魂三人随意便做到了,而且打出阴阳舍身咒的时候,那些音符就在内力之中,宛如内力的一部分。是真气太强导致音符破碎,我的控制力还不够吗?”

    一次次的失败,令沈云不断地叩问自己。

    世间不同之物想要相融,因为溶解度不同,需要的条件也不一样。就如盐能融入水中,石头却是不能。

    沈云细思着,企图从中找到答案。这时,赫连牧月的曲子亦到了高|潮部分,离愁别绪,含泪断情,直接感动哭了整个红袖添香的姑娘。不知在何时,楼道里早已站满了人,静静地听她乐曲里的故事。

    沈云看那些姑娘一个个哭成了泪人,暗道:“赫连牧月和我一样,在传统的控乐之法上已经突破了第一层,弹指间就能摄人心神。所以能清晰地将自己的故事演绎出来,继而在所有人的脑海里重新浮现。”

    他这般想,蓦然,脑海里灵光一闪,似乎抓住了什么,但感觉又十分模糊,难以看清。

    摄心神?不对,摄人心神只是迷惑人心。到底是什么?

    乐曲、故事、演绎、重现,到底是哪一个出现了问题……

    对了!是重现,音乐可以重现人的情感,那音符破碎融入真气之后又是否能够再次重新呢?

    一念生起,沈云再次将音符引入体内,他默默地记下每一个音符的样子,眼睁睁地看见一个个音符在真气内破碎。然后,他聆听外界的乐声,以赫连牧月刻画出的情景,尝试在真气之中重新凝聚出音符。

    沈云小心地将音符粉末重新糅合在一起,试图重铸音符。他闭上双眼,仔细感受。渐渐地,一个新的音符开始出现。

    “啪!”

    即将成型的时候,音符轰然碎裂,重铸失败。

    不过,沈云没有沮丧,反而面露微笑。因为,重铸的音符粉碎不是他的判断失误,而是掌控力不够。如今,他终于找对了方向,又如何不喜?

    天音八法第一层掌音符,便是做到将音符与真气完全契合在一起。而契合的第一步是粉碎,第二步是重铸,第三步成型以后才算成功。

    沈云再次尝试,有了刚才的经验,这一次,他驾轻就熟,很快就重铸了新的音符。

    “啪、啪、啪……”

    音符一次次地在他体内粉碎,他一次次失败,又一次次重新尝试。

    “嗡!”

    终于,一个全新的音符在他体内熠熠生辉,用一种只有他能听见的韵律轻颤,与极阳真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分彼此地融为一体。

    成功了!

    沈云心念一动,那融合音符的极阳真气便在体内缓缓流动,其中的力量陡然增加了十倍有余。

    这下,他笑容更甚。赫连牧月无意瞥见这一幕,以为沈云被她摄了心神,沉醉于她的乐声之中,亦是泛起微笑。看来这一局,是她胜了。

    乐声停止,赫连牧月盈盈起身。沈云也随之睁开双眼,抚掌谢道:“多谢牧月姑娘相助!”

    赫连牧月面色一僵。相助?难道沈云刚才不是被她摄拿心神,而是偷师成功才泛起的笑容?

    她脸色有些难看,淡淡的声音透着几丝不甘:“公子能学到弹奏技法是自己的造化,与牧月无关。”

    “牧月姑娘误会了,在下指的不是这个。”沈云淡笑道。

    赫连牧月的技法虽然高明,但相比天音八法还是差了许多。此前他想偷师,并非是想学赫连牧月的技法,而是想与自身印证,以此突破而已。

    贪多嚼不烂!天音八法他才刚刚突破第一层,哪里又会贪心学别的东西。

    赫连牧月却是懵了,不是偷学到了技法,那又是什么?

    “牧月愚钝,不知公子何意?”

    沈云意味深长地笑道:“夫人莫急,你马上就会知道了。若你没有其他的手段,今天的比试我赢定了!”

    这一刻,沈云无比自信。

    “臭小子,你以为你能赢吗?做评判得让所有人来,你选的那些姑娘谁知道是不是你的帮手。我们也要参与评判。”

    沈大公子还没帅够三秒,楼里突然传来一道极不和|谐的声音。
………………………………

第八十七章 东皇有请

    “又是你!”

    沈云黑着一张脸,看向正在耀武扬威的宁天赐。这厮带了不帮手来给自己壮声势。这些人一个个身披锦衣,不用想也知道是昨夜留宿在红袖添香的权贵子弟,所以才能这么快就纠集人回来。

    宁天赐昂着头倨傲道:“正是本少爷,怎么了?莫不是被我说中的心中的龌龊,心生愤怒了吧?我可告诉你啊,打架那是粗人做的事。本少爷不想与你动手。”

    这厮也算精明,刚才沈云露了一手,他便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所以提前定下了基调。

    斯文人,绝不打架!

    沈云不禁被他逗笑了,这厮既想找回场子,又想追求赫连牧月,可惜实力不济没什么办法。眼见他和赫连牧月比试,就想趁机搅浑水,以获取美人芳心。

    沈云也不愿和他多做纠缠,道:“想做评判也行,而且整个红袖添香里的人都可以参与。只是,你得拿出一千两黄金来当彩头。”

    “凭什么?”宁天赐梗着脖子道。奶奶的,还想让他当冤大头?

    沈云戏谑道:“宁大少,你若不展示一下实力,又怎能讨美人欢心?该不是你武功不济,财力也不如我吧?”

    说完,他还故意做出鄙夷的样子。其他人见状,亦是露出意味不一的笑容。逛青楼玩的就是阔绰,没钱没本事还想追求美人,做梦去吧!

    宁天赐语气一滞,脸色难看。众人笑而不语地看着他,比杀了他还难受。他脑门一热,便下了决心,沉声道:“好!本少爷就陪你玩。区区千两黄金而已,没什么稀罕。”

    “有魄力!”沈云竖起大拇指赞了一声,然后道:“现在评判你也做成了,接下来就闭嘴。否则,别怪我把你扔出去!”

    宁天赐一怒,作势就要冲向沈云。可跨了几步,忽又想起沈云的高强实力,然后又悻悻地退回原地闭上嘴巴。

    摆平了宁天赐,沈云亦翻手取出一把古琴,大手隔空一拉,直接将一张空桌摄拿到身前。

    他将古琴放好,道:“牧月姑娘听仔细了,云某要弹唱的曲子,名为一生所爱!”

    沈云亦是收敛笑容,顿了一下,才开始弹奏起来。

    “叮!”

    悠悠咽咽的乐声缓缓推进,音符漫出。曼陀铃、琵琶、竖琴、鼓点、钢琴,五种不同的乐器声同时奏响,平淡而哀伤,令人顷刻便被那浓郁的悲伤包围。

    赫连牧月一下就被感染其中,勾起了心头往事。

    “从前现在过去了再不来”

    她还未多想,沈云便已经轻轻唱起,情意哀哀,那萦绕不去的红尘难断之感便悄悄钻进了她的心间。往昔与心仪男子的美好和离别再次浮现眼前,为了心中的爱情罔顾一切的情景历历在目,放佛一切就发生在昨日。

    可惜,即便曾经美好,即便曾经难忘,即便心里有千般不舍,万般难断。当命运来时,面对武道诱惑,亦只能强行分离。以致于从此相逢是陌路,再难回到从前。那个风度翩翩的挚爱,从此仗剑天下。而她,亦紧锁心房,旁人再难进入。

    从此以后,她只想断尽情丝,追求武道和乐道。

    整首曲子,没有刻意的**,却处处直击人心最柔软的地方。

    一张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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