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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斤后娘-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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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家湾的西南方向,有很多的村落,他们不必再担心错过宿头,时下,民风淳朴,借宿百姓家中,一般是不会遭到拒绝的。
    费娇娇坐在马车里,身下垫了厚厚的毯子,一切都是崭新的,怪味道,基本上都不见了。
    有了身手不凡的慕容天枫保护,她再也没有后顾之忧,自然,视线就转移到了三个孩子身上。
    首先,要让他们学会独立,这是最重要的。
    昨晚,慕容天枫还提了一件被他们忽略的重要事情,三个孩子的名字,一定要改一改。
    在马车里说这件事,是最安全的。
    费娇娇说了自己的意思,看着三个孩子问道:“你们能够记住新名字吗?”
    “娘亲,我们为何要改名字呢?”
    “因为,坏人会通过我们的名字,找到我们,雪雁姐姐,已经没有了,我不想再失去你们,所以,必须改名字。”
    “可是我们为什么一定要姓乔呢?”
    “姓乔不好吗?”
    “也没有不好,只是觉得有点奇怪。”
    “是啊,我们能不能自己选啊?”
    “嗯,我想姓大老虎。”
    “傻蛋,大老虎不是姓氏。”
    “那我姓慕容好了,慕容是我认识的最厉害的大侠。”
    ……
    ……
    费娇娇哭笑不得,他们的问题还真多,每个小孩子都像他们有问不完的问题,自己小的时候也是这样吗?
    好像不是,不过,记忆中的费东海,似乎有点这样子,他总是缠着哥哥和自己,不停的问一些无聊的问题。
    慕容在马车外听到他们的对话,哈哈大笑,“你们还是不要姓慕容的好,我还没有娶老婆,如果以后被人知道我已经有了一对儿女,还有谁肯嫁给我。”
    初阳有些失望,嚼着嘴说道:“不能姓大老虎,不能姓慕容,那只好姓乔了。”
    “娘亲,我不想叫乔伊斯,太难听了,姓乔可以,但是,我想自己起名字,我想叫乔老大。”
    “初阳,我是你姐姐,你是乔老大,我是老几?不行!坚决不行!”
    长锦鄙夷的看着二人,哼了一声,转过头不再看他们,他嫉妒嫂嫂对他们的好。
    “嫂嫂,我觉得乔治不错,我喜欢。”
    费娇娇微笑道:“嗯,乔治是英雄的象征,所以,嫂嫂才会给你起这样一个名字。”
    长锦顿时眉飞色舞,“嫂嫂,以后,就算我们回了上京城,乔治这个名字,我也不会丢的。我喜欢,非常喜欢。”
    “你喜欢就好。”
    “那乔安娜呢?”初晴缠着费娇娇问道。
    “乔安娜,就是神赐给的礼物。”费娇娇抱着她,温柔的说道:“我们初晴,就是神赐予我的礼物。”
    初阳仰着脸,满是期待又有些怯懦的问道:“娘亲,那我的名字的呢?”
    “乔伊斯,是快乐的意思,娘亲希望,我们的小初阳,每天都是快乐的。”
    初阳点点头,他现在真的很快乐,因为,娘亲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他喜欢娘亲,因为,他能感到,娘亲对他们姐弟,是真心的好。
    ———————————
    今天,会不会有人来鼓励我吗?昨天不如第一天,唉,不好的话,请提意见,我想听听亲们的意见。
第六回 诗人
    第六回  诗人
    众人继续赶路,费娇娇也没有想好。具体在哪一个地方落脚,她也没有打算。
    初晴念念不忘那些栗子,费娇娇和慕容天枫现在是杯弓蛇影,虽然打开两个栗子,证实没有毒,还是悄悄把那些栗子扔掉了,他们,实在不敢涉险。
    出了李家湾,突然刮起了大风,马车的行进速度自然受到了影响。
    幸好,慕容天枫把马车的单布门帘换成了加厚的棉门帘,然后买了一袋炭放在车上,有了铜火炉,车内一下子就暖和了。
    费娇娇害怕煤气中毒,特意把窗帘拉开了一点。这个时代的的匠人,虽然为了生计而奔波劳碌,却不会为世俗的尘埃所玷污,他们的心,沉静而又真诚,所以,他们才能买到的这个精美的雕花铜火炉。
    她的心情是矛盾的。对这个时代,有喜欢,有厌恶,复杂的情绪,一直让她时时处在矛盾之中。
    三个孩子睡得很安静,一到马车上,他们就会睡觉。
    费娇娇挪到车门边,轻咳一声,问道:“慕容天枫,我们聊聊天吧。”
    “好,你说,我听。”
    “我……慕容天枫,你觉得,爱上一个人,是什么样子?”
    慕容天枫一怔,这个小姑娘,还真是直接,居然问这么大胆的问题,爱一个人什么样子?什么样子?
    他沉吟片刻,若有所思的答道:“爱一个人,就是无论多少美丽的女子站在你的面前,你都看不到,你的心里只有一个她,爱一个人,就是无论她对你做了什么,你对她都恨不起来,甚至。想让她打得再狠一点,爱一个人,就是明知不可能,却还是飞蛾扑火,仅仅凭着她的一句话,你就可以赴汤蹈火,就算,她是为了另一个男人。爱一个人,就是……”
    “够了,你以为你是徐志摩,酸死了。”费娇娇有些后悔,不该一时心血来潮,问出这样一个愚蠢的问题,她只是想找个陌生人,结开自己多年的心结。
    “徐志摩是谁?”
    “你不认识的。”费娇娇颓然的靠在马车上,不想再说了。
    慕容天枫却并没有打算放弃他的好奇心,“徐志摩,是你喜欢的男人,你喜欢他,他却不喜欢你,或者你们两情相悦。却被棒打鸳鸯,你无奈下才嫁给汾阳王。”
    慕容天枫摇摇头,有些调侃的味道:“肯定是你单恋人家,费娇娇,你这么胖,有哪个男人会喜欢,我看,等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你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是减肥。”
    “慕容天枫,你还真是具有狗仔队的天份,八卦,徐志摩,不存在这个世界上,你刚刚所说的一切,都是臆想。”
    听着费娇娇恼怒的声音,慕容天枫败下阵来,他发现,费娇娇和云翘楚,真的有很都相似之处,她们,都是不好惹的女人。
    两个人谁都不愿再扯起一个新的话题,此时,费娇娇方才认识到,蓝颜知己,是不可能。
    温暖的阳光,一点点,逐渐把热量抽离开去,冬天的太阳。尤其是黄昏中的太阳,虚有其表,他们散发出来的些微热量,也全被无情的北风吹走了。
    “前面就有一个村子,我们就在那个村子投宿吧。”
    “好。”费娇娇加了一块炭放在铜火炉中。
    “慕容天枫,谢谢你。”
    “我可不是要听你的谢谢。”
    “好,等我弟弟成亲的时候,我让他们夫妻俩给你敬酒。”
    慕容天枫有点咬牙切齿了,费娇娇,居然恶劣到如此的地步,她实在不像一个女人,哪有这样刁钻恶毒的女人。
    费娇娇摇醒三个孩子,慕容天枫也停下了马车。
    这是一个不大的村子,最多也不过三十几户人家。
    因是黄昏,家家户户都已经炊烟袅袅,颇有世外桃源的味道。
    他们坐在马车上,看着慕容天枫站在农家院的篱笆外,一脸的微笑,话语温和的希望主人能够让他们借宿一晚。
    小院的主人很热情,点头答应,只是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位公子,我们家只有五间房,住人的却只有三间。我儿子媳妇住一间,我们住一间,不知道一间空屋子,够不够你们住的?”
    慕容天枫笑道:“够了,足够了。”
    几个人下了车,慕容天枫卸了马车,农家主人是一个四旬开外的中年汉子,夫妻俩都很热情。
    迎着他们几个人进了堂屋,又沏茶倒水的请他们坐下。
    费娇娇还是第一次进入真正的农家,带着孩子微笑致谢,又让几个孩子向农家主人问好。
    慕容天枫栓好马。走进堂屋,农家的女主人已经带着费娇娇他们进了唯一一间卧房。
    卧房的床,很简单,其实,根本不能叫做床,只是用石头垒起来的垛子,然后搭上几块木头做床板。
    农妇打扫干净床板,又搬来被褥,房间一定很久都没有住人了,到处弥散着阴霾的味道。
    费娇娇知道,自己的洁癖,要改掉了,因为,她有可能会遇到比今天还要糟糕的环境。
    她不敢闲着,一起帮着打扫,就算他们已经付了钱,也不应该站在一旁看着。
    农妇看她白白胖胖的手,就知道她肯定是没有做过活计的,尽管费娇娇一直坚持,也只是让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说,铺床,整理车中拿下来的东西。
    本来他们都要吃饭了,现在一下子添了五个人,所以,农妇又赶紧让儿媳妇再做一点饭。
    农家饭,很简单,皮蛋粥,芝麻炒咸菜丝,鸡蛋葱花煎饼,或许,这是他们能够拿得出最好的食物了。
    费娇娇知道,唐州最有名的特产之一,就是皮蛋。
    喝了一口,很香,清香的米,清香的皮蛋。爽口的咸菜丝,简单的生活,同样也能让人有满足感。
    吃饭的问题,不是问题,只要能够饱腹就可。
    摆在他们面前的大问题是睡觉,一张床,根本不够他们住的,农家主人,以为他们是一家人,自然做出这样的安排。
    慕容天枫不能说个否字,只是有些头疼,如果知道费娇娇比那个丫头还难缠,他一定不会答应来帮这个忙。
    费娇娇陪着他们玩了一会儿,慕容天枫端来热水,帮着他们洗脸洗脚,然后此后三个孩子躺下,终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他以后绝对不会养孩子,太累人了,他宁愿去山上搬石头,也不愿伺候这帮孩子。
    费娇娇的裙子湿了大半,原来,初阳竟是如此的淘气,她还真的没有想到。
    有慕容天枫在,她无法换衣服,煎熬的等着三个孩子沉沉睡去,这才跟慕容天枫说,让他出去一下。
    慕容天枫点点头,他也看到费娇娇的衣服被淘气的初阳弄湿了。
    换过衣服,费娇娇走出来,现在天气冷了,就算是习武之人,也不好在院子里吹冷风。
    “进来吧。”
    慕容天枫默默走进去,坐在凳子上,低声道:“你睡吧,我坐在这里就好。”
    费娇娇拿起床上的被子,虽然薄了一点,总比没有强,“这是车上的被子,裹着它总比没有强。”
    “你呢?”
    “我和初晴躺在一起就行了。”
    慕容天枫邪恶的一笑,低声道:“费娇娇,难道你都不怕我非礼你吗?”
    “我这么胖的身材也能勾起你的兴趣吗?”
    慕容天枫送给她一个白眼,这个丫头,一点都不懂得什么是玩笑吗?
    费娇娇坐在床上,床板立刻吱吱呀呀的响了起来。
    慕容天枫绷不住,笑出声来。
    费娇娇知道,这床板是承受不住自己的分量,真要在上面躺一晚,只消翻个身,大家会一起翻身落地。
    她只好尽量轻手轻脚下床,坐在了另一张凳子上,今晚,会很难熬了。
    费娇娇缩了缩身子,借着微弱的月光,打开包袱,取出斗篷裹在身上,单薄的斗篷,起不到多少作用。
    慕容天枫弧线分明的唇轻轻一撇,把身上的被子扔了过去,“行了,不要装可怜了,我没有被子,也能扛一晚。”
    慕容天枫起身把火炉点燃,室内的温度,一点点上升,总算不像刚进来是那样阴冷了。
    这是第二个晚上,费娇娇在想,她,到底何时才能安定下来。
    “费娇娇,睡吧,多睡一会儿是一会儿,就算是坐着睡,也强过你胡思乱想。”
    “你怎么知道我在胡思乱想?”
    慕容天枫淡淡道:“因为,我以前也像你这样胡思乱想过。行了,不要勾起我的伤心往事,快睡。”
    费娇娇裹着被子,趴在桌上,不一会儿,昏昏沉沉的睡去,这两天,她实在太累了。
    她是被冻醒的,只是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睡在了一堆稻草上,身上,盖着那床被子。
    转转头,慕容天枫不在房中。
    掀掉被子,费娇娇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拆掉头发,不必照镜子也能知道,头上肯定都是稻草屑。
    清理掉头上,衣服上的稻草,三个孩子也醒了。
    费娇娇突然想起一件事来,走到床边轻声问道:“初阳,你有没有尿床?”
    初阳摇摇头,揉着眼睛说道:“昨天晚上,慕容大侠让我起床放水了。”
    费娇娇松了一口气,这就好,自己昨晚明明是趴在桌子上睡的,不知怎么的,竟会从稻草中爬起来,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那个慕容的一片好心!
    说起来,这个免费的保姆,还是不错的,如果没有他的帮忙,她还真没有信心带好三个孩子。
    伺候他们穿衣服,然后到外边端水,给他们洗漱。
    这家人的院子里就有一口井,这里的水位很低,弯着腰就能打到井水。
    清亮的井水上漂浮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弯腰下去,有一丝丝温暖的气息扑过来。
    费娇娇刚刚舀了一瓢水,就被进院的慕容天枫夺了过来,“幸亏你够胖,否则,这家的井可能就不能喝了。”
    费娇娇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还是被这恶毒的语言气得说不出话来。
    倒满一瓦盆水,费娇娇不解的问道:“怎么没有听见声音,他们都还没有起床吗?”
    “人家都去做工了,一会儿就回来。”
    “你去哪儿了。”
    “我去打了两只兔子。”
    怪不得他的额头鬓角染满晨霜,原来一早出去打猎了。
    费娇娇真的有些感动了,张张嘴,话还没出口,又被他堵了挥去,“别感动到流眼泪,我最讨厌看到别人流眼泪,尤其是女人掉眼泪。”
    费娇娇刚刚酝酿起来的情绪,被他一盆无情的冷水,彻底泼掉,斜睨一眼慕容天枫,端着瓦盆回了房间。
    等收拾完了,农妇和她的儿媳妇回来了。
    “呦,夫人,起来了,真是不好意思,我们去做皮蛋了,还以为你们晚点才会起床,睡的还好吧。”
    费娇焦点点头,微笑道:“谢谢您,我们睡得很好,给您添麻烦了。”
    “夫人说的那里话,我们这贫门寒户,也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夫人能够不嫌弃,我们已经很高兴了,您先坐下喝杯热茶,虽然不是好茶,也算我们能够拿的出手的最好的东西了,是我城里的女婿送来的。”
    “你太客气了。”
    “夫人,您坐,您坐,饭菜一会儿就好。”
    费娇娇看着三个孩子跟慕容天枫在院子里跑,干脆搬了一个蒲团坐在农夫身边,和她聊了起来。
    农妇很健谈,告诉她,这个村子十户有九户都是靠着做皮蛋为生的,每隔两三天,就会有附近的客商来这里收货。
    皮蛋容易存放,而且他们这个村子作出的皮蛋蛋,蛋壳易剥不粘连,蛋白呈半透明的褐色凝固体, 蛋白表面有松枝状花纹,非常漂亮。切开后蛋块色彩斑澜。食之清凉爽口,香而不腻,味道鲜美。是大楚家喻户晓的美食佳肴。
    “大嫂,只有附近的客商才会来收获吗?”
    “嗯,差不多吧,外地的客人都是到李家湾的码头收货,他们很少到这里来的,我们本的商户,也不愿意让他们知道,否则他们就没有钱赚了。这年头,谁挣点钱都不容易,无论怎样,你若是有饭吃,总得让别人喝口粥吧。”
    费娇娇大为震惊,一个普通的农妇,居然把经商的道理看得如此透彻。
    也许,他们可以在这个村子住上几天,她也能静下心思想想,到底,哪里才适合他们落脚。
    ———————————
    亲们,你们都去哪儿了,到**看花去了吗?虽然到现在还没有搞清楚粉红票是什么?但我还是很渴望自己有粉红票的,嘿嘿,松开你们的手指吧。
第七回 夜奔
    第七回  夜奔
    看天气晴好,费娇娇准备把被子晾晒一下。
    慕容天枫帮她晒好被子。嘴却不饶人,“你再往前一扑,那竹竿就会断掉了。”
    费娇娇气得拂袖回了房间,慕容天枫对院子里的农妇扮个鬼脸,匆匆跑回房间。
    农妇以为是小两口打情骂俏,摇头笑笑,低下头继续干活。
    “费娇娇,此地不宜久留,我们,似乎被人盯上了。”
    “被人盯上?”费娇娇脸一白,不会吧。
    慕容天枫点头道:“江湖中人,时时都要保持警惕,所以,每每遇到危险之事,危险之人,心里就会莫名的紧张,刚刚我出去放马的时候,心里特别在紧张,所以,我想,我们是被人盯上了。”
    费娇娇知道。江湖中的血雨腥风并不亚于战场,尤其是七煞门的人,肯定仇家不在少数,他这是自然而然的条件反射,应该不会错的。
    马车还没有套好,就算是有马车,也不见得能够逃脱,这个时空,多的是能够来去如飞的轻功高手。
    “费娇娇,你只管在房中坐着,带着三个孩子,无论听到什么,看到什么,都不要出房间,这是牛毛针,针上有毒,如果真有危险,你就对准目标,拽一下竹筒上这根线,就算是天上神仙,也会立即丧命。”
    “明白,你要小心。”拿在手中,是一根拇指粗的小竹管,放在袖子里,毫不起眼。
    “放心,我七煞门的人,还没有遇到过对手。无论他是谁,只要是惹了你,都是和七煞门做对,我想,只要我出去亮出底细,说不定那些人会知难而退。”
    费娇娇明知他是在安慰自己,也只能无奈点头,这里民风淳朴,本是安居乐业的好地方,如果因为自己的缘故,发生血腥的事情,她真的会愧疚一辈子。
    三个孩子本想出去玩,看到费娇娇一脸的严肃,不禁心中忐忑,坐在床上,一个个哑然无声。
    到底是长锦大一些,他低声问道:“嫂嫂,不会是又有坏人吧?”
    “没事的,慕容天枫武功盖世,一定能够护得我们周全。”
    长锦半信半疑,可想起慕容天枫从天而降救他们于危难中的情景。又心安下来,蹑手轻脚走到窗边,查看外边的情景。
    院子里,农妇正在和她的儿媳妇干活,慕容天枫站在篱笆墙边远眺,一切,并无异常。
    慕容天枫走出院子,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子,手一扬,一只鸟儿应声落地。
    打鸟是假,亮出手腕是真,手腕上的鱼珠链子,三国江湖中人,无人不识的此链,即便是初涉江湖的人,他的师门中人,也会把这件事情告诉他。
    慕容天枫从不屑于露出此链,他的武功,虽不及云翘楚,但在七煞门中,也是数一数二的。
    今日,纯属无奈之举,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有多少人,也无法分辨对方是敌是友。
    慕容天枫捡起鸟儿,来到院子里,“大嫂,烦劳你中午把这鸟儿放到兔肉中一块炖来。”
    也不知这是什么鸟儿,比鸽子稍微大一点,花白的羽毛。红色的冠子,尾巴上的羽毛顶部还有一抹碧绿的色彩,非常美丽的一只鸟儿。
    “公子还真是好功夫,这翠玉鸟儿,平时飞的极快,想不到公子只用一个石子就打下来了。”
    “单炖野兔肉,寡而无味,就算是有一百种调料,也不会好吃,但若是放了其他的肉类一起炖,那味道,别提多鲜美了。”
    “公子果然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连这普通的炖肉,也能讲的头头是道。”
    慕容天枫似乎来了兴致,在院里与农妇聊起来没完没了,至于房间内,院子外的状况,似乎全没放在心上。
    听到外面的对话,费娇娇的心,落下一半,她在等,等慕容天枫进门。
    只要慕容天枫一进来,就预示着他们安全了。
    农妇剥完兔子。褪了鸟毛,农夫的儿媳就开始点火烧灶,准备炖肉,当地人也经常吃兔肉,而且非常喜欢把兔肉炖到骨酥肉烂,连汤带肉一起吃,这样一来,就要求炖肉的时间特别长。
    慕容天枫在院子里站了一会儿,那种危险的感觉渐渐褪去,或许,他刚才露出的那一首手。真的起了作用。
    费娇娇听到推门的声音,知道解除了警报,长长的吁出一口气,这种刀尖上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费娇娇,那架马车,恐怕要送人了,我已经让这家的大哥去联系了一位来收皮蛋的客商,今晚,我们就坐他的车走。”
    “你的意思,要回李家湾?”
    “也不一定,我想最好半路下车,然后继续向前走,我猜你是想去成都府吧?”
    “你……”
    “也没有什么,你看地图的时候,视线落在成都府的时候最久,所以,我就猜出来了。”
    被他看破心思,费娇娇顿觉脊背发凉,幸好,他不是对手,否则自己可就惨了。
    她的设计路线是无论在他处停留多久,最后的落脚点,就选在成都府。
    成都府气候温和,风景秀美,经济状况在楚国数上佳,因此人口密集而又混杂,故而,她认为选择成都府,是最理想的藏身地点。
    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成都府,和原时空的成都,是不是一个地点。当时,国内的城市,她最喜欢的就是杭州,成都和厦门。
    “这么说,你会一直送我们到成都府?”
    慕容天枫歪着头。沉思片刻,咧嘴一笑,“你可记好了天数,一天十两银子。”
    照他们现在的行进速度,半年能到成都府就不错了,不排除费娇娇会临时改变主意,去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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