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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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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研究她画的什么,于是不顾玻璃冰冷,用手掌快速抹去,将玻璃抹成大花脸,看他又别过脸过,便觉得十分快意,自己也承认,真是无聊到极点啊。突然想起,这在雾玻璃上画小脚丫似乎是江浩洋教她的,心里突然觉得犯堵。
    接下来又是一路无言。这段路程少臣通常只需五十分钟,也许是天黑路滑下着大雪,他又喝了一点酒的缘故,竟开了近一个半小时。安若在车上昏昏欲睡,还好,终于到家了。
    电梯里,她正盯着液晶数字逐个地向上跳,程少臣突然出声:“我事前并不知道。”
    正专心看数字的安若被突然的声音吓一跳,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竟不知该如何回应,但心下突然释然了几分,只好应一声:“哦。”
    两人进屋后就各做各的。沈安若觉得口干,喝了杯酸奶,又给书房里的程少臣送去一杯,本以为他在办公或者上网,去了却见他正在用电脑看《猫和老鼠》,觉得十分无语。
    洗了澡便早早躺上床,那高度白酒与红酒的后劲混杂着一起涌上,觉得有些晕眩,床仿佛在原地旋转。她睡得并不安稳,一会儿梦见求学时代终于放假回家,在候车大厅里苦候几小时,正轮到她要上车时,火车却启动了,明明很慢,可她就是上不去,向列车员求援,却怎样也喊不出声,而他们的视线穿过她,仿佛她是隐形人;一会儿又回到考场,卷子发下来,却每一题都不会做,急得想哭;恍惚又回到更小的时候,躺在游泳圈上浮在海面看着蓝天,飘飘荡荡仿若儿时摇篮,突然忘记身处何处,一翻身便落入了海中,无边黑暗袭来,水从鼻子、耳朵里灌入,巨大的水压逼得人喘不过气来,突然便惊醒了,发现已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
    她起身摸着黑找水喝。屋内十分黑,完全没有光线,又十分静,连钟都没有。终于摸到手机看了下,已经十二点半,想来程少臣今晚不会到卧室。他俩的作息时间一向不一样,为了不影响另一人,便约定,若是过了一点还不睡,就到自己的书房或者客房去睡,免得吵醒已睡着的人。程少臣经常下半夜回家,沈安若也常常上网或看碟熬到半夜,说起来,两人有一半时间都是各睡各的。
    再躺下便不那么容易入睡,明明大脑十分疲累,闭上眼却好似能够看到有无数绵羊在奔跑,睁开眼又见漆黑一片。安若数着绵羊自我催眠,朦胧间,有人拉开被子,在她身侧躺下。她侧身向外,没有动。
    过了半晌,程少臣从背后拥住沈安若,将她扣在自己怀中,手指隔着薄薄的睡衣,轻轻地抚弄她的胸口,沿着柔软的曲线来回游移,下巴则靠到她的肩上,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里。安若仍然斜卧着装睡。
    后来身后不再有动静,程少臣的呼吸频率也渐轻渐稳。安若侧卧许久,觉得身体有些麻,于是轻轻翻过身来,生怕惊醒了他。不想刚转身,便有两片灼热的唇贴上来。程少臣轻轻一翻身便将她压到身下,他的吮吸渐渐用力,一路贴着她的耳垂、脖子、锁骨、胸口直至小腹,她的那层薄如蝉翼的睡衣也在纠缠时褪至腰间。当他轻轻啃噬她时,沈安若觉得似有一道细弱的电流击中自己,轻喘一声,张开双臂紧紧环抱住程少臣的肩膀,将手指深深插进他微湿的头发里。
    正文 第四章前尘往事
     更新时间:2009…12…11 10:45:35 本章字数:3470
    世间哪来的这等好事,要爱,又要自尊,要关怀,又要自由,全部好处都占尽。我们总只能选择有限的几样,要拿得起,放得下,万万不可犯傻。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刚毕业就进入正洋,最初是在正洋的产业公司,一年后便被调入总部。
    那时正洋的集团化运作刚开始,总部公司也刚正式成立,所有人员皆司龄越过三年,经验丰富,只除了沈安若。并且她是唯一的女子。
    那时她原先的部长张效礼已被调至总部,力排众议要将她一起带走。张效礼说:安若虽司龄短,经验少,做事却是条理漂亮,再多的头绪从不见杂乱慌忙。最难得对任何人员皆一视同仁,对职位高者不卑不亢,对职位低者亦有礼有节。
    几年后沈安若升职,人力资源部照例抽调人员进行考察。临时项目组的同事说,沈安若有见解,无锋芒,肯尊重他人意见。清洁工说,沈小姐待人和气,不张扬,这么多年,从未见她发脾气。她的现任上司批语:安若工作努力认真,性格沉稳平和。
    沈安若自己知道,自己火气明明很大,只是甚少人前发作。
    儿时的她心情不好时,曾偷偷点过蜡烛烧自己的头发与手指,看着几丝头发嗤嗤几下,在烛火几厘米处便蜷成一团成了灰,而手指则感受到灼热的微痛时,心里的郁闷就渐渐地散了。
    后来年纪渐长,便不再这样伤筋动骨。贺秋雁给沈安若总结三条发泄方法:剪头发,虐待胃,浪费钱。
    沈安若留长发,但总是没有特别长,只因为她常常在心情不好的时候自己拿了剪刀,咔嚓一声便剪下一寸。有时候剪得过狠,便不得不去理发店请人重修。她平常吃得不多,常常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抑郁的时候,便跑去最喜欢的店里,一直吃到撑。后来看《瘦身男女》,那些男人女人因失恋将自己吃成巨胖,忍不住冒汗,似乎见着自己未来写照。在外念书时她大多时候一个人逛街,总是坐到公车的终点站,离学校远远的,在旧书旧货市场转一天,买回大堆好看不实用的东西。有时候也买衣服,并不贵,一下子买一包,大多扔进柜里,连穿的机会都没有。于是她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因为总会花光。有一回,只给自己留了公车路费,却不想已经没有公交车,只好打车回校,在楼下打电话请室友送车费下来。
    贺秋雁说:沈安若,你貌似平静,其实骨子里有一种毁灭因子,真是可怕。
    沈安若其实从小便不与人交恶,与人客气,让人三分,印象里几乎从没与同学或者小伙伴们吵过架。同样的,她也便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闺蜜也算有几个,但也甚少互抖隐私。聚到一起,大多是因为有共同爱好,比如同喜欢一位作家,同喜欢一部电影,或者同是运动盲,体育课总要补考。
    贺秋雁是个例外。两人并无太多共同喜好,但兜兜转转,每次回首,不管哪个方向,这人总是在那里,从小学、中学、大学一直到踏入社会,于是便默认了这缘分。
    贺秋雁总说,沈安若,像你这样明明有脾气却忍着不发作的人,最是自虐,早晚窝出病来。不如学我,虽然有失淑女风度,但是多么爽。那时候她刚结束一段恋爱。还在僵持中时,男方这边尚未分手,那边已经另有别人。她们俩恰在餐厅与那姿态亲昵的一对碰个正着,贺秋雁端了杯子过去,礼貌地打过招呼,然后将酒泼了男方一脸,又一个巴掌甩过去。
    直到几年后安若想起当时的场面,仍是笑到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发抖。贺秋雁说,笑什么,我还有更英武的事迹你没亲眼见到。安若带一点敬意说,我十分庆幸你没去泼那位女士。贺秋雁一脸认真:我当然分得清是非,欠抽的是男人们,我们女子同胞定要互相珍重关怀,为何要内讧。
    安若在这一点上十分崇拜贺秋雁,因为换作她,打死也做不到。她想,她只会装作没看见,安静地转头走掉。或者躲不掉时,便落落大方地上前打招呼,然后回家自己将这个心结慢慢消化。
    其实这种情况也真的有过,很凑巧地亲眼见了妙龄女子对江浩洋投怀送抱。她真的什么都不问,安静地走掉,反而是江浩洋沉不住气:安若,你为什么都不问?问她是谁,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若觉得有必要解释,自然就会主动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又为什么要问。沈安若答得心平气和。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完全闹僵,就如蜘蛛网,明明细细密密纠缠不清,偏偏看起来那样脆弱,仿佛被风吹一下都会破,死撑着一天算一天。有一阵子江浩洋被派到下面乡镇去锻炼,这样两人便整整几星期都不见面,沈安若竟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有天晚上同事聚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划拳说笑猜谜语,热闹非凡。后来又去唱歌,唱王菲的《催眠》,几乎把嗓子喊破。那天她觉得十分轻松快乐,又忍不住怅然地想,为何与普通朋友在一起相处这样容易,反而是所谓相爱的两人,却是整日里互相折磨伤害。
    “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
    当时有同事唱《边走边唱》,突然便觉得犯堵。那天她提前走掉,却不想在公司宿舍楼下见到了江浩洋。他一脸倦容,仍站得挺直。
    那天本是她的阳历生日,因为这天本是个节日,所以连她自己也忘掉。江浩洋一向不去记各种纪念日,觉得十分的无聊,不想几周未见的今天,他竟然出现了。
    本来前几晚上两人打电话,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安若说:“江浩洋,我们现在这样子,还要怎么走下去?”江浩洋的声音在另一边也同样没有温度:“你说怎样就怎样。”“那好,我们不要再互相折磨,大家都解脱吧。”电话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沈安若的心也越来越冷。其实她也只不过要一句话,只要他轻描淡写一句“不”,或者哪怕他轻蔑地说“你别想”,她都觉得那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可是根本连句话都没有,天地间几乎只剩下安若自己的呼吸声。终于还是她先沉不住气,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就这样一直到今天晚上。
    回到宿舍,虽然已经吃很饱,安若还是努力地又塞下大块的水果蛋糕。两位室友也有份,于是集体倒戈:“安若,你真不像话,浩洋等你整整三个小时。”
    那天晚上沈安若挤在何双艳的床上睡了一晚,将自己的房间留给江浩洋。何双艳直推她:到你自己屋里去,我们什么也看不见。沈安若后来想,正是因为心中有那样的不确定与不安,所以才始终不愿将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天还未亮,江浩洋便要赶最早的长途车回他目前的工作地,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四点半便出门,在路边摊吃了豆浆油条,安若送他去车站。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江浩洋的车要开动,江浩洋突然打开车窗,探身出来:“安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觉得有一瞬的伤感。当时太阳刚刚升起,向着安若站立的方向投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灿烂夺目的光芒,直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江浩洋背向着太阳,安若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见他被笼在一层光晕里,觉得心底又有东西在坍塌,融化。就这样,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在她左思又想,辗转难眠后,终于又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时,他轻描淡写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这究竟是第几回闹,安若也记不清。第一回闹分手,安若把当时已经几乎齐腰的长发剪得比赫本当年更短,她以为可以干脆利落地了断,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自己赌气去吃了平时双份的大餐,把胃折腾到险些要去医院。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做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两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也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与江浩洋快要分手的那阵子,电视上每日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沈安若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她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正文 第五章萍水相逢
     更新时间:2009…12…11 10:45:55 本章字数:6999
    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其实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谁也不想先妥协。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他们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的江浩洋,话不投机半句多,其实连吵架都算不上,江浩洋不耐烦,沈安若也心灰意冷。
    最后江浩洋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
    “我也累了,所以不用等明天,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彻底心灰意冷,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才不指望,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你自己取的名字?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这小弟实在太有才了,她忍不住伏在桌子上笑到发抖。
    正在这时,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只是气质上弱三分。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其实要比姿色平常男看得更不舒服,PASS掉。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您查户口?”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她扁扁嘴唇权当做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性急,竟一把抓住沈安若的手。她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琢磨着,头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她迅速闭上眼睛,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
    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嘿,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郎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areyou?怎么是你?Howoldareyou?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混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是无辜的,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我们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倪总的身后帮忙迎宾引路,程少臣一下车,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是变色龙。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下次会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沈安若也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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