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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锋少年-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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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倒抓坏了。
现在曾凡什么也看不见,但知道黑蛤蟆还没有向自己做最后的攻击,不如还是先把玉米花抓到手然后在开枪对付这些蛤蟆,以防再被甩出去,就不定甩到哪去了。
曾凡有向玉米花摸去,心想撅不折就给它连根拔出来,水下都是稀泥,根也不会多牢固。这次曾凡直接抓到了玉米花上,手感还真跟握着玉米一样,硬硬实实的,像掰玉米一样一使劲,玉米花让他轻轻松松的掰下来了,哈哈,知道这么容易刚才费那劲干嘛呀。早就掰完跑了,说不定就不会被为在这儿遭罪了。
恐怕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了,真跟一场两军夺旗的军事演习一样,谁夺得了红旗,谁就是胜利者,哪怕只剩下一个人,另一方都要无条件的投降。
曾凡掰下玉米花的那一刹那,银鱼停止了喷水,跑的无影无踪了,五个黑蛤蟆收回了缠在曾凡身上的舌头,跟失败者一样无心再战,扑通扑通跳进湖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曾凡愣住了,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这株植物连着他们的神经吗?它们是在保护它,即使是这样,他们更应该把玉米花抢夺回去,就这样失意的走了吗?
曾凡抹掉脸上的湖水,看着晶莹的玉米花,他甚至怀疑它是不是真实的,或者会不会因为从母体上强行的摘下而枯萎掉,还好,至少现在还没有什么变化。
他忽然的想到,也许湖里的生灵保护的是一株活着的花,既然被夺走了,就失去了保护的意义。这是怎样的一个湖泊,又是怎样的一个生态系统,所有的动物奋不顾身的保护一株植物,这株植物会和它们的命运联系到一起吗?又是谁赋予它们这样的职责呢?
自从从迪夫的牧场到达这里,曾凡遇到太多奇怪的事,而无疑这件事情是最奇怪最让人不能理解的。如果不是亲生经历,曾凡不会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往往一种神物的出现都有很离奇的出处,这株玉米花不会是一株有神奇灵性的东西吧?或者是人们梦寐以求的宝物。
曾凡哑然失笑,自己怎么会这么想?只有奇幻小说里才有这样的情节,自己当然不会碰到这样的事情,凡事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只是自己不知道罢了。
其实,曾凡自己没有觉察到,经历了这么多让人无法解释的事情,他的潜意识已经接受了某些的理念,只是自己极力的排斥而已。
曾凡划着皮筏子上了岸,在湖边挖了一个浅坑,把湖水引了进来,把皮筏子拆了,皮毛泡在了水里,把花岗岩的胃液到了进去,这是曾凡解剖花岗岩时特意留下来的。
花岗岩的皮毛即结实又暖和,正好可以做成皮衣服,山上的白天特别的冷,曾凡总不能天天裹着个睡袋吧,骑在马上还盖不住腿,光花岗岩四条腿的皮就够做两套衣服的,问题是皮毛必须鞣制柔软后才可以做衣服,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用盐水和鞣酸鞣制,正好湖里的水含有盐分,鞣酸就用花岗岩的胃液代替,泡上一天多就差不多了。
做衣服的针线曾凡也没有,但曾凡有更好的办法,他用花岗岩的皮和银鱼的鱼鳔熬成了胶水,这可比针线缝的快多了。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是野外生存必备的本领,但能够达到曾凡这样的可没有多少,这样的聪明是与生俱来的,无论处境多么险恶,总能找出化解的办法。
这更和强大的心理素质有关,具有积极的,不认输,不气馁的心态,就会开拓思维,头脑领会,处事不惊,反之,遇到困难或身处险境就垂头丧气怨天尤人,要死要活的,思维就会一团乱麻,只能给自己消极的暗示,处境也只会越来越糟。
三天以后的夜里,曾凡和云朵又来到了被龙卷风吹上来的那个悬崖边,他们要从这里跳崖回去。
曾凡的心情不大好,他不得不打消继续寻找父母的念头,因为实在太难了,西边这么大,都是高山峻岭,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做好了皮衣后,曾凡在山里整整走了两天,四处都是悬崖峭壁万丈冰川,他们是不是在这里,为什么要到西边来,曾凡无从知晓,但他们绝对不会停留在这渺无人烟的地方,他们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目标,曾凡这样漫无目标的寻找,哪里能找得到呢?
他仅仅来到一座山上就费了整么长的时间,想找遍西边的所有群山那是不可能的,况且曾凡还有很重的任务要完成,没有更多的时间了。
父母对于曾凡来说真有点可遇而不可求了,只要他们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就一定会回来的,因为他们有曾凡。等任务完成了曾凡还会再来寻找他们。
那个生机勃勃开满鲜花的大湖竟然神秘的消失了,自从曾凡摘下了那朵玉米花的果实之后,那些巨大的荷花就再也没有浮上水面,不知道它们是死了还是怎么的了。更让曾凡奇怪的是,湖水也在以很快的速度减少,好像湖底被捅漏了一样,终于在昨天夜里干涸了。
湖里的黑蛤蟆和银鱼都不知所踪,湖中心也并非曾凡想的那样是一个小岛,而是大概有好几百米深的大坑,黑蛤蟆和银鱼同湖水一起都从这里流走了,曾凡想象不出那些荷花是怎么长的,它们的根在哪里。
这么大的一个湖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无声无息的消失也够惊世骇俗的了。曾凡有些伤感,隐隐觉得湖水的消失和自己有关,如果自己不采摘下玉米花的果实,可能这个湖就不会不明不白的消失了,这个玉米花究竟是什么呢?仅仅是一穗状花序植物的果实吗?曾凡想采摘他的动机就是因为这个敏感的图形,实际它对于曾凡可能并没有实际的意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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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东方之路
天微微的亮了,龙卷风的威力在逐渐的降低,上升的气流没有那么强了,不会把他们再吹上来,正是跳崖的好时机。曾凡用花岗岩的皮做了一个大降落伞,利用上升的气流能缓慢的落到下面的上,这可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最坚固的降落伞,也是最好的御寒之物,有了它在冰川里就不用害怕寒冷了,这么大的皮毛都能搭一个小帐篷,他和云朵连铺带盖都够了。
云朵拉着降落伞像滑翔机一样跑向悬崖,到了悬崖边上降落伞已经完全打开,缓缓的向冰川下落去,曾凡调节着飞行的方向,不偏不倚的飘进了山门之中,他们落在了一个缓坡上,又向下滑行了好几百米才停下。
云朵的四个蹄子都用毛皮包着,走在冰上并不太吃力,曾凡把降落伞叠成长方形,云朵像是拉着一个冰爬犁,要不是这样,这么一大块皮草还真无法带走,他俩可还指着它御寒呐。
这个狭长的冰川几乎全是冰盖,一眼望不到头,曾凡突然担心起来,他们得尽快走出这里,时间长了云朵没有吃的东西肯定坚持不住,这是自己考虑不周的地方,应该给云朵带些草料的。一直走到黄昏的时候,曾凡知道不能再往前走了,再过几个小时龙卷风就要从这里通过,这么狭窄的地方他们实在无处躲藏,再被龙卷风卷走了,不知会不会有上次的运气了。
必须先挖一个藏身的冰洞,如果只是曾凡自己就好办了,挖一个小洞就能藏进去,偏偏云朵又是一匹站立睡觉动物,洞口小了它怎么进来。唉!有优点就会有缺点,和长颈鹿和羊的故事一样,各有所便,谁也不能把好事都占尽了。
曾凡选了一个相对好挖的冰壁,用匕首划出了洞口的轮廓,然后用骨锤往下敲打冰块。带这把骨锤的时候曾凡还犹豫了一下,虽然没有铁锤那么重,也是一个大物件了,庆幸自己有先见之明,要是只用匕首一点一点的往下抠,费力又费时间,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挖好一个能容下他和云朵的冰洞来,用骨锤一砸一大块。
也是龙卷风每天晚上从这里经过,冰壁有些酥软了,所以才能挖得这么快。天全黑了冰洞也挖好了,曾凡也累坏了,躺在皮褥子上嚼着肉干,剩下的青稞麦都给了云朵,但愿明天能走出冰川。
这一晚曾凡睡得很香,隐约听到外边呼啸的风声也不理会,云朵也很安稳,在龙卷风里逃出来的,这点风声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
曾凡醒来的时候,风已经停了,天也亮了,云朵正在洞外喝水,昨天挖出的碎冰融化成了一个水坑,马和人一样,几天不吃东西可能还能坚持,没有水喝就活不成了。
曾凡赶紧收拾好行装上路,越走路越好走,脚下的冰没有那么滑了,云朵大概也能理解曾凡的心情,也加快了脚步,太阳升初地平线的时候,他们走出了冰川,到达了迷幻山谷。
曾凡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距离天黑还有十几个小时,要赶在天黑之前走出去。迷幻山谷还和来时一样一片荒败景象,好在云朵有荒草可以吃,曾凡也煮了鱼肉,边吃边想怎样才能安全的通过这里,没有了绿泥巴他不能保证自己能够抵御住迷香的迷惑。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浸湿的毛巾嘴和鼻子,另外就是找到绿泥巴的替用品,在热带森林里曾凡曾采摘过,一种是薄荷草,还用一种曾凡也不知道学名叫什么,是小时候在山上采着玩的,大家都叫黄瓜草,草叶用手掌使劲一拍,就是散发出浓郁的黄瓜的清香味,这两种草应该能起到清爽解毒的功效,没有绿泥巴管用,也有可能降低迷香的作用。
问题是这里这么荒凉,陡峭的山岗上也看不到绿色,可能登上更高的地方才能找到绿色的植物,但也很难保证就能找到薄荷和黄瓜草,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时间不等人,上次他和云朵是被龙卷风吹出迷幻山谷的,根本就不知道路有多长。
如果到了晚上还走不出去,就会被困死在这里了。另外曾凡还发现了一个规律,现在是早晨,天气比较凉爽,他和云朵都没有被迷幻,这种迷香应该和温度有关,温度越高散发的越多越快,也更容易被迷惑。
只能硬闯了,趁着现在迷香还没有出现,曾凡快马加鞭一直向东,云朵也好像和曾凡心意相通,或许他还记得在这里的危险遭遇,也想早一点逃离迷幻山谷,并不用曾凡催赶,四蹄离地风驰电掣般的奔跑。
传说古代的名马能日行千里夜走八百,如吕布关羽的赤兔;项羽的乌雅;秦琼的簧膘马;刘备的的卢等,都是说书人夸张的说法,真的和云朵比起来,未见得能有云朵跑得快。
《孙子兵法》上说,“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就是说古代行军打仗,奔袭百里就容易损兵折将,足以证明在当时的条件下,无论如何也达不到日行千里,云朵快跑了一个多小时,速度就慢了下来,这就很不错了,曾凡也不催它,慢走了一会儿,云朵又加快了速度,不用加鞭自奋蹄,迷幻山谷给它的恐怖记忆够深刻的了。
这样快快慢慢,时间已经到了中午,过了一道小山坡,曾凡看到前边不远处出现了茂密的树林和草地,看到了绿色,云朵格外的兴奋,曾凡警觉了起来,不会是迷香起作用了吧?
他停了下来,把毛巾用水浸透了系栽了自己和云朵的鼻子上,可是,这招并不管用,树林和草地并没有消失,云朵又加快了速度直奔那片绿色而去,不管前边是不是死神的陷阱,曾凡都阻止不了它。
谢天谢地,这片树林和草地是真的,而且东边都是绿色草原和树林,他们走出了迷幻山谷,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他们去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这次长多了,可能迷幻山谷也是有的地方宽有的地方窄,碰巧他们走的是最窄的地方。再往东的路都是森林和草原,没有什么危险了,云朵也格外的精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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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逆时间
吃过了午饭,曾凡确定了一下山顶洞部落的大致方位,可是转悠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也没有找到,而且这里的景象和走的时候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真是太奇怪了,难道看到的一切都像拍电影的布景一样,说换就换了,容易的跟翻书一样。
曾凡惦记的是那群野马。如果不把他们带走就变成家马了,山顶洞人驯服这群马是不成问题的,可是,曾凡实在没有时间耽搁了,这些天不知道训练营那里会有什么变化,如果也跟他经历的这些变化似的,不知何时,不知何地,荣格,高波和老米都找不到了,找约瑟夫弄清楚“田鼠计划”的任务就彻底泡汤了。
第二天,曾凡早早的就起来赶路了,一直走到天黑才停下,天刚刚蒙蒙亮又匆匆的上路,晓行夜宿马不停蹄。
走出森林的时候,正好迎面有一个林场,大大的院落,院墙上红字写着“禁止烟火”,还有一幅标语“***思想永放光芒”院子里是两排红砖的房子,看样是林场的办公室,前边有一排马圈和车库,好几辆拉原木的专用打车停放在马圈的旁边。院墙上也写着大红的标语,两台半新不旧的东方红拖拉机停在车库的前边,几个穿着工装的林场工人正在检修拖拉机,还有七八个人围在一起吸烟,尽管墙上还写着“禁止烟火”的标语。
曾凡骑着云朵走过院门的时候,一个伐木工人站在院墙外的一个旮旯里撒尿,一把砍树的开山斧靠在墙上,听到马蹄的声音回过身来,系着裤腰带想和曾凡打招呼,可是他发现他并不认识曾凡,楞住了,这个林场在很偏僻的地方,外人根本就没有到这里的,所以,见到的人都是认识的林场职工和家属,曾凡还他在这里见过的第一个生人。
曾凡看到他的劳动布工作服左上衣兜上边印着“抓革命促生产”的字样,头上戴着一顶的确良的单军帽,那时候这样的军帽可是风靡一时的,爸爸给他讲军史的时候讲过那段历史,有的人为了抢一顶军帽而坐了牢。尽管曾凡从来没有穿过正规的军装,但是什么时代的军装他都知道。楚越也想让曾凡去军校读书,然后去正规的部队任职或者转业到地方去,可是曾凡坚决不同意,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曾凡的心里也是一愣,这样的工作服至少是四十年前的了,他还知道那时人们喝水用的搪瓷缸子,不是印着这样的标语,就是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字样,上边还少不了一个奖子,毫无例外都是白底红字,格外鲜艳。
曾凡没有停留,快速的从门口打马而过,心里头有了初步的答案,知道自己现在大约在什么年代了。那个伐木工人两只手提着裤子,看着曾凡绝尘而去,在原地站了足足有一分多钟,醒过腔来慌乱的系上裤腰带,靠在墙上的开山斧都忘记了拿,撒开两腿就往院子里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的喊:
“快来呀,哎呦妈呀,快来呀,快来看,快来看,那是什么?”
他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一人一马,只喊着让大家快来看,只有看到了才能清楚。马在这里是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人人都会骑马,可是像云朵这样的马他们一辈子都见不到,还有曾凡,还穿着花岗岩皮做的衣服裤子,就像一个人脸的小怪兽骑在马上,一人一马,一红一白,红的如团火,白的胜过雪,这个伐木工人当时没有傻掉就不错了。这里的天气和曾凡前些天走过时截然不同,到了初冬的季节,曾凡只能穿着皮衣皮裤。
走出了好远,曾凡偷偷的回头看,一大帮人站在大道上向这边遥望。曾凡不能停留,山林之中民风最为彪悍,角力斗狠是家常便饭,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曾凡不想节外生枝,不过还是孩子心性,嘿嘿的笑着,拍拍红毛的衣服,想着刚才那个伐木工人惊愕的表情,真是好笑,不过,他俩这一人一骑也算是惊世骇俗了。
越往东人烟越稠密,偶尔就能看到放牧的牧民和成群的牛羊,还有成片的农田,有的庄稼还成捆的放在田里没有收拾回去。曾凡尽量躲开不和他们接触,现在是赶路要紧。
傍晚的时候,翻过一个小山坡,迎面撞上了一个大蒙古包,几个牧民小伙子正在嗨嗨的摔跤。曾凡从蒙古包的后面绕了过去,还是被他们发现了。
也许在草原上遇见人不打招呼是不礼貌的行为,曾凡顾不得这些,又不想去他们家里做客,最好不要打扰他们,主要曾凡还是怕有麻烦。
曾凡走的很快,那几个小伙也不慢,骑着马追了上来,要想不让他们追上很容易,云朵的速度不是这些家马能比的,可是,曾凡又不能加快速度慌慌张张的逃跑,这不是他的性格,躲是一回事儿,逃是另一回事儿。
四个男人把曾凡围在了当中,贪婪的上下打量着他俩,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年龄和曾凡差不多戴着花帽的少年指着马问:
“哎,那小孩,你这马是在哪里偷的?”
留着两撇胡子的大个子比他们三个年龄都大,瞪了花帽一眼,怪他多嘴,有这么要东西的吗?
“这不是我家前几天丢的马吗,都找了好几天,原来是让你给偷去了,你小子胆子可不小哇,偷完东西还敢回来,没偷够是吧?说!你还想偷点什么?赶紧把马还给我们,看你是个小孩,也是在草原上吃饭的,就饶了你这一回儿,下次要是再看到你偷东西,可就不客气了,非把你的腿打折了不可,行了,把马留下,快滚蛋吧。”
还是年龄大的狡诈,来个恶人先告状,直接说马是他们的。草原上的人哪有不爱马的,云朵这样的马他们哪里见过,恨不得马上就抢到手。
“不行,太便宜他了,他那身衣服也是偷的,衣服也得扒下来,”
另一个长着酒糟鼻子的说,他看出了曾凡这身皮毛可不是一般的牛皮和羊皮,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皮毛,红毛都闪着光呢,也是一件稀罕的东西,就从他能骑这样英俊的没法说的马,这衣服就不是一般的普通东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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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有人抢劫
贪得无厌,曾凡最恨这样的人,他再少年老城也不由得火往上撞,曾凡没有吱声,也没有下马的意思,他们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明摆着是欺负曾凡是个路过的外人,人单势孤,即使什么借口都没有也不会眼睁睁的放过曾凡,他们还都挺识货,这一人一马全是宝贝,这一身红色的皮毛他们见都没见过,说是火麒麟的皮毛都有人相信。这事善了是不能了。
曾凡不辩解也不求饶,不说话也不下马,脸上没有特别的表情,看不出是没听着他们说的话还是听着了吓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戴花帽的少年似乎有点不忍,如果曾凡再不把东西留下走人,三个哥哥可就动手了。
“你别害怕,我们不打你,你把马留下快走吧。”
两撇胡子更严厉的瞪了花帽一眼。酒糟鼻子照着花帽的马肚子踹了一脚。
“滚!滚一边去,这没你的事儿,回去搂你的羊缸子睡觉去吧。”
花帽少年不满的瞥了酒糟鼻子一眼,看得出他对酒糟鼻子有些忌惮。忽然身后传来“叭”的一声脆响,酒糟鼻子的马屁股单子上狠狠的挨了一鞭子,马叫了一声跳起老高,差点把酒糟鼻子掀下马来。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曾凡的身上,没留意后边又来了一匹马,上边是一个戴着丝巾的高大女人,正好看到酒糟鼻子踹花帽的马,上来就是一鞭子。
“糟鼻子,你再敢欺负古尔法,小心我把你那玩意儿揪下来给狗吃。”
这个高大的女人应该就是花帽的老婆,年龄得有三十出头了,看他对小丈夫爱护的程度,大概是童养媳,把小丈夫从小看大的。看清了被他们围住的这一人一马,惊呼了一声,这人这马也太俊了,相比之下她当宝贝似的小丈夫就是根小荒草棍一根。
本来以为被他们围住,曾凡就会乖乖的下马,留下东西逃走,没想到曾凡不说话也不动,没有下马的意思,两撇胡子没有那个耐性。
“你是聋子还是哑巴,赶紧留下东西滚蛋,还非要吃苦头是咋地,信不信打断你的小腿,你可别怨我没和你说。”
叫唤的狗不咬人,不叫的狗才偷偷下黑口,戴着秃了毛的狗皮帽子的那个,站在曾凡的身后,刚才嘴里啃着一块肉骨头,所以一直没说话,他把啃完的苞米棒子一扔,抡起马鞭子向曾凡抽来,曾凡好像脑后长了眼睛一样,一猫腰,鞭子挂着风声从曾凡的头上掠过,鞭梢悠回来抽在了狗皮帽子自己的身上疼的他一哆嗦。
酒糟鼻子的鞭子又抽到了,曾凡没有躲,一把抓住了鞭子,冷不丁一扽,酒糟鼻子没想到曾凡会用手抓他的鞭子,没有把持住,鞭子到了曾凡的手里,曾凡也甩起了鞭子,挽了一个鞭花在空中炸响,就跟马戏团的驯兽师一样,鞭子在他的手中耍的如此灵巧,出乎这几个人的预料,曾凡骑着马,但并没有鞭子,以为曾凡根本就不会用鞭子。
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两个人拿鞭子抽曾凡都没有占到便宜,酒糟鼻子的鞭子还让人家抢去了,更来气了,两撇胡子和狗皮帽子同时向曾凡出手,曾凡也抡起了鞭子,三条鞭子缠在了一起,曾凡双腿一夹,云朵往前一冲,他俩被曾凡从马上拽了下来,摔了个狗抢屎,马鞭子也都到了曾凡的手中。那女人忍不住哈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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