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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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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那样的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却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样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明明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
    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
    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置装不太多,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戴,只除了戒指。
    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她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好像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
    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征。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妹妹,你不可以对人生这样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的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
    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至少有两克拉,又辅了无数小钻与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都犯堵,后来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吗?”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后来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所以他每每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但每次都被她嗤之以鼻。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在她脑中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的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
    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枝香槟玫瑰,像极情人约会,旁人哪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最喜这里的水果匹萨,此刻觉得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代:“我下月去德国,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匹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程少臣:“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极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做声,面无表情,目光瞬间冷下来。
    沈安若只作未察觉,细细地用纸巾拭着嘴角和手指,知道自己此刻动作必定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沈安若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账,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本不多,而他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非要找个碴存心招惹他,都怪她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
    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只见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的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粗略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两人的合照极少。而沈安若并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就说过她,明明家里那么多地方,偏偏要放这儿,竟也不怕相片发霉。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轻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像一副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花田,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正文 第二十二章狭路相逢
     更新时间:2009…12…11 10:57:49 本章字数:5366
    所谓的天意弄人,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时,却一生都在与他擦肩而过,近在咫尺都无缘相见;可如果你有心想避开一个人,却时时地与他狭路相逢,躲闪不及。
    ——沈安若的Blog
    白郁金香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
    沈安若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
    她将已经有些枯掉的花砸进垃圾桶,觉得那一只很贵的水晶花瓶那样空着并不好看,决定到花店去再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并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谁会买那个。”后来她买了一大捧白色的玫瑰,重新插进瓶子里,每天丢进去一颗阿斯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她没法证实,只是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爱花,那东西太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各种花,送花人有男有女。有回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大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想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直吓得她一身冷汗。
    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以及车见爆胎。
    但程少臣的名字却渐渐地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沈助理,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您确认签字。”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做第一个使用者,并且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
    主要是软装。沈安若去看设计样图:“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
    “安凯员工说,程董在小事上给工作人员极大的自由度,很少提意见。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
    “直觉。”她明明没提程少臣的名字不是吗?怎么又有人扯上他。其实那套配色方案她也不满意,面前这位姐姐很难搞,干涉她太多会惹她心里不痛快,拖安凯出来只是借口罢了,谁让这位孙姐姐很花痴安凯的某位年轻上层呢。
    这城市明明这么大,沈安若偏偏躲不开她避之不及的那个名字。她每晚习惯性地浏览本地论坛,那边有来自民间最直接的声音,包括各个行业的各种信息动态,投诉,声讨,陷害,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贴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作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终于开了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拜公子的饭友与她有一面之缘所赐,竟然有机会与他寒暄了几句,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极品男的欣赏与尊崇,如何地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完全可以作一部人物传记片的大纲,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图,倒像是偷拍,因为照片模糊,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贴者众。攀亲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附和的:“啊,原来是他,那天我在××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这么早。”还有贴图的:“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年轻,不过现在更有味道。”
    沈安若看得心惊肉跳,快要失了翻页的勇气。究竟是他已经成了名人,还是如今娱乐事业已经彻底全民化?
    不过还好,没人贴结婚照,也没有人爆料她,否则她真的要考虑戴着口罩上街。他们当时结婚仪式未在本地举行,后来请客,也只请了极少数的长辈与朋友,不曾大张旗鼓地声张过。所以,所有的爆料都有关他在离开TZ之前的种种传闻,以及回到安凯以后的丰功伟绩,毕竟这是两家响当当的大招牌。而这中间他的那一段生活,无论他结婚,还是他的工作,则甚少有人提及,仿佛他人生的一段空白。
    有心要躲一个人,也不是特别的难。华奥管理规范,信息通畅,对此她一向引以为荣,所以她通常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诸如某某重要客户某时某刻要在本饭店某处出现请相关部门注意配合之类的消息,于是她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安排充足的不能够出现在现场的理由。
    人生多么神奇,当年他们那样远的距离,一而再再而三地萍水相逢,如今明明似乎又被拴到同一个大圈子里了,认识很多同样的面孔,因为同一件事情讨论或者决策,却可以不再见面。
    其实总不可能真的一生不见,但能晚一天算一天,她还没有练习好与他重逢时的微笑表情。
    午餐后的休闲时间,有人打球,有人午睡,沈安若一般在休闲区里喝杯咖啡,翻翻杂志,再回办公室。那边有巨大的落地玻璃与高大的观赏植物,以及全藤的桌椅,东南亚风情。这里也是聊天的好去处,人少时适合私谈,人多时适合发布八卦消息,是沟通见解联络情感的非官方场所。
    会议厅的孙经理坐到她身边来。其实也就比她年长三岁,但女儿都快上小学了。她性格泼辣,做事雷厉风行,心肠好。
    “安若,跟我去打羽毛球吧,生命在于运动。”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理拿出小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对了安若,昨天安凯因为开业酒会很顺利,专门设宴答谢我们,几个参与部门的主管都去了。我以为你也会去呢,谈助理几次问及你的近况。”
    “昨天突然有急事,我向她解释过。”
    “噢。不过谈助理没见着你,真的有点失望呢。你们之前认识吗?”想了想又说,“听说这位谈助理,从程董做第一份工作起,就是他的助手,一路跟着他,到现在有七八年了吧。我看程董对她的态度非常亲和,你猜猜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啥?”
    这位姐姐明明性子跟大男人一般又直又撞,偏偏还这么八卦。安若笑笑:“爱丽姐,我也是第一份工作就在张总手下做,到如今也八年了。”
    “那不一样啊,张总待你比较像女儿。不过他们年纪相仿……”孙经理看安若并没有继续八卦的兴致,干脆转换话题,“对了,昨天程董还称赞我们饭店,他看起来应该是很少会夸人的那种人。”
    “他昨天也去了?”竟然会这么闲?沈安若疑惑之余深感庆幸。
    “他在另一个包间有宴请,后来去给我们敬酒。啊,比我想象得还年轻,本人比照片更帅,玉树临风,彬彬有礼,酒品也佳。虽然表情有些疏离,但是并不冷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偶尔笑一下,可真是好看,跟小孩子一样,简直令人如沐春风。”
    这样夸张俗滥的赞美之词,亏得她好意思说出口。沈安若听得都犯晕,根本就没法接话。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喔,程董说,我们那新会议大厅的色彩搭配非常协调,又特别,很有创意。安若,你的直觉还真够灵,他果然喜欢你最后定的那套方案。”
    沈安若想离开,改天再开姐妹谈心会好了,当然她无法立即如愿。
    “哦,我说,本来不是那样设计的,但是我们沈助理坚持用这套方案,力排众议。这么巧,程董也喜欢。”
    沈安若正在喝咖啡,突然失了胃口,放下杯子,低下头看自己的手,想了想,觉得一直沉默终是不礼貌,终于还是问一句:“昨晚还有什么有趣的事?”
    “没有了。程董没再说话,后来简助理提议大家一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起喝一杯,然后程董告辞离开。”
    沈安若又去倒第二杯咖啡,都忘了自己喝两杯以上一定会胃痛。“爱丽姐,你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喝这个,谢谢。安若你也少喝,女性喝这个不好。我一直想跟你说件事呢,你最近若有时间,介不介意跟我表弟见见面?刚从美国回来,条件还不错。”
    “谢谢你,不过现在我一个人很好啊。”
    “你别不愿意听我的话,你年纪也不算小了,总一个人飘来荡去的,你自己不在意,我们看着都心疼。”她见沈安若又在玩自己的戒指,转一圈,又一圈,于是叹口气,再叹气,叹了很多下,突然愤然地说,“那个放你走的男人,实在是不长眼啊!”
    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也会功亏一篑。
    那日她要出差,但临行前突然有紧急的事情必须确认。离她出发时间已经不多,她匆匆走到张总办公室门口,正要敲门,小妹突然说:“沈姐,张总办公室里有客人,刚到。”
    张总一向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接见客人,可她手里的函件也很急,需要张总立即过目并签字。小妹不敢进去,于是她亲自去敲门,顶多被张总瞪几眼。结果张总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见是她,有几分惊讶。
    沈安若没进屋,直接请张总快速浏览并签字。张总回头欠欠身,应该是在对客人表达歉意。她这样失礼,也感到很抱歉,向沙发位置望一眼,如果恰好碰上客人的眼睛,不妨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却见到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正是她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早知如此,她应该在门口打电话请张总出来。沈安若有点追悔莫及。
    而程少臣此时也正望向她的方向,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她知道他此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因为他的面部肌肉完全没有动。空气一时有些凝滞,她想此刻自己的表情只会比他更僵硬。
    结果最尴尬的反而是张总,他签好字,见安若拿了文件转身就要走,连招呼都没打算打,于是清清嗓子:“安若,你看见我的那筒黄山毛峰了吗?”凝滞的空气开始稍稍流动。
    “您储物柜最左边第三格。我让小乔进来泡茶。”
    “不用让她进来,我自己来。”
    “那我来吧。”张总嗜茶,屋内茶具一应俱全,沈安若很熟练地在一分钟内搞定,将上好的骨瓷杯轻放到他们面前。她接收到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于是也动作幅度极小地回了礼,没有抬头。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疑一下,端起杯子。
    沈安若决定立即撤离,不管是否失礼。
    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他不喝茶,他喝不浓的茶都会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为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
    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
    沈安若换了休闲的衣服,单肩背着包,另一手拖着很小的行李箱穿过一楼大厅时,碰见林虎聪。
    “你出差?一个人?自己开车去机场?”
    “我要到机场接设计院的客人,时间差不多,我送你。”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林虎聪今日衣冠楚楚,想必客人是美女或者帅哥。他很快将车开到办公楼的门口,接过她的行李箱。
    “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三天而已。”
    他一边往后备箱里放她的箱子,一边回头张望,结果关后备箱盖子时,将自己的手指蹭了一下,竟然出血了。
    “不要紧,没事。”林虎聪一边说一边将手指含到嘴里,另一只手还顾得上帮她开车门。
    沈安若敏捷地将他的手指从他嘴里扯下来,递过去一张纸巾:“不卫生,会感染。你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他接过来包住受伤的手指,做一副怪样:“止不住了,我晕血啊,怎么办哪。”
    他表情太夸张,沈安若被他逗笑,从包里找了创可贴替他包上:“还能开车吗?找司机帮你开车去吧。”
    “没问题,这点小伤。”
    其实一共不到半分钟的工夫,沈安若坐到副驾座,见林虎聪并没上车,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去,冤家路窄啊,程少臣竟然站在大楼的门口,应该是在等车过来,张总陪着他,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离他们俩只有几米的距离。
    “程董,张总。”林虎聪打招呼,她也只好从车里出来。本来她在朝林虎聪笑,那笑容就僵在脸上,慢慢地敛去,终于变得淡然,一言不发,跟他此刻面对她的表情完全一样,其实程少臣刚才对林虎聪,似乎是笑了一下,转向她时也换成同样淡然的表情,眼神复杂,读不懂其中内容。
    “手怎么了?你送安若去机场?”张总问。
    “受了点小伤,没事。我去接客户,顺路。”
    “开车小心。安若你一个人在外注意安全。”
    今天实在是……沈安若盯着反光镜,微微地叹气。
    “你跟程董认识?”林虎聪出其不意地问。
    “呃?”她没听清。程少臣的车就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这条路限速严格,大家都开不快。又换了车,但品牌没变,车号又是99。他是她见过最喜新厌旧又执著得出奇的人。
    “你今天看安凯的程董那表情,就好像他欠了你钱似的。”林虎聪半调侃半认真,“微笑工程啊沈助理,面对可能是我们未来两年里最大的客户,你的表情真不友好,我们那群小姑娘老婆娘们见到程董不惜长皱纹也要笑到嘴抽筋的努力,都要被你今天那表情给抹杀了。”
    难道真的有那么明显?“每个人都在对他笑,包括你。不会差我一个人。”
    “你看你看,不懂男人的劣根性了吧?全世界都对他笑也没用,他只会计较那个给他脸色瞧的。”
    “少来了你,你以为全世界男人都跟你一样小肚鸡肠,得罪不起。”
    “哪儿跟哪儿啊,我今儿招你了啊?”林虎聪也向反光镜里瞥了一眼,“不过,沈女士啊,有个词儿叫做欲擒故纵不是?如果你是存了心想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看你已经成功一半了。”
    正文 第二十三章我那杯茶
     更新时间:2009…12…11 10:58:11 本章字数:6784
    有失必然有得。得失之间,不必算计那么清楚吧,多么累。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十分讨厌出差,她极易水土不服,换了床便睡不着,在无论多么高档的宾馆里也总会发作轻度的洁癖,早晨晚上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用不惯别人用过的东西,即使都消过了毒。
    她自己住一间房,一整晚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后来设了定时关机,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
    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
    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0。1秒钟,反应过来。
    “如果长得像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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