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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条龙-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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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柄纯金打造的金钥!

    “这是陛下让我带给您的,请务必收好,贴身而藏。”玹华道,将那枚金钥递给尨璃。

    尨璃略有诧异,“老臣糊涂,这可是天庭宝库的秘钥?我已有一把,三年来片刻不曾离身。”

    玹华笑了笑,“天君有所不知,为了陛下大婚,天庭已从里到外修葺一新。宝库年久失修,所以也顺便修了一下,连大门都换了。苍龙王的那枚秘钥如今已经用不上了。”

    尨璃甚是犹豫,他向来是个胆小怕事的性子,照道理既是陛下的命令,便该立刻从脖子上拽下那枚旧的,换上新的才是。

    可他却迟迟不动。

    玹华早料他会如此,微笑着又将那枚新的金钥往尨璃跟前送了送,道:“苍龙王若是念旧,也不妨,但这枚新的总得收好了才是。”

    尨璃这才点点头,依言收下。

    但也奇怪,他才刚将新钥佩上,忽觉从头到脚一阵轻松。就像白天黑夜一直都穿了件极勒脖子的衣服,而现在突然脱掉的感觉。

    他突然深深地憎恶起那枚戴了三年,日夜不可离身的旧钥,匆匆忙忙摘下,一把扔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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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一)摄政

    璟华和阿沫的那场婚宴,刷新了九重天上好几个之最。

    他娶的是苍龙族公主,苍龙小王与炎龙颇有渊源,又和冥界少君关系甚好,如此裙带关系,出席宾客自然是有史以来最多。

    璟华虽一贯沉静,但特地在大婚那天放下架子,任由兵部那些人起哄玩笑,这个头一开,众仙才真正放开拘束,笑声从早到晚,堪称欢喜之最。

    不知是不是他带的头,还是每个人都太高兴,竟在那一天里喝空了天庭酒窖里所有的美酒,醉得连昴日星君都睡过了头,第二日的日头比平时晚起了那么半个时辰。

    当然,还有最中之最。

    最盛大的婚典,最美好的祝福,最英俊的新郎和最美丽的新娘。

    婚礼过了,早朝还是照常。

    凌霄殿上,稀稀拉拉,站了不到平时一半的人,多数都是一些自持身份,不参与拼酒的,兵部那块基本是空的,一个都没能起得来。

    朝臣们等了许久,仍是不见天帝到来,遂三三两两,窃窃私语。

    “道君,我与你打赌,今日这朝会是开不了。”

    “必须的!我昨儿个就在想,大婚过后,至少要罢朝三日才合情理嘛!虽说咱们陛下勤政,但毕竟年轻啊”

    “谁说不是啊!天后娘娘又如此美艳,啧啧啧,我要是陛下恐怕要日日流连床笫,尽享嘿嘿嘿哎哟,失礼,失礼啦!”

    “无碍,无碍,七情六欲,人之常情啊!”

    两人兀自交头接耳,捂嘴偷笑,却听传令官在殿外喝了一声:“天帝陛下驾到!”

    众人吃了一惊,原以为璟华今日不会来的,没想这陛下这么狠,昨天喝了那么多,又是新婚洞房,而今天天还没亮,竟然已经来上朝了!

    众人躬身迎接,只见一人揉着睡眼走上凌霄宝座,大喇喇一坐,说的也不是那句“众卿平身”,而是很敷衍地挥了挥手,道:“行了行了,都起来吧。”

    几个站得近的都已经看清楚了,站得远的,正惊诧抬头,这哪里是沉稳淡漠的天帝陛下,分明是轩王轩辕玹华嘛!

    玹华很不高兴。

    他也没睡醒,却一清早被璟华叫醒,轻轻松松丢给他一份诏书,说他要和阿沫出去游历三个月,在此期间,一切政事要辛苦大哥代为处理。

    玹华从懵圈中觉醒过来时,璟华早已经带着阿沫出了南天门,宫外的御辇已经候着,几个手脚麻利的宫人速速给他穿好朝服,连推带哄塞进了御辇里。

    玹华实在是困。

    他毕竟还年轻,阿沅又如此美艳,怎能不日日流连床笫,尽享嘿嘿嘿?

    可这个二弟是如此自私!赖在他和阿沅那里两年多不算,现在好不容易身子好了,还大婚了,玹华觉得这回是真正送佛送到西了,没想到璟华竟毫不惭愧地将天庭一大摊子事儿甩手丢给他,自己和阿沫不知跑哪儿浪去了!

    “我不在那几年里,大哥处理政务做得甚好。况且婚后游玩的事,我答应沫沫已经许久,左右不过三个月,就麻烦大哥再辛苦下。”

    玹华在御辇里打了个哈欠,想起璟华早上笑眯眯对他说的那些话,气就不打一处来。

    让你去!让你去!去完回来,我就立刻带着阿沅远走高飞!你再求我,我也不管!

    哼,难怪趁着大婚,劝我和阿沅回天庭呢!难怪你家那个鬼灵精还神秘兮兮问我有什么好玩的人间仙境呢!

    一个个心怀叵测!其心可诛!

    玹华气呼呼地咬了一口妙沅给他蒸的梅花糕,却差点噎住,赶紧喝了半壶水才顺过来。

    果然天帝是不好随便诅咒的啊!

    他不敢再骂,但心情郁闷地在御辇里打了个盹,下来的时候,殿门口的传令官也在宿醉的迷糊状态,眼睛都没睁就喊了声“天帝陛下驾到!”

    凌霄殿上,不知是谁打了第一个哈欠,一传二,二传四,不一会儿就是哈欠声一片。

    玹华猛地拍了下龙案,把底下那些迷迷糊糊的老臣都给吓了一跳,瞌睡虫都跑了。

    玹华见效果达到,笑了笑道:“别怕,我就是让你们精神点儿!陛下和娘娘出去玩儿几天,这些日子我代为掌管天庭政务。你们有话快说,没事儿的话,就早点回去睡觉!”

    众臣这才放下心来,从善如流地陪着笑了几笑。

    这位轩王一直在无妄海闭关清修,除了七年前立太子妃那次,已经有一千五百多年没有露过脸了。没想到这次陛下大婚,不但他出关,还与一位妙沅上人形影不离,而原来的轩王妃却完全不知所踪。

    本来么天族八卦,早多得数不胜数。轩王不在的时候,轩王妃的风流韵事早已经传遍了四海八荒,有了不下十个版本。现在轩王妃走了,轩王携美回宫,看来又为大多数神仙的茶余饭后贡献了谈资。

    只是没想到,一个闭关清修了一千五百年的人会是如此豪爽又洒脱的性格,众仙本暗自揣摩璟华的性格已经是颇内向沉稳的,他这个大哥恐怕还要再内向沉稳些,没想到竟截然相反。

    玹华见下面不响,又催了一声:“哎,大家时间宝贵,有话都快说好不好?没事儿的话,可真的退朝了啊!”

    现在时辰还早,如果抓紧些,回去阿沅还没起来,他还能搂着她继续睡个回笼觉。

    他这么盘算着,朝传令官眨眨眼睛,意思是兄弟你好宣布了。

    殿下却突然有一人出列,道:“臣有事启奏。”

    玹华一看,那是三官大帝中的高明大帝,亦称降魔护道天尊。他飞升前在人界有个俗家的名字,叫做张道陵,是个天师,专打神魔鬼怪,后来积的功德多了,死后也位列仙班,照旧干着老本行,护佑人界安宁。

    这张天师长得也甚是奇异,腰圆膀阔不算,庞眉广颡,朱顶绿睛,额上还生了两个角。如此凶相,据说是为了令恶鬼心生惧怕,本人心地倒甚是慈悲。

    他来天庭已久,玹华尚未离开寻找胤龙翼的时候,就已经与他认识,出发前也曾向他请教过一些关于应对人界妖魔的注意事项。

    所以玹华对这位张天师其实略有了解,知道他性子傲气,又仗着道法高明,向来不屑和那些只晓得磨嘴皮子的仙君老道为伍,平时也甚少说话。但一开口,往往便是天灾**。

    此时既是他有事启奏,玹华便顿生一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张天师垂首道:“启奏轩王,人界似生异象。”

    不知道张天师说的异象在哪里,但至少不在璟华他们现在所在的这个地方。

    这里是叫做什么来着?

    唔,这问题阿沫好像问过,但璟华没说。

    他们脚下是大片大片望不到头的薰衣草,随着微风,紫色的花浪轻轻摇摆,将幽幽的花香传播到更远的地方。

    头顶上是瓦蓝的晴空,偶尔还飘过几朵白云,那种蓝纯得没有一丝杂质,仿佛世上最清澈的水晶。

    周围静极了。除了花开的声音和彼此的心跳外,什么都听不到。

    时光仿佛凝注。

    阿沫就躺在这座天然的花园里,枕着璟华的胳膊,呆呆望天。

    这里实在太美!美得她完全不想起来!

    她从瓦蓝的天和洁白的云,一直躺到漆黑的夜和闪烁的星,再然后,花草间出现了点点的萤火虫,像小精灵的。

    “璟华,你在想什么?”她满足地叹了口气道。

    “唔,没想什么。”璟华淡淡微笑。

    “那怎么会笑?”她明明看到他嘴角扬起,怎么可能没想什么。

    璟华轻轻吻她,“傻沫沫,能什么都不想,才是大圆满。”

    随风惹尘,拈花微笑。他这一生就是想得太多,活得太辛苦,若能真的什么都不想,于他来说便是解脱,便是极乐。

    他明白,却做不到。

    而他那个满脑子想法乱飞乱蹦的沫沫更是无从体会。

    果然,她又开始下一个问题,“璟华,这么美的地方怎么会连个名字都没有?”

    璟华叹了口气,收回自己缥缈的思绪道:“其实也是有的,只是我嫌它太拗口。沫沫如果不喜欢,不如自己起一个。”

    阿沫好奇道:“好啊,这里原来叫什么呢?”

    璟华道:“这里是普罗天尊俗世时住过的地方,他就是在这薰衣草地中静坐七日,终于得道成佛。门徒们为了纪念他,就将这片土地叫做普罗往事。”

    “普罗往事普罗往事”阿沫喃喃地念了几遍,认真道:“虽然说拗口,但仔细回味还挺浪漫的,要不就叫这个吧。只是一个尊者又能有多少往事?璟华,多半是那些门徒们胡吹。”

    璟华笑笑,“为什么尊者就不能有浪漫的往事了呢,唔,还真是个挺好听的故事。”

    阿沫眼眸一亮,欣喜道:“真的吗?我最喜欢听故事啦,璟华快讲给我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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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二)普罗

    璟华早料到她会缠着他说故事,轻咳了一声,便开口道:“其实最开始的时候,薰衣草并不是现在这个颜色,而是白色的。”

    “白色的?”

    “对,但一样很香,闻之欲醉。在一个很小的村镇上,有个美丽的女孩,她从出生起便长着一头紫色的长发。”

    “紫色的头发?好漂亮啊!”

    “你觉得漂亮,可是她的村人却不这样看。世人都是黑发,人老色衰才逐渐转白,那女孩却天生一头紫发,村里的长老都认定她是妖魔所化,就连她的生身父母,也将她逐出家门。”

    “啊,好可怜。”

    璟华点点头,继续道:“女孩太没有能力做别的事,她流落乡野,却无意中发现了这片薰衣草花园,于是每天摘许多的薰衣草到街头去卖。而每天卖花的时候,她总是会发现有个英俊的男子尾随于她。她去城东,男子也去城东,她去城西,男子也去城西。”

    阿沫望着璟华,大眼睛眨也不眨地听着。她如今自己沉浸在幸福中,也就特别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璟华道:“女孩留意了好几天,那男子始终跟在她身后,既不现身,也不出声打扰。女孩感到奇怪,终于有一天在卖完了花之后,主动上前询问。”

    阿沫好奇道:“那男子说什么,跟女孩说自己喜欢她了吗?”

    璟华淡淡笑了笑,摇头道:“没有,那男子只是说,觉得那些花的香气特别迷人,所以就情不自禁跟了过来。如果有所冒犯,还请女孩见谅,他明天就不来了。”

    他将阿沫往自己怀里抱了抱,换了个更惬意的姿势继续道:“女孩并没有斥责,反而送了篮里最后一束花给他。他们就这样保持着若即若离的距离,男子每天都尾随在她身后,像一个守护者,而女孩也总会故意留着一束花不卖,送给那个男子。”

    阿沫道:“他们这样等来等去的要多久呢?明明是互生好感了,为什么还不说出来呢?这真是急死我了。”

    璟华笑道:“沫沫你就是急性子,当初也没见你急着对我说喜欢啊,观池的时候竟然还想拜我为师!”

    阿沫一骨碌坐起来道:“才不是!明明是我先喜欢你的,你自己藏着掖着,不肯说自己的身份!我说喜欢你,你竟然还把我赶走!”

    璟华哭笑不得,这傻沫沫,时至今日仍以为是她先喜欢的自己,不晓得其实在那次竹林的偶然“邂逅”前,自己早已经对她一见钟情,辗转反侧。

    他也坐起来,慢吞吞道:“我哪里有把你赶走,明明是你自己走的。往河里一钻就不见了,害我一顿好找!”

    阿沫想了想,似乎事实确实是他说的那个样子。但她不管,强词夺理道:“是你气我,我才被你气走的!这不就是你赶我走么!”

    璟华十分后悔起了这个话头,跟阿沫吵架他从来就吵不赢,忍气吞声道:“好好,是我不好,沫沫不生气,我们继续说故事好不好?”

    他见阿沫高傲地点头,苦笑一声,无奈道:“如此过了一段时间,两人已有默契。虽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彼此都已经有了好感。有一天,女孩再次将花送给男子的时候,天上却起了一阵大风。

    要知道女孩为了遮盖自己异于常人的发色,在街头卖花时,一直都是戴了斗笠。而那阵风却刮走了她的斗笠,一头紫色的长发便立时暴露出来。”

    阿沫惊道:“啊,那怎么办?”

    璟华道:“当时已经很晚了,街上只有他们两人,女孩十分慌张,急急地将斗笠捡了戴上,一边紧张地去张望男子的神色。可男子并没有说什么。”

    阿沫笑着拍手道:“我知道啦,定是男子早就知道了女孩的身份,却依然爱她,所以才会不以为意。”

    璟华摇摇头,“这次沫沫可猜错了。”

    “啊,可那又是为什么呢?”

    璟华道:“因为那男子,是名瞎子。”

    阿沫轻轻一声惊呼,“瞎子?”

    璟华道:“是啊,他天生眼盲,莫说看不见女孩的紫色长发,甚至连紫色到底是个什么颜色都无从知晓。”

    阿沫想起璟华以前病入膏肓时也曾完全的失明,心下一阵哀然,不禁咬了咬唇,紧握住他的手。

    璟华明白她心中所想,淡淡而笑,也顺势更紧地搂了搂,将掌心的温暖传递到她身上。

    “女孩十分善良,她觉得这个世上碧海蓝天,姹紫嫣红,有那么多好看的东西,可男子却什么都看不到,实在太可惜。”

    “那名男子的眼疾能治好么?”

    “女孩也不晓得,所以她去问了寺庙里的方丈,方丈说他恰有一种灵药,可以治好男子的眼疾,但是又反问了女孩说,如果你治好了他的眼睛,他复明后发现你是紫色长发,嫌弃于你,你该当如何?”

    阿沫道:“唔,这可十分为难?不治就会瞎一辈子,那就见不到那些花花绿绿的好看东西了,可是治好的话,男子有可能会离开她。璟华,那女孩是怎么选的呢?”

    璟华笑而不答,反问道:“如果是沫沫怎么选呢?”

    阿沫想想道:“我若是那女孩,我就去问那男子,看在他心里是光明重要,还是自己重要。

    倘若他选女孩,那自是皆大欢喜。治好了他,两人欢欢喜喜成亲。

    倘若他选光明,那就更没什么犹豫,把药送与他吃了,然后继续卖她的花。我相信终有一天,她会遇上一个真正懂得珍惜她的良人。”

    阿沫固然称得上勇气可嘉,当日在乌篷船头,她亦干脆对璟华说明,并不在乎他有没有贞鳞,也不在乎他的过去。

    可说了又怎样,他仍是不够勇敢,早早将她赶走,想逼自己断了念头。

    若不是后来她大人大量又折返回来找他,以他当时的体力,也极有可能就这样错过。

    倘若真的错过

    璟华光想一想,便是背脊上一阵冷汗,觉得极度可怖。

    他将头埋在她的发丝里,深吸了口气,这才缓缓道:“没有,她不敢去问。她只是将从方丈处讨来的药,送给了那个男子,却在他双眼复明的前一刻离开了村子。”

    “啊,她就这么走了?”

    “是啊,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有沫沫这么勇敢。”他欣慰地吻了她,柔声道。

    “可是,可是他们难道就错过了吗?”阿沫开始为故事里的人担心。

    “沫沫,真正的缘分是不会错过的。”璟华轻轻笑,“男子复明后虽然看到了花花世界,大千繁华,却再也找不到那女孩的踪影。男子十分苦恼,他用缎带绑上自己的双眼,立誓若找不到那女孩,宁可此生永坠黑暗之中。”

    “啊,好感动呢,那他找到女孩了没有?”

    “男子这样做固然有对女孩的思念,但更重要的是因为红尘万丈确实会影响男子的嗅觉,他放弃了好不容易恢复的视力,便是要凭那敏锐的嗅觉,寻找薰衣草的味道。”

    “后来呢?”

    “他踏遍千山万水,又蹉跎了许多辰光,真正地成为了一个瞎老头。就在他再也走不动的时候,他突然闻到了一股浸透入他灵魂深处的香气,他跌跌撞撞地奔进这片薰衣草地里,他感觉到那个女孩就在这里。”

    “啊!”

    “女孩也已经很老了。当年她离开了那个村子,却带了一把薰衣草的种子,把它们都种在这里,经过了几十年,薰衣草就长成了一大片,无边无际。”

    “就是我们现在这里?”阿沫惊讶道。

    “对啊,就在我们脚下,就是当年普罗尊者寻到他心爱女孩的地方。”

    “那个失明的男子就是普罗尊者?”阿沫惊讶道。

    “对呀,”璟华笑道,“他为了一个女孩,终身不肯摘下那条缚眼的缎带,你现在可还觉得一个尊者不可能有什么浪漫的故事么?”

    “唔,可你还没讲到结局呢,好的结局才算浪漫!璟华,他们究竟有没有在一起?你之前不是说薰衣草原本是白色的吗?又是怎么变成紫色了呢?”

    璟华轻轻吻了她的额头,笑道:“沫沫你就是心急,这不是马上就要讲到结尾了吗?”

    他深情地望了她一眼,一口气说完了整个故事。

    “女孩很懊悔,她没想到自己辛苦求来的灵药,却没能解救男子脱离黑暗。而常年的跋涉也已经完全摧毁了他的健康,他垂垂老矣,如风中之烛。

    女孩考虑再三,决定还是让他摘下缎带来看一看这些美丽的薰衣草,哪怕他误会自己是妖魔,总比带着遗憾离开人世的好。

    她扔了自己的斗笠,放下紫色长发,解开男子的缎带。

    可就在男子睁眼看到她的刹那,她满头的紫发与洁白的薰衣草互相交换了颜色!站在男子面前的只是一个白发苍苍、慈眉善目的老妪,而满天遍野都是紫色的薰衣草!

    男子热泪盈眶,一把抱住了她,两人紧紧相拥。”

    “啊,好感动!好浪漫!”阿沫唏嘘不已,“呜呜,一个大和尚怎么可以这么浪漫!这个普罗尊者真该被奉为你们九重天上第一痴情男子!”

    璟华笑。

    这个傻沫沫,苦尽甘来之后,与自己坐在这一片美丽的薰衣草地里,望着漫天的星子,说着动人的故事,这难道还不算浪漫么?

    她却在这里长吁短叹,羡慕别人家的浪漫。

    璟华站起来,掸了掸身上的浮尘,又轻轻拉她起来。

    “好了,花也看过了,故事也说完了,接下来还去哪里?”

    阿沫嘻嘻笑道:“自然是看更美的花,说更好听的故事啊!璟华,你晓得我是贪心的。”

    璟华微微一笑,“漠北有极光,想不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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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三)愚笨

    璟华说的那个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结局。

    普罗尊者在此地住了下来,但终因两人年事已高,几年后他的爱人先离开了人世。普罗尊者悲恸难抑,在薰衣草地中静坐七日,不吃不喝。最后终得大道,坐化飞升。

    而当他回到仙界后,竟然再次遇到了那个紫发的女子。

    她是冥河畔的薰衣草花灵,因他要下凡历劫而受佛祖点化成了女身,与他成就一段情缘。

    此时普罗尊者已经六根清净,再不是凡尘中那个为爱执着的男子,而那个花灵也因助他历劫有功,升了一个官阶,同样满心欢喜。

    两人客客气气,见面行了个礼,便擦肩而过。

    仿若路人。

    璟华是不会把这样的结局讲给阿沫听的。

    她喜欢浪漫的,美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听得荡气回肠,身心愉快。

    但事实上,这世上又哪里来那么多的巧合,那么多的说时迟那时快,那么多命不该绝,那么多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所有的幸福都来之不易,要付出,要坚持,要不断地争取!。

    就像他,一次次面临绝境,却始终坚持着自己认为对的东西,心怀大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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