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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娇妻-第2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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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就打骂。

    可是,我不能反抗,我怕我没有地方可去。

    我也不敢牢骚什么,当我想要对人表达不满的时候,我就会被指责,说我忘恩负义,人家菩萨心肠收养了我,供我吃穿,供我读书,还想着像公主一样生活。

    是的,这个世上,人只有在爱自己的父母面前,才能像公主一样生活。

    只是,我的父母已死。

    那场火灾,和我的父亲并没有任何关系,却因为没钱没权,成为了替罪羊。

    我恨那个不负责任的鉴定组,恨那些不把真相找出来的刑警……

    如果我做法医,我一定不会让任何一个真相被疏忽,不会让人被冤枉,不会让真凶逍遥法外。

    于是,在高考填报志愿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医的职业。

    你们也许认为,我对麦小麦的仇恨,是因为我的父母,是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鉴定。

    那你们错了!

    麦小麦是我见过的,最负责任,最优秀的法医,她是不会做出这样子的事情的。

    在她的身上,有正义公平的力量。

    我佩服她!

    但我还是恨她。

    因为她,害死了那个我最爱的男人。

    那个男人叫程东城,麦小麦的初恋。

    程东城,是我在阴霾里的一抹阳光,照亮过我的人生。

    在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他,到现在,我都忘不了初遇的时候,他温柔地对我笑着说,“你长得好像我的初恋情人,我喜欢你。”

    从来都没有人这样子温柔的对我笑,那一刻,我的心再也不属于我自己了,时刻在为他心动。

    也许,他把我当做初恋的替身,每周都会过来看我一下,送我一束白色的雏菊,给我足够的钱去生活,让我不用紧巴巴的过日子,可以随意买自己想要买的东西。

    同学们都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

    但是,我连他的手都没有牵过。

    每次,他看见我的时候,只是伸手摸摸我的头,告别的时候,也是摸摸我的头。

    从注视我的目光中,可以看出,他是想要在我的身上,寻找着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不过,我不介意,只要他能看着我,出现在我的眼前,就足够了。

    他每次来看我,都不会超过半个小时,直到有一天,他在我身边,足足坐了两个小时,看着我吃他带来的烤番薯,眼睛红红的,很痛苦伤心。

    我后来才知道,那一天是他的初恋麦小麦结婚的日子。

    再后来,他来看我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最后一次,他一脸的憔悴找到了我,把一张银行卡交给我,“以后,我不会再来看你了,这些钱,你就将就点用,再见。”

    我哭了,第一次在他面前哭。

    我拒绝接他的银行卡,只要求他每天能有空看我一次。

    他不哼声,只深深地看我一眼,就转身而离开。

    我大着胆子上去,从背后搂着他的腰,说出我一直想要说,但不敢说的话,“我爱你,求你别走!”

    他把我的手扳开,回头淡淡的对我说,“对不起,我不爱你,放我走!”

    “我不在乎你爱不爱我,我只知道我爱你!”

    我哭嚷着,如果下跪求能有用,我都要下跪。

    可是,看到他那苍凉和带有死亡气息的眼神,我就知道绝望了。

    他离开后,我一直在等,等着他还有一天来到我的面前,伸手摸摸我的头发,凝视着我。

    等了一天又一天,再也不见他出现过。

    有一天,教授在课堂上讲了一个最新的碎尸案例,看到那凶手的照片,我的世界一下子崩塌下来了。

    凶手竟然是他。

    从教授的嘴里还得知,他畏罪自杀了,在临死之前,亲自摘下他器官的,居然是他的初恋麦小麦。

    经过多方面的调查,我得知,他杀人的动机,是为了保护那个女人。

    于是,一毕业,我来到那个女人的身边,成为她的助手。

    我想要看看,她凭什么让他那么的爱。

    我以为,她会愧疚,会过得不好。

    结果,她什么都有,日子过得比谁都幸福,和老公十分的相爱。

    难道她就忘记了,还有个人在为她而变成了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

    每看到麦小麦的笑,我都想到程东城那悲凉而绝望的眼神,心就越发的痛,越发的恨她,觉得她根本就没有资格幸福。

    程东城那么爱她,她就应该去陪他死,而不是继续幸福地活着。

    真的很乐意看到她的各种不幸。

    但是,她却偏偏像顽强的小草一样,总是能最后挺过来,依然笑得幸福,还怀上了三胞胎。

    那天,是程东城的忌日。

    她却完全忘记了,没去给他上一下坟。

    我再无法忍耐了,想要她不幸,给她送去注射了催产素的水蜜桃。

    只要她吃,胎儿就会早产,夭折的可能性极其的高。

    我想要看她失去至亲的那种痛。

    但是,她还是福大命大,依然挺了过来,还好好的。

    今天,是她的孩子们满月,我站在门外,看着她一脸幸福地抱着孩子迎接客人。

    这个世上为什么这么的不公平?

    为什么还能让她幸福呢?

    我想要继续摧毁她的幸福,想要她不幸。

    但是,我知道,我不能再出手了,他们已经怀疑我了,我无法再做到天衣无缝了。

    也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去搏了。

    我只能留在这个世上,看着她的人生,是否还会一直幸福下去,是否不会遭到任何的报应。

    还有,如果我死了,以后,就没人在忌日去给程东城上香了,只能做孤魂野鬼。

    所以,我要活着,像一棵生长在暗角的毒蘑菇。

    *

    【覃先美的番外完了,下面会有齐聪和林娜,阿比斯和乔丹风,还有已经死去的玛蒂,被困在沧澜岛的刀叔叔,黄婉容等番外,有兴趣的,请继续留意。】
………………………………

第1434章 番外篇一一殇;在成长

    *

    我是林娜。

    在我十六岁到二十六岁那十年里,我被很多人羡慕着。

    她们都觉得我是世上最幸福的人。

    因为我有一个很帅气有钱的男朋友,他就是乔楚天。

    最关键的是,他对我无比的专一,从来不会多看其他女人一眼,不会沾花惹草,对我也挺温柔的。

    唯一遗憾的是,我和他之间,总好像有一层隔膜在隔着,他和我之间的距离,最多只是拉拉手,搂搂腰,亲一下额头,就不肯有更加亲密的动作了。

    十年相恋,仅是这种程度,说出去,都没人信。

    他是个有洁癖的人,平时吃饭,都必须要大家使用公筷,和我也一样。

    估计他觉得别人的口水都很脏吧,所以,一直拒绝和我接吻。

    我好羡慕那些能互相亲吻拥抱的恋人。

    但是,这是他的怪癖,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只能顺着他。

    他喜欢温柔娴静的女孩子,所以,在他的面前,我一直表现出他最喜欢的状态,对他百般的温柔,百般的顺从,从来不会乱发脾气,不会有事没事烦着他。

    他在我的面前,一直都是冷静温淡的,不苟言笑。

    我以为,他就是这种人。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麦小麦的女人横空出现在我们之间。

    他被爷爷逼迫和那个女人结婚。

    当时,我就觉得有点不妥当了。

    他已经是成年人了,也基本掌握了公司的大部分权力,乔峰也只有他一个孙子,就算他再不听话,也不可能舍得把公司让给其他人经营的。

    而且,他也不应该是这种容易被人摆布婚姻的人。

    但是,他居然答应结婚了,而且还瞒着我,骗我留在普罗旺斯。

    一开始,我还天真的以为,他真的是被逼结婚的。

    直到那天看见他和麦小麦在一起有说有笑,轻松愉悦的样子,我就知道,他对她是一见钟情的,只不过,他暂时不知道而已,所以,才会轻易的向爷爷屈服,抛弃了我。

    我和他相处十年,从来不肯见过他为我弯身。

    但是,他对麦小麦完全不一样,像极了那些爱老婆的男人,蹲在她的面前为她穿鞋子,在公共场合背着她,为她唱歌……

    我也才明白,我们十年关系都没有任何进展,原来是因为他根本就不爱我。

    我能和他在一起,只不过当日我假冒了她人,成了他的救命恩人而已。

    实际上,救他的那个女孩子,我也记得,正是麦小麦。

    无论我多努力,天意最终还是把我苦心骗来的东西夺走,还给了她。

    但是,我一直都不甘心――

    放任自己和齐聪去欢爱,疯狂的想要报复乔楚天和麦小麦,结果,把自己弄成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怨妇。

    这真是一种自我毁灭的痛苦。

    后来,我和齐聪有孩子了,齐聪也是挺喜欢我的,但是,我不甘心就这样子看着麦小麦和乔楚天幸福下去,想要继续纠缠他们,就设局,让乔楚天那是他的孩子。

    麦小麦也因为飞机失事失踪了。

    我以为,一切都会打回原形的。

    结果,人早就变了。

    乔楚天根本就不愿意多看我一眼,每天都是在疯狂地搜寻和麦小麦有关的蛛丝马迹,想要找到她。

    那时候,我多么的希望她死了呀。

    但是,她还是回来了,乔楚天连孩子都不要了,我只好把孩子扔给他们,想要让孩子给他们的幸福添堵。

    最终还是失败了。

    齐聪不舍得孩子,承认了孩子是他和我的。

    我撒了那么大的谎,再也没有面目见到他们了,也愧对我的孩子。

    齐聪一直想要我见他,但一直被我拒绝。

    不是我不爱我的孩子。

    在这个世上,有哪个母亲怀胎十月,还会对自己的孩子不闻不问的?

    但是,我没资格去爱他。

    我还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面对他。

    只能在齐聪的微信圈里,每天偷偷看着他的照片,看着他从那么小的一个丑婴儿,逐渐变成可爱的小正太。

    我多想抱抱他,亲亲他呀!

    可是,我现在还没有整理好见他们的情绪,也还没有自己的事业。

    我想要变的更加的优秀,可以让自己的孩子为我骄傲,而不是为耻。

    所以,我更加的努力,加上自己在服装上的天赋,逐渐的取得一定的成绩,开始在巴黎小有名气了。

    乔楚天尽管很讨厌我,但也顾及多我们多年的感情,在我经营自己的品牌开分店的时候,他还是愿意给我注资。

    经过一年的努力,我成功了,成为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之一。

    我的衣服,已经开始被世界各地的名媛明星们追逐了。

    齐聪又打电话给我,说小顺已经三岁了,已经逐渐的懂得麦小麦并不是他的亲生妈咪了,天天在追问自己的妈咪在哪里。

    齐聪说到这些,声音都哽咽了,求我见小顺一眼。

    听到这些话,我的心也碎了。

    “后天,就是我的服装展销会,你带小顺过来吧。”

    我语气装作平静的说。

    齐聪很高兴,连忙对我说谢谢。

    说实在的,我真没有想到,齐聪有了小顺之后,完全变成了奶爸的样子,真是个好男人。

    这两年,在我身边周旋的男人也不少,但我是再无法看他们一眼了。

    只要齐聪还等我,最终我还是要回到他的身边的。

    我选在展销会那天见他们父子,也是想要小顺第一眼看到我的印象,是一个光彩照人的女人,而不是灰头灰脸的怨妇。

    那天,我穿着自己设计的衣服,在簇拥和掌声中,仪态万方地走出了t字台,七彩的灯光聚焦在我的身上的时候,我看见了人群中的齐聪和我的儿子――小顺……

    小顺正用他那黑亮的眼睛看着我,打量着我,最后,突然从齐聪的怀里挣脱,跑了过来,跑到我的面前,抱着我的双腿,仰着头,可怜兮兮地看着我,奶声奶气的叫了我一声,“妈咪――”

    在那一刻,我的心溶化了,眼泪直流,弯身把他抱起来,亲着他那可爱的小脸蛋……

    从此,我不愿意再放开他了。

    ***

    【下一章番外是刀叔叔的,有兴趣明天继续关注着】
………………………………

第1435章 番外篇一一刀;存在着

    ***

    我是孤儿,不知道父母是谁,原来的姓名是什么,被黑主收养。

    他说我的存在意义,就是成为保护暗黑之子夜离的一把刀,所以,大家都叫我刀。

    夜离并没有把我当做工具,也没有把我当做佣人。

    他待我如兄弟,什么都一起分享。

    我如同影子一般,跟在他的身后,和他共同去经历风雨,尽到我作为一把刀的职责。

    对于夜离,我有着很特殊的情感。

    这种情感是什么,我也分不清,但是,我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愿意为他去赴汤蹈火。

    在一次偶然的邂逅,夜离遇见了像童话里的公主一样单纯的女孩黄婉容,爱上了她,情定终生,却因为组织有急事,得匆匆的离开。

    这次,他没有带上我,让我留下来,帮他照顾黄婉容,然后等他回来。

    我本来不肯的。

    但他说,黄婉容已经等于他的生命了。

    照顾她,就是照顾他。

    我只好答应了,从此像个影子一样,跟在黄婉容不知道的身后,看着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我也逐渐喜欢上她,但并没有那种深刻的爱。

    当然,凡是夜离喜欢的东西,我都喜欢,女人也一样。

    黄婉容经常错觉把我认为是夜离。

    夜离可能感觉到什么了,打电话给我说,“刀,蓉蓉是个单纯的女孩子,你不能用你的俊脸去引诱她。”

    听到他这样子说,我拿起了刀,在自己的脸上划了十八道刀痕。

    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我并不需要任何人来爱我,包括黄婉容。

    我只是夜离的一把刀!

    夜离出事了,无论我怎样努力去寻找,都再也找不到他,听说他被困在沧澜岛里面。

    那是一个神秘的岛。

    人只要进去,就出不来的,必须要集齐道具。

    等到我回帝都,又发现,黄婉容也失踪了。

    我没有做好夜离给我的责任,只能留在宗祠里面,日复一日的等待,等待着黄婉容或者刀的回来。

    我知道,只要他们出现,必然会来这里的。

    夜离一直想要给黄婉容做一件百合婚衣,想要她成为世上最美的新娘。

    他在沧澜岛,应该做不了,还是让我来替他做吧。

    婚衣做好,只等穿的人回来了。

    终于,黄婉容回来了,带着她的女儿。

    我冒用夜离的名字,把婚衣给她,让她对夜离依然念念不忘,充满各种的期待。

    机缘巧合,我总算把去沧澜岛的道具收齐了。

    我要去救夜离,让他回来,一家三口团聚。

    麦小麦想要跟随一起去冒险,我嘴里答应,心里却怎么都不肯。

    我不能让夜离的女儿有任何生死之忧,只好做一个失信之人了,一个人独自去沧澜岛,找到了夜离,把他换了出去。

    只要夜离好,就算我在澜沧岛万劫不复,那又如何?

    我的存在意义,本来就是为夜离而存在的。

    我只是一把刀,一把在他需要的时候出手的刀!

    **

    【兮兮从来都没有写过番外,不大懂写,只是简单表达一下人物的情感,下一章是玛蒂的。】
………………………………

第1436章 番外篇一一爱你;是信仰

    **

    我是玛蒂,从一出生开始,就注定是雅丽公主的侍女,没有任何理由的去反抗。

    我陪着她长大,看着她万众瞩目,万千宠爱。

    但是,她却是个寂寞而孤独的人。

    能陪伴她的,也只有我。

    无论是身家还是相貌,雅丽公主都是无比伦比的。

    她有时候会骄横无理,但是,却是一个简单的的女孩子。

    那一天,我刚好有事离开她,导致她遇险,差点出了问题,幸好有人救了她。

    那个人是乔楚天。

    她却不知道,我爱了乔楚天十年。

    但是,他只爱他的女朋友,一直只是把我当做朋友来看待。

    为了讨好他,雅丽让我也成为他可以随意差遣的下属。

    所以,在他的面前,我既是朋友,也是下属,但绝对不是爱人。

    不过,我没关系,我喜欢在他身边的感觉,哪怕他不会怎样看多我一眼。

    雅丽从来都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因此,她爱上乔楚天之后,就强烈的想要占有他,多次向他表白示爱,但都被拒绝,说他只爱老婆一个。

    雅丽无论是威逼还是利诱,最终无法让乔楚天屈服,只好黯然的离开。

    其实,我希望雅丽能得到乔楚天,只有这样子,我才能天天看到他,为他服务。

    但是,我也知道,乔楚天并不喜欢她,他爱的是麦小麦,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样子很幸福。

    我爱他,所以,我更喜欢他能幸福。

    因此,多方面说服雅丽去放弃他。

    雅丽在情感上也是执着的人。

    她可以放弃占有他,却无法放弃对他的爱。

    不过,再也不干扰了,和我一样,单恋着,让乔楚天恢复他平静的爱情婚姻生活。

    我和乔楚天,也偶然有事没事像朋友一样联系着。

    不过雅丽就惨点,乔楚天根本就不想见她,不想和她说多一句话。

    *

    我们三人再次相见,是在帝都。

    雅丽作为黑组织的圣女,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圣女的圣物。

    她听说那圣物被暗黑之子夜离赠送给他的情人了。

    而那个情人在帝都。

    我们找到那个宗祠,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个人,夜离身边的侍从刀。

    但是,还没有等我们观察好,他却把宗祠烧了,失踪了。

    我们所有的线索,又都断了。

    乔楚天和麦小麦约见了我们,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想要打探相关的消息。

    为了能盗取麦小麦的东西,我使用了苦肉计,住进了展家,根据黑主的指示,偷走了要偷走的东西,除了那蓝水晶发夹。

    我并不是不知道那发夹藏在哪里。

    而是,我不想把事情做绝。

    麦小麦把我当做朋友,我也把她当做朋友。

    我知道,她这样子忘恩负义会伤了她的心,也会令乔楚天讨厌我。

    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是黑组织的人,必须一切都听从黑主和圣女的命令。

    乔楚天来到了埃及,无意之中,得罪了当地的一个组织,被追杀。

    我刚好在那里,为了保护他,和他一起在沙漠里面忍饥挨渴,被围追截堵,一起消灭敌人,一起把自己的背脊交给对方。

    在那几天里面,我们轮流守护睡觉。

    那几天的日子,过得非常的艰苦,却又是我非常幸福的日子。

    只有那几天,乔楚天的世界里是我,我的世界里是他。

    在我们弹尽粮绝的时候,最后两个没有被我们消灭的杀手,向乔楚天开枪……

    他当时双腿受伤,避无可避。

    我迅速的闪到他的面前,帮他挡住那几颗致命的子弹,还顺手杀了那两人。

    我们的敌人彻底被消灭了。

    但是,我也要死了。

    乔楚天看着我的眼神,绝望而悲凉。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朝他笑了笑,倒在他的怀里面,告诉他,我的袋子里有什么。

    “玛蒂――”

    乔楚天嘶哑地叫着我的名字,那种悲痛是从心底迸发出来的。

    我很高兴,他能为我的死而这样子伤心痛绝,而且,我还能死在他的怀里面,我的人生也完满了。

    “乔,我爱你――”

    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对他说出这样子的话。

    乔楚天先是怔了怔,然后猛点头,“我知道。”

    “乔,我的袋子里有婚纱,你帮我穿上吧。我一直爱着你,就让我虚拟一次你的新娘吧?”

    我哀求。

    乔楚天没有拒绝,从袋子里拿出那件黄婉容的百合婚纱,笨手笨脚的给我穿上。

    我身上的血把洁白的婚纱迅速的染红。

    乔楚天身上的衣服也早就破烂不堪了。

    他把夜离那件衬衣拿出来,穿在身上,像个新郎的样子。

    我笑了,停止呼吸,死在他的怀里面……

    我从来都不后悔。

    爱他,是我一直的信仰,从相遇直到死亡!

    **
………………………………

第1436章 番外篇一一爱;不将就

    *

    我是林玄子。

    出生六个月,就会说话,一岁的时候,就有了五岁孩子的智商。

    爷爷是个老中医,他平时爱抱着我,对我介绍药草的品种,介绍穴位知识。

    不到三岁,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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