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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惹那个酒仙-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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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无忧:剑宗大弟子,天赋没有泸剑止高的千年老二。后剑宗破败,继承了首座之位置。和棠醉亦敌亦友。娶了翩翩。聘礼是九炼老祖精血生命所炼制的不败天剑。

    江道秋:天中城城主,炼虚初期,陈州最大修真门派药丘门祖庭掌门。为人正义,但却护短,功力深不可测。功法秋水长天诀。水灵脉功法至高功法。后多次为了泸剑止去截杀棠醉,后期因为配合棠醉打开通往仙界的空间节点,而重伤殆死,反而被棠醉所救治。对棠醉深感抱歉,以及对自己护短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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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0章 大显神威

    今天脱稿了,明天修改。以下内容和文章无关》

    大家好,我是蒋开放,喜欢喝酒喜欢抽烟,更喜欢写作和创业。

    我是92年的九零后,算起来应该比在做的给位都年长几岁,我活到16岁的时候,都没有活明白,觉得人生非常模糊,为何用模糊这个词汇呢,我们每个人的身份其实都很模糊,我们所有能定义自己的一些东西,都是这个时代赋予给我们的一些社会角色。

    保安也好,CEO也好,大学生也好。

    那么人生应该变得清晰起来,到了这个年级,至少你应该知道你自己想要什么。

    不要在意你的社会角色,因为人生不是角色扮演。即使世界是黑白色调的,你也应该活出你自己的色彩。

    2012年我养了两条狗,一条白色,一条黄色的。白色的小狗条就叫2012,黄色的小狗我叫它酱油。

    都说2012是世界末日,我当时还单身,单身的我加上两条狗,就是名副其实的单身狗。

    现场举一下手,我看看有多少还是单身狗的。

    哈哈,单身狗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单身下去。

    我给狗取名2012也是希望2012年渡过后,他还能一直活着,陪伴着我。我写作的时候,这两只狗都非常安静的卧在我是书房。我觉得他们很浪漫,给了单身的我无数点暴击。

    可惜我养了半年后,朋友告诉我。这两只都是公狗。

    后来2012得了禽流感死去了,我把它葬在了河边。上面种上了风信子,而黄色的酱油第二天也消失不见了。我也没有在找到。

    也许冥冥中自有注定,就像人生中的我们,灵魂一直在流浪,肉体在城市的水泥森林种游荡。青春无处安放,梦还在路上。

    我写了两篇,纪念2012。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太拥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哲学,回到文学的话题上。

    我和上海的歌手唐鸣聊过文学,他说过一句话,文学过渡后是哲学,而哲学过渡后是神学。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缺少信仰的时代。

    我问歌手唐鸣,我说你有什么打算。

    唐鸣说他想让自己的音乐被更多的人知道,而眼下他想去打工。因为我在上海三天,吃饭都是我掏的钱。他已经到了外卖都要女朋友下订单的地步。

    第二天我陪他去了一家酒吧应聘驻唱。

    老板是一个像我这样的中年油腻大叔,老板问他你都会啥。

    唐鸣抱起电吉他说:我会摇滚。

    老板直接说:“别摇了,滚吧。”

    原来摇滚已经没有了市场,现在都流行民谣。

    一如文学,穿越、盗墓的兴起,也让很多写作的人开始跟风。

    我想说随心而来,文学其实没有那么难。

    你需要找到一个侧重点,喜欢什么就坚持什么。这个发杂的社会,不会写书的厨子不是老司机。

    后排那个戴眼镜的哥们,你刚刚的笑容有一丝丝猥琐,看来是老司机啊。

    写诗歌的就不能写歌词吗,写严肃文学的就不能写相声剧本吗。

    有,比如我。

    我几个月前给岳云鹏写了一个相声作品,就叫收藏。

    目前正在打磨状态,希望未来大家能在视频上看到。

    文学让你更成功,每个人的成功都是不可复制的。因为你无法全部知道,一个人成功的背后,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

    有人说成功,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剩下的百分之九十都看脸。

    我觉得。嗯,有道理。因为运气真的太重要了。

    文学让你更成功,原谅我文学一般,成功一般。

    文学只能从写作方面谈论,成功只能从创业者的角度探讨。

    我是河南周口农村的孩子,六岁的时候叔叔家发生了火灾,火灾结束后,房间的房顶都被烧成了露天的。

    6岁的我就站在废墟之上,看着露天的房顶上的天空。哪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开始第一次尝试写。

    里面大部分都是拼音,后来开始一直坚持了下来。我父亲小学毕业,母亲是文盲。他们比我大39岁。

    一直到现在家人也都不太支持我写作,反而是我的读者群一直给了我鼓励。

    人生走下去,即使前方充满了未知。

    写作写下去,即使只有你自己做自己的读者。

    十三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因为脑溢血去世了。

    我读完中学,16岁就辍学了。家里变得比较贫穷,我去了一家工厂做保安,拿到第一份工资的时候,清楚地记得是1162块5。

    我拿着工资去买了一件美特斯邦威的外套,走在街上觉得自己是最拉风的人。你能想象吗,我腿上穿的是带洞的牛仔裤,一双拖鞋。最重要的是还烫托尼老师做的非主流的头发。

    现在想起来,嗯。当时确实比较拉风,现在觉得很LOW。

    但是时代就是这样,总有新的潮流出现。但是文学永远不过时。好的文学作品,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有读者喜欢。所以几十年后的今天,大家还在读者鲁迅先生的作品。

    几百年后的今天大家还在读着三国演义。

    几千年后的今天大家还在论语。

    18岁的时候,我从工厂出来,开始创业。看到很多摆地摊的人兜售着防风打火机,我就去批发市场看了一下。

    一个铁质的防风火机进价只要四块钱,而市场上妖卖到二三十。有些挂着ZIPO牌子的由浙江义乌成产的,更是能卖到两百多。

    我买了一批,找了一个蹬三轮的大哥。这大哥是一个残疾人,越南战争的时候左腿被炸伤了。我把火机放在他三路车里一部分,三轮车里乘客坐的地方,贴满了广告,就说司机兜售防风火机。20元一个。

    结果还不错,平均一天能卖个五六个。

    我给大哥说你多介绍点蹬三轮的同行来,介绍一个我给你五块钱。我想让我们县城的所有蹬三轮的都帮我卖这防风火机。

    第二天没人来找我,第三天也没有。

    到第四天我租住的小院子里,站满了人。全都是蹬三轮的大哥大姐,大爷大妈。

    一个月,我挣了四万多。当时我18岁。

    此处应该有掌声。

    虽然我不能想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在学校享受教育。但是我也提前得到一些社会经验。

    人生就是这样,失去一些,得到一些。

    后来我们市区的残联把我错误的定义成传销组织头目给抓了起来。所幸调查清楚了,我也没啥事。

    走出派出所的时候,我看了看天空,和我6岁站在废墟看着烧毁的房顶上面的天空,是一样的感觉。

    我想换一种方式,去生存。

    我去了一家外企的金融公司应聘,初中毕业只有20岁。到了年底我成了区域经理,因为我们公司的文案都是我写的。

    所以写作还是有用的。我当时的体重是120。现在是210。

    后来我自己创业,开了一家便利店由一间慢慢变成三间,因为我喜欢喝酒抽烟,便利店的名字就叫烟酒不可辜负。

    很文艺很有风格的一家乡村便利店。

    在后来就开了一家工厂,做我们国家国家电网的一些产品。

    我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我能够小有成就,和文学是密不可分的。

    我迷茫的时候,文字给了我力量。即使再孤独的夜,自己写下的文字都是有温度的。

    我安排三轮车队卖打火机的时候,里面广告的内容,都是我自己写的。

    我在外企的金融公司由一个普通人员,做成区域经理。也是因为我写的文案。

    现在做企业,也离不开各界朋友的支持。而这个世界有数不清的富翁,但是称得上作家的越来越少。

    你以一个百万身价的身份去面对大佬,他们每天不知道见过多少这样的人。

    而你一个写作者的身份去面对各色人等,感觉就不一样了。

    这个时代是没有贵族的,而文学道路上的写作者就是精神上的贵族。

    文学会让你更成功,直到你找到自己的方向,听我的努力,奋斗。你一定会成功。

    现在每个人看一下左右身边的人,你是否单身,她是否单身。

    没错问一下自己的内心,如果爱,请深爱。

    探索爱,不等待。

    前央视记者,作家柴静有一句话我个人很喜欢,分享给大家:

    我要做的事情,就在此时,就在此刻,就在此地,就是此身。

    谢谢大家,我是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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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1章 相遇

    今天脱稿了,明天修改。以下内容和文章无关》

    血红色的披风猎猎作响,一轮红月悬挂于天际。月色之下,有十几位身穿黑色铠甲的夜行人站在一座山峰之上,目光热切的看着山下的青冥镇。

    “这可是一块肥肉啊老大,咱们什么时候动手?”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望着队伍中唯一一位披着披风的人,缓缓问道。

    披风男子脸颊一侧有着一道长长的刀疤,嘴角露出一丝邪笑,让面庞显得愈发狰狞。

    披风男子显然是这群人中的首领,一双三角眼中透露出邪恶贪婪的目光。他闻言捏了捏手指,发出一阵让人心悸的骨爆声,缓缓说道:“快了,血月已现,这青冥镇所有人都要死!浊大人可是要借助这血月,布下阵法吸收他们死去的魂魄……只要办好这件事,我们毒轩军团自然会有数不尽的好处,嘿嘿……”

    戮绝成为毒轩军团分支的首领已有数十个年头,这些年来手中沾染的鲜血,更是不计其数,但是从来没有一日比今天更让他兴奋。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浊大人,接受的直接命令,和他一起面见浊大人的一共有十几个强盗军团首领。

    让他们屠戮一些小镇的居民,布置修真者的阵法来收集凡人死后产生的怨念。

    戮绝抬头看了眼高悬的红月,两眼间放出一道精光。月光映射下来,将毒轩军团众人的双眼都已映成了血红色。其中充斥着的冷漠和凶残,令人不寒而栗。

    戮绝左手一挥,披风迎风而起,但听一声大喝:

    “杀!”

    戮绝首先从山坡上冲了下去。他将披风一把扯掉,露出黑色的紧身衣,掩藏着他凶悍魁梧的身体,率先从下山峰而去,奔向青冥镇。

    毒轩军团的成员安静有序的跟在戮绝后面,一行十几人如同鬼魅一般,悄无声息的靠近着安宁祥和的小镇。

    他们一手握着武器,另一只手却暗暗抚摸了一下腰间,似乎是隐藏着什么秘密。

    梁宿,家中世代居住在青冥镇,自幼学习拳法,又因做过三年镖师,是青冥镇夜间的巡卫之一。他此刻有些疲倦地靠在一刻古槐树下,慵懒地闭起眼睛,想着明日定要去找翠芳楼里的头牌姑娘小红霜解闷。

    正在此时,梁宿只觉得脖子上一阵冰凉,惊恐的瞪大了眼睛,一个字都没来得及说出,他就已经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锋利的薄刀稳过梁宿脖颈的肌肤,鲜血从断裂的喉管喷涌而出,像翠香楼里面那些烟花女子的胭脂一样的艳丽,却昭示着死亡的到来。翠芳楼里的头牌小红霜,今夜也会陪他一起闭上眼睛……

    在梁宿死亡之后,青冥镇上各处值夜据点一个又一个的巡卫慢慢的倒下。五六名毒轩军团的人不多时又聚拢在一起,来到一处客栈门前,停下了身子,从腰间拿出一粒黑褐色的药丸吞下。

    接着掏出几包黄色粉末,轻轻的点燃。逐渐冒出的黄烟升至空中,飘散到空气里,在青冥镇中开始弥漫开来。随后人影一闪,便消失在此处,快速赶往下一个院落。

    附近的一家农户中,牛二抱着小老婆正在休憩。鼾声如雷,突然这鼾声戛然而止。他吸入了一阵刺鼻的香味,接着干咳起来,眼珠瞬间睁大。

    他想要说些什么,却仿佛语塞一般,喉咙发出嘶哑的声音,却一句话都说不出。不多时慢慢的栽倒在地上,已变成褐色的血液从七窍中缓缓地流出,顷刻间便没了气息。

    相似的事情还在不断地发生。一只黑色的土狗,在看到自己熟睡的主人挣扎着死亡后时,发出一阵疯狂的吠叫。继而哀哀地呜咽几声,也趴在地上凄惨的死去。

    但这却惊动了不少青冥镇的人,原本安静的夜晚,瞬间变得喧闹起来。

    哭声,喊声,呼救声,随着点燃的灯火,在一户又一户的人家上演,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在青冥镇慢慢弥漫开来。这是死亡的威胁,亦是未知的恐惧,如浓雾一般笼罩着这片大地。

    “禀告轩主,离魂毒已经撒下;浊大人安排在镇中各处的噬魂幡,也已经全部插下。”

    “哈哈,好!这任务便算是成了一半!现在清点人手,将这些未死之人全部杀死!”戮绝看着这血腥的一幕疯狂的笑道:“离魂毒的药力只有半个时辰,加快速度,进攻莫家!”

    戮绝看着眼前这两人多高的噬魂幡,眼神一阵热切。心中暗道:一定要让浊大人满意。

    毒轩军团的人冲向青冥镇的百姓家中,屠戮着没有中毒,惊惧十分的人们。即使他们有许多人都会些功夫,也难以抵挡毒轩军团狠辣的袭击。

    此刻的莫家,也已是灯火通明。祠堂中,站满了莫家子弟。

    “小七呢?还没回来吗?”莫道涵焦急地问道。

    “还没有,家主您安排的护院阵法已经激活,能暂时隔绝这毒气。”莫家的管家傅旬凌连忙回答。

    傅旬凌七十多岁的年级,莫家在青云镇地位超然,他从来没碰到过这么大的危机。看来这些袭击镇子的人,是蓄谋已久啊……

    “让核心族人都先进入到宗祠中!”莫道涵此刻也是一阵心悸,连忙安排到。

    “看来,这青冥镇要毁了!好在祖上就开始,建立这一条宗祠密道,历代家主又不断修建扩大,应是能为我留下一线生机……这莫家,终是毁在了我的手上。只是小七那孩子……莫离你在哪啊……”

    莫道涵带着众人都去祠堂集合了,低矮的祠堂和高大的莫家围墙先出鲜明的对比。老旧的松木建筑的祠堂,记载着岁月,承载着莫家的血脉印记。

    莫道涵走入宗祠,看着列祖列宗的排位,应声而跪,那佝偻的背影,竟似一下子老了好几十岁……

    “不肖子孙莫道涵,任莫家第十九代家主,不能保住祖宗基业,自知有罪,不敢辩驳,惟愿祖宗在天之灵,保佑七女莫离平安……”

    “最好小七今晚都不要回来!”莫道涵站起身来,憔悴的脸庞透着一股坚毅。他缓步走向宗祠牌位,右下角有一处牌位上面字迹已然十分模糊了,莫道涵合掌念诀,紫色的灵力包裹着手掌,缓缓的按在这牌位之上。

    一声轻响,宗祠后堂有一道石门开启。莫道涵没有进入,而是让最核心的年轻族人,鱼贯而入。他是修真者,最开始发觉有军团进攻青冥镇的时候,已经知道了是修真者出手,已经向附近自己修真门派留守的弟子发去了求救传音。

    只是路途遥远,估计莫家必被攻破,自己唯有拼死一搏,能让一些核心族人走脱,也算是为莫家留下血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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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计划之中

    今天脱稿了,明天修改。以下内容和文章无关》

    一声轻响,宗祠后堂有一道石门开启。莫道涵没有进入,而是让最核心的年轻族人,鱼贯而入。他是修真者,最开始发觉有军团进攻青冥镇的时候,已经知道了是修真者出手,已经向附近自己修真门派留守的弟子发去了求救传音。

    只是路途遥远,估计莫家必被攻破,自己唯有拼死一搏,能让一些核心族人走脱,也算是为莫家留下血脉了。

    弥漫在小镇上的毒气,此刻已经也变得非常稀薄起来。剩余存活下来的青壮年们皆拿起武器,为了生存做拼死抵抗。

    哀莫大于心死,有失去丈夫或孩子的妇女,也悲痛地拿起农具,奋力挥向毒轩军团的刽子手们。她们活着的意义便是相夫教子,对她们而言,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幸福。

    如果生存的意义被剥夺、被破坏,那么她们将恨不得生啖其肉!

    这是生之欲,恨之极!

    一个普通的民众,当然不会对杀人如麻修炼过入门炼体术的毒轩军团成员造成太大的威胁。

    但是,一个不行,十个、百个,甚至千个呢?有人含恨而死后,又有更多的人拿起武器,去反抗、去斗争!

    此刻的他们全然忘记了恐惧,只想着要让这些破坏他们家园的侵略者付出代价!血债,定要用鲜血来偿还!

    杀!这是他们从灵魂最深处发出的呐喊!没想到这些未曾修行过法门的世俗界普通人,竟然也手刃了两名灵动期的毒轩军团的人。

    “愤怒吧!怨恨吧!噬魂幡收集的冤魂怨气越大,对浊大人就好处越多!杀吧!疯狂的杀戮吧!哈哈哈哈……”戮绝疯狂的笑着,左手骤然握紧,手中大哭婴儿幼嫩的脖颈应声而断。

    远处隐隐约约传来的声响惊醒了莫离,她抬头望去,只见镇子不知何时升起了多出火光。连忙叫醒仍在睡梦中的棠醉:“棠醉哥哥你看!镇子上怎么有这么多火光!”

    棠醉定睛一看,顿时大感不妙,凝神细听后直接说道“遭了!镇子有危险!不行,我得回去看看!。”

    “那你带我一起回去吧,棠醉哥哥我担心我爹娘……”莫离说着,眼泪就掉了下来。她从未有过一刻像现在这样想要快些回去,她心中牵挂着她的父母、她的家族,她希望这一切都只是虚惊一场,她希望所有人都还平安无事,阿爹阿娘还像从前一样,微笑着等她归家。

    “小莫,你听我说!现在这里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你回家只会变得更危险!答应我,好好留在这里好吗?留在这藏起来,不要让别人找到你!我说过要保护你的,这样危险的事情,我一个人回去就好了!”他不能让小莫受到伤害,这不是她任性的时候。

    “棠醉哥哥,我知道你是在为我好。我曾听父亲说起过家中藏有一条逃生的密道,可是,如果不能确保我平安无事,他一定不会丢下我从密道离开的!所以……对不起了棠醉哥哥,我不能答应你,若是来日还能相见,你能不能叫我一声小莫……”莫离眉头紧皱,泪珠滚滚落下。她不舍地看了棠醉一眼,咬紧牙关,这才狠下心来,右掌突然发力,从后面重重切向棠醉的脖颈。

    棠醉突然意识到,有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即将发生。他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只觉颈间一疼,便失去了意识,软软倒在莫离的怀中。

    “没想到我唯一学过的一套拳法,居然是用在你的身上。这一别,或许我们就是天人永隔……可是我不后悔,如果重来一次,我也会是一样的选择……你真是个傻瓜啊,你不愿让我涉险,难道我就愿意让你去吗?就让小莫保护你一次吧……”

    莫离背起棠醉,艰难地将他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轻轻将他放倒在地上。她喘着粗气,俯身看着晕倒的棠醉,用手细细的描摹他的容颜,像是要将他永远刻在心底。她擦干泪水,解下秀发上锦缎精织而成的蝴蝶丝结,一头及腰的秀发霎时倾泻而下。粉嫩着小脸上露出一丝坚定,低头轻轻的在棠醉的嘴唇上浅吻了一下。

    “棠醉哥哥,你的初吻,小莫就拿走了哦,你一定要记得小莫啊……”她将蝴蝶丝结轻轻地系在他的手腕上,颊上仍有未干的泪痕,莫离却缓缓地笑了。

    “再见了,棠醉哥哥!”

    她深吸了一口气,最后又望了棠醉一眼,转身向山下掠去。

    玉人只影悄然去,棠醉此情定莫离。

    小镇之难本定数,一别再难寻芳迹。

    第三章追杀

    山路崎岖,路边有浅浅的露珠在月光下摇曳,晶莹如泪,妖红似血。青冥镇中的声响已经微不可闻,可越是安静,莫离的心就越是悬着。她只恨自己不能生出一双翅膀,好让她能早些飞回家中。

    莫离纤弱的身影在山石之间跃动,没有丝毫的停顿。她的额头布满了汗珠,此刻却顾不上擦拭,任由它们在风中悄然滑落。

    戮绝为了防止有青冥镇的人逃走,在镇子外围也安排了手下巡逻。要是这一次的杀戮惊动了某些大势力,恐怕就不好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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