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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道孤仙-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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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之间大陆风起云涌,暗流涌动。
可是方起乃是秦国的武安候,帝国的支柱,不能直接与妖皇直接沟通,所以把这个任务作为利益交给了原赵国降将赵恒的身上,只要拿到赤松果,武安候方起就帮助其突破地阶,更是为其摆脱之后的事情,让其成为帝国真正的核心。
两人暗中一拍即合。
而赵恒知道北槐森林戒备森严,就算是自己突破了地阶也不能闯入北槐森林内部,只有精锐小队只身潜入,自己在外面配合。
所以把这项任务交个了一向沉稳的林方,事后证明了赵恒的眼光是正确的。
林方果然活着从北槐森林带回来了赤松果,自己也把护送的任务也交给了他,只要送到咸阳交给侯爷手里,任务就算完成。
………………………………
帝国的清晨 28:大秦铁骑
一切因果,林方对林旭慢慢的道来,事到如今已经没有必要再隐藏。
果然如林旭所料,这次事件与北槐森林有关,不过林方也好像并不知道多少的样子。
林旭猜的也不错,其中也有很多林方不知道的事情,毕竟上位者的心思你猜不透,不过保护赤松果安全到达咸阳的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
………
商队的兄弟们慢慢的打扰着战场,几人都一声不吭的收拾着东西。
这次商队护卫队的损失真可算是惨重,人数已骤减到一半以下,还有多人重伤,几乎人人都带些轻伤,整个商队都弥漫着悲惨的气息,这次对胖子的打击也很大。
盔甲老人对着林方赞赏的说道:“你这次做的真的不错。”
“多谢夸奖。”
看着地上倒下的商队兄弟,林方并没有太理会盔甲老人的话,这次已不能算是胜利,甚至可以说是惨败。
自己这方完全处于劣势,不光是护卫队这里,就算是林方和林旭,也同样在生死边缘走了一趟。
盔甲老人想起他们战斗的画面,站在旁观者的角度点评道:“不错就是不错,不光是你与那位地阶巅峰的对战,
还有那个修行不久的小兄弟,在对战阵师时也值得表扬。”
林方不顾身体的伤痛,猛的一回头,对着盔甲老人质问道:“你一直在附近观看。”
盔甲老人并不理会林方的质问,还是语气淡淡的说道:“是啊,一直都在,糊涂阵师就在我身边不远的一个位置。”
“什么,你一直都在?”
原本正在安抚众人的蔡胖子,无意听到了两人的对话,也怒气冲冲的走到盔甲老人的面前。
如果盔甲老人及时出现,商队绝对不会出现如此大的伤亡。
这可都是跟随了自己多年的兄弟。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不过注意你们的说话的态度,就算是赵恒,他也不敢对这样对我说话。”
盔甲老人突然放开了一丝气息,林方和蔡胖子瞬间感觉到了一股压力,比刚才的阵法带给两人的感觉还要窒息。
两人精神恍惚了一下,感觉自己就像是在远洋中,四处漂泊的船只,一个巨浪就可以轻松打翻。
这时才想起着这位盔甲老人。
是一个比地阶巅峰还要强的强者。
盔甲老人收起了气息,对着林方平淡的说道:“他赵恒在书信里反复强调这次两方是合作关系,
绝不愿再做别人的走狗,即使那人是大秦的武安候,
既然是合作,我们怎么不看一下,他赵恒到底有没有资本跟侯爷合作。”
几人遭遇的战斗,并不是如故事那样一般,在敌人大杀四方之际,盔甲老人及时出现,拯救了众人。
这是故事中的描写,充满着大结局喜悦的心情。
可是这不是故事,这是人生,倒在地上的商队兄弟,也无不述说这就是人生。
盔甲老人并不是情况紧急时突然出现,他反而是早已经现身,甚至看出了阵师与地阶强者的埋伏,只是为了看一方赵恒的布置,如果赵恒不值得合作,林方就算死去,他也能杀死敌人,带着赤松果回到咸阳,交给侯爷。
确保任务的万无一失。
………
距离林方的几公里外,一支黑色的军队骑着马快速前进,秦人尚黑,这支身穿黑色战甲的军队,胯下所骑的骏马一看就不是平常之物,正是来自西戎的玉兰白龙驹。
全身雪白,这匹马头至尾一丈二,蹄至背八尺多,大蹄腕儿.细七寸,竹签耳朵刀螂脖,干棒骨,开前胸,就象欢龙一样。
这正是大陆闻名的玉兰白龙驹,因为这匹马和普通马不一样。
马的左耳朵里边有一块记,就象一朵玉兰花一样,其实这不是记,是角,犄角。
马肚子一边有四个旋儿,其实这不是旋儿,是鳞。
头上长角,肚下生鳞,都说那不是马,是龙,起码是龙种。
这匹玉兰白龙驹还有一个美名,叫“赛龙雀”,龙雀,就是传说中的风神。
这正是西戎一小国的独有之物,当年前几代秦国国君花了大价钱从西戎弄了几百匹,让御马司繁衍,御马司花了几十年的时间,让这些马匹在秦国生存,虽然现在已经不是纯种的玉兰白龙驹,但是仍然是大陆最强的马匹之一。
是北方军团精英部队的装备。
前方一个统领样的人物,对着后面的士兵说道:“各位兄弟,咱们快点,不能坏了侯爷的事情。”
“是!”
士兵们齐声的大喊道,这支军队像一条黑色的巨蟒,快速前进着。
风过无声,掠过无影。
………
林旭现在正在晒太阳,没错就是在晒太阳,躺在地上像死狗一样。
林旭这时已经完全摆脱,刚才战斗的阴影,经过了这几天战斗,心一个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现在终于可以把心放下,过一下安稳的日子。
在原本的世界中,林旭每天纸醉金迷着,以林家的商界影响里,就算林旭是个超级败家子,也可以潇潇洒洒的过完一生。
不过林旭心里任然有一个刺,扎在林旭的内心。
现在还算不错,来到这个世界后,也更像高老头说的无牵无挂。
虽然不知道明天会是怎样,会有怎样的狂风暴雨,但是还是期待着明天,因为明天又会升起崭新的太阳。
林方躺在地上,突然感觉大地猛烈的震动,半截身迅速的坐了起来,眼睛目视前方。
“地震?”
林旭心里问着自己,但是不太相信是地震,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已见过不少神神鬼鬼,也已不相信上帝,如果有上帝,林旭一定要质问他,为何让自己来到这个鬼地方。
林旭一脸紧张的盯着前面,如果再出现什么新的敌人,自己已经经不起折腾了,飘荡而来的黑色,走进林旭的眼中。
再近一看,这哪里是黑色啊!这是众多的兵甲战士,胯下骑着白色马匹,身着黑色重甲,前方一支旗冲在前方。
旗上高高树立这一个大字。
“方!”
突然,一人跳下白马,一腿跪在地上,屈膝顿首、两手着地叩头。
“末将救驾来迟,请将军赎罪。”
一个统领一样的男子跪在盔甲老人面前。
这时身后的士兵们,也快速下马,朝着盔甲老人方向跪了下来。
“请将军赎罪。”
众多士兵齐声喊到,声音传遍四周。
林旭看着前几排的长枪兵,他们都身披铁甲,头盔两侧垂下两条黑色绶带,手中长枪的尺寸也不同寻常,足足一丈八左右。
枪头一尺有余,夺目刺眼,一看即知是上好的精钢打造。
骑兵转瞬冲到,就算是跪拜之际,却也已列成五层线阵。
林旭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不可思议看着眼前令自己震撼的一幕。
一直以来,林旭都在内心嘲笑六国的无能,六对一仍然被秦国打成过街老鼠。
但是现在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才明白了秦国军力的可怕,任何人跟这样的军队开战都是可悲的。
蚂蚁没有办法对抗大象,甚至拦路的机会都没有。
盔甲老人看到眼前的一切,仿佛又回到了在军中征战沙场的豪气,“我老人家早就退出军队多年,各位还是赶快起来吧。”
统领头都不抬,跪着回应道:“将军追随侯爷多年,而且身为北方军团的组建者,只要将军愿意,卑职甘心在将军麾下继续为将军牵马。”
“哎!”
盔甲老人只是一声长叹,自己追随侯爷组建北方军团的日子,可能是这辈子最快乐的时光。
只是当年那批老人选择颐养天年,自己在军中结识的人也已退了下来。
自己索性也来到侯府,寻了个闲事,没事跟老兵们唠唠嗑,或则跟小郡主练练剑。
侯爷对自己这些老人还是很好,生活过得也算不错,只是看到现在的场面,还是回忆起了以前。
果然如小郡主说的一样,老喽!越来越活在回忆里。
“都起来吧。”
盔甲老人大声的喊道,就像当年下命令一样。
“是!”
统领赶快起身,不敢有毫豪懈怠。
“是!”
众多士兵也回应着,声音、动作近乎苛刻的一致,没有一丝杂音。
………………………………
帝国的清晨 29:帝都咸阳
近二百号人,身形如长龙,慢慢的行走在前往咸阳的路上。
百人的军团加入商队的行营后,在盔甲老人的默许下,并没有快速的向往咸阳,而是跟随着商队的节奏,像是融入了商队一样。
林旭半开玩笑的对林方说道,“林大哥,我看我加入这个军团怎么样?”
“林兄弟!”
“嗯?”
林方盯着前方的黑甲军团说道:“首先,我非常高兴你能有这样的想法,大丈夫在世,怎么不去做些丰功伟绩呢!”
士兵们手执钢矛,整齐的前行,就算是马匹也发出铿锵有力的声音。
林旭清楚林方的性格,而且语言中也透着话里有话,对着林方有些不解的问道:“林大哥,你想说什么?”
林方这时把目光重新回到林旭身上,“北方军团是帝国中,众多精锐部队之一,但是伤亡也是帝国部队中最厉害的。”
林旭感觉奇怪,继续说道:“林大哥,你对这个北方军团很了解吗?”
“是的,如果当年城主大人当时不投降,我们面对的应该就是……北方军团,只是当年北方军团还未建立,不过它的雏形已成。”
林方说话的时候顿了一下,今天看到北方军团的风采,拒北城无疑是以卵击石。
“哦,原来如此。”
林方看着林方的情绪有些低落,也不太想继续谈这个话题。
林方又对着林旭说道:“不过,
北方军团成立以后,主要负责妖族和一些威胁帝国北境不安分子,
就算是拒北城也隶属于北方军团麾下,如果你想参加,我可以让大人修书一封。”
林旭连连对林方摆了摆手说道:“不用了,不用了,我就随便说说,军队条条框框什么的我最讨厌了。”
在来到这个世界后,林旭并不想,随意的就加入了某方势力,实在是太糟心,规则、秩序,乱七八糟的,林旭并不是太喜欢被约束。
…………
又是几天后,现在离大战也已过了一段时间。
再与据护卫队兄弟们一次闲聊的时候,林旭从他们口中得知,他们已经来到咸阳的地界。
事实上,林旭眼前的景象,也的确比北境富饶。
远方升起的袅袅炊烟,人流较前几日也多了一些,众人也已穿过了几个小型城镇。
在帝国精锐部队北方军团的护送下,没人敢打扰这一行人,就算是地阶实力的强者也不敢贸然出击,再说还有盔甲老人这个难以用境界形容的强者,这一路就太平了一些。
当人闲置的时候,时间过的真的很快,如白驹过隙一般,又是几天后,简陋的商队马车在吱呀摩擦声响中启程。
远远随着越来越长的护送骑兵队继续前行,大概太阳正午高度的时候,队伍在一处小镇停下。
林旭跳下马车,站在正在指指点点的队伍边缘,向镇边天外望去,隐隐可以看到一处黑灰色的城廓影子。
只是这里的距离到那座城市边缘实在有些远,纵使他踮起脚尖,睁大眼睛,用力扯着眼角,也不能让那片黑灰色的轮廓变得更清晰些。
只能在心中默默猜测——那里就就是大陆第一城市咸阳吗?
蔡胖子这时来到林旭和林方的面前,站在两人声旁爽朗的笑了起来。
林方和林方顿时明白了,蔡胖子已经到达目的地了。
与这位来自咸阳的商人,一个曾经并肩作战的朋友,是时候分离开了。
蔡胖子对着林旭两人开心的说道:“两位林兄弟,如果在咸阳需要我,尽管提我的名字,保证随叫随到。”
蔡胖子豪爽的说着,在最后一场战斗结束后,一路上胖子并没有说过太多的话,因为某些林方林旭都知道的缘故。
现在目的地到达,胖子的心情才逐渐平复了下来。
林旭来到胖子面前,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高兴的说道:“好,胖子,
我如果混的不行,我就去找你,到时候别嫌弃我啊。”
林方也笑了起来,“我需要你请我喝酒。”
“哈哈哈……”
蔡胖子跟林方林旭一一拥抱了一下,然后转身离开,背影潇洒。
但是林旭和林方却目视着他的离开,人生之中有很多人,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就已经见了最后一面。
谁也不知道下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在这个纷争的时代,再次见面的时候,会是朋友还是敌人,谁也说不好。
那些商队护卫队的兄弟们经过林旭面前时,并未下马,就在马背上拱手告别,脸上带着抱歉的笑容。
只是此时当着大秦帝国军队士兵的面,他们也不敢造次。
至于有几位商队护卫队哥们在和林旭抱拳告别后,脸上的神情明显变得放松愉不少。
他们想起咸阳的繁华,顿时变得鲜活愉快起来。
负责殿后的北方军团骑兵,依旧满脸警惕注视着四周,单手持缰而行,他们的首领都尉见到蔡胖子跟林旭告别后,就加快了速度,到达咸阳就代表着这次任务的完成。
也代表着一切都结束了。
…………
阳光下,林旭接过沉重的包裹,与盔甲老人说着闲话打着趣,虽然经常得不到回应却依然乐此不疲。
目光则是贪婪地在身旁农田乡村景色上掠过,看着从身边路过的普通人便挥手打打招呼,看见自面前飞过的蝴蝶便作势要扑。
第一次来到咸阳,此前一直在茫茫森林和拒北城边城度过,身边只有险恶的密林、疲乏和无处不在的危险。
如今回到了帝国的首都,看到这些平静而恬美的景致生活,难掩喜悦兴奋,就像上个世界一样,一切和谐而又美好。
一路打望前行,大约过了两三个小时,阴影忽然从刚才的停留的找亭子蔓延到了他们的头顶,林旭心想还没到入夜时分,先前看着天空也没有落雨的征兆。
他疑惑抬头望去,只见一片黑色城墙突兀的出现在眼前,这片城墙极高高到仿佛没有尽头,遮住了半边天空也遮住了还未落的烈阳,定睛望去,隐约可以看见城墙高处的空中有一个黑点,这个黑点就像一个人形轮廓巨头。
向左望去看不到城墙的尽头,向右看去,依旧没有看到城墙的尽头。
这座巨大的城廓竟是看不出方圆有多少里,煌煌然沉默无言立于天地之间,林方也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座雄城,看着不远处官道上拥挤的人群,问道:“这就是咸阳城吗?”
远处传来城市中的吵杂声,各种各样的小贩子们在沿街叫卖传来。
这座城墙历经百年雨水冲洗风化,从当年一个大陆的重要城市,变为了大陆第一城市,这时一段历史的过去,也是另一段历史的开始。
林旭仰头看着这座大陆中心的城市,脸上露出真挚的笑容,终于来到这里了。
作为大陆中心城自然不是浪得虚名之辈,因为这座城池实在是过于巨大,帝国竟是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开了十几个个城洞,可即便如此,每天进城出城的达官贵人和百姓们依然不时把这些城洞堵塞。
在官道上排起极长的队伍,看着那些满脸严肃仔细翻检行李包裹的军士,那些挤的满头大汗的人们忍不住骂了两声。
林旭摇头笑着摇了摇头,联想起某个世界京城的“中环十三郎。”
林方看着林旭满脸笑意,十分的不理解,对这林旭问道:“林兄弟你怎么了?”
林旭漫不经心的回复道:“没事,我就是想起了一个搞笑的事。”
有些外人难以窥探的小秘密,就算是林方也不知道。
………………………………
帝国的清晨 30:分离
林旭跟随这些北方军团的士兵们一起入城。
北方军团身为帝国精锐部队,自然无需像那些平民百姓一样,去排一条长龙。
但是大部分的士兵还是都在城外驻扎,只是统领和几个骑兵跟随盔甲老人走了进来。
林旭好奇的看着这些“古代人”,像极了刘姥姥走进大观园。
简单的办了些手续,林旭在一个酒楼处等待着。
林方、盔甲老人、军团统领在另一边商谈着,具体商谈什么,林旭也不知道,但是却不难猜,无非是赤松果的问题。
林旭百无聊赖的等待几人,但是不一会后,林旭就发现林方跟两人大吵了起来,林方被气的脸红脖子粗,蛮横的与两人大声争吵着,态度十分恶劣。
林旭也是第一次见到林方这幅样子,如果怕不是打不过盔甲老人,林旭猜想林方早已经拔枪。
不一会,林方气冲冲的向林旭走来,林旭赶忙驱散身体中的睡意。
林方一脸歉意的说着:“林兄弟,真是对不起。”
看着林方满脸歉意,林旭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怎么了?林大哥。”
“那些家伙不让你进,他们调查过我们,对你的来意不清楚,所以不能让你住进候府。”
林方一脸羞愧,自己早已拿林旭当生死兄弟,一路上腥风血雨都会过来了,没想到在任务结束的时候,却冒出这个问题,这让林方这个大男子主义者,很是生气。
“没事,林大哥我本来只是想见识一下咸阳,不在乎住在哪里,你与他们回去吧,我随便找个地方住下就行。”林旭大度的说着,以林旭对林方的为人的了解,出现这种问题,难堪的是林方自己。
“林兄弟,是老哥对不住你。”
尽管林旭满不在乎,但是林方还是不忍心抛下林旭。
“林大哥,你别这样说,如果不是你,我早已死在北槐森林,
林大哥的救命之恩,兄弟无以为报。”
林旭连忙抱拳感谢,林方并不欠林旭什么,反而林旭自己欠了林方一条命。
林方从袖中取出一袋东西递给林旭,“这样吧,林兄弟,你在附近先找个客栈住下,我改天再来看你,随便想想办法。”
“行!”
林旭没有客气,接下了林方递过来的袋子,他知道这是林方的好意,林旭很清楚钱的作用,自己孤身一人来到咸阳,如果没有钱财,绝对会寸步难行。
………
看着林方跟盔甲老人远去,林旭整理一下衣服,经过上次战斗,衣服早已就破烂不堪。
中途时,林旭特地跟蔡胖子借了一套衣服,当然不是蔡胖子本人的,蔡胖子的体型,两个林旭都不见得能穿下,蔡胖子特地像护卫队借了一件衣服,身形与林旭相仿。
“得,还是我一个人!”
林旭自嘲的笑了笑,拿出了林方给的口袋,随后打开一看,装满了金灿灿的黄金。
秦国统一大陆后,废除了战国时千奇百怪的货币,统一使用秦国的钱币,保证财富的流通,其中就以大秦的刀币就为广泛。
但是俗话说的好,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像黄金这种奇缺之物,依然还是成为流通手段。
这是秦国律政也禁止不了的,只能暗中允许,这样金银之物就成了商人对外族交易的首选。
林旭装好黄金,财不外露林旭还是知道的,林旭一边走,一边仔细观察着咸阳。
与林旭心中的咸阳不同,现在林旭眼中的咸阳更像一个“大都市”,而又不同于上个世界的都市。
原本的世界之中,行走在大街之上,五颜六色的皮肤都有,黄皮肤的白领在办公楼与白皮肤的人打着交道。
黑皮肤非洲哥们在前门的某街上吃着地道的北京小吃。
世界各样的人穿插其中,让燕京成为繁华大都市。
而这里就像林旭以前玩的网游,旁边茶馆一只兔子精穿着白色长袍接待客人,一个蛮子样的武士,正拿着一把大刀吸引着过往的路人。
各种像蔡胖子样的跑马商人,在路边出售和交换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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