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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之热血宅男-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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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江湖豪侠最满意的就是当初救下了这位神奇少年,这些年他为大唐作出的贡献,简直可以用神迹来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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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养殖规划
春耕生产没有什么好巡视的,每个人都知道要多种粮才能有更多的收获。
在这个年代那些懒惰的人几乎是没有生存空间的。
就算达官贵人,若是不做出一番事情来,也会被亲朋好友嫌弃的。
史书上记载某个皇族只知道贪图享乐,某个官员不思进取,如何如何的。就连长乐公主的驸马,长孙冲也被描绘成一个酒鬼。
要是让长孙冲自己来评价的话,他一定会说,不是某无能,而是阿耶他们太牛叉了。
就比如华夏开国后,似乎没有什么出名的人才。
其实不是这样的,人才是有的,就如同长孙冲一样,能吟诗作对能处理政务。可是有牛叉的老爹,他的才能就有些见不得人了。更加上他老爹和武则天作过对,当皇帝的武则天能为他们一家留下什么好名声吗?
要知道武则天时代重用酷吏,哪个史官真的不怕死,敢和武媚娘较劲儿。
史上记载武则天如何编纂农书指导生产,打击世家等等。
可是仔细一下,他妹的,武则天是官宦家的女孩儿,她能懂农业,难道是穿越者附身?她对国家的贡献真的有那么大,想都不要想。
要说武则天像《宫心计》里面那些皇后妃子争宠,甚至陷害皇帝关志义相信。说她管理朝政,真心的接受不了。
武则天十五岁入宫,位居才人。她是后妃,李世民的后妃,她可能有机会接触政治吗?
要知道女人是不能干政的,雄才伟略的李世民会让一个品级低下的才人管理文案?
笑话!
除了网络作者,还有那个能说出武则天帮李世民处理政务的?皇宫处理政务的地方,不是妃子们能够接触的。就连宦官和王子都不能参与,何况其他人。李治统治时期,也记载武则天垂帘听政,还帮着李治处理政务。关志义并不相信这个事儿,但他认为也有这个可能。
但是武则天如何获得许敬宗、李义府的支持,他想不出来。
关志义觉得,很大程度上是李治的纵容才出现武则天有机会掌权的事情。但是历史的记载,关志义的确有些不信。
正史、野史,在关志义眼里都没有太大的参考价值。这是从判断一个人好坏的标准来看的,历史上发生的事情,关志义相信不会有错。
相信百姓是勤劳的,但是关志义还是要出来巡视。
他认为这是向李世民表达他重视农业的一个机会,加之他也想出来散散心。
和关云他们说起了百姓的生活,关志义就计划把安居工程搞出来。当然,顺便看看世家和百姓的相处,也是他的一个了解范围。
有了新犁,其他地方的百姓耕种的面积有所扩展,而岳阳不行。
到处都是湖泊,能怎么开荒。
而且水田的耕种,要比旱田的速度慢不少。农民即使有地方可以开荒,也没有那个精力。
关志义也是实地考证之后,才得出这个结论,那就是他的发明在岳州的作用要比其他地方小。
但是关志义搞出来的那一条耕种流水线,其实很适合岳阳,但是耕种的流水线做法,却没有传播开来。
原来,李世民给各地送去犁头的时候,各州府被犁头惊呆了,忘记了还有更好的技术。
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其他人并不相信关志义的那种耕种方式适合于本地的生产。
关志义这次视察,并没有去指责百姓,也没有追究那些官员的责任。他这次出来就是一个目的,看。
看到了百姓的实际生活,知道了百姓的习惯,他才能更好的采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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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的几天时间,关志义收集到了他最需要的情报。
回到府衙,他开始制定岳阳发展规划书。
种荷花,能够给大自然增添美景,同时莲藕也是上佳的食材。莲米、荷叶还是中药材,可以说全身是宝。更为关键的事湖泊中有了莲藕,生态系统会更加的完善。
因此,关志义打算把岳阳的大小湖泊都种上莲藕。
考虑到实际情况,莲藕都种在水不太深的地方和大湖的边沿地区。
水中除了了种莲藕之外,还可以养殖黄鳝、泥鳅、贝壳、田螺以及各种淡水鱼。
结合大唐实际,黄鳝这种东西自己吃就行了,千万不能让百姓养殖。要是养黄鳝来销售,皇帝陛下可是会生气滴,后果也是很严重滴。泥鳅可以养殖,只是收获有些不便。
贝壳是关志义最想要搞的,因为可以人工培育淡水珍珠。想了想,关志义还是放弃了。他没有那个技术呀,听说淡水珍珠的养殖,要搞到生长激素什么滴。这玩意儿关志义没有见过,也不知道怎么弄才有。
田螺别说大唐,就是现代似乎也没有养殖的。
为什么呢?
很简单,这种生物太多了,而且生命力特强,只要有少量水的地方,就可能生长。
鲤鱼在大唐是禁止食用的鱼类,关志义也选择放弃。而草鱼、鳙鱼、鲫鱼是常见的品种,也是最适合的。
像乌龟、王八之类的,也是好东西,但是没有什么销售前景。
于是关志义决定,在湖里搞莲藕与淡水鱼结合的养殖。百姓愿意参与的就加入,不愿意的却又拥有湖泊或溪流的,关志义就派人去搞,到时给主人一点报酬就行了。
除了水里,关志义还打算让岳阳的百姓养猪以及鸡鸭鹅等家禽家畜。
记得现代都搞什么菜篮子工程,岳阳在关志义治理下,明显可以借鉴一下。
养家禽家畜可以积蓄肥料,成为耕田的有理辅助。这个年代的技术,关志义是搞不出化肥来的。
有了这些家禽养殖,百姓可以得到蛋、肉等急需品。他们自己不用还可以卖到城里,为他们增添收入。若是有了小孩儿,还可以补充孩子继续的营养。
牛不用说了,最重要的家畜,可是这东西养殖起来很麻烦。
一个是牛的饲养需要很多的草料,一个人负责一头牛那是必须的。另一个方面是因为牛的粪便臭气太大了,对于周围的环境有不小的污染。
而牛在大唐相当于战略物资,是不得随意杀害和买卖的。
因此,养殖牛的想法被他放弃了。
至于牛奶,关志义嗤之以鼻。
有人说一杯牛奶强大了一个国家,关志义很想把这些人拉出来,一顿暴揍。
难道他们不知道母乳才是最还的营养吗?难道他们不知道,有了母乳,孩子已经有足够的食物吗?牛奶、母乳混合着喂,孩子吃得下那么多吗?
反正得到关志义指点的李月莲喂孩子的奶是十分充足的。
那些色鬼和脑袋发卡的人,总喜欢找奶妈,而不是自己亲自喂养。这一点关志义又要吐槽了,难道他们不知道亲自给孩子喂奶的母亲,身体恢复等更快,孩子生长更加合理吗?
当然,现代社会的生活节奏肯定是不行的,那些女人要上班,没有时间喂养孩子。她们的身体也因为工作的原因,无法满足孩子的需求。
大唐却不存在,不仅仅有母亲可以喂奶,而且还可以后找奶娘。
关志义考虑到血型不同,有时会引起血液凝固。因此,他让李月莲亲自喂养儿子关凌云。至于儿子吃奶,他可不会吃醋。这是李月莲的义务,也是她的权利,关志义是不会干涉的。作为母亲,李月莲也乐意亲自喂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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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三郎带子
关志义很怀念现代的生活,至少在出行方面要方便得多。别说日行千里,就是日行万里也不是什么难事。
可是在大唐,他老人家想去岳州下属的各县看看,都成为了问题。
他带着关旭和关云他们走了三天三夜,却没有走完岳州三分之一的领地。他有些想念儿子了,也想念儿子他娘。以前打仗还不觉得,现在没有压迫感,他更加的注重家庭了。
这些都是关志义的借口,实际上他想家的最主要原因就是吃住的问题。
大唐的食材比较单一,而且调料也不充足,更重要的是民间没有烹饪高手,食物的味道自然要差很多了。
作为一个正宗吃货的关志义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生活?
加之他每天要走不短的路程,身体确实有些吃不消。吃不好,又劳累,他当然不乐意了,想家就成为必然的事情了。
说到住的,关志义就想砍人了。
没有舒适温暖的棉被,客店里都是一些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加之南方潮湿多雨,这些用来保暖的物品也有股湿漉漉的感觉。让习惯了温暖舒适生活的他怎么活?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比较艰巨的问题,那就是上厕所使用公用的厕筹。早起时没有单独的毛巾,更没有牙膏和牙刷。
他堂堂的一州刺史,你让他蓬头垢面的出去巡视,这不是打他的脸吗?
虽然有些想家,想要放弃这次巡查,可是他又认为不坚持怎么能干成大事儿呢?于是他咬牙坚持,希望能够挨过去。
这天一大早,关志义就要去看农户的种植情况,关旭突然说了一句:“三郎,春耕一句结束了。回府衙吧!”
关志义先是一愣,随即他就发觉自己越来越傻了。
以前他在农村看着乡亲们种地,多的两天,少的一天庄稼就种完了。
他本以为古代的面积要宽广一些,并且农具更加简陋,时间可能用得久一点。却忘了所谓春耕并不是老百姓要种多少地,而是适合庄稼生产的气候就是那么几天。如果错过了节气栽种,那么他们的收获是有的,但是效率不高。
想通之后,他说道:“打道回府,某也想儿子和老婆了。”
回到家里已经是三天以后了,这古代出行就是耗费时间,一走就是一个星期。
关凌云已经睁开了眼睛,用他那乌黑的双眼打量着这个未知的世界。
小孩子没有掌握语言,可他已经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了。
不知道是他弄的那些方法有效,还是他儿子大脑开发特别牛,又或者是跟他一样的穿越者。小凌云比其他孩子更懂事,没有让关志义劳累。
他要拉屎撒尿就会左右摆动,扯着嗓子吼几声,一副烦躁不安的样子。若是饿了就只哭不动,让人看到他焉唧唧的模样,就知道他饿了。平时这小子就安安静静的睡觉,可以说是关志义见过最听话的小孩儿。
小凌云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特别认人。
巧儿、香儿、李月莲可以抱他,其他的丫鬟老妈子碰都别想碰他。当然,后来从武功赶来的王氏以及李月莲的老娘也能得到小家伙的认可。
简单一句话,只要关志义特别亲近的人,才能抱起关凌云而不用担心把他弄哭。其他人一抱他,就扯着嗓子吼。要是那个想拐卖他,肯定会被抓到。
关志义作为他老爹,不仅享有随意抱他的权利,而且可以看到这小子满脸的笑意。用李月莲的话来说,就是儿子是神童。
“凌云,爹带你去看荷花。”关志义抱着儿子在府衙乱逛,并不时的逗弄他。
回到府衙的他才知道大唐的官吏很好当。
除了他自己主动剿匪和搞了一个花魁大赛之外,就只有那个杀人案子需要他处理。半年多的时间,只有一个案子,可以想象这个刺史当得有多惬意。难怪三国里的庞统能够一个月把县衙的公文处理完,就连我们的宅男同学都能办到,那个和诸葛亮相提并论的家伙,自然能够轻松拿下了。
反正无事,关志义就转职为保育员。
这让巧儿和李月莲抓狂,她们才是最佳的保姆好不好?哪有大男人整天抱着小屁孩儿到处跑的,这是大唐,不是新世纪的华夏。
这不?
刚到水边让儿子赏花的关志义就被巧儿给追上了。
“三郎,把孩子给奴吧!你堂堂刺史,怎么能做这种事情?”气喘吁吁的巧儿一边喘,一边劝道。
关志义笑道:“哪个说的刺史就不能带孩子了。陛下都亲自照顾晋阳公主,何况某这个小官儿。”
这个家伙不经大脑的就冒出了这么一句。
李世民照顾晋阳公主,那是因为长孙皇后死了,晋阳公主也有个五六岁的样子,李世民才亲自抚养她的。
说老李同志亲自照顾女儿,那也是说说而已。他李世民能像关志义这样,一天到晚抱着儿子四处闲逛?不说他没有那个时间,就是有时间他也没有那个心情吧!
巧儿没有反驳,她不知道皇帝照顾过自己的孩子没有,怎么反驳?
说起历史的晋阳公主,这闺女是关志义最喜欢的。所以关志义随口就把她的典故说出来了,可是仔细一算就会发现,这丫头现在应该还没有出世呢?
“三郎,给奴抱抱嘛!”巧儿开始使用撒娇**了。
其实,刚出生的婴儿和小孩子都很受女孩子们的欢迎,她们总喜欢没事抱抱孩子,逗弄一番。
巧儿除了不想让关志义劳累之外,更多的是想逗弄小凌云。这可能就是母爱泛滥的一种表现吧,更何况这个小家伙儿那么懂事儿呢?
关志义看着巧儿那急切的表情,轻轻的把孩子递过去,并说道:“好吧!孩子交给你了,要照顾好哦!”
“嗯!”巧儿乖巧的应了一声,然后小声的嘀咕道:“人家王妈都说了,小孩子不能出来吹风。三郎倒好,每次抱着孩子都往外跑。”
中医中许多疾病都与风有关,什么惊风、中风、伤风等等。
据老人们说,坐月子的女人和刚出生的小孩儿都不能直接被风吹,不然会留下一身病痛。关志义倒是不太相信,当然高兴起来了的他也没有想到这些问题。
巧儿这一叨咕,倒让人觉得关志义这个当爹的不靠谱。
关志义嚷道:“巧儿,别跑!你说,小孩儿不能吹风,拿出科学依据来。”
科学依据,这个词语巧儿听都没有听说过,怎么可能回答呢?不过,作为关志义的贴身小棉袄,她早就不在意这些时不时冒出来的新词了。
她回头说道:“这是王妈说的,人家可是经验之谈哦!你一个大男人,难道会比女人更懂吗?”
这个问题就如同那个**与**不如一样纠结。
他若回答比女人更懂,那么巧儿下一个问题可以就知道是什么了。但是关志义可以肯定一点,自己那样做绝对会被巧儿妹妹鄙视。若是回到不如女人,仔细一想,这也不是什么好话!
关志义说道:“某上街去闲逛了,免得你们数落某。”
巧儿若是能够有现代的词汇,一定把宅男这个称呼送给关志义。
作为一州刺史,关志义几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更没有什么微服私访。前两天出去查看各地春耕情况,在巧儿看来也是虎头蛇尾。这样一个整天呆在府衙的人,不正是宅男的标准吗?
习惯当宅男的关志义当然不会知道巧儿的想法,他整打算去给儿子弄点儿糖回来呢?只是他不知道,这一次出去尽然会遇到意想不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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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新孔乙己
逛街一般都是女孩儿的最爱,大男人真没有几个喜欢这种活动的。
关志义一上街,关旭这个保镖很自然的就跟了出来。尽管关志义告诉他,这岳州一片祥和没有为非作歹的人,可是关旭却不予理会。
对于岳阳城关志义确实有些摸不着头脑,连哪里有卖糖的他也不知道。
来到大唐,他才知道那些小说都是忽悠人的。
过来了这么久,他还没有见过一边卖东西一边吆喝的人。当然,这和他不大出门有关,但是也说明大唐的商人没有饶人安宁的倾向。
正在老关感概大唐安静祥和之际,一阵吵闹声传了过来。
奇怪?
怎么会突然间闹起来了,难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带着好奇关志义朝吵闹的地方走了过去,这岳阳毕竟是他的地盘儿,怎么能不管呢?
关志义挤进人群,看到中间两个汉子正在撕扯。
“窃书怎么能算偷呢?”身材中等且面黄肌瘦汉子,一边挣脱着,一边嚷道。
对面的老者身材魁梧,一身青色的长衫显得相当的儒雅。可是他的动作却完全暴露了他的武力值。
老汉说道:“丁大郎,好给某咬文嚼字的。这书肆是某养家糊口的,不是善堂。你把书拿走了不给钱,这不是偷是什么?”
被称为丁大郎的家伙,继续说道:“某又不是不给钱,只是今日没有带钱而已。”
关志义看不过眼,大声说道:“拉拉扯扯成和体统。丁家大郎,你今日没有钱,就明日来拿书。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个规矩都不懂吗?”
见有人帮自己的忙,老者说道:“郎君,你不知道,这厮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第一回某还信了他的话,让他有闲钱的时候在来还账就好了。可是半年不到他那了十多本书,却没有偿还债务的意思。”
丁大郎嚷道:“你算什么东西!拿书是读书人的事,你管得着吗?”
老者看关志义不明白,就解释道:“郎君有所不知。这丁大郎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也算个读书人。可是前些年他父母过世,他不懂经营之道把家给败光了。这些年就开始偷些小东小西来糊口,大家看他可怜也不怎么计较。可是今年他在某这里都拿走了十多本书,某也要养家呀!”
明白了前因后果,关志义说道:“熊飞,把他拿下。”
“你凭什么抓某?某……”丁大郎还想继续纠缠。
关旭冷声喝道:“凭什么了?你多次盗取别人的书籍,刺史大人要将你捉拿归案,你难道还有不服吗?”
“刺史!”
周围的人惊呼道。
关志义在岳阳的所作所为大家都是很敬佩的,可是真正见过关志义的人没有几个。
虽然说岳州花魁大赛是老关当的主持人,可是能挤进去的人不多。能花钱做前排的人更少,能看清关志义的相貌的人更少。
而且他这次逛街根本没有穿官服,普通人哪里认得出他来。
但是没有人认为他是假冒的,这岳阳还没有哪个人有这个胆量。
丁大郎焉了,在刺史面前他知道胡搅蛮缠是没有用的。但是他还想为自己辩解,在哪里嘀咕道:“某是书生,家中财物消耗一空,又肩不能担担手不能提篮,不偷书,你说某怎么活?这些年,某专心读书却没有想到连自己都养不活。这书读来有何用?你们这些官员不关心民生疾苦又有何用?”
好嘛!
今天他关志义算是遇到了。按着丁大郎的口气,这个社会就该养他。
他的逻辑和某些现代人很相似,这世界该为他们服务,他们只需要享受就可以了。
按老者的说法,这个丁大郎也是书香门第,若是他专心读书或者有读书的天赋的话,考科举应该完全没有问题。只是他自己不努力,或者说没有那个天赋,最终一事无成。这样的人,不想想自己改变反而有些怨天尤人,真是不知所谓。
老关同学没有想一下,杜府一代大文豪,最后饥寒交迫亡于他乡。
李白文武双全,最终的结果却是醉酒淹死。不是他不努力,而是这个时代容不下他们。
若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些古人的确有些自作自受。俗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支花。既然当官不成,那你专心从事农业或商业甚至手工业都可以,为什么要每日借酒浇愁呢?
杜甫大大也是,你不满这个社会,怎么不举起反抗的大旗,还大唐一个朗朗乾坤呢?
当然,按照现代人以及关志义的想法,他们的确有些不可思议。可是从各朝各代来看,那些为了科举考到白头的人,他们的追求难道有错吗?
在岳阳自然是关志义说了算,他从任何角度都没有想到放过丁大郎的理由,那么这个所谓的读书人,自然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了。
只是丁大郎的话,却引起了不少人的共鸣。
一个小伙儿踌躇的看着这个场面,突然冒出一句:“关刺史,要不把他放了吧!反正书也没有拿走,以前的书让他照价赔偿就是了。”
老人犹豫了一下,附和道:“关刺史,要不就暂且放过他吧!”
支持丁大郎的人越来越多,连关旭都有些动摇了。
关志义不满的说道:“有人说:法律不外乎人情。认为在律法的允许范围内应该考虑到人情世故。但是你们想过没有,赏罚分明才是正理。今日放过丁大郎,那么明日会有徐大郎、刘大郎肆意拿取别人的东西。”
“不会吧!”书肆的老板不敢接话了,要是真如关志义所说,今日放走了丁大郎,以后更多的人来拿他的书,他一家就不要想过上好日子了。
其他人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丁大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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