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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妃冲天:拐个王爷平天下-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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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自流嗤笑一声,艰难地说:“你们两个,就是迂,他功夫,那么好,把你抱上马,不就行了。”

    商婉梅抓起块石头扔了过去,“你当谁都跟你一样下流!”

    石头弹在温自流身上,他都没感觉,只因为他原有的痛,比被石头打不知痛上多少倍。

    他算是个挺豁达的人,知道自己干的是缺德事,如今栽了,也就大方认命,并未怨天尤人。

    坐不起来,他就索性趴在地上,问道:“那人叫你娘娘,你是宫里的娘娘,还是宫外的娘娘?”

    商婉梅微微一笑,“不管是宫里的还是宫外的,都够你掉脑袋了。”

    温自流长叹一声,“我温自流从当上采花大盗的那天,就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商婉梅没心没肺道:“对啊,常在江湖漂,哪能不挨刀嘛!温自流,哪个自流?”

    “自在风流,我自己取的,怎么样,是不是很不错?”一提起这名字,文化程度不高的温自流就觉得很得意。

    商婉梅对他的附庸风雅嗤之以鼻,“我看你是放任自流吧,要不就是蚊子流,什么破名字,没文化!”

    温自流一生引以为傲的名字被商婉梅贬低一气,心中不乐意了,“我没文化怎么了,当采花大盗还需要什么文化?”

    商婉梅撇撇嘴,“我看你也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怎么就走上当贼这条路了?”

    她这番话说的,颇有瞧不起温自流职业的意味,让他心中很是不忿,“当贼有什么不好?自在风流。”

    商婉梅语气不善地哼了一声,“风流?我看你是风骚吧!”

    温自流勉强把头抬起来看了她一眼,“你确信你是王妃?怎么你说起话来,比我们这些粗人还口无遮拦?”

    商婉梅见黄易再一次牵着马回来了,起身拍拍手道:“今天踢废了你,算是为民除害。我没时间把你送交官府,希望你好自为之。”

    温自流点点头,“技不如人,我甘拜下风,娘娘好走,小人不送。”

    商婉梅心想:瞧他那副德性,还嘴硬呢,什么自在风流,分明就是硬装风流。

    从包裹中取出两个饼扔过去,“蚊子流,别饿死了。想当小倌,去京中找季雯,就说是我介绍的。”

    温自流无语了,“你是谁啊?”

    商婉梅被黄易提溜到了马上,紧张地握住缰绳,“你跟他说我是他股东。”

    堂堂王妃大名,岂可落在一个采花贼的耳里!

    温自流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被她绕进去了,谁想当小倌啊,吃饱了撑的不是。

    黄易指导商婉梅的骑马姿势,“身子向前倾,腿夹住马肚子,握紧缰绳。”

    商婉梅面色凝重地按照他的话做了。

    黄易一拍马屁股,“你走在前面,我跟着你。”

    商婉梅嗷呜一声窜了出去,风中传来她惊恐的呼喊声,“你可要眼疾手快一点,我要是被这货摔下去了,搞不好脖子会断的……啊呀呀呀呀,这也太快了,我都晕了,我的娘……”

    连趴在地上的温自流,都忍不住替她捏了一把冷汗。

    黄易白了温自流一眼,策马追了上去。

    商婉梅呼喊了一会儿,觉得马背上虽然颠簸,但只要这畜生不发疯,她坐的倒也有惊无险。

    马比汽车好的地方在于它比较智能,不像开车完全要依赖于司机的手感,马它自己就会躲避障碍物和沟沟坎坎,不需要人太操心。

    可不是嘛,马兄要是崴了脚,也是自己疼,当然不比汽车就算撞成一个金属板,也没什么感觉。

    “黄易黄易,我突然觉得骑马是件很畅快的事情,风吹的好舒服啊!”适应了马背之后,商婉梅感到自己实在是太帅气了。

    前世逛个景点,骑马被人拉着慢悠悠地溜一圈还得花钱,真要想这么畅快地奔驰,那也得是有钱人才能玩的游戏。

    曾是宅女的她,现在总算能理解喜爱运动之人的心理了,这微微刺激的感觉确实舒爽到让人上瘾。

    “娘娘悟性不错,这么快就学会了,那么咱们就加速吧?”黄易说着,扬鞭在商婉梅的马屁股上狠抽了一下。

    马儿吃痛,为了逃离后面的那个瘟神,卖力地狂奔起来。

    商婉梅只觉得风声更疾,两边的景物也闪得更快,心中不由得又紧张起来,“黄易,我们这么跑,什么时候能追上大部队啊?”

    黄易沉声道:“他们比我们早出发一个白天,军队行进比较慢,到了晚上还要安营扎寨,我们连夜追上去,明天大概就能赶上了。”

    商婉梅松了一口气:还是让她跟大部队慢慢走吧,这马跑得太快,她心脏有点打颤。
………………………………

第88章 天价补药

    骑了一夜马,天蒙蒙亮的时候,商婉梅和黄易终于又进城了。

    这个小城不若京城那么繁华,倒也自有一番安静祥和的景象。

    黄易下了马,去扶商婉梅,只见她一张本就白皙的脸更加苍白,额头上布满了冷汗。

    “娘娘,您身体不舒服吗?”他吓了一跳,忙扯住商婉梅的马头。

    商婉梅确实不舒服,心脏不舒服,无力地向黄易招了招手,眼睛一闭跌下马来。

    黄易心中,商婉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大头朝下栽在地上,只得将眼一闭心一横,把她接在怀里。

    旁边就有一家客栈,刚好小二揉着惺忪的睡眼准备开张,黄易一个招呼,让小二给他们开了两间房。

    把敬爱的王妃娘娘轻轻放在床上,黄易嘱咐小二好生看顾着,便跑出去找大夫了。

    其实商婉梅只是很久没熬夜,身体有些受不住而已,再加上一晚上都在骑马,精神高度紧张,松懈下来的时候就昏了过去。

    黄易带来了据说是城中最好的大夫,趁着商婉梅没醒过来,一顿望闻问切,最后开出了一张药方。

    黄易照着药方去了据说是城中最好的药房。

    抓药的时候,伙计比出了三根手指头,黄易找出一锭银子扔过去,大方地说:“不用找了。”能治好王妃娘娘的病,多出来的就当是打赏了。

    伙计看着那锭银子无语了半晌,开口道:“三百两。”

    “啊?”黄易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药能吃出三百两啊?

    伙计指了指药方,“你看看这上面的药,哪个不是最名贵的药材,算你三百两都便宜你了。”

    黄易想想,他主子是他的贵人,贵人就应该吃贵的药材,不然呢?

    将心一横,摸出三百两白银道:“给我开一服。”

    伙计乐颠颠地收了银子,手脚麻利地称好药,包好,交到黄易手中,嘴里道:“客官慢走,有需要再来。”

    黄易提了药,满心欢喜地回到客栈,让小二把药拿去煎了,自己守在商婉梅房门外。

    这一守就是一天,商婉梅直睡到下午才醒,给她煎的药热了好几遍,不断地添水才算没熬干。

    黄易端着药碗,小心地放在商婉梅跟前,“娘娘赶快趁热把药喝了,大夫嘱咐叫娘娘好生休息。”

    商婉梅心中难过,哭丧着脸问:“我要是不休息这一天,咱们现在是不是就追上大部队了?”

    黄易温和一笑,脸上的伤疤竟也带着几分温柔,“娘娘的身体最重要,等养好了,我们再把落下的路程赶回来。”

    商婉梅颇受安慰地点点头,一扬头把药干了。

    都说磨刀不误砍柴工,既然她身子这么弱,就暂且养养吧!不然还没等赶上大部队,她就要过劳死了。

    古代的大家小姐真的缺乏锻炼,之前她虽然跟慕容琰晨练过一段时间,但是最近却因为诸事烦扰,中断了。

    怪不得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说过,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前人的智慧果然是后人的珍宝。

    商婉梅用了晚饭,在床上无聊地趴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又睡过去了。

    这一觉睡的时间不长,天还没亮她就醒了,抖擞了一下精神,发现浑身上下十分舒坦,疲劳一扫而光。

    她可不信这是长时间睡觉导致的,觉睡多了反而会让人头昏脑涨,尤其是生活没规律的那种。

    难不成是她昨天喝的那一碗神奇的药汤?

    这药居然有此奇效!商婉梅欢欣鼓舞地跑下楼,精神百倍地冲着刚睡醒的小二喊:“给我来一笼包子,四样小菜,一碗清粥。”

    小二浑浑噩噩地应了句,“姑娘这么早就起来吃饭啊,活的真生猛。”

    商婉梅十分开心,转眼见黄易也从楼上下来了,又冲小二喊:“再加三笼包子,一碗清粥。”

    黄易本没打算跟商婉梅同桌用饭,见她已经替自己点好,便心怀感激地坐了下来。

    商婉梅用手理着头发,兴高采烈地说:“黄易,昨天那个药真心不错,你今天能不能再给我抓一服?我感觉再吃上一次,我就能一口气跑到战场去。”

    能治好王妃娘娘的病的药,当然吃多少服都没问题了,黄易二话不说,吃完饭就抓药去了。

    商婉梅平生第一次这么盼望着吃药,也第一次见过这么有奇效的药。

    其实只有那个魂淡郎中心里最清楚,那么多大补的药吃下去,就是个将死之人,也能回光返照一会儿,更何况是个正常人呢。

    这个唯利是图的郎中,仗着城中最好的大夫的名头,跟各大药铺都有所勾结,只要看见衣着光鲜的外乡人,就开死贵的补药诓钱。

    反正异乡的过客,都是一锤子买卖,能诓一笔是一笔。

    世上有钱人不多,有钱人中的冤大头可不少。

    魂淡郎中拿着回扣,才能过上滋润无比的小日子。

    黄易兴冲冲地将他这个冤大头的角色扮演得淋漓尽致,丝毫不觉得他这六百两银子花得冤,将药买回,让小二仔仔细细煎了,充满期待地看着商婉梅喝了下去。

    商婉梅一抹嘴,“好了,我看是时候该上路了,我们又落下了一天的路程,这回得好好追回来。

    黄易也受到了鼓舞,热血沸腾地站起身,朗声道:“上路!小二,给我们把马牵过来。”

    商婉梅脚步轻快地出了门,心想这服药吃下去,别说是骑马了,就是让她徒手打死一匹马,怕也不是没可能。

    走了几步,感觉衣角被什么东西绊住了,回头一看,是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儿。

    小女孩儿脸蛋儿圆圆的,一看就是满满的胶原蛋白,只可惜面有菜色,一双乞求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她。

    “小妹妹,你是不是饿了?”商婉梅蹲下身,凑近了小女孩儿问。

    黄易走上前,从包袱中拿出一个饼,递在小女孩儿手里,感慨地说:“这么小的孩子,就缺吃少穿的,穷人的日子已经那么难过了,还生孩子做什么!”

    商婉梅回答不了他这个问题,繁衍似乎是人类的本能,但是意义何在,她到现在还没有想明白。
………………………………

第89章 做好事不留名

    大自然中万物的繁衍,都保持了一个定律,就是生态平衡。

    可是人类的繁衍,却彻彻底底破坏了平衡。

    商婉梅知道,千八百年以后,地球的环境将一塌糊涂,水污染、大气污染、食品安全问题,人类的生存环境已经在不知不觉当中变得十分恶劣。

    与这恶劣的环境相抗衡的,是人类越来越顽强的抵抗力,这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所以她才说,她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还要繁衍,这种行为既危害了其他生物和地球环境,对人类本身也没有好处。

    活在一个肮脏的世界里,有什么好高兴的?倒不如从一开始就不存在。

    小女孩儿长得眉目清秀,很招人喜欢,从黄易手里接过饼,感激地看了商婉梅一眼,跑到不远处她妈妈那里去了。

    商婉梅随着她的身影看过去,只见街边跪着一个妇人,并两个年岁稍大的女孩儿,怀里还抱着个小婴儿。

    他们的身后,一张烂草席,里面卷着个死人,商婉梅只能看见那人脏兮兮的脚底板。

    这一幕她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见过,当时并没什么感觉,但看到了真人版,她的内心不能说没受到震动。

    小女孩将饼递给妈妈,那妇人便把饼分成了四份,三份给了三个孩子,一份放在嘴里嚼烂了,口对口地喂给怀中的婴儿。

    三个大孩子狼吞虎咽瞬间解决了各自小小的一块饼,然后揉了揉肚子,意犹未尽地舔着嘴唇。

    商婉梅叹了口气,“黄易,拿一百两银子去送给他们。”

    黄易迟疑着,“娘娘,天下这样的事多了去了,您帮不过来的。”

    商婉梅嗯了一声,“天越来越热了,总不能让那个死人就一直躺在大街上。这样的事我的确帮不过来,但是既然遇见了,多少帮帮吧!”

    怕什么,她带了一千两银子呢!

    白银二三两够一个普通家庭一个月的开销了,一千两银子的盘缠,就算追慕容琰到天涯海角也绰绰有余。

    可惜这个时候还没有银号,不然带银票就方便多了,也能多带点。

    她挣了那么多,拿出来些救济救济有需要的人也是应该。

    钱嘛,能挣到,够花销就行了,攒得再多,不拿出来用也就是一个数字。

    黄易没再说什么,顺从地取出一百两银子,递在了千恩万谢的母亲手里。

    商婉梅骑着马走了很远,再回头时,还能看见那妇人对着他们离开的方向不停地磕头。

    那个四五岁的小女孩,手高高举过头顶,正忘情地向她挥手,破烂的衣袖中,细细的小胳膊白嫩白嫩的。

    她没想到,她做了一件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事情,竟然可以让一家人如此感恩戴德。

    她觉得有些不堪承受那妇人的谢意,毕竟一百两对现在的她来说,连根头发都算不上。

    骑了一天马,中间休息过几次,吃了一顿干粮。

    商婉梅感到她喝的神药,药效有点衰退,她的鸡血状态,并没能维持很久,她还是累了。

    正好又到了一个小镇,两人一商量,还是住下吧,休息一晚明天再赶。

    商婉梅一直秉承着一个态度:出门在外绝对不要亏待了自己。

    “我们去酒楼点几个小菜好好吃一顿。”尊贵的王妃娘娘下了命令。

    黄易哪有不从的道理,王妃娘娘想吃好的,那就得吃好的。

    商婉梅的个性是不喜欢吃一半扔一半那种浪费的,因此菜点的还算节制,只是为了开荤开得彻底一点,菜式都比较讲究。

    黄易是个粗人,只要能填饱肚子,吃龙虾还是吃馒头对他来说都没有区别。

    因此商婉梅精心挑选的一桌子菜,大多落在他那不懂品尝的下水道里,算是浪费得很彻底。

    结账花了三十多两银子,商婉梅掰着手指头算了算:以后可不能这么吃了,万一路上遇到个什么变故,一时半刻追不上慕容琰,还得靠这笔钱过活呢。

    她不是一个没有计划性的人,也不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所以当她以为他们还有八百多两银子的时候,就觉得买辆车来代步也没什么不可以。

    骑马这项活动,委实不适合她,颠一天下来,屁股都麻了,脑袋也晕晕乎乎的。

    黄易一听说主子要坐车,二话不说就寻找卖家去了,他们已经有两匹现成的好马,再买个车,也就几十两银子的事。

    商婉梅坐在客栈的房间里,开开心心地嗑瓜子,算了一下,虽然坐车比骑马慢,但最多再有几天,也就能追上慕容琰了。

    她想早点见到慕容琰,不知道他那样的状态,在军中有没有惹祸。

    或许他身边,还是应该有个亲近点的人看着比较好。

    至于他的安全,她是不太担心的。

    慕容不是傻子,不会刚开始就把的王爷给杀掉,要动手肯定也会等到战事快要结束的时候。

    因此开战的前期,她只要防备着不要让慕容琰乱跑就行,到了中后期,就要防备着身边的人突然下黑手。

    她打算的是很明白,只是对于如何防备,却是一点想法也没有。

    但她不急,对策可以慢慢想,何况她身边还有个忠心耿耿又武功高强的黄易。

    她出门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于黄易的人品,她已经可以相信了。

    当黄易驾着马车回来时,商婉梅十分愉快地跑下了楼,围着马车查看起来。

    马车的外观虽然朴素、不引人注目,里面却别有乾坤,软垫、靠枕、铺盖,一个都不少,看起来就很舒适实用。

    商婉梅心中对黄易的好感,又上升了一个高度这人虽粗糙一些,办事倒很靠谱,不错!

    接下来的日子,她可就无忧无虑了,每天往马车里一猫,不管黄易在外面驾车是如何的风吹日晒。

    一连行进了三天,据黄易的汇报,他们离大部队似乎越来越近了,只要今晚再找个地方住一宿,明天清晨早些出发,到了傍晚就能追上。

    商婉梅欢欣鼓舞,可真比中了彩票还开心。

    这事要放在一般人身上,八成不能理解她上战场有什么可开心的,但处在她的情况下,上战场的确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
………………………………

第90章 苦肉美人计

    商婉梅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晚,第二天大清早就跳了起来,乐呵呵地下楼吃了早点,却迟迟不见黄易的人影。

    是谁说好了一大早动身,傍晚就能追上大部队的?商婉梅坐着生闷气:在不该掉链子的地方他就掉链子了。

    等了快一个时辰,商婉梅的嘴都要撅到天上去了,才看见黄易一脸懊恼地跑回来。

    “拜托,你能不能靠谱点,你看看这都什么时辰了啊!”不待黄易开口,商婉梅抢先表示不满。

    黄易躬身便拜,“娘娘,我们的马车昨天晚上被人偷走了,小人出去找了这些时候,也没找到。”

    “啥?”商婉梅眨巴眨巴眼睛,“这年头还有偷马车的?”她前世就听说过偷车的,想想原理也差不多。

    黄易气愤地说:“那两匹马都是好马,能卖个好价钱,也不知道是哪个遭天杀的给偷走了。”

    商婉梅好奇道:“我在屋里小声喊你一句你都能听见,那么大的两匹马被偷了,你竟然不知道?”

    黄易尴尬地挠挠头,“小人昨天睡的特别熟,也不知怎么就没听见。”

    商婉梅一想也对,这两天她是没怎么累着,都在车里趴着,黄易可是没日没夜地驾车,肯定比他自己骑马还累一些。

    “没关系,马丢了就丢了吧,我们再买两匹不就完了吗!”老娘有钱,走遍神州都不怕。

    黄易颇为踟蹰地皱了皱眉头,“我们的钱,买一匹马应该差不多,买两匹马怕是不够。”

    商婉梅震惊了,“什么马那么贵,一匹要几百两银子吗?”

    “那倒不是。”黄易将钱袋子掏出来扔在桌子上,“我刚刚打听了,这里一匹好马需要一百两,可是我们所有的盘缠加在一起,还有大概一百八十两不到。”

    “what?”商婉梅一激动连鸟语都蹦出来了,好在黄易因为忧愁,并没有深究她说的是啥。

    “我明明带了一千两出门,这一路上再怎么浪费,也不可能短短五六天的时间,就剩下一百八十两啊!”就算他们住的都是黑店,也不至于吧。

    黄易挠挠头,掰着手指头说:“吃和住都没花多少钱,之前买的马车花了五十两,给那妇人一百两,娘娘吃药六百两,这就是……七百五十两。”

    “你等等。”商婉梅的脑子没反应过来,“我什么吃药吃了六百两银子了?”

    黄易一脸无辜相,“就是娘娘晕倒之后,郎中给开的药方,我到药铺去抓的,一服三百两银子。娘娘吃完之后不是说还想再吃一服吗,我就又去抓了一次。”

    商婉梅张大了嘴,半天都合不上:还很意外地认为黄易是个靠谱的呢,没想到不靠谱的事人家早就做下了,在这儿等着她呢!

    难为她跟个傻子似的,喝了六百两的汤药自己都不知道,盘缠都流出去一大半了,还同情心泛滥,给了那妇人一百两!

    现在可好,自己都快要出去要饭了。

    再看黄易,依然是那副听她差遣、任劳任怨的嘴脸,商婉梅恨得牙痒痒:丫的阴人的手段也太他娘的高超了,自己不知不觉就被摆了一道。

    “一辆车不是才五十两吗,我们一车一马,一百五十两搞定,剩下不到三十两,应该还能坚持几天。”两匹马是买不起了,勉强能买辆马车也不错。

    这次,花钱的事,商婉梅不相信黄易了,她得亲自跟着去才行,毕竟盘缠不多,禁不住再出差错了。

    这小镇本就不大,商业也不算发达,镇中就有一个卖马的商家,手里的马也没有几匹像样的。

    黄易看中了一匹棕色的马,商婉梅也觉得这颜色比黑色强多了,心中甚是满意。

    一打听价钱,要一百二十两。

    黄易急了,“你这马卖得也太贵了,我在京城买一匹比这好得多的马,也不过八十两。”

    老板嘿嘿一笑,“客官,咱们这儿哪能跟京城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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