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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腹黑怎么治-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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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已经是七点多了,她走回房间,指尖轻轻触碰着这一身美丽的婚纱,她脱下衣服换上婚纱,站在镜子面前看了看自己,抹胸鱼尾形的婚纱将她的身形衬托的很好,她坐下了,先是画眉,在接下来是腮红,她化了一个喜庆的新娘妆。
紧接着就是出门。
因为天色尚早,街上并没有什么人,她打车到教堂的时候,教堂才刚刚开门,早上的教堂还比较凄凉,没什么人,她走上台阶,一步步朝教堂的顶端走去。
她站在最高处,一丁点的害怕都没有。
她抬起双手,穿堂风吹来,带着片片雪花,落在她的脸上,随即就融化。
她闭上眼睛,栽头,毫不犹豫的纵身一跃,从教堂顶端跳下。
落在地上的一瞬间,她感受不到浑身的疼痛,血浆自她的后脑勺涓涓流出。
她仿佛看见十七岁那年,她在餐饮店里百无聊赖的接待着客人,那个少年却突然出现在窗台外,冲她笑了笑。
那笑容,晃眼极了,也好看极了。
………………………………
第九十二章 开不开心不重要
我接到警察的电话,跌跌撞撞的跑到教堂底下,天空中飘荡着的雪花越来越大。
晨夕的尸体周围被围了一圈是警戒线,有很多围观的群众,他们或是指指点点,或只是单纯的看一眼,叹息一声,然后就走了。
我强撑着自己的最后一点力气,我越过警戒线,挥开警察的手,我看着地上躺着的那个人,那张熟悉的脸。
以前我只在电视剧里看过跳楼自杀的人的模样,现在真真切切的看见晨夕的样子,很可怕,比电视里演的可怕多了,一点都不唯美,她的脑浆都出来了,她的五官也没有平时那样精致,她就那样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没有任何的知觉,她再也不会醒过来了。
雪花覆盖着大地,晨夕身上也是白色的婚纱,她脑后的红色的血液显得突兀起来,整个人看起来居然有一种凄美的感觉。
很久之后,我才听见自己喉咙里那句凄厉的声音,“晨夕!”
我扑上她的尸体,疯了似的,我挺着大肚子跪在地上,大力的抱着她的腰,滚烫的泪珠仓皇落下,我边哭边说:“晨夕,你别吓我好不好?你醒过来好不好?”
我摇晃着晨夕的尸体,始终无法接受她已经死去的事实,警察上来搬我的身体,他们想让我的手离开晨夕的尸体,他们在我耳边说:“你不要太激动,你先放手。”
我挥开他们,打死都不肯松手,我哭的上气不接上气,我用手拍打着晨夕,“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把我一个人留在这个世上!?你有没有想过我怎么办啊?你好自私啊,我怎么办?子书走了,你也走了,我要怎么活下去?”
“晨夕啊,你告诉我,我还能怎么活下去?”
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都离开我了,我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盼头,我最好的朋友都离我而去了,往后的岁月中,我只能孤零零的活着。
或许有人会说,在将来你也还会有更多的好朋友,但是不一样的,子书和晨夕贯穿着我的人生,交织出我的青春,我和他们超越了友情,我们相互扶持走到今天这一天,我们对彼此的意义都是独一味二的,即便是在未来我认识了其他的人,都没有人能取代他们在我心中的地位。
我还在喃喃说着,“晨夕,你好狠,你真的好狠,你就不能为了我,就当是为了我,活下去吗?”
以前我们苦苦挣扎都要活下去,我们风餐露宿,饱一顿饥一顿都要努力活下去,为什么现在就不行了呢?为什么轻而易举就放弃了来之不易的生命呢?
其实我也是不对的,我应该一直守着她,不离开她半步,不给她去死的机会。
最终警察还是把我拉开了,他们将晨夕的尸体盖上白布,然后抬上了警车,我被人搀扶着上了警车,车子呼啸而过,很快就到了警察局,他们跟我说话的时候都有点不近人情,“死者的手机上只有你和他父亲的电话,你跟死者是什么关系?”
我冷笑,“我和她没关系!”
有这样的姐妹吗?她就这样抛下了我。
警察一愣接着问道:“死者最近有没有自杀的倾向?”
“我不知道。”她演的那么好,都将我糊弄过去了,就连我也以为她没事了,她的伤口已经愈合了。
警察叹了一口气说:“我们调到了监控,能确定死者是自杀而死的,如果你和死者的父亲没有疑惑了,我们就以自杀结案了。”
我抬眸,愣愣的,我转了转眼珠子,看向另一边,那里坐了一个苍老的人,他低着头,一头雪白的头发刺痛了我的眼睛,那是晨夕的父亲,我站起来,朝那个方向走去。
我说:“叔叔,你还好吧?”
晨夕的父亲抬头看了我一眼,浑浊的眼睛里满是痛色,“是你啊,小奈,我还好,给你添麻烦了。”
晨夕的父亲最喜欢喊我小奈了,就像是他喜欢喊晨夕囡囡一样,有说不出的亲切感,我坐在他对面,这个不过五十岁左右的中年人,看上去比七十岁还要苍老,多年生活的磨砺还有接连失去妻子和女儿的悲痛已经将他折磨的不成样子了。
我非常羡慕晨夕有一个这么爱她的父亲,他兢兢业业的生活,他不够富有,但是他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了女儿的心,自己舍不得吃的用的,在晨夕身上从不会节俭。
我还记得,高中时,晨夕还没有被退学之前,每天早上他都会骑着自己的老式自行车带晨夕上学,风雨无阻,晨夕坐在前面也从来不觉得丢脸,反而是满脸的骄傲和自豪。
他的身体不是很好,是因为当年找晨夕的手被人打的,所以他谋生的手段就没有那么多,每天只能靠着捡报纸和回收废品来挣点钱,交学费的时候,他的手里总是拿着一堆皱巴巴的小额纸币,每次都是第一个到,生怕晨夕上不了学。
晨夕竟然也舍得,就这样抛下这么爱她的父亲!
我握着他的手,红着眼说:“叔叔,不麻烦的,我……”说到后面我已经发不出声音了。
我想说,是我没有照顾好她,是我对不起她。
他仿佛看出了我要说什么,拍了拍我的手,对我扯起一抹难看的笑,“好孩子,你不用多说,是囡囡糊涂了,也是我不好,我是她的爸爸,我都不知道她在上海过的怎么样,也没好好关心她。”
他说着说着边哽咽起来,擦了擦眼角的泪意,他悔恨道:“明明昨晚和我打电话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今天就这么想不开啊?她是我唯一的宝贝女儿啊,早知道不该让她来上海的,一辈子带着小城里也是蛮好的,虽然说没有多大出息,但至少现在还活着。”
开不开心不重要,至少还活着。
我吸吸鼻子,泪珠一颗接着一颗落下来。
警察喊他去做笔录还有签字,我一个人坐在座位上,看着警局里的兵荒马乱,有小偷被抓了,还有丈夫家暴妻子,妻子报警的,更多的是出车祸来处理后续的,还有一个是什么呢?是一个警察发现了一具尸体,初步判定是谋杀。
我跟看热闹似的在看着这一切。
那个小警察对他的上司说:“头,我刚刚去那自杀的姑娘家里搜了一下,在浴室发现了一具尸体,看上去很像是谋杀,你说说这年头怎么会有人自己在浴缸里把自己淹死的?”
“你确定人已经死了?”
“那可不,尸体都僵硬了,看上去跑了一天了,尸体都有些发肿了,关键是那死的人身份可不得了。”
上司疑问道:“是谁?”
“陆家的人,就是前几天被我们审问过的那个,陆钦文,今天跳楼这小姑娘好像是他的情妇,也不知道陆钦文的死和她有没有关系。”
上司敲了一下他的头,“人都死了,看来是难查了,你现在跟我去那个公寓看看。”
我静静听着他们说着,哭着哭着竟然笑了出来,陆钦文竟然死了,还是被晨夕杀死的,这是莫大的笑话。
我麻木的站起来,雪后的阳光异常的刺眼,我一步步走到警察局的门口,银装素裹的世界仿佛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抬头看了看天空,少有的好空气,天空蓝的不像话,冬天的风将雾霾都吹散了,我伸出手,挡在自己的面前,阳光透过五指的缝隙洒在我的脸上。
我浑身无力,眼前一黑,身体不受控制的向后一倒,我昏了过去。
………………………………
第九十三章 她值五万
我苏醒的时候并不是在医院,而是在家里,睁开眼第一个看见的人就是陆许南,他的眉头皱的跟打了结似的,他的手掌覆在我的手上,见我醒来,沉重的脸色似乎好了那么一点。
我从床上坐起来,声音沙哑的很,“我睡了多久了?”
他扶着我的腰,替我理了理额前的碎发,“两个小时,我没有带你去医院,你应该不会喜欢医院的味道,你是因为这段时间受到的刺激和打击太大了,才会昏厥。”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孩子没事吧?”
他眸色深了深,不怎么想说这个,看的出来他对我这个孩子还是避讳的很,“没事,这孩子命大,怎么折腾都还在。”
我不是听不出他语气里的不满,其实到今天我也没弄明白他是怎么容忍一个“背叛”他的女人,还养着一个“野种”,这太不符合他的作风了,更不像是他这种性格能做出来的事情,他对我很好,好的不真实。
我内心的惶惶不安随着他对我的好越发的深重。
“陆钦文死了。”我淡淡的说,就像是和他在谈论天气一般简单。
他一愣,眉眼都笑开了,“我知道他死了,倒是便宜他了,其实他要是活着才会更痛苦。”陆许南来了兴致,滔滔不绝的说着,仿佛忘记了他口中的那个男人是他父亲这件事,“他如果还活着,我会让他看见失去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先是名誉,然后是权势,还有金钱,他上半辈子积累的一切,他下小心翼翼守着的,我都会让他失去,再也没有比这还能更痛的事了。”
这样的一个他是我比较熟悉的,他应该就是这样无情的,没有任何感情的,不会心软的他。
我问:“如果我以后惹你生气了,你也会这样对我吗?”
他漆黑的瞳孔对着我,沉默了一会儿之后说:“不会的,我不会这样对你。”
因为你本来就什么都没有了,你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
而且你已经惹我生气了,你一味的想留下这个孽种,你还和别人上过床,我哪有那么容易就算了呢?
他在心里这样想着。
我从床上起身,整个身子都疲惫的很,我的肚子已经很明显了,以至于我的动作都有些笨重了,我晃晃悠悠的站起来,他扶着我说:“你起来做什么?不好好休息?”
我借着他手上的力,朝厨房走去,“我饿了,想吃点东西,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去做。”
晨夕的后事我还没有去解决。
走到厨房,才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我爱吃的皮蛋瘦弱粥,我盛了一碗粥,小口小口的喝着,陆许南目光灼灼的盯着我看,等我喝完粥,他用纸巾替我擦了擦嘴角,神情温柔的很,他说:“过两天,等这边的事情彻底结束了,我们就一起去美国吧。”
我放下手中的勺子,抬眸诧异的看了他一眼,我问:“你是不是打算去看病了?还是说我们以后不回来了?”
他笑了笑,摇头道:“当然要回来,你喜欢美国?”
我否认,“我不喜欢美国,去看看倒是没什么关系,住上几个月也没什么关系,但是要长久的一辈子都待在哪里,我想我会疯的吧。”
他闪眸,笑容冰冷了不少,“我看病花不了几个月,等我痊愈了,你的孩子也该出生了,倒时候就不呆在美国了。”
我总觉得事情太平顺了,他的打算太好了,好到让我受宠若惊,“谢谢你。”
这句感谢,是发自真心对他的感谢,他这段时间对我的好,对我包容,我自己是有感受到的,但在后来发生的所有事之后,我只觉得我现在对他的感谢就像是一场笑话一样。
他垂眸,没有看我,“不客气,应该的。”
喝完粥后,我的力气回升了不少,整个人的精神气也好上了几分,我在陆许南的陪同下,再次去了警局,晨夕的案子已经结了,先是谋杀后自杀。
因为她和陆钦文都已经死了,这个案子就格外的好办和简单,晨夕的父亲在结案后将晨夕的尸体领到了火葬场,在我昏睡的那两个小时里,晨夕的尸体已经被火花了,活生生的一个人,就变成了一把灰。
没有葬礼,也没有人来送别。
晨夕的朋友少的可怜,能给她送行的人除了我也没有别人了。
我找到晨夕的父亲,他抱着一个骨灰盒,眼睛里满是血丝,这几个小时对他肯定也是一种折磨,我问他,“叔叔,墓地选好了吗?”
他抱着骨灰盒的手紧了紧,“我要带囡囡回家。”
我现在才知道当初晨夕,为什么会将她一出生就死去的孩子的墓地安在子书的对面,她在孩子的墓地旁还买了一个,也就是说,从那一刻开始她就做好了自杀的打算。
我没有把晨夕生过孩子的事情告诉叔叔,我不敢说,怕他更伤心。
“叔叔,要不就在上海买个墓地吧?”
他固执的摇摇头,“囡囡在上海活的不开心,她已经去了,我更不能把她留在这个伤心的地方,我要带她回家,给她找个山好水好的地方,我要她下辈子投个好胎。”
他心意已决,我也不好再劝说。
他说的对,下辈子,投个好胎。
一世平淡,一世安稳。
他坐了下午最早的一班车离开的上海,我没有去送,我一直都是害怕离别的,那个脚步蹒跚的老人,他的背影都是佝偻着的。
如果可以,以后我会为晨夕尽孝的。
陆许南已经在为我办理护照了,我所有的证件都在他的手中,所以这些事都不用我担心,我只需要等到了时间,直接跟他走就好了。
我等待的这几天,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比如,陆钦文的犯罪事实被公布于世,陆家宣布破产了,陆母疯了,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而我呢,也准备踏上去大洋彼岸的飞机了。
离开上海的那天,我真的有一种我再也回不来的错觉,我摸着自己的肚子,心里的沉重感才好上了那么一点点,这个孩子我想他是能平安的生下来的。
但那个时候的我不知道,有时候生下来还不如不生。
进机场准备登机的那一刻,我想,我对上海还是有深深的眷恋,这个城市足够繁华,足够冷漠,我的青春在这里发生,我拥有的也在这里失去,这里的空气不怎么好,有时候天气也不够好,这里的菜甚至也不是我所偏爱的。
但是我还是舍不得。
排队安检的时候,我总觉得我的背后有一道熟悉的目光注视着我,我回眸,四处望了望,却什么都没看见。
陆许南牵着我的手,“找什么呢?”
我摇头,嫌自己多心了,“没什么。”
陆许南的余光瞥了瞥不远处的一个方向,吻了吻我的侧脸,“别怕。”
我篡紧了他的手,点头道:“我不怕的。”
无论前方是什么,我都无所畏惧。
等我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机场时,子书才从柱子后面移出来,他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离开的那个方向,表情有些落寞,不过几分钟就又恢复了原样,转身,离开了机场。
他的车就停在机场外面,副驾驶上放着一个还在睡的婴儿,她的脸蛋白白胖胖,可爱极了。
子书轻轻的手指轻轻摸上婴儿的脸,喃喃道:“你长的和她真像。”
汽车在道路上飞奔着,直到停在一栋房子面前,他抱着孩子走进去,将孩子递到一个男人面前,那男人看了看怀里的孩子,随后伸出五根手指,“五万。”
开口的第一个价钱当然不能说的太高,虽然这样的婴儿确实很值钱,卖给那些不孕不育的家庭简直再好不过。
子书嘲讽的笑了笑,“好。”
子书从那栋房子出来的时候,心里突然有一分刺痛的感觉。
他站在门口,久久没有离开。
他的眼中,流下泪来。
………………………………
第九十四章 你终于是我的了
子书在将婴儿卖了之后,觉得自己心里空落落的,他想可能是他照顾了这个暖乎乎的小宝宝几天了,已经产生了一点点感情了吧。
就那么一点,没有很多,可能过几天就会好了。
他已经在收拾行李了,他想如果不是必要,他这辈子都不会回上海了,至于他将来会去哪里,他现在还没想好,天下这么大,总有一个地方能留住他。
他原本还想去晨夕的墓地看一看的,走到一半才突然想起来,晨夕的坟墓根本不在上海,她死了,也什么都没有留下来,她的遗物也全都被她的父亲带了回去。
他仰起头,一只手上还拎着行李箱,他突然回忆起那天,大年初三,过年这样喜庆的节日,以前他是可以和我还有晨夕一起过的,但是这一次,他身边谁都没有,他答应了陆许南,这辈子都不会见我,至于晨夕,他就更不能出现了,一个“死人”突然出现在她面前会把她吓坏的。
他还记得,当初他从牢里出来,陆许南跟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从今天开始你就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是啊,他没有过去了,也不能拥有过去。
他曾经在乎到骨血的人都要舍弃了。
初三大雪,也许是命运的指引,要不然那天他怎么会早起?又怎么会心血来潮的想出去逛逛?他一路走一路观望着四周的景色,老实说,他在上海生活了这么多年,却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这个城市,生活的压力将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他莫名其妙的就走到了那个教堂,传说中上海最美的教堂,以前他还和晨夕在一起的时候,她曾经在他的耳边念叨过,以后结婚一定要去那个教堂,她有多喜欢那个教堂他是知道的。
于是,他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就迈进去了,他坐在一个隐藏的角落里,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心里不太好受就是了。
就是在那个时间,他看见了晨夕穿着婚纱跌跌撞撞的走进来,那套婚纱穿在她身上正合适,一点都不突兀,他看出来她还化妆了,好看的极了,明媚动人,一点都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同那个在床上求着他的被粉控制的女人。
他看见了她,她似乎没有看见他。
当时他想,能不成她是来结婚的?
很快,他就知道她是来做什么的了,她先是坐在教堂里又是哭又是笑的,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总之表情很丰富,后来她就一步步向楼梯走去,朝着楼梯处越来越高的地方去了。
他跟着她一路到了最顶端,她的脚尖停在最边缘,她张开双手,有那么一瞬间,子书是想张嘴喊住她的,最终他还是没有出声,只冷漠着看着她危险的站在风雪里。
当时子书想,只要她回头了,不管有没有看见背后的他,他都会阻止她,抱住她。
可惜了,她没有。
她就那样毫不犹豫的一头跳了下去,就像当初毫不犹豫的离开他投向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他的心突然之间比这漫天的冰雪还要冷,一直沉一直沉,沉到了深渊里,痛的都麻木了。
他慢慢的移到她刚刚站的位置,从上往下望去,他看见她了,哪怕是几十米高的距离,他都将她看仔细了,甚至连眼角的皱纹都看清楚了。
她的后脑勺流出了许多的血,和她一身的白显得那样不符合。
他低低的笑了起来,眼角却缓缓流下泪来。
过了一小会儿,他擦了擦眼泪,又恢复了那个冷漠的他,若无其事的走下去,到了教堂门口,警察已经来了,他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她,她闭着眼,安详得很。
然后擦肩而过,就像一个路人一样。
匆匆看了一眼就离开的路人一模一样,谁知道他们曾那样相爱过?
……
子书上了大巴车,上海离我们小时候生活的那个小镇并不遥远,两个小时的车程就到了,没有被工业摧残的南方小镇的空气比上海要好了许多。
晨夕的家住在哪里,他是知道的,这么多年一直也没有变过,或者说是没有能力搬离那个小的可怜的老棚户区。
他远远在她家周围看了一眼,死气沉沉的没什么人,他穿着一件单薄的风衣,站在寒风中,两指间还夹着一根烟,他大口大口吸着烟,尼古丁麻痹胸腔却依旧不能抚慰疼得一抽一抽的心口。
他努力扯了一个温和的笑,朝那间简陋的房子走过去,他敲响了晨夕家的门,开门的是她的父亲,那个憔悴的苍老的男人。
“你是?”他问。
子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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