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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爷撩宠侯门毒妻-第2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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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哭喊过一声,产后也没有头胎那么虚弱,还能抱着刚出生的小儿子看一阵。

    苏海生。

    这是太夫人亲自取的名字,苏晏和云初微夫妻自然无异议,不过让云初微觉得好笑的一点是,这个小儿子将来还有个外号,小混蛋。

    而与此同时,宫里也传来消息,皇后娘娘诞下龙子。

    所有人都挺高兴,唯独云初微嘴角狠狠抽了一下。

    天家这位活土匪可比他们家的小混蛋杀伤力更大,小混蛋好歹只是皮了一点,那活土匪何止是一点,简直是不作会死的典型,所过之处,鸡犬不宁。

    云初微默默在心里给闺蜜掬了把辛酸泪,要把这么个混成球的儿子养大,不见点血见点泪似乎都不叫尽心尽力。

    小九的满月宴过后,苏晏就热孝期满奉命回了南境。

    云初微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奶娃之路,有了前两个的经验,这一个带起来就轻松得多,闲暇之余便把自己的“带娃秘诀”写出来让人送去宫里,希望能给皇后一些帮助,然而毫不意外地,许菡还是在回信上抱怨了,说他们家那小祖宗才刚会爬就不消停,只要稍微走点神,他马上就爬得远远的,让你找都找不到。

    云初微看到回信,笑得前俯后仰,暗搓搓想着这才开始呢,你就受不住了,以后有你头疼的。

    不过回信的时候还是认真而仔细地给许菡分析了宝宝的情况,其实都是些中听不中用的废话,对别的孩子可能有点用,但用在那活土匪身上,简直就是放鸭子上山,错了地方。

    ——

    若干年后,北疆。

    大将军侯云冲退役,云安曜成了主帅。

    苜蓿开花的时节,雪山下一片淡紫色。

    刚打赢胜仗的大将军侯云安曜来牧场遛马,忽然间听到远处有歌声传来,他端坐在马背上循声望去,见到远处路过一群羊,羊群后头,有个戴着头巾的姑娘,歌声便是从她嘴巴里传出来的。

    “真好听。”云安曜闭上眼睛认真地享受了一下。

    旁边的副将解释道,“这位呀,是出了名的牧羊姑娘,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每天都会经过这个距离咱们军镇不远的牧场,歌声非常的动听,经常有士兵为了能听到她唱歌而提前来这里等着。”

    “是吗?”云安曜攥紧了手里的缰绳,因为那牧羊姑娘已经转身,虽然隔得太远看不清,但他感觉得到,她一定对他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好久不见。”他对着那人低喃一声,声音只有他自己能听到。

    ——正文完——

 番外一 柒曜百年

    “好久不见。”方柒柒看着远处骑在马背上的英俊男子,也轻轻道了一句。

    再见她是想过的,只是没预料到再见他,自己竟然会有这样坦然的心境,那些年的爱恨嗔痴,似乎再也找不回来。

    她不会再不小心把春宫图册夹在杂书里送去给他。

    不会再死乞白赖地求着他带她去看实战演习。

    不会再半夜里偷偷摸去书房看他给谁写信。

    不会再为他跑去买醉。

    不会追着他问如果侯夫人同意,他会不会娶她。

    更不会在染上瘟疫生死攸关的时候撑着最后一口气给他写信,问他愿不愿意来看她。

    因为,她明白了,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娶她。

    他是她少时的一场梦,梦没醒,她醒了。

    “柒柒。”

    阿木江·买买提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方柒柒这才惊醒,回过头,对着来人一笑,“阿木。”

    “不是说好了明天就走吗?怎么今天又来牧羊?”他向来好脾气,就连责怪的语气都听来极舒服,夕阳下的轮廓,越发的轻柔俊美。

    方柒柒垂下眼睫,淡笑,“就算作是,我和这里最后的道别吧!”

    “渴不渴?”他递来水囊。

    方柒柒接过,喝了一口,发现里面竟然是酒。

    “果然还是你懂我。”她笑笑。

    “明天你就要走了,我也没什么能送你的,知道你喜欢酒,我自己酿的,尝尝,味道如何?”

    方柒柒仔细品了一口,实话实说,“差点火候。”

    阿木挠挠头,“这已经是我最好的成果了。”

    “不过,这种美中不足的感觉独一无二,我很喜欢,谢谢你。”她又补充。

    阿木抬起头,看到了远处的云安曜,虽然瞧不清楚容貌,不过他能肯定,那个人就是柒柒爱了多年而不得的男子,看来柒柒今日是特地过来与他道别的。

    收回视线,阿木问:“跟他说了吗?”

    方柒柒但笑不语。

    虽然没说,不过,那一瞬的眼神交错也足够了。

    她爱过他,他知道,他心动过,她也知道,只是,他们最后没能走到一起。无关乎谁比谁更爱或者谁不够爱,他有他的顾虑,她有她的考量。

    早已脱离年少情愫萌动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最理智的那一面,微笑着,放开彼此。

    “大将军,天色不早了。”副将低声提醒。

    云安曜回过神来,再看向那处,早已没有了羊群和牧羊姑娘的身影,她该是已经找到自己的归宿了吧?

    调转马头,云安曜沉声道:“回吧!”

    ——

    俊美的大将军侯三十岁未娶,将士们都知道他心中住着一位姑娘,不过没人知道那姑娘是谁。

    而立之年,他为南凉打赢了无数场战争,累积了数不尽的功勋,成了新一代战神,然而尽管身上笼了这么多荣光,他的后院还是空荡荡的,不管是京城还是北疆,他的身边从来都没出现过女子,只是某回副将去他房间奏事的时候见到他的书案上摆放着一个香囊,绣工奇差,毫无美感可言。

    可就是这样一个扔在路边都没人要的香囊,却似乎很得大将军重视,一看那干净的布面就知道经常洗,里面放的也并非香料,而是晒干了的苜蓿花。

    从这件事,将士们又得了一个信息:大将军心里的那位姑娘不善女红。

    若是换了十几年前,那帮将士很轻易就能猜出方柒柒来,不过现在是云安曜主帅,早就“改朝换代”了,这帮人并不认识什么方柒柒,就算有几个认识的老人,他们也不一定就知道云安曜心悦她。

    所以,大将军的意中人再一次成谜。

    四十岁,不惑之年,云安曜还是云安曜,依旧是北疆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侯,战神,只不过,他彻底褪去了年轻时候的浮躁,由内而外地散发着一股子阳刚和沉稳。

    手握二十万重兵的他在战场上的表现越来越有当年云冲的杰出风范。

    容颜在变,心性在变,唯有一样习惯,数十年没变过——一旦打了胜仗,庆功之后必定会一个人骑着马去牧场,不遛马,也不做别的,就那么静静地站在同一个位置,然后眺望着某个方向,像是在等一个永远不可能归来的人。

    迄今为止,持续了将近三十年,换了数十匹战马,站的却始终是同一个位置。

    其间有一年,北疆政府是想把牧场改造成林场的,却被云安曜出面干预了,所以这片牧场才能存留至今。

    只不过再怎么保存,都几十年过去了,地貌肯定是有所改变的,但这似乎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兴致。

    好似每次来牧场站一站,就能把自己得胜的喜悦与某个再也见不到的人无声倾诉出来。

    五十五岁,他在大战前一夜收到家书,母亲病危,第二日发挥失常,重伤倒地。

    朝廷那边得到消息,很快就安排了接替人选,让人将云安曜接回京养伤安度晚年。

    离开北疆的前一天,云安曜坚持要去牧场,没人敢阻拦,他牵了匹马,艰难地踩着马镫坐上去,慢慢到了常去的那片牧场,天蓝草青,雪山下的苜蓿花开得正好,远远望去,像一片紫色的雾,与三十多年前他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那么的相像。

    天还是三十多年前的那片天,苜蓿花还是三十多年前那样美丽,然而三十多年前的那个人,却再也见不着了。

    云安曜并不后悔没娶她,正如他心中所想,自己随时都有战死沙场的可能,并不能给她完整的一辈子,除了钱财,他什么都没法承诺,与其将来让她痛苦,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断绝她的念想。

    只不过他未曾想到自己陷得如此深,她走后,这片牧场成了他的执念,来这里已经成了他几十年人生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然而今天,要说再会了。

    调转马头,正欲离开之际,草场的那头忽然有悠扬的歌声传来,云安曜僵住,慢慢回头,目光所及处,是一群洁白的羊,它们欢快地一边走一边吃草,羊群后面,是个身穿红衣的女子,她轻轻地哼着歌,面上挂着甜美的微笑。

    待近了,云安曜才发现,她身上穿的,是嫁衣。

    五十二岁的她,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精神头却极好,尤其是穿上火红的嫁衣后,似乎又回到了情愫萌动的当年,热情而美丽。

    羊群在马儿跟前停下,她抬起头看他,“如果侯夫人真让你娶我,你会娶吗?”

    这是三十多年前,他带她去国公府的半路上她壮着胆子问他的问题。

    云安曜眼眶一下子湿了,声音艰涩地说出一个字,“会。”

    方柒柒勾起唇,笑靥如花,上前两步,对他招手,“你凑近点,我有话跟你说。”

    云安曜弯下身子来,她便俏皮地趁机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面上全是满足,她说,“不枉我等你到五十岁,终于等到你愿意娶我的这一天,云安曜,我没白喜欢你一场。”

    他伸出手,“柒柒,跟我走吧!”

    ——

    男人五十岁娶亲这种事,不管是在当下还是后世社会都很常见,但女人五十岁出嫁,在这里就是件稀罕事儿了。

    范氏因为儿子带了媳妇回来这件事病情好转,大有痊愈之势,方柒柒是云冲看着长大的孩子,自然深知其秉性,所以知道她要与自家儿子共结连理,高兴坏了,他和老妻都是要入土的人了,还以为这辈子盼儿媳盼孙子的愿望要落空,哪曾想,在这最后关头,儿子这棵铁树终于舍得开花了。

    方柒柒虽然五十二岁,不过空下来的那些年,一直都有按照云初微教的法子保养,所以其实比起同龄人来,她看起来没那么老,但介于年龄摆在那儿,云冲夫妻俩便没想过孙子的事,只要能在作古之前见到儿媳,那也算了了他们一桩心愿了。

    不管外面怎么传,云家这边一概不理会,对于大婚的准备进行得很顺利。

    而对于云初微来说,云安曜娶方柒柒这件事简直就是天上砸下来的惊喜,要知道,她孙子都快议亲了才等到嫂子过门,这是怎样的时过境迁。

    因此,才听到云家的家仆来报信,云初微当场就热泪盈眶喜极而泣,让人准备了厚礼亲自回娘家。

    这是时隔三十多年云初微第一次见方柒柒。

    比当年更稳重也更成熟了,只不过一看到她,云初微就开始怀念当年那个浑身充满灵气的小女孩儿,只可惜,岁月不饶人,不管是谁,都没办法再回去了。

    姑嫂俩挑了个僻静的地方坐下谈心。

    云初微激动地望着她,“柒柒,你是凭借什么信念等了我哥哥这么多年的?”

    方柒柒淡笑,眼神恍惚,仿佛陷入了久远的思绪当中,“问他会不会娶我的那年,我十八岁,他说不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北疆看我的那年,我二十岁,他没回信,也没来;离开北疆离开他的那年,我三十岁,最后一面的时候,我站在羊群中间,远远地看到他那双满是纠结的眼睛,我就知道,他还是不会娶我。四十岁的时候,我没再见过他,但我知道,他还在北疆,还在打仗,就算见了,他还会说不愿意娶我。终于,我等到了五十岁,等到了他退役的消息,我就知道,我这辈子唯一的机会来了,所以那天,我穿上嫁衣,赶着羊群,去我与他道别的地方,果然见到了他,再问及少时问的那个问题时,他终于说了一句会娶我。”

    说完这些,她眼中已经包了泪花,“‘我会娶你’这四个字,就是我等他的信念,三年也好,三十年也罢,对我而言,都及不上这四个字的分量,为它,我愿意等他到五十岁。”

    这番话,让云初微狠狠地触动了,“当年你染上瘟疫的时候他没能去看你,你不怨他吗?”

    “怨,怎么不怨。”方柒柒破涕为笑,“若没有这些怨气,我还撑不到现在呢!”

    云初微哽咽了好一会儿,“从今往后,我该改口唤你一声嫂嫂了。”

    方柒柒吸了吸鼻子,“微微,我很开心,也很幸福,能和你成为一家人。”

    “嗯,我也是。”云初微抱住她,到了她们这个年纪,便会越发的懂得珍惜命,珍惜身旁的每一位亲人。

    方柒柒早早就失了双亲,等云安曜的这几十年里,云初微无法想象她一个人是怎么走过来的,但她知道,这个女子很伟大,那种敢爱敢恨爱了就是一辈子的精神,让她无比的钦佩。

    年轻时候,谁都有过心头的一抹白月光,像云安曜和方柒柒这样迫于无奈没办法在一起的人也多得是,但敢用一辈子来赌来等的人,云初微却只见过方柒柒一个。

    等一年,那叫惜缘。

    等十年,那叫情深。

    等三十年甚至更多,那叫执念。

    能做到如斯地步,说明她少时大大咧咧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爱惨了云安曜的丹心。

    而能得人如此等,那个人便是最幸福的。

    云初微欣慰地对云安曜道:“哥哥,恭喜你,终于把嫂嫂娶回家了。”

    云安曜看着对面与妹妹站在一起的方柒柒,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是妹妹和妹夫给我做了榜样,我才能坚守这么多年没娶别的女子。”

    云初微点点头,“总而言之,能在有生之年看到你们在一起,我很高兴。”

    大婚如期举行,场面十分的隆重,云初微带着夫君和儿孙前去观礼,回来以后告诫儿子和孙子,一定要好好地对待他们各自的媳妇。

    儿孙都敬重她,所以个个竖直了耳朵听着,不敢有半点异议。

    ——

    大婚半年,方柒柒竟然怀孕了,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苏晏亲自去探过脉,回来对云初微说的确是怀孕了,她半晌反应不过来。

    五十岁怀孕不难,难的是,怎么养好胎直到顺利生下来,云初微之所以惊讶,是害怕中途出意外。

    苏晏感受到她那份浓浓的担忧,宽慰道:“放心吧,柒柒自己就懂医,她知道这个年纪怀孕的危险性,会注意的,再说,我去的时候也嘱咐了不少事情,那边的人伺候得可仔细了,不会有问题的。”

    云初微想到了什么,又问,“那你可见到我爹娘是什么反应了?”

    “当然是高兴坏了。”苏晏笑说,“尤其是岳母大人,看得出来,她很期待柒柒肚子里的孩子。”

    云初微舒一口气,“我爹娘总算能在作古之前完成这辈子最大的心愿了。”

    同时心中也感激方柒柒等了她哥哥这么多年。

    若没有方柒柒的执念,她哥哥便不会有老来的这段缘,她娘更不会因为儿媳的到来大病转好,又多活了这么久。

    作为云冲的第一个孙辈,不管是男是女,老夫妻俩都喜欢得不得了,吃的穿的用的,全让人给最好的,就连精神不太好的范氏也强撑着每天去陪儿媳,就怕有个三长两短。

    日子就在所有人的担忧中这么一天天过去。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虽然生产的时候因为盆骨小的问题让众人捏了不少冷汗,但好在,最终母子平安。

    五四十岁的方柒柒,给云家添了个大胖小子,给云初微添了个粉嫩可爱的小侄子,皆大欢喜。

    等到了孙子满地跑的年纪,范氏和云冲便再也陪不了他了,相继离去。

    越上年纪,对于生死就越看重。

    云初微跪在父亲灵前,想着过不了几年,自己也是要进棺材步他们后尘的人了,有时候想想,真的舍不得九爷,哪怕深知到了那个年纪谁都逃不掉躲不过,可她还是会止不住地幻想,倘若死后还能和九爷去另一个世界再续前缘,那该多好啊,她就怕自己喝了孟婆汤,再也记不得九爷了。

    后来,苏晏知道了她的担忧,便抱着她说,“如果你担心,那我们就同年同月同日死,一起上黄泉路,握紧彼此的手,谁也不要松开,这样,等到了下一世,我就一定能再找到你。”

    她哭着说好。

 番外二001 江南初遇

    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最是江南好风光。

    陆修远和易白两兄弟一路行来,早把江南美景游览了大半,陆修远此行本是为了生意,不过路途中见到易白似乎对杏花春雨的江南很感兴趣,便把生意推了一推,先带着他各处赏玩,眼下兄弟二人是在画舫上,外面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绵柔的雨丝透着些微冷意。

    陆修远从甲板上回来,收了雨伞进门,对着易白道:“看来这雨一时半会儿是停不了了,咱们靠岸吧,去找个茶楼喝杯茶暖暖身子再回客栈。”

    易白从外面泛起涟漪的湖面上收回视线,点点头,“好。”

    画舫靠岸,二人各自撑了伞踩着青石板阶走上去。

    此处是个小镇,建筑物均以灰白色调为主,前街后河,房屋格局四水归堂。

    二人一边走一边找茶楼。

    “公子可愿买下我这枚玉佩?”旁边突然传来声音。

    陆修远驻足,偏头望去。

    那是个典型的江南女子,安静恬淡,肤色白皙,身段玲珑,说话的时候语调十分柔婉,只不过,她穿得很是单薄,料子极其普通,看样子,倒像是个暂时落难的大家闺秀。

    陆修远的视线落在她手中的玉佩上,对于见惯了各种奇珍异宝的他来说,这是一枚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玉佩,放到寻常当铺里或许能当个一二百两银子,但在他眼里,一文不值。

    “抱歉,在下对姑娘的玉佩不感兴趣。”陆修远直接拒绝。

    这一路上,但凡他们兄弟出去露过面,总有姑娘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接近他们,而送玉佩这种手段,比起前面那几十位来,根本不够看的。

    “我只要五十两。”她浑身都被淋湿了,似乎是有些冷,说话都带着颤音,胡乱地抹了把脸,又将玉佩往前送了送,好似是想到了什么,笑容有些苦涩,“出门在外一时落难,小女子也是走投无路,才会出此下策,还望公子大发善心,帮帮忙。”

    陆修远指了指前头,“那边就有当铺,姑娘的玉佩绝对不止五十两,与其在我手上吃亏,你还不如让它有个好去处。”

    江未语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男子,他生得修眉俊眼,清雅绝伦,是很容易让人一见倾心的如玉公子,只不过,他好像把自己当成不懂矜持上赶着示好的女子了。也对,像他这样的人,主动送上门的姑娘想必如过江之卿,自己与那些人一比,的确是没什么“段数”可言。

    江未语转头,前面不远处的确有一家当铺,门外用竹竿缀了布帘,上书一个大大的“当”字。

    但凡识字的,都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她也识字啊,可是她去不得,这玉佩是她娘亲留下的唯一遗物,一旦去了当铺,马上就会被那些人发觉,到时候她和嬷嬷都没命活下去。

    “公子不再考虑一下吗?”江未语想了又想,还是对眼前的男子寄托了最后一丝希望,“十两,不能再少了。”

    她还等着银子回去给租金,把那间勉强算宽敞的民宅租下来呢,否则今晚自己和嬷嬷便连个睡觉的地儿都没有。

    “无聊!”

    陆修远眉目越发的冷,完全没有再跟她搭话的兴致,撑着伞朝前走去。

    江未语攥紧了手里的玉佩,再次抹去脸上的雨水,重新走进小巷里。

    到了一处门前,停了脚步。

    江南多雨,房屋侧坡都会延伸出墙壁一尺多宽来,江未语的嬷嬷就在那一尺多宽的房檐下看着行礼等她。

    见到江未语浑身湿漉漉的回来,孙嬷嬷忙迎上去,满脸心疼,“姑娘,怎么不找个地儿躲躲雨?你看你,都淋湿了,冷不冷,要不,咱们先找个地方换身干净的衣裳,否则这么捱到晚上,病倒了可如何是好?”

    江未语抬头看了看眼前高大的民宅,她本来是要租住在这里的,奈何租期最低半年,先付银子后入住。

    她一时半会儿拿不出那么多银子来,只好动了典当玉佩的念头,岂料那当铺竟是江家名下的,她只得打消了念头,把希望寄托在那位路过的公子身上,还以为真能得贵人相助,哪曾想到头来,还是得靠自己。

    叹了一口气,江未语无所谓地撩起发丝拧干上面寒凉的雨水,“我见镇子上有家客栈,嬷嬷,不如咱们先去那住一晚再说吧,给我一夜的时间,我一定能想到办法的,我身上还有些碎银。”

    见到孙嬷嬷发愁的脸以及红通通的眼圈,她笑笑,“从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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