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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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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
    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也不打算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了车直接回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却没有想到到了周五,程少臣竟然来了。当然是为了公务,而决不可能是为了来看她,这点自知之明她绝对有。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暧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吗?”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自尊。”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哎,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借口握起拳使劲地捶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浑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正文 第十一章一团混乱
     更新时间:2009…12…11 10:50:18 本章字数:6806
    领导开会说: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又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我也发现了一个很形似的道理:我们需要用很久的时间去质疑,犹豫,但下决定时却只需要不到一秒钟。
    ——沈安若的Blog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他不仅换了新车,而且连车的品牌都换了,他换车型只能说明了一件事:“程少臣,你换工作啦?不然怎么能开这种牌子的车?”
    “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道理牢牢抓在己方肯定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这儿的套餐不太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因为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分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高兴过了,所以我一定要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后来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暄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做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得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返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吗?”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分。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一百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刹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微微自嘲地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三分之一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四十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被惊吓到。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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