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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腹黑怎么治-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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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关系,孩子,你要是以后看见了,一定要来告诉叔叔好吗?”

    “好的叔叔。”

    他看见这对夫妻逐渐消失在他的视线中,他的脸上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阴狠,他看着路边还有树上贴着的传单,他笑了笑,然后一张一张的撕毁了它们。

    等做完这一切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晨夕她们两个也都过来了。

    晨夕看见他的指甲上有着丝丝血迹,问道:“你的手怎么了呀?怎么都流血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心情很好,他温柔的说:“没事,刚刚不小心被图钉伤到了。”

    他牵着晨夕和奈奈的手,三个人欢快的回了孤儿院。

    夜晚降临时,或许是他良心发现吧,他偷偷溜到了晨夕的床上,在她的耳边轻声的问了一句,“晨夕,如果你的爸爸妈妈来找你了,你会跟他们走吗?”

    晨夕睁着眼睛,毫不犹豫的说:“会呀,会呀,我喜欢爸爸妈妈,我不要当没人要的小孩,我想回家。”

    他嘴边的笑容彻底冷了下去,小小的他抱着小小的她,决定一辈子都不会让她父母找到她,他原本想,如果她对这里或者说对他有那么点点的眷恋,他都会把她送回去。

    可是她回答的这样决绝和迅速,真是让人失望呢。

    那个时候的他们不过都才七岁而已。

    五年之后,没想到那个男人居然真的找了过来,不过与五年前不同的是,他的身边少了那个女人,晨夕就被带回了家里。

    挥手告别的时候,他知道晨夕一定想和这样的生活分离,可是他不会的,不会让她就这样轻易的离开。

    当时,他十二岁。

    如他所愿,他和晨夕还是同学,他们一个班级,总是能在白天上课的时候见到,晨夕的笑容比在孤儿院的时候要多出许多,但是她的吃穿用度却没有好上多少。

    子书知道,晨夕的家也还是贫穷的。

    他还从晨夕的嘴里知道了,晨夕没有见过她的母亲了,她的母亲已经不在世上了,常年的奔波加上内心的愧疚使得她的身体一年不如一年。

    子书和晨夕的关系还是很好,但总归是没有以前那么好了。

    他是一个很不容易满足的人,他想要的越来越多,他想要晨夕的全心全意,想让她的眼睛里,她的世界里都只有他。

    他不觉得自己这样会很贪心。

    十七岁那年,奈奈杀人了,不对,是陈西奈杀人了。

    那又是另一个秘密了。

    当时那群小混混尾随晨夕的时候,他是看见的,他看见她害怕的样子,他看见了奈奈毫不犹豫将酒瓶轮下去的样子,他就只是冷漠的看着,隐藏在暗处,没有出来。

    等她们两个害怕的瑟瑟发抖时,他出来了,他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然后他如愿的看见了晨夕想一人承担的样子。

    他知道,从那一刻起,全世界就都会抛弃晨夕了,只有他还会要她。

    只有他一个人了。

    真好。
………………………………

第一百章 他的秘密(二)

    十七岁那年,他们都才高一。

    那个时候的子书在十三中赫赫有名,排行榜上每次的第一都是他,加上他那张清俊的面容,自然而然成为了学校里女孩子们趋之若鹜的对象,光明正大喜欢他的,还有在心里默默喜欢的人都不少。

    晨夕的成绩也并不是很好,但努力努力考个本科还是不错的,她阴差阳错的还是和子书一个班级,想来想去,晨夕觉得他和子书的缘分也是够深厚的,两个人从幼儿园就是一个班,一直到现在。

    更加巧合的是,两个人也都还是同桌。

    晨夕其实有时候很讨厌子书,因为他太过耀眼了,使得她在别人面前已经成为了可以忽视的存在,在这样一个优秀的子书面前,她自卑的可怜,总是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但是子书对他是真的好,体贴入微的那种好,什么事总会想到她,跟她说话的时候也没有面对别人的那种生疏。

    十七岁本来就是一个容易发生故事的年纪,勇敢追求所谓爱情的人也并不少。

    很多女孩子自己不敢亲手将情书递给子书,总是会假借晨夕的手递给子书。

    一开始晨夕是不乐意做这样的事情的,但她本来在班上的人缘就不太好。

    关于人缘,她自己其实也很纳闷,明明自己为人处事也并不刻薄,但就是没有什么人愿意和她玩。

    她长的漂亮,女孩子嫉妒她的容貌不愿意和她玩,她也是能够理解的,但是男孩子一个个都对她避之不及,她就想不通了。

    她当然不知道,这些都是子书在背后搞鬼。

    女孩子再怎么样都是希望自己是受欢迎的,不希望自己被孤立,尽管她心里并不是很情愿给那些女孩子递情书,但她为了自己不被孤立还是做了。

    那天,她随手就将情书往子书的手里一塞,“诺,给你的。”

    子书摊开手仔细看了看上面的字迹,眼神逐渐冷了下来,“这是什么?”

    晨夕根本没听出来他语气里隐隐的怒气,回道:“别人给你的。”

    子书冷笑,都没有拆开信件,直接就撕的粉碎,然后丢进垃圾桶里,他说:“我不要,你下次也不要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垃圾丢给我。”

    晨夕的心里有一丝莫名的喜悦,她想了想然后点头说道:“那好吧。”

    子书顺手摸了摸她的头,“乖。”

    她脸一热,红彤彤的,好看极了。

    可是第二天,班级里的女孩子却更加的不喜欢晨夕,说她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明答应帮忙投递情书,却没有做。

    晨夕一开始还会好好解释,不是她没有给,而是子书根本就没有看,可那些女孩子没有一个相信她的话。

    她被班级里的人彻底孤立了。

    她不知道,就在早上,女孩子满怀期待的问子书,“你收到了我给你的情书了吗?”

    子书还在做题,听见这个问题,抬起头来,露出一抹清浅得笑,讶然道:“什么情书?我没有收到。”

    女孩子脸色煞白,抖着唇不可置信的问:“晨夕没有给你吗?”

    子书眸光一敛,随即摇了摇头说:“没有,她没有给我。”

    女孩子羞愤而走,子书放下手中的笔,他支着头,若有所思的笑笑。

    事情都在往他想要的那方面走呢。

    只是,第二天晚上,晨夕又干起了给别人递情书的活,他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将她堵在巷子里,冷声问:“昨天我跟你说过什么了?”

    晨夕心虚的别开眼,弱弱道:“我这不是证明给她们看嘛,她们总说我吞了情书,这玩意又不能吃,我拿来干嘛,再说了,我不帮她们递,她们不会喜欢和我玩的。”

    子书逼得她靠着墙壁,一直手撑在她的耳边,两人面对面,靠的近的不得了,他的声音像是带着魅惑,他问:“你真的愿意把我推给别人吗?”

    愿意吗?当然不愿意的。

    她一点都不喜欢他和别人站在一起的模样。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也想和他一样,受欢迎呢。

    她咬着唇,不吭声,他却没打算放过她,另一只手轻轻抬起她的下巴,逼得她直视他,“愿不愿意?恩?”

    后面那个“恩”字故意拖长了语气,听得人心里痒痒。

    她看着他,看见了他的瞳孔里倒映着她的面容,她吐字道:“不……我不愿意。”

    子书身上的戾气少了,他笑了笑,“我也不喜欢她们。”

    晨夕低着头,“恩。”

    子书像是在诱惑她一般,问道:“想不想知道我喜欢谁?”

    “是谁?”

    “是你呀。”说完,也不给她反应的时间,在她呆愣的眸光中,直接亲了一下。

    初吻,不似后来带着**那般粗暴。

    轻轻柔柔的吻,像是棉花一样的甜,他的吻还是很霸道的,不容许她躲避。

    夜光灯下,他们两个人脸都有些发热,他一只手不由自主的揽上她的腰,沉声问:“你答应我吗?”

    她明知故问,“愿意什么呀?”

    “当我的女朋友。”

    她抬眸,在他深幽的目光中点点头,“好啊。”

    很多年以后,子书想到当年的那个好字,心口还是会泛着疼。

    就这样,他们顺理成章的成为了情侣,他们形影不离,手拉着手上学,手拉着手放学。

    班上不喜欢晨夕的人就更多了,不过现在晨夕并没有在乎那些了,只要有子书就好了。

    她对子书越来越依赖,当然这是子书喜闻乐见的,他精心布置的这一张大网,为的就是这一天。

    高二文理分科,因为晨夕偏科严重,对数理化一窍不通,她想填报文科,子书知道以后,表面上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

    但暗地里已经准备了很多让她读不了文科的事,他不想和她分开,那样的变数太大了,他知道,学校里喜欢她的男生很多,她就像是一只羽翼未满的鸟儿,好像随时随地就会飞走一样。

    他怕她长出完全的翅膀后就会毫不犹豫的离开她。

    那是他人生中不可多得的快乐的一天,他目光灼灼的盯着她,一遍又一遍的喊着她的名字。

    事后,他抱着她,她的黑发落在洁白的床单上,她的脸上还有尚未消退的潮红,他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胸膛中,哄着她,“晨夕,在陪陪我,好不好?”

    如他所愿,晨夕在纠结中,还是将文理填报表上的文划掉了,改成了理。

    晨夕依旧还是他的同桌,原因是,他拿自己成绩跟班主任换的。

    他靠着参加各种比赛为学校争光,至于他的同桌,只能是她。

    后来发生了那件大事,他知道晨夕心里的阴影不小,她开始堕落了,珍珠的光华慢慢的暗淡了。

    他很开心,不让人发现她的美丽再好不过了。

    越长越大,子书就发现自己的心理并不是很正常,只是他装的很好,将自己的肮脏的那一面掩饰的很好,可是,越是克制,就越来越严重。

    原本那件案子,晨夕是受害人,舆论应该是会同情她的。

    但是后来学校里盛传晨夕恬不知耻的勾引别人,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这个消息越传越大,学校也不能忽视,于是晨夕被逼的退学了。

    子书没有伤心,没有帮她,因为传消息的人就是他。

    他也从来不曾后悔过自己做的一切,因为他觉得他没有错。

    他只是学着他的母亲,想要的东西就要费尽心思去夺过来。

    他知道,晨夕再也飞不起来了。

    这一辈子都只能生活在他的羽翼之下。
………………………………

第101章 重来一次

    晨夕退学后,她说她要去上海打拼了。

    子书顿时有一种自己砸了自己的脚的感觉,牙齿都要咬碎了,还是要笑了笑,支持她去。

    高三那年是最难捱的,晚上想她想的睡不着,电话从来也没有停过,但是还是害怕她会离自己越来越远。

    他义无反顾的考到了上海。

    明明有去清华北大的机会,也硬生生的被他自己放弃了。

    到了上海之后,他的心还算是安定了下来,至少能经常看见晨夕了,大一的时候课业繁忙,但是他还是经常逃课去接晨夕下班,那个时候他就在心里暗暗的发誓将来一定不会再让晨夕过这种苦日子。

    这个社会挣钱从来都是没有那么容易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他对股市这方面其实很有天分,但是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去涉及股市的资本。

    他认识了六爷那个人,只一眼就看出了六爷的狼子野心。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他还是跟着六爷干起了贩卖儿童这种活,他挣到的第一笔钱就是给晨夕买了一条裙子,很贵,但是他一点都没手软,除了房租的钱,剩下的钱他全都给了奈奈。

    他还记得晨夕收到那条裙子时候的表情,那种雀跃那种欢喜表现的那么明显,那一刻,他有点心酸,是他自己不够好,才会让她跟着他吃苦,于是他就更下定决定,将来一定要出人头顶,给她最好的生活。

    他其实没有想过一直跟着六爷的,但是钱确实是摆在他面前的难题,狠下心来,他就跟着六爷干了四年,他很聪明,从来没有失手过,不像其他人早就死的死,伤的伤,也就是因为他足够聪明六爷才会一直留着他,重用他。

    他和六爷的勾当一直做了四年,晨夕也从来没发现过。

    这四年除了吃穿用度,剩下的钱虽然不多,但对学生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他用这笔钱投资到了股市,利滚利,很快他凭着精准的眼光挣了一笔钱。

    他买了一套房子,不大,已经是他目前能力范围内能承受的极限了,上海的房价贵的让人咂舌,从股市里挣来的钱基本上都花在了这套房子上。

    拿到钥匙的那瞬间,他内心酸涩,他握着钥匙的手都有点抖,他想,他终于有能力给她一个家了,给她一个休息的地方,不用担惊受怕明天会不会被赶出去。

    也就是在买下房子的那天,他听见了奈奈和晨夕的争吵,他知道了原来她已经属于了别人,他心中仿佛有一把火在烧!他恨!恨死了!

    她是他的,怎么能背叛他呢?

    怎么能和别人上床呢?

    可是她给出的理由,几乎让他哑口无言,她说,她不想等了,不想把时间浪费了,她不年轻了,她需要钱,她想要过的生活他给不起。

    是啊,她说的对,爱情不需要钱,可是生活需要啊。

    即便是她犯下了这样的大错,他还是不想放弃她,他还是只喜欢她这一个人,可是他对她就就不只是喜欢那么简单了,他还深深的恨着她。

    恨她的背叛。

    子书和安宁在一起大概就是相互利用而已,安宁这个卧底当的一点都不称职,他第一次看见她就看出来了她是警察那边的人。

    但是他还是玩火**一般的将所有的证据都摊在她的面前。

    因为他本来就是抱着同归于尽的念头的,那是他刚刚才知道晨夕怀孕了,他不信那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毫不犹豫的给晨夕注射了。

    得不到,为什么不毁掉?

    不过,晨夕,你别害怕,我会陪着你一起受折磨的。

    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白白的被折磨,你有多痛,我就有多痛。

    他是真的打算死在那场审判当中,但是陆许南救了他,他连死都没死成,不过所有人都以为他已经不在了。

    安宁的痛苦不比晨夕少,他是故意的,庭审的时候,故意申请检方的公诉人必须安宁,他知道安宁喜欢他,他却安宁认为是自己杀了他。

    晨夕生产那天,他就躲在同学的办公室里,抱起孩子瞬间,他觉得有点神奇,莫名其妙的他对这个孩子不讨厌,反而还有点喜欢,但是最后他还是把孩子给卖了。

    那个时候的他不缺钱,只是单纯的不想照顾这个孩子了,他怕养着养着就产生感情了,到时候不舍得了怎么办呢?

    后来晨夕死了,他回了一趟十三中也不想活了。

    拿着枪对着自己的太阳穴想把自己给解决了,交大同学的电话救了他一命。

    同学在那边支支吾吾的只说了一句话,他说,子书,孩子好像真的是你的。

    他顿了一下,忽略了胸腔中那股痛,咬牙切齿的问,什么叫好像?

    他说,你之前不是在医院献过血吗?然后医院里又有那个女娃娃的脐带血,我这不是觉得你那么信誓旦旦的认为不是你的种,有点不靠谱,我就给你做了个检查,这一查……就查出来了。

    子书的耳边有着巨大的轰鸣声,你再说一遍。

    那人不敢再说一遍了,一直问,你不会真的把孩子给卖了吗?

    子书把手中的电话狠狠的往墙壁上一砸,瞬间就四分五裂了。

    他跪在地上,眼眶中有泪缓缓落下。

    这算什么?

    他仰着头,看着天空,觉得人生无望。

    他没再继续寻死,他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寻找孩子的大军中,无异于大海捞针,没那么容易。

    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了,陆许南和奈奈的第二个孩子都五岁了,他的女儿还是没有找到,不过这十年里,他也不是一无所获的,他被他的亲生父亲认了回去。

    倒不是他的父亲有多想认他,只不过是因为他父亲除了他也没有别的儿子,这么大的家业怎么也不能落在外人手里,于是就找上了他。

    他没什么不情愿的,在商场中依旧混的风生水起。

    但是这些年寻找女儿的脚步就没有停过,早些年是自己亲自去找,后来就交给了更专业的人,有时候他站在办公室,透过落地窗向外望去时,总会觉得自己有今天全都是报应。

    他在上海给晨夕立了个坟墓,就在他自己的那个旁边,多数时候他下班之后就都会去那里,他没有再买过房子,也从来不回老宅住,不是住酒店就是直接在墓地里靠着墓碑睡过去。

    这一点,他的司机老刘是知道的,少爷只有在墓地才睡的安稳,说起来怪渗人。

    子书住酒店的时候,晚上也是睡不着的,只是彻夜的坐着,折磨自己。

    他的生活越发麻木,没了一点颜色。

    这一天,他又坐上了车,不用吩咐老刘径直把车开往了墓地,子书熟悉的坐在那个墓碑前,墓里面其实也就只有晨夕的几件衣服而已。

    他仿佛魔怔了一般,“晨夕,你是不是早就投胎去了?你在奈何桥旁等等我,等我找到了我们的女儿,我去下去找你。”

    “晨夕,我眼角的皱纹也越来越明显了,我也快老了。”

    “你放心,我过的不好,过的一点都不好,没有一天是快乐的。”

    这一次他在墓地只待了十几分钟,就重新坐上了老刘的车,让老刘将他带到了机场,一天之前,他收到了消息,他的女儿找到了。

    在北京,被一户没有生育能力的家庭收养了。

    这一状况比他想象中要好。

    下午五点,他坐上了上海到北京的飞机。

    下午五点半,电视上滚动播放着:“本台最新消息,今日下午机号为给g309的飞机,由上海飞往北京的飞机,发生了意外,机毁人亡,无一人生还。”

    ……

    子书睁开眼醒过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浑身都很累,记忆里,他最后的画面是倾斜的飞机,以及人们不安的尖叫声,还有飞机坠落的失重感,他都以为他死定了。

    难道他还没死?

    有人拍了拍他的头,那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你终于醒来,你知不知道刚刚数学老师看着你睡倒的眼神跟杀人武器似的!”

    子书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人,她扎着一个马尾辫,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最重要的是一个活生生的出现在他的面前。

    他的手摸上她的脸,真实的触感让他知道,不是在做梦。

    “什么?”

    “你呆了?这样看着我干嘛,我说数学老师逮到你睡觉了,不过谁让你成绩好呢,没事哒没事哒。”晨夕说。

    子书坐端正了,打量着她,她穿着校服,自己也是,这分明是十七岁时候的他们。

    过了很久,他才接受过来。

    他对面前的人笑了笑说:“恩,没事了。”

    老天爷还是厚待他的,一场事故让他回到了十七岁。

    晨夕只觉得眼前的子书有些陌生,至于哪里不对她也说不上来。

    “你别看我啦,上课了。”

    “好。”

    良久之后,那道视线还是在她脸上,她用笔尖戳了戳身边的人,“叫你别看我了,你还看!?”

    “我不看了。”可目光也还是没移。

    晨夕无奈,又说了一遍,“别看了。”

    “好。”

    午后的教室里,就重复着这样一组对话。

    子书眯着眼,靠着椅子,慵懒的看着身边的人。

    真好呢。

    给了一次重来的机会。

    再也不会重蹈覆辙了。

    我会好好爱你,我发誓。
………………………………

第102章 归零

    子书对自己重生这事情还是觉得难以置信,按照道理说他这样坏事做尽的人老天爷应该不会给他重来一次的机会,他害怕眼前的一切都是假的,是虚幻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他回到了十七岁,一个最好的年纪,一个所有的事情都还没有发生,所有的伤害都没有发生的年纪,他不想重蹈覆辙了。

    重活一世,很多事情都还没有变,按照上一世的步伐,晨夕在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帮逼人递情书了,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撕毁,而是对那些女孩子说,对不起,我不喜欢你。

    至于晨夕那边只觉得子书变得怪怪,哪里奇怪他也说不上来,总之就是感觉不太对。

    这一天,子书和晨夕牵手了,他们不是第一次牵手,比这更亲密的动作也不是没有过,只是这一次就是不一样了,子书的手强势的将她的手包在掌心里,那一瞬间,她听见自己心中某种声音。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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