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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饥荒-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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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远征军在出征前会确定补给点,这个补给点离新岛屿越近越好。作为补给点的城市会事先收到通知,代为征集足够远征军吃一个月的粮食,因为粮食的催熟需要一个月。
“远征军要在食锅城待很久?”一个大叔担心道:“那就紧张了,我们的地都会被远征军征用的,手里的粮食不知道够不够。”
远征军能一个月催熟粮食,可以说只要有灭神器,多少粮食都能很快的种植出来。但粮食的种植需要土地,平民必须出让土地并帮助远征军种植,也就是说平民再也不能从自己的地里收获粮食,地里的粮食都是远征军的。
平民绝不愿意去城外开垦土地,因为城外都是影怪领地,土地是最稀缺的资源。
其实食锅城外的影怪很弱,对远征军来说连个气泡都不算,但远征军不能代劳消灭影怪,因为岛屿上如果没有影怪会立刻出现火岩雨。
一颗颗冒着火浆的巨石从天而降,无差别的攻击岛屿各地,城市会被砸烂,贵族平民不再有差别,随后岛屿上会重新出现更加强大的影怪。
只有抗住六波火岩雨,岛屿上的影怪才算彻底消灭干净,岛屿也就拥有成为大城市的资格。
城市想要拥有更多的土地,必须依靠自身的发展,拥有挡住火岩雨以及强大影怪的力量,这需要很多时间去发展。
食锅城的环境是合理的,贵族和平民都认可,城外成规模的影怪只有灰兔和黑狗,最强大的是首领级影怪,只要抵挡住半年一次的攻城就会没事。
“远征军来我们这里始终是好事。”另一个大婶道:“说明新的岛屿就在附近,不会太远,我们合资一下就有机会入住内城了。”
说简单点,平民一生的奋斗目标是:入住内城,接着成为贵族。
想要入住新城的内城,必须为新城提供足够的贡献,入住内城的名额是有限的,需要比拼贡献度。
建城需要物资和人口,这些都需要金币来买,平民一般会把所有的金币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去买物资,比拼贡献。这样做有个好处,那个出面的人能在贡献上冒头,成为新城的贵族,其他人照样能入住内城。
贵族受到国家力量的重点保护,并能在城市中担任要职,每个城市的内城,贵族和平民的比例是一定的。一个普通平民想要成为贵族,只有在新城建立初才有一点的机会。
当城市稳定后,一个平民想要成为贵族极难,甚至入住内城都很难,因为名额有限。
除非城市下定决心消灭城外的影怪,扩大城市规模,名额才能增加,但是这个决定非常难下,更难统一决定。火岩雨是无差别攻击的,贵族的财产越多损耗越大。
限制城市规模最大的因素不是影怪,不是火岩雨,不是贵族的决定,而是祭坛。
祭坛可以使人健康强壮,使人成为厉害的战士,所以每个人都渴望入住内城,因为祭坛在内城,城市是围绕祭坛而建造的。消灭影怪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影核,影核能使祭坛成长,拥有更大的作用范围,城市才有扩建的基础。
对食锅城的平民来说,远征军即将开辟的新城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一次入住内城的机会,因为平民这些天换粮食得到了许多金币,合资一下就能入住内城。
可怕的是,远征军是道斯放出来的假消息。
恐怖的是,祭坛已经消失了。
这是一个天大的骗局!
约克道:“今晚聚餐有点奢侈了,我们首要的目的是攒钱,只要有足够的金币就能入住内城。”
甲贝趴在地上,面前是舔舐一空的盘子,听着众人的交谈,没怎么听懂,只知道食物紧张了,以后伙食不好了。甲贝一点都不担心自己饿着,铝牌里有影雾可以吃。
金毛咬着空盘子回来,不知道之前干嘛去了。
甲贝问金毛远征军的事,金毛哼哼唧唧尽说炒饭不好吃。甲贝得出结论,金毛八成是在欺负自己,以这狗的逆天程度不可能不知道远征军。
天色渐渐变深,傻狗甲贝被柯瑞儿搂在怀里睡觉,贱狗金毛则陪在格里芬身旁。甲贝进城的第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
第四十三章 金毛的逆天套路
天刚微亮,微风带着露珠吹过街道,整个城市有种洗涤般的舒服,内城宽敞的道路上仅有一人。
道斯带着礼帽,穿着合体的绅士服,拄着旅杖慢慢行走,享受大清早独有的清爽。
道斯走走停停目光游离,可以看出他在思考,不时自言自语,“我总觉得圣卫所隐瞒了很重要的事情,到底是什么?”
“祭坛的消失对任何人来说是不可估量的损失,尤其对圣卫所。但圣卫所怎么一点都不作为……你怎么?”
道斯拐过路口意外看到颓废的格鲁,格鲁高大雄壮满脸金毛绝不会让人感觉软弱,此刻正弯腰坐在石阶上,单手支着下巴。
格鲁抬起头看到来人,连忙站起来伸个懒腰,摇摇身体抖擞精神哈哈笑道:“道斯,起来这么早啊。”
“你昨晚没回家,一直坐这?”昨天晚上道斯宴请三名钢翼死鸟骑兵,赴宴的人有格鲁和丝梅夫人。
格鲁不在意的哈哈大笑:“昨天喝多了,不小心在这里睡了一晚。”
这个借口太扯淡了,道斯试探的问道:“是不是老将军传话给你了?”
巴达罗老将军统领钢翼死鸟骑兵,对格鲁有培养之恩。钢翼死鸟骑兵被拆散进入地方引起道斯的不解,现在看到格鲁颓废的样子立刻变成怀疑。
格鲁笑道:“老朋友别猜了,还是陪我走走吧。”
道斯不放弃的问道:“钢翼死鸟骑兵的拆散意味着巴达罗老将军的兵权被削弱,是不是有人在圣都瑞斯陷害老将军?”
格鲁苦笑道:“其实我跟你一样,两眼一蒙什么都不知道。”说着格鲁自顾自的朝前走去,仔细看身形有微微摇晃。
任何人都想不到,掌握食锅城军力的格鲁会是一个醉汉,一定发生了什么,钢翼死鸟骑兵的到来一定不会像表面那么简单。
道斯朝着格鲁的背影喊道:“今天的事别忘记。”
格鲁举手示意知道。
道斯自嘲的笑笑,“说什么结盟,还不是各有各的秘密,格鲁有他的选择,丝梅夫人也有,圣卫所肯定有极其重要的事情隐瞒下来了。”
“只有我,走一步看一步,没关系……没关系的……”道斯是大商会的一员,在食锅城的影响力比不得拥有贵族爵位的格鲁,也不能比来自大家族的丝梅夫人。
“只要我能控制食锅城就好。”道斯捏着拐杖,拐杖发出难听的摩擦声,“老天都在帮我,粮食的收购异常顺利,看看到底谁笑到最后!”
甲贝从椅子上醒来瞧着柯瑞儿歪七扭八的睡姿摇摇头,他也不想睡椅子的,小女孩太捣乱了,跳过去咬住床单帮柯瑞儿盖好被子。甲贝轻手轻脚的出去,打算去外面转转,顺便把自己遛了。
这时,一条淡金色的金毛匆匆往楼下跑去。
“金毛干嘛,难道也去遛狗。”甲贝没有跟金毛一起,不想跟他做朋友。
甲贝走出屋子抬头看看天,伸展懒腰,“真是个好天气啊,在二十一世纪哪有这么蓝的天,现在差不多六点吧,人应该比较少,我去转转。”
哈根和罗杰德两个狗皮膏药的住所就在附近,甲贝想到一个乐子,反正闲着无事,“他们是监视迪福的,憋得一准不是好屎,迪福家的窗子八成是他们砸的。”
甲贝升起报复的小念头,看到旁边水桶上搁着一个木瓢,跑过去咬住木瓢,又回来用木瓢敲击窗户。
窗子发出清脆的声音,屋里传来喝骂声,甲贝扔掉木瓢转起小短腿逃跑,一边跑一边傻叫,好开心。要是在以前二十一世纪,甲贝哪敢这么做,谁做这种恶作剧还会狠狠鄙视一番。
然后,左转右转都没发现金毛的身影。
“贱狗哪去了,不应该啊,对了,金毛是一条奸细狗,难道去找联络人了。”甲贝想到一种可能,“不行,我得去看看这贱狗到底是什么来路。”
甲贝很快找到金毛留下的气味,因为是早上,气味没有和其他气味混淆。
“我是一只小泰迪,咿呀咿呀呦……”甲贝哼着小调走在安静的街上,不时低头嗅嗅金毛留下的味道。
高大的城墙挡住甲贝去路,甲贝昨天就知道这是内城的城墙,奇怪城市内为什么还造一道墙。
甲贝看着守卫,守卫也在看他。
一个守卫道:“这狗好可爱啊,比刚才跑过去的金毛狗还可爱,关键还小,我们把它抓起来保证神不知鬼不觉。”
另一个守卫骂道:“你疯了,这狗一看就是贵族老爷养的,你抓起来卖给谁去,还不是卖给其他的贵族老爷。到时候两个贵族老爷打架,遭殃的是我们,这种事在食锅城想瞒都瞒不住。”
“我也就说说,哪敢呢。来小家伙,你主人在哪,我带你去找。”
甲贝听到两人的交谈确定金毛进了内城,朝着守卫叫叫表示问早,突然心中泛起恶作剧,小跑到墙角抬起腿,大庭广众的留下到此一游。
两守卫在喝骂,泰迪欢快的跑进内城。
内城宽敞美丽,错落有致的环境让甲贝有些不真实,也不是说没见过,主要是跟外城比简直是天上地下,内城才是人住的,“贵族就是**,这么大的贫富差距,看来我要找的书应该在这里。”
甲贝放慢速度留意四周,想找到有图书馆样子的建筑,当然金毛也要找,间谍狗跑这么远肯定没好事。
哪知道走到一个死胡同,甲贝低头嗅嗅,金毛的气味很淡,“泰迪果然不行,贱狗是不是回圣卫所了?圣卫所是什么地方?”
其实甲贝不是很在意间谍这回事,因为圣卫所光听名字就很高大上,如果不坑狗的话应该是名门正派。
找不到金毛甲贝打算回去,路过一个广场,广场上有几个类似大炮形状的雕像,中心有喷泉。
“汪汪汪……”
甲贝开心的跑到喷泉中央,清水洒在身上带来更多的精神,抖抖身子把水珠甩干。
“那是什么,好可爱的小狗啊。”
一阵娇笑声传来,甲贝抬头看到两名穿着灰袍的美丽少女,讨好的朝她们叫叫。
两名少女是恩讯者,今天她们要去圣卫所礼会,看到泰迪的可爱立刻跑过来把泰迪抱起来。
甲贝很享受被美女抱在怀里,还恬不知耻的蹭蹭,开心的“汪汪”直叫,第一次觉得变狗还是有好处的。
一女孩道:“小狗,你主人呢?”
泰迪不管就蹭,摇着尾巴埋头直蹭。
女孩道:“艾娃你看,小狗脖子上有块铝牌,上面刻了个甲字,你认识附近名字带甲的人吗?”
甲贝是可以让铝牌消失的,想想还是算了,小狗挂一块狗牌还是挺好看的。
叫艾娃的女孩摇摇头,“没听说过。”
女孩立刻兴奋道:“要不我们养它吧。小家伙,我们来养你好吗?”
甲贝倒是挺高兴的,两女孩一看就来自富贵人家,跟着她们回去就能找到书。
艾娃大惊道:“露露你疯了,我们要去圣卫所礼会,难道要带着它?!”
露露左右看看有些犹豫,但又不甘心放走泰迪,道:“小家伙你来决定,愿意跟我们走就叫一下,不愿意叫两下。”
艾娃拍拍额头无力道:“露露你真疯了,小狗怎么能听懂你说话呢?”
“汪”泰迪叫了一声。
露露立刻把泰迪搂紧了,甲贝立刻沉浸在豆腐的海洋中,有清风带起花香,洒落下片片豆腐,满世界的豆腐,开心的“汪汪”直叫。
艾娃见不能阻止好友,只能道:“我们赶紧走吧,礼会不能迟到的。”
露露道:“我把它塞进衣服里,藏只小狗应该没问题的。”
“哎呦喂,还藏进衣服里。”
汹涌澎湃、层峦叠嶂,这刺激来得太快,来得太凶猛,但甲贝绝对不会承认,“我这是忍辱负重曲线救国,金毛来自圣卫所,她们要去圣卫所正好把我带去,我要揭发一条汉奸狗。”
艾娃和露露朝着圣卫所走去,甲贝不时从领口探出头望,发现路上有好多人穿着灰袍,带着头套,分不清是男是女。
一片红瓦白墙的建筑群在望,艾娃担心的扯扯露露,“我们真不能带它进去的,要是被发现,你爸肯定打你。”
露露犹豫道:“那……怎么办?”
艾娃建议道:“我去找个盒子,我们把它装进盒子放到树上,等礼会结束再来拿。”
“不行的,它掉下来怎么办?”露露左右看看,抱着甲贝来到巷子里一个隐蔽的墙角,低声对小狗道:“你能在这里等我们吗,我们马上就回来的,你同意就叫一声,不同意叫两声。”
“汪汪汪”甲贝连叫三声,可不能让女孩知道自己能听懂人话。
艾娃急了,催促道:“我们走吧,真的不能带进圣卫所的。”
露露尽管不舍,只能离去。
等到女孩走远,甲贝从巷子里出来,望着不远处的红瓦白墙以及高高的城堡,“这地方看起来像教廷,女孩说的礼会应该类似礼拜,金毛来自这里,可能是一条好狗,不知道迪福身上发生了什么事?”
路上行人多了不少,都是穿着灰袍去圣卫所的,很多人看到泰迪,被泰迪的美色吸引,吓得甲贝加快速度跑。
一只小狗转动着四根小短腿欢畅的跑着,一点都不害怕路过的行人捉它,一路狗叫不断。
“汪汪汪……”
一串熟悉的狗叫传来,金毛?!
“哪里弄来的烧鸡!给我留一点,汪汪……”甲贝看到金毛在吃烧鸡,连忙跑过去。
金毛看到泰迪过来撕咬下一只鸡腿,甲贝冲上去把鸡腿扑到怀里,没吃,就静静的看着香气四溢的鸡腿,心中竟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这是我见过最可爱的小鸡腿,呜呜呜呜……”
鸡腿的外皮香脆,肉质滑嫩,一口咬下去好像要在嘴里融化,还带着刚刚好的辣味,清爽可口一点都不油腻,肯德基绝对没有这样的鸡腿,绝对绝对绝对出自大厨之手。
“兄弟,再我给一只鸡腿呗!”甲贝换上一副不轻易示人的狗脸,朝着金毛望去,“咦,金毛呢?”
地上只有碎骨头,哪里还有金毛。
“事情有些奇怪啊,鸡腿哪来的,金毛哪去了,我是不是该悄悄的离开。”
一群人从远处跑来,手里都拿着短棍,凶巴巴的一看就知道要杀狗,吓得甲贝连忙跑,心里把金毛家的雌性成员全骂了个遍。
“汪汪汪……杀狗了……金毛有种给我死出来!”
“死狗,给我站住!”一群人朝着泰迪冲去。
“我就吃了只鸡腿,有必要杀狗吗!”没有人理会泰迪的自辨,听不懂。
甲贝专挑小路跑,大路太危险只有小路能发挥身体小的优势。
一个管家打扮的人站在鸡骨头前,手中的棒子不断插着地面,显然气极了,“那只金毛狗竟然还有同伙,这可是d级灭神器香辣叫花鸡,300金币。今天是老爷的生日,我要怎么交代啊。那两只狗一定是有主人的,快去给我抓起来。”
甲贝感觉身体里涌出一股力量,四条小短腿更有力气跑起来像个轮子,但不能摆脱后面追赶的人。原本甲贝打算故技重施找个地方先躲一会儿,等杀狗的人过去再出来,但是内城太干净没地方躲。
“金毛,有种给我出来!”
危险还不止如此,大清早竟然有好几个爱管闲事的,逼得甲贝差点跳墙来个华丽变身,要不是身体里多了股力量早被抓到了。
甲贝吐着舌头朝着外城跑去,只有去外城才能摆脱追兵,心里再次把金毛雌性成员骂了个遍。
眼看城门在望,甲贝立刻停住身体,因为他看到一个人匆匆的从城门跑进来,“迪福!我不能过去连累迪福!”
甲贝连忙使出黑狗上树爬到窗沿,又跳到对面的围墙上,踩着墙往回跑,和追来的人错身而过。
迪福是恩讯者,要参加每周一次的礼会,因为这两天操劳的事太多起床晚了,才匆匆的跑进内城。
迪福没有看见被人追赶的泰迪,一门心思往圣卫所跑。
………………………………
第四十三章 套路又见套路
道斯早起可不是为了闲逛,他要去运输粮食,这是最后一批粮食,必须尽快送到安全地方。道斯通过圣卫所领事阿尔奇的介绍找到米粮商人迪克,用5个金币1公斤的价格收购粮食。
一包包粮食堆满了八辆大马车,搬运工人干完活站在一边,道斯的管家吉尔在结账,道斯和一名腆着肚子的富态胖子寒暄着。
甲贝就躲在一辆马车内,很关心马车为什么还不走,再不走就糟了。
一群杀狗的人拿着木棍骂骂咧咧的追赶过来,吉尔和搬运工人见势不好忙上去阻止。
吉尔道:“你们干什么?”
杀狗带队的往四周看看,客气道:“您这儿有没有看到一只小狗,棕色的卷毛小狗?”
见吉尔摇头,杀狗带队的继续道:“我们想搜一下马车,也许不经意呢,那只狗就跳进马车里藏起来了。您可能不知道那只小狗鬼精鬼精的,偷了我们d级灭神器香辣叫花鸡。”
吉尔莞尔道:“你们敢搜?我们这里没狗,赶紧滚吧。”
一群人见吉尔有恃无恐的样子,以及附近看热闹随时会上来帮忙的健壮工人,为了一只小狗闹起来显然不智。
“怎么回事?”杀狗管家过来问道。
“布莱兹管家您来了,我看到小狗蹿上屋顶往这儿跑,也许就藏在他们的马车内。”杀狗带队的指指马车,对过来的管家道。
布莱兹明显认识吉尔,朝着吉尔打招呼:“早,我们在找一条小狗。”
吉尔朝着道斯的方向抬抬眼角,笑道:“也挺难为你们的。”
布莱兹被笑得老脸一红,见到不远处的道斯,明白搜马车肯定是不行的,对手下道:“你们几个立刻去城门那边守好,其他几个继续跟我搜。”
吉尔憋着笑朝布莱兹挥挥手,心里祝福他们能找到小狗,毕竟大清早都不容易。
道斯命令道:“行了,都上车吧。”
八辆马车一辆接一辆的开动,甲贝大松口气,祈祷马车千万要出内城,顺便把金毛雌性成员骂了个遍。
作为食锅城权贵的道斯也上了马车,坐在他旁边的是管家吉尔,能看出这趟运送很重要。小狗甲贝也窝在同一辆马车上,调整姿势让自己舒服点,发现身下的麻袋硬邦邦的,麻袋里面明显不是粮食倒像是石头或是木炭什么的。
对满腹怨气的甲贝来说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出城,然后找到金毛!
道斯道:“这批粮食收来,外面就七七八八了,想要再种植粮食起码要四个月。这样的话,丝梅夫人控制港口,格鲁控制军队,我控制食物,四个月的时间足够把食锅城控制的死死。”
“对了,我们藏粮食的地方有没有发现可疑的人?”道斯突然问道。
吉尔恭敬道:“老爷您放心好了,没有人发现我们的藏粮地,八辆马车,我们用六辆做幌子谁能发现。我有点担心圣都瑞斯那边,我们这样控制城市,圣都瑞斯会不会反对我们?”
“有些事情必须要做。”道斯道:“祭坛的消失整个世界都会大乱,我们做不了长远打算,只能顾好眼前,把手中的东西捏得紧紧的就是眼前。圣都瑞斯把最精锐的钢翼死鸟骑兵拆散派入地方,我觉得是一种支持也是限制。”
道斯叹了口气,继续道:“食锅城被我们三人控制了,但也不安全,大乱要来到,得想些办法把食锅城控制在我手中就好了。”
无论道斯和吉尔都不知道马车里藏了一只小狗,更奇怪的是小狗还能听懂人的语言。
甲贝安静的趴在车厢里,两人的对话是全听了,但不明白,祭坛是什么东西,世界大乱是什么情况,要不要趁早离开城市去影怪领地,“这种用卑鄙手段控制城市的秘密被我知道好吗,我就是吃骨头穿越的,想过拯救世界但没真想过!”
“我还是早点跳车离开吧,话说打听不到消息很着急,现在听到了世界大乱的消息,我觉得更慌了。”可怜的小狗狗不知道要做什么。
马车到了内城的城门,渐渐放慢速度,甲贝看到城门口有好几个拿着木棍杀狗的人,不过都是过去式,只要到外城就安全,还是想想怎么对付金毛,金毛不好对付啊。
出了内城,八辆马车开始分开,驶向不同的地方。很快,甲贝就看到昨天留过痕迹的餐馆,纵身往外一跳,哪知道落地腿脚一软,差点狗啃屎。
“怎么回事,难道跑累腿软了?”甲贝站起身活动活动腿脚,感觉腿脚有点虚弱。
甲贝吃的鸡腿是能增加活力的灭神器,哪知道刚吃完就被人追了满满一城,导致消耗过度,跟兰夫的性质是一样的,但兰夫是严重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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