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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妖奶爸-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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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已经出事,要么快要出事!
他猛的起身,快步走到客厅,抬手拿下衣架上的大风衣,用力一甩披在背后。
“梁仔!走!”
斩妖没办法,不代表靠直觉吃饭的我老沈就没办法。
我还有小范围侦查强度爆表的梁仔!
论及侦查面积,狗子或许不如鹰姐。
但要论小范围内的侦查精度和强度,三重幻影能力加身的梁仔,绝对称得上大杀器!
狗子还茫茫然的不知道沈崇要去做啥,傻乎乎看了看墙上挂钟,“老大,这都晚上八点过了,咱们去哪啊?”
“去乐县临江镇,开车大概要两个半小时。”
狗子当场就想昏厥,但见老大气势汹汹,它不敢顶嘴,叼起充电宝甩背后的马甲里,跟着就出门了。
行到路上,沈崇又给标哥打去电话。
自己最终决定回乐县,还走得这么急,又有可能要与标哥他们的大动作撞上,沈崇多少应该汇报一下的。
“标哥,真不是我爱多管闲事,我刚把乐县的所有卷宗扫了,还发现另外两起关联的案子,那东西作案无论时间还是空间上,都有规律可以找到。我又从天网里发现了它前些天活动的踪迹,不能不管。”
标哥叹口气,无奈道:“我懂你意思,你都把话讲这么明白了,按规矩这该是我们战斗部的事。得,消息我已经收到,部里会派人处理的,你别多过问了。”
“标哥你这态度不对啊,和我想象的不一样啊,你不是应该很热心的马上杀过去吗?”
“咳咳,咱们的确在那附近活动,但真没空。就算临时抽调人走,也未必能找见那滑溜的家伙啊。不过我们在这边也是个保障,一旦真出了状况,咱们的人可以最快速度赶过去。”
沈崇算是明白标哥的意思了,就这几天,他们真抽不出人手来。
准确答案也出来了,斩妖绝对有大动作,就算不是乐县也是周边区域。
旁边的狗子听出了点味道,“那个,老大,我怎么觉得背上有点凉飕飕的?咱们真要去?”
沈崇默默的关掉狗子旁边副驾驶的窗户,“你凉是因为我没关窗。当然要回,也未必一定能撞见,碰碰运气试试看呗。”
他话没说开。
其实他此时心里想的是,自古主角多头铁,我就不信我真那么倒霉一头扎进漩涡里。
再说了,仔细分析标哥的话,他只是让我最好别去,没说千万别去对不对?(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23章 情绪不够
(全本小说网,。)
茫茫夜色中,小钢炮越野奔行在从蜀都往渝城的高速公路上。
沈崇全神贯注的开车,梁仔全神贯注的……看小说。
沈拳王有点不乐意了,“我说狗子你趁着这点时间用手机刷刷乐县的新闻,看有没什么可用的信息啊。”
狗子摊爪,“还是别吧,老大,就算真有人失踪了,也不可能这么快出新闻呀。”
“也对,那你入侵乐县警务部门的系统,跟踪下最新的报警信息。”
梁仔傻眼。
常言道狗眼看人低,在咱们老大这儿是人眼看狗高!
“老大你真看得起我。”
沈崇反应过来,这种对自己来说喝汤一样的小事,对狗子却是天方夜谭。
大手子当久了,心里完全忽略这些事的技术含量了呢。
他扭头看看自己的搭档,又有点丧气。
想想人家狄仁杰和元芳、包拯和展昭、福尔摩斯和华生,老大都很厉害,小弟却也个个都很强,再瞧瞧咱家这混吃等死的废狗。
大家都是主角命格,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老大你又开始嫌弃我了。”
“为什么在这种破事上你就这么敏锐!”
他一路不做停歇的连夜赶回牌楼镇,到了之后甚至连老宅都没空去,直接驱车前往牌楼镇与临江镇交界的位置,找到那昏黄路灯下的监控头。
夜色中,路灯下,锈迹斑斑的铁架,老旧的天网探头无力的悬挂在上面。
一阵风吹过,铁架上竟传出嘎吱嘎吱的响声。
“梁仔你闻一下这附近呢。”
沈崇指着记忆里黑影路过的田埂边,说道。
梁仔伸长脖子,将鼻尖贴着地面一路往前闻去,层层叠叠的幻影重像伴随着它的动作而时隐时现。
梁仔如今黄级二品的妖元能力全开,形象上与之前黄三或者黄四品时差别不大,但威力却大为增强。
说来也是玄妙,出门时狗子恹恹欲睡,到地方已快十一点,它倒是变得精神抖擞状态上佳了。
沈崇不敢出声打搅它。
等它嗅了快两分钟,终于抬头。
沈崇略紧张的问道:“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狗子扭头盯着水田,良久之后感慨道:“老大,不如我们在旁边生一堆火吧?”
“干嘛?”
“这天干物燥,水田发旱的,田里有好多黄鳝在冬眠,挺适合生活吃烤黄鳝的。”
“滚!就没别的了?”
梁仔摇头,“有!”
“什么?”
“都是虾蟹之类的水产,但现在是抱卵期,如果吃她们会伤天德的。”
“我真是服了你了!灵能者呢?妖怪的味道呢?”
梁仔给沈崇狠狠拍了掌脑门,可算老实了,“唉,这个真没,按照老大你说的,大约四五天前的味道吧,但真没啊!”
“是时间太长散尽了吗?”
狗子想了想又摇头,“不是,这儿反反复复飘来飘去的,只有水产、人、狗、猪、鸡鸭鹅的味道,再没别的了。”
沈崇还是不死心,让梁仔扩大搜索面积。
这可苦了狗子,更苦了他自己。
一人一犬如同孤魂野鬼般巡睃整夜直到旭日初升天光大亮,还是毫无头绪。
他可算是明白为何斩妖多次巡查也没能把那货揪出来了,真是异乎寻常的机警狡猾,连狗子这mvp侦察兵都成了真·废狗。
当太阳完全升上天空时,硬着狗头皮鏖战整夜的狗子终于心态爆炸,顺便状态也爆炸了。
“老大我不行了,真不行了,哪怕单开一个嗅觉幻影我也撑不住了,让我歇歇,我好困……呼呼呼……”
堂堂看门狗,居然就这么在大庭广众下沉沉睡去,毫无危机紧迫感。
没奈何,沈崇扛起狗子往回走了几里路,回到小钢炮越野上,开车走人。
他先去牌楼镇上的老家宅子看了眼。
这套沿街的平房的木门已快十年没被人打开过,门锁都完全锈蚀掉了,沈崇在家里翻出来的钥匙都插不进去。
他想了想,索性还是别进去了吧。
记得当初走时,就没在里面留什么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如今里面的家具和那点不顶事的家电早已不能用了,想住里面更是不可能。
要想把里面重新收拾到能住人,没个一两天功夫不可能。
时间不等人呐。
也罢,走吧,先随便在镇上找个旅馆住着,等回头忙完了再说。
他把车开到了街口,终于找到家靠谱的带停车位的旅店。
店老板是生面孔,抄着外地口音,应该是这些年新搬来的小老板,没能认出沈崇来。
写了个房间,把狗子扛回去放椅子上蜷缩着。
给这货补垫上层毛毯,让它睡更舒服,沈崇也沉沉睡下。
三天之后,他发现自己低估了此事的难度。
尽管他再次扩大搜索面,开着车几乎将牌楼镇与临江镇跑了个遍,依然一无所获。
唯一的好消息来自两镇派出所,这几天没有任何一起人口失踪的案件发生,说明那货还没来得及,又或是还没准备好搞事。
寻常人到派出所打探这些事情倒没那么容易,但沈崇不会。
在他的老家有句俗话,混子从良当警察。
倒不是说警察队伍业务素养不高,而是很多混子突然在某一天幡然醒悟,想给自己找个正经行当时,反而对曾经让自己特别畏惧又或是反感的职业很感兴趣。
于是乎,这些人往往相约直奔警校,在经过数年艰苦卓绝的学习与重新改造之后,毕业了有机会就回原地转而从警了。
这概率不说百分百,但比起普通年轻人却高得多。
两镇派出所里都有沈崇当年的熟人,关系不算特别铁,没有他最死党的兄弟。
但如今的沈崇勉强开的也是二十来万的越野车,穿着打扮气质上更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给人造成了在外面勉强混出头了的错觉,他面子还是能卖一点的。
当然,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沈崇每次打听消息都刻意与人表示,不要给别人透露自己回来了。
他怕的麻烦不是当年那些无关痛痒的仇家,而是记忆中那群与自己最后相处得极不愉快的亲戚们。
大爷我现在忙着拯救世界,可没功夫伺候那群难缠的亲戚。
血浓于水?
不存在的。
从前身背上行囊孤身前往蜀都那一刻,就没有了。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呢?我的妖元能力每天都被你艹到极致,我感觉我……”
“快升阶了?”
“呸!要不是怕影响嗅觉,我惆怅得想学你以前那些朋友们抽烟。”
“抽烟不好,伤身体。你想成为第一个得肺癌而死的抽烟田园犬妖吗?”
“老大你加这么多前缀,就是为了让我对号入座吧?”
沈崇起身,踢了脚身边的小石头,“后天就是清明节,我五天之后就得回去参加新人挑战赛,不能这样耗下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老大你有新点子了吗?”
“没,我们去临江镇碰碰运气,找那个……丢了儿子的哥们聊聊。”
“和他聊有卵用啊!”
“我觉得可能是我的决心还不够坚定,导致我有一项能力还没发挥出来,我需要更强烈的情绪。”
狗子一脸茫然,“哈?”
沈崇抬头看天,心头暗想,干黄鼠狼那次直觉多好用啊。
这次都转悠了这么多天,直觉竟还没触发,那一定是我做得不够,观察和收集的信息还不够多。
刘向林叼着根烟,一如往常的坐在临江镇街口,呆呆看着街口旁的乡路岔道。
他满脸通红,眼睛也红,里面尽是松花般的血丝。
他嘴里的烟都烧到了烟蒂,散发出过滤嘴被点燃的焦臭味。
在他的脚下扔满了烧透的烟头,不太合身的裤脚下露出两条瘦骨嶙峋的长毛小腿,
他的小腿边,还稀稀拉拉倒着两三个二锅头空瓶子。
他眼窝深陷,颧骨突出。
短短一年时间过去,身高一米八许的刘屠夫原本壮硕的身躯,如今已变得骨瘦如柴,风吹可倒。
他看着的这条乡路岔道,是从临江镇小放学后回家到镇街的必经之路。
在这三百六十五天里,刘向林每天一大清早就会来这儿坐着,直到日落西斜,他的老父亲冲过来狠狠给他两耳光,才能把魂不守舍的他拉回去。
镇上的人时不时会过来与他聊聊天,他总是聊着聊着就哭了。
“我好后悔。”
“我明明每天都接儿子放学的。”
“我不该听他的。”
“他说他八岁了,可以自己上学放学了。”
“我就只让他自己走了三天,怎么人就没了……”
“没了啊!”
他翻来覆去总是这些话。
至于他的老婆,那个可怜的女人已被公费医疗送去精神病院了。
嘎吱一声响,沈崇的车停在这路口。
沈崇下车时,一眼便看到这个明明与自己同龄,看起来却仿佛四十岁重症病人的男人。
他几乎不敢相认。
“大刘子?”
沈崇走上前俯下身,小心翼翼的问。
刘向林茫茫然收回看着路口的目光,抬起头来,用浑浊得如同泥浆的眼神看沈崇,“你……你是谁?”
沈崇被他这空落落的眼珠子盯得揪心皱眉,在他身边颓然坐下,捡起地上还剩下几支的烟盒子,自顾自摸出根自从进了体校后就没碰过的烟含在嘴里。
“借个火。”
刘向林呆呆递来火机。
啪。
沈崇深深的吸了口,熏到他辣眼睛,呛喉咙,“我沈崇啊。”(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224章 黄毛与黄鳝
(全本小说网,。)
“哦,沈崇啊。”
刘向林呆愣愣应了声,却也没再说什么,而是扔掉烟头,又点燃一根,扭头依然盯着岔道,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把沈崇的名字都念了一遍,但脑子里似乎还是没能把人与旧相识对上号。
人的思维陷入僵滞后就是这样。
具体表现在外,就是手拿手机找手机,又或者看见熟人与朋友,明明该一眼认出来,脑子里的思维却飘在别的地方。
此时刘向林便是如此,镇子上很多人过来找他聊天都这样。
见他不说话,沈崇也没再多说什么,就重新尝试着自己抽闷烟。
没两口,他实在吃不住,太久没碰过这玩意儿,眼睛被熏得直咪咪,眼角泪花花的。
沈崇悄然把只烧到四分之一的烟头扔旁边,双手抱住膝盖与刘向林继续并肩坐着,也望着岔路口的方向直发呆。
视线越过并不茂密的树丛,目光所及之处的尽头,隐约能看到贴了翠绿色马赛克瓷砖的教学楼一角。
一脚踹开做贼般悄悄凑上来,试图叼起自己没抽完的烟头的狗子,沈崇站起身,摆摆手招呼狗子准备走人。
他走没两步,背后幽幽传来声,“哥们,谢谢你回来看我。”
沈崇回头,那汉子直勾勾的看着自己,里面稍微恢复了些神采,他可算把人在心里对上号了。
于是乎,沈崇又坐回来,拍拍刘向林的肩膀,“节哀。”
刘向林深吸口气,狠狠吐出阵白烟,“节哀不了啊兄弟!我心里这道坎,过不去啊!我好后悔……”
他又开始了。
甭管来与他搭话的是谁,没两句都会回到这套路里。
面对镇子里的人如是,不远百里从蜀都开车回来的沈崇也如是。
他已入了魔。
他嘴里的这些话,沈崇之前在临江镇上与人打听时,都已听得七七八八。
这汉子絮絮叨叨着照本宣科念完,又开始捂脸抹泪,甭管沈崇再与他说什么,他都只把脑袋藏在手肘下一直摇头。
沈崇也不是擅长哄人的性子,见状无奈叹口气,“唉,回头我再来看你。”
他重新起身,顺着岔路往学校走去,背后的哭号越来越响,没几秒钟又变得沙哑刺耳。
明明此时晴空万里艳阳高悬,背后远远传来的声音却让沈崇心底凉如深冬,那声声哭号如刮骨刀,在他心窝子底反复刮蹭。
十一二年前,青龙白虎手提战棍的刘向林何等英雄。
现如今,痛失爱子让他完全成了个买醉度日痴痴傻傻的半疯子。
人世间最大的苦痛,这大抵算其中之一吧。
沈崇感慨万千,来之前是想要让自己的情绪被更深度的激发一下。
可真当感受过一次之后,他又觉得这感触未免太深了点。
一人一犬在土路上慢慢走着。
“老大,那人好惨。”
“是啊,惨呢。”
沈崇点头,小心翼翼查探路边田埂。
一年前案子刚发生时,就没人知道究竟怎么回事,时隔十二个月,他这样漫无目的的碰运气,更不可能有任何发现。
被他给予厚望的直觉也没有任何动静,这东西像抽奖,有就是有没就是没,不会轻易以他的意志为转移。
他现在情绪是到位了,但无敌记忆从外部获取的信息量远远不足,不能在潜意识里形成足以支撑综合判断的分析数据模型。
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来解释,就是大数据样本不足,没办法分析。
狗子正在偷懒,它都没开妖元能力,翘着尾巴懒懒散散在前面散步。
沈崇盯着它的屁股,心中暗想,要是能再叠加上狗子的嗅觉、听觉和视觉三重幻化妖元能力,我就能从周边环境中得到更多细节,大概能把无敌记忆衍生出来的直觉强化到新的高度吧?
梁仔觉得菊花一阵清凉,夹起尾巴猛回头,“老大你想干嘛?”
沈崇别过脸去,“没啥。”
收集信息的感应元件和分析数据的运算中心不在同一套系统内,协同率不够,没办法啊!
回到临江镇街口时刘向林已经不在这边了,今天他罕见的提前回了家,沈崇没再去叨扰,而是开车又去了盘龙乡与中兴乡。
盘龙乡失踪那孩子他实在打听不到是从哪儿走丢的,只走马观花随意转个圈,随后直扑中兴乡。
因为这次有目击证人,地方好找得多。
花一百块钱,请知情老乡带路,沈崇顺着田间小路找到了地方。
“沈哥,地方就这。当时财哥提棍子从那边小卖部冲过来的,也就两个晃眼的时间,娃就没了。”
沈崇点头,“多谢。”
他四处打望,指着田地道:“当时这块水田里的稻子很茂盛?”
“是啊。”
“哦。”
沈崇突然说道:“那时间对不上啊!”
这带路的哥们茫然问,“什么?”
沈崇摇头,“没什么。”
等人走了之后,他自己蹲在田边开始重新算时间。
先前在卷宗里看到写的案发时间为两年前,他在计算时间时习惯性的拉通为一年十二个月,忽略了第一次案发的准确时间为秋收,是九月份,而不是真的整两年前。
在家里推算时因为先入为主,又太过着紧,犯失误了,不留神多算出六个多月。
那么现在准确来估算,第一次与第二次案发时间间隔应该为接近十个月。
第二次与第三次则为准确的八个月。
第三次也就是刘向林的儿子出事,到现在是准确的一年十二个月。
这样子时间线就乱掉了。
按照他之前的想法,他是假定行凶者为灵能者或者妖怪,每次升阶就需要伤一个孩子的性命。
难不成我得将所有思路推翻?
其实三个案子没有规律,不是一起的?
那这不坑爹了吗?
就在此时,小路尽头传来突突突的摩托声,晃眼间一辆摩托拐过小路直奔而来,在沈崇旁边停下,跳下个满面风霜却面带喜意的青年男子。
“我说你这家伙,太过分了吧!回家都不给我说声!长本事了啊!城里人看不起老兄弟啊!”
青年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沈崇面前,狠狠给了他肩膀一拳。
沈崇起身,照着对方的肩膀也是重重一拳头,“呸,我这不是忙着办事么?”
来人叫黄茂,沈崇以前的老兄弟。
他们这拨人里,就数沈崇和外号黄毛的黄茂二人关系最铁。
以前他最喜欢把头发染成屎黄色,匪号黄毛再恰当不过。
不过一起混归混,沈崇稍稍上点心读书就能考上体校。
黄茂就完全没办法了,高中都没读,留在老家接他老子的班搞点小养殖。
黄茂做事还算靠谱,虽然没出去闯荡,但在牌楼镇上也算小富之家。
“去去去,你丫能有什么正经事,我听说你在打听孩子失踪的事儿,该不会一年把没见你就戴肩章了吧?”
“这倒是没。黄毛你可别生我气,我是打算忙差不多了再找你。”
黄茂翻白眼,“我生你气干嘛,又不是啥也不懂的小屁孩。你出去那么多年了,这块地方现在我比你门儿清,你办事找我帮忙呗,哪用得着找别人瞎打听。你看我收到风,骑车过来分分钟就揪出你丫的。”
“你能帮得上个屁,行了,今天收摊,到你家吃饭去。”
“那我现在打电话让老婆多弄两个菜。”
半个小时后,两人一犬走进牌楼镇街面上一套小四合院里。
黄茂家的老平房早已被推掉换成二层小洋楼了,院子里还停着辆国产皮卡。
沈崇的车就只能停到大门外了,倒也不用怕被贴条子。
哥们儿两人就在院子里搬来椅子泡上茶,一边嗑瓜子一边闲扯淡,梁仔老老实实趴在沈崇脚边,没去挑衅那条栓在院子角落一看就特能打的大犬。
“说说呗,你现在到底在干啥?怎么突然打听起案子了?我记得你不是说过在当保安吗?你那车不错啊,给富婆包了?”
“滚滚滚!”
黄茂这嘴和心都管不住,打开话匣子又开始扯犊子。
妈蛋,哪壶不开提哪壶,沈崇揣了他一脚,黄毛往旁边直躲。
这孙子不知道欣欣的事,却竟歪打正着说中了。
沈崇扯回话题,“我是在打听那三个孩子失踪的事,至于为什么要打听,你就别多问了。”
黄茂了然,“唉,说起刘向林也是惨,当时我们都跟着去找了好久,把临江镇和咱们镇都翻了个底朝天呐,有人说是被拐走了,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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